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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匯編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89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有哪些制度

安全生產制度是我們企業(yè)運行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員工日常作業(yè)行為;二是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三是風險評估與管理,識別和控制潛在危險;四是應急預案與演練,應對突發(fā)事故;五是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及時發(fā)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實質上是對生產活動進行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管理的規(guī)則和程序。它旨在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高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財產不受損失。制度的制定需依據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并結合企業(yè)的實際情況。

重要內容

在安全生產制度中,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尤為重要。它要求我們定期進行全廠的安全檢查,特別是對關鍵設備、高風險區(qū)域進行詳細排查。一旦發(fā)現可能引發(fā)嚴重事故的隱患,必須立即報告,不得延誤。制度還規(guī)定了隱患整改的期限和責任人,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制度流程

1. 制定排查計劃:根據生產特點和季節(jié)變化設定排查頻率。

2. 實施排查:由專職安全員或指定團隊進行,記錄隱患詳情。

3. 評估隱患等級:根據隱患可能導致的后果,劃分輕重緩急。

4. 上報:對重大隱患,須在24小時內向管理層匯報。

5. 制定整改措施:確定責任人,設定整改期限。

6. 整改跟蹤:監(jiān)督整改進度,確保措施落實。

7. 驗收與關閉:整改完成后,復查確認隱患已消除,歸檔相關資料。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與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是我們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守護線。它們不僅指導我們預防事故,也是我們對員工和社區(qū)負責的體現。只有嚴格執(zhí)行這些制度,才能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監(jiān)察部具體負責,有關部室和單位參加,礦長牽頭。

2、煤礦職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匯報或者舉報。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規(guī)程”和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yè)安全標準為依據,充分行使“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賦予權利,排除全礦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嚴格制止各類違章行為。

4、現場檢查,發(fā)現存在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fā)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下達立即從危險區(qū)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生產調度室,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

5、現場檢查發(fā)現一般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明確處理時間和要求,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下達經分管安全領導簽字的“停產、限產處理隱患通知書”被查單位要召開安全專題會,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按要求處理隱患。

6、現場檢查發(fā)現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yè)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7、安全監(jiān)查部要安排好檢查后跟蹤復查工作,被查單位隱患處理后,經安監(jiān)部驗收合格,方可正常生產。

8、針對條件差、隱患多的單位,組織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措施,重點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

1、礦井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每周組織一次礦井安全生產大檢查,一般安全隱患落實部門負責處理,安監(jiān)部負責督查,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報礦長、公司總經理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落實處理,同時上報區(qū)煤炭局。

2 、公司所屬井下班組長,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撤出所有人員,將險情報現場管理人員(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

3、帶班隊長、安檢員、帶班領導,現場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責令停工、停機、停產,撤出現場所有作業(yè)人員到安全地點,將險情報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

4、公司員工發(fā)現礦井各生產系統(tǒng)、采掘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報公司安監(jiān)部,由安監(jiān)部牽頭,生產、技術、機電各部門配合,現場檢查識辨,并對報告人員進行獎勵。

5、安監(jiān)部負責礦井重大安全隱患統(tǒng)計上報工作。

第2篇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為加大我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確各級人員安全隱患排查職責和任務,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領導小組

組 長:礦 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

成 員:黨委副書記 總工程師 生產副礦長

掘進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經營副礦長

各副總工程師 安檢科科長

辦公室設在安檢科,安檢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信息采集篩選、督促落實整改、制度考核及治理情況上報等工作。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職責

1、礦長對礦井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全面責任,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定期聽取有關人員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匯報,督促和檢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資金的落實;健全機構、配備人員及制定崗位責任制;主持召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辦公會及工作會議,及時作出決策和下達指令。

2、生產副礦長、掘進副礦長、機電副礦長負責協助礦長開展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對該項工作的開展負同等責任。負責組織、參加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制定解決處理方案,限期整改。

3、礦總工程師對礦井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負責配備技術力量、確定崗位責任、開展科研攻關、推廣“四新”(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應用,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資金計劃,并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

4、礦副總工程師對分管專業(yè)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和落實隱患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參加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

5、安全副礦長、安全副總工程師和安檢科科長對礦井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安檢科分管科長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負有安檢科直接責任,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業(yè)務保安責任制的履行情況,參加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安排人員跟蹤落實隱患的現場整改情況,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閉合管理,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臺賬。

6、安檢科技術負責人對礦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檢查責任。安全員負責按照“三大規(guī)程”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跟蹤安全生產隱患的落實和整改。

7、技術科是安全隱患排查和實施整改的主要機構,對隱患的排查、整改負生產技術管理責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指導整改方案的實施以及現場整改過程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8、地質測量科負責探明各個采掘工作面和作業(yè)場所的地質構造,排查水文、地質構造變化異常區(qū)域的事故隱患,就水文、地質條件的變化給安全、生產、煤質帶來的影響超前向有關單位發(fā)出預警,并協助技術科、安檢科制定整改方案和預防性措施。

9、基層區(qū)隊是處理安全生產隱患的實施單位,區(qū)隊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責任。每天組織一次對本區(qū)隊工作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和落實整改情況會議,每次會議都要有原始記錄,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要登記建檔,認真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的管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領導和科室匯報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整改的情況。

10、基層區(qū)隊的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現場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對本區(qū)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技術管理責任。

11、各單位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處理直接負責,現場接受各級領導及職能科室、安全檢查員交辦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任務。對當班因缺少材料、備件確實無法及時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科區(qū)和礦調度所匯報。

12、基層區(qū)隊的現場作業(yè)人員對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班必須排查本崗位的安全隱患,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須向班組長和區(qū)隊長跟班干部匯報。在處理事故時無條件地服從分工,聽從安排、不得擅自脫離現場。同時,在現場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接受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任務,并按要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

三、安全隱患排除

1、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檢查人員必須立即責令停止生產、撤出人員,立即向機電副礦長、掘進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礦長匯報,并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任單位的科區(qū)長、跟班干部必須立即組織人力、物力迅速處理安全隱患。處理安全隱患時,安檢科必須安排專人現場跟蹤監(jiān)督整改,以防止安全隱患擴大。

2、正常工作場所存在安全生產隱患,需投入大量專門材料、設備、人力進行整改的,由技術科、調度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會審,制定整改計劃,責任單位按計劃組織實施,安檢科負責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3、無人工作的場所存在安全生產隱患,屬行人、行車、通風必經路線但無需投入專門材料、設備的,限24小時內排除;威脅人身安全的,由技術科、調度所根據隱患范圍,協調力量進行限期解決,安檢科負責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4、有人工作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整改時無需投入專門材料、設備的,當班必須立即排除。

5、對設備缺陷需要專門采購或需投入專項資金排除的,由分管礦領導提出防范事故和排除隱患的措施意見,報礦辦公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6、對不按規(guī)定時間排除安全隱患的,安檢科立即下達停工、停產整改通知單。凡停工、停產整改排除安全隱患的場所,復工時均需執(zhí)行驗收制度程序。具體為:責任單位將安全隱患排除完畢后,寫出書面驗收申請附自查驗收結果報安檢科,安檢科接到復工報告后,24小時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檢科出具復工通知單后方可復工。

四、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及管理

1、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下井時必須對當班員工的持證上崗情況、所到的生產場所安全狀況、所經過的生產系統(tǒng)運行完好狀況、安全設施齊全可靠狀況進行認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存在的隱患,及時反饋到井口安全信息站,填寫好記錄。對存在威脅安全的隱患,現場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隱患排除后方可施工。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經過的路線、所經過的生產場所的安全工作負責,對因生產條件不具備、系統(tǒng)不完好、安全設施不齊全造成的事故負有連帶責任。

2、各單位每周對各種隱患進行一次分類、篩選定級,并匯總送安檢科,同時各單位要針對具體實際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對每周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由安檢科負責落實相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

3、當班安全生產隱患未處理完,又未交下班繼續(xù)整改的,對當班班長和現場人員按違章處理。

4、現場安全檢查員對上班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情況必須作認真檢查,對當班發(fā)現的隱患必須督促現場人員整改;對暫不能解決的,必須匯報礦調度所,及時將《安全生產隱患通知單》下發(fā)到相關單位,相關單位干部簽字后必須繼續(xù)安排人員進行處理,安檢科要安排現場安全檢查員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凡對存在的隱患不匯報、不督促處理或回避造成事故的,按集團公司及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5、各單位必須把安全隱患的排查與管理落實到專職人員,對單位生產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要認真組織人員整改。對安全隱患采取建檔管理,分清責任,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技術科、調度所及時協調解決,安檢科負責監(jiān)督檢查。

6、安檢科負責建立隱患整改檔案,對各類安全隱患實行“誰排查,誰簽字”、“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閉合管理。

五、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考核

1、到現場未查出安全隱患或雖查出但未匯報,也未安排處理的,給予責任人200元的罰款。因該隱患未及時排除釀成事故的,將根據公司及礦相關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2、當班隱患未及時處理,未交班擅自離開現場的,對安全檢查人員、班組長和現場責任人各罰款200元/次。

3、同一條隱患,安檢科連續(xù)兩次《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單位仍然不予整改的,除責令停產整改外,罰責任單位黨政主管300元/次。對因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的,將根據公司及礦相關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4、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安檢科必須及時通知隱患單位的主管領導、跟班干部、班組長及有關人員進行追查,被通知人員無故不按時參加的,給予罰款100元/天的處理。

5、凡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對責任單位每次處以3000元罰款,其中因瓦斯超限、風流短路、嚴重電氣失爆、煤層自燃發(fā)火、積塵超標等情況之一者,對責任單位處以5000元罰款。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將根據公司及礦相關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6、月度內,同一單位出現2次以上(含2次)重大安全隱患,月度工程質量按不合格考核,并給予單位黨政主管黃牌警告,同時各罰款500元。

7、凡上級或礦安檢科室責令停頭、停面超過4小時的,一律按公司及礦相關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第3篇 某綜采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調動本區(qū)隊各級人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積極性,防止事故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全員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 區(qū)隊長對本區(qū)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負全責;區(qū)隊各級管理人員對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負責;班組長是本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第一責任人;職工個人是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分區(qū)隊和班組隊兩種形式,區(qū)隊每天排查一次,班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記錄,并對排查記錄結果進行落實、整改、處理。

第五條 建立全生產隱患排查臺賬,按照“五落實”的原則進行跟蹤監(jiān)管,落實責任,直至隱患排除。

第六條 對排查事故隱患不力的責任領導、班組長、員工進行一定的經濟或行政處罰。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登記制度

第一條 為了做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登記、篩選和上報工作,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基礎管理工作,落實隱患的閉環(huán)管理,根據公司要求的登記上報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建立本區(qū)隊隱患報告登記臺賬;隱患報告登記臺賬要求寫清楚隱患地點、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意見、相關人員姓名等。

第三條 根據報告內容,區(qū)隊值班人員將一般可控隱患制定針對措施立即實施,對于重大隱患立即上報安監(jiān)處,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匯報調度室。

第四條 每月對登記的各類隱患進行認真篩選和安全隱患登記劃分,類別確認,以備上級領導部門隨時檢查。

第五條 不得對匯報人特別是越級匯報人員打擊報復,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六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三)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區(qū)隊長對本區(qū)隊安全隱患的治理負直接責任。

第三條 隱患排查、整改由本區(qū)隊自查自糾為主,全員參與,搞好本職范圍內的隱患排查,落實整改工作。

第四條 根據《淄礦集團公司安全事故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guī)定》中的相關要求,按照煤礦安全隱患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三級:

a級: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需要集團公司及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

b級:危害比較嚴重或者有一定工作量,須由本單位限期解決的;

c級:對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由區(qū)隊(車間)或業(yè)務部門立即解決的。

第五條 按照安全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火災、水害和其他。

第六條 隱患治理,一般隱患由崗位工、班組長或跟班干部可制定執(zhí)行整改的,經匯報批準后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經逐級匯報后歸口管理,由上級部門審批或制定措施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匯報上級部門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產作業(yè)。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實際要求和國務院_(44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最大限度地消滅事故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消滅死亡事故,減少輕重傷事故發(fā)生,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我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式

1、礦每月定期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和安全生產委員會,重點分析和排查礦井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2、礦堅持每月2次對全礦井及地面單位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

3、礦級領導每天對全礦作業(yè)點及各系統(tǒng)進行監(jiān)察、督促。

4、各隊隊長天跟班作業(yè),對現場安全工作督促、檢查、落實并匯報情況。對現場安全工作隨時自查,并現場落實整改。

5、紀律要求:各級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否則按照《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主要內容

按照國務院_(446)號令來對照排查我礦的主要安全生產隱患: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

2、瓦斯超限作業(yè);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guī)定實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tǒng)和監(jiān)控系統(tǒng),或者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

5、通風系統(tǒng)不完善、不可靠;

6、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層越界開采;

8、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發(fā)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tǒng);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qū)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qū)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guī)定的范圍和規(guī)模;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yè)進行勞務承包;

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三)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形式

按照上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式”和“排查主要內容”,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按照下列形式落實整改:

1、現場停產整改。對現場發(fā)現的要危及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和我礦財產安全的,必須立即進行現場停產整改,并落實專人現場負責監(jiān)督,整改合格后方能恢復生產。

2、下發(fā)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馬上危及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和煤礦財產安全的,由安全、生產職能部門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并注明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和監(jiān)督人,到期組織生產、安全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3、對煤礦安全生產系統(tǒng)上需要整改和完善的,由礦組織召開專門的安全辦公會進行研究整改方案、措施、時間、執(zhí)行整改人員、整改資金等進行專項整改。

二、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的相關規(guī)定

1、對現場檢查的安全隱患,安排落實處理的,不聽指揮的,勒令處理,并按獎懲條例,按違章處罰。

2、對限期安排落實處理的,未按期整改處理完,停止工作,勒令處理,并追究原因和責任,并按相關獎懲制度處罰。

3、對重、特大事故隱患,不聽安排,不按制定的措施貫徹落實處理的,追究相關責任,并按相關獎懲制度處罰。

4、對安全隱患處理及時,完成情況好的,進行表揚,并按獎懲條例給予獎勵。

(二)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原則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必須按照“隱患治理四原則”(措施、時間、人員、資金)和各類隱患處理技術規(guī)范來進行有效的治理。

1、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突出“及時性”。凡是發(fā)現、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都要及時地進行處理,嚴禁拖延甚至不處理。

2、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突出“安全性”。凡是隱患,無論大小,都要保證在處理隱患過程中的安全,這就要求在處理隱患前,要制定切實可行、符合相關技術規(guī)范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隱患處理相關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處理技術后方可組織實施,在處理過程中,還要根據現場變化的實際 情況對處理技術要求作相應的調整,確保安全處理。

3、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的保障。強有力的隱患處理人員和資金是保證安全生產隱患得到及時、快速、安全治理的保障。在研究隱患處理技術措施的同時,必須落實隱患處理人員和隱患處理資金,使所排查的隱患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全地處理完畢。

4、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zhí)行現場“三人聯防”管理制度。現場的負責安全隱患治理的安監(jiān)員、值班隊長、班組長要切實履行自己的“三人聯防”的職責,確保安全隱患處理的順利進行。

5、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檔案,建立安全生產隱患“回頭查、回頭看”的制度。安全生產隱患除了在處理過程中要加強日常的監(jiān)督管理外,在處理完畢后,還要執(zhí)行“回頭查、回頭看”的制度,防止因為隱患處理不徹底而出現新的安全生產隱患,切實做到把安全生產隱患發(fā)現、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三、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隱患報告登記檔案。從礦級、職能部門級到生產單位隊級都必須建立隱患報告登記檔案。并按相關規(guī)定呈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登記表。隊級向礦職能部門呈送(每周一次,特殊情況及時呈送);職能部門向礦呈送(每周一次,特殊情況及時呈送);礦向縣煤監(jiān)局、市安監(jiān)局、川西站呈送(每季度呈送一次)。

2、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必須及時,按照下級向上級報告、現場向隊級報告、隊級向礦職能部門報告、職能部門向礦報告的原則層層報告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隱患報告。

3、得到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后,必須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查看隱患情況,并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實施。在作業(yè)現場發(fā)現特殊安全生產隱患必須立即處理的,按照就地報告處理原則,直接向現場值班隊長、安監(jiān)員報告后在現場制定處理措施進行及時處理,再向上一級匯報,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向上級匯報。

第5篇 化工車間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各生產工段長:每日一次系統(tǒng)性、全面安全生產自檢工作。

自檢范圍:

1.1所在工段各崗位生產系統(tǒng)所屬定性、設備、運行設備的現狀及使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1.2根據崗位生產運行記錄,檢查“三違”及違章指揮、違紀情況、違規(guī)操作。

1.3根據各崗位每小時設備巡檢情況,查找影響生產的各種因素及安全隱患。

1.4自檢結果采用表格式上報車間。

2、車間安全責任人:

2.1 每天8:30前聽取各生產工段長當日自檢情況。

2.2 每天8:30由南向北對各系統(tǒng)環(huán)節(jié)做詳細調查、了解、盤查各崗位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設備巡檢表匯總。

車間每周六下午組織安委會成員及工段長對車間系統(tǒng)、地毯式排查,將結果匯總,提出整改意見,采用表格反饋單上報公司安環(huán)科。

第6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綜合治理管理細則制度

為夯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加強各崗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大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風險預知預控、安全生產規(guī)范化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安全穩(wěn)定順行,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重點危險源點是指制氫系統(tǒng)、煤氣、氧氣系統(tǒng)、冶煉霧化系統(tǒng)、還原系統(tǒng)范圍內的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和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1、各單位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點危險源點管理組織網絡,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qū)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定點、定人、定設備,做到橫到邊、豎到底、無縫隙覆蓋。

2、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加強業(yè)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設備隱患和故障,及時處理和匯報,加強設備維護保養(yǎng),確保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穩(wěn)定可靠的運行。

4、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強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隱患排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到危險源風險動態(tài)控制,杜絕各種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現本質化安全生產。

5、各單位要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突發(fā)事故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崗位人員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單位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內容,從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圍及影響程度。

6、各單位安全員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生產作業(yè)現場,組織帶領各崗位人員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督查,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等各種不安全行為,發(fā)現和杜絕各種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單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規(guī)范記錄制度,定期檢查、總結、評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huán)步驟,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

除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以外的危險源點都屬于一般危險源點,它的危險性雖不及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但是安全隱患和危險同樣存在,因此決不能掉以輕心和忽視大意。

1、各單位要將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引伸到一般危險源點管理中來,按照安全管理無小事原則,堅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工作。

2、各單位一般危險源點崗位要參照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qū)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管理定點、定人、定設備,定期進行設備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加以整改,對短期無法解決的危險隱患,必須做到預知預控,限定整改時限、制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生產安全順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與責任考核

1、各單位必須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關條款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

切實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及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工作,決不能顧此失彼,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穩(wěn)定順行,對違犯條款規(guī)定或執(zhí)行不力者,扣罰相應責任人50-50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者,將按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責任書相關內容進行考核。

2、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區(qū)域進行有計劃的設備檢(定)修作業(yè)的,必須按照設備(液壓)檢、定修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必須制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許可手續(xù),作業(yè)前將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傳達到每個作業(yè)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作業(yè)中單位和崗位安全負責人要在現場監(jiān)督,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否則,每次扣罰100-500元,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考核。

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進行設備應急維護檢修作業(yè)時,各單位、班組必須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確認制度,現場做好監(jiān)護,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3、各單位針對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其他安全工作情況每周上報一次,在每周一經單位第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到公司安全科備案。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兩周上報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將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亮點、不足、困難、下一步打算)報安全科備案(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每漏報一次,扣罰單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門不定時到各區(qū)域進行安全督察,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結果,并對各單位作業(yè)現場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助各單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實有效,如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督察不到位,沒有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或隱患整改不徹底,公司安全部門發(fā)現后下發(fā)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并責令限期整改和反饋復命。對一年內下發(fā)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累計10次及以上的單位,將在年終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獎中進行考核。

四、本管理細則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7篇 _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制度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監(jiān)總煤行〔2022〕133號及中煤安〔2022〕686號、中煤安〔2010〕58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xù)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qū)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fā)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huán)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huán)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jiān)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huán)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yè)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公司及各所屬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監(jiān)局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察責任。

第十條公司業(yè)務管理部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和報告的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監(jiān)站長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業(yè)務保安科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管理責任;安監(jiān)站(科)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車間、區(qū)隊(科)的負責人,對車間、區(qū)隊(科)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車間、區(qū)隊(科)技術負責人,對本車間、區(qū)隊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車間、區(qū)隊的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yōu)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tǒng)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jié)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煤礦企業(yè)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jiān)總煤礦字〔2005〕133號)執(zhí)行。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中煤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單位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區(qū)隊、車間解決不了,須由單位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區(qū)隊、車間、單位業(yè)務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tǒng)和專業(yè)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煤礦安全隱患分類:管理、頂板、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業(yè)安全隱患分類由本單位確定。

第二節(jié) 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班組、區(qū)隊(科室)、礦(廠)、公司。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yè)特點,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公司各業(yè)務部室和公司所屬二級單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科室、區(qū)隊、車間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相關業(yè)務科室和安監(jiān)站(科)備案;班組每班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好備查記錄。

第十七條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fā)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fā)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向安全監(jiān)察站(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和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十一條科室、區(qū)隊(車間)對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工作制度,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消除或處置,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區(qū)隊(科)、車間和安監(jiān)站(科)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號,安監(jiān)站(科)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專業(yè)部室要經常了解各礦(廠)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按月度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jiān)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集團公司,按集團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公司專業(yè)部室整改負責人,各單位根據相關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由單位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各專業(yè)部室必須負責監(jiān)督落實,并現場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huán)、銷號,安全監(jiān)察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各礦長(廠長、經理)、專業(yè)副礦長負責落實,由礦(廠)明確職能科室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公司及各二級單位業(yè)務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業(yè)務保安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各專業(yè)部室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yè)部室組織驗收、銷號。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jiān)察。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相關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報告;公司啟動的應急預案由公司調度室負責向中煤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及專業(y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4日前報公司各專業(yè)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匯總,于次月4日前發(fā)送至安全監(jiān)察部;各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6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各專業(yè)部門及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季、每年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分別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報公司,由安全監(jiān)察部匯總分析并分別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統(tǒng)計分析表應當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公司成立安全隱患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中煤集團公司協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團公司提交書面報告。

風險預控管理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生產系統(tǒng)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e值),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 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管礦(廠)領導, 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科室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負責人。

4、每年年底各單位都要根據下年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單位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編制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礦(廠)領導及職能科室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管控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系統(tǒng)重新進行系統(tǒng)方面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生產科室、區(qū)隊(車間)等基層生產單位重新對作業(yè)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huán)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各單位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jiān)測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三、風險預警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各單位應執(zhí)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各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六、財政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下年度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tǒng)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各單位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xù)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各系統(tǒng)及基層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fā)次年的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系統(tǒng)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本系統(tǒng)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3、每月各職能科室組織人對各基層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4、班組每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

第8篇 tbh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安監(jiān)總局16號令和切實貫徹《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guī)范》;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提高職工安全意識。特修訂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級安全隱患(檢)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jiān)控及公示掛牌管理。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報告的批準。

3.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每月的全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節(jié)假日安全檢查。

3.3 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隱患通知書的下達及隱患整改報告的收集、整改措施落實的跟蹤。

3.4 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報告的填寫、整改措施的落實。

4、程序:

4.1 檢查方式及要求

4.1.1 安全檢查實行公司級、車間(班組)相結合的二級安全檢查方式。

4.1.2 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案。

4.1.3 要加強領導,充分發(fā)動職工積極參與安全檢查,確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認真落實整改,避免安全檢查走過場,流于形式。

4.1.4 安全檢查紀錄應建檔控制,對查出的問題、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實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對過程和整改效果進行建檔,由工會并對全過程進行監(jiān)控。

4.2 檢查內容

4.2.1 查軟件系統(tǒng):查思想、查管理

a、查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yè)現象;

b、查有職工是否未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有否無證上崗作業(yè);

c、查職工是否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4.2.2 查硬件系統(tǒng):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a、查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健全;

b、查電器設施是否符合定,電線有否亂拉亂接;

c、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規(guī)定配備、健全有效;

d、查作業(yè)場所通道是不暢通無阻;

e、查“三違”作業(yè),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查處整改.

4.3 檢查的組織與實施

4.3.1 公司級安全檢查

具體由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實施。

4.3.1.1 每年至少安排三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4.3.1.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等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3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安全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4.3.1.4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節(jié)前安全檢查。在各部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行政部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部門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5 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

4.3.2、部門/車間(班組)檢查

4.3.2.1 各車間(班組)除配合公司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外,各車間(班組)領導每月要安排一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本車間的設備設施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并作好檢查記錄。

4.3.2.2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huán)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反饋到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由其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4.3.2.4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到生產現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4.4 隱患治理

4.4.1 安全檢查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安全檢查表》,并對違反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必須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4.4.2 在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或安全管理員,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4.4.3 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三不推”的原則處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三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4.4 車間能解決的安全隱患,車間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fā)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部門,公司將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5 安全檢查獎懲

4.5.1 安全檢查情況和表彰、獎懲結果分別用“通報、“簡報”方式定期公布。

4.5.2 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的情況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zhí)行。

5.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

《安全隱患整改反饋單》

第9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防控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xù)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qū)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fā)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jiān)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yè)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jiān)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huán)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huán)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jiān)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huán)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yè)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公司及各所屬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監(jiān)局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察責任。

第十條? 公司業(yè)務管理部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和報告的責任。

第十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環(huán)部長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聘請安全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業(yè)務保安科室對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管理責任;安環(huán)部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jiān)督、監(jiān)察、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車間、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車間、班組技術負責人,對本車間、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車間、班組的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yè)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yōu)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tǒng)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jié)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十四條?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中煤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單位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班組、車間解決不了,須由單位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班組、車間、單位業(yè)務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tǒng)和專業(yè)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煤礦安全隱患分類:管理、頂板、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業(yè)安全隱患分類由本單位確定。

第二節(jié) 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三級:班組、車間、公司。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yè)特點,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 公司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車間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科室、班組、車間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相關業(yè)務科室和安環(huán)部備案;班組每班排查安全隱患并做好備查記錄。

第十七條? 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fā)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fā)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向安環(huán)部和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十一條? 科室、班組(車間)對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工作制度,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

第二十二條? 班組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消除或處置,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班組、車間和安監(jiān)站(科)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 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號,安監(jiān)站(科)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各專業(yè)部室要經常了解各車間、班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按月度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jiān)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集團公司,按集團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公司專業(yè)部室整改負責人,各單位根據相關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由單位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各專業(yè)部室必須負責監(jiān)督落實,并現場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huán)、銷號,安環(huán)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各車間、班組長負責落實,由公司明確職能科室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及各業(yè)務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業(yè)務保安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 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 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各專業(yè)部室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yè)部室組織驗收、銷號。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jiān)察。

第二十八條? 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相關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

第二十九條? 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報告;

第三十條? 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五章? 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 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公司安環(huán)部、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及專業(y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4日前報公司各專業(yè)部室及安全監(jiān)察部;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匯總,于次月4日前發(fā)送至安全監(jiān)察部;各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各專業(yè)部室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匯總后于次月6日前報中煤集團公司各專業(yè)部門及安監(jiān)局。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 每季、每年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分別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報公司。

風險預控管理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生產系統(tǒng)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繁程度(e值),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 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管礦(廠)領導, 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科室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生產科室、班組、車間負責人。

4、每年年底各單位都要根據下年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huán)、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單位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編制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礦(廠)領導及職能科室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基層單位管控風險預控單,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系統(tǒng)重新進行系統(tǒng)方面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生產科室、班組(車間)等基層生產單位重新對作業(yè)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huán)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各單位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jiān)測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三、風險預警

各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各單位應執(zhí)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yè)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各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六、財政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下年度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tǒng)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各單位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xù)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各系統(tǒng)及基層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fā)次年的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系統(tǒng)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相關專家、工程師對本系統(tǒng)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3、每月各職能科室組織人對各基層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4、班組每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

第10篇 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落實全市交通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guī)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業(yè)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事故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6號)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全市交通行業(yè)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yè)管理機構實施監(jiān)管督查。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須堅持“政府領導、屬地管理、行業(yè)監(jiān)管、企業(yè)為主”和“實事求是、科學認定、分級管理”的原則。

(四)本制度所稱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yè)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對交通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行政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二、職責分工

(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積極主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城區(qū)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qū)內本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并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qū)內交通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

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在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同時,還應向上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申報備案。

(七)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qū)內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屬地政府相關部門和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轄區(qū)內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對杭州城區(qū)各基層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向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城區(qū)各基層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較大隱患和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對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重大隱患治理給予指導、幫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的各類重大隱患的梳理和審核工作,確定本級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上報申請市政府、省政府掛牌督辦治理隱患;負責本級以上掛牌督辦隱患治理的協調和督查工作。

三、隱患排查

(十)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隱患按危險程度和整改難度可分為三級:

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較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生產經營單位自身能夠完成整改的,但需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lt;br>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很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需經過較長時間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十二)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的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班組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排查,車間每半個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企業(yè)(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應每月對本轄區(qū)、本行業(yè)內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抽查,對存在的較大隱患和重大隱患應每半月至少組織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對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各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檢查或督查。

四、隱患治理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治理的主體,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立即組織治理。一般隱患應立整立改,及時消除隱患;較大隱患應成立專項治理小組,限期治理;重大隱患應制定整治方案,實施分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六)重大隱患治理原則上實施三級掛牌督辦治理,即采取“各基層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市交通主管部門”三級掛牌督辦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向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申報掛牌督辦治理,成立以生產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為組長的重大隱患治理小組,組織專家組評估,制訂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內容:

1、治理期限和目標;

2、治理措施;

3、責任部門、責任人員以及經費和物資保障;

4、應急救援預案。

(十八)對已明確的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治方案,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完成隱患治理。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主要內容:

1、安全隱患的基本情況;

2、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治理要求和治理期限;

4、治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5、治理督辦單位和責任人。

(十九)生產經營單位一般隱患治理時間須立整立改,原則上不超過7天;較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項治理小組意見來確定;重大隱患治理時間根據專家組意見來確定。

五、隱患報告

(二十)生產經營單位應按規(guī)定每月向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上報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同時報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

一旦發(fā)現重大隱患,應及時報告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現狀及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治理方案等。

上報內容應經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報當地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

(二十一)各區(qū)、縣(市)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城區(qū)各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qū)內本行業(yè)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

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qū)、本行業(yè)內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上報市交通主管部門。

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匯總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各市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及時公布。

六、隱患銷號

(二十二)重大隱患的治理實行分級掛牌、分級督辦、分級驗收、分級銷號的辦法。掛牌督辦單位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對掛牌督辦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銷號。

(二十三)生產經營單位在完成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治理后,應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專家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及時向掛牌督辦單位提交申請驗收報告。申請驗收報告應附整治方案、評估意見、初驗意見等。

(二十四)掛牌督辦單位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之日起10日內組織相關部門技術人員或專家進行驗收,驗收后應以書面形式告知驗收結果,對驗收不合格的,應再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組織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方予以銷號。

(二十五)生產經營單位、各級交通行業(yè)管理機構和各區(qū)、縣(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隱患舉報制度,公布舉報方式和途徑,方便群眾舉報,接受廣大職工和社會群眾的監(jiān)督。

重大隱患可逐級舉報,也可越級舉報。對舉報人身份信息應嚴格保密。

(二十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實行分級公示。較大隱患應在生產經營單位醒目位置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在掛牌督辦單位范圍內予以及時公示,并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七、工作紀律

(二十七)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八)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規(guī)定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十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十)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行業(yè)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附則

(三十一)本制度所涉管理內容如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已作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十二)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非行業(yè)管理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三十三)本制度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中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要求,結合我市道路運輸行業(yè)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運管處、區(qū)市縣運管所要按《廣安市運管系統(tǒng)安全檢查制度》開展好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對道路客貨運輸企業(yè)、客運站、維修企業(yè)、駕駛培訓學校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 市運管處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下發(fā)《廣安市運管系統(tǒng)源頭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fā)責任運管所,由運管所責成隱患單位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當地運管所、市運管處,同時抄送當地交通局。并由責任運管所按照市運管處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督促隱患單位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的完成。并將驗收結果報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各區(qū)市縣運管所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也要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列表(含隱患內容、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整改時限)下發(fā)隱患企業(yè),同時抄送市運管處和當地交通局,安排責任人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進行驗收,同時記錄在案。

第四條 隱患整治項目完成后,負責督促整治的運管所要及時進行初步驗收,向市運管處提交驗收申請,由市運管處組織人員負責進行評價驗收。凡整治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隱患單位,將限期重新進行整改,并在重新整改期限內按相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第五條 本制度由廣安市運管處負責修訂和解釋,從二○○七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第11篇 皮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施工作業(yè)過程中以及現場安全薄弱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及時消除本隊作業(yè)區(qū)內的安全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皮帶管理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組織機構

組長:司元真王元禮

成員:朱冠景朱先偉張兵訾本福王洪成張欽學

周學儉張昭元郭金光

組長職責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成員各負其責,具體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貫徹上級領導提出的有關要求,落實安全責任,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危險源監(jiān)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建立本質安全型礦井。

3、排查治理要求內容

⑴日常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①、召開班前會時,跟班班隊長根據上班交班情況向職工講清各區(qū)域所存在的隱患及安全注意事項,班隊長安排或組織人員處理,如本班處理不了的問題,跟班班隊長及時匯報隊值班領導幫助解決。

②、班中所發(fā)現的隱患,職工自己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匯報班隊長給予解決。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隱患雖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產過程中可能會再次出現,則必須匯報科值班領導,便于對下一班進行安排,當班班隊長每班負責對施工作業(yè)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小組成員、部分班隊長參加各班組安全討論,對本隊一周的安全狀況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全面排查作業(yè)地點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并制定具體的整改辦法。如本隊能處理的隱患,組長安排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整改處理,如本科不能處理的問題,會后科將隱患情況匯報到礦相關部門請求解決。

②、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責任人負責對整改結果反饋。

③、隱患排查記錄由技術員負責填寫“龍東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表”,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后上報安全監(jiān)察科。

⑶對職能部門檢查出隱患的整改

①、對于礦職能科室每天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當班能整改的必須及時整改;當班不能整改的,對生產影響不大的,匯報科值班領導,由隱患排查小組人員安排進行整改。對安全生產影響大的,如不處理則不能進行生產。

②、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的不得生產。

⑷考核

①、當班班隊長不按照要求對作業(yè)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對嚴重威脅安全的隱患,班隊長必須現場指揮并嚴格按照規(guī)程措施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否則考核100元。職工在隱患處理過程中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否則考核50元。

③、對隱患排查會議、整改措施、反饋的結果由技術員負責記錄并對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否則考核50元。

④、對礦職能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由于處理不及時或不到位產生的罰款一律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第12篇 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1范圍

1.1為建立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建設工程、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安全隱患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電監(jiān)安全[2022]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____各在建項目公司和運行管理期的電力生產單位。

2組織機構

2.1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長效機制,保證生產安全穩(wěn)定運行。

2.2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第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以及各專業(yè)管理組成員組成。

2.3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下設檢查組,掛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安委會建設管理專業(yè)組(設在建設管理部)具體負責督促協調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生產管理專業(yè)組(設在安全生產技術部)具體負責督促協調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安全專業(yè)組(設在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4檢查組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委會相應專業(yè)組成員、各參建單位負責人、安全網絡成員組成。

2.5公司各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織機構設置參照____公司進行。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建設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3.3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4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隱患。

4 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項目

4.1各在建項目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建設管理部負責督促協調,各在建項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在建項目公司的檢查組組長負責督促協調工程監(jiān)理部組織各專業(yè)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所管轄區(qū)域的人員、設備、場地、工器具、貨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判斷可能發(fā)生的后果。項目監(jiān)理部對排查出來的所有危險點進行匯總、確認、組織討論消除隱患的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完成期限,并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經本單位領導簽批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4.2各在建項目工程監(jiān)理部在每月25日前督促完成各項整改,需整改的單位或部門月底前把整改項目結果以整改報告形式反饋至項目工程監(jiān)理部,工程監(jiān)理部負責審核專業(yè)監(jiān)理、總監(jiān)簽字后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經主管領導簽審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5.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項目

5.1 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督促協調。各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單位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組組長負責每月5日前組織本單位各部門專業(yè)人員開展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發(fā)現的問題,按照安全隱患排查“五落實”原則逐項落實,并統(tǒng)計成表由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每月底隨《電力生產月報》一起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

5.2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跟蹤、督促、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的治理情況,對一時無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審查其指定的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5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工作內容

5.1月度隱患排查內容

5.1.1安全管理方面

5.1.1.1公司及各參建單位領導班子安全責任意識與履職情況。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是否明確和細化;項目主要負責人在具體工作中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以強調;分管生產的領導是否能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項目建設中的安全管理是否盡職、到位;安全專項資金是否合理安排,劃撥是否及時,使用是否合理。

5.1.1.2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保證體系、監(jiān)督體系是否健全,工作界面和責任界面是否清晰,運轉是否協調順暢。安全監(jiān)督人員的現場安全監(jiān)督是否嚴格、有效。

5.1.1.3安全生產制度修訂與執(zhí)行情況。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否覆蓋安全生產的全部過程,技術規(guī)程是否及時進行了修訂、能否滿足生產需要(每年底應組織修訂一次,遇到大的技術整改項目驗收合格三個月完成);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標準在具體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

5.1.1.4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有計劃地進行,培訓內容是否有針對性;參建單位員工的安全意識與自我防護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1.1.5事故報告、處理及責任追究情況。是否存在遲報、瞞報不安全事件行為;發(fā)生事故后,是否能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分析與處理。

5.1.1.6應急管理工作情況。應急組織體系是否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是否完善;預案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質、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是否滿足要求。

5.1.2設備與環(huán)境安全方面

5.1.2.1設備運行維護與消缺情況。重要設備、設施的運行與日常維護以及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是否按規(guī)定進行;已查出的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及時消除,一時難以處理的是否采取了監(jiān)控措施并制定了處理計劃。

5.1.2.2技術監(jiān)督與危險源監(jiān)控情況。技術監(jiān)督工作是否按要求進行,重要監(jiān)測指標是否在允許范圍內;重要施工場所以及重點環(huán)節(jié)、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險源檔案,風險辨識、監(jiān)控預警制度執(zhí)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實是否到位。

5.1.2.3工作環(huán)境安全與健康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是否齊全完善,有無裝置性違章現象;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可用,是否定期進行試驗與維護,擺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是否滿足國家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要求。

5.1.2.4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情況。大型起重設備的安全檢定是否按期進行,荷載保護、行程保護等重要保護是否完好。

5.1.3防汛、防臺、防冰與施工安全方面

5.1.3.1防汛防臺準備工作情況。防汛防臺組織機構是否健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堅持每年汛前認真開展防汛檢查、整改,做到“思想、組織、措施、物資”四落實,“人員、措施、工作”三到位;是否每年修編防汛手冊和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并按規(guī)定報政府防汛指揮部門審批。

5.1.3.2防汛設備設施完好情況。防汛備用電源是否安全可靠;雨情測報是否完好,預報準確率、暢通率是否滿足要求。

5.1.3.3 冬季防冰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凍融冰預案是否制定,措施是否得當。防冰物資是否齊全。

5.1.4交通安全方面

5.1.4.1駕駛員管理情況。是否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存在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現象;對違反規(guī)定者,是否進行了嚴肅處理。

5.1.4.2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車輛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車輛年檢和養(yǎng)護;是否存在超齡服役車輛、報廢車輛以及帶病車輛上路行駛情況。

5.2專項檢查內容

春季、防汛、秋季、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動等專項安全檢查,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或上級文件具體規(guī)定要求內容進行。

6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6.1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評估、報告、治理、驗收、銷號閉環(huán)管理。

6.2制定安全檢查表,并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檢查表可參照安全生產大檢查表格。

6.3對各項整改實行二級驗收,在建項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參建單位安全員進行驗收,然后再由工程監(jiān)理部進行二級驗收;運行管理期整改項目由運行維護部門組織初次驗收,各單位公司安委會在月度大檢查時進行二次驗收。安全監(jiān)察人員及時對整改項目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整改計劃執(zhí)行的嚴肅性,對因故不能按計劃完成的整改項目應集中進行討論并重新調整整改計劃。對不符合項的整改堅持“五落實三不準”原則,即“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整改期限、落實相應的應急預案”,“凡是自己能解決的,個人不推給專業(yè)組;專業(yè)組不推給部門;部門不推給公司”。

6.4對正在整改過程中的隱患和問題,要采取嚴密的監(jiān)控防范措施,防止隱患釀成事故,必要時制訂應急預案。

6.5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隱患要逐條制訂詳細的整改計劃,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限期完成整改。

6.6對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重大隱患,要堅決停產整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6.7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年度“雙措”計劃內容。

6.8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整理歸檔,重大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建檔。

6.9對較大、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實行掛牌管理。

6.10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個結合”,即結合設備評價,結合反事故措施落實情況梳理,結合設備實際狀況開展設備隱患排查。

6.10.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資金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6.10.2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huán)節(jié),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重要問題。

6.10.3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jiān)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fā)生事故。

7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告

7.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各單位主管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月、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向主管副總經理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經逐級審核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總結報告,應及時報送公司各安全管理專業(yè)組,各安全管理專業(yè)組匯總后統(tǒng)一報送安全生產技術部,并對外報送。

8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8.對各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各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fā)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固定,以引起警示。

8.2出現重大隱患,公司應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jiān)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9 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9.1各在建項目工程部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工程監(jiān)理部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各參建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各單位要落實整改措施。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專業(yè)組要跟蹤督辦,直至銷號。

9.2各單位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jiān)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yè)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9.3在建項目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或部門應向工程監(jiān)理部提出復產驗收申請。接受申請的單位或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工程部和工程監(jiān)理部驗收合格后,將有關檔案整理后歸檔管理。同時由在建項目工程部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備案。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排查經各單位檢查組驗收合格后,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公司安委會安全管理專業(yè)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檢。

9.5 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及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附:

1.____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tǒng)計表1;

2.____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統(tǒng)計表2;

3.____ 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單。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

第13篇 某煤礦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全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監(jiān)察部具體負責,有關部室和單位參加,礦長牽頭。

2、煤礦職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匯報或者舉報。

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規(guī)程”和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yè)安全標準為依據,充分行使“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賦予權利,排除全礦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嚴格制止各類違章行為。

4、現場檢查,發(fā)現存在事故隱患時,有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決,發(fā)現威脅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下達立即從危險區(qū)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命令,并立即將緊急情況和處理措施報告生產調度室,以及有關單位和領導。

5、現場檢查發(fā)現一般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明確處理時間和要求,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下達經分管安全領導簽字的“停產、限產處理隱患通知書”被查單位要召開安全專題會,制定措施、落實責任,按要求處理隱患。

6、現場檢查發(fā)現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yè)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7、安全監(jiān)查部要安排好檢查后跟蹤復查工作,被查單位隱患處理后,經安監(jiān)部驗收合格,方可正常生產。

8、針對條件差、隱患多的單位,組織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措施,重點排查治理。

第14篇 化產車間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各生產工段長:每日一次系統(tǒng)性、全面安全生產自檢工作。

自檢范圍:

1.1所在工段各崗位生產系統(tǒng)所屬定性、設備、運行設備的現狀及使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1.2根據崗位生產運行記錄,檢查“三違”及違章指揮、違紀情況、違規(guī)操作。

1.3根據各崗位每小時設備巡檢情況,查找影響生產的各種因素及安全隱患。

1.4自檢結果采用表格式上報車間。

2、車間安全責任人:

2.1 每天8:30前聽取各生產工段長當日自檢情況。

2.2 每天8:30由南向北對各系統(tǒng)環(huán)節(jié)做詳細調查、了解、盤查各崗位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設備巡檢表匯總。

車間每周六下午組織安委會成員及工段長對車間系統(tǒng)、地毯式排查,將結果匯總,提出整改意見,采用表格反饋單上報公司安環(huán)科。

第15篇 皮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施工作業(yè)過程中以及現場安全薄弱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及時消除本隊作業(yè)區(qū)內的安全隱患,有效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皮帶管理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1、組織機構

組長:司元真 王元禮

成員:朱冠景 朱先偉 張 兵 訾本福 王洪成 張欽學

周學儉 張昭元 郭金光

組長職責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成員各負其責,具體負責本崗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貫徹上級領導提出的有關要求,落實安全責任,全面排查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危險源監(jiān)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應急預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建立本質安全型礦井。

3、排查治理要求內容

⑴日常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

①、召開班前會時,跟班班隊長根據上班交班情況向職工講清各區(qū)域所存在的隱患及安全注意事項,班隊長安排或組織人員處理,如本班處理不了的問題,跟班班隊長及時匯報隊值班領導幫助解決。

②、班中所發(fā)現的隱患,職工自己能處理的必須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匯報班隊長給予解決。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隱患雖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產過程中可能會再次出現,則必須匯報科值班領導,便于對下一班進行安排,當班班隊長每班負責對施工作業(yè)現場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小組成員、部分班隊長參加各班組安全討論,對本隊一周的安全狀況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全面排查作業(yè)地點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討論并制定具體的整改辦法。如本隊能處理的隱患,組長安排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整改處理,如本科不能處理的問題,會后科將隱患情況匯報到礦相關部門請求解決。

②、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責任人負責對整改結果反饋。

③、隱患排查記錄由技術員負責填寫“龍東煤礦事故隱患排查表”,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后上報安全監(jiān)察科。

⑶對職能部門檢查出隱患的整改

①、對于礦職能科室每天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當班能整改的必須及時整改;當班不能整改的,對生產影響不大的,匯報科值班領導,由隱患排查小組人員安排進行整改。對安全生產影響大的,如不處理則不能進行生產。

②、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防范措施的不得生產。

⑷考核

①、當班班隊長不按照要求對作業(yè)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對嚴重威脅安全的隱患,班隊長必須現場指揮并嚴格按照規(guī)程措施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否則考核100元。職工在隱患處理過程中要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否則考核50元。

③、對隱患排查會議、整改措施、反饋的結果由技術員負責記錄并對記錄的真實性負責,否則考核50元。

④、對礦職能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由于處理不及時或不到位產生的罰款一律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第16篇 tbh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安監(jiān)總局16號令和切實貫徹《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guī)范》;加強公司安全管理,提高職工安全意識。特修訂本制度。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級安全隱患(檢)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jiān)控及公示掛牌管理。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報告的批準。

3.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每月的全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節(jié)假日安全檢查。

3.3 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隱患通知書的下達及隱患整改報告的收集、整改措施落實的跟蹤。

3.4 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報告的填寫、整改措施的落實。

4、程序:

4.1 檢查方式及要求

4.1.1 安全檢查實行公司級、車間(班組)相結合的二級安全檢查方式。

4.1.2 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案。

4.1.3 要加強領導,充分發(fā)動職工積極參與安全檢查,確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認真落實整改,避免安全檢查走過場,流于形式。

4.1.4 安全檢查紀錄應建檔控制,對查出的問題、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實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對過程和整改效果進行建檔,由工會并對全過程進行監(jiān)控。

4.2 檢查內容

4.2.1 查軟件系統(tǒng):查思想、查管理

a、查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yè)現象;

b、查有職工是否未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有否無證上崗作業(yè);

c、查職工是否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4.2.2 查硬件系統(tǒng):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a、查設備、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健全;

b、查電器設施是否符合定,電線有否亂拉亂接;

c、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規(guī)定配備、健全有效;

d、查作業(yè)場所通道是不暢通無阻;

e、查“三違”作業(yè),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查處整改.

4.3 檢查的組織與實施

4.3.1 公司級安全檢查

具體由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實施。

4.3.1.1 每年至少安排三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

4.3.1.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等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3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安全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

4.3.1.4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日前組織節(jié)前安全檢查。在各部門全面自查的基礎上,行政部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部門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

4.3.1.5 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jiān)督檢查。

4.3.2、部門/車間(班組)檢查

4.3.2.1 各車間(班組)除配合公司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外,各車間(班組)領導每月要安排一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本車間的設備設施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并作好檢查記錄。

4.3.2.2 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huán)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立即反饋到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由其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

4.3.2.4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到生產現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4.4 隱患治理

4.4.1 安全檢查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安全檢查表》,并對違反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必須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

4.4.2 在檢查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報告公司主管領導或安全管理員,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4.4.3 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三不推”的原則處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三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4.4 車間能解決的安全隱患,車間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fā)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fā)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部門,公司將追究部門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5 安全檢查獎懲

4.5.1 安全檢查情況和表彰、獎懲結果分別用“通報、“簡報”方式定期公布。

4.5.2 對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的情況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zhí)行。

5.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

《安全隱患整改反饋單》

第17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監(jiān)管責任制度

1、對于各種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guī)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進行徹底整改。

2、各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jiān)管。

3、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各類事故隱患的發(fā)現、隱患具體情況、采取的措施、監(jiān)管責任人、整改結果、復查時間等一一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監(jiān)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jiān)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檢查情況等詳細登記造冊。

5、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匯總向項目部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第18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

一、 每周星期天由礦長組織,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對全礦實行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

二、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由礦長落實專人處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必須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處理。

三、 每周星期日同時為安全隱患整改復查時間,對上周查出的安全隱患處理情況進行考核復查,未能按具體要求整改完畢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 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參加人員、限期整改時間、復查人員等必須作好記錄。

五、 不定期的組織人員,進行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日常安全隱患排查者必須將查出的安全隱患以及處理情況向礦長匯報,并作好記錄。

六、 所查出的隱患每周一書面報告給鄉(xiāng)煤管站,每月匯總報縣煤炭局。

七、 隱患排查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第19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 每周星期天由礦長組織,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對全礦實行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

二、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由礦長落實專人處理,對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必須提出整改方案,限期處理。

三、 每周星期日同時為安全隱患整改復查時間,對上周查出的安全隱患處理情況進行考核復查,未能按具體要求整改完畢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 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參加人員、限期整改時間、復查人員等必須作好記錄。

五、 不定期的組織人員,進行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日常安全隱患排查者必須將查出的安全隱患以及處理情況向礦長匯報,并作好記錄。

六、 所查出的隱患每周一書面報告給鄉(xiāng)煤管站,每月匯總報縣煤炭局。

七、 隱患排查小組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第20篇 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jiān)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 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 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jiān)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jiān)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tài)。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jiān)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fā)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查表

受檢項目名稱:

建筑面積

工程造價

開工日期

形象進度

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

監(jiān)理單位

項目總監(jiān)

施工單位

項目經理

序號

檢查項目

要求

滿足要求

不滿足要求

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落實情況。

1、建立內容齊全,責任明確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有完善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

3、有明確的安全管理目標。

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建立落實情況。

1、制定了隱患排查實施方案;

2、有各時段的隱患排查重點;

3、建立了對本項目的最大危險源臺賬,并按要求公示和上報;

4、根據工程進展、定期組織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檢查;

5、有完整的安全隱患排查和百日專項督察專項管理資料。

查出隱患的整改情況。,

1、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有登記表;

2、查出的安全隱患有逐項整改記錄,記錄中有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

3、對查處的重大安全隱患和整改情況按規(guī)定進行了報告。

4、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有整改計劃、并有專門的監(jiān)控措施。

工程項目有關手續(xù)的辦理情況。

1、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領取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3、辦理了建筑安全監(jiān)督備案手續(xù);

4、辦理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人員配備及持證上崗情況。

1、現場三類人員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證;

2、配備了足夠的專職安全員;

3、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操作資格證。

安全投入情況。

1、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制度;

2、有安全生產基礎設施、設備臺賬;

3、有安全生產基礎設施、設備購買記錄;

4、有安全措施費用的使用明細。

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批情況。

1、有符合工程特點的專項工程施工方案;

2、按規(guī)定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了論證;

3、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專項施工方案;

4、專項施工方案經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批。

開展以預防高墜、坍塌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1、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方案;

2、有開展防高墜、坍塌檢查的記錄。

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情況。

1、有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2、有安全防護用品購買、領用、發(fā)放等臺賬;

3、現場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相關手續(xù)的辦理情況和有關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1、起重機械辦理了備案登記手續(xù);

2、安拆單位具備相應資質;

3、安裝、拆除人員持證上崗;

4、制定了起重機械安裝拆除方案;

5、安裝、拆除有完整的記錄。

十一

在建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執(zhí)行情況。

1、施工組織設計有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組織設計經技術負責人簽審;

3、施工組織設計經總監(jiān)簽批;

4、嚴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十二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

1、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符合標準;

2、模板支撐使用符合標準;

3、臨邊洞口的防護符合標準;

4、臨時用電及接零保護符合標準;

5、卸料平臺的使用和防護符合標準;

6、物料提升機安裝、防護、驗收、使用符合標準;

7、各類腳手架搭設符合標準;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匯編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上報制度匯編(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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