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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火工品爆破安全措施范本
1、各施工單位在爆破作業(yè)時,要嚴格控制裝藥量,只能采取松動爆破,嚴禁產生飛石。
2、采用控制爆破和必要的防護措施,減少爆破有害效應,實現安全爆破。
3、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減小地震,加快施工進度。
4、為保護邊坡,邊眼必須打斜眼,必要時可采用先爆中間,后爆邊坡眼的辦法,或采取預裂爆破,保證邊坡光滑穩(wěn)定;
5、根據作業(yè)條件,深孔可采取分層爆破。
6、在高壓線路地段施工時,為防止飛石,炮口必須用皮帶或其它覆蓋物覆蓋。
7、放炮時間內,警戒人員和車輛嚴格按照警戒示意圖進行配置。
8、為搞好警戒工作,每個作業(yè)區(qū)抽調2人協助安環(huán)部做好放炮時間的安全警戒工作。
9、根據安環(huán)部的安排,各作業(yè)區(qū)對自己所屬人員負責的警戒地點派出警戒車輛。
第2篇 鐵路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安全措施
一、炸藥庫的選址:
庫區(qū)不應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動危害的地方,宜設在偏僻地帶;臨時存放火工品的地點,要選擇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遠離城鎮(zhèn)人口稠密區(qū)、風景名勝區(qū)、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高壓電線、通信線路等適當的地點建庫,指定專人看管,并報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備案。
二、炸藥庫建設標準
炸藥庫和雷管庫分別建造,兩庫距離不得少于20米,距離火工倉庫67m處設置一個24.5㎡的值班室,修建一條簡易便道與機耕道鏈接。在庫區(qū)周圍應設密實圍墻,圍墻到最近庫房的距離不應小于15 m(小型庫不應小于5 m),庫區(qū)周邊應設置鐵刺網或圍墻,高度不低于2米;庫房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道路的縱坡坡度不宜大于:主要運輸道路6%,手推車道路2%。
三、庫房存放要求
1、儲存庫內民用爆炸物品應堆放穩(wěn)固整齊。
(1)儲存庫內應有標記品種、規(guī)格和數量的標識牌。同庫儲存多品種民用爆炸物品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標志。
(2) 堆垛之間應留有檢查、清點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6m,堆垛邊緣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2m,宜在地面畫定置線。
(3) 各種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業(yè)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m,炸藥、索類不應超過1.8m,宜在墻面畫定高線。
(4) 儲存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止陽光直射措施。
(5) 儲存庫內不應存放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6)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齊、牢穩(wěn),便于通風和搬運。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均應裝箱對方在墊木上,嚴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貨架或堆垛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小于0.2米,貨架、堆垛相互之間應留有便于清點和搬運的通道。庫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不應堆放空箱。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定期銷毀。
庫房應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2、數量在100克以下且已溶于水的爆炸品試劑可儲存在鐵柜里;數量在500克以下已溶于水的試劑可不單獨設儲存室,儲存物品可以與其它試劑同放,但應保持:米以上間距;數量在500克以上的,應單獨存放。
3、儲存室、儲存柜最好設置在建筑物底層的端部,不能設在危險品倉庫內或附近。儲存室溫度一般不超過30'c,品名、規(guī)格的標簽謹防脫落。
4、根據各種火工品的敏感程度,分類專庫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火工品分別存放,嚴禁超量存放。
四、避雷設施:
火工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qū)的雷電期長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應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庫區(qū)防雷接地設置按gb50057的規(guī)定,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四周外泥皮線下0.7米處,庫房四角延伸線與鍍鋅扁鋼交點處用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離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后墻4.5米處,設于后墻平行的防雷接地。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泥皮線下0.7米處,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再在庫房后各設置一根避雷針。避雷針高度13m,防雷沖擊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五、消防:
進入庫區(qū)不應帶煙火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qū)不應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不應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炸藥雷管箱。
儲存庫門口8m范圍內不應有枯草等易燃物,儲存庫區(qū)內以及圍墻外15m范圍內不應有針葉樹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儲存庫區(qū)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和種植高棵植物,草原和森林地區(qū)的儲存庫周圍宜修筑防火溝渠。
儲存庫區(qū)可設高位水池,或設消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水池儲水量不少于15m3。儲存庫區(qū)內單個儲存庫應配備至少兩個5kg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庫區(qū)內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易燃物,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及將火種等易燃品帶入庫區(qū)。
六、防靜電:
進入雷管儲存庫操作的人員應穿符合gb21146、gb12022要求的防靜電鞋、防靜電服或純棉工作服;雷管儲存庫和發(fā)放間、黑火藥儲存庫的地面和臺面應鋪設導靜電橡膠板,且應接地;進入發(fā)放間的作業(yè)人員,應經泄放靜電后才能進行操作。
七、運輸:
1)、本標段火工品采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廂的黑色金屬部分應用木板或膠皮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汽車排氣管宜設在車前下側,并應配帶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
2、出車前,車庫主任(或隊長)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并在出車單上注明'該車檢查合格,準許運輸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
3、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良好時應符合所行駛道路規(guī)定的車速下限,在揚塵、起霧、大雨、暴風雪天氣時速度酌減;
4、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前后兩部汽車距離不應小于50 m,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m;
5、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空曠地方;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6、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按規(guī)定配掛明顯的危險標志;
2)、往爆破作業(yè)地點運輸爆破器材,在斜坡道上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行駛速度不超過10 km/h;
2、不應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運輸;
3、車頭、車尾應分別安裝特制的蓄電池紅燈作為危險標志;
4、應在道路中間行駛,會車讓車時應靠邊停車。
八、其余事項:
1、一切爆炸物品嚴禁與氧化劑、自燃物品、酸、堿、鹽、易燃可燃物、金屬粉未、鋼鐵材料等同庫儲存。
2、雷管敏感度高的起爆藥、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尋爆索同庫儲存。
3、失效、變質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廢品等不得與合格品同庫儲存。
4、庫區(qū)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警報裝置和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
5、保管人員應定期對試劑進行檢查,發(fā)現包裝不合格、過期、品名不明的,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庫區(qū)應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無關人員不應進入庫區(qū)。
7、庫區(qū)內配備滅鼠工具:鼠夾或滅鼠藥等,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讓值班人員飼養(yǎng)貓用來消滅或驅趕老鼠,防止老鼠鉆洞或咬爛火工品引發(fā)爆炸或不必要的損失。
8、爆破器材庫房的管理,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的制、治安保衛(wèi)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區(qū)分庫分品種貯存,分類管理。
第3篇 火工品爆破安全措施
1、各施工單位在爆破作業(yè)時,要嚴格控制裝藥量,只能采取松動爆破,嚴禁產生飛石。
2、采用控制爆破和必要的防護措施,減少爆破有害效應,實現安全爆破。
3、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減小地震,加快施工進度。
4、為保護邊坡,邊眼必須打斜眼,必要時可采用先爆中間,后爆邊坡眼的辦法,或采取預裂爆破,保證邊坡光滑穩(wěn)定;
5、根據作業(yè)條件,深孔可采取分層爆破。
6、在高壓線路地段施工時,為防止飛石,炮口必須用皮帶或其它覆蓋物覆蓋。
7、放炮時間內,警戒人員和車輛嚴格按照警戒示意圖進行配置。
8、為搞好警戒工作,每個作業(yè)區(qū)抽調2人協助安環(huán)部做好放炮時間的安全警戒工作。
9、根據安環(huán)部的安排,各作業(yè)區(qū)對自己所屬人員負責的警戒地點派出警戒車輛。
第4篇 煤礦火工品銷毀安全措施
根據工作需要,現條加依魯煤礦要銷毀一批火工品,其中毫秒瞬發(fā)電雷1580枚,二號巖石乳化炸藥1610kg,銷毀時間: ,地點: 。為保證安全銷毀,特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銷毀時嚴格按措施執(zhí)行。組織銷毀前將所有參加銷毀人員學習本措施,熟悉銷毀流程及各自的職責。
一、火工品銷毀安全領導小組
為保證銷毀時井然有序的進行,成立火工品銷毀安全領導小組,各司其責。小組由項目經理、項目部各副經理、安檢部、爆破員、安全員、庫管員等組成。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安全副經理
成員:公安機關監(jiān)督員、礦長、庫管員、安全員、爆破員、安全警戒員
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組長職責:全面負責統(tǒng)籌安排,聯系當地公安局(派出所)、民爆公司及建設單位相關人員。
副組長職責:根據組長安排具體實施,安排人員具體負責任容,要求落實到人頭,所有參加人員明確知道的崗位職責。
庫管員職責:清理炸藥庫內需要銷毀的炸藥、雷管(記錄所有需要銷毀雷管的編號)的數量,并及時上報銷毀數據。
安全員職責:負責將需銷毀的炸藥雷管運送銷毀地點。
爆破員職責:負責雷管連接起爆工作及燃燒銷毀炸藥時的鋪設。
警戒員職責:配合安全員運送需銷毀的炸藥雷管。負責清點、疏散人員、站崗警戒。
二、銷毀方法
炸藥焚燒銷毀、雷管采用爆破銷毀。
三、銷毀場地選擇
本次雷管銷毀數量較大,因此安全警戒距離要求較大,選擇的銷毀地點在 。
經現場勘察,銷毀場四周環(huán)山,距居民點最近距離有1公里,能保證爆炸時人民財產安全不受損壞,周圍環(huán)境不受污染,同時保證爆破人員方便操作,隱蔽安全。符合本次炸藥、雷管銷毀地點的要求。
附:銷毀場地平面示意圖
四、銷毀方案
1、雷管銷毀:
將需要銷毀的雷管一次運送至銷毀現場,采用集中銷毀法銷毀。在地面上挖一個洞,放入雷管,覆蓋3-4公斤炸藥,用2發(fā)以上雷管引爆。
2、炸藥銷毀:
2.1、將需要銷毀的炸藥一次運送至銷毀現場,采用焚燒的方式銷毀:每300公斤分為一段,總共分成5段,每段間隔5-6米,焚燒后的殘留物需要掩埋。
2.2、炸藥燒毀前準備:將需要銷毀炸藥要求堆放,每堆量不得超過300kg,每次銷毀量不得超過300kg。
2.3、將炸藥包裝箱打開,檢查炸藥里確信沒有雷管或起爆藥粉后,順風將其鋪設成厚30cm,寬30cm的長條狀,在下風口引燃處適當加些機油或蠟紙等引燃物。(如圖一所示)
2.2、焚燒點火:在所有要燒毀的炸藥材均鋪設好后,在銷毀組長檢查好燒毀準備工作以后,由組長指定引燃人一人留在現場。其余所有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后,由引燃人員從下風口側面點燃焚燒堆。
3、炸藥雷管銷毀后由技術員檢查,爆破員協助。
圖一
圖二
圖三
五、安全技術措施
1、銷毀前必須獲得公安局或者民爆公司的手續(xù)的銷毀手續(xù)。
2、在銷毀前,必須保證足夠的安全距離,設置警戒線,所有人員撤至警戒線以外。
3、銷毀炸藥、雷管按批次出庫,運送至銷毀地點。按個執(zhí)行“出庫”制度。
4、運送炸藥雷管時必須專人運送,上箱上鎖,押運員不得少于2人(含安全員)。
5、在爆破銷毀過程中,必須撤離與爆破無關的人員,嚴格遵守爆破作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6、裝藥前必須對炮孔進行清理和驗收;裝藥過程中嚴禁煙火;為減少爆破風險,起爆時間距裝藥時間不宜過長。
7、設立警戒線,起爆前同時發(fā)出聲響和視覺信號,確保危險區(qū)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看到。同時在重要路段設置崗哨。
8、雷管爆破銷毀連線、起爆必須由爆破員操作。
9、雷管銷毀起爆5分鐘后,由爆破員和安全員檢查是否有拒爆雷管。因連線的拒爆雷管重新連線起爆,非連線原因造成的拒爆雷管使用完好雷管引爆。
10、炸藥燒毀后檢查:等燃燒煙火散盡,確定燃燒完后,工作人員進入現場檢查,若還有未完全燃燒的炸藥,必須集中進行重新燒毀,直至燒毀完全。進行第二次焚燒銷毀時,必須等第一次燒毀完全熄滅后,才能進行。
六、安全預警
1、警戒范圍。爆破警戒范圍以銷毀點為中心300m以上,具體根據地形地貌確定,各警戒點實行編號,共設置6個警戒點。
2、爆破信號:爆破信號采用視覺信號和聽覺信號。
2.1、視覺信號:在各警戒點立一面彩旗,旗桿插立為實施警戒并表示該點警戒正常,旗桿倒下或未插為該警戒點異?;蛭磳嵤┚洹?/p>
2.2、聽覺信號:車用警報器。
警戒信號分為三次:
2.2.1、第一次:清場信號。爆前30分鐘,警報器拉響3分鐘,警戒人員從銷毀中心區(qū)域向各警戒點清場,清除警戒區(qū)域內的無關人員,警戒人員到達預定的警戒點,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qū)。對講機收集各點情況。
2.2.2、第二次:爆破信號。爆前一分鐘,警報器拉響30秒,警戒區(qū)內無任何人員,各警戒點絕對禁止人員進入警戒區(qū),對講機收集各警戒點及起爆點情況后,向總指揮報告。請示下達點火起爆指令,由起爆點倒計數,“10,9,8,……1,起爆!”,通過對講機發(fā)出,點火人員點火起爆。
2.2.3、第三次:解除信號。警報器拉響30秒。安全等待時間(15分鐘)過后,檢查人員進入爆破警戒范圍內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發(fā)出解除爆破警戒信號。在此之前,崗哨不得撤離,不允許非檢查人員進入爆破警戒范圍。
各類信號均應使爆破警戒區(qū)域及附近人員能清楚地聽到或看到。
2.3、 警戒力量及任務。根據現場勘察情況確定,每點警戒人員不少于2人,每個警戒點配置一臺對講機。
2.4、通訊聯絡
各警戒點及起爆站、信號站、救護站,均用對講機進行通訊聯絡。
七、應急預案
1、目的
為了在發(fā)生突了性事故時,各級職能部門能做到反應迅速,忙而不亂,發(fā)揮整體救災效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損失和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特制訂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次過期爆炸物品銷毀作業(yè)(以下簡稱作業(yè))。
3、處理原則
3.1、啟動原則
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重大事故及災害時,本預案由負責人啟動。
3.2、響應原則
作業(yè)救災機構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在接到事故及災害報告后,無論何時,只要在本地區(qū),必須馬上以最快的方式趕赴事故現場,按相應的事故處理預案正確有效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和救災工作,盡可能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盡最大努力減少事故損失和縮小影響范圍。
3.3、有事請假原則
作業(yè)救援小組組長在離開本地區(qū)時,必須向作業(yè)救災指揮部組長請假,同時將救災小組組長的職責向副組長交待清楚。
3.4、指揮原則
在作業(y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未到達現場前,事故處理由當班班長負責指揮;作業(yè)救災指揮部到達現場后,事故處理由救災指揮部統(tǒng)一指揮。
3.5、處理原則
事故應急處理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基本原則。
救援指揮機構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安全副經理(職務)
下設:技術組、工程組、醫(yī)療救護組、通迅組、警戒組。
5、職責分工
5.1、組長
5.1.1、組織、指揮工程各方面的人員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5.1.2、組織制定事故排險、搶險方案。
5.1.3、達各種應急處理指令。
5.2、副組長
5.2.1、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搶險的具體指揮工作。
5.2.2、當組長不在現場時,自動承擔組長的一切職責。
5.3、各組職責分工
5.3.1、技術組,由施工人員組成,負責查明事故真相,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并參加處理。
5.3.2、工程組由施工人員組成,配備必要機械設備、消防滅火器具、負責排爆滅火、搶險救災、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生活。
5.3.3、醫(yī)療組由醫(yī)護人員組成,配備救護車、醫(yī)療器械設備,負責搶救傷員。
5.3.4、警戒組由警衛(wèi)人員組成,配備通訊器材,負責現場警戒。
5.3.5、通訊組由通訊人員組成,配備通訊器材,負責溝通信息聯系。
5.4、成員
5.4.1、服從組長、副組長的指令,協助組長制定排險、搶險方案。
6、報警與報告
6.1、報告程序
6.1.1、當發(fā)生事故時,任何單位和個人應馬上向組長、副組長報告。
6.1.2、發(fā)生事故或險情時,操作工應馬上向當班班長報告。
6.1.3、發(fā)生事故或險情時,現場作業(yè)人員第一時間應報警和向組長、副組長報告。
6.1.4、組長、副組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并通知相關領導及各應急救援小組。
6.1.5、發(fā)生特大事故時,作業(yè)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根據組長的指令,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請求緊急救援,向附近兄弟單位求援。聽從上級救援工作命令,服從上級指揮。
6.2、報告內容
6.2.1、發(fā)生事故的具體地點。
6.2.2、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氣體中毒、塌方等。
6.2.3、有無人員傷亡。
6.2.4、事故嚴重程度。
其他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
第5篇 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安全措施
第一章、火工品臨時存放點安全措施
一、炸藥庫的選址:
庫區(qū)不應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動危害的地方,宜設在偏僻地帶;臨時存放火工品的地點,要選擇人煙稀少的空曠地帶,遠離城鎮(zhèn)人口稠密區(qū)、風景名勝區(qū)、水利設施、交通要道、高壓電線、通信線路等適當的地點建庫,指定專人看管,并報所在單位派出所備案,沒有派出所的地方向鄉(xiāng)人民政府進行備案。
二、炸藥庫建設標準
炸藥庫和雷管庫分別建造,兩庫距離不得少于20米,距離火工倉庫67m處設置一個24.5㎡的值班室,修建一條簡易便道與機耕道鏈接。在庫區(qū)周圍應設密實圍墻,圍墻到最近庫房的距離不應小于15 m(小型庫不應小于5 m),庫區(qū)周邊應設置鐵刺網或圍墻,高度不低于2米;庫房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道路的縱坡坡度不宜大于:主要運輸道路6%,手推車道路2%。
三、庫房存放要求
1、儲存庫內民用爆炸物品應堆放穩(wěn)固整齊。
(!)儲存庫內應有標記品種、規(guī)格和數量的標識牌。同庫儲存多品種民用爆炸物品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標志。
(2) 堆垛之間應留有檢查、清點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寬度不應小于0.6m,堆垛邊緣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0.2m,宜在地面畫定置線。
(3) 各種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業(yè)雷管、黑火藥不應超過1.6m,炸藥、索類不應超過1.8m,宜在墻面畫定高線。
(4) 儲存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小動物進入和防止陽光直射措施。
(5) 儲存庫內不應存放無關的工具和雜物。
(6)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整齊、牢穩(wěn),便于通風和搬運。導火索、導爆索、硝銨炸藥均應裝箱對方在墊木上,嚴禁散包堆垛。爆破器材的貨架或堆垛與墻壁的距離不應小于0.2米,貨架、堆垛相互之間應留有便于清點和搬運的通道。庫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不應堆放空箱。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出庫,定期銷毀。
庫房應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2、數量在100克以下且已溶于水的爆炸品試劑可儲存在鐵柜里;數量在500克以下已溶于水的試劑可不單獨設儲存室,儲存物品可以與其它試劑同放,但應保持:米以上間距;數量在500克以上的,應單獨存放。
3、儲存室、儲存柜最好設置在建筑物底層的端部,不能設在危險品倉庫內或附近。儲存室溫度一般不超過30'c,品名、規(guī)格的標簽謹防脫落。
4、根據各種火工品的敏感程度,分類專庫儲存,性質相抵觸的火工品分別存放,嚴禁超量存放。
四、避雷設施:
火工品倉庫,不論其所在地區(qū)的雷電期長短,都要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應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庫區(qū)防雷接地設置按gb50057的規(guī)定,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四周外泥皮線下0.7米處,庫房四角延伸線與鍍鋅扁鋼交點處用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離火工倉庫和雷管庫后墻4.5米處,設于后墻平行的防雷接地。用40×40mm鍍鋅扁鋼側埋于泥皮線下0.7米處,50×50×5mm鍍鋅角鋼設垂直地極,再在庫房后各設置一根避雷針。避雷針高度13m,防雷沖擊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五、消防:
進入庫區(qū)不應帶煙火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qū)不應穿帶釘鞋和易產生靜電衣服,不應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炸藥雷管箱。
儲存庫門口8m范圍內不應有枯草等易燃物,儲存庫區(qū)內以及圍墻外15m范圍內不應有針葉樹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儲存庫區(qū)內不應堆放易燃物和種植高棵植物,草原和森林地區(qū)的儲存庫周圍宜修筑防火溝渠。
儲存庫區(qū)可設高位水池,或設消防水池并配備消防水泵,水池儲水量不少于15m3。儲存庫區(qū)內單個儲存庫應配備至少兩個5kg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庫區(qū)內保持清潔,無雜草,無易燃物,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及將火種等易燃品帶入庫區(qū)。
六、防靜電:
進入雷管儲存庫操作的人員應穿符合gb21146、gb12022要求的防靜電鞋、防靜電服或純棉工作服;雷管儲存庫和發(fā)放間、黑火藥儲存庫的地面和臺面應鋪設導靜電橡膠板,且應接地;進入發(fā)放間的作業(yè)人員,應經泄放靜電后才能進行操作。
七、運輸:
1)、本標段火工品采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車廂的黑色金屬部分應用木板或膠皮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汽車排氣管宜設在車前下側,并應配帶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
2、出車前,車庫主任(或隊長)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并在出車單上注明“該車檢查合格,準許運輸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具有安全駕駛經驗的司機駕駛;
3、汽車行駛速度:能見度良好時應符合所行駛道路規(guī)定的車速下限,在揚塵、起霧、大雨、暴風雪天氣時速度酌減;
4、在平坦道路上行駛時,前后兩部汽車距離不應小于50 m,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 m;
5、遇有雷雨時,車輛應停在遠離建筑物的空曠地方;在雨天或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6、車上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按規(guī)定配掛明顯的危險標志;
2)、往爆破作業(yè)地點運輸爆破器材,在斜坡道上用汽車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行駛速度不超過10 km/h;
2、不應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運輸;
3、車頭、車尾應分別安裝特制的蓄電池紅燈作為危險標志;
4、應在道路中間行駛,會車讓車時應靠邊停車。
八、其余事項:
1、一切爆炸物品嚴禁與氧化劑、自燃物品、酸、堿、鹽、易燃可燃物、金屬粉未、鋼鐵材料等同庫儲存。
2、雷管敏感度高的起爆藥、起爆器材不得與炸藥、尋爆索同庫儲存。
3、失效、變質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廢品等不得與合格品同庫儲存。
4、庫區(qū)的消防設備、通訊設備、警報裝置和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
5、保管人員應定期對試劑進行檢查,發(fā)現包裝不合格、過期、品名不明的,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庫區(qū)應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無關人員不應進入庫區(qū)。
7、庫區(qū)內配備滅鼠工具:鼠夾或滅鼠藥等,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讓值班人員飼養(yǎng)貓用來消滅或驅趕老鼠,防止老鼠鉆洞或咬爛火工品引發(fā)爆炸或不必要的損失。
8、爆破器材庫房的管理,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的制、治安保衛(wèi)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區(qū)分庫分品種貯存,分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