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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酒店獎懲制度是管理酒店員工行為和績效的重要工具,通常包括以下幾個主要部分:
1. 表揚與獎勵:表彰優(yōu)秀員工的出色表現,如服務態(tài)度、工作效率、團隊合作等。
2. 紀律處分:針對違反公司規(guī)定或工作疏忽的行為進行警告、罰款、停職等處理。
3. 績效考核:定期評估員工的工作績效,據此決定獎勵或改進措施。
4. 培訓與發(fā)展:為提升員工技能,提供培訓機會,并與表現掛鉤。
內容是什么
表揚與獎勵通常包括物質激勵(如獎金、禮品)和精神激勵(如公開表彰、晉升機會)。紀律處分則需明確各類違規(guī)行為的等級和對應處罰,確保公平公正。績效考核應設定明確的指標,如客戶滿意度、任務完成率等,以量化評價員工表現。培訓與發(fā)展計劃應結合員工需求和酒店業(yè)務發(fā)展,鼓勵員工持續(xù)提升自我。
規(guī)范
制定獎懲制度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 公正透明:所有規(guī)則必須公開,確保所有員工都清楚了解,避免產生誤解或不滿。
2. 一致性:執(zhí)行獎懲時應一視同仁,避免偏袒或歧視。
3. 及時性:獎懲應及時,以強化行為的影響,不應拖延。
4. 激勵性:獎勵應具有吸引力,懲罰應有威懾力,以有效引導員工行為。
重要性
酒店獎懲制度對于維持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激發(fā)員工積極性和提高服務質量至關重要。它能塑造積極的工作氛圍,增強員工歸屬感,從而提升酒店的整體運營效率和客戶滿意度。通過明確的獎懲機制,可以及時糾正員工的不當行為,預防潛在問題,保障酒店的穩(wěn)定運營。因此,建立并執(zhí)行一套有效的酒店獎懲制度,是每個管理者必須重視的任務。
酒店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酒店保安獎懲制度
1、不能主動向賓客提供問候服務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賓客書面表揚的,獎勵 10 元。
2、當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間打瞌睡,睡覺的,每次扣 10-20 元。
4、當班期間看報紙,聊天等從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當班期間休息時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準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當班期間在酒店公共區(qū)域抽煙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沒有按時控制空調,燈光,背景音樂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沒有給進出車輛發(fā)放停車證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車證和停車場車輛有差異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沒有客人簽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沒有在當班期間按時按路線巡樓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費的,每次扣小費額的兩倍,并警告處分。
13、 雨傘等需要交接物品數目核實缺少時,按原價賠償。
14、 前臺已提前通知叫車,但保安沒有按時叫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嚴 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5、 對機房等重要場所沒有定時安全檢查,造成嚴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6、 住宿的員工應遵守宿舍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維護宿舍衛(wèi)生,對破壞宿舍衛(wèi)生環(huán)境及 秩序的視情況進行警告或罰款。
17、 員工內部未經允許私自換班,頂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訓,例會未出席者(請假得批準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務質量問題而造成客人投訴的,將扣 20--50的績效獎,造成嚴重后果的,將 扣 50--100的績效獎。
20、 每次業(yè)務知識考試不合格的員工,每次扣 30 元,連續(xù) 3 次不合格的,將作辭退處理。
21、 每個月月底評選一名優(yōu)秀員工,獎勵 100—200 元。注:扣除的錢作為保安部活動經費用于獎勵工作表現較好的員工或組織活動用。
第2篇 ht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某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fā)向上,爭取更好業(yè)績的目的。
第二條 懲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 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 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 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工作目標(承包指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第四條 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
第五條 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jié)不同,均要給予相應懲戒。
第六條 記過(不含)以上處分必須征得酒店工會同意方可辦理。
第七條 處罰和過失單必須知達本人,本人有向上級及工會申訴的權利。
第八條 該罰不罰護短的管理人員可以由人事部提出處罰,下達責任過失單。
第九條 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第三章 獎勵
第十條 獎勵的方法有經濟獎勵與行政獎勵兩種:
(一)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
(二)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第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頒發(fā)獎金2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全年累計五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嘉獎通報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業(yè)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貫忠于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四)其他對酒店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第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并頒發(fā)獎金5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全年累計三次者,正常之外晉升一級工資。并通報全酒店。
(一)維護酒店安全,積極采取措施排除險情,確有實效者;
(二)全年累計獲嘉獎五次者;
(三)連續(xù)三年,完成本職工作,無任何劣跡者。
(四)對維護酒店榮譽、塑造企業(yè)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
(五)在生產、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 件等方面有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的;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并頒發(fā)獎金1000元。全年累計兩次,正常之外晉升兩級工資。獎勵及獎金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頒布。
(一)開發(fā)、工藝設計、產品設計、設備改造、改善勞動條 件等方面有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計獲記功三次者;
第十四條 酒店對第十三條 (一)款中新產品開發(fā)項目負責人,除予以記大功獎勵外,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五條 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yōu)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zhèn)湔哌€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條 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獎金按參加人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條 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人為人力資源部,批準人為總經理。獎勵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第四章 懲戒
第十八條 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規(guī)章 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檢查員工對酒店的各項規(guī)章 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如果違反有關紀律、規(guī)章 制度,稱為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二)考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如果因失職而使自己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損失,稱為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第十九條 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兩種:
(一)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fā)獎金或工資、降低工資標準。
(二)行政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并罰款()元。
(一)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二)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經勸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酒店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并罰款()元。
(一)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二)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但情節(jié)輕微者;
(三)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2萬元(含)以上,5萬元(不含)以下?lián)p失者;
(四)故意損壞酒店重要文件或財物者;
第二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條 件之一者,視情節(jié)予以辭退或開除并處罰款()元。
(一)偷盜、侵占同事或酒店財物經查事實者;
(二)在執(zhí)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
(三)在酒店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四)造謠惑眾詆毀酒店形象者;
(五)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酒店同類業(yè)務者;
(六)在職期間負有刑事處分者;
(七)偽造或變造或盜用酒店印信嚴重損害酒店權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構成犯罪者;
(九)年度內累計記大過兩次者。
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
第3篇 酒店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采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皮條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第4篇 k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為確保本酒店正常經營運作,酒店實行獎分與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堅持獎懲分明、獎優(yōu) 罰劣、獎勤罰懶,以激勵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以保證酒店各項規(guī)章制度得以貫徹執(zhí) 行。
獎分及扣分,每一分相當于人民幣10 元。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獎金、晉升及獎勵分數等形式獎勵。
表揚(通報表揚)、獎勵、嘉獎、晉級(提升)等四類,即甲、乙、丙、丁四類:甲為晉 級(提升)類,乙為嘉獎類,丙為獎勵類,丁為表揚(通報表揚)類。 凡有員工符合獎勵規(guī)定的,由有關部門填寫一式三聯(lián)《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在“獎 勵”一欄中填寫清楚員工獲得獎勵的原因和獎勵方式,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 執(zhí)行。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給予1~50 分內的獎勵。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個人業(yè)務水平和酒店服務質量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2、在酒店節(jié)約原材料、能源和資金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工作任勞任怨,為賓客提供細致周到服務,多次受到賓客贊譽和表揚者。
4、在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5、被評為酒店年度、季度“優(yōu)秀員工”或業(yè)務技能大賽獲獎;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為酒 店爭得榮譽者。
6、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酒店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者。
7、堅持原則,遵紀守法、抵制歪風邪氣,見義勇為,在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貢獻者。
8、為酒店科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酒店采納者。
9、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10、其他應該給予獎勵的。
1、目的 為促進員工自律,建立員工行為標準,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證優(yōu)良的服務。同時為 部門主管提供一個一致的紀律處分的標準。
2、類別 員工處分分為三種: a 類處分(小過):適用于口頭警告、輕微過失; b 類處分(中過):適用于嚴重警告、嚴重過失; c 類處分(大過):適用于重大過失。
3、處理方式:批評(教育)、扣分(或罰款)
4、處分程序: 由員工所在部門填寫一式三聯(lián)《員工獎勵/處分通知單》,在扣罰一欄寫清楚處分原因及 處理結果,由違規(guī)者本人或見證人簽認,部門經理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審批,呈總經理批 準后執(zhí)行。 員工如有違反,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1 分~10 分(即罰款10 元~100 元),不得參與月度優(yōu)秀員工評獎; 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同年累計三次受到 a 類處分者,取消當年評選優(yōu)秀員工的資 格。
1)無故遲到、早退。
2)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電梯;不使用規(guī)定的員工通道和規(guī)定路線行 走。
3)不按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不佩戴工號牌和銘牌,儀容不整,違反酒店有關飾物佩戴規(guī)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閑逛、閑聊、干私事。
5)工作時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或在員工餐廳外進食,或將工作餐帶出員工餐廳。 3
6)當班時使用酒店電話辦私事。
7)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環(huán)境整潔。
8)下班后無故在酒店營業(yè)場所內逗留、閑逛。
9)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看電視或玩電子游戲、閱讀書報。
10)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高聲與顧客交談或作不雅的動作。
11)服務態(tài)度欠佳,工作馬虎、粗心大意,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12)因工作疏忽,損壞酒店或賓客的財物,但價值較低。
13)私自調換更衣室或宿舍。
14)工作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帶親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場所。
15)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擅自調整班次、休息和休息時間。
16)故意浪費酒店資源,不愛護公物、工具和設備等。
17)使用音樂、娛樂設備影響他人休息,屢教不改者。
18)當班前喝酒、吃蔥蒜、榴蓮等有強烈異味的食品。
19)將餐卡、員工銘牌等借給他人使用者。
20)違反吸煙條例。
21)其他輕微過失。 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 10 分~20 分(即罰款 100 元~200 元),扣除年終獎 50%,不得參 與酒店月度、季度優(yōu)秀評選活動。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試用期內員工要延長一個 月的試用。
1)工作時間睡覺或無故中途停止工作、辦私事。
2)當班時擅離工作崗位、未作交班擅自離崗,或因交班疏漏造成賓客投訴。
3)未經批準,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攜親友或他人進入酒店參觀非開放區(qū)域或進行私人探 訪等。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酒店或客人財物損失或破壞,或造成客人的嚴重投訴、批評,影 響酒店的聲譽。
5)在酒店營業(yè)場所或辦公區(qū)吵鬧、粗言穢語或擾亂酒店安寧,影響工作秩序。
6)未經許可擅入客房或私自使用客用設施設備,或出借酒店公物。
7)培訓學習期間曠課,不認真,不虛心,影響惡劣者。
8)違反員工餐廳、更衣室、員工活動室等有關規(guī)定。
9)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不尊重上級,不服從上級工作指示與分配調動。
11)當班時間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或在店內烹制自用食品。
12)當班時間出現酒店物品遺失、損壞,不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或對領導隱瞞事實。
13)違反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引起較為嚴重的后果。
14)未經批準私自配制酒店對客服務場所或辦公場所鑰匙。
15)在酒店內兜售、販賣私人物品或私換外匯、套匯等。
16)超越職權范圍、授權范圍,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作答而造成損失。
17)違反操作規(guī)程、服務規(guī)范,導致不良后果。
18)對賓客和同事不禮貌,說污辱性與無責任的話。
19)經常遲到或早退,中途離崗影響工作。
20)無病裝病,弄虛作假。
21)拒絕酒店授權人員(如:保安)檢查手袋、行李等。
1、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 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20 分~50 分(即罰款200 元~500 元),不得參與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等 一切優(yōu)秀評選活動。
2、凡有c 類過失的員工,酒店有權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補償。
3、觸犯國家刑律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員工受c 類處分或同樣錯誤連續(xù)發(fā)生,部門管理人員須負連帶責任,同樣要做出扣分 處理。
1)向客人索要錢物/小費或變相索取其他報酬。
2)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15 天。
3)由于工作失誤造成酒店、賓客財物嚴重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
4)其他一切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的行為。
5)蓄意偽造酒店單據、證明或文件,銷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賬單、單據,或利用已 付單向客人收費及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6)偷盜、騙取酒店、客人、同事之財物。
7)以酒店的名義招搖撞騙,嚴重破壞酒店聲譽。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9)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施設備。
10)私自向外界泄漏酒店機密資料。
11)未經批準,私自在外兼職。
12)侮辱、謾罵、威嚇、威脅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員。
13)毆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致人重傷。
14)攜帶、收藏或使用麻醉劑、槍械及其他違禁品。
15)私自在酒店張貼標語、涂改公告;組織、煽動或參與罷工等事件。
16)在酒店聚眾賭博,破壞酒店經營工作秩序。
17)參加或利用_組織。
18)做不道德或猥褻交易、流氓行為。
19)違反國家消防條例、規(guī)定,造成火災或火警事故。
20)私自損壞防火報警設備、通信設備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
21)犯有詐騙、勒索、窩贓、搶劫等刑事犯罪。
除上述條款外,各部門可依據本部門經營管理及督導管理的實際需要,訂立本部門《管 理細則》,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呈總經理批準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5篇 某酒店廚房獎懲制度
1.0目的:為了提高員工工作的積及性,以及鼓勵員工的創(chuàng)新的精神
2.0范圍:餐飲部廚房員工
3.0內容:
3.1根據餐廳規(guī)定,結合廚房具體情況,對廚房各崗位員工符合獎懲條件者進行獎懲: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3.1.1參加世界、國家、省等舉辦的烹飪大賽,成績優(yōu)異者。
3.1.2出版?zhèn)€人烹飪專著和在權威烹飪雜志發(fā)表作品及論文獲獎者。
3.1.3忠于職守,全年出滿勤 ,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賓客多次表揚者。
3.1.4為廚房生產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產生及大效益者。
3.1.5在廚房生產中及時消除較大事故隱患者。
3.1.6節(jié)約用料,綜合利用成績突出者。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懲處:
1違反廚房紀律,不聽勸阻者。
2不服從分配,影響廚房生產者。
3弄虛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同事間的工作關系者。
4不按操作規(guī)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
5不按操作規(guī)程生產,引起較大責任事故者。
(二)、以上獎懲條例的實施,以事實為依據,根據具體情況,由總廚提議,總經理審定具體獎懲方法和范圍。
第6篇 解詳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解析_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為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大酒店管理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jiān)察委員會或監(jiān)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8、 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警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qū)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guī)、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yè)務上機密;
5、 違反大酒店管理規(guī)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jiān)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10、 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
5、 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yè)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zhí)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_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_、盜竊、行_受_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布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wěn)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yè)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yè);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為;
22、 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 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guī)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為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
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 企業(yè)領導發(fā)現本企業(yè)員工
第7篇 某某酒店廚房制度獎懲條例
廚房獎某酒店廚房制度獎懲條例懲制度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fā)前寫入采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衛(wèi)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fā)現發(fā)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后于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jié),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chuàng)作出新菜品,并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xù)一個月,衛(wèi)生檢查全優(yōu)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fā)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fā)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fā)生者,獎勵20元。
不希望廚房管理者罰款來管理廚房團隊,這是最次的選擇,如何調動每個人工作能力是上策
第8篇 某某酒店前臺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與規(guī)范前廳管理,切實把前廳服務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充分體現獎罰分明的原則,制定制度如下::
一、條例部分
酒店前臺懲罰部分:
1、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求儀容儀表符合酒店規(guī)定,女員工化淡汝、工服整潔、皮鞋光亮,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2、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5分鐘之內)罰款5元(扣0.1分),超過5分鐘罰款10元;
3、不得無故空崗、串崗,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4、衛(wèi)生工作必須一班一清,主管將班前檢查一次衛(wèi)生、交接班時再檢查一次,如檢查兩次均不合格,當班人員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5、不準帶情緒上班,班中不準無精打采,要為客人提供微笑服務。不可在休息室內吃東西、看報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6、嚴格準確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導致客人不滿的對當班人罰款5元(扣0.1分),如出現客人重大投訴,當事人罰款50元(取消參加服務之星評先資格)。
7、不得私自調班,如果確有需要必須事前申請,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三次,如果私自調換班,對雙方當事人每人罰款5元(扣0.1分);
8、前臺工作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為客人辦理預訂、入住手續(xù),熟悉協(xié)議價格及掛帳單位有效簽單人,每出現一次現金支取單,罰款10元(扣0.2分)。
9、接營銷辦的會議通知單時,要做到準確無誤,如因個人接單不清導致房間超額預訂 ,每違反一次罰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關辦公室的電話升降級工作,如班間連續(xù)兩次為及時為住客房升級,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1、商務中心人員嚴格按工作流程為客人提供服務,杜絕無關人員在商務中心逗留,每違反一次罰款5元(扣0.1分)。
12、前廳各崗如被酒店、值班經理或部門通報,追查責任到人,一經查實,罰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記單要符合公安局要求,并按規(guī)定由當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現退單或退盤,每違反一次罰款10元(扣0.2分)。
14、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部門下達的任務指標,每拖延一天,罰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臺獎勵部分:
1、主動為客人服務,得到客人口頭表揚者,每次加獎勵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書面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2、如有會議、團隊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補償。
3、受到酒店表揚者,每次獎勵50元(加2分);
二、執(zhí)行方式
1、違反條例時,現金處罰與扣分同時進行,由部門開取罰款單,并請主管與當事人在罰款、扣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2、受到表揚獎勵時,現金獎勵與加分同時進行,由主管與當事人在獎勵、加分記錄上雙方簽字確認。
3、罰金(獎金)以現金的形式交納。
三、補充內容
1、本規(guī)定需不斷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刪,需大家多提建議。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監(jiān)督,不斷的提高服務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本規(guī)定是評先服務之星日常行為規(guī)范類的考核依據。
第9篇 酒店保安部獎懲制度格式怎樣的
1、獎勵——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 )舉報本部員工違章亂紀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議,該建議被采納者。
5)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來函表揚者。
6)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1)當值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 )經常遲到早退又不打卡備案者。
4)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5)當值時睡覺者。
6)當值時濫用權力,以權謀私者。
7)當值時抽煙、吃零食、聊天、聽耳機、不聽從勸告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當值員工擅入酒店者。
11)該管的事不管,膽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12)對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者。
13)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無論何種原因與客人、酒店員工打架者。
3. )索取、私藏小費者。
4)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5)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酒店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務者。
6)拉皮條者。
7)不服從上級管理,出于私利謾罵上級者。
8)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9)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第10篇 酒店工程部獎懲制度(3)
酒店工程部獎懲制度(三)
1、對技工定期進行技術考試,對成績優(yōu)良者給予獎懲。
2、定期評定工作成績,衡量工作效率,對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3、對遵守勞動紀律、出滿勤的技工給予獎勵。
4、對能一專多能的技工給予獎勵。
5、對某一個方面表現突出的給予獎勵。
6、獎勵辦法:分口頭表揚、部門通報嘉獎、發(fā)先進證書、上光榮榜、加發(fā)獎金、獎勵旅游、優(yōu)先安排國內外受訓、上浮工資、晉級。
7、懲罰辦法:分口頭批評、部門通報批評、簽發(fā)過失通知單、扣罰獎金、下降工資、簽發(fā)警告通知書、行政警告、留店察看、勸退、除名等。
政策制定人 審批人 執(zhí)行日期
第11篇 某酒店消防獎懲制度
酒店消防獎懲制度
酒店消防工作關系著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和酒店的財產安全,因此說明消防無小事。隨著酒店的不斷壯大發(fā)展,對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本部結合_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頒布實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消防檢查、培訓、制度和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標準,使消防工作的開展有一個明確的依據。對于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酒店將給予表彰,對未能執(zhí)行好消防相關制度的將作出處罰,真正提高每一位員工的消防意識。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標準,規(guī)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一、 懲罰
(1)、當值時違規(guī)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jié)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fā)現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fā)現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煙或在一些禁止抽煙的地方抽煙,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fā)現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yè)及各后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fā)現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并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yè)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yè),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fā)現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yè)區(qū),未及時發(fā)現、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衛(wèi)部都會對酒店各區(qū)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fā)現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fā)現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二、 獎勵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fā)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xù)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注:本制度自_年4月10日修訂,,_年4月11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連鎖酒店保安獎懲制度
格林豪泰酒店 保安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對保安的管理提高對客服務質量特制定一個獎罰制度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有獎有罰來提高大家的工作積極性。具體規(guī)定如下:
1、 不能主動向賓客提供問候服務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賓客書面表揚的,獎勵 10 元。
2、 當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 夜班期間打瞌睡,睡覺的,每次扣 10-20 元。
4、 當班期間看報紙,聊天等從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 當班期間休息時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準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 當班期間在酒店公共區(qū)域抽煙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 沒有按時控制空調,燈光,背景音樂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 沒有給進出車輛發(fā)放停車證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
9、 停車證和停車場車輛有差異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沒有客人簽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沒有在當班期間按時按路線巡樓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費的,每次扣小費額的兩倍,并警告處分。
13、 雨傘等需要交接物品數目核實缺少時,按原價賠償。
14、 前臺已提前通知叫車,但保安沒有按時叫的(特殊情況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嚴 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5、 對機房等重要場所沒有定時安全檢查,造成嚴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6、 住宿的員工應遵守宿舍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維護宿舍衛(wèi)生,對破壞宿舍衛(wèi)生環(huán)境及 秩序的視情況進行警告或罰款。
17、 員工內部未經允許私自換班,頂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訓,例會未出席者(請假得批準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務質量問題而造成客人投訴的,將扣 20--50的績效獎,造成嚴重后果的,將 扣 50--100的績效獎。
20、 每次業(yè)務知識考試不合格的員工,每次扣 30 元,連續(xù) 3 次不合格的,將作辭退處理。
21、 每個月月底評選一名優(yōu)秀員工,獎勵 100—200 元。注:扣除的錢作為保安部活動經費用于獎勵工作表現較好的員工或組織活動用。
第13篇 d酒店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為了更加規(guī)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確事故責任人,現完善獎懲制度,特做如下修訂:
一級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guī)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閑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志(2′)
7、設備不按規(guī)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qū)清理干凈(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煙,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 20-50元
1、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jié)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guī)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臺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guī)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 50-200元
1、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床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污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玩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jié)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權限以及超越權限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guī)操作亂用職權(情節(jié)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復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guī)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 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 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毒品、兇器
3、 向外泄漏賓館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
4、 參與賣淫嫖娼行為
5、 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 偽造文件意圖行騙或采用涂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費
9、 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斗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準私自配制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tǒng)道德規(guī)范相悖的行為
17、連續(xù)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注:1′=rmb5元
第14篇 _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___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jiān)察委員會或監(jiān)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8. 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警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qū)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15篇 e酒店績效考核獎懲制度
d酒店績效考核獎懲制度
一、績效考核規(guī)定:
1)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并用形式執(zhí)行;第一檔(優(yōu)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zhí)行;第一檔(優(yōu)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內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匯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tǒng)計。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匯總后報財務部。
5)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zhí)行,月底匯總;績效獎金具體發(fā)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余分數匯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yè)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zhí)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zhí)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zhí)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獎罰程序與權限:
1、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zhí)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2、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zhí)行―周匯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備檔。
3、獎罰權限:
1)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公司、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公司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采購部長、營銷經理;
4)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分店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分店獎懲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分店獎懲權限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guī)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zhí)行;
2)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zhí)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
3)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guī)避權限行使。
三、獎勵制度細則:
(一)在執(zhí)行總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wěn)定并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戰(zhàn)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tǒng)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并被采納者;
6)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fā)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
7)積極致力于新產品的開發(fā),其創(chuàng)造、發(fā)明對公司的發(fā)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其它具體情況;
(二)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努力鉆研業(yè)務,對提高業(yè)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采納、成效突出者;
5)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贊揚者;
7)努力拓展業(yè)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控制開支、節(jié)約有顯著成績者;
9)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斗爭,舍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guī)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其它獎勵:
1)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jié)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yōu)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yōu)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4)
四、處罰制度細則:
(一)1、其它處罰:
1)公司下店行政檢查發(fā)現問題按照兩倍扣績效考核分數。
2)月績效考核員匯總員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處罰。
3)月匯總分店全體員工約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30%,店長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5%領取。
4)月考勤匯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
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guī)定的假日除外)
5)年匯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6)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7)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yè)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8)連續(xù)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9)年度匯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10)年度分店店長出現本店員工或其它部門員工的重大投訴;年度晉級考核延長一個周期。
11)年度匯總月績效考核全員不合格率達到6次,取消店長近期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12)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yè)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二)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1―20分/次處罰:
1)上班無故遲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曠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請,即開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員未按照制度,給員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批準給予發(fā)放工資10分/人;
7)財務人員在月考勤相關證明不完整的情況下,給予發(fā)放工資10分/人;
8)上班期間儀容儀表不整;
9)當值區(qū)衛(wèi)生不合格;
10)當值區(qū)擺臺標準不合格;
11)當值區(qū)備品未按要求準備;
12)未按照標準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者;
14)工作時間吃東西;
15)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圍堆聊天、嬉戲打鬧、串崗者;
16)交接班未詳細交接事宜就離開;
17)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動作。
18)越權擅自運用設施設備者;
19)隨地吐痰,隨手亂扔煙頭,果皮,紙屑等雜務;
20)上班時間看書報雜志,收聽(看)廣播、錄像、電視者,
21)前廳、后廚基層員工在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手機;
22)下班后無故在餐廳逗留者;
23)將閑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者;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30分處罰:
1)第二次違反第一條過錯;
2)私自換班、換休者、脫崗者;
3)上班睡覺;
4)損壞制服;
5)在公共場所、食品制作場所或禁止吸煙區(qū)域吸煙;
6)上班期間在酒店內喝酒;
7)擅自使用餐廳客用餐具;
8)擅自張貼、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職造成輕微損失或其他輕微事故者;
10)無正當理由不參加例會、培訓、會議者;
11)在同事中拉幫結派、惡語傷人者;
12)因帶情緒工作,造成顧客就餐投訴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購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經濟損失者;
14)對所屬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丟失者;
15)發(fā)現營私舞弊行為而又不及時上報者;
16)未按規(guī)定時間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吵;
18)在店內聚眾賭博或觀看賭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經店長允許私拿店內公物使用者;
21)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進行盤點,對財務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節(jié)較輕者;
23)丟失出入庫單據或其它原始憑證,情節(jié)較輕者;
24)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損失;
25)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者;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并處以20-50分處罰:
1)未經領導允許在店內擅自向客人販賣、索取、舉行募捐活動或要求客人代辦私事;
2)上班前飲酒,當班飲酒或管理人員無應酬當班飲酒;
3)未經總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批,私調員工工資;
4)將店內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私藏;
5)未經批準私自將客人遺忘的物品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毆之雙方當事人或與顧客發(fā)生斗毆之當事人;
7)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其他報酬;
8)盤點時未及時清理、檢查快過期食品,造成財產損失者;
9)接受供貨商的宴請娛樂者;
10)店長違反工作制度或對下屬督導不嚴,造成較嚴重影響者;
11)未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造成安全隱患者;
12)營業(yè)時間內無正當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動或動用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員對員工投拆打擊、報復;
15)遺失本店重要物品導致中度損失;
16)擅自越權打折、簽字;
17)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輕事故;
18)保安人員擅離職守、造成損失;
19)所犯錯誤與上述條款相類似者;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分以上處罰:
1)對客人及同事粗言穢語、出言不遜或恐嚇、威脅同事;
2)拒不執(zhí)行公司對其最終處罰決定;
3)不服從或拒絕執(zhí)行上級工作安排;
4)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隱瞞;
5)蓄意損耗、破壞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爐灶上有明火時,擅離崗位,造成較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