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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產品買賣分批交貨合同書
合同編號:
采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按甲方對產品的實際需要,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指定的地點供貨。
產品名稱、品牌、規(guī)格型號、價款等見下表(下表未能盡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見附件)。
第二條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按下列原則確定(1)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實際需要向乙方購買產品。
本合同價格為乙方標準定價下調%。
當甲方需要合同范圍外的乙方其他產品時,乙方向甲方供貨的價格須下調不少于前述下調比例,甲方也可向其他產品供應商訂購。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關聯(lián)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按照實際需要與乙方在本合同基礎上分別簽訂分批長期供貨合同(以下簡稱分批合同)。
在分批合同中,具體的供貨數(shù)量、供貨日期以甲方發(fā)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為準。
(3)本合同或分批合同簽訂后,甲方任一發(fā)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發(fā)出之前,如同類產品市場價降幅≥5%或當乙方給第三方的售價低于中標價5%以上,或同類產品市場價升幅≥10%時,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相應調整未供部分貨物的價格,若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供貨商。
書面供貨通知書發(fā)出后市場價格變動的,該批產品的價格保持不變。
2、本合同簽訂或分批合同簽訂后,甲方任一發(fā)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發(fā)之前,甲方可根據(jù)本條第1款的定價原則將本合同項下的產品更換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產品或乙方已更新?lián)Q代的產品。
甲方也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另行招標或向其他供應商采購,但在進行同類產品的招標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考慮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以包供貨、包運輸、包通過驗收、包風險、包稅金、包售后服務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生產的產品。
本合同價格為前述內容的包干價格。
4、結算方法:實際數(shù)量以甲方驗收簽證為準,按實結算,單價按本合同確定的價格執(zhí)行。
第三條質量、技術標準
1、質量要求:2、技術標準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第四條乙方承諾: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且為產品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產品。
2、乙方保證在約定的時間內按分批合同及甲方書面供貨通知書約定的產品種類、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質量及售后服務內容等向甲方提供服務。
3、乙方保證所供材料(產品)不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如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4、乙方保證每月供貨能力不少于,同意承受甲方延期付款的最長期限為。
5、若乙方產品價格下降比例達到5%以上(含本數(shù))時,乙方必須在2天內通知甲方。
第五條產品包裝標準產品包裝:有國家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包裝;沒有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yè)標準包裝;既無國家標準又無行業(yè)標準的,按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乙方的產品包裝應有乙方名稱(或標志),乙方必須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滿足貨品質量、數(shù)量、性能的要求。
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及產品質量鑒定書原件。
包裝費用已包含在材料單價內。
出廠標準包裝(內含安裝配件、合格證、裝箱單、使用說明書及產品質量保證書)。
如為進口產品,乙方還須向甲方提交產品原產地證明、原廠質量合格證書、進口海關關單及稅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實后交還乙方,復印件由甲方備案)、商檢局頒發(fā)的商檢合格證書、完整的原廠資料、中文安裝資料及安裝圖紙等。
第六條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負擔
1、交貨地點:具體交貨地點在分批合同或甲方發(fā)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中另行約定。
2、具體交貨日期以甲方發(fā)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為準。
交貨日期前日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書面供貨通知書。
乙方提前交貨的,要經(jīng)甲方同意,否則,產品在交貨日期前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有關的保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運費(包括卸貨和進倉費用)已包含在產品單價中。
4、以交貨地點作為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
1、乙方按甲方書面供貨通知書上要求時間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貨物運抵前小時通知甲方準備接收;貨物到交貨地點后,甲方應在合理時間間隔(工作時間為4小時,非工作時間為8小時)內清點和檢查驗收;乙方委派送貨人(須持有乙方的授權委托書),代表乙方負責貨物的交付、驗收、結算工作,乙方應同時出示產地證明、裝箱單、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對產品外觀、數(shù)量、型號進行驗收,并予以簽收確認。
2、驗收標準:3、驗收方法或手段:4、驗收及試驗單位:5、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分批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分批合同產品總價款的10%作為定金,定金在產品經(jīng)驗收合格后抵作貨款。
2、貨到現(xiàn)場,經(jīng)甲方清點、接收產品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該分批合同產品總價款的50%。
3、全部產品經(jīng)甲方驗收合格且辦妥結算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付清該分批貨物總價款。
第九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收到產品后,如果發(fā)現(xiàn)產品的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和質量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代為保管該產品(因保管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發(fā)現(xiàn)后7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且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的貨款;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后,應在_____天內按甲方要求負責處理。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種方式處理:(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在通知方透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后,視為送達。
2.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3.本合同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買賣合同逾期交貨糾紛裁判
買賣合同逾期交貨糾紛,是買受人認為出賣人逾期交貨而提起訴訟,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貨違約責任的糾紛,由于交付標的物是出賣人應當承擔的主要義務,所以此種案件中的原告為買受人一方,被告則是出賣人一方。
(一)買賣合同交貨期限的確定
交貨期限是指出賣人在交貨地點完成貨物交付的日期;與之相對應,交貨期間是指出賣人從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在交貨地點完成貨物交付的一段時間。其中期限應是指時間的計算,從某一點時間開始起計算,稱為始期,迄至某一時點停止計算,稱為終期,買賣合同的履行期限亦可以以此兩種方式確定。而期間則是指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之間的一段時間,如某日至某日、某月至某月、某年至某年,或者從某日起若干日、從某日起若干星期、從某日起若干月、從某日起若干年等。買賣合同約定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期間的,可采用這些表達或者確定方式。期限與期間雖然都是特定的、不可分割的期日來表達,但是二者之間還是有差異的,期限為時間之計算,僅指其一端,或者為始期,或者為終期;而期間則是時間之經(jīng)過,為始期與終期二者之間的時間段。簡單地講,期限是一個時間點,而期間則是一段時間。
買賣合同交貨期限與交貨期間的確定,對出賣人是否存在逾期交貨行為具有決定意義,所以審理此類糾紛的關鍵即在于對買賣合同標的物交付期限及交付期間的確定。根據(jù)《合同法》第138條、第139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交貨期限的確定應遵循如下規(guī)則:
1.雙方當事人約定交貨期限的,出賣人應按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2.雙方當事人約定交貨期間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貨期間內的任何時間交付。根據(jù)《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3條第1款第(b)項的規(guī)定,如果合同規(guī)定有一段時間,或從合同可以確定一段時間,除非情況表明應由買方選定一個日期外,應在該段時間內任何時候交貨。
3.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當事人僅約定開始交貨,未約定何時終止交貨的,視為約定的交貨期間不明確;
4.如當事人未約定交貨期限,且不能協(xié)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按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應依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合同解釋,如依各國通例,在合同未約定交貨期限的情況下,將雙方約定的合同有效期解釋為最后交貨期限。
5.如不能按照合同有關條款及交易習慣確定交貨期限,則依《合同法》第62條第4項之規(guī)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此,在買賣合同中,交付標的物的期限不明確時,出賣人可以隨時交貨,買受人可以隨時要求交貨,但應當給出賣人必要的準備時間。‘所謂必要的準備時間,是指在通常情況下,出賣人為交貨所做準備工作的時間,主要包括標的物的裝卸時間、等候運輸?shù)臅r間、運輸在途時間等。
6.根據(jù)《合同法》第140條的規(guī)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規(guī)定,目的在于方便買賣雙方的交易,減少重復交付費用。
在確定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方面,還應當確定相關期限及期間的具體計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計算的方法
自然計算法。也就是以實際的時間為標準,依此方法計算,即一天為24小時、1周為7天、一月為30天、一年為365天,按此方法計算期限及期間。
歷法計算法。也就是指按日歷所確定的日、星期、月以及年來進行計算的方法。如合同約定交付標的物的期間為一周的,則為星期一至星期日;約定交付期間為一個月的,則從該月的第一日至月末之日;約定一年為期間的,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歷法計算方法不論月的大小、是否存在閏年,均以歷法確定,計算方法簡便。
上述兩種計算方法的差異在于以月或者年為期間時結果可能并不一致,如約定一個月為期間的,依自然計算法則不論月之大小,將一月均確定為30日;而按歷法計算法,則要區(qū)別大月與小月、閏月分別有31日、30日、29日(或者28日)。我國《民法通則》第154條第1款規(guī)定,期間按公歷的年、月、日計算。
2.期間起算點的確定方法
以小時確定期間時的起算點的確定我國《民法通則》第154條第2款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期間的,從規(guī)定時開始計算。
以日、月、年為期間的起算點的確定?!睹穹ㄍ▌t》第154和第2款還規(guī)定,按日、月、年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天不計人,自次日起開始計算。如自1月1日起20天為交付期限的,則從1月2日起算至1月21日24時屆滿。
期間最后一天的終止點的確定?!睹穹ㄍ▌t》第154條第3款規(guī)定,期間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24時;有業(yè)務時間的,到停止業(yè)務活動時截止;如有營業(yè)時間、辦公時間的,以到營業(yè)時間、辦公時間為期間的終止點。
期間最后一天的確定。如果以日確定期間的,則至該期間之日即為最后一日;在以星期、月、年確定期間時,如以星期、月、年的第一日為起算時間確定時,則該期間之末日為周日、月終、年末為期間的最后一日;如果不是以星期、月、年的第一日為起算時間的,則應以最后之星期、月、年中與起算日相同日的前一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如自1月2日起的一年,則到期時間為次年的1月1日。
如果以上述方法計算出的期間的終止日為星期六、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依《民法通則》第154條第3款規(guī)定,應以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
(二)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地點的確定規(guī)范
出賣人是否逾期交付標的物,還涉及交付標的物的地點的確定問題。對于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地點,結合《合同法》以及審判實踐,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交付標的物的地點,雙方當事人有明確約定的,應當按約定執(zhí)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受領標的物,如果出賣人因此履行遲延的,尚需承擔違約責任。
2.在雙方當事人未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時,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議補充確定,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應根據(jù)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進行確定。
3.根據(jù)前述方法仍然不能確定交付標的物的地點的,則應依《合同法》
第3篇 分批交貨買賣
第一百六十六條 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
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經(jīng)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
分批交貨買賣是一種特殊的買賣,其特殊性在于出賣人應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而不是一次性交付標的物。
本條借鑒了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 銷售合同 公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分批交付標的物的情況,如果出現(xiàn)出賣人不履行的情況,買受人要 解除合同 ,應當受本條規(guī)定調整。它表現(xiàn)為三個層次。
第一,一般情況下,出賣人不履行某一批標的物的交付,買受人可以針對該批標的物不履行的情況要求出賣人承擔 違約責任 。如果出賣人對該批的不履行構成了根本違約,即本條所規(guī)定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批標的物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主張對整個合同的部分解除。
第二,出賣人對某批標的物的根本違約,如果將導致對該批之后各批的根本違約,買受人就有權解除合同中該批以及其后的這部分。法律并未說明屬于這類情形的具體情況,因為合同實踐是復雜的,法律只能作出一個原則性的規(guī)定。但是,某批的根本違約將致使今后各批的根本違約的情況必須是十分明顯的,才能適用這一規(guī)定。
第三,某批標的物與整個合同的其他各批標的物可能是相互依存的,或者說是不可分的,否則整個合同的履行將不可能或者沒有意義。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如果依法可以對該批標的物解除,那么他就可以直接解除整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