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爆破器材的存儲與搬運
1. 爆破器材應存放在專用的、防火防潮的倉庫內,保持干燥通風。
2. 器材堆放要整齊有序,避免相互碰撞或擠壓,嚴禁混放易燃易爆物品。
3. 搬運過程中,必須使用專用工具,如防靜電托盤,避免產生火花。
4. 人員搬運時應穿戴防護裝備,輕拿輕放,禁止拋擲。
二、爆破器材的檢查與測試
1. 定期進行器材的外觀檢查,確保無破損、腐蝕或泄漏現(xiàn)象。
2. 對于電子引爆設備,應定期進行功能測試,確保其可靠性。
3. 所有器材在使用前都應進行性能檢測,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三、爆破作業(yè)前的準備
1. 制定詳細的爆破計劃,明確爆破范圍、方法和時間。
2. 確保作業(yè)人員接受過專業(yè)培訓,了解爆破器材的性質和操作方法。
3. 設置安全警戒區(qū),確保非作業(yè)人員遠離作業(yè)現(xiàn)場。
四、爆破作業(yè)過程
1. 按照預定計劃進行布設,確保引線連接正確,避免短路。
2. 爆破前進行二次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引爆程序。
3. 引爆后,觀察爆破效果,如有異常,立即采取應急措施。
五、爆破后的清理與處置
1. 待爆炸區(qū)域安全穩(wěn)定后,清理殘留的器材和碎片。
2. 廢棄的爆破器材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處置,不得隨意丟棄。
3. 對作業(yè)區(qū)域進行安全評估,確認無隱患后,解除警戒。
標準
1. 遵守國家《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地方相關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內部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2. 爆破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應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
3. 作業(yè)人員需持有有效的爆破作業(yè)許可證,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和考核。
4. 爆破作業(yè)現(xiàn)場應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確保作業(yè)安全。
考試題及答案
1. 爆破器材應在何處存放?(a) a) 專用倉庫 b) 工具房 c) 辦公室 d) 露天場地
2. 爆破器材搬運過程中應如何處理?(b) a) 隨意堆放 b) 使用專用工具,輕拿輕放 c) 扔擲 d) 混合其他物品搬運
3. 爆破作業(yè)前,應進行哪項工作?(c) a) 直接引爆 b) 清理現(xiàn)場 c) 制定爆破計劃 d) 休息
4. 爆破后如何處理廢棄器材?(d) a) 隨地丟棄 b) 保留原地 c) 銷毀 d) 按規(guī)定安全處置
5. 爆破作業(yè)人員應具備什么資格?(a) a) 爆破作業(yè)許可證 b) 電工證 c) 高空作業(yè)證 d) 司機證
答案:1a, 2b, 3c, 4d, 5a
爆破器材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爆破器材保管員爆破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爆破作業(yè)證,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從事爆破作業(yè)。
2、在接觸和使用爆破材料時,嚴禁吸煙、攜帶火種,不得將爆破材料接近高溫、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嚴禁將性質相互有抵觸的爆炸材料混存、混運(臨時裝炮除外)如:
①炸藥不可與膠質炸藥、雷管混存混運。
②雷管不可與膠質炸藥、硝銨=、類炸藥、導爆索等混存混運。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須按出廠檢驗合格證標準進行檢查,對質量有懷疑或過期變質的不準發(fā)放使用。
5、作面不準使用燃速不同的導火索和不同的點火方法。
6、爆破時,應在危險區(qū)的邊界和通路上設崗哨和標志。
爆破前,須用聲、光信號和相應的組織措施防止人員進入爆破區(qū)。爆破后,淺孔需等待15分鐘,中深孔需等待30分鐘后,方可解除警戒信號。
7、多作業(yè)面實施爆破作業(yè),一方爆破作業(yè)對另一有影響時,必須事先進行聯(lián)系,采取安全協(xié)調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須進行局部通風,確認煙塵濃度符合要要求后,作業(yè)人員方可進人工作面。
9、露天臨時爆破,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批準書才準作業(yè)。并要嚴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進行爆破。
10、爆破工領取的爆破材料應妥善保管,領取數(shù),消耗數(shù),剩余退庫數(shù)均應認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記錄》,交回的廢雷管應注明上交者姓名、時間、數(shù)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當班及時退回庫房,嚴禁亂扔亂放,積存和轉讓。嚴禁帶回宿舍和私藏,否則應追究法律責任。
12、淺孔回采作業(yè)面,不準爬梯子裝炮。
13、處理漏斗堵塞時,只許用竹桿捫藥包放穩(wěn)后起爆,不準進入漏斗內裝炮、點炮,特殊情況經研究后決定。
14、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測量部門必須提出準確圖紙,當兩個相互貫通的工作面之問的距離相距15米時,只準從一個作業(yè)進行掘進貫通。爆破時,兩邊作業(yè)面均設警戒。
15、凡爆破作業(yè),必須堅持一次點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淺孔、采場、掘進、刷幫、挑頂、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按書而通知要求執(zhí)行。
16、在高硫礦體處爆破時,裝藥前必須將炮孔內粉塵吸干凈,禁止將硝銨炸藥的藥粉與硫化礦直接接觸,并禁止用高硫礦粉作充填塞物,嚴防裝藥時碰壞藥包。
17、嚴禁單人合閘點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規(guī)定
1、加工起爆藥包必須在單獨的房間或恫室內進行,加工臺要有突出的邊緣,并鋪有軟墊。
2、導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須切除,雷管內有雜物禁止使用。
3、加工臺上的雷管放置數(shù),不準超過100發(fā);金屬起爆管的加工,只準用防爆緊口鉗進行。
4、起爆藥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藥包前,必須用銅或木的錐子在藥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藥的加工量,不準超過該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2篇 爆破器材保管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爆破器材保管員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 必須忠于職守、責任心強,嚴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
3 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在炸藥庫內必須二十四小時值班,無關人員杜絕入內,庫內嚴禁煙火,并配備齊滅火機等消防器材設施和防雷設施。
4 爆炸物品須專庫按有關規(guī)定堆放好爆破器材。雷管和炸藥不得堆放在同一房間內,必須分開堆放。
5 嚴格遵守規(guī)定手續(xù)按先后日期發(fā)放,對入庫的爆炸物品,必須認真檢查驗收,發(fā)現(xiàn)數(shù)量不足或被盜、丟失應及時報告領導和當?shù)毓矙C關。
6 對爆炸物品的發(fā)放、領用要及時清楚登記,賬物相符,對當班退庫的爆炸物品必須入箱,以防丟失、被盜。
7 不得轉借、轉買、轉送爆炸物品,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時向領導匯報。
8 每月清點,核實帳目一次。
第3篇 露天礦爆破器材安全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露天礦爆破器材安全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爆破器材安全員應由經驗豐富的爆破員或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2 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攜帶煙草、點火工具執(zhí)行任務。督促接觸爆破器材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3 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及其他作業(yè)人員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進行作業(yè),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4 經常檢查爆破工作面,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處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時有權制止爆破作業(yè)。
5 經常檢查本單位爆破器材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
6 有權制止無爆破員安全作業(yè)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
7 檢查爆破器材的現(xiàn)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
第4篇 爆破器材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洞外運輸爆破器材,必須遵守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二、在洞內及輔助坑道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雷管與炸藥應籃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
2.必須事先通知卷揚機司機和井口上下聯(lián)結員。、
3.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罐籠內準許放一層炸藥箱或只放雷管,且不得滑動。運送其它炸藥時,炸藥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4.在裝有炸藥的罐籠或吊桶內,除爆破工或護送人員外,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員。
5.罐籠升降速度,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不得超過2m/s;運送其它炸藥時,不得超過4m/s;吊桶無論運送何種炸藥,都不得超過1m/s。
6.司機在起動和停止卷揚機時,不得使罐籠或吊桶發(fā)生振動。
7.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
8.嚴禁將炸藥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9.電雷管運送應裝入絕緣箱內,應切斷洞內所有電源,并檢查鋼絲繩是否荷電。
三、用有軌機動車運送炸藥時,司機和炸藥運送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炸藥和雷管不宜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果同一列車運輸時,裝有炸藥和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炸藥或雷管的車輛同機動車之陽,都必須用三個空車隔開。
2.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木質車廂內,車廂內部鋪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炸藥箱,其它炸藥箱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邊緣。
3.炸藥必須由炸藥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除跟車人員、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乘此車,上述人員應乘在尾車內。
4.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四、嚴禁用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五、用人力由炸藥庫向工作地點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爆破器材前后30m內,應有專人防護。
2.應當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3.運送炸藥人員乘罐籠上下井時,每次不得超過2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4.每人一次運送炸藥數(shù)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運送起爆藥卷時不得超過10kg。
六、用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炸藥與雷管應分別裝在兩輛車內專車運送,兩車間距應大于50m。
2.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裝在木板車廂內,車內應襯墊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平放一層。
3.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
4.運行中應顯示紅燈與鳴笛。
5.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
第5篇 爆破器材運輸安全規(guī)程
1、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2、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送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兩輛車上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米以上。
3、人力運送雷管與炸藥時必須由專人護送,必應直接運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炸藥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防火裝置,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手。
5、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嚴禁運送爆破器材。
6、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第6篇 爆破器材保管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爆破器材的貯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容量。
2庫房必須保持干燥、整潔、通風良好,嚴禁吸煙和動火。
3箱裝炸藥堆放高度不超過lm,雷管箱高度不超過1m,庫內人行道寬度不小于1.3m。
4爆破器材應分類存放,雷管與導火索、炸藥不得同庫存放。
5庫房內禁止存放與爆破器材無關的工具和雜物。變質的爆破器材不許發(fā)出。
6憑爆破操作證按計劃發(fā)給爆破器材。嚴格遵守《爆破品材安全管理規(guī)定》。
7爆破器材進出數(shù)量必須相符,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
8帶電體不得進入庫區(qū),停電時必須用絕緣手電照明。
9爆破器材進出庫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摩擦、撞擊、拖拽。夜間、雷雨天停止發(fā)放。
第7篇 爆破器材保管員、爆破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爆破作業(yè)證,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從事爆破作業(yè)。
2、在接觸和使用爆破材料時,嚴禁吸煙、攜帶火種,不得將爆破材料接近高溫、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嚴禁將性質相互有抵觸的爆炸材料混存、混運(臨時裝炮除外)如:
①炸藥不可與膠質炸藥、雷管混存混運。
②雷管不可與膠質炸藥、硝銨=、類炸藥、導爆索等混存混運。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須按出廠檢驗合格證標準進行檢查,對質量有懷疑或過期變質的不準發(fā)放使用。
5、作面不準使用燃速不同的導火索和不同的點火方法。
6、爆破時,應在危險區(qū)的邊界和通路上設崗哨和標志。
爆破前,須用聲、光信號和相應的組織措施防止人員進入爆破區(qū)。爆破后,淺孔需等待15分鐘,中深孔需等待30分鐘后,方可解除警戒信號。
7、多作業(yè)面實施爆破作業(yè),一方爆破作業(yè)對另一有影響時,必須事先進行聯(lián)系,采取安全協(xié)調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須進行局部通風,確認煙塵濃度符合要要求后,作業(yè)人員方可進人工作面。
9、露天臨時爆破,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批準書才準作業(yè)。并要嚴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進行爆破。
10、爆破工領取的爆破材料應妥善保管,領取數(shù),消耗數(shù),剩余退庫數(shù)均應認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記錄》,交回的廢雷管應注明上交者姓名、時間、數(shù)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當班及時退回庫房,嚴禁亂扔亂放,積存和轉讓。嚴禁帶回宿舍和私藏,否則應追究法律責任。
12、淺孔回采作業(yè)面,不準爬梯子裝炮。
13、處理漏斗堵塞時,只許用竹桿捫藥包放穩(wěn)后起爆,不準進入漏斗內裝炮、點炮,特殊情況經研究后決定。
14、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測量部門必須提出準確圖紙,當兩個相互貫通的工作面之問的距離相距15米時,只準從一個作業(yè)進行掘進貫通。爆破時,兩邊作業(yè)面均設警戒。
15、凡爆破作業(yè),必須堅持一次點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淺孔、采場、掘進、刷幫、挑頂、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按書而通知要求執(zhí)行。
16、在高硫礦體處爆破時,裝藥前必須將炮孔內粉塵吸干凈,禁止將硝銨炸藥的藥粉與硫化礦直接接觸,并禁止用高硫礦粉作充填塞物,嚴防裝藥時碰壞藥包。
17、嚴禁單人合閘點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規(guī)定
1、加工起爆藥包必須在單獨的房間或恫室內進行,加工臺要有突出的邊緣,并鋪有軟墊。
2、導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須切除,雷管內有雜物禁止使用。
3、加工臺上的雷管放置數(shù),不準超過100發(fā);金屬起爆管的加工,只準用防爆緊口鉗進行。
4、起爆藥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藥包前,必須用銅或木的錐子在藥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藥的加工量,不準超過該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8篇 爆破器材安全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爆破器材安全員應由經驗豐富的爆破員或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2 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購買、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嚴禁攜帶煙草、點火工具執(zhí)行任務。督促接觸爆破器材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3 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及其他作業(yè)人員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進行作業(yè),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4 經常檢查爆破工作面,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處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時有權制止爆破作業(yè)。
5 經常檢查本單位爆破器材倉庫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運制度的實施情況;
6 有權制止無爆破員安全作業(yè)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
7 檢查爆破器材的現(xiàn)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