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出入境管理股工作職責內容
1.負責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
2.指導和承辦公民因私出國、赴港澳臺探親、旅游、留學、定居的審批管理工作。
3.負責審核簽發(fā)港澳臺同胞入出境證件。
4.承辦本市外籍平人、華僑回國定居的審批、發(fā)證和臺灣居民回內地定居的呈批工作。
5.進入本地考察、旅游、探親、工作的外國人管理工作。
第2篇 投資計劃管理股工作職責內容
1.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招標投標、工作,核準招標、投標事宜,核準招標公告的發(fā)布。
2.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調整、核定工程概算,審批建設項目的開工報告。
3.安排社會發(fā)展專項資金,編制以工代賑計劃安排和管理以工代賑資金,實施以工代賑項目。
4.負責地區(qū)電力、交通、能源建設專項資金計劃管理,監(jiān)督檢查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度情況。
5.監(jiān)督管理項目竣工驗收。
第3篇 投資管理股工作職責內容
1.研究擬定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產業(yè)布局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措施。
2.研究制定政府經營性投資政策和管理。
3.實施財政投融資政策,管理財政投融資項目。
4.負責歸口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5.辦理國債轉貸資金的撥付并實施財務監(jiān)督。
6.管理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組織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預、決算的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