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wǎng)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wǎng) > 優(yōu)質范文 > 報告范文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5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1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有1904個字,預計閱讀時間為5分鐘,共有271位用戶關注,26人點贊!

按照×××××干部考核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年度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人大堅持把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此次干部年度考核的指導思想,以履行職位職責和完成目標及平時考核為基本依據(jù),對單位全體職工全年的工作進行了客觀公正的考核?,F(xiàn)將我單位×××××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總結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掌握文件精神。我單位接此《通知》后,單位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全體職工對文件進行了學習,特別是對考核的范圍和對象、考核的方法、程序和步驟進行了重點學習,做到了邊學習領會文件精神,邊結合人大工作實際情況,確定考核人員范圍,討論制定本單位考核方案。根據(jù)要求,我單位全體人員按時參加了考核。

二、加強領導,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為切實做好干部考核的各項工作,經(jīng)職工會議研究決定,考核領導小組還由上半年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擔任,明確了領導小組的職責,制定了干部考核工作責任制,對領導小組成員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首先自己吃透文件精神,嚴格執(zhí)行《阿克蘇地區(qū)干部年度考核暫行規(guī)定》,按照誰考核誰負責的原則,把考核工作作為衡量考核人員的素質和工作表現(xiàn)的重要標志,對考核工作不細致,不認真,考核有誤,隱瞞問題而造成結果失真的,要追究考核小組成員責任,增強了考核領導小組的現(xiàn)任心和業(yè)務能力。版權所有

三、妥善安排,積極做好考前準備工作。干部考核領導小組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要求為每個辦公室購買了一瓶藍黑墨水,特別是對于個人總結(述職報告)做了重點要求:一是嚴格控制字數(shù),縣級領導干部的述職報告控制在字以內;科級領導干部的述職報告控制在字以內;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員的個人總結控制在字以內。二是嚴格格式,按照個人職位職責和目標任務、履行職位職責和完成目標任務的情況、取得的成績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四個部分認真撰寫。由于進行干部年度考核時,正值地區(qū)人大工委前來我縣觀摩評比人大工作的關鍵時期,人大工作尤其繁忙,白天忙于籌備工作,無時間撰寫個人述職報告。根據(jù)實際情況,考核領導小組作出了“兩不誤”的決定:白天繼續(xù)抓緊抓好觀摩評比的各項籌備工作,晚上抽時間撰寫個人述職報告,正確處理業(yè)務工作和考核工作之間的關系,確保觀摩評比和目標管理考核雙豐收。

四、規(guī)范程序,嚴格落實文件有關規(guī)定。我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逐項進行。月日,我單位進行科級領導干部和一般干部述職測評時,縣委組織部有關同志參加了述職大會,并對科級干部進行了民主測評。在測評工作過程中,注意把測評工作和民主生活會結合起來,發(fā)揚我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廣泛進行了批評和自我批評。通過批評,消除了同志們之間的誤會和隔閡統(tǒng)一了思想,增強了團結。目前,考核領導小組正按照要求對《干部年度考核手冊》進行認真檢查,將此作為評優(yōu)的一個重要依據(jù)。

五、嚴格比例,積極做好評優(yōu)工作??己祟I導小組針對部分職工對評優(yōu)工作抱著“不屑一顧”和“一味爭優(yōu)”的兩種不正常心態(tài)積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要真正把那些“德、能、勤、績”表現(xiàn)俱佳的人員選出來,使優(yōu)秀人員能夠真正起到表率作用,使大家心服口服,收到“點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即要積極參與評優(yōu)工作,又要防止出現(xiàn)爭優(yōu)的不正?,F(xiàn)象,考核領導小組嚴格控制比例,我單位共有名科級領導干部,其中評選名優(yōu)秀;一般干部名,其中評選優(yōu)秀名。

六、按季操作,確保完成目標任務??h人大機關干部考核辦公室嚴格按照縣考核辦的要求,每季度對全體干部職工按德、能、勤、績、廉進行公平、公正、合理的考核,一季一定等,促使每名干部職工勤奮工作,基本上都能夠履行職責,完成自己分管范圍內的工作。

七、落實辦法,加強考核日常管理。結合人大機關的實際工作,我們制定了切實可行的《人大機關×××××年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對目標考核范圍、考評內容、考評原則、考評級次、目標管理獎懲、目標管理要求和目標管理考勤都作了詳盡的規(guī)定,為實施辦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根據(jù)分工的不同,由辦公室統(tǒng)一制定了《工作任務目標分解表》,將黨建、黨風、計生等各項工作落實到人,職責清楚,獎罰分明。

八、合理分工,明確班子成員職責。針對年初縣人大機關班子成員作了部分變動的實際情況,我們及時對班子成員重新進行了分工,制定了《×××××人大辦公室領導、機關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及辦公室主要工作人員分工方案》,辦公室主任兼黨支部書記×××同志負責辦公室及機關黨支部全盤工作,承擔協(xié)調機關各工委及機關各項工作的任務;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其他同志則根據(jù)工作能力和實際情況進行了合理的分工,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fā)到各相關單位,自覺接受監(jiān)督。

×××××人大機關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2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2329個字,預計看完需要6分鐘,共有115位用戶關注,26人點贊!

一、領導重視,效能建設明顯加強

市體育局黨組高度重視“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的貫徹實施,局黨組書記、局長毛樂平認真履行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組長職責,組織召開局黨組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機關效能建設。局領導班子成員作為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切實抓好分管科室的效能建設工作,局黨辦負責效能建設日常工作,監(jiān)察室進一步加強了關效能建設監(jiān)督檢查和明察暗訪。堅持上班電子考勤,當月通報,進一步規(guī)范了機關工作秩序。在每周的辦公會上,科室匯報工作時,把執(zhí)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和落實“ab”崗服務制的情況作為必須的內容,有力推動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提高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的落實。

二、科室配合,效能建設制度落實

市體育局堅持把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制度體系作為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根本,科室密切配合,堅持抓好2013年制訂的《貫徹落實<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規(guī)定>;的具體措施》(瀘市體黨組〔2013〕16號)的13條規(guī)定的落實,按照《進一步治理庸懶散問題加強機關作風紀律建設的實施方案》,做到“四抓”達到“四促”,即:抓提高執(zhí)行政策法規(guī)水平促依法行政,抓信息公開促公正執(zhí)法,抓提高工作技能促工作效率,抓提高專業(yè)知識促工作質量。分管領導和監(jiān)察室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對機關人員工作紀律、工作作風、服務態(tài)度、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ab”崗位制及效能建設工作等有關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和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優(yōu)化服務態(tài)度,提高服務發(fā)展、為民辦事的效率。完善了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三項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規(guī)范機關工作和行政行為,機關作風明顯轉變。

(一)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突出“三項制度”建設。在局務會、局辦公會和干部職工大會上,組織學習機關效能建設的文件、制度和相關規(guī)定。集中時間開展了作風整頓,治理形式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和不具體、不落實、不負責“三不問題”。主要領導干部給黨員干部上黨風廉政建設和效能建設輔導黨課,舉辦專題學習交流討論會。局機關組織黨員干部集體觀看《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先進人物事跡》、《作風不實的代價—古藺龍洞煤廠違規(guī)整改作業(yè)背后的反思》等教育專題片,各黨支部在黨員組織生活會上組織黨員干部學習市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內部讀本《悔恨的淚》等,機關科室、分別制定了《干部作風整頓整改措施》,干部職工個人撰寫個人作風情況自查與整改材料,并進行公開承諾,全體干部職工進一步認識到機關效能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認真落實“首問負責制”和制定的13條規(guī)定。在辦公樓明顯位置設立“干部去向告知牌”,了解掌握機關干部職工在崗情況和去向情況,進一步加強了科、室“首問責任崗”和“ab”崗位制,辦公桌上設置干部職工工作牌、佩戴工作牌上崗的落實,全體干部職工崗位意識、職責意識、責任意識和立足崗位履職履責意識進一步增強。進一步完善《首問事項登記冊》,做到對群眾咨詢或申請辦理的事項,首問責任人當場登記,對符合條件可以當場辦理的當場辦理,對行政管理相對人應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并給予指導幫助,不能當場辦理的必須說明理由。對屬于本部門其它機構辦理的事,首問責任人負責傳送,辦理好交接手續(xù),跟蹤督辦,負責到底,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首問責任人說明理由,并告知該事項的具體承辦部門,提供聯(lián)系電話。

(三)認真落實“限時辦結制”,機關科室履職盡責,突出高效便民。按照《體育局內部公文辦理程序》、《體育局外來文公文辦理程序》、《體育局督辦制度》要求,進一步加強了辦理的時限要求及公開接受監(jiān)督。在辦理事項的每個環(huán)節(jié)中,崗位責任人做到按時辦結,做好交接登記手續(xù),并適時進行督辦。5月收到一件群眾來信,及時轉給責任單位辦理并在規(guī)定時限給予了答復。6月21日,接到省體育局轉來的2名即將參加省第十二屆運動會的籍運動員資格的舉報電話,分管訓練工作的副局長向立、紀檢組長曾長國召開了競訓科、監(jiān)察室和訓練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通報了情況,開展調查核實,取消了一名運動員的參賽資格,6月24日,向立副局長趕到成都,向省體育局領導和相關項目領導進行匯報,對另一名尚有爭議的運動員資格作說明。7月初收到一件反映是信鴿協(xié)會財務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的群眾來信,及時抽調人員組成了調查組,已經(jīng)開展調查處理之中。

三、措施完善,機關辦事效率明顯提高

市體育局堅持抓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則追究制”三項制度落實,突出“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和執(zhí)行好《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省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治理“庸懶散奢”,有力地促進了機關作風明顯轉變,干部職工的群眾意識、中心意識、大局意識明顯增強,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營造了服務中心、服務發(fā)展、加快發(fā)展的濃厚氛圍。

一是堅持以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作為抓好機關效能建設的關鍵,做到有章可循,按章辦事,以制度管事管人,防止和有效減少人為失誤和錯誤。

二是局領導帶頭執(zhí)行“三項制度”,并經(jīng)常監(jiān)督各項制度的實施情況,凝聚力、創(chuàng)造力和戰(zhàn)斗力明顯增強,機關作風明顯好轉,干部職工保持了昂揚的精神狀態(tài),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明顯提高。

三是實行“ab”崗位制,全體干部職工崗位意識、責任意識明顯增強,立足崗位履職盡責,確保了機關秩序正常,干部職工保持了昂揚的精神面貌,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四、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問題

1.在接受群眾首問時,個別科室工作有不細致的地方;

2.在辦理事項中,有時科室之間有時協(xié)調不及時;

3.主動服務意識有待提高,在給予群眾的答復有關事項時仍有不周全的地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進一步加強效能建設,落實“三項責任制”,突出轉變作風,牢固樹立為民服務觀念;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3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2169個字,預計看完需要6分鐘,共有282位用戶關注,59人點贊!

(一)“九辦”工作制度。各單位、各部門對基層和群眾申請辦理的事項,符合條件馬上辦;對象有難主動辦;復雜項目上門辦;暫有困難想法辦;涉多部門聯(lián)合辦;條件允許網(wǎng)上辦;群眾需要預約辦;重大項目跟蹤辦;特殊項目辦。

(二)首問負責制度。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基層和群眾要求辦理事項的,要熱情接待,周到服務。首先接受辦理的工作人員要負責到底,能當場辦結的要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要告知辦結時間。對不屬于本單位、本部門職責范圍的事項,也要為當事人提供熱情周到的指引、介紹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或拖延處理時間。

(三)一次告知制度。各單位、各部門對基層和群眾申請辦理的事項,工作人員必須當場依法一次性告知當事人應當提交的所有有關文件、資料、證件,或者向當事人提供書面清單。對于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依法依照有關規(guī)定不能辦理的事項或證件,必須一次性告知當事人不能辦理的依據(jù)和理由。除咨詢可以口頭告知外,其它均要以書面形式告知當事人,并存檔備查。

(四)否定報備制度。各單位、各部門對服務對象的要求或申請事項予以否定或不予辦理的,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以規(guī)范化文書的形式及時向分管負責人報送或向上級機關報備。各單位、各部門對申請事項按權限予以否定的,必須明確告知當事人,說明理由并登記備案。對不予辦理的重大事項或疑難問題,應報分管負責人審批,不得擅自決定。

(五)限時辦結制度。各單位、各部門對基層和群眾要求辦理的合法事項,必須在本單位、本部門承諾的期限內辦結。對特別緊急的事項要急事急辦、隨到隨辦。情況特殊需超過辦事時限的,要經(jīng)上級領導批準并事先告知辦事對象。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事項,應在規(guī)定時間辦結。凡沒有正當理由超出本單位、本部門承諾時限的,要依規(guī)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不作為責任。

(六)ab崗位制度。各單位、各部門窗口服務崗位必須落實ab崗責任人,當a崗責任人因故不在崗時,由b崗責任人頂崗,辦理相關事務。b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同時做好本崗和a崗主要工作,并兼有a崗的職責權利,對執(zhí)行a崗的工作結果負相應責任。

二、辦文追蹤制

(一)對上請示跟蹤制度。凡是以區(qū)政府名義向市政府上報的文件請示,由所請示事項條線分管副區(qū)長負責跟蹤,并隨時掌握進展情況,直至得出結論為止。市政府辦公室簽發(fā)至市級部門后,由對應的區(qū)級部門負責跟蹤對接,并建立周報制向區(qū)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報告進展情況。

(二)下級請示反饋制度。凡是各單位、各部門向區(qū)政府上報的文件請示,一般事項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緊急事項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對特別緊急的事項,應事先與區(qū)政府辦公室溝通說明,并予當天辦理完畢。

(三)領導批示辦理制度。領導批示涉及到的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落實情況,分管領導對此負有督辦之責。上級批轉要求報告結果的工作事項,分管領導要親自督辦,不能按期辦結的,要以書面形式及時說明情況。

三、會議出席制

(一)參加會議制度。參加市級會議的區(qū)政府領導由區(qū)政府辦公室負責安排,區(qū)政府各領導應予以支持配合。區(qū)政府召開的各類會議,與會對象必須嚴格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準時參加。

(二)代開會議制度。對于市級會議,所涉區(qū)政府領導因出差在外或因其他工作安排發(fā)生沖突,經(jīng)衡量輕重后,確需代開會的,要及時與區(qū)政府辦公室反饋通氣,便于區(qū)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安排區(qū)政府其他領導代為參會。對于區(qū)政府召開的會議,與會人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為參會,必須提前向區(qū)政府辦公室請假,經(jīng)區(qū)政府領導批準后,方可調整參會人員。

(三)準時參會制度。區(qū)政府召開的會議一律到點開會,遲到的部門或人員不予等候。

四、工作報告制

(一)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凡是涉及下列事項的,必須第一時間告知區(qū)主要領導,即:上級部門、領導,區(qū)委、區(qū)政府交辦的重要事項及完成情況;項目立項、申報、評定及項目資金分配情況;大額經(jīng)費開支情況;下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突發(fā)性事件、事故;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領導干部發(fā)生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情況;領導、部門負責人外出考察、學習以及離開本市情況;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逐級報告制度。各單位、各部門向上級政府或部門報告有關事項,應以書面形式并按管理權限歸口逐級報告,不得越級報告。

(三)外出請假制度。區(qū)政府各領導如需在外地逗留1天以上的,須至少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向區(qū)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各單位、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同志因公因私離開本市的,必須提前匯報,履行相關手續(xù),經(jīng)區(qū)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向區(qū)政府辦公室報告?zhèn)浒?;各單位、各部門行政分管負責同志因公因私離開本市的,須履行相關手續(xù),報區(qū)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向區(qū)政府辦公室報告?zhèn)浒?。區(qū)管以上干部出國(境)活動應嚴格按照市、區(qū)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監(jiān)察督查制

(一)行政效能監(jiān)察制度。圍繞區(qū)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切實將監(jiān)察重點放在與重大項目、招商引資、民生實事等密切相關的行政部門,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在行政審批、行政執(zhí)法以及其他行政權力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暢通效能投訴渠道,完善效能投訴受理機制,強化問責追究,堅決查處損害公眾利益、破壞政府形象的行為和個人,做好典型案例的通報。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4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3776個字,預計看完需要10分鐘,共有195位用戶關注,30人點贊!

第二條街道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職責是:對本單位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全資國有、國資參(控)股企業(yè)和享受政府專項扶持政策的企業(yè)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本區(qū)域內村(居)及民營企業(yè)進行指導服務和審計監(jiān)督;對本區(qū)域內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進行審計指導服務監(jiān)督。

第三條街道建立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審計辦公室,具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辦公室成員由街道經(jīng)發(fā)辦、城建辦、財政辦等人員組成。

第四條審計辦公室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計辦公室應當遵守內部審計準則、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的職權、程序,行使審計監(jiān)督職能。

第五條街道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匯報,研究部署工作,及時批復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報告,解決內部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審計意見,保障審計辦公室和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第六條審計辦公室人員應當具有審計、會計、經(jīng)濟管理、工程技術等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并實行崗位資格管理制度和后續(xù)教育制度。

第七條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對執(zhí)行職務中知悉的國家機密和被審計單位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對所辦理的審計事項或被審計單位和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八條審計辦公室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jīng)費,應當列入單位預算,并予以保證。

第九條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審計職責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阻礙審計工作,不得打擊報復內審人員。內部審計隊伍應當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十條審計辦公室應當依法或按照街道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履行下列審計職責:

(一)負責街道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二)負責起草和實施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審計報告和有關內部審計規(guī)章制度等;

(三)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四)審查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

(五)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報告內部審計工作進度、質量及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

(六)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jīng)濟活動進行審計;

(七)根據(jù)需要,對本單位內設機構及被審計單位的領導人員任期經(jīng)濟責任進行審計;

(八)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固定資產(chǎn)投資進行監(jiān)督;

(九)參與有關重大合同的簽訂并對履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

(十)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經(jīng)營及效益情況審計監(jiān)督;

(十一)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

(十二)根據(jù)需要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以及縣審計局要求辦理的其他審計事項

第十一條審計辦公室對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jiān)督:

(一)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

(二)財務預算執(zhí)行情況;

(三)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資產(chǎn)、債務及風險情況;

(五)重大投資及經(jīng)營活動的可行性;

(六)建設項目建設、投資及生產(chǎn)情況;

(七)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第十二條審計辦公室在履行審計職責時,具有下列權限:

(一)要求審計單位提供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收支計劃、預算、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決算、財務會計報告,運用電子計算機儲存、處理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電子數(shù)據(jù)和必要的電子計算機技術文檔,在金融機構開立帳戶的情況,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參加或者列席本單位及其被審計單位涉及重大投資、資產(chǎn)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jīng)濟業(yè)務事項決策等會議;

(三)參與研究制訂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提出內部審計規(guī)章制度,按有關程序報批后施行;

(四)審查被審計單位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以及財務會計活動資料、文件,檢查有關的計算機系統(tǒng)及其電子數(shù)據(jù)和資料,現(xiàn)場核查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實物;

(五)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六)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guī)、嚴重損失浪費行為,提請有關部門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七)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與經(jīng)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jīng)街道辦事處批準后,按法律程序予以暫時封存;

(八)提出糾正、處理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經(jīng)營管理、提高經(jīng)濟效益的建議;

(九)對違法違規(guī)和造成損失浪費的單位和人員,提出給予通報批評或處分的建議;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街道辦事處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審計辦公室根據(jù)審計業(yè)務的需要,報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以聘請專家參與內部審計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審計組織或者其他中介機構承擔內部審計業(yè)務事項,并檢查監(jiān)督審計業(yè)務質量。

第十四條經(jīng)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審計辦公室或者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公開審計結果,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事項除外。

第十五條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審計辦公室應擬訂年度審計計劃,報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根據(jù)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并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jīng)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審計辦公室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二)審計組在審計實施前,開展審前調查,編制審計方案。審計方案和審計方案調整須經(jīng)過審計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實施。

(三)審計組在審計過程中,可以采用審核、觀察、監(jiān)盤、詢問、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審計證據(jù),形成審計工作底稿,由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被審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審計人員工作,根據(j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相關資料。

(四)審計組根據(jù)審計查證事實編制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被審計對象應當自收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審計組反饋書面意見,逾期視同無異議。

(五)審計辦公室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和被審計對象的反饋意見進行復核審查后,形成審計報告,連同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和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一并報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出具審計報告。

(六)被審計單位應當執(zhí)行審計報告。對審計報告或審計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審計報告或審計決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不影響審計報告的執(zhí)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15日內做出答復。

(七)審計辦公室應督促被審計單位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落實審計意見,并書面報告執(zhí)行結果。

(八)審計辦公室在必要時可開展后續(xù)審計,檢查被審計單位就存在問題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并向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后續(xù)審計報告。

第十六條審計辦公室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當建立完整的審計檔案。審計事項結束后,所形成的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審計檔案包括:

(一)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單位承諾書;

(二)審計證據(jù)、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正稿及征求意見稿(含被審計單位意見);

(三)審計工作方案、審定審計報告的會議紀要、檢查審計決定執(zhí)行情況的記錄等文件資料;

(四)有關審計項目的請示、報告、批復、批示、問函、復函等文件資料;

(五)與具體審計項目有關的群眾來信、來訪記錄等舉報材料;

(六)其他應歸入審計檔案的文件材料。

審計檔案應分類保管,并按有關規(guī)定期限保存。

第十七條審計辦公室對本單位有關部門及所屬單位嚴格遵守財經(jīng)法規(guī)、經(jīng)濟效益顯著、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應當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表揚獎勵的建議。

第十八條內部審計結論應當作為本單位及被審計單位考核、獎懲、評優(yōu)的依據(jù)之一。

第十九審計辦公室應當每年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內部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第二十條審計辦公室應當不斷提高內部審計業(yè)務質量和技術水平,應當依法接受縣審計局的內部審計業(yè)務指導監(jiān)督與內部審計業(yè)務質量的檢查和評估,并及時報告內部審計工作中的有關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審計辦公室應當積極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對本單位的有關審計工作,并加強溝通與合作。

第二十二條審計辦公室應當向縣審計局報送下列資料:

(一)內部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二)內部審計統(tǒng)計報表;

(三)內部審計工作制度;

(四)內部審計工作信息、經(jīng)驗材料;

(五)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審計辦公室實施的審計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審計結果文書應當抄送縣審計局:

(一)縣審計局統(tǒng)一組織的項目;

(二)查出損失浪費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查出違反財經(jīng)法規(guī)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四)提高經(jīng)濟效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貪污受賄等已構成黨紀政紀以上處分的;

(六)其他按規(guī)定應當抄送的。

第二十四條被審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被審計單位應當根據(jù)審計要求,按時提供相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負責,并簽署承諾書。對審計辦公室做出的審計決定,被審計單位應當認真予以執(zhí)行,積極落實審計提出的各項意見及建議。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5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10606個字,預計看完需要27分鐘,共有178位用戶關注,22人點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績效考評的目的是為了及時、準確、客觀的反映各職能處(室)及工作人員當前的工作狀態(tài),并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業(yè)績提供幫助。

第二條績效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評先選優(yōu)、津貼掛鉤、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第三條績效考評要堅持一致性、客觀性、公開性和公平性原則,各處(室)每半年考評一次,工作人員每季度考評一次,全年進行總體考評。

第二章考評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根據(jù)州黨委、政府和xxxx的要求,并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對各處(室)的考核內容:

一、處(室)履行工作職責的情況;

二、處(室)領導干部責任分工及履行一崗雙責的情況;

三、處(室)各項制度分解、落實的情況;

四、參與機關各項創(chuàng)建活動的情況;

五、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的情況。

第五條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

對單位工作人員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來考核。

第六條考評分優(yōu)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第七條處(室)的績效考評標準:

優(yōu)秀:認真完成工作任務,并且有大局意識,協(xié)作意識和創(chuàng)新意識,能解決工作難題。達到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使工作走在全疆的前列的目標。(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能提前按標準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工作處于一般狀態(tài),滿足于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處于落后狀態(tài),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影響了單位整體工作進程。(74分—60分)

第八條機關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

優(yōu)秀:工作積極主動,并且樂于協(xié)助他人解決工作問題。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勤于思考,能夠提前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沒有工作熱情,能夠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態(tài)度惡劣,并影響他人,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74分—65分)

第九條處(室)的“總體要求”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任務”由處(室)根據(jù)全年工作任務制定,經(jīng)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后實施。

第十條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評的“工作任務”由各職能室制定,經(jīng)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后實施。

第三章考評步驟

第十一條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半年向各職能室發(fā)放《半年工作考評表》,處(室)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向每個工作人員發(fā)放《月度工作考評表》。

第十二條各處(室)領導填寫《半年工作考評表》的“半年工作總結”和“半年工作自我評價”部分,工作人員填寫《季度工作考評表》“本季工作總結”和“本月工作自我評價”部分,處(室)的《半年工作考評表》交分管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工作人員的《季度工作考評表》處(室)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

第十三條分管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后要與處(室)領導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處)室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后要與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第十四條各處(室)及工作人員的《半年工作考評表》《季度工作考評表》初步考評意見反饋后,交至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第十五條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要根據(jù)平時掌握的情況(考勤、上級反映、群眾投訴、處(室)的互評意見等各方面的情況)審查各處(室)交報的《半年工作考評表》《季度考評表》,及時糾正錯誤,并確定最終的考評意見。

第四章考評結果處理

第十六條對半年考評不合格的處(室),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對該處(室)領導進行誡勉教育;年終考評不合格的處(室),機關效能建設小組對該處(室)領導進行效能告誡一次,該處(室)領導及全休工作人員不能評優(yōu);連續(xù)二年不合格的處(室),該處(室)領導當年考核為不稱職,并根據(jù)《公務員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的運用執(zhí)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對當月考評不合格的工作人員,對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向該工作人員提出誡勉教育。連續(xù)二次考評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由機關效能建設小組提出效能告誡。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

服務承諾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辦事效率。對辦理的事項要設定辦理時限,單位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辦理時限,對申請人手續(xù)不全的要做一次講明、兩次辦完,杜絕三次。

二、改善服務態(tài)度。認真做到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熱情周到、文明禮貌的掛牌服務。

三、實行辦事公開制度。窗口單位一律做到本機關職責范圍內各管理服務事項的法律依據(jù)、辦事條件、辦理程序、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承辦部門、承辦人員、違諾責任、監(jiān)督方式、投訴電話十公開。

四、保持廉潔從政。嚴禁吃、拿、卡、要、報和、索賄受賄行為。

五、各機關承諾的內容,應采取印發(fā)辦事指南、服務手冊或設置告示欄、觸摸屏、顯示屏、網(wǎng)上等方式,向社會予以公開。

六、違反承諾處理辦法:

(一)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要求,實行服務承諾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辦理手續(xù)齊全、符合條件的各種證照,超過承諾時限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屬單位領導造成的,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屬處(室)領導造成的,該處(室)主要領導,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屬工作人員造成的,該工作人員,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三)服務時不按規(guī)定著裝、掛牌、語言不文明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或被投訴,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該當事人,一次給予誡勉教育,二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服務態(tài)度蠻橫、語言粗俗,甚至發(fā)生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四)辦事程序、收費標準等十項內容未對外公開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要求,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亂收費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及有關處(室)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經(jīng)查確屬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給予該工作人員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五)工作人員有吃、拿、卡、要、報、行為的,經(jīng)查實,情節(jié)輕微的給該工作人員效能告誡一次,該工作人員所在處(室)領導誡勉教育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情節(jié)嚴重或者屢教不改的,移交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同崗替代制(ab崗位工作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同崗替代制的設置原則

同崗替代制也稱ab崗制,崗位工作人員a崗不在位時,要落實b崗承辦人,由b崗承辦人自動頂替。

二、同崗替代制的要求

(一)機關應對各工作崗位a、b崗的設立及a、b角的職責、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

(二)機關某一崗位的工作人員因故離崗時,應指定相同或相似崗位的工作人員代行其職責,避免造成工作延誤。

(三)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確需短時間離開崗位的,須事先報直接領導同意。屬“窗口”單位的,直接領導應指定人員代辦其業(yè)務。

(四)機關工作人員因開會、出差、請假或其他原因需離崗一天以上的,應在離崗前向直接領導匯報正在辦理和待辦的事項,并與直接領導指定的代崗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五)機關主要領導不在崗時,應指定一名副職代行其職責。

(六)代崗人員應認真履行所代崗位職責,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相關業(yè)務,不得借故推諉、留置、拖延。

(七)崗位a、b人員要互相學習,了解掌握對方的業(yè)務工作;

(八)頂崗人員在辦理相關業(yè)務時一旦出現(xiàn)問題,一律由頂崗人員負責承擔。

三、處理辦法

(一)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要求,實行同崗替代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屬“窗口”單位的,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確需短時間離開的,其直接領導未指定人員代辦其業(yè)務,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該直接領導誡勉教育一次。

(三)機關工作人員因開會、出差、請假或其他原因需離崗一天以上的,直接領導未指定代崗人員與離開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而耽誤工作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直接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四)代崗人員未能認真履行所代崗位職責,耽誤工作進程或造成損失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代崗人員誡勉教育一次,造成較嚴重后果的,給予代崗人員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首問責任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是指辦事單位、個人及群眾來信來訪,辦事或電話咨詢,第一個接受詢問的人負有首次接待的責任,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人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脫。要向來訪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職責和聯(lián)系電話,認真聽取來人(來電)的意見、要求和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并認真做好登記和記錄。

三、首問責任制按“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進行。

(1)屬首問責任人所在室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向當事人一次性解釋清楚如何辦理;不屬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不得簡單回答“我不管”,應主動引領到負責該項工作的人員處,若負責該工作的工作人員不在,應做好解釋工作,向當事人指明辦事人的位置及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人,并進行記錄。

(2)屬于業(yè)務不明確或涉及交叉業(yè)務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領導,轉交有關處(室)協(xié)調其它部門一同解決。

(3)屬于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辦理的,首問責任人必須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說服工作。

(4)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首問責任人要予以說明。

四、首問責任人必須做到:使用文明、規(guī)范用語,熱情接待,耐心聽講,認真受理,服務周到;嚴禁使用“不知道”、“不歸我管”等語言敷衍塞責以及簡單生硬地對管理和服務相對人所辦之事以及詢問予以回絕。

五、處理辦法

(一)單位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首問責任制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首問責任人未按要求向來訪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職責和聯(lián)系電話,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責任人誡勉教育一次;首問責任人未能認真聽取來人(來電)的意見、要求和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并認真做好登記和記錄,給該責任人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三)屬首問責任人所在處(室)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未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規(guī)定,給予該責任人效能告誡一次;

不能當場辦理的,但未向當事人一次性解釋清楚如何辦理的給予誡勉教育一次;

不屬該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但未將當事人指引到負責該工作的同志處,或因負責該工作的工作人員不在,而未做必要的解釋工作,向當事人指明辦事人的位置及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人,并進行記錄的給予誡勉教育一次。

(四)首問責任人未能按要求做到: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耐心聽講,認真受理,服務周到,而是使用了“不知道”、“不歸我管”等語言敷衍塞責以及簡單生硬的語言,給予誡勉教育一次。

限時辦結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對所承辦的各項具體管理服務事項的辦理時限及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

二、對承辦的各項具體管理服務事項的時限要分解到各處(室)和具體崗位上,對每一個處(室)的辦理時限,每一個崗位的辦理時限都做出具體規(guī)定。

三、對管理服務對象要求辦理的事項,在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下,機關及其經(jīng)辦人員應當即予以辦理,并出具收件回執(zhí)單,寫明所收材料名稱、頁數(shù)、辦結取件時間及經(jīng)辦人。

四、對管理服務對象訴求事項,無正當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難。如確需延時辦理,經(jīng)辦人應報領導審批,并告知訴求人延時辦理的理由。

五、對機關向下級部署工作,征求意見或會簽文件等事宜,也應提出時限要求。機關工作人員對領導交辦的工作,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辦結,并保證辦理質量。

六、緊急、突發(fā)事件的處理要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盡快辦結。

七、處理辦法

(一)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限時辦結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對管理服務對象訴求事項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下超出規(guī)定時限,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屬單位領導造成的,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屬處(室)領導造成的,該處(室)主要領導,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屬工作人員造成的,該工作人員,一次給予誡勉教育,兩次給予效能告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三)未給訴求人出具收件回執(zhí)單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給具體經(jīng)辦人效能告誡一次。

(四)機關工作人員對領導交辦的工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辦結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誡勉教育或效能告誡。

(五)單位對緊急、突發(fā)事件的處理未能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盡快辦結的,給予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

否定報備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應對本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否定管理服務對象訴求事項的條件、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

二、經(jīng)辦人對管理服務對象的訴求事項,應對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認真核對,對確實需要否定并屬職權范圍內的,才能予以否定,并進行登記備案。

三、屬于超越經(jīng)辦人權限的事項,經(jīng)辦人員沒有否定權,不得擅自否定,應及時請示分管或主管領導。分管或主管領導接到否定的請示后,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出是否予以否定的意見。

四、對經(jīng)核實符合否定條件的事項,由經(jīng)辦人員填寫《否定報備登記表》,內容主要包括:訴求單位或訴求人員姓名、聯(lián)系電話、訴求事項、否定的理由及依據(jù),領導審批意見等,與訴求材料一并存檔備查。

五、否定報備必須按規(guī)定或承諾的時限辦結,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管理服務對象。

六、管理服務對象要求退還被否定的訴求材料的,應當退還。退還材料時,經(jīng)辦人員應核對管理服務對象身份證明材料,并請其簽收備查。

七、處理辦法

(一)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限時辦結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未對否定事項進行登記備案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辦人誡勉教育一次。

(三)屬越權否定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辦人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分管領導接到否定請示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提出意見的,給予誡勉教育一次,兩次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出意見的,給予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四)經(jīng)辦人員未填寫《否定報備登記表》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辦人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五)否定報備未能按規(guī)定或承諾的時限辦結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責任人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未以書面形式告知管理服務對象的,給經(jīng)辦人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六)未按管理服務對象要求退還被否定的訴求材料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辦人誡勉教育一次。

一次性告知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應對來本機關辦事(電話咨詢)的管理服務對象實行一次性告知,并對一次性告知的內容、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

二、對管理服務對象訴求的辦理事項,經(jīng)辦人應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xù)和材料,能夠即時辦理的應即時辦理;必須當場為服務對象開據(jù)《受理單》,明確辦結時限、告知取件時間和地點。手續(xù)、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必須當場為服務對象開據(jù)《缺件告知單》,做到一次性告知,防止多次退件。

三、對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項,除電話咨詢可用口頭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書面形式告知,并存檔備查。

四、如遇管理服務對象訴求事項涉及多個部門,或不了解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材料,或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明確等特殊情況,經(jīng)辦人應及時告之、解答或幫助咨詢,使其知悉有關情況,不能一推了之。

五、處理辦法

(一)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未按要求為服務對象開據(jù)《受理單》或是《缺件告知單》,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辦人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三)未按要求以書面形式(除電話咨詢外)對服務對象進行告知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辦人效能告誡一次。

(四)管理服務對象訴求事項涉及多個部門,或不了解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材料,或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明確等特殊情況,經(jīng)辦人未及時告之、解答或幫助咨詢,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辦人誡勉教育一次。

失職追究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應對機關工作人員失職行為(主要不做為、慢做為、亂做為)的種類及責任追究辦法作出明確規(guī)定,以嚴肅法紀,確保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失職的種類

(一)不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不認真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工作,造成影響或損失的;

(二)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人員管理不力,對違紀違規(guī)問題長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三)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事故或國家、集體財物被盜竊、詐騙、浪費等損失的。

(四)作風拖拉、推諉扯皮、辦事不辦、效率低下,造成國家、集體和個人經(jīng)濟損失的。

(五)擅離崗、脫崗,耽誤工作并產(chǎn)生不良后果的。

(六)其他失職行為。

三、對失職行為的追究及處理

(一)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失職追究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機關工作人員失職行為,但未造成損失或情節(jié)輕微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分別給予誡勉教育或效能告誡。

(三)機關工作人員不做為、慢做為、亂做為造成損失的,按《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領導干部犯嚴重失職錯誤黨紀處分暫行規(guī)定》和《國家公務員獎懲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

(四)機關工作人員因失職造成國家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五)在追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行為的同時,必須依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及有關規(guī)定追究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的責任。

公示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內容

(一)將執(zhí)行公務人員身份;

(二)領導及公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三)單位的辦事流程、辦事依據(jù)、辦事要求、辦事承諾、辦事結果;

(四)審批內容、程序、時限、所需的申報材料、辦理結果、收費標準;

二、公示辦法

(一)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

(二)公示內容上墻;

(三)印制公示材料;

(四)設置觸摸式電腦屏幕等。

三、處理辦法

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公示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崗位責任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應按“三定”方案確定的本機關及其各處室的職能、職責和職位說明書,對各處室、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

二、機關崗位責任制制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1、因事設崗,職責相稱;

2、權責一致,責任分明;

3、任務清楚,要求明確;

4、責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機關崗位責任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1、本機關的總體職能;

2、內設各處室的主要職責;

3、各崗位的主要職責;

4、各崗位的“b”角責任人。

領導崗位責任制應明確“一崗雙責”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處(室)的業(yè)務工作,也要抓好分管處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

上述內容如按年度制定,應把年度工作任務,目標納入其中。

四、崗位責任人因出差、開會、培訓、請假等原因離崗,其職責必須有人代替履行(即設立“ab”崗),避免因責任人離崗而耽誤工作。

五、建立對崗位責任制的檢查考評制度。各機關應將崗位責任制列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機關工作人員應將履行崗位責任的情況納入本人年度總結和述職內容。各機關應加強對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崗位責任制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處理辦法

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崗位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檢查考評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首席代表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為提高審批的效率和質量,要求進入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部門委派首席代表,在委托權限范圍內履行行政審批權。

二、各部門要設立首席代表3名,分別為a、b、c角。a角由該部門分管領導(副局長或副主任)擔任,b角或c角要派駐到行政服務中心,在a角出差或其他事由離崗時,b角或c角履行首席代表a角的職責。

三、首席代表要實行定期或不定期輪換。首席代表按照本部門的委托權限,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日常管理和審批業(yè)務。還要組織、督促本部門駐行政服務中心的窗口和業(yè)務處室,開展各類行政審批事項的承辦、督辦、審批、反饋、執(zhí)法檢查等日常工作。

四、屬首席代表無權審批(辦理)的事項,應由受理該事項的首席代表負責報有關審批人辦理,并將辦理結果轉申請人。

五、處理辦法

(一)進駐州行政服務中心的單位,未按《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首席代表制的單位,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誡勉教育一次,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二)派駐到行政服務中心的首席代表,不能履行其職責的,根據(jù)《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該首席代表效能告誡一次,累計兩次被效能告誡,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

并聯(lián)審批制

根據(jù)州黨委、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和《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一門受理,抄告相關,聯(lián)合審批,限時完成”的工作流程操作,將以往的多個部門逐個串聯(lián)式審批轉變?yōu)楝F(xiàn)在的多個部門集中并聯(lián)式審批,一次完成相關的審批程序。

二、實行并聯(lián)審批的項目(二例)

(一)企業(yè)注冊登記企業(yè)注冊登記前置并聯(lián)審批,由行政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統(tǒng)一受理企業(yè)注冊登記及前置并聯(lián)審批申請,并將有關事項抄告給相關前置審批部門,實行同步審批。具體辦法由州工商部門匯同相關部門制定,報州人民政府批準后實行。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6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1197個字,預計看完需要3分鐘,共有282位用戶關注,24人點贊!

二、重服務,忠于職守

(一)認真履行好辦公室科長的職責。按照辦公室的科室職能劃分,我科除承擔辦公室相應的信息、調研等工作任務外,主要是對應服務四位縣長以及他們所分管的各部門工作。雖然與科內其他三位年輕同志相比,我已經(jīng)擔任科長多年,年齡比他們長,閱歷比他們廣,但工作干勁、工作激情并不甘心次于他們。我們大家在一起,是同事,是戰(zhàn)友,更是朋友,團結互助,勤奮工作。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我科的工作得到領導與同志們好評。

(二)認真履行好縣政府領導秘書的職責。我從事縣政府領導秘書工作,深感這既是組織上對我的信任,更是錘煉自己的大好時機。時刻不忘以“多做少說,只做不說,勤用腦、勤動手、勤跑腿”警醒自己,盡心盡力做好秘書工作,盡職盡責為領導搞好服務。材料起草、文件把關、會務組織、資料整理等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進行,高標準、嚴要求,力求爭上游、創(chuàng)一流,受到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的贊許。

(三)認真履行好辦公室副主任的職責。隨著工作職務的變動,根據(jù)主任工作分工,我分管一科和調研、綜合材料的組織起草工作,聯(lián)系三位縣長及其分管的各部門的工作。新的崗位,新的起點,我倍感責任重大、壓力巨大,倍加努力地做好工作,從不敢有絲毫懈怠,用我自己的話講,“只要心情舒暢,再忙也累不死人”。

調研工作:在前任分管主任打下的良好基礎上,通過各位文字秘書的共同努力,辦公室全年共編發(fā)《送閱材料》23期,為領導決策發(fā)揮了一定的參考作用,其中的鄉(xiāng)鎮(zhèn)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建設、新農(nóng)村建設、民營經(jīng)濟等專題調研文章,受到有關領導好評。

綜合材料組織起草工作:牽頭組織辦公室文字秘書,圓滿完成了縣委全會上政府主要領導的工作報告,縣人代會、政協(xié)會上政府主要領導的《政府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特別是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期間,多方收集資料,多方征求意見,數(shù)易其稿,辦公室文字秘書多次集體修改,辦公室主要領導全程參加,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參與。在“兩會”上,代表、委員們從文字到內容,都對《政府工作報告》給予了充分肯定。

聯(lián)系三位縣長及其分管的各部門的工作:一是積極參與政務,認真做好事務,努力搞好服務,大膽開展工作,力求為政府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二是本著“只有盡心盡力服務的義務,沒有擅自作主的權利”的原則,遇事向領導多請示、多匯報,與縣直相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多聯(lián)系、多溝通,踏踏實實干事情,認認真真做工作。通過辛勤努力,為全縣工農(nóng)業(yè)發(fā)展和安全生產(chǎn)、社會穩(wěn)定、衛(wèi)生、計生等社會事業(yè)的協(xié)調進步,盡到了自己的一份責任。

其它工作:堅持服務中心、服務大局,全力做好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樹形象,嚴格要求

一是分工不分家,辦公室主要領導與其他負責同志有要求,支持到位、配合到位。二是真誠熱忱待人,大事講黨性、講原則,小事講感情、講風格,對領導尊敬維護,對同事團結友愛。三是廉潔自律,時刻不忘繃緊拒腐防變這根弦,愛惜自己,愛惜家人,愛惜辦公室形象。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7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1061個字,預計看完需要3分鐘,共有273位用戶關注,25人點贊!

1個辦公室+3項制度=履職保障

1個辦公室

今年4月梅隴鎮(zhèn)成立了人大辦公室,作為鎮(zhèn)人大的常設機構,新成立的人大辦公室配正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員2名,實體化運作,使人大工作日常辦事、辦文、辦會更加規(guī)范有序。據(jù)介紹,成立辦公室是為了加強人大工作制度化、機制化建設,相較之前只有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一個秘書的架構,新成立的辦公室配備了充足的人員,有能力為代表們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障,協(xié)助代表們在閉會期間更好地履行職責。

3項制度

與成立梅隴鎮(zhèn)人大辦公室的舉措相適應的,還有一系列鎮(zhèn)人大代表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它們將鎮(zhèn)人大代表的權利和職責加以規(guī)范,有效提升了人大代表的履職實效,夯實了人大工作的基礎。

基層人大履行監(jiān)督職責,很大一部分取決于對問題調查研究的深度。為此,鎮(zhèn)人大制定《人大代表專題調研制度》,每年為人大代表遴選問題比較突出的專題調研課題,涉及全鎮(zhèn)經(jīng)濟社會、重大民生和社會穩(wěn)定等,最終由人大代表形成調研報告,向政府提出議案及意見、建議和批評,監(jiān)督政府改進工作。今年,鎮(zhèn)人大就物業(yè)管理和社區(qū)服務站管理服務等七個課題進行了調研。

與《人大代表專題調研制度》同時出臺的還有《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制度》和《人大代表接受選民詢問制度》,首次將“每屆代表至少進行一次口頭述職、每年進行一次書面述職、履職優(yōu)秀的人大代表向人代會述職”等要求制度化,方便選民了解自己選出的人大代表都在“忙什么”、“做什么”,使基層代表工作更加公開透明。制度還明確規(guī)定選民可以近距離就自己關心的問題向具有一定知情權的代表進行詢問,不僅使選民充分了解代表的工作情況,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了基層人大代表的主動履職。

為了讓每一位鎮(zhèn)人大代表不再做“會議代表”、“名譽代表”,不再僅限于“舉舉手”、“投投票”,梅隴鎮(zhèn)人大從機構設置和制度建設入手,為代表履職提供支持和保障,使代表能更有效、更積極履職,使人大代表的作用發(fā)揮得更加充分。

優(yōu)秀表率+責任倒逼=與時俱進

優(yōu)秀表率

梅隴鎮(zhèn)人大充分發(fā)揮履職優(yōu)秀代表的表率作用,以此帶動全鎮(zhèn)人大代表并推動代表整體履職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jù)《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制度》的要求,在7月16日召開的梅隴鎮(zhèn)四屆九次人代會上,區(qū)人大代表劉辛培向全體鎮(zhèn)人大代表及列席邀請人員作了述職報告。這份報告涵蓋了其履職四年來的認識體會和開展工作的具體方法,對與會代表起到了實務培訓的作用。

責任倒逼

在劉辛培代表向全體鎮(zhèn)人大代表述職的報告中,我們還看到了關于向相關職能部門提交書面意見后主要負責人的態(tài)度及落實辦理情況的詳細描述,這實際上對所涉及的職能部門產(chǎn)生了巨大的倒逼壓力,同時也使每位代表感到一份重大的責任和使命。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8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4066個字,預計看完需要11分鐘,共有204位用戶關注,53人點贊!

加強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規(guī)范工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樹立勤政、務實、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局長工作職責:

1、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長、局領導班子成員協(xié)助局長工作,側重抓好分管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規(guī)定、指令,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依法行政,使糧食工作自覺地服從和服務于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3、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進行愛崗敬業(yè)教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4、溝通政府、社會與糧食系統(tǒng)之間的工作聯(lián)系。

5、協(xié)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糧食行業(yè)政策、規(guī)劃和計劃,發(fā)揮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服務作用,對全縣糧食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6、加強機關黨建、效能建設、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計生、綜治、安全等工作,切實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業(yè)形象。

7、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辦公室工作職責:

協(xié)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當好參謀;協(xié)調局機關各股室工作;負責政務、事務、服務工作,即:辦文、辦會、辦事等行政事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宜。

(三)財會股工作職責: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糧食財務、會計和稅收、信貸制度、監(jiān)督檢查本系統(tǒng)企事業(yè)單位財務狀況,指導會計基礎工作和增收節(jié)支、扭虧增盈工作;負責督促按規(guī)定消化財務掛帳和對各企業(yè)的各種補貼費用、資金的撥付和使用管理,協(xié)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正確使用糧食風險基金;負責國有資產(chǎn)管理;負責編報系統(tǒng)會計報表、財務分析、會計委派制實施工作;負責房產(chǎn)、用電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宜。

(五)行業(yè)管理股工作職責:

負責編制糧食購銷、倉儲工作計劃;研究分析、預測全縣糧油生產(chǎn)和市場形勢,指導、協(xié)調全縣糧食的購、銷、調、存、加工作;負責協(xié)調糧食市場管理;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負責指導糧食安全保管和檢查化驗工作,督促提高和改善倉儲管理水平;負責糧食統(tǒng)計、糧食信息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宜。

二、首問責任制

(一)首問責任制是指人民群眾來訪、辦事或通過電話咨詢、反映問題時,在崗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二)首問責任制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的原則,首問責任人對不論詢問的內容與本股室、本人職責是否有關,都要熱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脫。

(三)屬于本股室或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按規(guī)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事項及所需資料和辦事工作程序。嚴禁辦事拖拉、工作推諉扯皮、態(tài)度蠻橫等不良工作作風問題的發(fā)生。

(四)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但屬于本局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有關承辦股室,承辦股室無人時,應告知承辦股室的電話。

(五)不屬于本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予以說明,首問責任人應告知或盡可能幫助了解承辦部門。

(六)屬于業(yè)務不明確或涉及交叉業(yè)務的,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請示領導,協(xié)助有關業(yè)務股室一同解決。對不能辦理或當時不能答復的事項,要熱情耐心地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七)對于群眾電話詢問或反映情況的,要認真聽取來電的意見、要求和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屬于首問責任人業(yè)務范圍內的,要認真做好登記和記錄,將來電人的姓名、聯(lián)系電話等記錄在冊。

(八)首問責任人必須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聽講,用語文明規(guī)范,服務周到;嚴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語言敷衍搪塞或簡單生硬地對待服務對象的請求和詢問。

(九)如因首問責任人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將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和服務對象到本局辦事或電話咨詢有關事宜時,承辦人員必須向服務對象一次告知要辦理事項中的相關內容的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的內容有要辦理事項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政策依據(jù)、辦理時限、辦事程序、所需材料或不予辦理理由等。

(三)承辦人對管理和服務對象要求辦理的事項,應當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xù)和材料,對手續(xù)齊全、符合規(guī)定的要即時辦理,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辦理的要說明理由。

(四)承辦人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能當場辦理的事項,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并允許當場改正,修改后能辦理的立即辦理。

(五)依法取得行政許可資格的服務對象,經(jīng)辦人應告知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六)對辦理事項中,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不明確或情況特殊的,經(jīng)辦人應當在第一時間請示分管領導,并及時告之處理結果。

(七)如果服務對象所辦事項不在我局辦理范圍,經(jīng)辦人應說明理由并告知相關辦理機關。

(八)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做到表述準確、介紹全面,注意講求科學合理,使辦事人員減少中轉環(huán)節(jié),節(jié)約開支、節(jié)省時間,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九)受理或不受理的事項應當出具書面憑證。對不予受理的按照否定報備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如承辦人未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辦理的全部事項,造成不良后果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限時辦結制

(一)限時辦結制度是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其行政事務的管理、服務事項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予以辦理。

(二)限時辦結的主要事項

1、法律法規(guī)要求限時辦結的事項;

2、縣委、政府重大決策事項;版權所有

3、人大提案、政協(xié)議案、其他縣領導批辦的事項;

4、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

5、其他按規(guī)定需要限時辦結的事項;

(三)辦理時限

1、糧食收購許可證辦理: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做出許可決定并公示。

2、縣委、政府重大決策的事項,按照規(guī)定時限完成。

3、人大提案、政協(xié)議案有時限規(guī)定的按時限辦理,沒有時限規(guī)定的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上報有關部門。

4、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任務,有時限規(guī)定的按照時限辦理,沒有時限規(guī)定的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5、其他需要限時辦理的事務、事項,由交辦人提出,承辦人按期辦理。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須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并與交辦事項的有關部門協(xié)調,取得諒解。

(四)本局機關工作人員要注重時效,對管理、服務對象提出辦理的事項,能當場辦理的立即辦理,不能立即辦理的要說明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難辦事群眾。

(五)本局工作人員因違反規(guī)定受到投訴,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ab崗位責任制

(一)在時限要求較高和辦理行政許可的崗位設立a、b崗工作制。

(二)崗位第一責任人因故不在時,由另一崗位的工作人員承擔該項工作從而保證工作按時完成。第一責任人為a崗,代辦人員為b崗。

(三)b崗工作人員應熟悉、掌握a崗工作中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要求和辦理程序。

(四)a崗工作人員在離崗前經(jīng)分管領導的同意,將辦理手續(xù)完整、齊全地交給b崗工作人員并明確職責,a崗工作人員向b崗工作人員清楚地說明正在辦理工作中的時限、存在的問題等注意事項。遇特殊情況不能交接的,a崗工作人員離崗后b崗應主動頂崗。

(五)b崗在接替a崗工作期間應嚴格按照有關職責、規(guī)范要求辦理該項工作,保證機關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b崗工作人員在辦理有關手續(xù)和處理文件過程中遇到自己把握不準的或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和a崗工作人員聯(lián)系并盡快解決,如無法和a崗工作人員聯(lián)系,應及時請示分管領導。

(七)局機關主要領導不在位時,指定一名副職代行職責,并明確代行的范圍和代行職務的原則。

(八)b崗責任人在代行a崗責任期間,不履行或不能正確履行相關職責,造成不良后果,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相應處罰。

六、政務公示制

(一)政務公示是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對其行政事務和服務項目必須按規(guī)定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公示的內容:

1、本單位的職能、性質、管理方式、職責范圍和職能權限。

2、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工作職責、機構設置及位置平面圖。

3、公開本單位辦事指南,辦事時限、辦事程序、社會服務承諾、服務標準及有關為民辦實事事項。

4、公開辦事紀律、責任追究內容及舉報電話,公開違紀違法事件的處理結果。

5、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jù)。

6、事前公布申請條件,事中定期公布申報辦理情況,事后公布審批結果。

7、公開公示群眾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版權所有

(三)群眾來訪、來電、接待辦理答復時限向社會公示。

(四)機關工作人員一律實行持證上崗。工作卡注明工作單位、姓名、具體股室、職務、卡號,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五)對要求公示公告的項目,必須全面公開。如違反本規(guī)定,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七、否定報備制

(一)否定報備制度適用于行政許可事項,是對管理相對人和服務對象申請事項,在規(guī)定范圍內予以否定,并對否定事項按規(guī)定程序和方式報備的制度。

(二)在《糧食收購許可證》的辦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規(guī)和規(guī)定對申請者提供的材料、設施、設備進行認真審核,對確實需要否定并符合職權范圍的才能作出否定決定。

(三)作出否定決定須填寫否定登記表,并經(jīng)分管領導簽字后,盡快告知申請者行政許可否定的決定。

(四)作出否定決定后,立即以報表的形式向局長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備案。

(五)作出否定決定后,應繼續(xù)跟蹤檢查申請單位的經(jīng)營情況,杜絕違法經(jīng)營的行為。

八、失職追究制

(一)失職追究制是指糧食局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損失的,必須追究其行政及經(jīng)濟上的責任。

(二)失職追究的范圍

1、不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認真解決職責范圍內出現(xiàn)的有關問題;

2、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guī)定,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給服務對象造成延誤辦事時限或造成損失的;

3、不給好處不辦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審批職權吃、拿、卡、要的;

4、工作作風粗暴惡劣,違反群眾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

5、刁難、打擊報復舉報人的;

6、參加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7、違反規(guī)定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集資的;

8、違反規(guī)定強行推銷商品的;

9、只收費不服務或強行服務的;

10、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9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4255個字,預計看完需要11分鐘,共有279位用戶關注,32人點贊!

一、各股(室)、二級機構要根據(jù)所承擔的職能,制定部門和每一位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包括每個崗位的工作范圍、工作目標、履行崗位職責的具體要求以及對不履行職責所產(chǎn)生的后果應承擔的責任等內容,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

二、制訂崗位責任制要科學、合理、嚴密,體現(xiàn)效率原則和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要在保證工作質量和充分履行職能的前提下,盡量簡化工作程序,方便群眾辦事。

三、加強對崗位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崗位職責中能量化的要盡量量化,并制定科學、合理的量化考核標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確的、具體的要求,作為考評依據(jù)。

四、定期組織考評,并把考評結果同評優(yōu)、評先、職務晉升和獎懲掛鉤。

工作人員首問首接責任制度

為規(guī)范辦事程序,明確工作人員責任,杜絕辦事拖拉、推諉扯皮等現(xiàn)象,保證來計生委辦事人員能得到及時、高效、優(yōu)質的服務,根據(jù)我委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接)責任人

本單位工作人員對來委辦事(包括辦理業(yè)務、上訪、投訴、咨詢等)的人員要主動熱情招呼,不得互相推諉、冷淡辦事人員。主動接辦人員、來辦事者先找到的人員或首先接電話的人員即為該事項的“首問接責任人”。

二、首問(接)責任人的職責

(一)首問(接)責任人負有主動、文明、禮貌、熱情接待來辦事者的責任;

(二)首問接責任人要向來辦事者主動出示胸牌,問明來意。對來電話者,要主動告知對方單位和工號,問清對方意圖;

(三)對來訪內容在自己職責范圍內能答復或解決的,首問責任人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受理接辦,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予以辦理;

(四)首問責任人對不屬于本部門或本人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要解釋清楚,并引領來委辦事人員到有關科室部門,落實承辦單位和責任人。對電話咨詢的,要告知負責答復部門的電話和聯(lián)系人。

(五)首問責任人對不屬于本單位辦理范圍內的事項,要認真說明理由,介紹或聯(lián)系到其他職能部門辦理。

三、違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jīng)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頂崗工作制度

一、頂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內,崗責任人因各種事由不在崗,崗責任人應頂崗的工作制度。

二、實行頂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限時辦結制、政務承諾制、辦事預約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實,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辦事效率。

三、各股室都要確定崗,避免出現(xiàn)無人頂崗現(xiàn)象。

四、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并享有崗責任人的職責權利,對崗的工作認真負責。

五、崗責任人因事由不在崗,必須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來不及移交的,崗責任人要主動頂崗。

六、因推諉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誤的,按《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追究在崗責任人的責任。

限時辦結制度

一、限時辦結制度是指群眾到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辦事,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手續(xù)齊全的前提下,應當根據(jù)政務服務承諾,在承諾期限內辦結群眾提出的有關事務。

二、承諾期限

⒈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入戶糧關系證明、非農(nóng)一孩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有關證件的,應當隨到隨辦。

⒉對群眾的申訴、舉報或投訴,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是否受理答復,并及時依法處理。

⒊對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各類證件的,應向服務對象說明具體情況。

三、未按上述規(guī)定時限辦理的,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jīng)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服務承諾制度

一、服務準則。根據(jù)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務標準和原則,規(guī)范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二、承諾內容。根據(jù)職權范圍、工作職責,結合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確定服務承諾內容。服務承諾的內容應包括服務的具體事項、服務時限、行諾監(jiān)督及投訴辦法以及違諾責任等。

三、公開承諾內容。應在辦公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辦事程序流程圖等公布承諾內容。

四、行諾監(jiān)督。通過設立服務承諾監(jiān)督臺、投訴電話和舉報箱或舉辦群眾接待日活動等方式,接受對違諾行為的監(jiān)督和舉報。要認真受理群眾的投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并向當事人反饋。

五、違諾處理。本單位人員違反承諾制的行為,要從行政論文、法律、經(jīng)濟論文等方面作出處罰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要按承諾的標準予以賠償。

辦事預約制度

一、辦事預約制度是指當事人因工作需要或情況,需要預約辦理有關事務或進行上門服務的,計生委應根據(jù)預約要求,在職能范圍內辦理當事人提出的有關事務。

二、預約范圍

⒈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職能范圍內應受理的業(yè)務工作,可以預約。

⒉異地人員辦理有關計劃生育證件等有關事項的可以預約。

⒊廣大人民群眾需要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幫助解決及服務的有關事項,可以預約,必要時也可以上門服務。

⒋因特殊情況需要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延長服務時間的,可以預約。

⒌其它需要預約的有關事務或事項。

三、違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誡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jīng)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處理。

政務公示制度

第一條政務公示制度系指行政論文機關向行政論文管理相對人和社會大眾公開履行行政論文職能的標準、要求、程序等的機關效能建設制度。

第二條縣計生委依據(jù)行政論文管理相對人辦事方便、行政論文要求公開透明、行政論文行為接受監(jiān)督的基本原則實行政論文務公示。

第三條縣計生委各股室以及工作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公示制度的基本內容和形式:

一、機關工作人員的像片、姓名、部門、職務;

二、機構設置、行政論文職能、位置分布、股室職責;

三、辦事程序、標準;

四、機關的對行政論文管理相對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guī)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內容。

以上公示內容通常做法采用墻上懸掛、桌上擺放、帶身份牌、編印辦事服務指南、公示欄張貼、上網(wǎng)絡公示欄以及其它公眾媒體公開等形式。

各股室負責提供各自應公示的內容,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委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月不定期檢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檢查各股室公示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第六條凡應該公示而沒有公示以及公示內容不規(guī)范、不標準的,委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書面責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按《干部誡勉制度》處理。

第七條政務公示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作為單位、股室、個人的年終考評的一項內容,并由委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檢查并提出獎懲建議。

效能考評制度

一、委機關及下屬二級機構的干部職工均列入考核范圍。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根據(jù)縣委、縣政府規(guī)定的內容,按照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成績。

三、考核辦法

⒈實行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由各股室負責人對本股室干部職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現(xiàn)逐月作出考評,半年進行小結,形成書面意見,為年度考核提供依據(jù),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進行。

⒉平時考核實行分級負責,委主任負責對委機關科級干部進行考核;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股室長進行考核;股室長對本股室的干部職工進行考核。

⒊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負責實施。在年度考核時,除負責對本機關干部職工考核綜合評定外,還要對二級機構的考核進行審核。

四、年度考核的時間、內容、標準、具體方法步驟,應根據(jù)縣委、縣政府、縣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擬定實施方案,提交機關效能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五、年度考核結果存入干部、職工個人檔案,作為干部獎懲、任免、工資晉升的依據(jù)。

六、凡屬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的給予降職或調整工作崗位處理。連續(xù)兩年評為不稱職的,予以免職或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辭退。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應予辭退。二級機構干部職工參照以上辦法處理。

七、本單位科級領導干部的考核按縣委組織部規(guī)定的要求參加考核。

八、本制度由委機關效能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為規(guī)范本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明確個人崗位責任,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增強廉政建設和遵紀守法意識,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制

行政論文過錯,是指本委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規(guī)定的職責,造成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有關制度的事實,以致影響行政論文效率和行政論文秩序,給行為對象或者國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為。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制,就是對工作過錯責任人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論文和經(jīng)濟論文處罰的制度。

二、行政論文過錯的主要情形

本委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為過錯:

(一)首問責任人不履行首問責任,貽誤辦事者辦事的;

(二)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三)服務態(tài)度不熱情,與辦事者頂撞爭吵的;

(四)私自進行有償咨詢或服務,違規(guī)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

(五)超越規(guī)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辦事承諾制度,無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規(guī)定時限內未完成許可事項或告知辦理結果的;

(七)對明顯虛假的材料,應當發(fā)現(xiàn)而沒有發(fā)現(xiàn)的;

(八)故意制造虛假材料或謊報事實的;

(九)辦理業(yè)務明顯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其它有關規(guī)定的;

(十)其他應該追究工作過錯的行為。

三、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

(一)行政論文過錯責任追究方式分為:

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⒉通報批評;

⒊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

⒋扣發(fā)當月崗位工資和年終獎金;

⒌輪崗或停職離崗培訓;

⒍引咎辭職或者責令辭職;

⒎給予行政論文紀律處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并處。

(二)工作過錯行為是由數(shù)個行政論文環(huán)節(jié)過錯造成的,工作人員分別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三)工作人員的行政論文行為造成本單位賠償,有過錯的工作人員應承擔—定的賠償責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內,工作人員的行政論文行為被群眾投訴,經(jīng)核實的,第一次扣除當月崗位工資的%,第二次扣除當月崗位工資的%,第三次扣除當月全部崗位工資,對本人進行離崗培訓、輪崗或降級使用處理。

(五)工作人員過錯行為性質特別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六)有過錯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從重追究過錯責任:

⒈在被調查過程中拒不交代過錯事實的;

⒉有索賄受賄、敲詐勒索、、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為的;

⒊對投訴人、檢舉人、控告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⒋其他經(jīng)行政論文過錯追究機構認定,應從重追究過錯責任的。

(七)有過錯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從輕追究過錯責任:

⒈主動承認過錯行為并及時糾正的:

⒉其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⒊其他可從輕或免予追究過錯責任的。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第10篇

閱讀提示:本篇共計5294個字,預計看完需要14分鐘,共有297位用戶關注,56人點贊!

第一條為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務的整體性,堅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規(guī)范工作行為和工作程序,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州獸醫(yī)局各科室、全體工作人員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崗位責任制,是指各科室確定的總體職能、職責和職位說明書將每個科室以及每個崗位的職責、任務、目標等內容具體化,并要求落實責任的制度。

第四條崗位責任制是機關效能建設的基本制度,是落實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職責,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評的主要依據(jù)。

第五條各科室必須按照效能建設要求,根據(jù)崗位設置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崗位責任制制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因事設崗、職責相稱;

(二)權責一致、責任分明;

(三)任務清楚、要求明確;

(四)責任到人、便于考核。

第七條領導崗位既要抓好業(yè)務工作,也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工作。

第八條崗位責任人因出差、開會、培訓、請假等原因離崗,其職責必須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崗工作制度),不能因為責任人離崗而使工作停滯。

第九條崗位責任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各科室的主要職責;

(二)具體崗位的設置及其職責;

第十條各科室要將落實崗位責任制情況列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年終每個崗位責任人要把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納入個人總結。對不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或落實不力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獸醫(yī)局首問負責制度

第一條為增強全體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改善行政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首問負責制是指由首問責任人負責辦理或負責協(xié)調、聯(lián)系相關部門辦理服務對象所要求辦理的各類事項,負責解答服務對象提出的各類問題,并負責將辦理結果告知服務對象的行政管理制度。首問負責制適用于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第三條首問責任人是指在局機關范圍內第一個接聽來電、接待電訪、接收來信的工作人員。在來訪接待中,當兩位以上工作人員一起被詢問時,職位高者為首問責任人。

第四條首問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

(一)服務對象的來電、來訪,無論是否屬于本人、本科室職責范圍,首問責任人必須主動熱情接聽或接待,并且認真詳細地做好記錄。

(二)辦理各類來電、來訪、來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既要做到快捷準確,又要符合國家政策。對于不清楚、掌握不準確的問題應請示領導。

(三)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應當在規(guī)定時限內迅速辦理或一次性告知有關辦理程序、要求等,熱情耐心地解答有關詢問,直到服務對象聽明白為止。

(四)屬于本科室職責范圍內的,當有關責任人外出開會、出差、公休、病假等暫不在崗位或聯(lián)系不上的,首問責任人必須認真記錄服務對象的單位、姓名、聯(lián)系電話及擬辦事項內容等,并負責轉交或及時聯(lián)系責任人、或報告本科室負責人處理。

(五)屬于本科室與其他科室交叉的工作,首問責任人應視為本科室職責,主動協(xié)調,共同完成。

(六)不屬于本科室職責范圍內,但屬于本局機關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等語言予以回絕,而應熱情幫助服務對象與有關科室取得聯(lián)系;如聯(lián)系不上,應主動告知服務對象需聯(lián)系的科室及其所在位置、聯(lián)系電話等。

(七)不屬于局機關職責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應當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并盡自己所知給予幫助指點。

(八)除匿名來電、來信和無理取鬧的來訪者外,首問責任人或承辦科室主要負責人要主動及時將辦理結果告知服務對象。

第五條局機關將結合年度考核,對首問負責制實施過程中涌現(xiàn)出好人好事和先進典型給予表彰獎勵。

第六條對違反首問負責制的首問責任人,視其情節(jié)進行責任追究。

第七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獸醫(yī)局服務承諾制度

第一條為改善局機關服務態(tài)度,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行政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服務承諾制是指局機關根據(jù)工作職能要求,對服務的內容、辦事程序、辦理時限等相關具體事項,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違諾責任的制度。

第三條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zhí)行獸醫(yī)法律、法規(guī),依法規(guī)范獸醫(yī)機關的行政行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執(zhí)法人員做到嚴格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

第四條堅持執(zhí)政為民。著力規(guī)范與人民群眾生產(chǎn)和生活密切相關的畜牧業(yè)生產(chǎn)行為,保障畜產(chǎn)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履行以下承諾:對承辦的獸醫(yī)行政審批事項,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辦結并一次告知申請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外,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自受理之日起,在規(guī)定時限內作出行政審批決定。逾期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適當延長,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當事人。

第五條堅持嚴格執(zhí)法。依法加強動物防疫和畜產(chǎn)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依法查處各類違反畜牧獸醫(yī)法律法規(guī)的違法行為,維護畜牧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履行以下承諾:

(一)接到轄區(qū)內涉及畜牧獸醫(yī)案件的舉報,要當天趕到,并調查處理。

(二)接到重大動物疫情報告,及時趕赴現(xiàn)場調查確定病因,提出防控方案,指導防治。

(三)接到重大畜產(chǎn)品質量安全事故報案的24小時內趕赴事故現(xiàn)場,并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第六條堅持政務公開。向社會公開畜牧獸醫(yī)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依據(jù)、資格要求、辦理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服務標準、責任追究和舉報途徑。公開畜牧獸醫(yī)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禁止亂收費,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七條堅持廉潔從政。嚴明紀律、加強監(jiān)管、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實行執(zhí)法責任制和行政過錯追究制,堅決查處在公務活動中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

第八條堅持履行八項工作承諾:

(一)不讓來辦事的人員在我這里受冷落;

(二)不讓工作的事項在我這里積壓延誤;

(三)不讓工作的差錯在我這里發(fā)生;

(四)不讓工作的機密在我這里泄露;

(五)不讓影響團結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現(xiàn);

(六)不讓違紀違法的行為在我身上發(fā)生;

(七)不讓單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響;

(八)不讓群眾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九條服務對象認為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有權向縣畜牧獸醫(yī)局投訴。

第十條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對執(zhí)行不力,甚至違反本制度的,要給予 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對違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畜牧獸醫(yī)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

獸醫(yī)局限時辦結制度

為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和服務質量,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州獸醫(yī)局全體工作人員要具備強烈的工作責任心,熟練掌握相關辦事流程和業(yè)務技能,在處理行政事務和管理事項時,既要嚴格遵守工作流程,履行工作職責,又要優(yōu)化工作程序、減少環(huán)節(jié),方便群眾、強化服務,對行政相對人申請辦理的行政事項,能夠當場辦結的應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時限或承諾時限內辦結并予以答復。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辦理行政事項沒有規(guī)定時限的,應根據(jù)具體情況或參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同類事項辦理時限,明確標準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開承諾。

(二)為增強限時辦結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明確辦理事項、辦理機構、責任崗位、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和監(jiān)督電話。

(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限辦結或予以答復、需要延長時限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書面形式告知原因、理由和延長的辦理時限。逾期未能辦結且沒有書面告知的,視為默認或同意。延長辦理時限由局主要人決定或批準。

(四)局主要負責人對本局施行限時辦結制度負總則。

(五)違反本制度的,依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主要內容

(一)對以下事項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1、各類行政審批事項。

2、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事項。

3、上級業(yè)務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

4、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5、局領導交辦、批辦明確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事項。

6、各類公文、信函件。

7、其他按規(guī)定需要限時辦結的事項。

(二)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或承諾辦理時限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規(guī)定時限完成。限時辦結的時限以工作日計算,其辦理時限從收到申請材料或行政指令的次日起計算,遇有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對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其辦理時限從收到補正材料的次日起計算。對告知行政相對人補正材料有遺漏的,其辦理時限從第一次收到補正材料的次日起計算。可以提前的要爭取提前辦理。

(三)沒有規(guī)定辦事時限的事務、事項,其辦理時限應根據(jù)事務、事項的輕重緩急按照時效性要求盡快辦理。

1、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事項,有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按照時限要求盡快辦理;沒有時限要求的,按照局務會議決定或局領導批示時限辦理。

2、上級業(yè)務部門交辦、轉辦的事項,有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辦理;沒有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一般性事務、事項要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3、局務會議決定的事項,有明確辦理時限的,按照辦理時限辦理;未明確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報告事項負責人。

4、對于各類收文,辦公室應當在當天送領導指示。要件和急電,應按照領導批示立即送分管領導或有關科室閱辦,其他來件一般應在1個工作曰內清理分送。對于傳閱的文件,傳閱人應在1個工作日內閱簽完畢并交還辦公室。對于有辦理時限要求的公文,承辦科室應在辦結時限內完成并將文件送還辦公室。

5、信函件(包括電子郵件、各類件、州領導批示件和群眾來信等)有時限的,按照時限辦理;未明確時限的,在備案登記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

6、人大議案和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按規(guī)定要求辦理;沒有時限要求的,主辦件應在3個月內辦結并作出書面答復,協(xié)辦件應在1個月內辦結度作出書面答復。不應由本局辦理的,應當在交辦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辦公室送交辦單位。

7、局領導交辦、批辦事項,明確規(guī)定時限的按規(guī)定時限辦理;未明確時限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辦理結果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向交辦、批辦領導匯報;重要事項應及時匯報辦理的進展情況。

8、其他需要限時辦理的事務、事項,由交辦人提出,

承辦人按期辦理。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須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并積極與交辦事項的有關部門協(xié)調,取得諒解。如因分管領導或人員外出,可由主管領導委托相關領導和人員,按時限辦理。

(四)特殊事務、事項的辦理,要本著效能的原則,特事特辦,注重結果。

獸醫(yī)局責任追究制

第一條為強化責任意識,保證政令暢通,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責任追究制是指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有關制度的事實,以致影響機關工作質量和工作秩序,影響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給行為對象或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為予以責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條局機關各科室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行政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等原則。

第五條實行行政機關首長問責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應當追究該行政機關及其機關首長、分管負責人、崗位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一)所在科室多次發(fā)生違反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行為;

(二)沒有確定本科室重點監(jiān)督檢查的審批事項;

(三)屬于本科室審批的事項,推諉不予辦理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一)對重大或者緊急事項,行政機關領導不及時協(xié)調解決;

(二)不按規(guī)定向社會承諾本科室辦理事項時限或者不按規(guī)定上報重點審批事項和責任崗位辦理情況;

(三)本科室出現(xiàn)無人值班或者工作人員粗暴刁難行政管理相對人以及多次出現(xiàn)超時辦結等現(xiàn)象;

(四)應當給予行政管理相對人補辦手續(xù)而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補辦;

(五)其他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情形。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負責人、崗位責任人的責任。

(一)對行政管理相對人推諉或者粗暴刁難;

(二)在值班時擅自離崗;

(三)應當場辦理而故意不當場辦理;

(四)對辦理事項不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或者不給行政管理相對人出具書面憑證;

(五)應當給予行政管理相對人答復而不予答復;

(六)對受理事項不按規(guī)定分送承辦機構造成延誤辦理;

(七)應當請示報告領導而不及時請示報告造成不良后果;

(八)故意拖延或者拒絕依法給予行政管理相對人補辦手續(xù);

(九)不按時或者不如實上報辦理情況;

(十)其他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情形。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理。

(一)打擊、報復、陷害投訴人、檢舉人、調查人;

(二)一年內出現(xiàn)兩次以上應予追究行政責任行為;

(三)干擾、阻撓行政責任追究調查;

(四)其他應當從重或者應當加重處理的情形。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理。

(一)主動賠禮道歉,行政管理相對人已諒解;

(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發(fā)生;

(三)主動糾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損失;

(四)其他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理的情形。

第十一條責任人的行為違反紀律規(guī)定,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按照×××××干部考核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年度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人大堅持把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此次干部年度考核的指導思想,以履行職位職責和完成目標及平時考核為基本依據(jù)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機關辦公室信息

  •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
  • 機關辦公室履職報告95人關注

    按照×××××干部考核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年度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人大堅持把十 ...[更多]

報告范文熱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