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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機具、吊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1.1、為了加強工機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設備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明確管理程序和職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2.1、本辦法適用于履行格洛斯鋼管廠維修業(yè)務合同所規(guī)定的中冶成工寧波檢修分公司的工機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三、術語及說明
四、相關文件
4.1、《檢修物資管理辦法》dwyj2007005
五、職責分工
5.1、綜合組是工機具、吊索具的歸口管理部門。
5.1.1負責制訂工機具、吊索具的點檢標準、給油脂標準、維修技術標準。
5.1.2負責對各類專用吊索的專業(yè)點檢、檢修和實施檢測工作。
5.1.3負責吊索具日常維護保養(yǎng)委托及資質審查及管理。
5.1.4負責對操作人員相關知識的培訓。
5.1.5負責所屬員工持操作證上崗操作。
2009年9月15日發(fā)布2009年9月15日實施
5.1.6負責吊索具安全監(jiān)督管理。
5.2、技術組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培訓計劃組織相關培訓工作。
5.3、工機具、吊索具操作人員根據(jù)分工協(xié)議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日常點檢及給油脂記錄。維修工機具、吊索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員應進行檢查試驗并做好安全確認工作。
六、工作流程
6.1、各相關部門對工機具、吊索具必須加強安全管理,技術部對公司內所有行車吊夾具實行統(tǒng)一調配。
6.2、工具機具安全管理。
6.2.1購買工具,手持電動工具(角相磨光機、手持電鉆、手持砂輪機、電鉆、電鏟、電動搬手)時必須有質保書,合格證,ⅱ類以上機電產(chǎn)品,入庫必須驗收檢查,使用前試操作檢查,操作人會使用操作。
6.2.2購買起重工具,機具(卸扣、滑車、手拉葫蘆、千斤頂、鋼繩、卷揚機等)必須有質量保證書,出廠合格證,生產(chǎn)廠家,使用說明書,資料齊全,入庫驗收檢查,使用前試操作檢查,操作人會使用操作,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2.3各種工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安設備總電源開關分開關,并有漏電保護器,做好接零接地保護,不準一閘多用,裝額定熔斷器。
6.2.4手持電動工具的操作電線必須是銅芯軟電纜線,電纜線中間接頭不允許超過三處,帶有電源插頭,電箱離操作點不能超過10m,接電源由電工進行,接好電,電工檢查無錯誤,方可交使用者。
6.2.5選用汽車式起重機,坦克吊時,必須按吊重量的安全荷載選用,不準以小代大,汽車起重機作業(yè)時,腿腳地堅實,不得下沉,腿不伸完不準作業(yè)。大小鉤鋼繩裝有防過卷限位器,起吊時試吊無誤方可作業(yè),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由起重掛吊指揮者指揮,信號統(tǒng)一,堅持十不吊。
6.2.6卷揚機起吊作業(yè),電源開關設機旁,單機單閘,固定卷揚機架的鋼繩拴在牢固的建筑物或轉向地苗上,禁止利用動力管,電桿作固定物,設立第一道鋼繩夾角應大于90度。使用前應檢測鋼繩,卷揚機的剎車可靠,鋼繩磨損不得超過10%,所有起重機的鋼繩不得與電線,焊線接觸。
6.2.7操作手拉葫蘆時,使用人應檢葫蘆大小鏈條無破損,焊縫無裂口,剎車應有效,大小鉤有防脫落的保險卡,不準超負荷使用。
6.2.8起重指揮由持有起吊掛鉤指揮證者指揮,可操作卷揚機,單軌的電動葫蘆。
6.2.9機械設備建立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度,運行記錄,出庫入庫的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不準帶病運行。
6.2.10電焊機必須絕緣良好,安全裝置備全有效,外殼有接地保護,設立單獨的電源開關。二次線不得老化,破損嚴重,接頭不得超過三處。安放在能防雨,防潮處。不準帶電接焊線,焊機和收焊線,人離開必須斷開電源,并清除火種。
6.3、通用吊索具及手動葫蘆等簡易起重機具,由起重掛吊工負責其合理使用、日常點檢和維護保養(yǎng),根據(jù)報廢標準及時報廢更新。
七、附表
7.1鋼絲繩、u型卡扣、手拉葫蘆檢查、保養(yǎng)記錄(dwyj2007014a1)
7.2移動式、便攜式設備檢查記錄表(dwyj2007014b1)
7.3電焊機安全技術要求和驗收表(dwyj2007014c1)
7.4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明細表(dwyj2007014d1)
7.5失準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處置記錄(dwyj2007014e1)
7.6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封存、報廢審批表(dwyj2007014f1)
第2篇 工機具吊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1.1、為了加強工機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設備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明確管理程序和職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2.1、本辦法適用于履行格洛斯鋼管廠維修業(yè)務合同所規(guī)定的中冶成工寧波檢修分公司的工機具、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三、術語及說明
四、相關文件
4.1、《檢修物資管理辦法》dwyj2007005
五、職責分工
5.1、綜合組是工機具、吊索具的歸口管理部門。
5.1.1負責制訂工機具、吊索具的點檢標準、給油脂標準、維修技術標準。
5.1.2負責對各類專用吊索的專業(yè)點檢、檢修和實施檢測工作。
5.1.3負責吊索具日常維護保養(yǎng)委托及資質審查及管理。
5.1.4負責對操作人員相關知識的培訓。
5.1.5負責所屬員工持操作證上崗操作。
2009年9月15日發(fā)布2009年9月15日實施
5.1.6負責吊索具安全監(jiān)督管理。
5.2、技術組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培訓計劃組織相關培訓工作。
5.3、工機具、吊索具操作人員根據(jù)分工協(xié)議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日常點檢及給油脂記錄。維修工機具、吊索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員應進行檢查試驗并做好安全確認工作。
六、工作流程
6.1、各相關部門對工機具、吊索具必須加強安全管理,技術部對公司內所有行車吊夾具實行統(tǒng)一調配。
6.2、工具機具安全管理。
6.2.1購買工具,手持電動工具(角相磨光機、手持電鉆、手持砂輪機、電鉆、電鏟、電動搬手)時必須有質保書,合格證,ⅱ類以上機電產(chǎn)品,入庫必須驗收檢查,使用前試操作檢查,操作人會使用操作。
6.2.2購買起重工具,機具(卸扣、滑車、手拉葫蘆、千斤頂、鋼繩、卷揚機等)必須有質量保證書,出廠合格證,生產(chǎn)廠家,使用說明書,資料齊全,入庫驗收檢查,使用前試操作檢查,操作人會使用操作,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2.3各種工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安設備總電源開關分開關,并有漏電保護器,做好接零接地保護,不準一閘多用,裝額定熔斷器。
6.2.4手持電動工具的操作電線必須是銅芯軟電纜線,電纜線中間接頭不允許超過三處,帶有電源插頭,電箱離操作點不能超過10m,接電源由電工進行,接好電,電工檢查無錯誤,方可交使用者。
6.2.5選用汽車式起重機,坦克吊時,必須按吊重量的安全荷載選用,不準以小代大,汽車起重機作業(yè)時,腿腳地堅實,不得下沉,腿不伸完不準作業(yè)。大小鉤鋼繩裝有防過卷限位器,起吊時試吊無誤方可作業(yè),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由起重掛吊指揮者指揮,信號統(tǒng)一,堅持十不吊。
6.2.6卷揚機起吊作業(yè),電源開關設機旁,單機單閘,固定卷揚機架的鋼繩拴在牢固的建筑物或轉向地苗上,禁止利用動力管,電桿作固定物,設立第一道鋼繩夾角應大于90度。使用前應檢測鋼繩,卷揚機的剎車可靠,鋼繩磨損不得超過10%,所有起重機的鋼繩不得與電線,焊線接觸。
6.2.7操作手拉葫蘆時,使用人應檢葫蘆大小鏈條無破損,焊縫無裂口,剎車應有效,大小鉤有防脫落的保險卡,不準超負荷使用。
6.2.8起重指揮由持有起吊掛鉤指揮證者指揮,可操作卷揚機,單軌的電動葫蘆。
6.2.9機械設備建立定期維護保養(yǎng)制度,運行記錄,出庫入庫的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不準帶病運行。
6.2.10電焊機必須絕緣良好,安全裝置備全有效,外殼有接地保護,設立單獨的電源開關。二次線不得老化,破損嚴重,接頭不得超過三處。安放在能防雨,防潮處。不準帶電接焊線,焊機和收焊線,人離開必須斷開電源,并清除火種。
6.3、通用吊索具及手動葫蘆等簡易起重機具,由起重掛吊工負責其合理使用、日常點檢和維護保養(yǎng),根據(jù)報廢標準及時報廢更新。
七、附表
7.1鋼絲繩、u型卡扣、手拉葫蘆檢查、保養(yǎng)記錄(dwyj2007014a1)
7.2移動式、便攜式設備檢查記錄表(dwyj2007014b1)
7.3電焊機安全技術要求和驗收表(dwyj2007014c1)
7.4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明細表(dwyj2007014d1)
7.5失準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處置記錄(dwyj2007014e1)
7.6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封存、報廢審批表(dwyj2007014f1)
第3篇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本規(guī)定目的是明確吊索具管理職責、管理規(guī)定及吊索具的采購、領用、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報廢等的一般要求,使吊索具管理成為確保裝卸生產(chǎn)安全、提高作業(yè)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保證。
一、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進行起重作業(yè)用吊索具的使用管理。
二、定義:
1. 吊索具:用于連接起重物體的吊具和索具的總稱。
2. 吊具包括:吊杠、抬杠、平衡梁、鋼板鉤、鋼板卡、電磁吸頭(盤),卡環(huán)等。
3. 索具包括:鋼絲繩、鋼絲扣、起重鏈條、棕繩、化纖繩帶、纜繩等。
三、管理職責:
1.技術部:
吊索具的采購、驗收、檢驗、索賠,提供使用說明和原始臺帳建立。
吊索具的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和報廢,使用安全色分類標示。
負責起草定期檢查和維修、報廢標準等管理方面的制度。
2.操作部:
計劃、儲存、日常檢查、使用和參與驗收。
吊索具的使用過程中借用、歸還、檢查等的管理。
負責調度、安排吊索具的使用,確保按照使用規(guī)范要求使用。
負責起草吊索具存儲、借用、使用、日常檢查等相關管理規(guī)定和工藝操作規(guī)范。
3.行安部:
根據(jù)管理規(guī)定和相關規(guī)范標準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吊索具使用中的監(jiān)督、檢查。
四、管理規(guī)定:
1. 采購
操作部根據(jù)作業(yè)計劃及吊索具使用情況申報購置計劃,技術部根據(jù)采購程序從資質較好的廠家實施購置。
2. 驗收
新購的吊索具,技術部須按國家標準認真核對其技術證件及產(chǎn)品合格證書,每件吊索具必須標識負荷、出廠日期,吊索具的證書等,并應建檔備檢;選用自制的非標準吊索具必須出具產(chǎn)品設計報告、強度計算書、產(chǎn)品試驗報告,并經(jīng)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外購技術性強,價值高的吊索具應當有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選型和驗收。
3. 保管檢查
操作部各類吊索具須設置專門存放地點,按不同類型、規(guī)格擺放在專用架上或專用場地上,指定專人管理,并做日常檢查檢查。
操作部應將吊索具妥善保管,禁止挪做他用;吊索具要分類標識,擺放整齊,禁止好壞混放;使用完畢后歸還的吊索具,吊索具管理人員應當逐件嚴格檢查,剔除已損壞吊索具,嚴格分類放置;未經(jīng)過檢查的吊索具不得入庫。
吊索具管理人員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了解和掌握吊索具的使用情況和完好情況,熟悉裝卸工藝規(guī)程,掌握常用工屬于的額定負載及使用要求。
吊索具領用要認真核對數(shù)據(jù),檢驗吊索具的質量;使用部門根據(jù)生產(chǎn)計劃及工藝規(guī)程借用吊索具,借用時需辦理借用手續(xù),詳細登記名稱、作業(yè)地點、作業(yè)貨種及使用載荷等相關情況,并堅持“四不原則”,即:不符合裝卸裝卸工藝要求不借、不符合借用范圍規(guī)定不借、沒有整理上架不借、沒有修復不借。
吊索具借后要按期歸還,在歸還時如正常損壞的,由管理人員驗證后退還借條,非正常損壞,由管理領導、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共同鑒定,分清責任損壞和非責任損壞,按規(guī)定處理。
4. 使用
操作部制定有關使用規(guī)定,在吊索具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檢查工作要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的專人進行。
操作部應當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說明和有關標準要求正確使用工具、索具和設備,履行檢查和管理職責,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吊索具要根據(jù)裝卸工藝和允許負荷使用,嚴禁違規(guī)定和超負荷使用。
5. 維護、保養(yǎng)、報廢
技術部應建立臺帳,把制造廠商、規(guī)格型號、合格證書、有效期限、數(shù)量、檢查的時間、報廢數(shù)量及檢查清單等記錄存檔,以備檢查; 并建立吊索具明細卡,在各吊索具上應懸掛標有索具名稱、型號、額定載荷、投入使用日期等內容的銘牌;如吊索具負荷標記已看不清的,必須經(jīng)過負荷試驗后,打上標記再使用,并根據(jù)臺帳信息隨時提醒操作部做好吊索具管理
技術部要安排專人不定時抽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吊索具全面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做好書面記錄,并及時解決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建立定期保養(yǎng)、檢查臺帳。
吊索具維修應當由技術部專業(yè)技術人員或廠家維修,保證吊索具必須符合使用要求,以保證安全生產(chǎn)。
技術部建立報廢流程,如正常報廢,由操作部、技術部簽字確認;非正常報廢,應由操作部、技術部、安全部共同簽字確認。技術部應嚴格執(zhí)行報廢標準,如吊索具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即做報廢;報廢按照吊索具報廢流程報廢,并做好報廢吊索具處理和核銷記錄。
第4篇 起重機械專用吊具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規(guī)范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
三、引用文件
(一)《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guī)程》(ld48-1993)
(二)山西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晉安監(jiān)應急字[2005]70號《關于強化起重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
(三)長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四、定義
(一)吊具:通過機構閉合、機構連接或機構與物品之間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裝置。
(二)吊索:起重機械吊卸、移動物品時,系結在物品上承受載荷的撓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三)本辦法適用的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包括吊鉤、夾持吊具、起重橫梁、抓斗、起重電磁鐵、起重真空吸盤專用吊具和索具。
五、職責
(一)安環(huán)處是(集團)公司起重機械的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集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團)公司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的供應、使用的安全監(jiān)督。
(二)裝備處是(集團)公司起重機械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集團)公司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的供應、使用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三)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的日常管理,負責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
六、內容與要求
(一)總則
⒈吊具與索具系結物品,及其連接在起重機械上的方法應安全可靠;必要時,應有保證吊具安全作業(yè)的保護裝置或措施。
⒉吊具上外露有傷人可能的活動零部件,應裝設防護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結構應避免積水,吊具上的電氣設備一般應為防水型,否則應有防水措施。
⒊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吊具與索具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程。所使用的專用吊具與索具應有合格證。
⒋經(jīng)檢驗合格的吊具與索具,應有不易磨損的標記和合格證。標記內容應包括:額定起重量(極限工作載荷)、檢驗標志、生產(chǎn)編號、制造日期、制造單位。合格證內容應包括主要技術性能參數(shù)并附有安全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書。
(二)購置
⒈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購置,供應部門必須購買經(jīng)山西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部門登記注冊、集團公司安環(huán)處備案的生產(chǎn)廠家檢測合格后
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的產(chǎn)品。
⒉購買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時,須同時索取附有安全技術專業(yè)資質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書》。
(三)使用
⒈起重專用機械吊具與索具的使用單位,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狀態(tài)。
⒉使用單位應對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和安全技術檢驗,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并做好記錄。
⒊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規(guī)定使用年限時,使用單位應及時申請報廢。
⒋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管理檔案,制定安全生產(chǎn)應急救援預案和響應機制,確保安全生產(chǎn)。
(四)考核
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購買部門、使用單位違反下列規(guī)定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否決相關部門/單位效益工資的0.2%;情節(jié)嚴重的,否決相關部門/單位效益工資的2%,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⑴購買未經(jīng)山西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部門登記注冊、集團公司安環(huán)處
備案的生產(chǎn)廠家產(chǎn)品的;
⑵供應部門購買的產(chǎn)品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書》的;
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⑶使用單位未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和安全技術檢驗或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未進行整改的;
⑷使用單位未建立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管理檔案。
第5篇 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規(guī)范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
三、引用文件
(一)《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guī)程》(ld48-1993)
(二)山西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晉安監(jiān)應急字[2005]70號《關于強化起重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
(三)長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四、定義
(一)吊具:通過機構閉合、機構連接或機構與物品之間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裝置。
(二)吊索:起重機械吊卸、移動物品時,系結在物品上承受載荷的撓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三)本辦法適用的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包括吊鉤、夾持吊具、起重橫梁、抓斗、起重電磁鐵、起重真空吸盤專用吊具和索具。
五、職責
(一)安環(huán)處是(集團)公司起重機械的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集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團)公司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的供應、使用的安全監(jiān)督。
(二)裝備處是(集團)公司起重機械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集團)公司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的供應、使用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三)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的日常管理,負責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
六、內容與要求
(一)總則
⒈吊具與索具系結物品,及其連接在起重機械上的方法應安全可靠;必要時,應有保證吊具安全作業(yè)的保護裝置或措施。
⒉吊具上外露有傷人可能的活動零部件,應裝設防護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結構應避免積水,吊具上的電氣設備一般應為防水型,否則應有防水措施。
⒊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吊具與索具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程。所使用的專用吊具與索具應有合格證。
⒋經(jīng)檢驗合格的吊具與索具,應有不易磨損的標記和合格證。標記內容應包括:額定起重量(極限工作載荷)、檢驗標志、生產(chǎn)編號、制造日期、制造單位。合格證內容應包括主要技術性能參數(shù)并附有安全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書。
(二)購置
⒈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購置,供應部門必須購買經(jīng)山西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部門登記注冊、集團公司安環(huán)處備案的生產(chǎn)廠家檢測合格后
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的產(chǎn)品。
⒉購買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時,須同時索取附有安全技術專業(yè)資質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書》。
(三)使用
⒈起重專用機械吊具與索具的使用單位,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狀態(tài)。
⒉使用單位應對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和安全技術檢驗,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并做好記錄。
⒊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規(guī)定使用年限時,使用單位應及時申請報廢。
⒋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管理檔案,制定安全生產(chǎn)應急救援預案和響應機制,確保安全生產(chǎn)。
(四)考核
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購買部門、使用單位違反下列規(guī)定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否決相關部門/單位效益工資的0.2%;情節(jié)嚴重的,否決相關部門/單位效益工資的2%,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⑴購買未經(jīng)山西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管部門登記注冊、集團公司安環(huán)處
備案的生產(chǎn)廠家產(chǎn)品的;
⑵供應部門購買的產(chǎn)品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書》的;
安全生產(chǎn)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專用吊具與索具安全管理辦法
⑶使用單位未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和安全技術檢驗或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未進行整改的;
⑷使用單位未建立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管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