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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領導干部事前責任追究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責任界定:明確各級領導干部的職責范圍和決策權限,規(guī)定在何種情況下需要承擔事前責任。
2. 預決策評估:要求領導干部在重大決策前進行風險評估,包括政策影響、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
3. 信息公開:強調決策過程的透明度,要求領導干部公開相關決策信息,接受公眾監(jiān)督。
4. 咨詢機制:建立專家咨詢和公眾參與機制,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5. 責任追究程序:設定詳細的追究流程,包括調查、認定、處罰和救濟等環(huán)節(jié)。
內容是什么
該制度的核心在于,領導干部在決策前需對其可能產生的后果負責。這包括:
- 對決策的全面考量,不僅關注目標達成,還要預估潛在風險,避免因決策失誤導致損失。 - 在決策過程中,領導干部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確保決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 如決策失誤造成不良影響,將依據制度進行責任認定,可能的處罰包括警告、記過、降職甚至解雇。
重點
重點在于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促進其謹慎、科學地行使權力。通過事前責任追究,旨在防止重大錯誤的發(fā)生,提高決策質量,同時增強公眾對領導層的信任。
存在的問題
然而,實踐中存在一些挑戰(zhàn):
1. 責任邊界模糊:在具體操作中,如何準確劃分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有時難以界定。
2. 追究標準不一:不同地區(qū)、部門可能對事前責任的認定標準不統(tǒng)一,導致執(zhí)行上的不公。
3. 風險規(guī)避行為:過度的事前責任追究可能導致領導干部趨于保守,影響創(chuàng)新和決策效率。
4. 實施難度大:制度的執(zhí)行需要強大的監(jiān)督機制和公正的司法保障,現實中可能存在執(zhí)行力度不足的問題。
領導干部事前責任追究制度雖有其必要性,但完善和執(zhí)行的路還很長,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
領導干部事前責任追究制度范文
第1篇 領導干部事前責任追究制度
根據國務院23號令《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通知》解釋,對重大、特別重大及以上事故并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yè),其企業(yè)重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yè)企業(yè)的礦長(廠長、經理)的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重新補充修訂了事前責任追究制度,現將修訂制度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國務院23號令第五條規(guī)定執(zhí)行。各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到井下跟班作業(yè),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對無跟班領導或該跟班領導未下井者,按擅離職守處理,對當班分公司應帶班經理撤職,終身不能在公司任職,以三級科員工資對待。
二、分公司所轄生產范圍內,發(fā)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除因病死亡或非工作死亡外,分公司經理、負有責任的副經理、帶班經理、安全科長、生產科長、車間正副主任、大隊長、帶班長,除追究刑事責任外,給予撤職處理,礦級領導以一般人員對待,終身不能在公司任職。
三、凡是違反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對帶班長、隊長罰款500元,車間主任、科長罰款1000元,副經理以上領導給予停職檢查;造成事故的按第二條處理。
四、作業(yè)場所co濃度超標、風速不達標準,第一次發(fā)現還作業(yè),罰生產單位1000元、安全科長、生產科長各500元;第二次罰生產單位2000元,安全科長、生產科長、分管副經理停職檢查。
五、主扇風機,要求24小時運轉,需停機必須經分公司經理批準。否則,公司對主風機工罰款500元,對分管領導和分管經理停職檢查。
六、私存民爆器材和看管不嚴造成流失,對相關人員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七、溜井、漏斗出現嚴重卡漏時,帶班長、跟班車間主任、跟班經理必須在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否則,對帶班長、車間主任、跟班經理進行停職檢查。
八、豎井提升人員時,嚴禁超載運行,否則,發(fā)現一次對當班檢身工罰款200元、對車間主任罰款1000元。
九、絞車鋼絲繩存在嚴重磨損、打折、斷絲等現象,未及時更換,對豎井車間管設備車間主任、設備經理每人罰款1000元。
十、防墜器按規(guī)定進行不脫鉤和脫鉤試驗,并有詳細記錄;否則,對豎井車間主任、設備經理進行停職檢查。
十一、井下新安裝的電纜必須使用鎧裝阻燃電纜,現使用的不符合要求的逐步淘汰,有明口、接觸不良的不得違章使用,否則,對車間主任、設備經理各罰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第二條處理。
本制度與原定制度沖突項按本制度執(zhí)行,從2023年8月21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師范一附小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陰淮師范一附小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校級領導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牢固樹立“忠于職守,精通業(yè)務,秉公辦事,熱情服務”的職業(yè)道德,盡職盡責,為政清廉,顧全大局,時時處處考慮黨和國家的利益,在廉政上嚴格堅持“十不準”。
一、不準利用職權以權謀私,不準將公款以個人名義存儲和私設小金庫,不準侵吞、私分公款、公物,變賣公共財物。
二、不準巧立名目濫發(fā)錢物,不準虛報冒領各種費用和補貼;不準違反規(guī)定坐支和挪用公款;不準超標準收費。不準收費打白條或收費不出據以及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收據收費。
三、不準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和采取不正當手段謀私利。嚴禁用公款請客送禮,來人來客不得隨意提高接待標準。
四、不準利用外出開會、出差辦理各種公務之便,繞道辦私事,或到風景名勝區(qū)游覽。
五、不準接受辦公務單位(個人)的宴請。
六、不準在工作中搞“吃、拿、卡、要”,不準以招收新生為名收受索取賄賂,或變相收受、索取禮品、現金、各種有價證券。
七、不準大操大辦紅白喜事借機斂財。
八、不準制造假象,欺上瞞下,騙取榮譽,掩蓋本單位的違紀違規(guī)及腐敗問題。不準利用職權打擊報復,不允許捏造事實、誣告陷害、造謠中傷、誹謗他人,破壞團結。
努力做到“三必須”:
1、必須忠于職守,提高辦事效率,實行辦事承諾制。。
2、必須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級分配或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對上級安排的日常性工作和重要的突擊性工作,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結,并及時做好口頭或書面匯報。
3、必須重視和處理好群眾的來信來訪,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結,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陰淮師范學院第一附屬小學
第3篇 關于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的辦法
中共__市委
關于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的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增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根據《中國___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以鄧小平理論和“____”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對領導干部的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jiān)督,增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促進黨政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
第二條談話對象
(一)新擔任的市委工作部門、市政府組成部門的主要領導干部。
(二)新擔任的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領導干部。
(三)新擔任的鎮(zhèn)黨委、政府、紀委班子主要領導干部。
(四)市紀委認為需要談話的新擔任的其他領導干部。
第三條談話對象必談的內容
(一)任職后如何實踐“____”重要思想,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
(二)任職后如何遵守《中國___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以及中央、省和市有關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guī)定。
(三)任職后如何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做到重大決策、重要事項、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額度資金調度經集體討論。
(四)任職后如何正確處理執(zhí)行職務與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
(五)任職后如何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邊的工作人員。
(六)任職后如何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
第四條市紀委負責人應談的內容
(一)以《中國___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為主要內容,對談話對象進行黨風廉政建設和黨風廉政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并結合實際提出要求。
(二)指出群眾反映談話對象有關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三)其他需要談話的內容。
廉政談話可區(qū)別不同對象和情況,內容上有所側重。
第五條對談話對象的任前廉政談話,一般應在組織決定后,談話對象正式到任之前進行。市紀委應與市委組織部做好談話的溝通聯系工作,定期提出談話的工作方案。
(一)談話對象確定后,市紀委應征求有關方面對談話對象的意見,以增強談話的針對性。
(二)談話之前,市紀委應將談話的主要內容、時間、地點、要求等提前兩天通知談話對象。談話對象接到通知后,應按要求認真做好準備。
(三)任前廉政談話中,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有關問題,對屬于必須提請談話對象注意的,市紀委負責人應及時提醒。談話對象反映的重要情況,市紀委要及時向市委報告。
第六條對談話對象的任前廉
政談話由市紀委書記、副書記、常委負責。談話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領導共同談話。
第七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任前廉政談話情況反饋表
主談話人姓名
主談話人職務
參加談話人員
談話時間
談話地點
談話對象姓名
談話對象新任職務
廉政談話基本情況
主談話人評價意見
備注
附一:
任前廉政談話委托書(式樣)
×××字××號
×××同志:
根據中共__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的辦法》的規(guī)定,現委托您在××××年××月××日前,與×××同志進行一次任前廉政談話。
任前廉政談話的主要內容是:
任前廉政談話結束后,請將談話記錄和《任前廉政談話情況反饋表》在談話后的10天內送省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
中共__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章)
××××年××月××日
第4篇 中學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
經搬中學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
為了更好的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教師隊伍的管理統(tǒng)一化,工作程序化,言行規(guī)范化,行動自覺化,使全校教職工在民主評議中發(fā)揮作用,我校設置民主評議工作小組,并制定民主評議制度。
一、民主評議小組在黨支部領導下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其工作任務是每年根據職工評議結果,對全校教職工的工作、思想、作風等方面進行測評和民主評議。
二、開展民主評議時必須及時制定方案,并就開展評議時間,形式和方法及時上報教職工大會并與黨支部和行政領導取得聯系協調工作。
三、民主評議采取實事求是。首先提高認識,明確民主評議的意義和作用,對優(yōu)秀和先進的工作者可由教職工大會推薦給與獎勵。
四、民主評議采取由群眾意見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民主集中制辦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抱著對領導干部負責的態(tài)度搞好民主評議工作。
五、民主評議可采取測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辦法,也可采用投票填表民主測評的辦法。不論采用何種辦法,但必須通知本人測評結果。讓其在工作中發(fā)揚成績,糾正錯誤。
六、民主評議的時間根據本年度的工作情況,一年評議一到二次,一般在年終工作總結和教職工大會召開時間。
第5篇 公司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制度3
公司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制度(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制度,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包裹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
第三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_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關的領導成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成員(不含正職)和內設機關的領導成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上列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
第四條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本規(guī)定中的有關職責,負責本規(guī)定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因公辭職
第五條 領導干部擔任由人大、政協選舉產生的領導職務,任期未滿因工作需要變動職務,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規(guī)定應當辭去現任領導職務的,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常委會或者政協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第六條 領導干部因公辭職,應當在接到黨委(黨組)通知后7日內,向任免機關提出辭去現任職務的書面申請。
第七條 因公辭職的領導干部另有任用,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擬任職務與現任職務不能同時擔任的,應當在任免機關批準其辭職后,再對外公布其新任職務。
第三章 自愿辭職
第八條 黨政領導干部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或者公職。
第九條 黨政領導干部自愿辭職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以書面形式向黨委(黨組)提出辭職申請。辭職申請應當說明辭職原因等情況,同時辭去公職的還應說明辭職后的去向等。
(二)組織(人事)部門辭職原因、辭職條件等有關情況進行了解審核,并提出初步意見。審核中應當聽取干部所在單位的意見及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的意見,并與干部本人談話。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黨委(黨組)集體研究,作出同意辭職、不同意辭職或者暫緩辭職的決定。對申請辭去領導職務同時辭去公職的,黨委(黨組)除對是否同意其辭去領導職務作出決定外,還應對是否同意其此致公職作出決定。
(四)黨委(黨組)作出同意辭職決定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辭職手續(xù)。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條 黨委(黨組)應當自接到干部辭職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予以答復。答復意見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辭職干部所在單位和干部本人。超過三個月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辭職。
第十一條 黨政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領導職務:
(一)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而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二)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任職不滿一年的;
(三)正在接受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司法機關調查或者審計機關審計的;
(四)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二條 黨政領導干部具有本規(guī)定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解密期限的;
(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三)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三條 黨政領導干部辭去公職后三年內,不得到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qū)和業(yè)務范圍內的企業(yè)、經營性事業(yè)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任職;不得從事或者代理與原工作業(yè)務直接相關的經商辦企業(yè)活動。
第四章 引咎辭職
第十四條 黨政領導干部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等,不宜再擔任現職,本人應當引咎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第十五條 黨政領導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引咎辭職:
(一)因工作失職,引發(fā)嚴重的群體性事件,或者對群體性、突發(fā)性事件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決策嚴重失誤,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
(三)在抗震救災、防治疫情等方面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嚴重失職,連續(xù)或者多次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或者發(fā)生特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連續(xù)或者多次發(fā)生特大責任事故,或者發(fā)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的;
(五)在市場監(jiān)管、環(huán)境保護、社會管理等方面管理、監(jiān)督嚴重失職,連續(xù)或者多次發(fā)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六)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力,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影響惡劣,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七)疏于管理監(jiān)督,致使班子成員或者下屬連續(xù)或多次出現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造成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
(八)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知情不管,造成惡劣影響的;
(九)有其他應當引咎辭職情形的。
第十六條 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以書面形式向黨委(黨組)提出辭職申請。辭職申請應當說明辭職原因和思想認識等。
(二)組織(人事)部門對辭職原因等情況進行了解審核,并提出初步意見。審核中應當聽取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的意見,并與干部本人談話。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黨委(黨組)集體研究,作出同意辭職、不同意辭職或者暫緩辭職的決定。黨委(黨組)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干部所在單位和干部本人。
(四)黨委(黨組)作出同意辭職決定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辭職手續(xù)。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七條 黨委(黨組)應當自接到干部引咎辭職申請三個月內予以答復。
第十八條 任免機關在同意干部引咎辭職后,一般應當將干部引咎辭職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第五章 責令辭職
第十九條 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表現,認定其已不在適合擔任現職,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責令其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黨政領導干部有本規(guī)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應當引咎辭職而不提出辭職申請的,黨委(黨組)應當責令其辭職。
第二十條 責令辭職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黨委(黨組)作出責令干部辭職的決定,并指派專人與干部本人談話。責令干部辭職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
(二)被責令辭職的干部應當在接到責令辭職通知后15日內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三)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辭職手續(xù)。由人大、政協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協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被責令辭職的干部若對組織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責令辭職通知后15日內,向作出決定的黨委(黨組)提出書面申訴。
第二十二條 黨委(黨組)接到申訴后,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核查,并在一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復議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
復議決定仍維持原決定的,干部本人應當在接到復議決定后3日內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對復議決定仍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上級黨委(黨組)反映,但應當執(zhí)行復議決定。
第二十三條 被責令辭職的領導干部不服從組織決定、拒不辭職的,予以免職或者提請任免機關予以罷免。
第六章 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 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按照有關規(guī)定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委托審計機關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五條 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應當自任免機關批準之日起15日內,辦理公務交接等相關手續(xù)。
對拒不辦理公務交接手續(xù)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六條 黨政領導干部在辭職審批期間或者組織決定其暫緩辭職期間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第二十七條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干部同時提出辭去公職的,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所列的條件。其中,責令辭職的干部同時提出辭去公職的,須按自愿辭去工資公職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八條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干部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以及自愿辭去領導職務的干部,根據辭職原因、個人條件、工作需要等情況予以適當安排。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規(guī)定所稱主要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負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和影響負直接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和影響負次要領導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規(guī)定對工作部門的規(guī)定,同時適用于辦事機構、派出機構以及其他直屬機構。
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可以適用本規(guī)定。
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成員辭職,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本規(guī)定第三條、第三十一條所列范圍內,擔任同級非領導職務的干部辭職,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6篇 h礦領導干部下井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安全生產工作,提高礦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規(guī)范安全管理行為,督促各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靠前指揮,深入井下現場抓安全生產工作,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根據國家發(fā)改委、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05〕53號)、自治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煤礦企業(yè)領導深入井下現場管理安全生產的考核規(guī)定>的通知》(寧安委發(fā)〔2005〕13號)及寧煤集團〈〈關于轉發(fā)〈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寧煤辦發(fā)〔2006〕91號)精神,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礦屬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重點工程管理上必須下井帶班,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礦副總以上領導及區(qū)隊干部在現場帶班作業(yè),與工人同下同上。
第三條 日常生產作業(yè),如:采煤、掘進、通風、維修、井下機電和運輸作業(yè),一律由區(qū)隊管理人員帶班進行。
區(qū)隊級管理人員(指區(qū)隊長、書記、副隊長、技術員等)必須每班有1人下井帶班作業(yè)。每人每月帶班不少于15次,中夜班各不少于10次。
第四條 科、隊(區(qū))級領導干部下井帶班作業(yè)的主要職責:
⑴負責各級安全生產會議、一通三防例會決議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⑵負責檢查并督促規(guī)程、規(guī)定、標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⑶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區(qū)隊班組長跟班情況和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⑷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區(qū)隊安全工作和當班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處理情況,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⑸負責本區(qū)隊當班機電設備完好狀況檢查,及時消除設備隱患和缺陷;
⑹負責本區(qū)隊在安全生產方面人、財、物的調配和供應情況;
⑺監(jiān)督檢查當班“三違”現象及處理情況;
⑻負責當班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第五條 副總工程師以上的礦級管理人員,每月在完成規(guī)定下井次數的同時。
第六條 副總工程師以上礦級干部下井帶班作業(yè)的主要職責為:
⑴負責檢查當班安檢員、瓦檢員、班組長、區(qū)隊長等其他科隊跟班管理人員按時上崗情況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及上述人員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⑵負責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重點是“一通三防”、頂板、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⑶負責當班重大安全隱患的檢查及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⑷負責當班嚴格按礦井生產能力組織生產,及時發(fā)現和處理“三違”人員;
⑸負責對帶班過程中經常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并通過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實人、財、物等予以解決;
⑹負責檢查和處理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它問題。
第七條 下井帶班人員協助礦長、區(qū)隊長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下井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檢查巡視,及時發(fā)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礦井發(fā)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礦長、區(qū)隊長報告。
第八條 礦井發(fā)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在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同時,必須追究當班帶班人員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 礦級領導每月必須按照〈〈關于轉發(fā)〈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寧煤辦發(fā)〔2006〕91號)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下井次數,即:正職10次/月,分管安全、生產、技術、機電等方面的副職15次/月,其他副職不少于6次/月。
第十條 礦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執(zhí)行礦入井管理規(guī)定,即副總工程師16次/月,業(yè)務部門管理人員正職18次/月,副職、主任工程師、技術員20次/月。區(qū)隊級管理人員每月下井次數:區(qū)隊長、書記18次/月,副隊長、技術員20次/月;上述人員中夜班入井次數各不少于總次數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條 下井帶班人員實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薄。
第十二條 建立干部下井帶班檔案。下井帶班人員升井后,要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fā)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詳細登記,并存檔備查。
第十三條 領導干部下井帶班作業(yè)及進行安全檢查的交接班記錄和下井帶班檔案,由人力資源部監(jiān)督檢查、從嚴考核。副總工程師以上礦級領導干部下井帶班作業(yè)記錄及礦其他管理干部入井帶班情況由礦安全管理處具體負責管理與考核,同時設立“管理人員下井跟班天數公開欄”,每月檢查通報一次,接受職工群眾監(jiān)督。
第十四條 干部入井帶班作業(yè)當月沒有達到規(guī)定次數的,由本礦相關部門通報批評;連續(xù)三個月沒達到規(guī)定入井帶班作業(yè)次數的,在礦調度會上做出檢查并處以罰款;半年之內達不到下井帶班作業(yè)時間規(guī)定的負責人或管理人員,一律免職處理。
第十五條 各級領導下井檢查安全工作必須完成規(guī)定的入井次數,按季度累計計算每少一次,罰款100元。因公事或其它原因,未完成規(guī)定下井次數的,應當有書面說明,報相關部門備查。
第7篇 現場安全檢查領導干部下井帶班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促進各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持續(xù)、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檢查制度
礦長對礦安全生產負責;區(qū)隊長要對本區(qū)隊安全生產負責;生產現場當班班組長要對本班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當礦長、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區(qū)隊長、班組長因故請假或外出時,必須明確其他人代為負責。
礦管理機關必須嚴格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安全生產調度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必須有一名礦級領導干部堅持調度值班,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的問題。
1、每月由礦長組織一次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檢查規(guī)程、措施在現場落實情況、現場安全隱患、質量標準化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崗位責任制在現場的落實、工程質量和文明生產等情況,對檢查出的問題采取現場整改、集中通報、經濟處罰、限期整改的方式加以落實。
2、每季度由礦長組織通防、機電等部門對礦井主要通風機反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保證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3、回采工作面新面投產前,由生產礦長組織回采專業(yè)人員、調度室、安監(jiān)處、生產、機電、運輸、通防及有關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新面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產。
4、掘進巷道竣工后,由生產礦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具體驗收標準參照掘進巷道單項工程竣工驗收辦法執(zhí)行。
5、副總以上領導、各科室負責人及專業(yè)管理人員、區(qū)隊長下井必須對所經過地點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填入a卡,并由現場人員簽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篩選,否則不計下井指標。
(二)專業(yè)人員安全檢查制度
1、各專業(yè)對所轄范圍內的采、掘、機、運、通、安全、防治水進行重點檢查、定期檢查、解剖檢查。每旬由分管領導組織專業(yè)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安全質量方面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重點工作面要重點檢查。嚴格執(zhí)行“不安全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隱患不解除不生產”的“三不生產”原則,切實搞好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每月由專業(yè)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所有規(guī)程、措施進行嚴格復查,發(fā)現有違反上級規(guī)定或與現場不符的,要及時改正。對臨時性工作和零星工程,必須堅持一工程一規(guī)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務書制度,無規(guī)程、措施或零星任務書的一律不準開工生產。
由專業(yè)副總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區(qū)隊規(guī)程、措施的傳達貫徹情況進行檢查,做到工程、措施學習簽字齊全,使每一名員工都能夠全面掌握和熟練運用規(guī)程、措施。
3、重點、特殊工程監(jiān)督檢查制。專業(yè)突出對重點和特殊工程的監(jiān)督檢查。現場若出現下列情況和問題時,要安排專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重點盯班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1)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撤除;
(2)采掘工作面遇特殊地質構造的施工;
(3)巷道貫通、開門、予透、過斷層、過老巷;
(4)三岔口、四岔門的施工;
(5)排放瓦斯,探掘和探放水;
(6)新投用的機電、運輸系統(tǒng);
(7)大型設備的安裝、施工、撤除及檢修;
(8)長時間停電檢修項目;
(9)掘進工作面有計劃停風后恢復通風。
(三)區(qū)隊、班組安全檢查制度
1、區(qū)隊自檢自查制度
各區(qū)隊由區(qū)隊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各施工地點進行自檢自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現場整改,現場整改不了的要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2、開工前安全檢查制度
開工前,班組長要對工作地點的人、機、物、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確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掛牌開工生產。
3、瓦斯檢查制度
(1)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制度
通防工區(qū)按規(guī)定配齊瓦斯檢查員,經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執(zhí)行巡回或跟蹤接力檢查制度,對各施工地點、作業(yè)場所進行瓦斯檢查,檢查結果要向現場人員通報,并填寫現場瓦斯檢查牌板,同時檢查沿途路線的通防設施,對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瓦斯探頭和瓦斯斷電儀進行檢查、校正。
(2)“一炮三檢”檢查制度
放炮作業(yè)的區(qū)隊要配備兼職瓦斯檢查員,并經專門培訓,嚴格執(zhí)行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檢查瓦斯制度,檢查結果要向現場人員通報,并記在“一炮三檢”手冊上。
4、交接班制度
班組長及各工種要現場交接班,要詳細說明現場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記在a卡上的交接班記錄,并互相簽名。
(四)群監(jiān)系統(tǒng)監(jiān)督檢查制度
群監(jiān)系統(tǒng)要充分發(fā)揮在安全管理上的監(jiān)督保證作用,結合實際,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對“三違”人員的幫教工作。
(五)考核規(guī)定:
1、礦長(區(qū)隊長、班組長)因故請假或外出時,必須明確專人代為負責,否則罰款10-50元。
2、必須嚴格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安全生產調度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正確及時處理安全生產中的問題,嚴禁無故空崗,否則罰款10-50元。
3、在每月一次由礦長組織的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中,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元,對檢查出的問題逐條加以整改落實,否則罰款10-50元。
4、每季度由礦長組織通防、機電等部門對礦井主要通風機反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結果落實整改并形成書面材料,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50元。
5、回采工作面新面投產前,由生產礦長組織對新面進行驗收,不經驗收投產,追究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
6、掘進巷道竣工后,由生產礦長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不經驗收投產,追究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
7、全礦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必須對所經過地點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如果所檢查路線24小時內發(fā)生事故,追究檢查人員的責任。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填入下井記錄本或時控卡,并由現場人員簽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篩選,否則不計下井指標。
8、每月由專業(yè)副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所有規(guī)程、措施進行嚴格復查,堅持一工程一規(guī)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務書制度,無規(guī)程、措施或零星工程任務書的一律按“停止作業(yè)”追究責任;規(guī)程、措施簽字不全或代簽的,罰款20元。
9、重點、特殊工程有專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盯班管理,空班罰款10-20元,發(fā)生事故追究盯崗人員的責任。
10、開工前,班組長要對工作地點的人、機、物、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全面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確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掛牌開工生產,否則罰款5-10元。
11、瓦斯檢查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各施工地點、作業(yè)場所巡回瓦斯檢查,出現空班、漏檢、造假數,一律開除礦籍。
12、群監(jiān)系統(tǒng)要充分發(fā)揮在安全管理上的監(jiān)督保證作用,定期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對“三違”人員的幫教工作,否則罰款10-20元。
13、未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或不簽名及交接不認真的罰款5-10元。
(六)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第446號令《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的指導意見》和山東煤炭局《關于對省屬煤礦企業(yè)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問題的批復》等有關規(guī)定精神,根據集團公司新礦安字[2007]5號《關于貫徹<煤礦企業(yè)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管理規(guī)定>的實施意見》和新礦安字[2007]16號《生產礦井管理人員下井考核規(guī)定》要求,為進一步落實我礦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經礦研究,特制定本規(guī)定:
1、下井帶班人員范圍
(1)井下區(qū)隊每班必須有1名工區(qū)管理人員下井盯班。
(2)礦每班必須有1名副總以上領導下井帶班。
2、下井帶班人員任務及職責權限
(1)區(qū)隊管理人員盯班任務及職責權限
①區(qū)隊管理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 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切實掌握和抓好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
②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抓好規(guī)程、措施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在現場的落實,合理組織安全生產。
③嚴格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負責落實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每班開始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必須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立即組織處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
④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班組勞動組織、工程質量、持證上崗、職工正規(guī)操作等工作,及時制止“三違”,杜絕違章指揮。
⑤當施工現場發(fā)生險情,不適宜進行作業(yè)時,要立即匯報調度室,及時組織職工撤離,并積極組織處理險情。
(2)副總以上領導帶班任務及職責權限
①下井帶班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切實掌握和抓好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工作。
②深入到安全薄弱地點具體解決現場問題。
③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檢查巡視,及時發(fā)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
④檢查所經路線的工程質量、安全質量標準化、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上崗、職工正規(guī)操作等工作,及時制止“三違”,杜絕違章指揮。
⑤當發(fā)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及時向調度室、礦領導匯報,并組織有關人員盯在現場整改。
⑥檢查在生產過程中是否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檢查規(guī)程、措施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在現場的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制止處理。
3、帶班人員規(guī)定及考核辦法
(1)區(qū)隊管理人員盯班規(guī)定及考核辦法
①必須參加班前會,按規(guī)定帶領職工上下井,并填寫上下井登記表。對未參加班前會或未填寫上下井登記表的罰款10元/次。
②下井必須到信息站掛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填寫下井記錄,有信息站負責考勤。對不按規(guī)定摘掛牌的罰款10元/次。
③每班至少有1名工區(qū)管理人員現場盯班,不得空崗。出現空崗對責任人罰款20元/次,聯責區(qū)長10元/次,并由區(qū)長安排管理人員下井盯班。
④實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上班的盯班人員要在現場向接班的盯班人員詳細說明現場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記交接班記錄簿。對違犯此項規(guī)定的罰款10元。
⑤必須按本單位走動式管理規(guī)定的路線,對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進行詳細排查,現場發(fā)現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能現場解決的必須立即整改,同時對當班巡查路線的職工a卡進行考核并按規(guī)定互相簽字。對違犯此項規(guī)定的按區(qū)隊精細化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罰,由區(qū)長考核。
⑥每班必須向調度室及工區(qū)匯報不少于兩次,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匯報。每少匯報一次罰款10元,由調度室考核。
⑦要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保證下井時間不低于8小時,杜絕早上晚下現象。對早上晚下者罰款10元/次,由安監(jiān)處考核。
⑧必須保證下井質量,對下井經過的路線、時間、現場發(fā)現的問題及整改意見,要認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工區(qū)值班人員。對違犯此項規(guī)定的按區(qū)隊精細化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罰,由區(qū)長考核。
⑨工區(qū)值班人員要根據盯班人員a卡填寫的隱患及整改意見,進行篩選后下隱患通知單,并記錄隱患臺帳進行安排處理。對違犯此項規(guī)定的按區(qū)隊精細化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罰,由區(qū)長考核。
(2)副總以上領導帶班規(guī)定及考核辦法
①每月由調度室負責編排副總以上領導輪流下井帶班表,每班一人,包括日期、班次、帶班的走動路線等。
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班次上崗,在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前到調度室了解全礦安全生產狀況并考勤,確定下井走動路線。對違犯此項規(guī)定的罰款10元/次。上崗人員必須按時上崗,不得空崗,確實有事必須向生產礦長請假同意,并由其他副總以上領導替班。出現空崗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并進行責任追究。下井必須到信息站掛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將下井記錄交信息站,由信息站考勤、建立檔案。對違犯規(guī)定的罰款10元/次。
③必須按走動式管理規(guī)定的路線,對所經過的各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進行詳細排查,現場發(fā)現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能現場解決的必須立即整改,同時對當班巡查路線的職工a卡進行考核并按規(guī)定互相簽字。
④每班向調度室匯報不少于兩次,特殊情況,必須隨時向調度室匯報,上井后必須到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調度室負責做好記錄。每少匯報一次罰款10元。
⑤實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人員在井下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保證下井帶班時間不低于8小時,杜絕早上晚下現象;對早上、晚下而又發(fā)生事故的從嚴從重責追究任。信息站嚴格下井考勤制度,凡是盯班人員早班15:30、中班23:30、夜班7:30以前上井交卡的,其下井視為無效,并罰款10元/次。
⑥上崗人員必須保證下井質量,對下井經過的路線、時間、現場發(fā)現的問題及整改意見,必須認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信息站。信息站要根據上崗人員a卡填寫的隱患及整改意見,進行篩選后下隱患通知單或d卡送交責任單位處理,并按規(guī)定進行閉合。對違犯規(guī)定的罰款10元/次。
⑦科室管理人員上崗要嚴格按照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⑧對下井帶班情況,由調度室負責做好下井匯報記錄,由安監(jiān)處負責做好下井考勤、建立考核臺帳,實行檔案管理。
⑨由安監(jiān)處負責在井口設立副總師以上領導下井公示牌板,通報考勤,接受職工的監(jiān)督。
4、管理人員各項指標及考核辦法
(1)考核規(guī)定
對完不成各項指標考核按照管理人員崗位月薪考核辦法執(zhí)行。
(2)管理人員各項指標
類別
職務
下井指標
停止作業(yè)
三違
指標
合計
其中
夜班
中班
8小時
一般
嚴違
礦領導
礦長
10
0
0
1
1
1
0
黨委書記
10
0
0
1
1
1
0
生產副礦長
20
2
2
2
1
3
1
生產準備副礦長
22
3
3
3
1
3
1
機電副礦長
20
3
3
3
1
3
1
總工程師
14
3
3
3
1
3
1
安監(jiān)處長
22
3
3
3
2
5
1
工會主席、經營副礦長、總(副總)會計師
6
0
0
0
0
1
0
采、掘、機、通副總及生產技術部主任工程師
20
3
3
3
1
3
1
運輸副總、總工助理
20
2
2
2
1
3
1
安全副總
18
3
3
3
2
5
1
安全生產技術科室
安監(jiān)處監(jiān)察科科長
20
2
2
3
2
3
1
安監(jiān)處監(jiān)察科副科長、科員
22
3
3
3
1
2
0
生產科室支部書記
12
2
2
2
0
2
0
各科室支部書記、業(yè)務副主任(副科長)工程師、技術員
16
1
0
2
0
1
0
各科室副科長、科員、調度室生產副主任
20
3
0
3
0
2
0
調度室調度員、值班副主任、技術科分管設計副科長、地質工
12
1
0
0
0
1
0
機運科分管設備的副科長
16
1
0
0
0
2
0
機運科井下機電檢查人員、礦壓觀測員、測量工、通防檢測人員
22
0
0
0
0
0
0
生產輔助科室
經考科科長
16
2
2
2
0
2
0
經考科分管井下考核的副科長、科員
20
1
0
0
0
0
0
經考科分管定額的副科長、定額員
12
0
0
0
0
0
0
工會生產副主席、勞動委員
12
0
0
0
0
2
0
生產及輔助單位
區(qū)長
20
4
0
4
0
1
0
副區(qū)長
22
4
0
20
0
2
0
技術員
16
0
0
0
0
0
0
注:嚴違為季度指標。
5、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規(guī)定
(1)適用范圍
所有生產管理人員。
(2)檢查范圍
井下所有系統(tǒng)、崗位、施工地點均在走動式檢查范圍。
(3)巡查內容
①檢查現場工程質量、文明生產情況。
②檢查現場隱患排查和各種記錄填寫情況。
③a卡執(zhí)行情況。
④設備點檢制執(zhí)行情況。
⑤監(jiān)督區(qū)隊管理人員的工作質量。
⑥礦安排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⑦標準化管理執(zhí)行情況。
⑧規(guī)程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4)巡查周期
①礦長、書記
每季度要將所有采煤、掘進工作面覆蓋檢查一次,每年要將所有機電運輸、通風防塵系統(tǒng)覆蓋檢查一次。
②生產副礦長
每月下井要將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產、準備、撤除)、掘進工作面、巷修地點覆蓋檢查一次;每季度要將提升運輸系統(tǒng)覆蓋檢查一次;每半年要將通風防塵和其他生產系統(tǒng)覆蓋檢查一次。
③生產準備副礦長
每月下井要將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產、準備、撤除)、掘進工作面、巷修地點、提升運輸系統(tǒng)、通風防塵和其他生產系統(tǒng)覆蓋檢查一次。
④采煤副總工程師
每周要將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產、準備、撤除)和采區(qū)原煤、軌道運輸、通風防塵系統(tǒng)覆蓋檢查一次。
⑤掘進副總工程師
每旬要將所有掘進工作面和所屬采區(qū)軌道運輸、原煤運輸、通風防塵系統(tǒng)覆蓋檢查一次。
⑥機電副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
每月要將所有提升運輸系統(tǒng)、壓風、排水系統(tǒng)、高低壓供電系統(tǒng)和機電峒室覆蓋檢查一次。
⑦安監(jiān)處長、安監(jiān)處主任工程師
每旬要將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包括生產、準備、撤除)掘進工作面、巷修地點覆蓋檢查一次,每月將機電場所峒室覆蓋檢查一次。
⑧總工程師、通防副總工程師
總工程師每季要將回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所有通風防塵系統(tǒng)覆蓋檢查一次,通防副總每月覆蓋檢查一次。
⑨生產技術部主任工程師、總工助理
生產技術部主任工程師采、掘工作面每月覆蓋檢查一次;礦井水及地質構造異常地點每月不少于兩遍??偣ぶ聿伞⒕蚬ぷ髅婕跋镄奘┕さ攸c每月覆蓋一遍。
各區(qū)隊、科室管理人員的走動路線、覆蓋周期由區(qū)隊、科室自行制定報專業(yè)批準后執(zhí)行。
(5)巡查問題處理
排查出的問題現場能解決的必須現場解決,不能現場解決的要制定解決方案和確定完成時間,由單位管理人員在檢查人員a卡簽字,并積極組織整改按期完成,每條隱患都必須按“5w1h”的要求形成閉合。
(6)考核規(guī)定
①由各專業(yè)制定內部考核辦法,每月對區(qū)隊、專業(yè)管理人員的走動式管理考核一次。否則,對責任人罰10元/次。
②各科室、單位必須建立走動式管理牌板或圖表,并認真填制。不建立或不填制對科區(qū)長、責任人各罰款10元/次。
③副總以上礦領導嚴格按照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查所覆蓋地點,對所經過的各工作地點的職工a卡進行考核并按規(guī)定互相簽字。否則,按精細化管理規(guī)定考核。
④在信息站建立副總以上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牌板,并認真填制;不建立或不填制對責任人罰款10元/次。
⑤未按規(guī)定完成覆蓋地點每少一個地點罰10元。
⑥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必須帶齊必備的量具、工具和記錄本,否則,對責任人罰10元。
⑦嚴格執(zhí)行礦長、生產副礦長、安監(jiān)處長下井匯報制度,下井前半小時至下井一小時內必須個人向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值班室匯報。
(七)制止“三違”的管理規(guī)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有效地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現象,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確保礦井長治久安。根據《勞動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三違”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分為一般“三違”和嚴重“三違”兩類,分類及處罰標準見附1《“三違”處罰規(guī)定》。
2、各級管理人員在現場發(fā)現“三違”時,必須立即制止,對責任者進行安全教育和幫教,由責任者現場簽字,并按處罰規(guī)定進行罰款。對發(fā)現“三違”而不制止的,與“三違”者同樣處罰。對嚴重“三違”者除按規(guī)定處罰罰款外,還必須執(zhí)行程序幫教。對因“三違”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刑事處分。
3、制止“三違”者上井后必須將“三違”人員名單、“三違”內容、處罰意見填在井口信息站的“三違”統(tǒng)計本上,并把帶有“三違”人員簽字的檢查表交井口信息站,經審查后由井口信息站出具罰款單。
4、對所有“三違”罰款實行交現金制度,嚴格執(zhí)行《關于實行罰款交現金管理規(guī)定》。
5、在對“三違”實行經濟處罰的同時,要做好教育和幫教工作,由安監(jiān)處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定期召開“三違”家屬座談會,簽定親情幫教單和親屬共同做好“三違”人員的幫教工作。一般“三違”季度內不再違章,“嚴違”半年內不再違章,“三違”罰款返回由其親屬簽字領取。
(八)以上考核由安監(jiān)處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8篇 領導干部帶班制度
1目的
為了切實抓好安全生產,提高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有效程度,提高風險控制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加油站。
3定義
領導帶班人員:帶班長;
領導帶班:是指加油站值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yè)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jiān)督和管理。
4職責
帶班領導的主要職責:
4.1監(jiān)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
4.2檢查、糾正作業(yè)現場出現的“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缺陷及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的狀況;
4.3督促檢查現場出現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4.4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4.5組織處置本班次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
5具體規(guī)定
領導帶班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
嚴禁領導帶班空崗。確有特殊原因無法當班的,必須向站長請假,并由站長統(tǒng)一安排其他領導值班。
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6考核
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月對領導帶班進行考核,填寫《領導干部帶班考核記錄》(aqbzh-jl/2-7)。
現場帶班人員出現以下事項的,給予責任人50元的處罰。
(一)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的;
(二)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請假導致空班的;
(三)未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
(四)不認真履行帶班工作職責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或因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導致事故擴大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懲罰。
發(fā)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規(guī)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7相關文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8.相關記錄
《領導干部帶班考核記錄》 aqbzh-jl/2-7
第9篇 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的幾點思考
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的幾點思考
實行黨政干部任職回避制度,是優(yōu)化班子結構,增強整體效能的一項重要舉措?!陡刹咳斡脳l例》頒布以來,___市從實際出發(fā),積極抓好市直部門、鎮(zhèn)(街道)黨政領導干部的任職回避,取得了一些成效。現就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結合___實際,談幾點不成熟的觀點。
一、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是改善干部隊伍結構的重要途徑。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預防個別人從小圈子選人的不良現象,注重選拔任用德才兼?zhèn)涞母刹浚欣诎涯切┱紊铣墒?、業(yè)務上過硬、作風上正派的干部選拔上來,有利于提高本部門、單位以及整個干部隊伍素質,改善干部隊伍結構。近三年來,___市通過推行《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先后調整交流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37名。
第10篇 公司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制度
第一條總則
密切聯系群眾,保持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是我們黨的優(yōu)良作風,是全面實踐“____”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為進一步轉變領導干部工作作風、堅持以關心職工群眾疾苦為己任,堅持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fā)點,使聯系基層、聯系群眾工作經?;?、制度化、規(guī)范化,營造公司持續(xù)、穩(wěn)定、和諧發(fā)展的內部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聯系群眾的基本形式和內容
1、領導干部定期深入基層和群眾。
公司領導干部定期深入基層和群眾,要把關心困難職工群眾生產生活作為做好基層工作的重要任務,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基層單位和職工群眾的意見,切實解決職工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2、三聯系。
公司處級領導干部到基層調查、走訪、慰問、聯系困難戶、公司機關科室長和分公司領導深入基層聯系隊、公司和分公司工會女干部聯系外部市場職工家庭。
具體見工發(fā)[2022]1號文件3、弱勢群體幫扶。
通過走訪了解,對公司的弱勢群體(包括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傷殘職工家庭)、特困家庭等,在重大節(jié)日,公司領導要親自帶領工會人員到家中走訪慰問,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4、一線慰問。
每年的重大節(jié)日和夏季高溫季節(jié),公司領導要親自帶隊到一線小隊進行走訪慰問,給在節(jié)假日堅守一線生產的職工送去節(jié)日的問候和祝福。
夏季高溫季節(jié)及時將防暑降溫物品送到一線井隊。
5、定期召開座談會。
(1)每年在九九重陽節(jié)和春節(jié)前夕兩次召開離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座談會,了解老職工的生活、身體、思想狀況,聽取他們對公司發(fā)展方面所提的建議,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2)每年召開兩次在冊職工、勞模及其家屬、外部市場家庭座談會等。
了解不同層次群眾的需求,幫助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聽取他們對公司發(fā)展所提的好的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6、領導干部走訪聯系點。
按照公司職責分工,領導干部根據有關規(guī)定,定期走訪安全、綜治、穩(wěn)定、黨風廉政、計劃生育等聯系點,了解情況,指導工作,幫助解決聯系點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7、深化廠務公開。
實施好廠務公開,讓職工群眾知道應該知道的情況,讓他們感覺到組織就在身邊,時刻在關心著他們,隨時在傾聽他們的心聲。
通過廠務公開,溝通領導干部與基層職工的聯系,拉近領導與群眾之間的距離,讓職工安心工作,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凝聚力。
第三條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制度的基本要求
1、建立聯系基層和群眾工作記錄本,將聯系群眾情況如實作好記錄。
領導干部通過深入基層,密切與群眾的溝通。
面對面傾聽群眾的呼聲,掌握真實情況,幫助基層和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2、對基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如意見、要求和實際困難,在職權范圍內能解決的要及時解決;對于涉及面較大或一些重要問題,要及時匯總,上報公司黨委會討論解決。
不能只作口頭承諾,不辦實事,更不允許推諉扯皮,敷衍塞責。
3、領導干部在聯系群眾方面的工作,定期以口頭形式在公司民主生活會上做匯報,年終在班子和個人述職報告上要有領導干部聯系基層和群眾的內容。
第四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工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2022 日起實施。
第11篇 企業(yè)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制度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確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中層、高層管理人員。
三、具體規(guī)定
1、公司所有中層、高層管理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輪流帶班,其中:生產部門中層人員實行車間級帶班;高層管理人員、后勤系統(tǒng)中層人員實行公司級現場帶班。
2、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安排由企管部負責。
3、帶班人員因出差等原因無法帶班的,應提前安排替班人員。
4、帶班人員應詳細、如實填寫值班記錄,企管部負責按月裝訂成冊后轉安環(huán)部存檔備查。
四、帶班職責
帶班值班領導要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檢查巡視,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yè);及時發(fā)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制止違規(guī)作業(yè),制止違章指揮,制止超能力組織生產;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qū)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值班領導應真實準確填寫當天值班的情況,并按要求做好輪流值班記錄的交接手續(xù)。
1、公司級領導帶班職責
(1)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范地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車間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fā)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jié)嚴重者,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5)對當日發(fā)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2、部門級領導帶班職責
(1)布置當日生產必須執(zhí)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模范地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對本車間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班組的安全工作,幫助班組職工共同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并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督促和檢查工作,對“三違”現象有權進行制止并協助廠領導和安全部門進行處罰,性質嚴重的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級報告;
(4)要認真檢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發(fā)現事故隱患必須按“三定(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四不推”(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廠;廠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則處理;
(5)當日發(fā)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考核
1、獎勵: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fā)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者;
(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
(4)對本單位“三違”人員能大膽管理,嚴格執(zhí)行處罰規(guī)定,成績顯著者。
2、處罰:
(1)無故不帶班的,每次罰款200元;
(2)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每發(fā)現一次罰款50元;
(3)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第12篇 黨政領導干部聯系群眾制度范例
1、每個有聯系能力的黨政領導干部至少聯系一至二名群眾,幫助解決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實際問題;
2、黨支部建立黨政干部聯系戶(群眾)名冊,按季填寫聯系戶活動記實;
3、黨政干部要根據聯系對象的不同情況,積極開展聯系活動,每個月要把聯系情況向支部匯報一次,支部每個季度向黨委匯報一次,黨委每半年向某委匯報一次;
4、黨支部每半年對黨政干部聯系戶(群眾)活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比,好的表揚,差的批評,并把完成聯系任務的情況作為考核黨員的重要條件。
第13篇 嘉善中學領導干部、黨員談心談話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掌握教師員工的思想、工作動態(tài),切實做到關心人、理解人和愛護人,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增強學校的凝聚力、戰(zhàn)斗力,經研究決定,建立學校談心談話制度,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和對領導干部應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jiān)督的要求,從關心、愛護黨員干部出發(fā),執(zhí)行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通過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及時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況,加強溝通,密切關系,激發(fā)干部工作熱情;通過談心談話,引導和幫助黨員干部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提高思想、政治素質。
二、談話內容及重點
1.了解談話對象的思想、工作、作風、學習及家庭等方面的情況。
2.聽取談話對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談心談話工作在下列情況下要及時開展:
(1)群眾對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時,要及時談話提醒、教育引導、防微杜漸。
(2)干部之間、班子內部之間、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之間或內部出現不團結苗頭,要及時談話,化解矛盾,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3)教職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難和挫折時,要及時談話鼓勵,幫助他們提高克服困難的信心和勇氣。
(4)對教師重大獎勵、處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評議等,要及時進行談話,肯定成績,指出問題,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談話方法及要求
1.談話采用集體談話與個別談話相結合的方法。談話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學校領導必要時應隨時與教職工談心,主動征求意見。
3.黨員干部可以主動向學校領導反映情況,匯報思想。
4.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黨員教師之間也要互相談心,溝通思想,融洽關系,形成團結實干的良好氛圍。
5.黨員要主動了解談話對象的思想、工作情況,注重談話的思想性和原則性,要講究談話藝術,增強談話的針對性,努力提高談話效果。
第14篇 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干部談話制度
一、建立領導干部談話制度的意義
建立領導干部談話制度是發(fā)揚我黨干部管理工作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始終保持黨和黨員領導干部先進性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談話,可以廣泛聯系群眾,密切黨群、干群和上下級之間以及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的關系;可以了解情況,交流感情,溝通思想,交換意見,增強團結,促使干部健康成長;可以幫助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理清工作思路,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保證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談話的時機
領導干部談話要把經常性和針對性結合起來,根據需要,及時進行談話,以免矛盾積累和擴大,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遇到下列情況,應及時進行談話。
(一)半年工作檢查、年終工作總結時;
(二)領導干部調動、職務升降、退(離)休時;
(三)召開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時;
(四)領導干部受到批評、處分時;
(五)發(fā)現領導干部在遵守黨紀、政紀、廉政建設和思想作風等方面有問題或群眾有所反映時;
(六)對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評議領導班子后,向干部通報情況、轉達意見時;
(七)領導班子出現問題或工作失誤時;
(八)調查了解情況時。
三、談話的內容
(一)幫助干部提高理論政策水平,增強干部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上級黨組織和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出臺后,針對一些干部理解不透、領會不深、思想趕不上形勢發(fā)展的問題,及時找干部談話,幫助干部全面、準確地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搞好工作。特別是在重大決策面前猶豫徘徊甚至出現失誤時,要迅速通過談話解決干部思想上存在的搖擺不定或無所適從的茫然情緒,幫助干部分清形勢,使其更好地把握方向,堅定信念。
(二)教育干部正確對待名利,自覺服從組織需要。干部在工作中取得成績,受到表揚、獎勵或提拔時,要及時找干部談話,未雨綢繆,幫助干部及時克服沾沾自喜、驕傲自滿的思想苗頭;在調整充實領導班子、干部崗位交流時,通過談話,教育干部自覺服從組織需要,遵守組織紀律,不相互攀比職級待遇,不講條件,不向組織伸手要職要權;在干部的個人利益與黨的利益發(fā)生矛盾時,要教育干部正確處理個人利益的關系,引導干部自覺服從黨的利益。
(三)協調下級領導班子及成員的關系,增強班子團結。發(fā)現領導班子成員出現磨擦時,通過談話弄清緣由,分清是非,指出危害,提出要求,幫助協調好班子成員之間的關系,維護班子的團結,使每一個干部在工作中自覺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形成互諒互讓、取長補短、合作共事的良好風氣。
(四)交流思想,調查研究。通過談話了解干部的思想動態(tài)、工作意向以及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為有針對性教育、使用干部提供依據;還可以使談話對象開闊視野,拓寬思路,掌握正確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通過這種平等的思想交流,能夠使上下級之間增進了解,增強友誼,消除隔閡,使下級干部在工作中產生自信心。
四、談話的形式
(一)主導式談話。適用于宣布決定、部署工作、批評教育、安慰問候等內容。
(二)商討式談話。適用于啟發(fā)引導、提醒指點、解答疑難等內容。
(三)征詢式談話。適用于調查研究、了解情況、征求意見、交流思想等內容。
五、談話的原則和紀律
(一)要按照“全面、準確、適度”的原則,實事求是,增強針對性和說服力,力戒空談和無原則的夸大或縮小,并允許談話對象申述理由和看法。
(二)要尊重人格,以誠相見,以理服人;
(三)要從團結、鼓勵、幫助、教育的愿望出發(fā),充分肯定成績,嚴肅提出問題,誠懇地批評錯誤;
(四)談話對象要端正態(tài)度,積極配合,袒露思想,明辨是非,對問題和缺點不掩飾、不回避、不推脫責任;
(五)談話要堅持黨性原則,禁止利用談話聯絡私人感情,建立依附關系。
六、實施談話的規(guī)則
(一)管人與管事相統(tǒng)一;
(二)集體談話和個別談話相結合;
(三)歸口談話和委托談話相結合。
第15篇 工商局領導干部談話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干部談話制度
一、建立領導干部談話制度的意義
建立領導干部談話制度是發(fā)揚我黨干部管理工作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始終保持黨和黨員領導干部先進性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談話,可以廣泛聯系群眾,密切黨群、干群和上下級之間以及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的關系;可以了解情況,交流感情,溝通思想,交換意見,增強團結,促使干部健康成長;可以幫助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理清工作思路,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保證黨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談話的時機
領導干部談話要把經常性和針對性結合起來,根據需要,及時進行談話,以免矛盾積累和擴大,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遇到下列情況,應及時進行談話。
(一)半年工作檢查、年終工作總結時;
(二)領導干部調動、職務升降、退(離)休時;
(三)召開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時;
(四)領導干部受到批評、處分時;
(五)發(fā)現領導干部在遵守黨紀、政紀、廉政建設和思想作風等方面有問題或群眾有所反映時;
(六)對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評議領導班子后,向干部通報情況、轉達意見時;
(七)領導班子出現問題或工作失誤時;
(八)調查了解情況時。
三、談話的內容
(一)幫助干部提高理論政策水平,增強干部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自覺性。上級黨組織和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出臺后,針對一些干部理解不透、領會不深、思想趕不上形勢發(fā)展的問題,及時找干部談話,幫助干部全面、準確地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搞好工作。特別是在重大決策面前猶豫徘徊甚至出現失誤時,要迅速通過談話解決干部思想上存在的搖擺不定或無所適從的茫然情緒,幫助干部分清形勢,使其更好地把握方向,堅定信念。
(二)教育干部正確對待名利,自覺服從組織需要。干部在工作中取得成績,受到表揚、獎勵或提拔時,要及時找干部談話,未雨綢繆,幫助干部及時克服沾沾自喜、驕傲自滿的思想苗頭;在調整充實領導班子、干部崗位交流時,通過談話,教育干部自覺服從組織需要,遵守組織紀律,不相互攀比職級待遇,不講條件,不向組織伸手要職要權;在干部的個人利益與黨的利益發(fā)生矛盾時,要教育干部正確處理個人利益的關系,引導干部自覺服從黨的利益。
(三)協調下級領導班子及成員的關系,增強班子團結。發(fā)現領導班子成員出現磨擦時,通過談話弄清緣由,分清是非,指出危害,提出要求,幫助協調好班子成員之間的關系,維護班子的團結,使每一個干部在工作中自覺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形成互諒互讓、取長補短、合作共事的良好風氣。
(四)交流思想,調查研究。通過談話了解干部的思想動態(tài)、工作意向以及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為有針對性教育、使用干部提供依據;還可以使談話對象開闊視野,拓寬思路,掌握正確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通過這種平等的思想交流,能夠使上下級之間增進了解,增強友誼,消除隔閡,使下級干部在工作中產生自信心。
四、談話的形式
(一)主導式談話。適用于宣布決定、部署工作、批評教育、安慰問候等內容。
(二)商討式談話。適用于啟發(fā)引導、提醒指點、解答疑難等內容。
(三)征詢式談話。適用于調查研究、了解情況、征求意見、交流思想等內容。
五、談話的原則和紀律
(一)要按照“全面、準確、適度”的原則,實事求是,增強針對性和說服力,力戒空談和無原則的夸大或縮小,并允許談話對象申述理由和看法。
(二)要尊重人格,以誠相見,以理服人;
(三)要從團結、鼓勵、幫助、教育的愿望出發(fā),充分肯定成績,嚴肅提出問題,誠懇地批評錯誤;
(四)談話對象要端正態(tài)度,積極配合,袒露思想,明辨是非,對問題和缺點不掩飾、不回避、不推脫責任;
(五)談話要堅持黨性原則,禁止利用談話聯絡私人感情,建立依附關系。
六、實施談話的規(guī)則
(一)管人與管事相統(tǒng)一;
(二)集體談話和個別談話相結合;
(三)歸口談話和委托談話相結合。
第16篇 實行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的實踐與思考
實行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的實踐與思考
去年以來,_____市_____區(qū)探索實行了區(qū)級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為全面了解此項制度的運行情況及成效,采取召開座談會、發(fā)放征求意見表、回訪信訪當事人等形式,進行了專題調研?,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20__年4月份,針對一些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不斷上升,穩(wěn)定壓力較大的現狀,區(qū)委區(qū)政府迅速轉變工作思路,果斷調整工作措施,把信訪穩(wěn)定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來抓,把創(chuàng)新領導公開接訪模式作為化解矛盾糾紛、密切干群關系的切入點。實行區(qū)級領導每周一公開接訪制度,由原來每月兩次領導公開接訪變?yōu)槊恐芤唤釉L。確定每周一輪流安排區(qū)級領導到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公開掛牌接訪,把領導干部每周的“第一時間”交給群眾。在此基礎上,實行了領導干部帶案下訪制度,精心安排領導接待時間、接待地點,明確接訪要求,并設立宣傳欄,進行廣泛宣傳,營造了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和帶案下訪的良好氛圍
(二)明確責任,不走過場。區(qū)級領導公開接訪實行“首訪責任制”,即誰接手的案件,誰負責協調處結,一抓到底。能解決的問題當場拍板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接訪后再負責牽頭協調處理。同時,把開門接訪與帶案下訪有機結合起來,把事先排查的重點信訪問題和平時遺留的老大難信訪案件,納入領導公開接訪及領導帶案下訪活動之中,由領導接訪、包案協調處理、較好地了辦結了一批疑難信訪案件。
(三)狠抓督查督辦,促進“事要解決”。對區(qū)級領導公開接訪和帶案下訪工作開展情況,先后兩次進行督查督辦,并形成了督查通報,對信訪案件調處不力造成矛盾激化的或未按工作要求辦理的,則在《督查督辦》上進行通報批評,加大對信訪案件調處的督查力度,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突出重點,加強長效機制建設。一是建立責任追究機制。通過接訪,干部群眾普遍認識到,信訪問題產生了,妥善處理固然重要,但更有效的辦法是加大源頭治理。為此,該區(qū)加大了信訪責任追究力度,一部分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受到了處理。二是完善決策機制。為了減少信訪問題的發(fā)生,該區(qū)通過制定、完善、調整政策來大范圍、大力度地解決群眾上訪反映比較普遍的問題。三是加強信訪工作基層基礎。實行了選調優(yōu)秀干部到信訪局掛職鍛煉制度,有效地增強了信訪調處人員力量,提高了信訪調處工作效率。
二、活動成效
(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領導干部為主體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一是強化了領導班子成員的責任。黨政主要領導率先垂范,帶動了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積極參與,實現了區(qū)級領導班子成員全員參與接訪。二是強化了有權處理信訪問題的機關領導干部的責任。通過實行區(qū)級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和帶案下訪制度,由區(qū)級領導親自調度,有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理信訪問題,從而促進了信訪難題的解決。三是健全完善了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區(qū)、鄉(xiāng)兩級領導公開接待群眾來訪制度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的責任及公開接訪的工作目標、職責和要求,旨在發(fā)揮領導干部在解決信訪問題中的主導作用,認真聽取群眾訴求,協調解決信訪問題,努力營造群眾依法上訪、干部依法行政、各方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第17篇 中層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的實施意見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___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和中紀委三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健全監(jiān)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根據《中國___湖北省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決議》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院實行中層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____”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中國___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對領導干部監(jiān)督的有效形式,進一步拓寬監(jiān)督渠道,改進監(jiān)督方式,健全監(jiān)督機制,充分發(fā)揮組織監(jiān)督和民主監(jiān)督的作用,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自覺接受監(jiān)督的意識,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二、述職的主要內容
(一)理論學習情況;
(二)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令的情況;
(三)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四)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績和經驗);
(五)存在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內容
(一)述職述廉的內容以《中國___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中國___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
規(guī)定》、《中國___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以及中央關于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其他要求與規(guī)定為基本依據,結合本人分管工作
,檢查報告以下內容:
1、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規(guī)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黨風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辦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問題;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進的措施。
(二)個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紀律的情況。
1、貫徹執(zhí)行《中國___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___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的情況;
2、在行使行政權、執(zhí)法權中的廉政情況;
3、執(zhí)行收入申報和收受禮品禮金登記制度情況;
4、執(zhí)行中辦、國辦《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的規(guī)定》的情況;
5、參加黨內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
6、本部門群眾要求說明的有關廉政方面的情況。
四、述職述廉的要求
1、中層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每年進行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與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結合進行。
2、述職述廉應采取召開一定范圍的會議,由中層領導干部宣讀述職述廉報告的形式進行,并組織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
3、述職述廉工作由院黨委組織領導,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具體負責實施。
4、中層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前要認真學習對照廉潔自律各項規(guī)定,采取多種形式,充分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堅持實事求是,應如實撰寫本
人的述職述廉報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實具體,避免空洞泛論或等同于工作總結。
5、對述職述廉中隱瞞、回避重要情況,民主測評中群眾意見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況的中層領導干部,紀委、組織部在調查核實
的基礎上,視情節(jié)輕重,對其實行談話提醒,進行組織處理或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構成違紀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
6、紀檢、監(jiān)察和組織部門每年要對述職述廉的情況進行一次綜合分析,述職述廉的結果,要作為對干部考核、獎懲和選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據。
7、中層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報告、民主測評的情況以及對有關問題調查處理的結論性材料,按有關規(guī)定分別收入領導干部的考
察工作檔
案、廉政檔案。
8、各部門可參照本實施意見抓好管轄范圍工作人員的述職述廉考核工作。
在百度搜索:中層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的實施意見
第18篇 中學領導干部廉政情況公開制度
經搬中學領導干部廉政情況公開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領導干部的廉政行為,根據《中國___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及中央、自治區(qū)和市局常委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領導干部廉政情況制度如下:
一、主要負責部門:黨支部、工會、人事、財務
二、公開內容和方法:
1.學校領導的住房、通信工具配備要嚴格按照市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
2.學校領導不能公車私用,但因工作需要除外。
3.學校領導出差考察必須按照市教育局黨委規(guī)定執(zhí)行。學習、考察等費用必須按照文件規(guī)定報銷。
4.學校領導干部公費學習、考察等費用報銷情況要在學校黨政例會上進行通報。
5.學校領導干部必須在年度述職中向教職工公開領導干部廉政自律和執(zhí)行廉政規(guī)定情況。
6.學校領導干部必須嚴格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八字規(guī)定和補充規(guī)定。
7.公開時間和辦法:每年年底學校領導在民主評議大會的述職報告中加以說明或在黨支部民主生活會上具體說明。
第19篇 某高級中學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高級中學領導干部值班制度
一、為加強雙休日的學校管理和保證與外界的聯系暢通,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
二、參加雙休日值班的學校領導由校長辦公室安排輪值表。
三、值班領導要準時到辦公室值班,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值班領導負責接待來客來訪,做好電話等有關事項的記錄,檢查學校各線各部門的值班情況,處理學校里的偶發(fā)事件。
五、值班時間為機關的上班時間。
第20篇 鎮(zhèn)領導干部公開接待群眾來訪日制度
為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關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形成領導干部公開接待群眾來訪工作長效機制,根據中央、省、市、區(qū)的文件和《 鎮(zhèn)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信訪工作的意見》( 〔2022〕1號)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決定調整鎮(zhèn)領導干部接訪日制度。
一、工作原則及目標任務
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堅持公開透明、規(guī)范有序、方便群眾、解決問題的原則。通過建立和完善鎮(zhèn)領導干部公開接待群眾來訪日制度,進一步暢通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切實轉變領導干部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真正把本地區(qū)、本部門群眾反映的信訪突出問題和各種矛盾隱患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