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機電運行記錄管理規(guī)定辦法
(1)工程部機管系統(tǒng)巡查記錄表每日記錄兩次,供配電設施運行記錄表、空調系統(tǒng)運行記錄表每兩小時記錄一次,由工程部檢查后每月月底將表格匯總交工程部文員存檔。
(2)設備月度檢查保養(yǎng)表由責任人填寫好后交領班,工程師審查后簽名,每月月底將表格匯總交工程部文員存檔。
(3)水泵房巡查記錄表、水表房巡查記錄表、電梯機房巡查記錄表、冷卻塔巡查記錄表每日由當值人員巡查設備后簽名,由工程師抽查監(jiān)督,月底匯總交工程部文員存檔。
(4)排班表每月月底由領班填寫,工程師審閱后交工程部文員。
(5)考勤登記表每月由工程師填寫,月底交工程部文員。
(6)防火巡查表每日由當值人員填寫,每周經(jīng)工程師簽名后交工程部文員。
(7)設備檢查必須認真、仔細,記錄須填寫認真、字跡清晰。
(8)所有記錄必須按時完成,不準弄虛作假。
第2篇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記錄編制內容辦法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記錄編制內容
1)記錄名稱:簡短反映記錄對象;
2)記錄編碼:編碼是每種記錄的識別標記,每種記錄只有一個編碼;
3)記錄順序號:順序號是某種記錄中每張記錄的識別標記,若記錄為成冊票據(jù),印有流水序號,可視為記錄順序號;
4)記錄內容:按記錄對象要求,確定編寫內容;
5)記錄人員:記錄填寫人、會簽人、審批人等;
6)記錄時間:按活動時間填寫,一般應寫清年、月、日;
7)記錄單位名稱;
8)保存期限和保存部門。
通常,組織需要有如下的職業(yè)安全健康記錄(示例):
1)設計評審、鑒定和驗證記錄
2)設備工裝鑒定周期記錄
3)特殊工序人員和操作監(jiān)督記錄
4)檢驗和試驗記錄(含測試報告)
5)計量器具校準記錄
6)糾正措施驗證報告
7)產品質量報告
8)用戶申訴處理記錄和情況報告
9)事故報告表
10)文件更改記錄
11)人員培訓記錄
12)人員資格認可記錄
13)體系審核記錄和審核報告
14)體系的復審記錄和復審報告
15)檢驗證書
除此之外,還應根據(jù)不同的生產安全活動,增添相應的職業(yè)安全健康記錄。
第3篇 質量記錄規(guī)范、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一部分 總 則
原始質量記錄是合理和安全作業(yè)的證據(jù),是每批產品、每一次檢測唯一可靠的查詢依據(jù),是有助于判斷產品質量并做出正確處理決定極為重要的依據(jù)。為提高本公司的產品安全質量水平,將生產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完善生產及檢測過程中各種原始質量記錄,使之符合規(guī)范化標準要求,達到能全面地,完整地,準確地反映生產、檢測過程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部分 記錄單位和精度
第一條 時間(單位:時、分、秒):
(一) 生產加工時間均以24 小時計時。
(二) 殺菌記錄時間(豆腐干)以24 小時計時,計時應精度到分鐘,如5:00、6:
20、7:38……。不得寫成“5”或“5:――”。
(三) 油炸(酥類產品)、脫油、熱合封口、抽真空等時間精確到1 秒,如2 秒、8 秒等。
第二條 溫度(單位:℃):
(一) 酒精溫度計測量讀數(shù)精確到1℃,如5℃、10℃等。
(二) 水銀溫度計測量數(shù)據(jù),取小數(shù)點后一位,精確到0.5℃,如108.0℃、108.5℃……。
不得寫成108℃、109℃……。
(三) 記錄儀、顯示器的溫度記錄精確到0.5℃的,如109.0℃、109.5℃不得寫成109℃、110℃。
第三條 折光濃度、酸度、鹽份等(單位:%)
(一) 折光濃度測量讀數(shù),取小數(shù)點后一位,阿貝折光儀精確到0.1%,如28.0%,28.1%等。
(二) 酸度鹽份水分等的測量讀數(shù)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二位,取0.01%,如2.01%、2.12%等。
(三) 壓力和真空(單位:mpa)、蒸汽總壓,壓力表上讀數(shù)精確到0.01mpa,如0.10mpa、0.38mpa 等。
(四) 封口試漏(加壓)壓力表上讀數(shù)精確到0.001mpa,如0.059mpa、0.060mpa、0.062mpa。
第四條 余氯(單位:ppm)
余氯的測量,視具體使用比色劑的濃度而定。如比色板測量的,精確到0.2ppm;如用滴定法測量的,精確到0.01ppm。試紙測量按比色紙精度。
第五條 重量(單位g、kg)
(一)凈含量及配料中以g 為單位的,精確到1g,如175g、305g……。
(二)配料中以kg 為單位的,盤式磅稱精確到0.005kg,臺式磅稱精確到0.1kg,落地式磅稱精確到1kg。
168
第六條 長度(單位:mm)
(一)使用精度為0.02mm 游標卡尺測量,讀數(shù)精確到0.02mm,如105.98mm,不得寫成106mm 或105mm。
(二)使用精度為0.01mm 測微計(千分卡)測量罐,讀數(shù)精確到0.01mm,如1.24mm,不得寫成1.3mm。
第七條 其他如菌落記數(shù)、過氧化值、黃曲霉毒素含量等單位,以檢測計算精度記錄。
第三部分 質量檢查頻次
第八條 班前消毒清洗衛(wèi)生檢查記錄1 次。
第九條 班后衛(wèi)生消毒記錄1 次。
第十條 生產中每2 小時消毒清洗記錄一次。
第十一條 原料加工處理、配湯質量記錄,必須視不同產品的特性,按照工藝要求進行每鍋或每小時等的檢查,并作好記錄。
第十二條 裝袋量抽查質量記錄
(一)瓜子自動裝袋機定量裝袋產品和膨化、花生、堅果產品等,小組抽查每30 分鐘記錄一次,品控員每2 小時抽查一次,每臺機器抽查不少于6 袋,臺秤每小時校準記錄一次。
(二)封口質量檢查記錄,小組每30 分鐘抽查一次,質檢員每1 小時抽查一次,小組和質檢員抽查時間原則上錯開。
第四部分 記錄書寫和修改
第十三條 質量記錄表格的表頭內容必須填寫齊全,操作人、測量人及審核人必須簽名。
第十四條 所有質量記錄的數(shù)據(jù),數(shù)字必須書寫端正、清晰,保持質量表格的清潔和不受污染。
第十五條 各類質量表格必須準確書寫,盡量避免寫錯欄目或數(shù)據(jù)。萬一寫錯欄目或數(shù)據(jù),需要修正,則必須做到規(guī)范修改。不得在所寫錯的數(shù)字上進行涂改,必須在寫錯的數(shù)字上劃一橫線,將正確數(shù)字寫在它的上方,并在右邊簽名。
第十六條 意外情況的記錄:
(一)因特殊情況(因故停機、吃飯、公務等)不能按時記錄時,必須在記錄上注明原因及對應時間。
(二)因設備等客觀情況而引起質量不穩(wěn)定或達不到標準,需校車的必須要有校車記錄,并在相應記錄表格的備注欄中加以寫明,校車后也必須要有質量檢查記錄。
第五部分 質量記錄管理
第十七條 檢查
(一) 車間質量管理人員和品控人員應隨時檢查、督促質量記錄的執(zhí)行情況。
(二) 質量記錄必須于當日下班后,由小組檢查后交當班車間質管主任,質管主任應認真審核并簽名及填寫審核日期。各類記錄都應完整、齊全不得遺失。
(三) 生產車間的配料檢測、煮制、干燥質量等記錄經(jīng)質量主任審核簽字后,由車間集中并在第二天內(不包括節(jié)、假日)交到技術中心品控部接受復核。
(四) 品控部門將復核中發(fā)現(xiàn)的差錯等問題書面反饋生產部門;生產部門接到書面反169
饋意見后,應及時落實到當事人整改,以不斷提高記錄質量。
(五) 根據(jù)實際需要,技術中心可以向生產中心提出本規(guī)定外特殊的階段性要求,提供有關質量記錄,接受技術中心的復核。
第十八條 保存
(一)經(jīng)技術中心相關部門復核的各類質量記錄,由技術中心負責存檔。
(二)其他各類質量原始記錄由生產部門負責存放保管。
第十九條 查索
(一)據(jù)需要,技術中心和生產部門都可查索對方保存的質量記錄,彼此應提供方便,密切配合。
(二)查索、借閱、歸還都要履行書面手續(xù),以保證質量記錄的完整。
第六部分 質量記錄考核
第二十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一般給予書面反饋指出,但對于多次指出而不改進的將作違紀處理。
(一) 質量記錄未按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單位和精度)、(質量檢查頻次)、(記錄書寫和修改)及(意外情況的記錄)執(zhí)行。
(二) 發(fā)生意外情況,記錄上未說明與實際,與時間不吻合。
(三) 裝袋抽查未做到開車即抽查或抽查時間間隔超過規(guī)定時間(因故停車、吃飯等原因抽查可順延至開車立即抽查)或抽查數(shù)量不符合規(guī)定。
(四) 車間審核質量記錄時未發(fā)現(xiàn)質量記錄中存在的問題,而由技術中心復核發(fā)現(xiàn)及車間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收集、審核后將質量記錄上交到技術中心。
(五) 其他不符合質量記錄規(guī)范及管理的類似情況。
第二十一條 發(fā)生下列問題,視問題的性質、情節(jié)及當事人對問題認識的態(tài)度,給予違紀、口頭警告罰款等處理。
(一) 質量記錄數(shù)據(jù)不真實預記、追記或規(guī)定的項目未作檢查及記錄。
(二) 質量記錄表格短缺(以每張記)。
(三) 原料加工處理、配料未按工藝規(guī)定執(zhí)行及未作規(guī)定項目的質量檢驗、質量記錄。
(四) 質量記錄造假數(shù)據(jù)或發(fā)生質量問題造假記錄的當事人或提供假象的偽證人。
(五) 其他影響質量的類似問題。
第七部分 考核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 技術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在復核質量記錄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按其類別分別計算頻次(即同一班次不同的問題)。質量管理部門在抽查,復核車間保管的那部分質量記錄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按其性質,酌情計算頻次并要求立即整改。
第二十三條 車間在審核質量記錄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如屬于是記錄筆誤的,可令操作者進行規(guī)范修改;如是影響或可能影響質量的問題,可附上反饋表,寫明處理意見,隨質量記錄一起上交,在本考核中將不計算問題頻次。
第二十四條 凡質量記錄在復核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累計超過部門限定數(shù)(暫以每條生產線平均3 次計),將給予扣款處理。超過限定數(shù)內,每次扣20 元;
第二十五條 凡屬于本考核辦法中第三部分第二大類的問題,雖由質量管理部門做出違紀或口頭警告等處理,仍在當月考核中作為問題頻次進行累計。
第二十六條 凡屬于質量事故的問題,將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
170
第二十七條 本考核實施的扣款數(shù),經(jīng)當月統(tǒng)計后交人力資源部,從被考核部門的管理獎中扣除。
第八部分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一) 所有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按照《員工獎懲制度》相關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 本制度由公司規(guī)章制度編審委員會起草并修訂,自 2010 年 1 月 1 日總經(jīng)理發(fā)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產品技術研發(fā)中心品控部。
第4篇 質量記錄規(guī)范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一部分 總 則
原始質量記錄是合理和安全作業(yè)的證據(jù),是每批產品、每一次檢測唯一可靠的查詢依據(jù),是有助于判斷產品質量并做出正確處理決定極為重要的依據(jù)。為提高本公司的產品安全質量水平,將生產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完善生產及檢測過程中各種原始質量記錄,使之符合規(guī)范化標準要求,達到能全面地,完整地,準確地反映生產、檢測過程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部分 記錄單位和精度
第一條 時間(單位:時、分、秒):
(一) 生產加工時間均以24 小時計時。
(二) 殺菌記錄時間(豆腐干)以24 小時計時,計時應精度到分鐘,如5:00、6:
20、7:38……。不得寫成“5”或“5:――”。
(三) 油炸(酥類產品)、脫油、熱合封口、抽真空等時間精確到1 秒,如2 秒、8 秒等。
第二條 溫度(單位:℃):
(一) 酒精溫度計測量讀數(shù)精確到1℃,如5℃、10℃等。
(二) 水銀溫度計測量數(shù)據(jù),取小數(shù)點后一位,精確到0.5℃,如108.0℃、108.5℃……。
不得寫成108℃、109℃……。
(三) 記錄儀、顯示器的溫度記錄精確到0.5℃的,如109.0℃、109.5℃不得寫成109℃、110℃。
第三條 折光濃度、酸度、鹽份等(單位:%)
(一) 折光濃度測量讀數(shù),取小數(shù)點后一位,阿貝折光儀精確到0.1%,如28.0%,28.1%等。
(二) 酸度鹽份水分等的測量讀數(shù)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二位,取0.01%,如2.01%、2.12%等。
(三) 壓力和真空(單位:mpa)、蒸汽總壓,壓力表上讀數(shù)精確到0.01mpa,如0.10mpa、0.38mpa 等。
(四) 封口試漏(加壓)壓力表上讀數(shù)精確到0.001mpa,如0.059mpa、0.060mpa、0.062mpa。
第四條 余氯(單位:ppm)
余氯的測量,視具體使用比色劑的濃度而定。如比色板測量的,精確到0.2ppm;如用滴定法測量的,精確到0.01ppm。試紙測量按比色紙精度。
第五條 重量(單位g、kg)
(一)凈含量及配料中以g 為單位的,精確到1g,如175g、305g……。
(二)配料中以kg 為單位的,盤式磅稱精確到0.005kg,臺式磅稱精確到0.1kg,落地式磅稱精確到1kg。
168
第六條 長度(單位:mm)
(一)使用精度為0.02mm 游標卡尺測量,讀數(shù)精確到0.02mm,如105.98mm,不得寫成106mm 或105mm。
(二)使用精度為0.01mm 測微計(千分卡)測量罐,讀數(shù)精確到0.01mm,如1.24mm,不得寫成1.3mm。
第七條 其他如菌落記數(shù)、過氧化值、黃曲霉毒素含量等單位,以檢測計算精度記錄。
第三部分 質量檢查頻次
第八條 班前消毒清洗衛(wèi)生檢查記錄1 次。
第九條 班后衛(wèi)生消毒記錄1 次。
第十條 生產中每2 小時消毒清洗記錄一次。
第十一條 原料加工處理、配湯質量記錄,必須視不同產品的特性,按照工藝要求進行每鍋或每小時等的檢查,并作好記錄。
第十二條 裝袋量抽查質量記錄
(一)瓜子自動裝袋機定量裝袋產品和膨化、花生、堅果產品等,小組抽查每30 分鐘記錄一次,品控員每2 小時抽查一次,每臺機器抽查不少于6 袋,臺秤每小時校準記錄一次。
(二)封口質量檢查記錄,小組每30 分鐘抽查一次,質檢員每1 小時抽查一次,小組和質檢員抽查時間原則上錯開。
第四部分 記錄書寫和修改
第十三條 質量記錄表格的表頭內容必須填寫齊全,操作人、測量人及審核人必須簽名。
第十四條 所有質量記錄的數(shù)據(jù),數(shù)字必須書寫端正、清晰,保持質量表格的清潔和不受污染。
第十五條 各類質量表格必須準確書寫,盡量避免寫錯欄目或數(shù)據(jù)。萬一寫錯欄目或數(shù)據(jù),需要修正,則必須做到規(guī)范修改。不得在所寫錯的數(shù)字上進行涂改,必須在寫錯的數(shù)字上劃一橫線,將正確數(shù)字寫在它的上方,并在右邊簽名。
第十六條 意外情況的記錄:
(一)因特殊情況(因故停機、吃飯、公務等)不能按時記錄時,必須在記錄上注明原因及對應時間。
(二)因設備等客觀情況而引起質量不穩(wěn)定或達不到標準,需校車的必須要有校車記錄,并在相應記錄表格的備注欄中加以寫明,校車后也必須要有質量檢查記錄。
第五部分 質量記錄管理
第十七條 檢查
(一) 車間質量管理人員和品控人員應隨時檢查、督促質量記錄的執(zhí)行情況。
(二) 質量記錄必須于當日下班后,由小組檢查后交當班車間質管主任,質管主任應認真審核并簽名及填寫審核日期。各類記錄都應完整、齊全不得遺失。
(三) 生產車間的配料檢測、煮制、干燥質量等記錄經(jīng)質量主任審核簽字后,由車間集中并在第二天內(不包括節(jié)、假日)交到技術中心品控部接受復核。
(四) 品控部門將復核中發(fā)現(xiàn)的差錯等問題書面反饋生產部門;生產部門接到書面反169
饋意見后,應及時落實到當事人整改,以不斷提高記錄質量。
(五) 根據(jù)實際需要,技術中心可以向生產中心提出本規(guī)定外特殊的階段性要求,提供有關質量記錄,接受技術中心的復核。
第十八條 保存
(一)經(jīng)技術中心相關部門復核的各類質量記錄,由技術中心負責存檔。
(二)其他各類質量原始記錄由生產部門負責存放保管。
第十九條 查索
(一)據(jù)需要,技術中心和生產部門都可查索對方保存的質量記錄,彼此應提供方便,密切配合。
(二)查索、借閱、歸還都要履行書面手續(xù),以保證質量記錄的完整。
第六部分 質量記錄考核
第二十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一般給予書面反饋指出,但對于多次指出而不改進的將作違紀處理。
(一) 質量記錄未按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單位和精度)、(質量檢查頻次)、(記錄書寫和修改)及(意外情況的記錄)執(zhí)行。
(二) 發(fā)生意外情況,記錄上未說明與實際,與時間不吻合。
(三) 裝袋抽查未做到開車即抽查或抽查時間間隔超過規(guī)定時間(因故停車、吃飯等原因抽查可順延至開車立即抽查)或抽查數(shù)量不符合規(guī)定。
(四) 車間審核質量記錄時未發(fā)現(xiàn)質量記錄中存在的問題,而由技術中心復核發(fā)現(xiàn)及車間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收集、審核后將質量記錄上交到技術中心。
(五) 其他不符合質量記錄規(guī)范及管理的類似情況。
第二十一條 發(fā)生下列問題,視問題的性質、情節(jié)及當事人對問題認識的態(tài)度,給予違紀、口頭警告罰款等處理。
(一) 質量記錄數(shù)據(jù)不真實預記、追記或規(guī)定的項目未作檢查及記錄。
(二) 質量記錄表格短缺(以每張記)。
(三) 原料加工處理、配料未按工藝規(guī)定執(zhí)行及未作規(guī)定項目的質量檢驗、質量記錄。
(四) 質量記錄造假數(shù)據(jù)或發(fā)生質量問題造假記錄的當事人或提供假象的偽證人。
(五) 其他影響質量的類似問題。
第七部分 考核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 技術中心質量管理部門在復核質量記錄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按其類別分別計算頻次(即同一班次不同的問題)。質量管理部門在抽查,復核車間保管的那部分質量記錄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按其性質,酌情計算頻次并要求立即整改。
第二十三條 車間在審核質量記錄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如屬于是記錄筆誤的,可令操作者進行規(guī)范修改;如是影響或可能影響質量的問題,可附上反饋表,寫明處理意見,隨質量記錄一起上交,在本考核中將不計算問題頻次。
第二十四條 凡質量記錄在復核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累計超過部門限定數(shù)(暫以每條生產線平均3 次計),將給予扣款處理。超過限定數(shù)內,每次扣20 元;
第二十五條 凡屬于本考核辦法中第三部分第二大類的問題,雖由質量管理部門做出違紀或口頭警告等處理,仍在當月考核中作為問題頻次進行累計。
第二十六條 凡屬于質量事故的問題,將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
170
第二十七條 本考核實施的扣款數(shù),經(jīng)當月統(tǒng)計后交人力資源部,從被考核部門的管理獎中扣除。
第八部分 附則
第二十八條
(一) 所有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按照《員工獎懲制度》相關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 本制度由公司規(guī)章制度編審委員會起草并修訂,自 2010 年 1 月 1 日總經(jīng)理發(fā)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三)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產品技術研發(fā)中心品控部。
第5篇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記錄作用辦法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記錄作用
記錄是為已完成的活動或達到的結果提供客觀證據(jù)的文件,它是重要的信息資料,為證實可追溯性以及采取預防措施和糾正措施提供依據(jù)。職業(yè)安全健康記錄覆蓋于體系運行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因此,記錄有如下功能:
(1)是體系文件的組成部分,是職業(yè)安全健康職能活動的反映和載體。
(2)是驗證ohsms體系的運行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的主要證據(jù),是體系有效性的證明文件,具有可追溯性。
記錄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其他方式,如電腦軟件儲存的資料。
(3)ohsms記錄為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提供了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