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蒸汽鍋爐司爐工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前準備
1. 檢查鍋爐設備:確保所有管道、閥門、安全裝置完好無損。
2. 燃料準備:根據(jù)鍋爐類型,準備好充足的燃料,并確保其質量合格。
3. 水質處理:檢查鍋爐給水水質,符合標準后方可注入。
二、啟動操作
1. 開啟給水泵:逐漸增加供水量,觀察水位計,保持正常水位。
2. 點火啟動:按照規(guī)定程序點燃燃料,逐步調整燃燒狀態(tài)。
3. 暖爐升溫:緩慢升高蒸汽壓力,注意觀察壓力表和溫度計。
三、運行管理
1. 常規(guī)監(jiān)控:定期檢查水位、壓力、溫度等參數(shù),及時調整。
2. 燃燒調整:根據(jù)負荷變化,適時調節(jié)燃料供應和空氣量。
3. 安全檢查:注意設備異常聲音,發(fā)現(xiàn)故障立即停機并報告。
四、停爐操作
1. 降低負荷:逐步減少燃料供應,讓鍋爐進入怠速運行狀態(tài)。
2. 熄火冷卻:關閉燃料供應,利用余熱自然冷卻,不可急速降壓。
3. 鍋爐保養(yǎng):停爐后進行必要的清潔和維護工作。
篇2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準備與檢查
1. 開始工作前,確保鍋爐已清潔,無雜物堆積。
2. 檢查燃油或燃氣供應系統(tǒng),確認閥門正常,無泄漏現(xiàn)象。
3. 檢查水位計,保證其清晰準確,水位應在安全范圍內。
4. 確認壓力表、溫度計等儀表正常,無損壞或異常讀數(shù)。
二、啟動與運行
1. 按照操作手冊逐步啟動鍋爐,避免突然增壓或超負荷運行。
2. 在鍋爐升溫過程中,密切監(jiān)控壓力和溫度,防止超限。
3. 定期巡檢設備,檢查燃燒狀況,確保燃料充分燃燒,無煙塵積聚。
三、故障處理與應急措施
1.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運行,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2. 如遇壓力過高,應迅速打開安全閥泄壓,但不得隨意調整安全閥設定值。
3. 若發(fā)生火警,立即啟動滅火系統(tǒng),同時通知消防部門。
四、停機與維護
1. 停機前,先緩慢降低負荷,待溫度和壓力下降到安全水平后再關閉。
2. 定期進行鍋爐內部清理,保持設備良好狀態(tài)。
3. 停機后,切斷電源,關閉所有閥門,做好防潮防凍措施。
五、個人防護與安全行為
1. 工作時穿戴防護服、安全帽和防護眼鏡,確保人身安全。
2. 不得在操作區(qū)域吸煙,禁止攜帶火種。
3. 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訓,了解應急預案和疏散路線。
篇3
蒸汽鍋爐司爐工操作規(guī)程
1. 日常檢查與準備:
- 檢查燃料供應系統(tǒng),確保燃料充足且質量合格。
- 檢查水位計,確認鍋爐水位在安全范圍內。
- 檢查壓力表,保證其準確無誤。
- 確認所有閥門處于正確位置,包括進水閥、排污閥、安全閥等。
2. 啟動與運行:
- 按照規(guī)定程序啟動燃燒器,逐步增加燃料供應。
- 監(jiān)控蒸汽壓力,保持在設定工作壓力內。
- 定時檢查水位,適時補水,防止干燒。
3. 維護與保養(yǎng):
- 定期清理積灰,保持燃燒室清潔。
- 檢查鍋爐內外部腐蝕情況,及時修復。
- 對壓力表、安全閥等關鍵部件進行定期校驗。
4. 應急處理:
- 如遇水位異常,立即停爐查明原因。
- 壓力過高時,啟動安全閥排放多余蒸汽。
- 發(fā)現(xiàn)泄漏或其他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篇4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蒸汽鍋爐是工業(yè)生產的重要設備,其安全運行關乎人員生命安全與企業(yè)生產穩(wěn)定。為確保司爐工正確操作,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鍋爐啟動與停機程序
2. 正常運行監(jiān)控與調整
3. 故障處理與應急措施
4. 定期維護與保養(yǎng)
5. 安全操作規(guī)范與個人防護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年滿18周歲。
第2條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司爐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條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部門頒發(fā)的司爐工操作證,持證上崗。
第4條熟練掌握鍋爐的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對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低壓鍋爐進行安全操作。
第5條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具備鍋爐操作和運行的安全知識,懂得蒸汽鍋爐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種的應會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且操作的鍋爐應與司爐證類別允許操作的范圍一致。
第7條司爐證要定期進行復審,復審時應先進行考核,,復審不合格或超期未復審的司爐證作廢。
第8條鍋爐投入使用前,必須取得使用證,運行后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第9條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和記錄。
三、操作準備
第10條運行前檢查與準備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嚴密,附屬零部件裝置是否齊全。
2、爐篦、爐墻是否正常,前后煙箱是否嚴密。
3、風道內煙氣調節(jié)門是否靈活,開關位置是否與圖紙吻合。
4、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給水管路、排污管路,裝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條升火的步驟如下:
1、關閉排污閥,開啟排空閥,讓鍋爐內空氣可以排出。
2、將已軟化并除氧的水通過省煤器緩緩注入鍋爐內(進入溫度一般不高于40℃),讓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wěn)定后,觀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時,開啟點火門,在爐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爐篦上(嚴禁鐵釘帶入)引燃,點火前先開引風機,調節(jié)煙氣調節(jié)門,待引燃物燃燒旺盛后可以關閉點火門,向煤斗內加煤。間斷開啟爐排,并在左側拔火孔處加強觀察著火情況,適當進行拔火,等前烘燒熱,煤能連續(xù)著火后調節(jié)鼓引風量,爐堂負壓維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燒正常。
第12條升火時,溫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熱補同,產生過大壓力,影響鍋爐壽命。
第13條升火后影注意爐內水位,加熱后水位會上升,如超過最高水位時,可進行排污。
第14條當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汽時,即應關閉安全閥,沖洗水位表盒壓力表彎管,當氣壓增至0.2-0.3mpa氣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是否嚴密,如有滲漏,應擰緊手孔及入孔蓋螺栓,同時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無漏。
第15條當爐內氣壓逐漸升高時,應注意各部有無特殊聲響,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
第16條鍋爐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氣壓升至工作壓力,需要的時間不少于4小時,以后升火,從冷卻起步小于12小時,從熱爐起不小于半小時。
第17條初次升火時,應按勞動局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第137條表7-2的規(guī)定壓力進行調整。
(二)運行
第18條水質要求: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1576-2001標準。
第19條鍋內水位:蒸汽鍋爐水位應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圍內,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動現(xiàn)象。如水面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堵塞,應立即進行沖洗。
玻璃水位計每班應沖洗兩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狀態(tài),玻璃水位計每班必須校正一次。
第20條壓力:經常注意壓力變化情況,盡可能保持爐內壓力穩(wěn)定。壓力表彎管應每班沖洗一次,為保證正確,壓力表每年應校驗一次。。蒸汽鍋爐氣壓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
第21條 給水設備:蒸汽鍋爐給水盡可能采用連續(xù)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溫應低于工作壓力之下飽和溫度40℃,如超過規(guī)定溫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環(huán)管調節(jié)水溫,保證省煤器不損壞。發(fā)現(xiàn)省煤器與箱殼之間墊料不密封而漏風(可用燭火試驗)應用石棉繩嵌密。
第22條安全閥:注意安全閥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盤和閥座粘住,定期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放試驗,每隔2-4星期應升高一次,作排放試驗以校驗安全閥作用。
第23條安全保護:蒸汽鍋爐應用高低水位報警裝置,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fā)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鍋爐還應裝設蒸汽超壓報警和聯(lián)鎖保護裝置。
第24條供汽:當鍋爐內壓力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氣時,火勢宜緩,供汽前爐內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項:
第25條爐膛內正常的燃燒狀況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黃色,沒有穿冷風的火口,燃盡段整齊一致,從煙囪冒出的煙呈淺灰色,爐膛負壓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條必須不間斷的根據(jù)供熱情況來調整鍋爐內負荷和檢查燃燒室的運行。保持鍋爐壓力穩(wěn)定。
第27條 大部分燃燒在正常運行下,其燃燒層厚度不應超過170-180毫米,一般對于煙煤采用薄煤層快速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80-120毫米,雨天煤濕時宜采用厚煤層慢速度燃燒。
第28條煤斗內不能缺煤,隨時消除斗內搭橋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爐排上的現(xiàn)象。
第29條對于高揮發(fā)份的燃料,為了防止煤在閘門下燃燒,煤在吊入煤斗前應打堆澆水,澆水要均勻,一般以手掐能結成松團最適宜,含水量在10--20%之間。
第30條當煤進入爐膛后,應在距離煤閘門0.2米的范圍內著火,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在煤閘門下面燃燒。若發(fā)現(xiàn)煤閘門低下燃燒,可對燃煤加些煤渣,適當增加澆水量,并加快爐排速度。
第31條如果燃料在距煤閘門0.4米處才開始著火稱“脫火”。發(fā)生脫火時,可在左側著火孔處用拔火勾將后面已燃燒的煤拔到新進入爐膛的燃燒層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著火。
第32條燃層應在爐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層,防止爐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應注意,如發(fā)現(xiàn)后軸線前0.5米處紅火,應立即拔火,讓其充分燃燒盡。
第33條發(fā)現(xiàn)結焦時要打焦。
第34條應避免長時間的壓火,因長時間壓火爐排兩側板不能得到足夠的冷卻,可能會引起爐排過熱而產生損壞。
第35條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運行。
第36條向供熱系統(tǒng)供氣時必須是在循環(huán)水泵運行的情況下方可打開供氣閥供氣。
(四)清爐:
第37條對于4噸鍋爐清爐工最好選擇在低負荷時進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項:
第38條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第39條如有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第40條排污時應在低負荷、高水位中進行。
(六)停爐:
停爐有三種情況:暫時停爐、安全停爐、緊急停爐。
第41條暫時停爐步驟如下:
(1)停爐前適當減少添煤量,同時相應減弱通風。
(2)爐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應盡量燒完。
(3)鍋爐冷卻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爐的水位應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應關閉主氣調節(jié)門。
第42條完全保護:停爐時要注意安全和維護設備。停爐后、待爐水慢慢冷卻70℃以下時,方可把水放出,這時必須先將安全閥抬起,讓鍋筒內部與大氣相通。
第43條緊急停爐:先關鼓風機、后關引風機,清除爐排上的燃料。
(七)維護、保養(yǎng)
第44條鍋爐運行2-3星期應檢查一次。打開省煤器頂蓋,清除管外積塵,清除管內污垢。對鍋爐內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可疑之處應立即處理。檢查各部輔助設備是否正常。
第45條鍋爐運行3-6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
第46條鍋爐保溫層罩殼(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條鍋爐在運行期間應注意一下幾點:
1、不允許爐膛噴火、正壓燃燒。
2、爐排前部輪軸和后輪軸的四只油杯中每班應旋緊一次對軸承加油。
3、傳動裝置,如爐排減速器、引風機軸承箱以及出渣裝置等傳動部分的潤滑油應保持在規(guī)定范圍內。
4、鏈條爐排是否斷路,如有應進行更換。
5、閥門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條鍋爐長期不用的保養(yǎng)方法,有干法和濕法兩種,停爐一個月以上應采用干法保養(yǎng),停爐一個月以下可采用濕法保養(yǎng)。
五、收尾工作
第49條打掃工作場地,保持設備的清潔。
第50條認真填寫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第51條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