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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事故隱患報告舉報獎勵制度是一種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機制,旨在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安全隱患的識別與上報。這類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類獎勵:
1. 現金獎勵:對發(fā)現并報告重大安全隱患的員工給予經濟上的表彰。
2. 表彰與榮譽:通過內部通報表揚,提升員工的榮譽感和歸屬感。
3. 職業(yè)發(fā)展機會:優(yōu)先考慮報告隱患的員工進行職位晉升或培訓機會。
4. 安全積分:積累安全積分,兌換各類福利或獎品。
內容是什么
實施事故隱患報告舉報獎勵制度的具體內容可能包括:
1. 制定明確的報告流程:員工發(fā)現隱患后,應通過指定渠道如安全熱線、電子郵件或app上報,并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2. 評估與確認: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對報告進行評估,確認隱患的真實性和嚴重性。
3. 獎勵標準:依據隱患的潛在危害程度和報告的及時性,設定不同級別的獎勵。
4. 公開透明:獎勵發(fā)放過程應公開透明,確保公平公正。
5. 持續(xù)改進:定期回顧和調整獎勵制度,以適應企業(yè)安全環(huán)境的變化。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此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 鼓勵誠實報告,防止虛假或惡意舉報,以免破壞團隊和諧。
2. 保護報告人隱私,避免因報告而遭受報復。
3. 培訓員工識別安全隱患的能力,提高報告的質量和效率。
4. 結合其他安全管理措施,如定期安全檢查和培訓,共同提升企業(yè)安全水平。
5. 注意獎勵制度不應替代基本的安全責任,每位員工都應主動承擔起保障工作場所安全的責任。
此制度旨在激發(fā)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但同時也需要謹慎處理,確保其實施過程中不會引發(fā)不良影響,以真正實現企業(yè)安全文化的建設。
事故隱患報告舉報獎勵制度范文
第1篇 事故隱患報告舉報獎勵制度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事故隱患,以利于及時排除。
三、職工發(fā)現事故隱患,向單位有關領導報告。
四、單位對所報告的事故不排除,職工有權向企業(yè)主管部門舉報。
五、支持社會公眾舉報事故隱患,促進企業(yè)的安全工作。
六、企業(yè)、企業(yè)主管部門對報告、舉報的事故隱患不排除、不處理,報告人和舉報人有權向安全監(jiān)管部門舉報。
七、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2篇 安全檢查事故隱患報告監(jiān)控整改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生產安全順利的進行,按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企業(yè)應組織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特別是節(jié)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況出現后應加強檢查力度。
第二條 各工區(qū)、車間每月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檢查。
第三條 班組每天上班前應檢查員工是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違章上崗,有違章的必須堅決制止。
第四條 班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對各作業(yè)崗位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yè)及時制止,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第五條 對查出的隱患必須有記錄,重大隱患必須及時上報,有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時、定人、定措施進行整改,明確整改責任人、督辦人,必須有整改回復書、驗收記錄簽字;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及時進行監(jiān)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報上級處理,情況危急時應立即撤出現場人員。
第六條 企業(yè)、班組應認真、細致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第3篇 現場安全檢查事故隱患報告監(jiān)控整改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安全責任制,實現安全管理目標,按國家的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公司要組織經常性的安全大檢查,特別是節(jié)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況時加強檢查力度。
2、各車間(采場)每月進行兩次定期安全檢查。
3、各車間(采場)每天上班預先檢查職工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違章上崗。發(fā)現有違章上崗現象必須堅決制止。
4、各車間(采場)每天班前、班間、班后須對各作業(yè)崗位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違章作業(yè)及時制止,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5、對檢查出的隱患必須有記錄,重大隱患須有報告、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要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必須有整改回復書,驗收記錄簽字;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必須進行監(jiān)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報上級處理,情況危急的及時撤除現場人員。
6、各車間(采場)須認真,細致做好各項安全檢查記錄。各類安全檢查資料必須分類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7、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需建立臺帳。
第4篇 安全事故隱患報告舉報獎勵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yè)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鼓勵提高職工和社會公眾報告(舉報)事故隱患的積極性,推動群防群治效果,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16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企業(yè)職工和社會公眾人員報告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根據隱患性質進行相應的經濟獎勵。
2、報告和舉報一般事故隱患的獎勵50-100元。
3、報告和舉報重大事故隱患的獎勵100-300元。
4、對企業(yè)職工能及時報告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除經濟獎勵外,還要在全公司內進行通報表彰。
5、對社會公眾報告和舉報的有功人員,避免企業(yè)重大事故發(fā)生的,報請新聞部門進行表彰。
無錫市世達建設有限公司
第5篇 y幼兒園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為及時消除各種安全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報告范圍和內容:
幼兒園內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的區(qū)域、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報告要求:
1、教職工如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2、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對幼兒園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于一時難于整改的重大隱患,在跟蹤督促整改和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區(qū)教育局安辦報告。
三、報告受理:
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對經查實的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要及時予以處理,直至消除事故隱患。
四、報告責任:
在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整改,又沒有及時報告的或者接到事故隱患報告沒有及時處理的,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第6篇 事故隱患報告制度范本
一、生產部是隱患整改工作的管理責任部門。負責對隱患進行登記,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法人代表。
二、各職能部門、車間是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的責任單位。
三、在實施整改的工作中,要堅持“分級負責、分線管理”的原則。
四、對發(fā)現的隱患,檢查人員要盡快通知隱患所在單位,指出隱患部位、內容及嚴重性,提出整改意見及整改期限并進行登記。對于重大隱患,檢查人員要以書面的形式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時遞送隱患所在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
五、隱患所在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要根據隱患的性質及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采取管理或技術的方案消除隱患,并通過檢查、驗收、認可。
第7篇 加油站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杜絕“三違”,減少事故,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穩(wěn)定有序的進行,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yè)安全獎勵的一般規(guī)定。
3 事故隱患分類
3.1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2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
4 事故隱患的范圍
4.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4.2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4.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4.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fā)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
4.5可能造成職業(yè)病、職業(yè)中毒的勞動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
4.6在敏感地區(qū)進行作業(yè)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4.7丟棄、廢氣、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等);
4.8可能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4.9以往生產活動中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5 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內容
5.1事故隱患報告內容: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5.2事故隱患舉報內容:隱患的現狀、存在隱患的地點、發(fā)現時間、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6 資金來源
要在綜合獎中提取一部分,加上各類安全事故、違章違紀的罰款,一并作為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的基金,??顚S?。
7 獎勵和懲罰
7.1對在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發(fā)生、隱患報告和舉報的有功人員,要給予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100-500元)。
7.2 對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議、及時制止違章避免重大險肇事故或人身傷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隱患、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職工或單位,經安全部門調查屬實并簽認,都可以報公司請功、或一次性重點獎勵500-3000元。并在評先、晉級、提職時予以此職工優(yōu)先考慮。
7.3一般事故隱患未及時進行報告和整改的有關責任人和部門處100-500元罰款并在公司通報。
7.4對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繼續(xù)生產的責任人和部門處500-3000元罰款并在公司通報。
第8篇 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
1、為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監(jiān)督管理,嚴防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作業(yè)場所環(huán)境、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從業(yè)人員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導致發(fā)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事故,或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3、重大事故隱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隱患為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隱患為特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為特別重大事故隱患。
4、礦建施工事故隱患按性質分為頂板、瓦斯、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災及其他8類,井下機電安裝比照礦建施工。
5、地面生產、經營事故隱患分為火災、爆炸、泄露、觸電、墜落、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及其他8類。
6、項目部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經相應的組織形式評估確認后,于下月5日前匯總報送處安監(jiān)處。重大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整改完成。屬于長期監(jiān)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逐月檢查上報。
7、重大事故隱患內容包括:
①事故隱患類別
②事故隱患等級
③事故隱患可能影響的范圍及程度分析
④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⑤整改資金來源和保證措施
⑥整改目標
⑦事故應急預案
⑧整改責任部門及負責人
8、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貫徹“嚴格責任、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為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副職和技術負責人要具體負責,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
9、一時難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無措施,一律停止施工生產或經營。
10、項目部安監(jiān)站負責對重大事故隱患綜合管理、統(tǒng)計上報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檔案。負責檢查指導各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管理,監(jiān)督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第9篇 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報告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基礎工作,及時準確排查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實現安全生產,經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一、各單位要把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納入安全工作的重要日程,要成立事故隱患排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全面抓,其它領導要配合抓,黨政工團一起抓,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二、各單位要制定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規(guī)劃,要從實際出發(fā),制度要嚴格,規(guī)劃要細,組織領導要強,整改措施要實,檢查驗收要嚴,達到的效果要好。
三、各單位要堅持“五日一檢”,一班一查的原則,堅持經常性、制度化,使大隱患不過天,小隱患不過班。每天生產會必須平衡隱患的處理情況,不能推,不能遷就,確保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的時效性。
四、各單位排查出的隱患,要實行a、b、c分級管理,段隊解決不了的報井區(qū),井區(qū)解決不了的報礦,礦解決不了的報公司,逐級匯報。隱患不處理完不許生產。
五、各單位排查出的隱患要登記造冊,要做到“五落實”即:落實時間、落實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負責人、落實結果并跟蹤復查。
六、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水害和其它方面發(fā)生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立即向礦匯報,并有權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并按規(guī)定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按要求部署人員進行監(jiān)控、防止事故隱患擴大。
七、各單位要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本單位作業(yè)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對無防范和整改措施的予以停產整頓,并嚴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八、各單位要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上下功夫,及時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和專業(yè)會,對各類重大隱患要及時研究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解決辦法,使隱患排查工作落到實處。
九、各單位要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定期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上級匯報。
第10篇 事故隱患報告和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事故隱患的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fā)生,結合分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分公司各科室、作業(yè)區(qū)和外協(xié)單位。
3、術語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隱患、事故隱患或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隱患的三種表現中,物的危險狀態(tài)是指生產過程或生產區(qū)域內的物質條件(如材料、工具、設備、設施、成品、半成品)處于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指人在工作過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體行為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開展各種生產活動中所必須的各種組織、協(xié)調等行動存在缺陷。
3.2隱患分級
隱患的分級是以隱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影響范圍為標準的,可以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3隱患排查
隱患排查是指單位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3.4隱患治理
隱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隱患的活動或過程。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應當由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4、控制要求
4.1組織管理
4.1.1分公司對事故隱患統(tǒng)一實行分級自主管理,分類歸口負責,安全部門監(jiān)督原則。各單位都應對所負責區(qū)域從事管理項目以及操作崗位、周圍環(huán)境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檢查、登記和自主處理。
4.1.2維修型事故隱患是指不受人力、物力、技術條件等因素限制,但通過常規(guī)維修隨機即要整改,整改后及時記錄在班組臺帳及班組活動卡片上,反饋、上報作業(yè)區(qū)。
4.1.3失修型事故隱患是指受人力、物力、技術條件等任一因素限制,但通過常規(guī)維修隨機即可整改的事故隱患。一般由作業(yè)區(qū)組織整改,特殊的由分公司主管部門協(xié)助安排整改。需分公司協(xié)助解決隱患時,所在作業(yè)區(qū)編寫事故隱患報告,并送主管科室和安全管理科備案。
4.1.4缺陷型事故隱患是指現有裝備、設備存在著不能滿足現行安全標準或規(guī)范,以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一般由分公司組織整改,特殊的由股份公司主管部門協(xié)調安排整改。整改后在每月統(tǒng)計表中呈報公司歸口處室和制造部。
4.1.5較大以上事故隱患是指需要股份公司專家組評估,由股份公司組織協(xié)調安排整改的影響安全生產較大的事故隱患。較大以上事故隱患應成立分公司隱患管理小組,該小組由分公司經理負責,應履行以下職責:
4.1.5.1掌握本單位較大以上事故隱患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較大以上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4.1.5.2制定應急方案或監(jiān)控措施,并報公司歸口部門備案。
4.1.5.3對有關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進行事故發(fā)生時應采取緊急措施的模擬演習,必要時應組織救護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4.1.5.4隨時掌握事故隱患動態(tài)變化,特別對分公司長期存在的暫時無能力解決的重大隱患要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4.1.5.5保持消防、監(jiān)測、救護等器材和防護用品完好有效。
4.1.6分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監(jiān)督歸口科室和隱患所在單位,對失修型及以上事故隱患的管理和整改。工會組織監(jiān)督行政對隱患進行認真管理和整改。
4.1.7對各單位尚未查出的隱患,各級部門一經查出,對責任單位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單位,應立即組織整改,完成后反饋主管科室確認。
4.1.8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應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組織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應制定并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同時,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事故發(fā)生。
4.1.9完成缺陷以上事故隱患的單位,專業(yè)科室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1.10凡新查出的隱患,都要做到地點清楚、內容清楚、責任單位清楚,以便準確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避免相互推諉而拖延整改期限。
4.1.11專業(yè)部門要做好臺帳登記管理和隱患項目的數據分析,從而實現科學化的安全管理。整改單位負責人,應對下達的隱患整改質量100%的檢查驗收,都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和安全要求并記入有關臺帳。
4.2獎勵和處罰
4.2.1對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4.2.2對存在較大以上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單位,除給予通報、批評教育并責令上報外,對該單位給以相應的考核。
4.2.3對事故隱患,未按規(guī)定進行整改,應采取而未采取防范、監(jiān)控的單位和責任人,按分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有關條款,進行考核處罰。
4.2.4對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責任人,按情節(jié)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2.5對接到分公司《不安全狀態(tài)整改通知書》有條件、有能力整改而沒有及時組織整改,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主要責任單位領導,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2.6本制度自頒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5、文件從屬性
5.1本制度是《績效測量和監(jiān)視管理程序》、《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預防措施》的支持性文件;
5.2本制度平行文件:《安全檢查制度》;
5.3本制度下屬文件:《不安全狀態(tài)整改通知書》、《目標和管理方案》。
第11篇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第一條 礦井事故隱患,系指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企業(yè)自身解決不了,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幫助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科、隊自身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科、隊自身必須解決的隱患。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災和其它類。
第二條 對a級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條 事故隱患的整改要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分管副礦長、工程師組織各業(yè)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 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tǒng)計和報告。
第五條 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的不準生產。
第六條 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而導致事故發(fā)生,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的責任者。
第12篇 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1、為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監(jiān)督管理,嚴防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作業(yè)場所環(huán)境、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tài),從業(yè)人員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導致發(fā)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事故,或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3、重大事故隱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隱患為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隱患為特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為特別重大事故隱患。
4、礦建施工事故隱患按性質分為頂板、瓦斯、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災及其他8類,井下機電安裝比照礦建施工。
5、地面生產、經營事故隱患分為火災、爆炸、泄露、觸電、墜落、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及其他8類。
6、項目部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經相應的組織形式評估確認后,于下月5日前匯總報送處安監(jiān)處。重大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整改完成。屬于長期監(jiān)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逐月檢查上報。
7、重大事故隱患內容包括:
①事故隱患類別
②事故隱患等級
③事故隱患可能影響的范圍及程度分析
④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⑤整改資金來源和保證措施
⑥整改目標
⑦事故應急預案
⑧整改責任部門及負責人
8、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貫徹“嚴格責任、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為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副職和技術負責人要具體負責,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
9、一時難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無措施,一律停止施工生產或經營。
10、項目部安監(jiān)站負責對重大事故隱患綜合管理、統(tǒng)計上報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檔案。負責檢查指導各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管理,監(jiān)督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第13篇 幼兒園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為及時消除各種安全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報告范圍和內容:
幼兒園內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的區(qū)域、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報告要求:
1、教職工如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2、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對幼兒園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存在的事故隱患,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于一時難于整改的重大隱患,在跟蹤督促整改和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區(qū)教育局安辦報告。
三、報告受理:
安全員或者安全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及時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對經查實的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要及時予以處理,直至消除事故隱患。
四、報告責任:
在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整改,又沒有及時報告的或者接到事故隱患報告沒有及時處理的,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第14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報告舉報獎勵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fā)展安全發(fā)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的意見》(國發(fā)【2022】40號)精神,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和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xù)穩(wěn)定好轉,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22]1號)的統(tǒng)一部署,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鼓勵員工及時報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高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和監(jiān)督意識,預防和避免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各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舉報。
第四條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舉報登記、處理、答復、統(tǒng)計和報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隱患報告
第五條崗位員工應嚴格執(zhí)行巡檢制度,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并向隱患所在基層單位(班組或部門)逐級報告發(fā)現的事故隱患,重大、緊急事故隱患應同時報告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
第六條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第七條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隱患地點﹑內容﹑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
第八條基層單位收到事故隱患報告后,必須立即進行整改或在24小時內做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第九條基層單位應及時受理、核實并消除員工所報告的事故隱患。
基層單位對無法整改的隱患,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相關部門或上級報告,確保隱患得到及時、徹底的整改。
第十條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拒不受理員工事故隱患報告,或超出合理時間拖延事故隱患整改時,發(fā)現事故隱患的員工應向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舉報。
第三章 舉報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條任何員工均有權對非本崗位負責的安全隱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進行舉報。
第十二條成員企業(yè)應設立事故隱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建立健全舉報管理網絡,并將企業(yè)受理舉報的方式對外公布。
公布___公司辦公地點為___辦公室、公開舉報電話______。
第十三條舉報人可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面談和舉報箱等方式舉報事故隱患。鼓勵舉報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訊方式,以備查詢和回復意見。對不愿公開自己姓名、單位和地址的舉報人,尊重其意愿。
對舉報人借舉報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安監(jiān)部主要職責
(一)督促成員企業(yè)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
(二)負責查處上級交辦或股份公司受理的舉報事項,并按規(guī)定回復舉報人。
第十五條成員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查處本企業(yè)受理的和___公司交辦的舉報事項,并按規(guī)定回復舉報人;
(二)負責本企業(yè)舉報受理獎勵的發(fā)放;
(三)按月統(tǒng)計事故隱患舉報情況,并向___公司報告。
第十六條成員企業(yè)應安排專人負責受理舉報工作。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做到熱情和藹,耐心細致,正確疏導,認真負責。
第十七條受理舉報應當及時記錄、編號,按照相關規(guī)定填寫《舉報登記表》。
受理面談舉報,應當將舉報情況寫成筆錄,向舉報人宣讀或者交舉報人閱讀,經確認無誤后,由舉報人簽名。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細心接聽,詢問清楚,如實記錄。
受理書面和電子郵件舉報,應及時拆閱或下載,并認真做好登記。
第十八條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接受舉報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___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職能分工分別成立重特大事故隱患評估機構。確認、評估機構人員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部門有關人員組成,必要時聘請專家參加
第二十條舉報事項經核實基本屬實后,由安全管理部門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并到期進行復查。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整改事故隱患后,應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呈報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對于實名舉報的事項,經核查確認不屬實或不屬于本辦法規(guī)定的舉報事項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
第二十二條 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和使用舉報材料;不得泄露舉報人相關信息;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單位、被舉報人,違者將受到嚴肅查處。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壓制、打擊和報復舉報人。一經查實有打擊報復行為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四章 獎勵
第二十四條對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可給予物質獎勵。
第二十五條獲得本辦法規(guī)定的獎勵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實名舉報;
(二)有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
(三)舉報人提供的線索事先未被安全管理部門掌握;
(四)舉報事項被確認屬實。
企業(yè)內部組織的各類檢查所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在本辦法獎勵范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設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基金,獎勵資金籌集與使用辦法由財務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舉報獎勵基金發(fā)放工作。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重特大事故隱患級別及獎勵標準核準工作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對同一舉報事項的舉報人只獎勵一次,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故隱患的,獎勵的對象為首次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單位登記為準)。多人聯(lián)名舉報同一舉報事項,獎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書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領取。
第三十條重特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每季度評審一次,每季度最后一個月下旬頒發(fā)獎金。
第三十一條按照“誰受理、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舉報人進行獎勵,獎勵標準分為二類:
(一)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500元-2000元;
(二)特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標準為2000元-4000元。
十個等級:舉報獎勵金依次分為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50元、800元、1000元十個等級。同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舉報的,對第一時間舉報的單位或個人給予物質獎勵,對其他舉報單位、舉報人給予表揚。
第三十二條各項具體實施獎勵的標準由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會同重特大事故隱患確認評估機構依據下列情況制定:
(一)舉報內容或線索真實、詳盡程度;
(二)挽回經濟損失;
(三)事故隱患整改的緊迫程度;
(四)違法行為涉及金額;
(五)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六)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七)社會影響的嚴重程度。
第三十三條舉報人接到獎勵通知后,應當在60日內憑舉報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該款項返回獎勵基金帳戶,不予保留。
第三十四條舉報人的獎勵不適用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所稱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除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之外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執(zhí)行中的具體問題由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各成員企業(yè)應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企業(yè)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____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第15篇 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一、生產部是隱患整改工作的管理責任部門。負責對隱患進行登記,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法人代表。
二、各職能部門、車間是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的責任單位。
三、在實施整改的工作中,要堅持“分級負責、分線管理”的原則。
四、對發(fā)現的隱患,檢查人員要盡快通知隱患所在單位,指出隱患部位、內容及嚴重性,提出整改意見及整改期限并進行登記。對于重大隱患,檢查人員要以書面的形式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時遞送隱患所在單位,落實整改責任人。
五、隱患所在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要根據隱患的性質及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采取管理或技術的方案消除隱患,并通過檢查、驗收、認可。
第16篇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更好地落實《貴州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結合本站實際,訂立本制度:
一、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向
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書面報告,同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由車站站長簽字確認。
二、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2、重大事故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車站擬定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
三、對排查中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報告不及時或隱瞞不報的,應追
究責任人責任。
第17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企業(yè)的安全隱患大排查。
二、分管負責人對各工作崗位安全情況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對疑難問題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
三、安全員要堅持跟班作業(yè),及時發(fā)現生產安全隱患,杜絕違章違規(guī)現象的發(fā)生。
四、指定有經驗的工人專門負責對采場作業(yè)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頂板冒落、透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yè),撤離人員,并向負責人報告。
五、各崗位工人上班作業(yè)前,要對有關設備和周圍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立即處理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不得強行作業(yè)。
六、對帶電設備要加強監(jiān)控,防止有人破壞,防止非專職操作人員錯誤操作等突發(fā)事情的發(fā)生,發(fā)現重大隱患時,耍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直至隱患清除。
七、各種檢查要記錄在案,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措施和完成的時限,并有整改后的檢查驗收情況。
八、接到重大隱患報告后,要進行實地勘查,若屬實,要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第18篇 現場安全檢查、事故隱患報告、監(jiān)控和整改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落實安全責任制,實現安全管理目標,按國家的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公司要組織經常性的安全大檢查,特別是節(jié)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況時加強檢查力度。
2、各車間(采場)每月進行兩次定期安全檢查。
3、各車間(采場)每天上班預先檢查職工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違章上崗。發(fā)現有違章上崗現象必須堅決制止。
4、各車間(采場)每天班前、班間、班后須對各作業(yè)崗位進行檢查,對發(fā)現的違章作業(yè)及時制止,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5、對檢查出的隱患必須有記錄,重大隱患須有報告、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要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督辦人,必須有整改回復書,驗收記錄簽字;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必須進行監(jiān)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報上級處理,情況危急的及時撤除現場人員。
6、各車間(采場)須認真,細致做好各項安全檢查記錄。各類安全檢查資料必須分類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7、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需建立臺帳。
第19篇 事故隱患報告登記管理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報告和登記,確保我廠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廠部安全生產目標,制制定本制度。
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技安科登記、驗收和備察。
二、暫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限期整改。
三、對事故隱患不力的車間,技安科要發(fā)出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guī)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縣相關部門,盡快解決。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guī)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20篇 事故隱患報告登記制度
(一)定期請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對本公司的風險崗位進行安全評價,識別公司內使用的原料、裝置是否構成重大危險源。
(二)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規(guī)章制度:在分析評估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危險源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包括崗位安全職責、危險源重點控制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檢查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危險作業(yè)審批制度、異常情況應急措施、考核獎懲制度等等。
(三)明確責任、定期檢查:應根據各危險源的等級,分別確定各級的負責人,并明確各級負責人應負的具體責任,包括危險源的定期檢查責任。危險源的檢查應按規(guī)定的方法(國家安監(jiān)局56號《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進行,并作記錄。如發(fā)現隱患則應按信息反饋制度及時反饋,促使其及時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檢查職責而導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加強危險源的日常管理:要嚴格要求從業(yè)人員貫徹執(zhí)行有關危險源日常管理規(guī)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按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危險作業(yè)必須經過審批等等。
(五)聘請1到2名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廣東省注冊安全主任作為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技術人員,并按國家規(guī)定時間對企業(yè)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或請有資質的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價。確保企業(yè)的重大危險源在安全狀態(tài)下運行。
(六)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建設工作:危險源控制管理基礎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外,還應建立健全危險源的安全檔案和設置安全標志牌。應按安全檔案管理的有關內容要求建立危險源的檔案,并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整理。應在危險源的顯著位置懸掛安全標志牌,標明危險等級,注明負責人員,按照國家標準的安全標志表明主要危險,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七)加強危險源消防(防火)管理,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管局安監(jiān)管危化字[2004]43號)制定應急預案,并根據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并建立演練記錄檔案。
(八)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分廠,凡分廠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九)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其內容有:隱患內容、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后發(fā)出,隱患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收后按期實施整改。
(十)對因物質和技術原因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有效的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