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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_校社團財務管理監(jiān)督辦法
第三章財務管理監(jiān)督辦法第一條
校社團聯(lián)盟將以學年為審查年度,即以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為一個年度,對校級社團進行年度財務審查。
第二條
社團聯(lián)盟不定期對社團財務進行抽查,社團須根據校社團聯(lián)盟的要求上交審查資料,配合校社團聯(lián)盟的審查工作。
第三條
每月末,社團財務負責人須就本社團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總結,向社團聯(lián)盟遞交本月的詳細財務收支表,財務收支表須按社團現金日記賬如實完整地記錄本月的經濟活動,并對每一項目進行清晰明了的說明;各社團上交財務收支表的時間、地點每月末例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社團財務工作應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按規(guī)定向社聯(lián)內部成員公示本社團財務情況,接受社聯(lián)成員的監(jiān)督。
第五條
社團財務審查內容
一、社團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符合《__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二、財務資料是否真實、全面、完整;
三、財務處理是否正確,是否遵守財務條例、按章辦事;
四、對應收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長期掛帳等不良現象。對不明確的款項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進行處理;
五、是否嚴格執(zhí)行預算,是否合理合規(guī);
六、現存資產是否與賬簿記錄相符;
七、負責人有變動的學生社團,在負責人離任之前應對進行離任審查,并上報社團聯(lián)盟,以界定有關經濟責任;
八、財務狀況是否及時上報。
第四章社團財務審查準則第一條
社團聯(lián)盟將受理對社團財務狀況的投訴,并將對被投訴社團進行嚴格審查,有關投訴信息將被嚴格保密。
第二條
對于出現嚴重財務問題的校級社團,社團聯(lián)盟將上報校團委,院級社團交由各院系自行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取消其當年“十佳社團人”的參選資格,取消該社團當年“優(yōu)秀社團”的參選資格;
對于財務清晰明確的社團,社團聯(lián)盟將在“十佳社團人”及“優(yōu)秀社團”的評比中優(yōu)先考慮。
第三條
社團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務必做到內容詳實、數據真實、憑據完整,能夠如實反映社團的財務狀況。
第四條
社團財務表應當準確、清晰,填寫的項目信息詳細完整,社團財務表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
第五條
審查過程將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的社團成員參與監(jiān)督。
第2篇 區(qū)高中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區(qū)高中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前言
相對于國家規(guī)定和學校規(guī)定的課程而言,學生社團活動課程是一種自主性的課程,它完全由學生自主設計、自主實施。同時,與學校其他課程相比,學生社團活動課程是以學生的實踐形式為主。因此,自主性和實踐性是學生社團活動課程的最基本特點。學校社團活動應包含學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學生興趣愛好培養(yǎng)和拓展,個性塑造和張揚,創(chuàng)新能力激活和提升,校園文化建設和豐富等方面發(fā)揮舉足輕重的作用。
__高中的社團是學校課程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有科技創(chuàng)新類、社會科學類、文藝創(chuàng)作類、體育健身類等。是豐富校園生活,精彩青春的重要舞臺。如果說德育課程讓同學們學會審視自我、塑造更完整的人格,逐步培養(yǎng)進取的“志”,那么精彩紛呈的社團活動課程無疑是同學們展示才能和創(chuàng)意、追逐自己的“趣”的舞臺。
__高中社團課程的開發(fā)與建設追求“格物致知,明理達人”的理念,更強調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是學生自我鍛煉、自我欣賞、自我成長的基地,充分發(fā)揮社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因此,我們在社團機制中引進了“學分制”,將選修課與社團活動組合起來,將一部分優(yōu)秀的社團活動吸收成為選修課,形成了學校的社團校本課程,納入學校的課程化體系。
__社團強調:團隊合作,格物致和;率性本真,怡情激趣;同伴互助,情深誼長;抱團發(fā)展,明理達人。在這個不是家庭卻勝似家庭的地方,與一群有著同樣追求與渴望的朋友一同努力,共同成長,三年__高中校園生活必然津津樂道,回味無窮。
經過大家的努力,__高中的社團管理必將趨于規(guī)范化,每個社團都在向不斷成熟、不斷茁壯的目標邁進。在學校課程化建設中,學生社團一定迎來更為廣闊的發(fā)展空間。
南京市__高級中學學生社團組織管理辦法
__高中的社團由學生社團部管理,每個學生社團的成立都必須得到社團部的批準,在社團部注冊,其活動、組織章程、規(guī)章制度、民主換屆等都要得到社團部的審核批準、接受社團部的監(jiān)督。不注冊的社團為非法學生社團,社團部將予以取締。
各社在學生社團部的領導下,都有符合社團特色的章程,每月召開社長例會,不定期召開社員大會。每學年伊始,社團會進行統(tǒng)一招新,學年末,社團部會根據一年的表現、影響力等對社團實施評比,激勵表彰精品、優(yōu)秀社團,全面推進學生社團事業(yè)的發(fā)展。
根據學校“格物致知,明理達人”校本課程學分管理的規(guī)定,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社團活動。主持一個社團,一學年2學分;參加一個社團,一學年1學分。要求每學期參加社團活動不少于10個小時,活動滿10個小時計0.5學分。二年2學分。
社團管理
第一條 社團成立,應具備下列條 件:
1.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lián)合發(fā)起,發(fā)起人必須具備開展活動所具備的基本素質。
2.有規(guī)定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3.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4.可以聘請關心社團活動、思想水平高、學術造詣深或在某方面有專長的教師和干部擔任指導教師。
5.有規(guī)范的章程,并且章程內容不得與法律規(guī)范和校紀相抵觸。
6.社團的成立具有可行性,確實受廣大學生歡迎,能為校園文化建設做出貢獻,且該社團的運作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條 成立學生社團必須嚴格履行申請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成立并開展工作。
1.申請:成立社團組織要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批準、備案、學生社團履行正式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進行活動。并提供:
(1)籌備申請書;
(2)符合規(guī)定的社團名稱、宗旨和相關章程;
(3)社團籌備發(fā)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4)社團財務制度和活動經費的來源說明;
(5)指導老師書面意見。
2.登記:填寫《__高中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
3.審核批準:經社團部審查討論后批準通過。
4.批準成立后,社團部向該社團頒發(fā)《南京市__高級中學學生社團許可證》,社團須立即開展活動。
5.學生社團的名稱前必須冠以“__高中...”字樣,名稱享有專用權。
第三條 關于社團負責人的基本規(guī)定:
1.社團實行社長(會長)負責制,每個學生只能擔任一個社長。
2.各學生社團負責人需由民主選舉產生或協(xié)商推舉產生,審查通過后由校社團部正式任命。設社長一名,副社長一名,理事若干。各社團干部視為校級學生干部,并由社團部建檔對其進行定期考察、培訓。
3.擔任社團負責人應具備的基本條 件:政治品德表現良好,學習成績較好,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責任心強,未受過校紀校規(guī)的處分。
4.社團負責人應接受社團部的監(jiān)督和指導,社團部有權對不稱職的社團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有下列情形的社團負責人將給予免職處理:
(1)違反憲法、法律和校紀校規(guī)者;
(2)不服從團委、學生會、社團部領導者;
(3)未經批準,擅自利用社團進行有償活動者;
(4)所負責社團兩個月無活動者;
(5)所負責帳目不清者;
(6)損害所在社團利益者;
(7)參加例會兩次無故缺席者、三次遲到或請假者;
(8)三次未按時完成任務、三次未按時完整上交材料者;對情節(jié)嚴重的,社團部將張榜公布。
5.新成立的社團,其負責人由社團發(fā)起人民主推選產生,并報社團部審核批準。
6.若社團負責人面臨改造,則需向社團部提出報告,新老負責人做好交接工作。
7.各社團理事由負責人提名產生。
第四條 學校內部報刊的審批程序
1.要向校外發(fā)行的內部報刊,由主辦社團提出,社團部審核同意,報學校團委、黨支部備案。
2.只在校內發(fā)行的內部報刊,由主辦社團提出書面申請,報社團部審核,并經校團委、黨支部批準。
第五條 各社團必須有符合自身發(fā)展的合理章程,章程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名稱;
2.宗旨;
3.組織機構設置.管理制度,執(zhí)行機構的產生程序及其職能;
4.社團類別,活動的內容,范圍及活動方式;
5.經費來源及使用原則.管理辦法;
6.社團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負責人的條 件,產生.罷免程序及權限;
8.社團會員資格的取得和喪失(成員條 件.入退手續(xù));
9.應
當由章程規(guī)定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 批準成立后的社團必須按要求每學期開學后四周內到社團部登記注冊,填寫登記表和所需表項,社團登記注冊后方可進行活動,逾期未注冊的,注銷其社團資格。
第六條 以下情況不得批準社團成立: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管理辦法第二條 .第三條 規(guī)定的;
2.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沒有必要成立的;
3.發(fā)起人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第七條 各學生社團自身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1.決定社團的方針,發(fā)展規(guī)劃等;
2.選舉和增補社團負責人和理事會成員;
3.制定修改社團章程;
4.吸收新會員。
第八條 社團活動:
1.社團活動應按照本社團宗旨,樹立“精品意識”,在社團部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具有社團特色.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活動,充分發(fā)揮社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
2.社團活動以校內為主,要堅持業(yè)余.資源.小型.多樣的原則,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對社團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獨立自主,有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有償服務應報社團部批準。
3.注冊社團應在每學期開學后二周內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內向社團部提交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初步方案.預期效果.預算等;工作小結內容包括組織情況.參與人數.活動內容.場地.效果及經費使用情況等。
4.社團活動安排應與學校的各項工作和活動相協(xié)調一致,不干擾正常的教學秩序,如特殊情況應報有關部門批準。
5.學生社團所開展的校內活動必須事先報請社團部,認真填寫審批表,由社團部同校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在活動時接受社團部的指導和監(jiān)督。社會上組織重大活動.邀請校外人員進行學術交流活動.跨校際的活動必須報經社團部同意后方可開展。社團活動受社團部監(jiān)督,社團部有權取消社團活動。
6.學生社團要建立暢通的信息渠道,充分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定期反映學生思想動態(tài),反映學生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7.各社團必須團結友善,不得以不正當行為進行競爭。
8.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即取消“優(yōu)秀社團”和有關評比獎勵的資格。
1)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參加社團部召開的社團負責人會議的;
2)不服從管理制度的;
3)校內外活動不提前申報的,并造成嚴重成后果的;
4)不按規(guī)定按期注冊的。
第九條 社團經費管理:
1.社團經費遵循“自籌、自立、自主”的原則,主要來源有以下方面:
1)社團會員所交納的會員費。
2)社團通過活動的組織費收入以及所拉贊助所得。
2.社團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堅持節(jié)約,合理使用,杜絕
鋪張浪費的原則。
3.社團經費必須有專人負責,負責做好經費管理工作,列清明細帳,并定期向會員公布。
4.社團部有權隨時對社團進行帳務審核,并將結果記入社團評比總分。
5.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于社團活動和社團發(fā)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部上交書面介紹及協(xié)議書,未經社團部批準,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yè)活動。
6.社團換屆或更改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部的財務審計。
第十條 學生社團每學期均須對本社團內成員注冊一次,并將注冊情況及有關事宜報告社團部。
第十一條 變更和終止
1.學生社團更改名稱必須重新登記,如既更名,又更改活動范圍則視為原社團注銷。
2.學生社團因難以維持和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數社團成員同意后,可向團學聯(lián)社團部申請解散,由社團部討論后注銷并公告。
3.對違反國家法令,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社團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的學生社團,社團部有權視情況作相應整頓和處理,直至勒令解散,造成嚴重后果的,報請學校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4.持續(xù)一學期不進行活動的社團,社團部有權發(fā)出公告予以解散。
社團評估和獎懲
第一條 社團部每學年結合各個社團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以及日常開展工作情況對社團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優(yōu)秀社團,精品社團。
第二條 結合日常檢查和綜合評估對受表彰的社團及社團負責人給予一定獎勵。
第三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對其社團給予相應處分:
1.一學期內未開展任何活動;
2.未經社團部批準開展活動或開展活動與社團部批準的方案不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財務混亂的;
4.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
處分分為:通報批評.警告.暫?;顒雍屠樟罱馍?對受處分的社團,其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理。
第3篇 共聯(lián)小學社團主持人管理辦法
城南中心小學社團主持人管理辦法
學生社團建設是創(chuàng)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載體。學生社團開展的融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于一體的集體活動,能凝聚學生高雅的志趣,培養(yǎng)學生正視自我、提升自我、關心團隊、關愛他人等良好品格,達到寓教于樂、揚長避短、相互促進、共同發(fā)展的教育效果,從而大大增強學校素質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實效性。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fā)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1、每位教師每學年從績效工資中拿出100元作為社團考核的績效工資,
2、社團活動安排:初中社團逢單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jié)課開展,小學社團逢雙周三下午第二三兩節(jié)課開展。每位教師每學年必須參加一個社團。
3、每次開展社團活動,學校對社團教師在崗情況進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團教師要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一節(jié)課一點名,填寫好學生出勤統(tǒng)計表,如有無故缺勤者,及時和班級、年級取得聯(lián)系。
5、做好學生的思想穩(wěn)定工作,關心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別是室外活動社團更要加強安全教育。
6、每次活動做好記錄,建立本社團的檔案資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動相關過程的資料。及時處理社團內一般學生的違紀事件,發(fā)現嚴重傾向性問題立即向學校匯報,因不負責任而發(fā)生重大事故,學校將追求其責任。
7、每次社團活動后,主持老師必須按《上饒縣社團評價細則》收集好相關材料:包括教師的教案、學生出勤統(tǒng)計表、活動記錄和相關資料圖片等,每學期檢查一次,進行量化評分。
8、每年每個社團必須申請驗收,驗收時必須按《考核細則》上交相關材料,申請驗收不合格,該社團教師扣50元/人,不申請驗收不上交相關材料的社團教師扣100元/人。
9、本管理辦法從2022年9月1日起實施。
第4篇 某集團社團管理辦法
集團社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社團的成立
第三章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四章社團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五章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六章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七章社團的經費來源
第八章社團的獎懲制度
第九章社團聯(lián)合會
第十章附則
人力資源總處制
2005年11月16日
集團社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集團社團的管理,維護社團活動秩序,促進社團在各方面健康繁榮的發(fā)展,豐富同仁的工余生活,提升同仁素質,促進企業(yè)文化建設,積極支持集團各項工作,依照國家法律和集團有關規(guī)章,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所有事業(yè)群自辦的協(xié)會、社團等。
第二條社團的宗旨:融合 健康 創(chuàng)新 娛樂
第三條開展項目:
(一) 體能性項目: 如球類、體操、田徑、登山、游泳、太極拳等;
(二) 才藝性項目: 如舞蹈、樂器、合唱團、繪畫、書法、相聲、小品等;
(三) 藝文性項目: 如朗誦、寫作、詩歌、讀書會等;
(四) 學
第5篇 工商局掛靠社團直屬事業(yè)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機關掛靠社會團體和直屬事業(yè)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加強內部會計控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由財務部門代理記賬的社團事業(yè)單位:市民營經濟協(xié)會、市工商學會、工商局信息中心、市12315申訴舉報受理中心、市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報社。
第三條各社團事業(yè)單位應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各項收支、往來款項和票據、發(fā)票,由報賬員向財務部門結算。財務部門會計人員依法實施會計監(jiān)督。社團事業(y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實際負責人對單位的所有收支工作負責。
第四條社團事業(yè)單位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一般不得開設其他結算賬戶。
第五條社團事業(yè)單位各項收支經濟業(yè)務和代辦事項發(fā)生的往來款,必須全額納入本單位法定賬目核算,嚴禁多頭開戶、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或“小金庫”。
第六條社團事業(yè)單位各項收支實行預算管理。
各社團事業(yè)單位,參照財政預算管理的做法實行內部預算管理。經費收支預算要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根據單位業(yè)務開展情況,于每年12月份由事業(yè)社團單位研究提出下一個年度的收支預算草案,財務部門審核報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以主管局的名義下達。
第七條根據資金管理與工作需要,局機關可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集中社團事業(yè)單位資金。所集中資金的收支,按財政非稅收入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辦理,不得違規(guī)在社團事業(yè)單位直接列支費用。
第八條社團單位向會員收取會費應當嚴格按照民政部、財政部規(guī)定執(zhí)行,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經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在一周內分別報送業(yè)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財政部門備案,會費收取應當遵循自愿原則;社團事業(yè)單位接受社會贊助、捐贈應當堅持自愿和無償的原則,禁止強行或者變相攤派,接受贊助、捐贈的社團事業(yè)單位必須與贊助、捐贈人訂立合同。社團事業(yè)單位收取各項費用應向交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據。
第九條社團事業(yè)單位須按規(guī)定使用票據,不得私自印制票據。使用稅務發(fā)票應指定專人到稅務部門購領,并按照稅務部門發(fā)票管理規(guī)定管理,設置發(fā)票使用登記簿。
第十條社團事業(y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開票、收款,收取的款項必須在收款當日(遇特殊情況自收款之日起兩日內)交財務部門或存入銀行指定賬戶并辦理票款結算手續(xù),不得坐支現金,不得自設其他賬戶存放資金或公款私存。
第十一條社團事業(yè)單位各項支出應根據預算安排,按以下分類及權限進行審批。
(一)人員支出:直接用于單位職工(含聘用人員)個人部分的支出。具體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他工資、各類津補貼、獎金福利等。
人員支出除執(zhí)行市相關規(guī)定外,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與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獎金掛鉤,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人員支出需由單位負責人確認,經財務部門審核,報分管局長審批。
(二)常規(guī)性日常公用支出:每月發(fā)生的水電費、電話費、郵寄費、印刷費等,無需事前審批,實際發(fā)生時由單位負責人確認,經財務部門審核,報分管局長審批。
(三)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除人員經費、常規(guī)性日常公用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由經辦人簽名,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局長審批,3000元以上(含)的支出需事前報批,填寫《事業(yè)社團單位經費使用報批單》,經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分管局長同意后辦理,實際費用發(fā)生后履行審批手續(xù)。超過5萬元(含)的支出報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實施。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的支出,分管局長審批時在支出憑證上標注“已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
第十二條超出預算和入不敷出的開支一般不予列支,若確為工作需要應事前報告分管局長,經局長審批同意后先辦理預算調整手續(xù)。
第十三條各項費用報銷細則:
各項經費的支出應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使用規(guī)定,1000元以上支出須從銀行劃轉到服務單位進行轉帳支付結算。
(一)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yè)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二)購買實物的支出除提交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外,必須附有驗收或領用證明。
(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支出除附相關票據外,還應附參加政府采購的相關材料。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在報銷時需提供派出單位公函(介紹信)、公務接待清單及合法有效的結算發(fā)票。接待清單應注明具體的接待對象、公務活動項目、陪同人員。
(五)會議費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包括會議時間、地點、議程、會期、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六)報銷培訓費應當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fā)票、相關交費證明等憑證。
(八)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提供按規(guī)定程序報經審批后的材料。
(九)設備購置費用支出報銷時需提供政府采購合同,資產驗收入庫單、領用單(數量種類較多可加附詳細清單),合法有效的結算發(fā)票等附件材料。
(十)房屋維修、裝飾工程費用支出報銷時,需要政府采購的按政府采購規(guī)定提交材料外,需附批準文件、經費預算報告和施工單位建設、維修(裝飾)預算書,工程結束驗收單和項目結算審計報告。
(十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有規(guī)定列入政府采購除執(zhí)行政府采購相關規(guī)定外,報銷時要提供維修單位出具的車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以及合法有效結算發(fā)票;車輛燃油要使用油卡結算,實行一車一卡,報銷時提供油卡充值清單及發(fā)票。
(十二)其它商品和服務類支出在報銷憑證摘要中說明支出的相關事由,除按規(guī)定審批外,還應當將開展工作的材料(上級文件,通知、工作小結、合同以及此項經費支出所保障工作的其它資料)作為支出附件。
提交材料規(guī)定的未盡事項的,有規(guī)定在支出報銷時需要提供相關附件材料的應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
第十四條在各單位兼任領導或工作人員的公務員,不得在兼職單位領取工資或享受其他獎勵、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社團事業(yè)單位應加強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財務和實物賬,定期進行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盤點,并將固定資產實物清單報局辦公室備案。局辦公室應加強對社團事業(yè)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社團事業(yè)單位對損失報廢的固定資產應建立審批制度。屬人為毀損、遺失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
第十六條社團事業(yè)單位的收支應及時入賬,收支內容應符合社團事業(yè)單位收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費用報銷必須手續(xù)齊全,并按相關經費支出的規(guī)定提交附件或證明材料。對摘要不明、手續(xù)不清、材料不全、票據不符、填寫錯誤、票面不潔、化整為零以及內容涂改等不符符合相關規(guī)定和違反財經紀律的支出票據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支付、要求糾正或補正,必要時請求上級處理。
第6篇 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管理機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fā)展,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高校精神文明建設,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的高素質人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湖北省鄂青聯(lián)發(fā)[__]25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指在校學生基于共同的興趣、愛好而自愿組成,由學院登記注冊,以實現成員的共同志愿為目標,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協(xié)會、學會、研究會、聯(lián)合會、聯(lián)誼會及文學(詩)社等學生組織。
第三條 學生社團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以及共青團湖北省委員會、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和校紀校規(guī),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
第四條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服務大學生成長成才為根本宗旨,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理論教育、科技、藝術、文化體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fā)展,培養(yǎng)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服務和凝聚同學。
第五條 學生社團由所在黨委領導負責。團委在黨委授權之下,和學工處一道,負責校內學生社團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六條 學生社團成立,須經團委審查同意,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會員達到并超過200人(含200人)的學生社團須報共青團湖北省委員會和湖北省教育廳備案。
第七條 學生社團不具有法人資格。學生社團的成員必須是我院全日制在讀的具有正式學籍的研究生、本(專)科生。
第二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八條 成立學生社團,均需按照理論學習、學術科技、文藝藝術、社會科學、志愿服務、體育健身等類別向團委申請登記。一個社團只能申請進行一類登記。
第九條 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章程;
(2)有不少于5名學生聯(lián)合發(fā)起,發(fā)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3)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確定的負責人;
(4)有規(guī)范的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學生社團名稱中應冠有所屬學校的名稱;
(5)有具體活動項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備開展社團活動所需的基本條件;
(8)有指導教師。
第十條 申請籌備成立高校學生社團,發(fā)起人應當向團委提交下列文件:
(1)負責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學生社團的章程;
(3)辦事機構地址或聯(lián)絡地址;
(4)籌備負責人基本情況;
(5)業(yè)務指導教師名單及基本情況;
(6)業(yè)務指導單位的資格審查文件;
(7)成員范圍及數額;
(8)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名稱、活動場所;
(2)宗旨、活動范圍和活動方式;
(3)學生社團類別;
(4)社團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5)組織管理制度、執(zhí)行機構的產業(yè)程序及權限;
(6)經費來源、財務管理、經費使用的原則;
(7)負責人的條件、權限和產生、罷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團終止的程序;
(10)應當由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團委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成立的決定。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自批準成立之日起60日內召開全體會員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zhí)行機構、負責人,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盡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傳成立。公布前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收以會費、組織籌備成立以外的活動。
第十三條 有以下情況不予批準社團成立: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
(2)校內已經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沒有必要成立;
(3)發(fā)起人受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四條 學院團委負責下列監(jiān)督管理工作:
(1)負責學生社團成立、變更、注銷的登記;
(2)對學生社團實施年度檢查;
(3)對學生社團邀請校外人員來院校進行社會政治和學術文化活動進行審查批準;
(4)對學生社團違反本辦法的問題進行檢查和處理。
第十五條 對未經批準擅自成立社團進行活動且不聽勸阻者,團委將協(xié)同學工處強行停止其活動,對組織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在換屆或者更換負責人之前,團委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檢查。
第十七條 學生社團應當定期向學校團委申請注冊,每學期開學兩個星期內持相關資料向院團委申請注冊。學生社團不得刻制公章??梢宰詡渌囆g圖章和其他標志,但須由團委批準。
第十八條 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必須報團委批準。學生社團跨校進行交流活動,必須經團委批準。
第十九條 學生社團可以創(chuàng)辦內部刊物,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和其他相關規(guī)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fā)行必須由團委審查通過。團委有權對違反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
第四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二十條 學生社團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一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選舉和罷免社團負責人;
(2)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3)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4)修改社團章程;
(5)監(jiān)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二十二條 社團會員大會應當每學期召開一次,并將大會形成的決議報團委批準或備案。
第二十三條 會員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四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指社團正副會長,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會員通過首次會員大會選舉通過,經團委審查后產生。學生社團的正、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xù)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1)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guī)處分的;
(2)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3)經補考仍有一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的;
(4)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情況。
第五章 學生社團經費
第二十六條 各社團的活動經費采取學校支持與自籌相結合,以自籌為主的原則。各社團可通過收繳會費、勤工儉學、社會籌資等渠道自籌經費。社團舉辦活動可向團委提出經費申請,并附詳盡預算報告,學生社團要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管理經費。
第二十七條 各社團可根據自身發(fā)展需要收取一定會費,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可視本校情況制定相應的社團會費標準。經費開支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做到帳目清楚,定期公布,實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監(jiān)督。團委將不定期對各社團的會費使用和財產狀況進行檢查,一旦發(fā)現問題,將提請有關部門,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guī)定的活動。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團委報告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六章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校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團。學生所參加的社團數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個社團擔任主要負責人。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條 社團會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三十一條 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和校紀校規(guī),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團委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三十二條 學生和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的定期注冊。
第三十三條 社團會員有按社團章程規(guī)定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 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促進社團的健康發(fā)展。
第七章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三十五條 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變更的,應當在7日內向登記團委申請變更登記。學生社團修改章程,應當在7日內報團委核準。
第三十六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當向學校團委申請注銷登記:
(1)完成學生社團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的;
(2)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社團被責令關閉或解散的;
(5)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三十七條 學生社團在提出注銷申請登記后,團委應當組織對其財務進行清查。清查期間,學生社團不得開展清查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學生社團應當自清查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團委辦理注銷登記。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由社團負責人簽、經會員大會通過的注銷申請書和清算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 學生社團處置注銷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學院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條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應當在報批后盡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八章 學生社團的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 院團委每年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一批“優(yōu)秀社團”及“優(yōu)秀社團干部”,成績特別突出者,推薦到湖北省參加“湖北省高校標兵社團”和“湖北高校優(yōu)秀社團干部”的評選。
第四十二條 凡是在學院注冊的合法社團的干部均有評選資格,優(yōu)秀社團干部的名額為10名。
第四十三條 優(yōu)秀社團干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品學兼優(yōu),組織能力強,群眾基礎好;
(2)社團進步顯著,工作成績突出;
(3)在其領導下,社團精神面貌好,社團規(guī)模不斷擴大;
(4)與院團委聯(lián)系緊密,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時上交審批。
第四十四條 團委定期對全校社團進行綜合評估并對社團和負責人給予獎懲。評估細則及標準:
(1)社團基本建設情況(30分)
a.社團內部組織機構完善,運用良好;
b.社團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
c.社團負責人品學兼優(yōu)、工作能力強、群眾基礎好;
d.社團的注冊登記工作;
e.社團工作年初有計劃,年末有總結,活動有記錄。
(2)社團活動情況(50分)
a.社團內容豐富健康,形式活潑多樣;
b.活動次數、參加人數、活動規(guī)模;
c.活動在學院中的知名度、影響力及社會反響;
d.活動是否對學生素質的提高有較大幫助;
e.活動形式、內容等是否有創(chuàng)新。
(3)社團獲得的榮譽(10分)
a .社團獲得的各級榮譽;
b.社團活動情況在新聞媒體報道的情況。
(4)社團工作展望(10分)
對日后社團發(fā)展方向、活動計劃等方面內容。
第四十五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團委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解散。
(1)社團活動違反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
(2)活動范圍與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3)不遵守本辦法規(guī)定和接受各團委的規(guī)定和指導;
(4)財務出現重大差錯和混亂;
(5)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按規(guī)定定期注冊的;
(6)社團執(zhí)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7)社團成員盜用社團名義進行活動;
(8)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9)社團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的;
(10)背棄社團宗旨,從事與本社團宗旨、活動范圍不符活動,造成一定影響、情節(jié)惡劣的;
(11)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后仍未注冊的,注冊的學生社團名單每學期公布一次;
(12)社團連續(xù)兩學期末進行活動的。
第九章 學生社團交際活動
第四十六條 社團開展全省范圍的校際活動實行委托制。
第四十七條 每年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員會、湖北省教育廳從命名的“湖北高校標兵社團”中委托部分社團負責組織下一年度全省相關類社團活動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湖北職業(yè)技術學院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__年10月1日起實行。
第7篇 區(qū)高中社團部管理辦法
區(qū)高級中學社團部管理辦法
為配合學校的教學改革,促進校園文明建設,繁榮校園文化,加強我校學生素質教育工作,加強對學生社團的指導和管理,推進社團的健康發(fā)展,活躍學生的業(yè)余文化生活,提高綜合素質,促進全面發(fā)展,特制訂本管理辦法。社團部應積極地開展社團服務工作,緊扣時代主旋律,積極組織引導校內各學生社團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在完善校園管理的基礎上,促進學生活動健康有序開展。
一、社團部的職能
1. 社團部負責新成立社團的登記,注冊。
2. 社團部負責組織和協(xié)調學生社團的活動,對學生社團的日常活動進行宏觀管理,對社團的工作作原則性指導。
3. 社團部負責審核.考評學生社團上一期的工作,布置下一期的活動計劃。
4. 負責對各類學生社團考核評比,評選優(yōu)秀學生社團,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學生社團作出適當處理,并有權解散嚴重管理不當或有嚴重違紀.違反章程的社團。
5. 負責對各級社團會長.副會長的工作進行培訓、審查和考評。
二、社團部干部職責
(一)社團部部長職責:
1. 社團部管理工作。
2. 傳達學校行政會議.團委精神,審批布置并宏觀管理社團各項主題活動。
3. 負責社團內部組織建設。
4. 通過考核審查,競聘,參與社團內部組織建設。
5. 參與社團部后備力量的培養(yǎng)與舉薦。
(二)社團部干事職責:
1. 協(xié)助社團部部長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 做好例會出席情況及會議記錄。
3. 負責社團整體活動人員調配問題。
4. 負責管理社團內部檔案及資料。
5. 負責社團整體宣傳報.校報為主辦的宣傳刊物。
(三)社團指導老師
1.協(xié)助社團做好申報工作;
2.指導社團制作活動計劃和材料積累;
3.組織好每次活動。
三、社團部的管理辦法
(一)社團部設:部長一名、干事兩名。
(二)社團部部長由校長室任命,享受中層副職待遇,干事原則上由相關年部干事兼職。干事聘期為一年。干事應當主動團結在社團部周圍,在遵守社團部章程的前提下,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地完成社團部分配的工作。
(三)社團活動原則上安排在周五下午3.4節(jié)課。
四、社團考核制度
(一)對社團的考評實行學期評比制,凡在社團部注冊的社團都有資格參加評比。(二)對社團的考評采取積分制,以量化其工作成果。社團部評分基準為100分,
其中社團主要負責人的工作情況占10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及活動計劃占10分;工作總結點10分;活動記錄點20分,一次未交扣5分,扣完為止;例會的到會情況占20分,遲到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扣完為止;另外30分為各社團活動開展情況的評定分,分數依據所開展活動的意義,規(guī)模及效果由社團部評定。
(三)對社團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年度優(yōu)秀社團評比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