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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安全制度匯編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5 查看人數:83

相關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石,它如同一盞指路明燈,確保每個員工在日常工作中明確行為規(guī)范,預防潛在風險。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降低事故率,提高生產效率,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的良好聲譽,從而促進公司的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了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風險評估與管理:識別和評估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2. 應急預案:設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程序,確??焖?、有序地應對危機。

3.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4. 設備與設施管理:確保設備完好,定期維護,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事故。

5. 個人防護裝備使用規(guī)定:明確員工在特定環(huán)境下應穿戴的防護裝備。

注意事項

1. 制度必須清晰易懂:避免使用過于專業(yè)或復雜的術語,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制度應具針對性:針對不同部門、崗位設定不同的安全規(guī)定,不可一刀切。

3. 定期審查更新:隨著業(yè)務變化和技術進步,安全制度需定期評估并適時調整。

4. 執(zhí)行力至關重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管理層需帶頭示范,嚴格執(zhí)行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體現,其制定與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相關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生產區(qū)的管理,確保本公司員工及外來單位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公司和外來單位的財產安全,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進入本公司生產區(qū)的外來單位及所有外來人員。

3、主要內容

3.1各類外來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3.2外來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qū)作業(yè)前,必須由總經辦及外來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規(guī)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

3.3我公司與外來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guī)定,乙方在生產中發(fā)生事故,責任自負。

3.4外來人員進入車間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guī)定。

3.5外來單位人員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zhí)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需經總經辦同意。

3.6外來人員中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yè)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yè)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3.7外來單位在廠區(qū)生產,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本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執(zhí)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3.8外來單位所用的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3.9外來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qū)使用。

3.10外來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請,再由外來部門按照規(guī)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3.11外來單位人員進行危險性的作業(yè)時,須報總經辦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3.12廠區(qū)內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3.13外來工程生產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3.14外來單位人員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保證生產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生產作業(yè)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3.15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3.16外來人員在裝卸作業(yè)時,須作到文明裝卸,嚴格遵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3.17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yè)無關的生產區(qū)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3.18因外來單位人員在生產區(qū)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來單位負責。

3.19本公司對外來單位及生產人員負責監(jiān)督管理。

3.20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qū)發(fā)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第2篇 倉儲管理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儲管理

(一)總則

倉庫是企業(yè)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yè)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huán)節(jié),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yè)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fā)迅速,面向客戶,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貨物和資金周轉。

根據客戶貨物周轉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應用現代管理技術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貨物驗收入庫存

1、貨物入庫存,庫房管理員要親自為交貨人辦理入庫手續(xù),核對清點貨物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要求填寫入庫單并簽字,應當認識到簽字驗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2、庫房管理員憑發(fā)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發(fā)票一起交財務部記賬。

3、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經辦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fā)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貨物的儲存保管

1、貨物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貨物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guī)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qū)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guī)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編號存放。

2、貨物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以及設備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壞、遺失和增多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fā)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戶財產發(fā)生人為保管責任損失。

5、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出庫或出借,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準。

6、倉庫要嚴格保衛(wèi)制度,禁止非本庫工作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貨物發(fā)放

1、嚴格按照領料單出庫,發(fā)貨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fā)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fā)貨原而則造成貨物損壞、變質以及遺失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2、領料單應填明貨物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訂單編號以及經辦人和領料人簽字。

3、發(fā)貨必須與領貨人和經辦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庫。

4、所有發(fā)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2、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

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xù),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主管領導監(jiān)交,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主管存檔一份。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二、倉庫安全管理

1、為了加強倉庫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guī)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2、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3、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須由公安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倉庫必須確定一名安全防火責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項防火規(guī)章制度。

5、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6、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7、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8、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9、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不準住人。

10、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guī)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保證隨時好用,確保安全。

11、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2、倉庫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13、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15、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6、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17、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防、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18、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9、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20、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21、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3篇 相關方及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相關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為保障外來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及施工區(qū)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相關方是指參與本項目的工作檢查、外包供油、供料、技術咨詢服務、外來培訓、參觀考察等相關事務,在施工現場進行活動或作業(yè)的個人或團體。外用工是指直接與勞務派遣部門或工程項目承包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通過勞務派遣或者工程項目承包方式到本項目從事生產、檢查、檢測、檢修、工程建設、服務作業(yè)、實習的人員。

3、本項目對相關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實行“誰接待、誰負責”的歸口管理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外用工按照新員工標準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相關方及外用工進入本項目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及穿戴安全防護用品,誰接待、誰負責開展安全教育,提供安全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使用。

5、相關方及外用工進入施工現場時,接待方必須委派專人陪同,并監(jiān)督相關方及外用工不得動用任何施工設備和安全設施,不得以領導身份指示現場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任何操作,不得進入安全警戒區(qū)域。

6、各單位對非上級委派的外來人員應當拒絕入場,對堅持入場的必須阻止。

第4篇 消防安全相關制度范本

第一條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進入公司必須進行公司、部門(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后方可上崗。

二、職工公司內調動,應由調入部門進行安全教育;部門內部調動應由部門負責人、班組長進行教育,教育考核結果報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三、特殊工種的專業(yè)培訓、考核及審批,應由主管部門將學習情況及考核成績通知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登記備案。

四、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外來施工人員由使用、接待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條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由安全保衛(wèi)部對公司所屬區(qū)域進行一次安全巡視。

二、安全巡查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暢、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7、電、氣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

8、設備設施、安全附件和設施是否健全有效;

9、需定期檢測的設備是否定期檢測;

10、房屋基建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

11、現場有無違章操作。

三、安全巡查后認真填寫安全巡查記錄。

第三條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部門(車間)每周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每日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二、防火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況;

3、消防通道、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4、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及重點工種人員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情況;

8、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完好、有效情況。

三、消防安全檢查后認真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

第四條 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門對存在的火險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以下情況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和違章吸煙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或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攔或被挪作他用的;

5、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和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三、以上隱患的消除改正情況,應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險隱患,消防工作職能部門安全保衛(wèi)部應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通知部門安全責任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人員、資金。

五、在火險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火險隱患整改完畢,應將情況記錄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人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各部門對限期整改的火險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

第五條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包括消火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火災自動噴淋系統(tǒng)、消防水帶、各類滅火器),凡是與消防有關,未經安全保衛(wèi)部批準,一律不準動用。

二、不準在消火栓周圍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器材及其它消防設備應放在明顯位置,嚴禁挪作他用。

三、公司內的通道、樓梯不準隨意堆放貨物和垃圾。車間、庫房等人員集中的場所,必須按規(guī)定留出消防通道,保證通道暢通。

四、各部門對所轄區(qū)域的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擦拭,保證其干凈、整潔。

第六條 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各部門應本著火災危險性大、發(fā)生火災影響性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原則,定出重點部位。會同安全保衛(wèi)部研究、確定,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二、重點部位要作到“四有、一及時”。(有防火責任人、有義務消防組織、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或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重點部位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確定部位安全責任人。

四、重點部位應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嚴格禁止使用明火。

五、重點部位要每日進行巡檢、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同時做好安全巡檢、檢查記錄。

第七條 各部門(車間)要根據本部門生產、工作的性質和火災危險性充分發(fā)動職工,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實施細則,并報安全保衛(wèi)部備案。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增加電氣線路負荷,安裝臨時線和電加熱器,必須經安全保衛(wèi)部、工程設備部批準,落實防火措施。防火重點部位、庫房內不準拉臨時線。

第九條 對臨時工和施工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5篇 某小學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的范圍和消費量都在不斷擴展,此等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管理由后勤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內外電源線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后勤部門統(tǒng)一辦理。

二、校內電源線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處統(tǒng)一管理、任何個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電。各辦公室、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地禁止任何個人私自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

三、電源線路在布局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適當增裝空開,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替代保險絲。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人員,都必須是學校認定的電工專業(yè)人員,非電工專業(yè)人員不得接觸電源,在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六、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zhí)行“人走電關”的規(guī)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七、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八、校園內用電線路的架設,應盡量避開師生經常經過的區(qū)域。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處要經常性地對教室、學生宿舍、實驗室、微機室、辦公室、多媒體教室、學生食堂等場所的電路和電源開關等進行檢查,并作好登記,防止線路老化和開關漏電,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及時更換教室、辦公室、樓道和校內公用的各類損壞的用電器,確保學校正常用電和安全。

十一、后勤處要在師生中開展安全用電宣傳,教育學生不要攀爬電桿和在高壓線下玩耍,要遠離電源,不要無故擺弄電燈和電風扇的開關;全體師生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jiān)督的義務。

十二、學校餐廳用氣時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關閉氣閥。

十三、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自身傷亡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造成他人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當事人罰款、賠償,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校用水、用電、(用氣)的范圍和消費量都在不斷擴展,此等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先鋒小學

2013.9

第6篇 倉儲管理及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儲管理

(一)總則

倉庫是企業(yè)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yè)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huán)節(jié),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yè)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fā)迅速,面向客戶,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貨物和資金周轉。

根據客戶貨物周轉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tǒng)籌規(guī)劃,合理布局;應用現代管理技術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貨物驗收入庫存

1、貨物入庫存,庫房管理員要親自為交貨人辦理入庫手續(xù),核對清點貨物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要求填寫入庫單并簽字,應當認識到簽字驗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2、庫房管理員憑發(fā)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發(fā)票一起交財務部記賬。

3、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經辦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fā)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貨物的儲存保管

1、貨物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貨物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guī)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qū)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guī)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編號存放。

2、貨物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以及設備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壞、遺失和增多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fā)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勿使公司和客戶財產發(fā)生人為保管責任損失。

5、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出庫或出借,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準。

6、倉庫要嚴格保衛(wèi)制度,禁止非本庫工作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貨物發(fā)放

1、嚴格按照領料單出庫,發(fā)貨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fā)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fā)貨原而則造成貨物損壞、變質以及遺失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2、領料單應填明貨物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訂單編號以及經辦人和領料人簽字。

3、發(fā)貨必須與領貨人和經辦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庫。

4、所有發(fā)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2、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

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xù),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主管領導監(jiān)交,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主管存檔一份。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第7篇 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與相關制度

一)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

監(jiān)理工程師在從事安全監(jiān)理工作中,應熟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尤其是在審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專項方案時,要注意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專項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頒布單位 名稱 實施時間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02.1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998.3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1998.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2004.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1989.12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1998.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002.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1991.6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勞動法 1997.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1995.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005.4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996.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法 1984.1

建筑業(yè)安全衛(wèi)生公約(第167號公約) 2001.10

國務院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 1989.3

國務院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 1991.5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 2001.4

國務院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jiān)察條例 2003.6

國務院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004.1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2002.8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1987.10

交通部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 2005.3

交通部 公路工程重大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

交通部 水運工程重大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

交通部 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

交通部 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 2000.1

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 1999.11

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規(guī)定 1993.2

交通部 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 2006.8

交通部 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 2004.10

建設部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jiān)督規(guī)定 2000

建設部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1998.9

建設部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2001

建設部 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guī)定 2004

建設部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 1992

建設部 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2001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制度

1.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同時,《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國家對礦山企業(yè)、建筑施工企業(yè)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上述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省、自治區(qū)、

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上述規(guī)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企業(yè)對企業(yè)中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其內容應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是指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并將這種教育和培訓制度化、規(guī)范化,以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減少、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各種措施。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四個方面,其中對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使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培訓制度主要包括對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的定期培訓,特別是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對作業(yè)人員的培訓。

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建設單位在編制建設工程概算時,為保障安全施工確定的費用,建設單位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在工程概算中要確定安全生產費用,并全部、及時地將這筆費用劃轉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必須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施工單位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即為專職人員。管理機構職責負責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jiān)督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內部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整改各種安全事散隱患以及日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施工單位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在本單位實施的具體執(zhí)行者,其職責是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6.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從事特殊崗位作業(yè)的人員,不同于一般的施工作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所從事的崗位,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7.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是指為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yè)病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具體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環(huán)境條件、勞動組織、作業(yè)方法、施工機械、供電設施等制定確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術措施也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施規(guī)劃或施工組織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

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溜車、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環(huán)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8.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如深基坑,指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過5m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huán)境較復雜的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指不擾動上部覆蓋層面修建地下工程的一種施工方法;高大模板工程,指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者跨度超過18m,或者施工總荷載大于l0kn/m2,或者集中線荷載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等,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經審查同意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組織施工。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即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指在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作業(yè)工長、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地講解和說明。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主要內容是:本項目的施工作業(yè)特點和危險點;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標準;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

10.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是指施工單位確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設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臵明顯標志。

11.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

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是指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現場前進行查驗。同時必做好防護用品和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報廢和資料檔案管理。

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驗收登記制度

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單位應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之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

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13.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三類人員是指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所承包的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直接、具體承擔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類人員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關系本單位、

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從事交通建設工程的三類人員必須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14.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由施工單位作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付保險費,以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作為被保險人,當被保險人在施工作業(yè)人員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由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險金。該項保險是施工單位必須辦理的,以維護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人員的利益。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同時,施工單位應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會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16.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的 ,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8篇 相關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相關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為保障外來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及施工區(qū)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相關方是指參與本項目的工作檢查、外包供油、供料、技術咨詢服務、外來培訓、參觀考察等相關事務,在施工現場進行活動或作業(yè)的個人或團體。外用工是指直接與勞務派遣部門或工程項目承包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通過勞務派遣或者工程項目承包方式到本項目從事生產、檢查、檢測、檢修、工程建設、服務作業(yè)、實習的人員。

3、本項目對相關方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實行“誰接待、誰負責”的歸口管理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外用工按照新員工標準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相關方及外用工進入本項目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及穿戴安全防護用品,誰接待、誰負責開展安全教育,提供安全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使用。

5、相關方及外用工進入施工現場時,接待方必須委派專人陪同,并監(jiān)督相關方及外用工不得動用任何施工設備和安全設施,不得以領導身份指示現場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任何操作,不得進入安全警戒區(qū)域。

6、各單位對非上級委派的外來人員應當拒絕入場,對堅持入場的必須阻止。

第9篇 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

國家十分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烹調加工操作間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fā)現有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qū)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wèi)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食品原料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fā)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發(fā)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qū)(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wèi)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持期、生產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粘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厘米)、清潔和保養(yǎng),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間衛(wèi)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按專間的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專用房屋、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洗手消毒設施),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2、配餐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必須戴口罩。

3、空氣消毒裝置運轉正常,每日工作前后開紫外線燈30分對室內空氣進行消毒。

4、操作前應對配制食品進行檢查,凡有腐爛變質或其它感觀性狀異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臺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結束后,及時清理配餐間衛(wèi)生,確保配餐臺無殘渣、湯汁,無油漬、污漬,地面清潔衛(wèi)生,打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

【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yè)人員包括餐飲業(yè)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管、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yè)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檔案,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從業(yè)人員健康及衛(wèi)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健康證》和《餐飲人員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將調離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

4、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崗位要求,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嚴格規(guī)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梳理整齊置于帽內,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工作人員操作前,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嚴格按規(guī)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fā)、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huán)等飾物。在銷售食品成品時必須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yè)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采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fā)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或衛(wèi)生部公告名單規(guī)定的品種及其應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規(guī)定的品種。

2、不得因掩蓋食品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經營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售模式,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3、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等食品添加劑包裝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并登記臺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yè)須取得省級質監(jiān)部門發(fā)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5、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離棄信用油脂、工業(yè)用料等非信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6、面點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7、餐飲業(yè)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國。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柜、定位存放、并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信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qū)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guī)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校餐飲安全管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應的規(guī)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學校食堂必須取得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yè),《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于醒目處。

3、從業(yè)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并隨身佩戴上崗。

4、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制售工作。學校要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應建立統(tǒng)一規(guī)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檔案,落實監(jiān)督整改意見,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6、專職(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督促并落實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規(guī)范、清洗消毒操作規(guī)范、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庫房管理規(guī)范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從業(yè)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做好記錄。

7、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wèi)生。

8、做好食堂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9、餐飲用具每班用后應洗凈,餐飲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輔料必須到持有有效證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并向供貨方索取本批次產品合格的衛(wèi)生檢驗(疫)報告書和供貨票據。并建立食品原輔料采購索證登記臺賬,對所購進的食品及基原米進行詳細登記,做到索證資料齊全,登記臺賬清晰。

11、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間衛(wèi)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志。

14、保持庫房整潔,食品應做到有分類、有標志、離地隔墻保管。

15、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搞好“三防”(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用回收食品為原料加工食品。

17、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信用油脂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yè)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發(fā)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qū)域(或專間)及設施,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4、《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辦法》應張貼上墻,從業(yè)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法、清水沖、熱水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wèi)生標準。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潔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wèi)生,做到內外清潔。

8、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定時做紫外線消毒,做好《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表》記錄。

第10篇 學校相關安全教育制度

為搞好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規(guī)安全教育。每周一利用晨會時間開設安全教育課,對學生進行交通、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溺水、防暴力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意識。平時應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講,學生傷害時時防。

二、 專題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專題教育,利用校園廣播、墻報、板報、學習園地等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召開集會,由學校領導或聘請交通、公安等部門工作人員做加強安全工作專題報告。

三、 應急安全教育。如遇暴雨、颶風、冰雹等惡劣天氣或其他突發(fā)事件,應及時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 家長安全教育。召開學生家長會,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匯報班級、學校的安全工作情況,要求家長切實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五、 本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程,與學校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評比,同落實。

第11篇 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信息分析及相關責任制度

(一)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信息分析制度

1、成立以總工程師為組長,通風副總、通風區(qū)、地質科、安監(jiān)處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的瓦斯監(jiān)測監(jiān)控信息分析領導小組,對安全監(jiān)控信息進行分析,找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2、按規(guī)定對監(jiān)控系統(tǒng)各類信息進行即時分析和定期分析。

3、分析研究各監(jiān)測點參數變化趨勢,對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并制定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4、對監(jiān)控系統(tǒng)上傳的測點各類定義與井下實際情況進行核對,發(fā)現與實際不相符的要及時進行修改,落實責任人追查處理。

5、分析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行狀況及井下設備各種功能是否正常,對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進行處理,并落實責任人追查處理。

6、追查處理結果留存中心站以備檢查。

7、調度員、監(jiān)控中心站值班人員發(fā)現采、掘工作面瓦斯?jié)舛瘸^預警值(0.60%)或采、掘工作面瓦斯瞬間變化異常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礦總工程師、通風副總、通風區(qū)長報告,做到“超前預警,及時分析,迅速處置”,并做好記錄。

8、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標注瓦斯異常點、標明瓦斯?jié)舛?、瓦斯涌出量?/p>

9、做好瓦斯監(jiān)測監(jiān)控信息分析記錄、建立臺帳,在臺帳上要記錄異常原因、發(fā)生異常時的生產活動情況及處理措施。

(二)相關單位責任制度

①監(jiān)控中心機房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時時觀察監(jiān)控系統(tǒng)相關參數及數據,認真記錄運行日志、臺帳、報表和瓦斯超限記錄,并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監(jiān)控系統(tǒng)測點中的定義、修改、刪除由監(jiān)測隊長負責,并有記錄可查。

②由監(jiān)測隊長負責抓好防爆交換機、分站、斷電器和各類傳感器等安裝、調校、維護,確保監(jiān)測數據準確、傳輸及時、控制靈敏可靠,斷電范圍符合規(guī)定要求,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礦井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中斷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井下分站中斷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③調度通訊科負責維護通訊網絡、信息系統(tǒng)(包括上傳服務器)。定期檢查監(jiān)控中心的計算機網絡運行情況,對上傳主、備機進行定期切換;監(jiān)控中心出現計算機網絡故障影響數據上傳時,及時匯報礦安全生產調度中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調度中心,通訊科值班人員必須立即到達現場處理。

④機電科加強對監(jiān)控機房的供電管理。監(jiān)控機房供電系統(tǒng)必須采用雙路電源供電,由機電科定期檢查供電路線及ups備用電源性能。夏季雷雨頻繁,加強供電設備的“三防”管理。

⑤地質科要做好地質預測預報工作,為瓦斯變化趨勢預測提供參考。

第12篇 _學校相關安全教育制度

為搞好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規(guī)安全教育。每周一利用晨會時間開設安全教育課,對學生進行交通、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溺水、防暴力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意識。平時應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講,學生傷害時時防。

二、專題安全教育。定期開展安全專題教育,利用校園廣播、墻報、板報、學習園地等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召開_,由學校領導或聘請交通、公安等部門工作人員做加強安全工作專題報告。

三、應急安全教育。如遇暴雨、颶風、冰雹等惡劣天氣或其他突發(fā)事件,應及時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家長安全教育。召開學生家長會,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匯報班級、學校的安全工作情況,要求家長切實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五、本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程,與學校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評比,同落實。

第13篇 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制度管理規(guī)定

一、編制目的

為識別和獲得適用于本項目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同時建立獲取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時更新有關部門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規(guī)范法律、法規(guī)、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傳達、更新等各項活動的管理,保持遵紀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動和過程。

三、職責

1.安全科負責安全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收集、識別及更新并建立臺帳,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安全科負責向各科室、各施工隊宣傳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隊負責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遵照執(zhí)行。

4.安全科負責編寫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與項目相關的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guī)、標準及各部委規(guī)章。

1.2地區(qū)安全生產法規(guī)、規(guī)章。

1.3相關執(zhí)法部門的通知、公報等其他要求。

1.4應遵守的國際公約。

五、獲取途徑

1.由安全科通過標準化信息網、新聞媒體、行業(yè)協(xié)會、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方式查詢獲取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

2.上級部門的通知、公報等由辦公室收集整理。

3.從地方報刊、雜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要求,應及時進行識別和確認并備案。

六、登記與識別

1.根據項目生產、活動和服務過程中所有的危險、有害因素,結合法律法規(guī)的最新內容及版本,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它要求。

2.根據本行業(yè)特點,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組織相關部門對獲取和識別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它要求組織評審確認,報項目領導審核批準,并編制《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清單》。

七、更新

1.當現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它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及時識別。

2.安全科每年進行一次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工作。

3.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發(fā)生變更時,應及時進行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識別。

4.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要求的發(fā)放、實施、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5.安全科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并下發(fā)到各科室、各施工隊。

6.各科室、各施工隊要組織學習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嚴格遵守,并將培訓學習情況記錄于安全例會臺帳。

7.安全科負責對貫徹安全法律、法規(guī)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的現象要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記錄。

八、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安全科負責編寫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下發(fā)到科室、施工隊,各級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

2.各科室、施工隊應根據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危險性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下發(fā)到相關崗位人員手中,崗位人員應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第14篇 用電、用水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電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用水及相關設施設備安全管理,保障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經研究,特做如下決定:

一、學校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自來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

二、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水、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為防止亂接電線,各辦公室需要臨時用電時,事先寫出申請,經校長室批準方可用電,須由學校電工接電,個人不得擅自接電、不得私拉、私改用電線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電爐、微波爐及其大功率電器,一經查出,除沒收電器外,還將做出一定的處罰。

五、要愛護水電公共設施,積極配合學校維修、維護,發(fā)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lián)系。

六、外來施工、維修人員用水電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水電管理人員安裝、焊接用電時,應將易燃物品隔離,以確保作業(yè)現場的安全。

七、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后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

八、提倡節(jié)約用電,天氣好時各班級教室、辦公室盡量不要開燈。

九、電腦、電視機在使用時開啟,用后要及時關閉。

十、學生離開教室,如做課間操、上體育課、美術課、音樂課,或到實驗室上課,應該把燈、電風扇全部關閉,做到人走電停。

十一、節(jié)約用水,洗拖把、抹布,不要過量用水,用水后要關閉擰緊水龍頭,以免漏水,發(fā)現水龍頭滴水,要主動擰緊。若發(fā)現水龍頭損壞,要及時向總務科保修。

十二、加強用電、用水管理。電器設備、管道的設計安裝,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專業(yè)人員實施。進行電焊、氣焊以及強電作業(yè)等有火災危險的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fā)的上崗證,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十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第15篇 安全管理涉及法律法規(guī)相關制度

一)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

監(jiān)理工程師在從事安全監(jiān)理工作中,應熟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尤其是在審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專項方案時,要注意施工方案、施工安全專項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頒布單位 名稱 實施時間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02.1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998.3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1998.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2004.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 1989.12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1998.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002.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1991.6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勞動法 1997.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 1995.1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005.4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996.10

全國人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法 1984.1

建筑業(yè)安全衛(wèi)生公約(第167號公約) 2001.10

國務院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 1989.3

國務院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 1991.5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 2001.4

國務院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jiān)察條例 2003.6

國務院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004.1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2002.8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1987.10

交通部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 2005.3

交通部 公路工程重大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

交通部 水運工程重大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

交通部 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

交通部 水上水下施工作業(yè)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 2000.1

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 1999.11

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規(guī)定 1993.2

交通部 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 2006.8

交通部 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 2004.10

建設部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jiān)督規(guī)定 2000

建設部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1998.9

建設部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2001

建設部 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guī)定 2004

建設部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 1992

建設部 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2001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制度

1.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同時,《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國家對礦山企業(yè)、建筑施工企業(yè)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上述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省、自治區(qū)、

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上述規(guī)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企業(yè)對企業(yè)中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所規(guī)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其內容應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責任制應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是指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并將這種教育和培訓制度化、規(guī)范化,以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減少、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各種措施。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四個方面,其中對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使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培訓制度主要包括對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的定期培訓,特別是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對作業(yè)人員的培訓。

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建設單位在編制建設工程概算時,為保障安全施工確定的費用,建設單位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在工程概算中要確定安全生產費用,并全部、及時地將這筆費用劃轉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必須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施工單位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即為專職人員。管理機構職責負責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jiān)督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內部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整改各種安全事散隱患以及日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施工單位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在本單位實施的具體執(zhí)行者,其職責是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6.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從事特殊崗位作業(yè)的人員,不同于一般的施工作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所從事的崗位,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7.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是指為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yè)病的危害,從技術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具體針對工程項目特點、環(huán)境條件、勞動組織、作業(yè)方法、施工機械、供電設施等制定確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術措施也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施規(guī)劃或施工組織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

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溜車、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環(huán)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8.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如深基坑,指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過5m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huán)境較復雜的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指不擾動上部覆蓋層面修建地下工程的一種施工方法;高大模板工程,指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者跨度超過18m,或者施工總荷載大于l0kn/m2,或者集中線荷載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等,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經審查同意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組織施工。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即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指在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作業(yè)工長、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地講解和說明。

施工前詳細說明制度主要內容是:本項目的施工作業(yè)特點和危險點;

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標準;發(fā)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

10.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是指施工單位確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設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臵明顯標志。

11.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

防護用品及設備管理制度是指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現場前進行查驗。同時必做好防護用品和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報廢和資料檔案管理。

起重機械和設備設施驗收登記制度

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單位應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之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

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13.三類人員考核任職制度

三類人員是指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所承包的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直接、具體承擔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類人員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關系本單位、

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從事交通建設工程的三類人員必須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14.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由施工單位作為投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付保險費,以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作為被保險人,當被保險人在施工作業(yè)人員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由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險金。該項保險是施工單位必須辦理的,以維護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人員的利益。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同時,施工單位應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會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16.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的 ,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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