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溜煤眼煤倉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溜煤眼煤倉的現(xiàn)場質量管理,消除溜煤眼煤倉的設備事故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其高效安全地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裝防爆照明燈,指定專人維修,并在上方懸掛“煤倉上口,注意安全”的反光警示牌。
2、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設牢固可靠的鐵柵欄,鐵柵欄要將眼口全部封閉只留下卸煤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放煤口,且柵欄高度不低于1.5m;柵欄底角用水泥基礎固定,欄桿刷上油漆,刷成紅白相間的顏色。
3、溜煤眼煤倉上口用工字鋼做成篩篦,且固定牢固可靠,防止大塊煤矸、木料、雜物等進入溜煤眼煤倉。
4、溜煤眼煤倉上口的堆煤保護必須靈敏可靠。
5、溜煤眼煤倉下口的放煤漏斗必須完好,扇形門開閉靈活可靠,放煤漏斗前后5m范圍內巷道支護必須完好。
6、溜煤眼煤倉內每班收工時必須保持一定的余煤,不得放空,放煤漏斗閘門關嚴,防止矸石直接落在漏斗上,損壞漏斗。
7、溜煤眼煤倉上口皮帶機機頭(刮板輸送機機頭)必須安裝一部電話,以便于工作聯(lián)系。
8、皮帶機、刮板機司機要精力集中,隨時注意出煤情況,嚴禁錨桿、鉆桿、長料、金屬網、大塊矸石和白色垃圾等雜物進入出煤系統(tǒng)。
9、加強溜煤眼煤倉上下口灑水滅塵,防止煤塵堆積。
10、加強工作面、順槽治水工作,嚴禁防塵噴霧以外的水進入溜煤眼煤倉。嚴格控制沖洗巷道及沖洗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水量,防止煤倉積水。
11、皮帶機機頭(刮板機機頭)的冷卻水嚴禁進入溜煤眼煤倉。
12、人員在溜煤眼煤倉附近作業(yè)(包括站在木板上)時,必須佩戴保險帶,并生根于牢固地點,精心作業(yè),嚴防墜眼。保險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它的強度及完好情況,否則嚴禁使用。
13、對于溜煤眼煤倉,人員確需進入其上方作業(yè)時,必須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將溜煤眼煤倉灌滿煤,煤倉下口放煤漏斗停止放煤。
⑵、溜煤眼煤倉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⑶、在眼口上方鋪設70mm厚木板,木板之間用鈀釘釘牢固,將眼口封嚴;木板與眼口周圍的實底搭接不少于1.0m,且木板上嚴禁堆放重物。
⑷、施工人員必須佩戴保險帶,保險帶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強度,保證強度符合要求;保險帶要固定在牢靠地點。
14、煤倉卡眼時的處理方法:
⑴、處理卡眼前,必須了解卡眼物的基本情況,以便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處理。
⑵、處理卡眼時,必須有一人在旁監(jiān)護、警戒,嚴禁單獨作業(yè)。
⑶、溜煤眼運輸聯(lián)巷皮帶機(刮板機)和下口的皮帶機必須停止運轉,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⑷、在眼上口處理卡眼時,人員必須佩系保險帶后才能靠近溜煤眼煤倉,使用長柄撬棍、大錘等工具進行處理。
⑸、在溜煤眼煤倉下口處理卡眼物時,人員必須在放煤漏斗上側安全地點作業(yè),使用長柄工具在放煤漏斗的觀察孔處搗擊卡眼物,直至破碎掉落,并在放煤漏斗兩測安全地點設置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進入;若須在放煤漏斗下口捅眼時,必須在皮帶機一側搭設牢固的腳手架,嚴禁站在皮帶上捅眼。
⑹、若卡眼時間過長,必須有一名班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現(xiàn)場指揮;處理前必須設置警戒線,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xiàn)場施工人員要密切觀察眼內情況,發(fā)現(xiàn)有竄眼預兆時,立即撤至放煤漏斗上側5m以上進行躲避。
⑺、處理卡眼時若需放炮進行處理,另行編制補充措施。
15、溜煤眼煤倉放煤工操作時必須隨時注意眼內的情況,若有竄眼可能時,操作人員須及時撤至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眼內有積水時,必須先排水后放煤,否則嚴禁放煤;處理眼內積水時,必須通知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嚴禁走鉤,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16、放煤工放煤時,溜煤眼煤倉下口的皮帶機必須首先開動,否則嚴禁放煤;一旦皮帶出現(xiàn)停車等情況,放煤工要及時打點通知工作面皮帶機及順槽皮帶機停車。放煤時,放煤漏斗下方和落煤點附近嚴禁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停留,防止竄眼或大塊煤矸滾落傷人。
17、皮帶機(刮板機)司機應精力集中,隨時注意觀察眼內情況,不得出現(xiàn)煤倉灌滿后埋住皮帶機(刮板機)機頭現(xiàn)象。
18、保持煤倉上下口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無積水,無積塵,且不得堆放材料及雜物。
第2篇 清理煤倉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目的
為了確保1#煤倉清理作業(yè)安全、順利進行,杜絕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清倉作業(yè)
第二條 清倉工作由外包維護部門完成,在得到公司領導同意及倉儲處當班領導的許可后方可進行各項工作。
第三條 凡參加清倉工作的人員,事先必須學習本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掌握和了解有關規(guī)定,熟悉氣體中毒、窒息急救法。
第四條 從事清倉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和值班負責人的指揮,遵守現(xiàn)場的其他安全規(guī)定;皮帶運行時,嚴禁靠近皮帶;跨越皮帶必須經過通行橋,禁止在運行或停止的皮帶上行走、站立或傳遞各種用具;現(xiàn)場和煤倉內嚴禁煙火。
第五條 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按《安規(guī)》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到“一倉一票”,工作票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共同到現(xiàn)場把安全措施做好,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經落實到位,方可許可工作并辦理好工作票手續(xù)且安排好每班一名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專門與運行當班值長聯(lián)系清倉工作事宜,嚴禁在集控室使用電話“遙控”落實或許可。嚴禁未辦理工作票進行清倉工作。
第六條 清倉工作所使用的照明、送風等設備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負責接線,煤倉內進行捅煤作業(yè)時應使用行燈照明,電線應完好無破損,防止漏電傷人。
第七條 工作人員所使用的安全帶、安全繩、軟梯、跳板等清理工具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應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具。作業(yè)人員系好安全繩進入煤倉前,應先將另一根安全繩從將要進行作業(yè)的位置正上方有固定裝置處放入倉內,作業(yè)人員進入煤倉后,立即將另一根安全繩掛上同時脫開原來的安全繩并示意監(jiān)護人員栓上固定裝置上。
第八條 工作時工作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褲腳扎好,在外面進行監(jiān)護人員與下倉工作人員必須相匹配,進入煤倉后安全繩應由監(jiān)護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緊的狀態(tài)。
第九條 如果煤堆積在煤倉的一側并有很大的陡坡(大于50度)時,應在進入煤倉前將陡坡用捅條消除,以免煤堆坍塌發(fā)生意外。
第十條 打開煤箅子時,須采取措施,防止箅子落入煤斗內。工作結束后應將箅子重新蓋好并栓牢。
第十一條 進入煤倉前應將落煤斗積煤清理干凈,所在位置的分煤器應抬起并切斷電源,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第十二條 操作人員要注意相互配合好,防止脫手滑落;操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始終將安全繩拉緊。
第十三條 在清理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應密切監(jiān)視倉內的情況,監(jiān)護人員不準同時擔任其他工作,監(jiān)護人員的目光不應離開倉內作業(yè)人員,應隨時檢查工作人員的安全繩松緊程度并及時調整;監(jiān)護人員應采取間隔性的喊話來與作業(yè)人員溝通倉內情況,并保證喊話相互都能聽清楚;嚴禁監(jiān)護人員無故離開現(xiàn)場或從事與監(jiān)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現(xiàn)場,應委托現(xiàn)場的其他工作人員代替進行監(jiān)護,代替監(jiān)護工作的人員,在原來監(jiān)護人員沒回來或沒有人員接替監(jiān)護工作的情況下,不準擅自放棄監(jiān)護工作,直至有人接替為止。倉內的照明應能保證監(jiān)護人員看清作業(yè)人員并準備一定數(shù)量的電筒。
第十四條 清理原煤倉應保證至少有七至九人和至少有兩組人員,輪流進行清理工作和休息;倉內作業(yè)人員應根據自己的身體適應情況,自行決定作業(yè)時間,作業(yè)人員要注意補充水分,以免出汗過多造成虛脫、暈倒和中暑。如果倉內作業(yè)人員出現(xiàn)虛脫、暈倒或中暑,應立即將虛脫、暈倒或中暑人員放到軟梯上的跳板,另外一人護送,倉外監(jiān)護人員要迅速將軟梯提上來,按照“緊急救護”程序進行搶救。在搶救的過程中要注意監(jiān)護好倉內的人員,軟梯提上來以后,要馬上放回倉內,責令停止作業(yè),倉內所有人員撤出休整。
第十五條 清倉工作應按照從上至下、逐層清理、填補空洞的原則進行,作業(yè)過程,要隨時注意倉內落煤情況,積煤嚴重的一側要加快清理,使倉內煤層基本上處于同一平面高度,要避免出現(xiàn)陡坡和空洞;如果煤倉落煤出現(xiàn)空洞,可聯(lián)系主控人員適當減少對應給煤機的給煤量或暫停其運行,并要盡快清理填滿空洞,煤倉落煤過快出現(xiàn)空洞,不能填滿時,倉內人員立即撤到軟梯上,倉外工作負責人應立即聯(lián)系運行人員停止其他給煤機運行,必要時可要求輸煤人員上煤,待填補空洞后方可繼續(xù)清理工作。禁止采用捅寬落煤口加快落煤速度的方法來進行煤倉清理工作。
第十六條 清煤工作接近倉底時,應考慮逐漸減少倉內作業(yè)人員的人數(shù),如果倉底落煤口還有部分結煤,應要求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停止運行,待清理完結煤,作業(yè)人員撤離煤倉外以后,方可通知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投入運行。
第十七條 清理工作結束,工具應使用繩子從另一個出口吊上來,工作負責人必須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確認沒有工具遺留在倉內時,方可恢復落煤斗。
第十八條 清理煤倉的整個作業(yè)過程,配合捅煤的運行人員應始終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做好現(xiàn)場的監(jiān)督和聯(lián)系工作,啟動皮帶上煤前需與清理煤倉工作負責人做好安全交底并檢查,確認工作人員確已處于安全位置以及清倉所在位置的落煤斗的落煤口已經封堵好、沒有工具等遺留在皮帶上,方可啟動皮帶;值班負責人和輔控負責人應經常性地檢查清倉工作安全措施落實及進展情況,督促值班人員勤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匯報;出現(xiàn)嚴重不安全情況時,應責令立即停止
作業(yè),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許繼續(xù)作業(yè)。
第3篇 清理煤倉之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目的
為了確保1#煤倉清理作業(yè)安全、順利進行,杜絕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章 清倉作業(yè)
第二條 清倉工作由外包維護部門完成,在得到公司領導同意及倉儲處當班領導的許可后方可進行各項工作。
第三條 凡參加清倉工作的人員,事先必須學習本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掌握和了解有關規(guī)定,熟悉氣體中毒、窒息急救法。
第四條 從事清倉工作的人員,應服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和值班負責人的指揮,遵守現(xiàn)場的其他安全規(guī)定;皮帶運行時,嚴禁靠近皮帶;跨越皮帶必須經過通行橋,禁止在運行或停止的皮帶上行走、站立或傳遞各種用具;現(xiàn)場和煤倉內嚴禁煙火。
第五條 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按《安規(guī)》規(guī)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要做到“一倉一票”,工作票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共同到現(xiàn)場把安全措施做好,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經落實到位,方可許可工作并辦理好工作票手續(xù)且安排好每班一名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專門與運行當班值長聯(lián)系清倉工作事宜,嚴禁在集控室使用電話“遙控”落實或許可。嚴禁未辦理工作票進行清倉工作。
第六條 清倉工作所使用的照明、送風等設備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負責接線,煤倉內進行捅煤作業(yè)時應使用行燈照明,電線應完好無破損,防止漏電傷人。
第七條 工作人員所使用的安全帶、安全繩、軟梯、跳板等清理工具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應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具。作業(yè)人員系好安全繩進入煤倉前,應先將另一根安全繩從將要進行作業(yè)的位置正上方有固定裝置處放入倉內,作業(yè)人員進入煤倉后,立即將另一根安全繩掛上同時脫開原來的安全繩并示意監(jiān)護人員栓上固定裝置上。
第八條 工作時工作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褲腳扎好,在外面進行監(jiān)護人員與下倉工作人員必須相匹配,進入煤倉后安全繩應由監(jiān)護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緊的狀態(tài)。
第九條 如果煤堆積在煤倉的一側并有很大的陡坡(大于50度)時,應在進入煤倉前將陡坡用捅條消除,以免煤堆坍塌發(fā)生意外。
第十條 打開煤箅子時,須采取措施,防止箅子落入煤斗內。工作結束后應將箅子重新蓋好并栓牢。
第十一條 進入煤倉前應將落煤斗積煤清理干凈,所在位置的分煤器應抬起并切斷電源,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第十二條 操作人員要注意相互配合好,防止脫手滑落;操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始終將安全繩拉緊。
第十三條 在清理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應密切監(jiān)視倉內的情況,監(jiān)護人員不準同時擔任其他工作,監(jiān)護人員的目光不應離開倉內作業(yè)人員,應隨時檢查工作人員的安全繩松緊程度并及時調整;監(jiān)護人員應采取間隔性的喊話來與作業(yè)人員溝通倉內情況,并保證喊話相互都能聽清楚;嚴禁監(jiān)護人員無故離開現(xiàn)場或從事與監(jiān)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現(xiàn)場,應委托現(xiàn)場的其他工作人員代替進行監(jiān)護,代替監(jiān)護工作的人員,在原來監(jiān)護人員沒回來或沒有人員接替監(jiān)護工作的情況下,不準擅自放棄監(jiān)護工作,直至有人接替為止。倉內的照明應能保證監(jiān)護人員看清作業(yè)人員并準備一定數(shù)量的電筒。
第十四條 清理原煤倉應保證至少有七至九人和至少有兩組人員,輪流進行清理工作和休息;倉內作業(yè)人員應根據自己的身體適應情況,自行決定作業(yè)時間,作業(yè)人員要注意補充水分,以免出汗過多造成虛脫、暈倒和中暑。如果倉內作業(yè)人員出現(xiàn)虛脫、暈倒或中暑,應立即將虛脫、暈倒或中暑人員放到軟梯上的跳板,另外一人護送,倉外監(jiān)護人員要迅速將軟梯提上來,按照“緊急救護”程序進行搶救。在搶救的過程中要注意監(jiān)護好倉內的人員,軟梯提上來以后,要馬上放回倉內,責令停止作業(yè),倉內所有人員撤出休整。
第十五條 清倉工作應按照從上至下、逐層清理、填補空洞的原則進行,作業(yè)過程,要隨時注意倉內落煤情況,積煤嚴重的一側要加快清理,使倉內煤層基本上處于同一平面高度,要避免出現(xiàn)陡坡和空洞;如果煤倉落煤出現(xiàn)空洞,可聯(lián)系主控人員適當減少對應給煤機的給煤量或暫停其運行,并要盡快清理填滿空洞,煤倉落煤過快出現(xiàn)空洞,不能填滿時,倉內人員立即撤到軟梯上,倉外工作負責人應立即聯(lián)系運行人員停止其他給煤機運行,必要時可要求輸煤人員上煤,待填補空洞后方可繼續(xù)清理工作。禁止采用捅寬落煤口加快落煤速度的方法來進行煤倉清理工作。
第十六條 清煤工作接近倉底時,應考慮逐漸減少倉內作業(yè)人員的人數(shù),如果倉底落煤口還有部分結煤,應要求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停止運行,待清理完結煤,作業(yè)人員撤離煤倉外以后,方可通知當班爐運人員將給煤機投入運行。
第十七條 清理工作結束,工具應使用繩子從另一個出口吊上來,工作負責人必須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確認沒有工具遺留在倉內時,方可恢復落煤斗。
第十八條 清理煤倉的整個作業(yè)過程,配合捅煤的運行人員應始終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做好現(xiàn)場的監(jiān)督和聯(lián)系工作,啟動皮帶上煤前需與清理煤倉工作負責人做好安全交底并檢查,確認工作人員確已處于安全位置以及清倉所在位置的落煤斗的落煤口已經封堵好、沒有工具等遺留在皮帶上,方可啟動皮帶;值班負責人和輔控負責人應經常性地檢查清倉工作安全措施落實及進展情況,督促值班人員勤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匯報;出現(xiàn)嚴重不安全情況時,應責令立即停止
作業(yè),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允許繼續(xù)作業(yè)。
第4篇 煤倉防塵防爆治理的管理規(guī)定
根據《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及《山東煤礦選煤廠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暫行辦法》要求,結合原煤車間工作實際,特制定關于混煤倉防塵防爆的有關規(guī)定:
1、原煤車間的防塵重點部位是混煤倉、原煤動篩分級篩及其各皮帶走廊處等。
2、車間組織相關人員每旬組織檢查一次,并落實責任人對消防器材、除塵設備等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3、現(xiàn)場嚴禁吸煙,發(fā)現(xiàn)吸煙者,按照嚴重三違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現(xiàn)場不得明火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到礦有關單位辦理相關手續(x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否則,嚴禁施工。
5、各崗位配備的滅火器、消防箱、砂箱、沙袋等消防器材齊全完整,每一不符合要求,罰責任班組50元/處。
6、各崗必須堅持每班衛(wèi)生清理不低于一次,做到地面、設備無積塵,否則,在精細化管理a卡中按標準進行扣罰。
7、現(xiàn)場保持通風良好,防止空氣中煤塵含量和瓦斯?jié)舛鹊募郏堪嗤L不低于二次,每次不低于30min,否則,扣罰崗位司機50元/次。
8、現(xiàn)場刮板輸送機采取全封閉,車間機修班組每周檢查一次確保設備運行安全及封閉齊全完好,杜絕煤塵飛揚,否則,扣罰機修班組50元/處。
9、車間機修班組負責每周檢查一次除塵設備是否完好,確保相關設施達到完好標準,否則,扣罰機修班組50元/處。
洗運中心原煤車間
二〇一二年
第5篇 m礦溜煤眼煤倉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加強溜煤眼煤倉的現(xiàn)場質量管理,消除溜煤眼煤倉的設備事故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的發(fā)生,保證其高效安全地運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裝防爆照明燈,指定專人維修,并在上方懸掛“煤倉上口,注意安全”的反光警示牌。
2、溜煤眼煤倉上口必須安設牢固可靠的鐵柵欄,鐵柵欄要將眼口全部封閉只留下卸煤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放煤口,且柵欄高度不低于1.5m;柵欄底角用水泥基礎固定,欄桿刷上油漆,刷成紅白相間的顏色。
3、溜煤眼煤倉上口用工字鋼做成篩篦,且固定牢固可靠,防止大塊煤矸、木料、雜物等進入溜煤眼煤倉。
4、溜煤眼煤倉上口的堆煤保護必須靈敏可靠。
5、溜煤眼煤倉下口的放煤漏斗必須完好,扇形門開閉靈活可靠,放煤漏斗前后5m范圍內巷道支護必須完好。
6、溜煤眼煤倉內每班收工時必須保持一定的余煤,不得放空,放煤漏斗閘門關嚴,防止矸石直接落在漏斗上,損壞漏斗。
7、溜煤眼煤倉上口皮帶機機頭(刮板輸送機機頭)必須安裝一部電話,以便于工作聯(lián)系。
8、皮帶機、刮板機司機要精力集中,隨時注意出煤情況,嚴禁錨桿、鉆桿、長料、金屬網、大塊矸石和白色垃圾等雜物進入出煤系統(tǒng)。
9、加強溜煤眼煤倉上下口灑水滅塵,防止煤塵堆積。
10、加強工作面、順槽治水工作,嚴禁防塵噴霧以外的水進入溜煤眼煤倉。嚴格控制沖洗巷道及沖洗皮帶機(刮板輸送機)的水量,防止煤倉積水。
11、皮帶機機頭(刮板機機頭)的冷卻水嚴禁進入溜煤眼煤倉。
12、人員在溜煤眼煤倉附近作業(yè)(包括站在木板上)時,必須佩戴保險帶,并生根于牢固地點,精心作業(yè),嚴防墜眼。保險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它的強度及完好情況,否則嚴禁使用。
13、對于溜煤眼煤倉,人員確需進入其上方作業(yè)時,必須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⑴、將溜煤眼煤倉灌滿煤,煤倉下口放煤漏斗停止放煤。
⑵、溜煤眼煤倉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⑶、在眼口上方鋪設70mm厚木板,木板之間用鈀釘釘牢固,將眼口封嚴;木板與眼口周圍的實底搭接不少于1.0m,且木板上嚴禁堆放重物。
⑷、施工人員必須佩戴保險帶,保險帶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強度,保證強度符合要求;保險帶要固定在牢靠地點。
14、煤倉卡眼時的處理方法:
⑴、處理卡眼前,必須了解卡眼物的基本情況,以便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處理。
⑵、處理卡眼時,必須有一人在旁監(jiān)護、警戒,嚴禁單獨作業(yè)。
⑶、溜煤眼運輸聯(lián)巷皮帶機(刮板機)和下口的皮帶機必須停止運轉,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⑷、在眼上口處理卡眼時,人員必須佩系保險帶后才能靠近溜煤眼煤倉,使用長柄撬棍、大錘等工具進行處理。
⑸、在溜煤眼煤倉下口處理卡眼物時,人員必須在放煤漏斗上側安全地點作業(yè),使用長柄工具在放煤漏斗的觀察孔處搗擊卡眼物,直至破碎掉落,并在放煤漏斗兩測安全地點設置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進入;若須在放煤漏斗下口捅眼時,必須在皮帶機一側搭設牢固的腳手架,嚴禁站在皮帶上捅眼。
⑹、若卡眼時間過長,必須有一名班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現(xiàn)場指揮;處理前必須設置警戒線,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xiàn)場施工人員要密切觀察眼內情況,發(fā)現(xiàn)有竄眼預兆時,立即撤至放煤漏斗上側5m以上進行躲避。
⑺、處理卡眼時若需放炮進行處理,另行編制補充措施。
15、溜煤眼煤倉放煤工操作時必須隨時注意眼內的情況,若有竄眼可能時,操作人員須及時撤至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眼內有積水時,必須先排水后放煤,否則嚴禁放煤;處理眼內積水時,必須通知上口的皮帶機(刮板輸送機)嚴禁走鉤,其控制開關必須停電掛牌,設專人看管。
16、放煤工放煤時,溜煤眼煤倉下口的皮帶機必須首先開動,否則嚴禁放煤;一旦皮帶出現(xiàn)停車等情況,放煤工要及時打點通知工作面皮帶機及順槽皮帶機停車。放煤時,放煤漏斗下方和落煤點附近嚴禁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停留,防止竄眼或大塊煤矸滾落傷人。
17、皮帶機(刮板機)司機應精力集中,隨時注意觀察眼內情況,不得出現(xiàn)煤倉灌滿后埋住皮帶機(刮板機)機頭現(xiàn)象。
18、保持煤倉上下口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無積水,無積塵,且不得堆放材料及雜物。
第6篇 煤倉防塵防爆治理管理規(guī)定
根據《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及《山東煤礦選煤廠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暫行辦法》要求,結合原煤車間工作實際,特制定關于混煤倉防塵防爆的有關規(guī)定:
1、原煤車間的防塵重點部位是混煤倉、原煤動篩分級篩及其各皮帶走廊處等。
2、車間組織相關人員每旬組織檢查一次,并落實責任人對消防器材、除塵設備等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3、現(xiàn)場嚴禁吸煙,發(fā)現(xiàn)吸煙者,按照嚴重三違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現(xiàn)場不得明火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到礦有關單位辦理相關手續(x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否則,嚴禁施工。
5、各崗位配備的滅火器、消防箱、砂箱、沙袋等消防器材齊全完整,每一不符合要求,罰責任班組50元/處。
6、各崗必須堅持每班衛(wèi)生清理不低于一次,做到地面、設備無積塵,否則,在精細化管理a卡中按標準進行扣罰。
7、現(xiàn)場保持通風良好,防止空氣中煤塵含量和瓦斯?jié)舛鹊募?每班通風不低于二次,每次不低于30min,否則,扣罰崗位司機50元/次。
8、現(xiàn)場刮板輸送機采取全封閉,車間機修班組每周檢查一次確保設備運行安全及封閉齊全完好,杜絕煤塵飛揚,否則,扣罰機修班組50元/處。
9、車間機修班組負責每周檢查一次除塵設備是否完好,確保相關設施達到完好標準,否則,扣罰機修班組50元/處。
洗運中心原煤車間
二〇一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