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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天然氣公司的運營,安全始終是首要任務。安全制度的存在,如同一道無形的防護網,保護我們的員工、設施及周邊社區(qū)免受潛在風險的威脅。它不僅確保合規(guī)性,更是企業(yè)責任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體現(xiàn),因為沒有任何成功能彌補一次重大的安全事故。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預防和應急計劃:明確預防措施,如定期設備檢查,以及應對突發(fā)事件的快速響應機制。
2. 員工培訓:提供全面的安全培訓,確保每位員工了解操作規(guī)程和緊急情況下的應對策略。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盡規(guī)定從設備操作到現(xiàn)場維護的各項流程,防止誤操作導致事故。
4. 危險源識別與管理:識別潛在風險,制定相應控制措施,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注意事項
1. 制度需實時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更,安全制度應保持動態(tài),及時反映最新要求。
2. 實施與監(jiān)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定期審計和反饋機制必不可少,以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3. 人性化設計:制度應考慮員工實際工作場景,避免過于嚴苛,影響工作效率。
4. 溝通與參與:鼓勵員工參與制度的制定和改進,增強他們的責任感和歸屬感。
天然氣公司的安全制度是保障運營安全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們需以專業(yè)嚴謹?shù)膽B(tài)度,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使之成為企業(yè)安全文化的一部分,共同守護我們的工作環(huán)境和社區(qū)安全。
天然氣公司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天然氣公司安全會議制度
第一章目的
確保公司領導能夠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解決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交流分享安全工作中的經驗和信息,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實處。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制
第一條公司安全工作會議,每月1次,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人組織,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領導班子有關成員、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兼職安全員可列席),傳達和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就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進行緊急安排,部署專人,落實隱患整改資金,解決隱患。
第二條每月3號、15號,由安全副總組織召開一次加氣站安全工作會議,油氣中心全員,安全監(jiān)察部部長及各加氣站站長參加。
第三條每周五由工程部組織召開一次工程質量安全會議,工程部成員、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公司專(兼)職安全員參加;
第四條各部門、加氣站每周五組織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總結本周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安全監(jiān)察部隨機參與、巡查會議狀況、質量。
第四條重大政治活動前、重要節(jié)假日前或者有緊急、重要安全生產工作時,可根據(jù)需求,由安全監(jiān)察部臨時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以及專職安全管理員參加。
第五條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本季度的安全無事故的經驗及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小結,落實獎勵和解決方案。
第六條年底召開一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本年度安全目標進行總結和評比,對無安全生產事故和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人員進行評比,并作出獎勵和懲罰的決定。
第七條根據(jù)需要,公司、各加氣站、各部門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第八條各級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重要事項必須形成記要或決議并上報。
第三章會議內容
第九條公司安全會議內容:討論公司安全工作形勢,交流分享各單位安全運營工作經驗,通報事故案例,總結工作教訓,總結當月安全工作,由安全經理通報安全工作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布置下個月安全工作,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安排專人負責,限期整改。
第十條部門、加氣站、運營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內容:討論、解決本部門、本單位上個月在生產運營中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總結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安排當月安全工作,組織學習本部門工作流程等。
第十一條安全專題會議內容:根據(jù)安全專題工作,討論、安排專題工作計劃和應對措施。
第四章安全會議要求
第十二條公司月度安全工作例會,應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總經理外出時由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組織召開,公司經營班子成員及中層領導非特殊情況必須參加安全例會。
第十三條會前,所有參加會議人員需親筆簽到,會議期間,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
第十四條每次例會由專人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保管。會議記錄內容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式為年/月/日/分)、議題、主持人、記錄員、參加人員、缺席人員、會議內容(發(fā)言記錄)、會議結果等。例會的會議紀要由會議記錄員在例會結束后一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文檔或書面形式發(fā)給各參會人員。
第十五條對會議議定的事項由安全生產部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并在下一次安全會議上將落實情況進行匯報。
第2篇 天然氣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1. 總則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和增強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識和重要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形成公司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2. 員工安全教育
2.1 三級安全教育
2.1.1 新入公司員工來公司參加實習培訓人員、崗位調整人員必須經過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1.1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綜合辦、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實施。時間為8-16學時。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險區(qū)域分布情況;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公司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2.1.2 部門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時間為16-24學時。教育內容包括本部門概況、職能范圍、業(yè)務流程、勞動安全衛(wèi)生狀況和規(guī)章制度、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yè)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經考試合格后部門方能任用,不及格者應補考,補考不及格者,部門有權退回人事部門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須補課。
2.1.3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時間為16-24學時。教育內容包括本崗位的任務和作用、生產特點,生產設備情況和安全措施,本崗位防護器材及消防設施的具體使用方法,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項內容。經考試合格后,在指定的指導人帶領下參加操作,未經指導人許可不得獨立操作。受教育面必須達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須補課。
2.1.4 員工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含)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部門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因工傷傷愈上班前必須進行部門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員工變換工種必須進行部門和班組安全教育。
2.2 特種作業(yè)人員教育
2.2.1 對接觸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除進行常規(guī)安全教育外,還應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并經嚴格考核合格,取得社會職能管理部門頒發(fā)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能準許上崗操作。
2.2.2 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操作工;鍋爐工;計量檢定員;駕駛員等。
2.2.3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年齡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符合相應工種作業(yè)特點需要的其它條件。
2.2.4 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人員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特種作業(yè)培訓的,取得的證書公司保管,相關費用給予報銷。自行參加培訓的,原則上費用不予報銷。
2.2.5 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復審培訓。對于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審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2.3 日常性安全教育
2.3.1 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在日常生產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使安全教育制度化。重點設備或裝置大修,應進行停車前、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安全教育。對重大的危險性作業(yè),作業(yè)前施工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yè)。
2.3.2 公司在實施新技術、新工藝或采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3.3 每年應對員工進行至少1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使員工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2.3.4 每年要進行1-2次事故應急預案專項教育,開展預案演練活動。
2.3.5 基層班組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案例教育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教育。
3. 管理人員安全培訓
3.1公司領導安全培訓有控股公司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工傷保險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yè)勞動安全衛(wèi)生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3.2 安全管理人員應參加由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單位或組織進行的安全培訓,由勞動行政部門發(fā)給任職資格證。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標準。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法律、法規(guī),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統(tǒng)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3.3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總工)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主要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知識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3.4 公司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有安全管理部門(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實施,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知識、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統(tǒng)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時間每年不少于8學時。
4. 安全教育方式
4.1 三級教育盡量采取集中教學的方式,教材應相對固定。
4.2 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地方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條件允許可集中到單位進行。
4.3 公司安全責任人安全教育,地方政府部門有要求的應按要求進行。
4.4 日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廣播、板報、展覽、電影、錄像、講座、知識競賽、考試等多種形式進行。
4.5 事故現(xiàn)場教育:不論發(fā)生任何事故,都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制定整改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進行事故現(xiàn)場教育,總結教訓,提高認識,避免類似事故發(fā)生。
5. 附則
5.1 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5.2 本制度自2009年10月1日開始試行,試行期6個月。
第3篇 天然氣公司工程技術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政府頒發(fā)的勞動保護法規(guī)、規(guī)定,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組織制訂、修改、完善部門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勞動保護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規(guī)程,并經常檢查督促部門員工及施工單位切實履行。
三、負責在技術改造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時,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勞動保護設施的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五、負責組織工程在建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聯(lián)合相關部門對施工現(xiàn)場安全隱患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落實整改;對堅持安全生產者表彰和獎勵,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六、負責新建、擴建、改建等項目符合勞動保護、安全技術、防火和環(huán)保的要求,在施工過程中認真檢查工程質量,在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時驗收勞動保護、安全技術等項目。
七、負責檢查、督促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設計、施工和完成情況。
八、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用電、設備、材料的管理工作,并加強對使用保管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考核,做好動火報告審批工作。
九、負責工傷事故的管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工作,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簽證工作,并積極配合公司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負責部門新員工的上崗安全教育培訓,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發(fā)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