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口閃點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石油產品開口閃點和燃點試驗器是一種用于測定石油產品在特定條件下產生閃火和燃燒的溫度的設備。它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燃料生產和質量控制等領域。
篇2
1. 設備準備:確保syd-3536克利夫蘭開口閃點試驗器處于完好狀態(tài),檢查電源線、燃燒器、溫度計和試樣杯等部件。
2. 樣品準備:選用符合標準的樣品,如石油產品、潤滑油等,保證樣品純凈無雜質。
3. 環(huán)境條件:試驗應在通風良好、無明火、無靜電干擾的環(huán)境中進行。
篇3
石油產品開口閃點燃點試驗器是一種用于測定石油產品在開放環(huán)境下燃燒特性的專業(yè)設備。它主要包括加熱裝置、溫度計、試樣杯和點火裝置等部分。
篇4
開口閃點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準備
1. 確保開口閃點測定儀已清潔,并按照制造商的說明進行校準。
2. 準備適量待測樣品,確保樣品無雜質且均勻。
3. 檢查并準備好乙醇或丙酮作為冷卻介質。
二、操作步驟
1. 將測定儀預熱至室溫,開啟電源,設定合適的升溫速率。
2. 在測定杯中加入足夠的樣品,保證其深度至少為10mm。
3. 將冷卻介質注入冷卻系統(tǒng),確保其正常工作。
4. 開啟空氣供應,調整氣流至制造商推薦的流速。
5. 開始升溫,觀察閃火現象,當觀察到連續(xù)的火焰瞬間熄滅,記錄此時的溫度為初閃點。
6. 繼續(xù)升溫,直至出現持續(xù)5秒以上的火焰,記錄此時的溫度為終閃點。
7. 測試完成后,關閉電源,清理測定杯及周圍環(huán)境。
三、結果分析
1. 根據測定的初閃點和終閃點,計算平均閃點。
2. 對比標準值或預期值,評估樣品的閃點特性。
使用石油產品開口閃點燃點試驗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試樣的水分大于0.1%時,必須脫水。脫水處理是在試樣中加入新煅燒并冷卻的食鹽、硫酸鈉或無水氯化鈣進行。(閃點低于100℃的試樣脫水時不必加熱;其他試樣允許加熱50~80℃時進行脫水劑脫水。)脫水后,取試樣的上層澄清部分供試驗使用。
2、全部裝置應置于室內光線較暗且無顯著空氣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風屏三面圍護;內坩堝用溶劑油洗滌后,放在點燃的煤氣燈上加熱,除去遺留的溶劑油。
3、試樣注入內坩堝時,對于閃點在210℃以下的試樣,液面距離坩堝口部邊緣為12mm(即內坩堝的上刻線處);對于閃點在210℃以上的試樣,液面距離口部邊緣為18㎜(即內坩堝的下刻線處)。試樣向內坩堝注入時不應濺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堝壁不應沾有試樣。
4、將裝好試樣的坩堝平穩(wěn)的放在支架上,再將溫度計垂直地固定在溫度計夾上,并使溫度計的水銀球位于坩堝中央,與坩堝低和液面的距離大致相等。
5、加熱坩堝,使試樣逐漸升高溫度,當試樣溫度達到預計閃點前60℃時,調整加熱速度,使試樣溫度達到閃點前40℃時能控制升溫速度為每分鐘升高4±1℃。
6、試樣溫度達到預計閃點前10℃時,將點火器的火焰放到距離試樣液面10~14mm處,并在該處水平面上沿著坩堝內徑作直線移動,從坩堝的一邊移至另一邊所經過的時間為2~3秒。試樣溫度每升高2℃應重復一次點火試驗。點火器的火焰長度,應預先調整為3~4mm。
7、試樣液面上方最初出現藍色火焰時,立即從溫度計讀出溫度作為閃點的測定結果,同時記錄大氣壓力。
8、測得試樣的閃點之后,如果還需測定燃點,應繼續(xù)對外坩堝進行加熱,使試樣的升溫速度為每分鐘升高4±1℃。然后用點火器的火焰進行點火試驗。試樣接觸火焰后立即著火并能繼續(xù)燃燒不少于5s,此時立即從溫度計讀出溫度作為燃點的測定結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裝液化氣作為火源,使用前要調整好瓶裝氣瓶的開度,氣流不能過大,使用后及時關閉氣瓶閥門并按高壓氣瓶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