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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企業(yè)運營中,加班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個主要類型:常規(guī)加班、緊急加班、調休制度和加班補貼。常規(guī)加班是指在標準工作時間外的額外工作時間;緊急加班通常用于應對突發(fā)業(yè)務需求;調休制度允許員工在加班后選擇休息而非獲得金錢補償;而加班補貼則是對加班時間的一種經濟補償。
內容是什么
1. 常規(guī)加班:通常設定為超出每日8小時或每周40小時的工作時間,需要提前申請并得到批準。
2. 緊急加班:適用于突發(fā)事件,如項目截止日期臨近或客戶緊急需求,需立即響應,事后補辦審批手續(xù)。
3. 調休制度:員工可以選擇在加班后的一段時間內補休,以平衡工作與生活,確保員工的休息權益。
4. 加班補貼:對于無法調休的加班,企業(yè)會支付一定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可能基于小時工資或固定比例。
規(guī)范
建立合理的加班制度,應遵守國家勞動法規(guī),明確加班的界定、審批流程、補償標準以及限制。例如,連續(xù)加班不得超過法定上限,保證員工健康。加班制度需透明公正,避免產生不公平感。定期評估加班情況,防止過度加班現(xiàn)象,確保工作效率與員工福利的平衡。
重要性
加班制度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影響著企業(yè)的生產效率,也關乎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一方面,適度的加班可以幫助企業(yè)在短期內解決任務壓力,完成關鍵項目。另一方面,過度或無序的加班可能導致員工疲勞、效率下降,甚至影響員工的身心健康。因此,制定并執(zhí)行一套既滿足業(yè)務需求又關注員工福利的加班制度,是企業(yè)保持競爭力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關鍵。
加班制度-范本
第1篇 加班制度-范本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_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2篇 職工加班制度-范文
一、加班范圍及規(guī)定
1.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1.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1.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xiàn)場提供技術支持的管理人員。
1.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1.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2.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
2.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批復發(fā)回申請部門。
2.4. 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2.5. 因突發(fā)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額外說明。
2.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2.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shù)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2.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3.1. 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3.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四、加班結算
4.1. 加班工資結算
4.1.1.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4.1.3.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fā)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fā)加班工資。
4.1.4.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fā)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五、本制度從20__年1月1日起實行。
第3篇 職工加班制度模版
職工加班制度
一、加班范圍及規(guī)定
1.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1.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1.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xiàn)場提供技術支持的管理人員。
1.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1.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2.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批復發(fā)回申請部門。
2.4. 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2.5. 因突發(fā)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額外說明。
2.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2.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shù)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2.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3.1. 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3.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結算
4.1. 加班工資結算
4.1.1.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4.1.3.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fā)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fā)加班工資。
4.1.4.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fā)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五、本制度從2005年1月1日起實行。
第4篇 加班制度格式范例
目 的: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
范 圍:酒店全體員工
職 責:各部門經理及值班經理
內 容: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
第三條 程序內容:
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四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經辦,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5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經辦,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5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經辦,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酒店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經理和主管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當日值班經理確認。
7、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及調休計算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加班2小時以上,付給其本人日工資50%加班補貼(或換休0.5天);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或換休2天)。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4、酒店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一般不提倡員工加班;如確實需要加班時,部門經理和主管應積極為加班員工換休或申請加班補貼。
第七條 以上未盡事宜由企管部全權解釋。
第5篇 會館工程部交接班加班制度
休閑會館工程部交接班及加班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應按統(tǒng)一的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延遲、早退無故缺勤,不能私自調班、頂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須提前征得部長同意,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才能請假。
2、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做好交接班的準備工作,準時交接班,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包括:查看運行記錄,以及設備檢修變更等情況清點儀表、工具,檢查設備狀況等,交接班時,雙方班長在值班表上簽字。
3、在下列情況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未處理或重大設備啟動或停機時;
(2交接班準備工作未完成時;
(3接班人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人數(shù)的最低限度時;
(4班長或部長指定替代班長的人未到時;
(5接班人員有醉酒現(xiàn)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況而未找到頂班人時。
二、正常值班與搶修加班制度
1、正常值班規(guī)定
(1值班人員應佩帶通訊器材,隨時聽候監(jiān)控總值班室調遣,值班期間活動范圍限于大廈內。
(2值班時間為非工作時間。
(3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所轄設備系統(tǒng)的投訴處理和故障排除,如不能單獨解決,根據情況應及時聯(lián)系值班負責人或工程部部長組織解決。
(4值班人員應于接到信息五分鐘內及時與監(jiān)控室聯(lián)系,并迅速趕到現(xiàn)場,無論任何理由延時,超過30分鐘未到現(xiàn)場,扣值班人員獎金,扣發(fā)當班班長獎金的30%。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參與應急技術等不另計加發(fā)工資。
2、搶修加班規(guī)定
(1非工作時間非正常值班人員參與應急故障處理,按實際工作小時計發(fā)加班工資。
(2應急搶修工作時間超過晚上12:00,補貼夜餐費,一律不發(fā)加班費。
(3屬常規(guī)設備維修養(yǎng)護工作在非工作時間內實施的不計作加班。
(4應急搶修情況由責任班長寫事故報告,工程部部長提出分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第6篇 職工加班制度
職工加班制度
職工加班制度
一、加班范圍及規(guī)定
1.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1.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1.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xiàn)場提供技術支持的管理人員。
1.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1.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2.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批復發(fā)回申請部門。
2.4. 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2.5. 因突發(fā)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額外說明。
2.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2.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shù)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2.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3.1. 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3.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結算
4.1. 加班工資結算
4.1.1.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4.1.3.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fā)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fā)加班工資。
4.1.4.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fā)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五、本制度從2005年1月1日起實行。
第7篇 變電站職工加班制度
職工加班制度
一、加班范圍及規(guī)定
1.1. 職工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為加班。
1.2. 因生產需要職工必須在標準工作時間外提供勞動,并通過加班審批確認為加班。
1.3. 加班人員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現(xiàn)場提供技術支持的管理人員。
1.4. 職工一次加班不得超過8小時,緊急搶修除外。
1.5. 職工加班結算加班工資。
二、加班申請、審批、撤消步驟
2.1. 變電站和門房值班人員及臨時工雙休日不計加班考勤。
2.2.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于加班前1個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領導。
2.3. 分管領導對加班申請審核并估算加班時間,批復發(fā)回申請部門。
2.4. 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2.5. 因突發(fā)情況需要加班者, 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事后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加以額外說明。
2.6. 因特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
2.7. 《加班申請單》上填寫加班人數(shù)及名單、預計加班時間,部門主管和分管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2.8.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復后,不得擅自改動,否則一律無效。
三、加班確認
3.1. 職工加班后,負責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加班情況完成《加班申請單》,明確加班職工選擇的加班結算方法,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辦公室和局財務以進行考勤處理。
3.2. 加班時間根據《加班申請單》中分管領導的批復確定,實際加班時間少于預計加班時間按實際加班時間確定。
四、加班結算
4.1. 加班工資結算
4.1.1. 一次加班滿3小時不超過4小時按半天算。
4.1.2. 一次加班滿6小時按一天算。
4.1.3. 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計發(fā)加班工資;雙休日加班的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倍計發(fā)加班工資。
4.1.4. 職工日平均工資=職工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
4.1.5. 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個夜班發(fā)放4元加班補助(倒休人員除外)。
五、本制度從~年1月1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