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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工作時間與考勤制度:明確員工的工作日程和請假流程。
2. 職務與職責:定義各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范圍,確保責任明確。
3. 員工行為規(guī)范:設定職業(yè)道德和行為準則,維護企業(yè)形象。
4. 培訓與發(fā)展:規(guī)定員工的培訓機會和晉升路徑。
5. 薪酬與福利:闡述工資結構、獎金制度及福利待遇。
6. 績效評估:建立公正、透明的績效考核體系。
7. 獎懲制度:設定激勵措施和違規(guī)處罰,促進員工遵守制度。
注意事項
制定工作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公正公平:制度應適用于所有員工,避免歧視和偏袒。
2. 法規(guī)合規(guī):確保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侵犯員工權益。
3. 溝通與反饋:在制定過程中征求員工意見,確保制度的接受度。
4. 定期審查:制度應隨企業(yè)發(fā)展適時調整,保持其有效性。
5. 明確執(zhí)行:制度出臺后要進行有效傳達,確保員工知曉并遵守。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制度標題:簡潔明了地概括制度的主題。
2. 引言:簡述制度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3. 正文:詳細列出各項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
4. 附則:包含解釋、修訂歷史等補充信息。
5. 簽發(fā)日期與簽署人:表明制度的生效時間和負責人。
在實施工作制度時,要注重其實際效果,不斷調整和完善,以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變化。通過嚴謹的制度建設,可以提高團隊協(xié)作效率,促進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售樓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售樓部工作制度范本
1.員工必須關心公司、執(zhí)行本職工作、遵守職業(yè)道德。
2.員工應準時上班、不準遲到、早退和曠工。
3.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接待來訪,業(yè)務洽談等應在洽談區(qū)內進行。
4.上班時間不得吃東西或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聊天。
5.切實服從上司作安排和調配,按時完成任務,不得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6.必須按編排表當值,不得撞離職守、個人調離,調換更值時需經主管或經理同意。
7.必須如實向上司匯報工作,堅決杜絕偷盜、欺騙或陽奉陰違等不道德的行為。
8.必須發(fā)揮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對所從事的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
9.員工必須遵守守法、廉潔、誠實、敬業(yè)的道德。
10.不得玩忽職守、違反工作、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秩序。
11.員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
12.員工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兼職。
13.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
14.員工不得超越本職務和職權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15.禁止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
16.員工對違反本制度行為有權向本公司投訴,所有投訴嚴格保密。
17.對違反本制度的,視其對公司造成的損害程度等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降職、開除處分。
18.負有監(jiān)督責任的主管人員疏于職守的,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
19.違反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向其追索賠償。
20.銷售部員工如遇工作上的問題,不得擅自與甲方溝通,應把問題上報經理,由經理統(tǒng)一協(xié)調解決。
第2篇 售樓部基本工作制度
售樓部基本工作制度
(二)㈠、基本原則:
1、售樓部實行層層責任的運行體制,即:銷售人員就相應工作分別對銷售主管和現場經理負責。
現場經理對銷售中心總監(jiān)負責。
2、下級員工必須切實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和調配,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不得故意拖延工作,不得拒絕工作。
3、下級犯錯,直接上級應負管理不善之責。
4、現場經理對銷售主管及置業(yè)顧問有人事建議權。
㈡、員工的聘用與離退
1、公司員工工作關系采用聘用制。
2、應聘人員試聘公司空缺崗位的,公司應對其崗位能力做相應考核,考核期間不發(fā)工資,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3、經考核合格的,擇優(yōu)錄用,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表現合格則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表現出色的可提前轉正。
4、公司根據崗位的空缺及員工的能力及表現為員工提供升遷及發(fā)展機會。
5、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以便于工作的交接。
6、辭職員工及觸犯公司紀律被辭退的員工,都應根據《工作移交表》所列的內容,妥善移交工作。
7、因觸犯公司紀律被辭退員工的未得利益不再兌現。
㈢、高壓線
1、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自動除名;2、泄露公司及項目機密文件、造成重大現實及可能損失的,立即除名。
3、出現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無可挽回重大損失的,立即除名;
4、滋生事端,嚴重破壞公司工作關系及氣氛的,自動除名。
5、工作表現與公司要求有差距的員工,無論其工作業(yè)績如何,可能隨時被辭退。
6、員工有炒房現象的,一經核實立即除名。
第3篇 售樓部基本工作制度2
售樓部基本工作制度(二)
㈠、基本原則:
1、售樓部實行層層責任的運行體制,即:
_銷售人員就相應工作分別對銷售主管和現場經理負責。
_現場經理對銷售中心總監(jiān)負責。
2、下級員工必須切實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和調配,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不得故意拖延工作,不得拒絕工作。
3、下級犯錯,直接上級應負管理不善之責。
4、現場經理對銷售主管及置業(yè)顧問有人事建議權。
㈡、員工的聘用與離退
1、公司員工工作關系采用聘用制。
2、應聘人員試聘公司空缺崗位的,公司應對其崗位能力做相應考核,考核期間不發(fā)工資,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3、經考核合格的,擇優(yōu)錄用,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表現合格則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表現出色的可提前轉正。
4、公司根據崗位的空缺及員工的能力及表現為員工提供升遷及發(fā)展機會。
5、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以便于工作的交接。
6、辭職員工及觸犯公司紀律被辭退的員工,都應根據《工作移交表》所列的內容,妥善移交工作。
7、因觸犯公司紀律被辭退員工的未得利益不再兌現。
㈢、高壓線
1、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自動除名;
2、泄露公司及項目機密文件、造成重大現實及可能損失的,立即除名。
3、出現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無可挽回重大損失的,立即除名;
4、滋生事端,嚴重破壞公司工作關系及氣氛的,自動除名。
5、工作表現與公司要求有差距的員工,無論其工作業(yè)績如何,可能隨時被辭退。
6、員工有炒房現象的,一經核實立即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