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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安全管理體系
1. 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橋涵工程的全面安全管理,確保制度健全,責任明確。
2. 制定并執(zhí)行安全培訓計劃,所有參與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定。
3.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二、施工準備階段
1. 進行詳細的地質勘查,評估作業(yè)環(huán)境,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 設計階段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如結構穩(wěn)定性、施工難度及風險等。
3. 編制施工方案,包括應急預案,確保在特殊情況下能迅速響應。
三、施工現(xiàn)場管理
1. 施工現(xiàn)場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安全圍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2. 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等。
3. 機械設備定期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性能良好,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
四、混凝土澆筑與養(yǎng)護
1. 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有專人指揮,防止混凝土溢出或坍塌。
2. 確保混凝土養(yǎng)護期間的通風和濕度,防止裂縫產生。
3. 使用吊車等大型設備時,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避免碰撞和傾覆。
五、鋼結構安裝
1. 鋼結構構件應在地面組裝,檢驗合格后再吊裝。
2. 吊裝過程中,應設置臨時支撐,確保結構穩(wěn)定。
3. 安裝完成后,進行緊固件檢查,確保連接牢固。
六、橋梁檢測與驗收
1. 工程完成后,進行全面的質量和安全檢測,確保橋梁達到設計要求。
2. 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見。
3. 驗收合格后,進行必要的后期維護工作,確保橋梁的長期安全使用。
七、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1. 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洪水、地震等情況的應對措施。
2.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3. 對事故進行及時、準確的報告,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標準
本規(guī)程參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等相關國家標準,結合橋涵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所有參與橋涵工程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確保工程安全,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本規(guī)程的修訂和完善,應根據行業(yè)發(fā)展趨勢和技術進步適時進行,以確保其科學性和適用性。
橋涵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范文
本規(guī)程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1.納入了近幾年來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等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新要求。
2.規(guī)定了建設各方管理層、技術層和作業(yè)層的詳細工作內容及具體操作要求。
3.明確了施工現(xiàn)場危險源和危害因素辨識與管理、風險管理、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演練等方面的內容。
4.提出了施工安全管理檢查表、施工安全技術檢查表及施工安全作業(yè)檢查表,促進安全管理標準化。
5.采用了作業(yè)層易于理解和接受的直觀簡圖,細化和有效落實安全操作要求。
6.強調了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特別明確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時間。
7.增加了施工便橋、運梁便道、棧橋、水上施工、潛水作業(yè)等的內容。
8.對基礎施工強調了地下管線和地下構筑物調查、基坑變形監(jiān)測、防護措施等。
9.對墩臺施工強調了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tǒng)的受力檢算及其自身的可靠連接等。
10.補充了預制預應力混凝土簡支箱梁制造、運輸、架設的內容。
11.納入了各類不同方法現(xiàn)澆施工預應力混凝土簡支箱的內容。
12.完善了連續(xù)梁、連續(xù)剛構、斜腿剛構、鋼梁及新型結構拱橋等的內容。
13.增加了營業(yè)線橋涵施工的有關安全和技術管理要求。
一、基本規(guī)定
1鐵路工程施工應嚴格按設計文件進行,全面貫徹設計意圖,達到設計要求的安全使用功能,保障鐵路運營安全。
2 參建各方應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建設各方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經培訓合格方準上崗。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 施工組織設計應包含安全保障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按有關規(guī)定經審批后實施。
5建設各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環(huán)境進行危險源辨識,對重大危險源應編制應急預案,成立應急組織,配備應急物資,并按規(guī)定組織培訓和演練。
6 施工過程中應及時掌握氣象、水文和地質災害等相關信息,做好防范和應急工作。
7 營業(yè)線施工及有可能影響營業(yè)線運行安全的施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現(xiàn)行國家及鐵路有關安全生產及施工安全的規(guī)定。
8作業(yè)班組負責人在每天開工前,應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向作業(yè)人員強調安全注意事項。
9 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基? 礎
一般規(guī)定
1 雙壁鋼圍堰、深基坑、挖孔樁(挖井)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2 基礎工程開工前,必須調查探明作業(yè)區(qū)內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及地面以上通訊、電力線路等,有礙施工時,應先進行加固防護或改移。
3 機械設備等在施工前應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基坑、挖井、泥漿池、鉆孔樁、澆筑后的鉆孔樁四周必須設置護欄及明顯的警示標志,夜間應懸掛示警紅燈,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鉆、挖孔樁停止施工時,孔口應加蓋防護。
5基坑及圍堰施工,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機械設備能力等因素選擇適當?shù)闹ёo方案。
6 深水鋼圍堰、水上作業(yè)平臺施工,當遇到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施工作業(yè)并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
7 橋涵地基處理應符合《鐵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432-2009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8 橋涵基礎施工中的起重吊裝、施工用電、現(xiàn)場防火、危險物品管理、季節(jié)性施工、鋼筋、模板和混凝土施工等應符合《鐵路工程基本作業(yè)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tb10301-2009的相關規(guī)定。
鋼板樁圍堰
1水中插打鋼板樁,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打樁船或工作平臺,四周設安全防護。
2 吊樁時吊點位置不得低于樁頂以下1/3樁長處。
3鋼板樁組拼插打,應沿樁長設置橫向夾板,確保組拼鋼板樁剛度,夾板間距視具體情況確定;嚴禁將吊具拴在鋼板樁夾具上或捆在鋼板樁上進行吊裝。
4鋼板樁吊環(huán)的直徑和焊接長度應通過計算確定。施工時必須確保吊環(huán)的焊接質量,并必須進行試吊方可正式起吊。
5 起吊鋼板樁時,應拴好溜繩;吊起鋼板樁未就位前,樁位附近不得站人。
6 樁帽(墊)與鋼板樁連接牢固,初始階段應輕打貫入,樁帽(墊)變形時,應及時更換。
7 鋼板樁插進鎖口后,因鎖口阻力不能插放到位而需樁錘壓插時,應控制樁錘下落行程,防止樁錘隨鋼板樁突然下滑。
8 拔樁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拔樁前應向圍堰內灌水,使圍堰內外水位基本相等;從下游開始,向上游依次進行。
(2) 拔樁設備應有超載限制器,嚴禁超載硬拔。
(3) 鋼板樁頂層圍檁不得一次性預先拆除,應拆除一組拔一組。
(4) 拔樁前應拴好溜繩,拔樁作業(yè),機械作業(yè)范圍及樁位附近不得站人。
雙壁鋼圍堰
1 雙壁鋼圍堰應進行專門設計,圍堰的尺寸、強度、剛度及結構穩(wěn)定性、錨碇方法等應滿足設計及施工要求。
2 在壁板或隔板內焊接鋼圍堰時,應采用機械通風,艙內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5℃,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濃度含量不得超過1.0%。
3 在浮船或浮箱上組裝鋼圍堰時,四周應設置纜風繩,并下錨固定,在錨碇線路上應設浮標。船錨在施放時,位置應準確,并要采取措施,防止下錨時錨鏈(繩)纏繞或刮傷人。浮船及浮箱上,應備有足夠數(shù)量的救生及防火設備。
4 當雙壁鋼圍堰使用兩臺以上吊車或吊船起吊時,其吊點、吊具及圍堰加固應進行設計。應先試吊,起吊時應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
5 雙壁鋼圍堰在浮運前應對定位船、導向船上的馬口、系纜樁、復式滑車組、絞車、固定座、鋼絲繩、連接設備、起吊塔架、水上供電、通訊以及導向船壓艙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6 雙壁鋼圍堰浮運過程中,應有救生船并配備救生、消防及通訊設施設備;圍堰到位下錨時,應防止錨鏈(繩)纏繞或刮傷人。圍堰著床前,應根據水位的漲落情況,隨時調整錨纜的受力狀態(tài)。錨碇系統(tǒng)應派專人負責檢查。
7 雙壁鋼圍堰接高下沉加載時,應對稱均勻加載,采取纜風繩加固等措施,防止圍堰傾斜。圍堰頂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水位,有漲潮或風浪時應適當加高。
8 雙壁鋼圍堰內取土下沉時,抓泥斗不得碰撞鋼圍堰側壁。鋼圍堰落床尚未穩(wěn)定前,應防止往來船舶、飄流物等碰撞導向船、浮標和錨索等。
9 水下切割拆除雙壁鋼圍堰時,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2.10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當圍堰切割成上、下兩節(jié)時,在連接構件處,應裝倒插連接裝置,并加設支撐。在吊卸時,起吊繩不得反彈。
明挖基礎
深基坑施工應對支護結構的位移和應力、鄰近建筑物的沉降與位移、地下水位變化、基底隆起等項目開展系統(tǒng)的監(jiān)測,及時進行分析并采取可靠措施,預防基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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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坑開挖對鄰近建(構)筑物或臨時設施有影響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2 基坑頂面四周應開挖排水溝,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3 開挖基坑應視地質和水文情況、基坑深度按規(guī)定坡度分層進行。嚴禁采用局部開挖深坑,從底層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4 基坑頂有動載時,坑口邊緣與動載間的安全距離應根據基坑深度、坡度、地質和水文條件及動載大小等情況確定,且均不應小于1.0m。棄土堆坡腳與坑口邊緣的距離不得影響基坑邊坡的穩(wěn)定。
5 在土石松動地層或在粉、細砂層中開挖基坑時,應先做好安全防護設施;軟基開挖必須進行支護。當基坑開挖需要爆破時,應執(zhí)行現(xiàn)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的規(guī)定。
第2篇 橋涵工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1、施工場所禁止閑人入內妨礙工作,確保安全。
2、范圍大的現(xiàn)場應于各交通道口設置路牌,指示出入及車輛運輸?shù)牡缆?,慢行?/p>
3、橋涵施工地點的兩端應樹立明顯的標志,在大中橋位的河流上下游安裝臨時水標尺,派人定時觀測水位,并經常與附近氣象臺、水文站等單位聯(lián)系,了解氣候與洪水情況。通航水道應于上下游設標志,白天安插紅旗,夜間懸掛紅燈,以防發(fā)生意外。
4、在主流河道寬度大于50米,水深超過2米的河流上,進行橋梁施工或檢查時,應配備救生圈及值班船只。
5、現(xiàn)場所有建筑物、料庫及易燃材料堆放和加工場所,應適當設置防火設備。
6、生產場所的危險區(qū)域,應在明顯地方張掛標語和注意標志。
7、施工區(qū)域內的泥濘、積水、培土及其他雜物應經常清理。
8、凡進行深水潛水,高空作業(yè)以及其他可能影響體力、器官健康工作的員工,應預先進行體格檢查,經醫(yī)師診斷合格后方準參加工作,必要時應減短工作時間,防止超體力勞動。
9、冬季下水施工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準備糖姜水或酒及保暖設備。
10、工人在大雨中工作,要穿雨衣。在小雨中如沒有雨衣斗笠,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遇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者,可不受此限制,但應盡量采取措施,事后立即給予藥物恢復體溫、保證健康:
①軍事或其他緊急需要;
②為消除意外阻斷作業(yè)正常進行的事件;
③因意外事件不能按期完成任務而且間斷會造成重大不良后果時;
④不能間歇的工作。
11、禁止隨意在現(xiàn)場上堆放與亂扔建筑材料與零件,拆下的模板、跳板等材料上的鐵釘、馬釘必須及時拔除或打彎,防止傷腳 。
12、有傷害身體的工作,必須根據勞保規(guī)定發(fā)給勞保用品。
13、不是參加該工序工作的人員禁止進入該工序現(xiàn)場,不是本班(組)工作需要的工具設備,不要隨便移動。
14、在高架上工作時,使用輕便工具如扳手、手錘等應綁上繩子掛在身上或放在工具袋里。
15、橋上所有小鐵件、短雜木料、暫時不用的工具設備必須及時整理收拾放置適當?shù)攸c,避免墜落,絆腳傷人。
16、非工作需要,不要隨便進入倉庫、機房、發(fā)電房、工具房,在倉庫里禁止抽煙生火。
17、木工廠、鋸木廠內柴片、刨花、木屑、雜物要經常清除。香煙頭、火柴頭不要隨地亂扔。
18、不準玩弄測量儀器、觀察設施,以及吊裝設備,機械車輛。
第二節(jié) 基底與基礎
一、露天基坑。
1、所有基坑開挖如不加支撐,均應按照各土壤的休止角來確定邊坡坡度。挖出的廢土應廢棄在距基坑邊緣1米以外,以防壓塌邊坡。
2、當用臺階拋擲的方法出土時,臺階寬度不應小于0.7米,高度不應大于1.5米。
3、在休息時或一個班工作完畢之后,不應在基坑內逗留。每班在工作前和工作中必須經常對基坑邊坡進行檢查。倘發(fā)現(xiàn)邊坡上緣有裂縫或懸出的土塊、石塊必須及時處理修整。
4、如發(fā)現(xiàn)基坑邊緣出水,應采取不使水流沿基坑邊坡流下的措施,挖排水溝或安裝水流槽引離基坑外圍。
5、凡采用支撐開挖基坑者,支撐做法必須根據設計規(guī)定。
6、拆除基坑支撐時,必須嚴格遵守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不得一次沿垂直線除去同一對立柱上的全部支撐,同時除去的橫撐數(shù)量不應超過兩根;并依橫撐順序自上而下分次進行,同時取出橫撐支撐木板,交叉進行回填土壤。如果拆除加固支撐會引起基坑壁坍塌危險時,則不須拆除而直接回填。
7、在水中挖掘基坑,采用各種圍堰時,其結構及支撐均須穩(wěn)固,并隨時進行檢查,如有滲漏、變形現(xiàn)象,須及時防止或加固,以免沖毀傷人。
8、用吊車、扒桿等工具吊土石時,必須注意吊斗的繩索、掛鉤是否堅固(掛鉤應用帶扣簧的);升降吊斗時,下面不能站人和操作。吊斗不使用時應摘下來放在坑外,不要懸空吊掛。
9、打板樁時,打樁人員應注意木錘、跳板等是否牢固。
10、用繩子捆扎方法由基坑內吊出大石塊時,挖基工人應躲開。
11、機械挖基坑時,各種挖掘機械安全技術操作參照相應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