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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檢查
1. 在開始作業(yè)前,必須全面檢查塔式起重機的各個部件,包括鋼絲繩、吊鉤、滑輪、制動裝置等,確保無損壞或異常。
2. 檢查電源線路,確保接地良好,防止觸電事故。
3. 確認吊具完好,無裂紋、變形等安全隱患。
二、操作準備
4. 操作員應熟悉塔機性能和操作方法,持證上崗,未經(jīng)培訓不得操作。
5. 工作現(xiàn)場應設立警戒區(qū),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
6. 開工前,與指揮人員溝通,明確作業(yè)計劃和安全措施。
三、作業(yè)過程
7. 啟動塔機時,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8. 起吊重物時,應先試吊,確認無異常后方可提升。
9. 保持視線清晰,避免視線受阻,必要時應借助望遠鏡或攝像頭輔助觀察。
四、負載控制
10. 不得超載作業(yè),嚴格遵守荷載限制。
11. 作業(yè)過程中,保持重物平衡,避免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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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下降重物時,應緩慢平穩(wěn),確保安全落地。
五、應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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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遇到突發(fā)情況,如機械故障、強風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應急措施,并報告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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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fā)現(xiàn)隱患或危險,應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通知相關人員。
六、作業(y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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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作業(yè)結束后,關閉電源,清理現(xiàn)場,做好設備保養(yǎng)工作。 1
6. 記錄當天作業(yè)情況,包括設備狀態(tài)、異常情況及處理措施。
目的和意義
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安全事故,保護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通過嚴格執(zhí)行這些規(guī)程,可以降低工地事故率,提升項目管理的規(guī)范化水平,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奠定堅實基礎。
注意事項
1. 操作員務必遵守規(guī)程,不得擅自更改作業(yè)程序。
2.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查,及時消除潛在風險。
4. 現(xiàn)場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5. 保持良好的通信,確保操作員與指揮人員之間的信息準確無誤。
6. 遇到惡劣天氣,應暫停作業(yè),確保人員安全。
以上規(guī)程旨在為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提供指導,但實際情況可能因工程特性和環(huán)境差異而有所不同,操作員需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和決策,確保作業(yè)安全。
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的有關規(guī)定。
本規(guī)程適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機作業(yè)。
2 主要內(nèi)容
2.1下列人員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機。
2.1.1無操作合格證及非本機組人員。
2.1.2高血壓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時內(nèi)喝過酒者。
2.2在工作開始前,必須做到:
2.2.1從交班司機處接收塔式起重機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況。
2.2.2檢查塔式起重機軌道鋪設情況、軌道端部大車行程限位器碰桿、緩沖止擋器及軌道接地的完好情況。清除軌道上積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礙塔式起重機安全行車的障礙物。
2.2.3注意檢查塔機鋼結構各部件的桿件有無變形,檢查螺栓連接有無松動,并及時加以緊固。
2.2.4檢查電纜卷筒和集電環(huán)的完好情況。
2.2.5檢查鋼絲繩的固定情況,注意查看鋼絲繩有無磨損和損壞。
2.2.6用試電筆檢查塔式起重機金屬結構部分有無漏電。
2.2.7檢查音響訊號和照明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2.2.8檢查各轉動部位及潤滑點的潤滑油量。
2.2.9檢查工作機構和制動器的地腳螺栓固定情況,檢查制動器的鉸點和閘瓦的松緊。
2.2.10檢查各控制器手輪和手柄是否處于零位。
2.2.11進行空車試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工作正常;有無雜音及異響,限位開關是否有效,制動是否可靠。
2.2.12如實地填寫工作日志、交接班檢查結果以及所采取的保養(yǎng)措施。
2.3在工作中必須做到:
2.3.1必須按生產(chǎn)廠家技術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進行起吊作業(yè),嚴禁超載。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氣溫條件下進行吊裝作業(yè)。
2.3.3不得在風速超越產(chǎn)品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極限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yè)。
2.3.4必須全神貫注,專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3.5必須根據(jù)起重指揮人員的信號(笛聲、旗語、手勢或步話機的指令)進行操作;在開始操作之前,必須鳴鈴或鳴喇叭示意,嚴禁單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員的指揮操作。
2.3.6開始操作時,必須低速起動(一檔速度起動),然后逐步加快而達到全速運行;停止前,必須逐步減速,然后慢慢停車,禁止突然制動。
2.3.7進行復合動作時,應先從單項動作開始,然后依次進行兩項和三項動作的復合運行。
2.3.8若要在運行過程中改變運動方向,應先將控制器撥至零位,待運動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嚴禁猛然打倒車。
2.3.9禁止用吊鉤運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牽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進行保養(yǎng),維修和潤滑作業(yè)。
2.3.12在工作中,未經(jīng)特許的非機組人員嚴禁登機。
2.3.13夜班時,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點進行吊運作業(yè)。
2.3.14在操作中,如發(fā)現(xiàn)塔式起重機有故障,應立即停機進行檢修,故障未經(jīng)完全排除,不得繼續(xù)工作。
2.3.15在進行吊運作業(yè)過程中,應注意保持吊鉤與臂架結構間的最小距離。
2.3.16在平移時,應注意保持重物與其所跨越的障礙物之間的距離,一般應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時,吊鉤與重物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開關只是用來防止塔式起重機駕駛誤操作而造成危險事故的保險裝置。吊鉤、小車或大車應在到達陰位裝置碰桿所在點之前減速停車。
2.3.19在起吊重型構件時,應先試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從塔式起重機上往下拋擲物件。
2.3.21當兩臺塔式起重機同在一條軌道上作業(yè)時或在同一個幢號工程上進行施工時。應注意保持兩者的距離,兩臺塔機水平臂架高差應不小于5m。
2.3.22 工作過程中,如電源突然中斷,或電壓顯著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轉至零位,并拉開刀閘;此時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設法小心放松制動器閘瓦,使重物徐緩下降到地面或樓層上
2.3.23嚴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裝置不起作用,以滿足某項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機活動范圍應避開高壓線路,至少應不小于6m。
2.3.25操作應該力求平穩(wěn),避免沖擊;在工作班中至少應停車檢查一次;特別是新投入使用的機器,更應勤加檢視。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離開司機室時,必須切斷電源。
2.3.27在工作結束時,要負責在日志上填寫全日作業(yè)狀況。
2.3.28工作班中突遇大風警報或者在工作班結束時,均要松開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和停止器,使塔式起重機吊臂能信風轉動,對于下回轉俯仰變幅壓桿臂架的塔式起重機,則應將吊臂落下。
2.4工作結束后必須做到:
2.4.1軌道式塔式起重機必須駛至背風處軌道中間停放并將夾軌器夾緊鋼軌;夾軌器若不夾緊,起重機就有可能被大風刮動并加速行駛而溜出軌道,甚至造成出軌倒塔事故。
2.4.2在離開駕駛室走下塔式起重機前,必須把駕駛室門窗關閉,將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斷電源。
2.4.3在離開駕駛室前,還應再一次注意檢查取暖設備的電源是否已經(jīng)切斷,檢查并清除駕駛室內(nèi)存留的潤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駕駛員應負責向接班駕駛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機操作人員應相對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