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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儲存安全措施7篇

發(fā)布時間:2023-03-05 16:36:04 查看人數:42

爆破器材儲存安全措施

第1篇 爆破器材儲存的安全措施

我礦炸藥庫是按照公安部門指定的位置和設計要求來砌筑的,為確保爆破器材儲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 庫房必須設置有炸藥存放室、雷管存放室,圍墻高2m,圍墻上端插有玻璃渣,有消防水池、滅火器,通風情況良好;

2、 炸藥、雷管必須分室、分架、箱、分批次作登記存放;

3、 發(fā)放炸藥雷管時必須嚴格按照爆炸材料領退單進行發(fā)放,并按批次登記;

4、 炸藥雷管不準同時發(fā)給一個領藥員,避免炸藥雷管同一個人背運下井;

5、 雷管發(fā)放時,應記好批次號碼、數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6、 嚴格堅持當班炸藥、電雷管領退換制度;

7、 爆破員交來的瞎電雷管要作登記,并及時匯報分管領導,分析原因,找出原因后,由分管領導、炸藥雷管發(fā)放員、爆破員一起進行銷毀或殉爆處理;

8、 庫房內不得用明火取暖,照明必須用防爆燈;

9、 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質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10、 消防水池、滅火砂箱、泡沫滅火器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第2篇 爆破器材儲存運輸安全措施模版

一、爆破器材的儲存安全措施

1、煤礦材料的貯存,永久爆炸材料庫的建筑結構及各種防護措施,庫房的內、外部安全距離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2、地面爆破材料分庫應離開職工宿舍和家屬區(qū),應離開地面工業(yè)廠場,其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00 米。

3、爆破材料必須由耐火材料砌成,并有避雷設施,材料庫周圍必須設圍墻及鐵刺網,其高度不低于2 米,圍墻距庫層的距離不應小于5 米。

4、地面爆炸材料庫必須有發(fā)放爆破材料專用套間或單獨房間,炸藥和雷管必須分房間分開存放,且炸藥和雷管都必須用木架墊高不小于200mm。

5、地面炸藥庫最多儲存量:炸藥不超過500kg,雷管不超過3000 發(fā)。

6、爆破材料的固定照明電燈應裝于外部,通風窗口向室內照明,電線必須絕緣,且禁止順建筑物外墻壁安裝。電燈開關也裝于外部并設在進庫房門口附近。在爆破材料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用電爐、木炭點火取暖,同時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爆破器材的運輸安全措施

1、地面運輸:地面運輸爆破材料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運輸爆破材料的車輛,出車前必須經過檢查,車廂不得用欄桿加高,并必須插有標有“危險”字樣的黃旗,夜間運輸時,車輛前后應有標志危險的信號燈;

②爆炸材料應用帆布覆蓋、捆緊,裝有爆炸材料的車輛嚴禁在車庫、集市等人員密集地方逗留;

③嚴禁用煤氣車、拖拉機、自翻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拖車運輸爆炸材料;

④用車輛運輸雷管時,裝車高度必須低于車廂上緣 100mm,且雷管箱不得側放或立放,層間必須墊軟墊。

2、井下運輸

①爆破材料由井口運至井下時,必須立即送至井下,禁止在井口地面建筑物內存放;

②在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并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且運輸速度不超過1m/s;

③利用礦車裝運炸藥時,其高度必須低于礦車上邊緣 100mm 以下;

④嚴禁利用斜井人車運送爆破材料,嚴禁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運送爆破材料,嚴禁將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層,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⑤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運送炸藥時,每個爆破員攜帶炸藥量不得超過15kg,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別裝入專用帶鎖的木質箱內,多人同時運送炸藥時,行走間距不少于10 米;

三、爆破器材的領退措施

1、嚴格按照礦里制定的爆破材料領退制度發(fā)放爆破材料,爆破保管員要掌握爆破材料的數量、規(guī)格質量和使用日期等情況,要做到手續(xù)齊全、賬目清楚。

2、爆破材料要由專職或兼職放炮員領限,雷管和炸藥要分別裝入專用木質火藥箱內,不許雷管炸藥混裝,并隨身攜帶,嚴禁用手提或用衣袋、編織袋運火藥。

3、爆破員領出爆破材料后,應直接送到采掘工作面,嚴禁中途逗留,更不準背著爆破材料進入機電峒室,以免發(fā)生事故。

4、各班組對本班工作面使用有多的爆破材料,本班應退還給炸藥庫,嚴格領退制度,做到誰領取誰退還的簽字制度。

第3篇 爆破器材儲存、運輸的安全措施

一、爆破器材的儲存安全措施

1、煤礦材料的貯存,永久爆炸材料庫的建筑結構及各種防護措施,庫房的內、外部安全距離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2、地面爆破材料分庫應離開職工宿舍和家屬區(qū),應離開地面工業(yè)廠場,其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00 米。

3、爆破材料必須由耐火材料砌成,并有避雷設施,材料庫周圍必須設圍墻及鐵刺網,其高度不低于2 米,圍墻距庫層的距離不應小于5 米。

4、地面爆炸材料庫必須有發(fā)放爆破材料專用套間或單獨房間,炸藥和雷管必須分房間分開存放,且炸藥和雷管都必須用木架墊高不小于200mm。

5、地面炸藥庫最多儲存量:炸藥不超過500kg,雷管不超過3000 發(fā)。

6、爆破材料的固定照明電燈應裝于外部,通風窗口向室內照明,電線必須絕緣,且禁止順建筑物外墻壁安裝。電燈開關也裝于外部并設在進庫房門口附近。在爆破材料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用電爐、木炭點火取暖,同時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爆破器材的運輸安全措施

1、地面運輸:地面運輸爆破材料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運輸爆破材料的車輛,出車前必須經過檢查,車廂不得用欄桿加高,并必須插有標有“危險”字樣的黃旗,夜間運輸時,車輛前后應有標志危險的信號燈;

②爆炸材料應用帆布覆蓋、捆緊,裝有爆炸材料的車輛嚴禁在車庫、集市等人員密集地方逗留;

③嚴禁用煤氣車、拖拉機、自翻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拖車運輸爆炸材料;

④用車輛運輸雷管時,裝車高度必須低于車廂上緣 100mm,且雷管箱不得側放或立放,層間必須墊軟墊。

2、井下運輸

①爆破材料由井口運至井下時,必須立即送至井下,禁止在井口地面建筑物內存放;

②在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并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且運輸速度不超過1m/s;

③利用礦車裝運炸藥時,其高度必須低于礦車上邊緣 100mm 以下;

④嚴禁利用斜井人車運送爆破材料,嚴禁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運送爆破材料,嚴禁將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層,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⑤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運送炸藥時,每個爆破員攜帶炸藥量不得超過15kg,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別裝入專用帶鎖的木質箱內,多人同時運送炸藥時,行走間距不少于10 米;

三、爆破器材的領退措施

1、嚴格按照礦里制定的爆破材料領退制度發(fā)放爆破材料,爆破保管員要掌握爆破材料的數量、規(guī)格質量和使用日期等情況,要做到手續(xù)齊全、賬目清楚。

2、爆破材料要由專職或兼職放炮員領限,雷管和炸藥要分別裝入專用木質火藥箱內,不許雷管炸藥混裝,并隨身攜帶,嚴禁用手提或用衣袋、編織袋運火藥。

3、爆破員領出爆破材料后,應直接送到采掘工作面,嚴禁中途逗留,更不準背著爆破材料進入機電峒室,以免發(fā)生事故。

4、各班組對本班工作面使用有多的爆破材料,本班應退還給炸藥庫,嚴格領退制度,做到誰領取誰退還的簽字制度。

第4篇 爆破器材儲存使用安全措施

一、爆破器材的儲存安全措施

1、爆破器材庫位置選擇在東面低洼地帶,附近無居民,距工業(yè)場地約300m, 滿足國家標準gb6722-86《爆破安全規(guī)程》中8. 5. 1. d規(guī)定地面爆破器材庫或藥 堆至住宅或村莊邊緣的最小距離不小于300m (存藥量<5t)的規(guī)定?,F有公路相通,交通運輸和使用都很方便。

2、爆炸材料庫設在地面,井下不設爆炸材料庫。

3、爆破器材庫的位置、結構和設施等的設置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經盤縣公安局審查批準。

1)、爆破器材庫應為平房,房屋宜為鋼筋混凝土梁柱承重,墻體應堅固、嚴密和隔熱,并注意合理的方位。

2)、爆破器材庫的門應為兩層,并向外開,外層門應為鐵皮包覆的耐火門, 里層門應為柵欄門,儲存雷管的房屋應為金屬絲網門;門到庫房內任一點的距離 不得超過15m,門的寬度不得小于1.4m,高度不得小于2.lm;門的外面宜設門斗,其面積不得小于6m2。

3)、庫房應具有足夠的采光通風窗,庫房采光比為二十五分之一至三十分之 一,窗門為三層,外層為包覆鐵皮的板窗門,內層為鐵柵欄;采光窗臺距地板高度不小于1.8m,并應設金屬網通風窗。

4)、庫房內凈高不得小于3m;

5)、庫房地面應平整、結實、無裂縫,防潮、防腐蝕,不得有鐵器之類的東 西表露,雷管庫房的地板應鋪軟墊。

6)、庫房采用鋼筋混凝土屋蓋,房頂應有隔熱層。

4、爆破器材庫消防設施

1)、庫區(qū)內修建高位水池,蓄水池容量為50m3。

2)、消防水池距庫房的距離不大于100m。

3)、或直接從礦井水處理池接680無縫鋼管至各庫房。

5、爆破器材庫區(qū)的照明安全措施

1)、儲存爆破器材的庫房的供電危險等級按i類供電場所設計,輔助建筑物按一般供電場所設計;

2)、從庫區(qū)變壓器到各庫房的外部線路應采用鎧裝電纜埋地敷設或掛設,外部電氣線路禁止通過危險庫房的上空;

3)、庫房內禁止安裝電燈照明,可自然采光或在庫房外安設探照燈進行探照 燈進行投射采光;

4)、用移動式照明時,只準使用安全手電筒,汽油安全燈,禁止使用電網供電的移動手提燈。

5)、電源開關和保險器應設在庫房外面,并裝在配電箱中。

6、爆破器材庫區(qū)的通訊安全措施

庫區(qū)門衛(wèi)通過電話直接和礦部總機聯系,庫區(qū)值班室與各崗樓之間應有聲、光聯系。

7、爆破器材庫區(qū)的防雷裝置

爆破器材庫按一類建筑物的防雷保護進行設計。必須采取妥善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擊,雷電感應和雷電波的侵入。

1)、防止直擊雷,采用獨立避雷針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

ω。各庫房必須完全位于避雷針的保護范圍以內。

2)、防止感應雷,在屋面上明裝避雷網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并將 庫房所有金屬體接地與接地裝置相連。

3)、避雷針、避雷帶、引下線應鍍鋅或刷漆。

4)、避雷帶的引下線在距地面1.8m處設斷線卡。

5)、接地網埋設距墻1.5m,埋深0.8m,為了減少跨步電壓,出入口及人行道 處應距墻3m,埋深lm。

6)防雷裝置的所有接點,均應焊接。

8、爆破器材的收發(fā)和存儲安全措施

1)、新購進的爆炸材料應逐箱(袋)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并按規(guī)定做性能檢 查。應建立收發(fā)流水帳,三聯式領用單和退料單制度,定期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按出廠日期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fā)放使用,對變質和性能不詳的爆破器材,不準 發(fā)放。應在單獨的發(fā)放間發(fā)放和開箱,嚴禁庫內發(fā)放和開箱,開箱時不得使用產 生火花的工具。嚴禁穿鐵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進入庫房和發(fā)放間。

2)、雷管必須放在貨架上,箱(袋)禁止迭放,箱子距貨架上層板的距離不 得小于4cm,貨架寬度不得超過兩個包裝箱(袋)的寬度,貨架之間的距離不得 小于1.3m,貨架離墻的距離不得小于20cm。其它爆破器材應堆放在墊木上,各堆間距不小于1.3m,堆離墻的距離不得小于20cm,堆高不超過1. 6m。庫房內不 得存放與管理無關的工具和雜物;庫房內必須整潔、防潮,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8.爆破器材庫區(qū)的警戒

1)、庫區(qū)必須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報警裝置、通訊、防雷裝置應每季檢查依次。發(fā)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2)、本節(jié)其余未盡事宜遵照《煤礦用爆破器材管理規(guī)定》、《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爆破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5篇 爆破器材儲存安全措施

1、爆破器材庫位置選擇在東面低洼地帶,附近無居民,距工業(yè)場地約300m, 滿足國家標準gb6722-86《爆破安全規(guī)程》中8. 5. 1. d規(guī)定地面爆破器材庫或藥 堆至住宅或村莊邊緣的最小距離不小于300m (存藥量<5t)的規(guī)定。現有公路相通,交通運輸和使用都很方便。

2、爆炸材料庫設在地面,井下不設爆炸材料庫。

3、爆破器材庫的位置、結構和設施等的設置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經盤縣公安局審查批準。

1)、爆破器材庫應為平房,房屋宜為鋼筋混凝土梁柱承重,墻體應堅固、嚴密和隔熱,并注意合理的方位。

2)、爆破器材庫的門應為兩層,并向外開,外層門應為鐵皮包覆的耐火門, 里層門應為柵欄門,儲存雷管的房屋應為金屬絲網門;門到庫房內任一點的距離 不得超過15m,門的寬度不得小于1.4m,高度不得小于2.lm;門的外面宜設門斗,其面積不得小于6m2。

3)、庫房應具有足夠的采光通風窗,庫房采光比為二十五分之一至三十分之 一,窗門為三層,外層為包覆鐵皮的板窗門,內層為鐵柵欄;采光窗臺距地板高度不小于1.8m,并應設金屬網通風窗。

4)、庫房內凈高不得小于3m;

5)、庫房地面應平整、結實、無裂縫,防潮、防腐蝕,不得有鐵器之類的東 西表露,雷管庫房的地板應鋪軟墊。

6)、庫房采用鋼筋混凝土屋蓋,房頂應有隔熱層。

4、爆破器材庫消防設施

1)、庫區(qū)內修建高位水池,蓄水池容量為50m3。

2)、消防水池距庫房的距離不大于100m。

3)、或直接從礦井水處理池接680無縫鋼管至各庫房。

5、爆破器材庫區(qū)的照明安全措施

1)、儲存爆破器材的庫房的供電危險等級按i類供電場所設計,輔助建筑物按一般供電場所設計;

2)、從庫區(qū)變壓器到各庫房的外部線路應采用鎧裝電纜埋地敷設或掛設,外部電氣線路禁止通過危險庫房的上空;

3)、庫房內禁止安裝電燈照明,可自然采光或在庫房外安設探照燈進行探照 燈進行投射采光;

4)、用移動式照明時,只準使用安全手電筒,汽油安全燈,禁止使用電網供電的移動手提燈。

5)、電源開關和保險器應設在庫房外面,并裝在配電箱中。

6、爆破器材庫區(qū)的通訊安全措施

庫區(qū)門衛(wèi)通過電話直接和礦部總機聯系,庫區(qū)值班室與各崗樓之間應有聲、光聯系。

7、爆破器材庫區(qū)的防雷裝置

爆破器材庫按一類建筑物的防雷保護進行設計。必須采取妥善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擊,雷電感應和雷電波的侵入。

1) 、防止直擊雷,采用獨立避雷針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

ω。各庫房必須完全位于避雷針的保護范圍以內。

2)、防止感應雷,在屋面上明裝避雷網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并將 庫房所有金屬體接地與接地裝置相連。

3)、避雷針、避雷帶、引下線應鍍鋅或刷漆。

4)、避雷帶的引下線在距地面1.8m處設斷線卡。

5)、接地網埋設距墻1.5m,埋深0.8m,為了減少跨步電壓,出入口及人行道 處應距墻3m,埋深lm。

6)防雷裝置的所有接點,均應焊接。

8、爆破器材的收發(fā)和存儲安全措施

1)、新購進的爆炸材料應逐箱(袋)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并按規(guī)定做性能檢 查。應建立收發(fā)流水帳,三聯式領用單和退料單制度,定期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按出廠日期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fā)放使用,對變質和性能不詳的爆破器材,不準 發(fā)放。應在單獨的發(fā)放間發(fā)放和開箱,嚴禁庫內發(fā)放和開箱,開箱時不得使用產 生火花的工具。嚴禁穿鐵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進入庫房和發(fā)放間。

2)、雷管必須放在貨架上,箱(袋)禁止迭放,箱子距貨架上層板的距離不 得小于4cm,貨架寬度不得超過兩個包裝箱(袋)的寬度,貨架之間的距離不得 小于1.3m,貨架離墻的距離不得小于20cm。其它爆破器材應堆放在墊木上,各堆間距不小于1.3m,堆離墻的距離不得小于20cm,堆高不超過1. 6m。庫房內不 得存放與管理無關的工具和雜物;庫房內必須整潔、防潮,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8.爆破器材庫區(qū)的警戒

1)、庫區(qū)必須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報警裝置、通訊、防雷裝置應每季檢查依次。發(fā)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2)、本節(jié)其余未盡事宜遵照《煤礦用爆破器材管理規(guī)定》、《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爆破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6篇 爆破器材儲存、使用安全措施

一、爆破器材的儲存安全措施

1、爆破器材庫位置選擇在東面低洼地帶,附近無居民,距工業(yè)場地約300m, 滿足國家標準gb6722-86《爆破安全規(guī)程》中8. 5. 1. d規(guī)定地面爆破器材庫或藥 堆至住宅或村莊邊緣的最小距離不小于300m (存藥量<5t)的規(guī)定?,F有公路相通,交通運輸和使用都很方便。

2、爆炸材料庫設在地面,井下不設爆炸材料庫。

3、爆破器材庫的位置、結構和設施等的設置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經盤縣公安局審查批準。

1)、爆破器材庫應為平房,房屋宜為鋼筋混凝土梁柱承重,墻體應堅固、嚴密和隔熱,并注意合理的方位。

2)、爆破器材庫的門應為兩層,并向外開,外層門應為鐵皮包覆的耐火門, 里層門應為柵欄門,儲存雷管的房屋應為金屬絲網門;門到庫房內任一點的距離 不得超過15m,門的寬度不得小于1.4m,高度不得小于2.lm;門的外面宜設門斗,其面積不得小于6m2。

3)、庫房應具有足夠的采光通風窗,庫房采光比為二十五分之一至三十分之 一,窗門為三層,外層為包覆鐵皮的板窗門,內層為鐵柵欄;采光窗臺距地板高度不小于1.8m,并應設金屬網通風窗。

4)、庫房內凈高不得小于3m;

5)、庫房地面應平整、結實、無裂縫,防潮、防腐蝕,不得有鐵器之類的東 西表露,雷管庫房的地板應鋪軟墊。

6)、庫房采用鋼筋混凝土屋蓋,房頂應有隔熱層。

4、爆破器材庫消防設施

1)、庫區(qū)內修建高位水池,蓄水池容量為50m3。

2)、消防水池距庫房的距離不大于100m。

3)、或直接從礦井水處理池接680無縫鋼管至各庫房。

5、爆破器材庫區(qū)的照明安全措施

1)、儲存爆破器材的庫房的供電危險等級按i類供電場所設計,輔助建筑物按一般供電場所設計;

2)、從庫區(qū)變壓器到各庫房的外部線路應采用鎧裝電纜埋地敷設或掛設,外部電氣線路禁止通過危險庫房的上空;

3)、庫房內禁止安裝電燈照明,可自然采光或在庫房外安設探照燈進行探照 燈進行投射采光;

4)、用移動式照明時,只準使用安全手電筒,汽油安全燈,禁止使用電網供電的移動手提燈。

5)、電源開關和保險器應設在庫房外面,并裝在配電箱中。

6、爆破器材庫區(qū)的通訊安全措施

庫區(qū)門衛(wèi)通過電話直接和礦部總機聯系,庫區(qū)值班室與各崗樓之間應有聲、光聯系。

7、爆破器材庫區(qū)的防雷裝置

爆破器材庫按一類建筑物的防雷保護進行設計。必須采取妥善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擊,雷電感應和雷電波的侵入。

1)、防止直擊雷,采用獨立避雷針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

ω。各庫房必須完全位于避雷針的保護范圍以內。

2)、防止感應雷,在屋面上明裝避雷網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ω,并將 庫房所有金屬體接地與接地裝置相連。

3)、避雷針、避雷帶、引下線應鍍鋅或刷漆。

4)、避雷帶的引下線在距地面1.8m處設斷線卡。

5)、接地網埋設距墻1.5m,埋深0.8m,為了減少跨步電壓,出入口及人行道 處應距墻3m,埋深lm。

6)防雷裝置的所有接點,均應焊接。

8、爆破器材的收發(fā)和存儲安全措施

1)、新購進的爆炸材料應逐箱(袋)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并按規(guī)定做性能檢 查。應建立收發(fā)流水帳,三聯式領用單和退料單制度,定期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按出廠日期和有效期的先后順序發(fā)放使用,對變質和性能不詳的爆破器材,不準 發(fā)放。應在單獨的發(fā)放間發(fā)放和開箱,嚴禁庫內發(fā)放和開箱,開箱時不得使用產 生火花的工具。嚴禁穿鐵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進入庫房和發(fā)放間。

2)、雷管必須放在貨架上,箱(袋)禁止迭放,箱子距貨架上層板的距離不 得小于4cm,貨架寬度不得超過兩個包裝箱(袋)的寬度,貨架之間的距離不得 小于1.3m,貨架離墻的距離不得小于20cm。其它爆破器材應堆放在墊木上,各堆間距不小于1.3m,堆離墻的距離不得小于20cm,堆高不超過1. 6m。庫房內不 得存放與管理無關的工具和雜物;庫房內必須整潔、防潮,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8.爆破器材庫區(qū)的警戒

1)、庫區(qū)必須晝夜設警衛(wèi),加強巡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報警裝置、通訊、防雷裝置應每季檢查依次。發(fā)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2)、本節(jié)其余未盡事宜遵照《煤礦用爆破器材管理規(guī)定》、《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爆破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第7篇 爆破器材儲存運輸安全措施

一、爆破器材的儲存安全措施

1、煤礦材料的貯存,永久爆炸材料庫的建筑結構及各種防護措施,庫房的內、外部安全距離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井上、下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2、地面爆破材料分庫應離開職工宿舍和家屬區(qū),應離開地面工業(yè)廠場,其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00 米。

3、爆破材料必須由耐火材料砌成,并有避雷設施,材料庫周圍必須設圍墻及鐵刺網,其高度不低于2 米,圍墻距庫層的距離不應小于5 米。

4、地面爆炸材料庫必須有發(fā)放爆破材料專用套間或單獨房間,炸藥和雷管必須分房間分開存放,且炸藥和雷管都必須用木架墊高不小于200mm。

5、地面炸藥庫最多儲存量:炸藥不超過500kg,雷管不超過3000 發(fā)。

6、爆破材料的固定照明電燈應裝于外部,通風窗口向室內照明,電線必須絕緣,且禁止順建筑物外墻壁安裝。電燈開關也裝于外部并設在進庫房門口附近。在爆破材料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用電爐、木炭點火取暖,同時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爆破器材的運輸安全措施

1、地面運輸:地面運輸爆破材料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運輸爆破材料的車輛,出車前必須經過檢查,車廂不得用欄桿加高,并必須插有標有“危險”字樣的黃旗,夜間運輸時,車輛前后應有標志危險的信號燈;

②爆炸材料應用帆布覆蓋、捆緊,裝有爆炸材料的車輛嚴禁在車庫、集市等人員密集地方逗留;

③嚴禁用煤氣車、拖拉機、自翻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拖車運輸爆炸材料;

④用車輛運輸雷管時,裝車高度必須低于車廂上緣 100mm,且雷管箱不得側放或立放,層間必須墊軟墊。

2、井下運輸

①爆破材料由井口運至井下時,必須立即送至井下,禁止在井口地面建筑物內存放;

②在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并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把鉤工,且運輸速度不超過1m/s;

③利用礦車裝運炸藥時,其高度必須低于礦車上邊緣 100mm 以下;

④嚴禁利用斜井人車運送爆破材料,嚴禁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運送爆破材料,嚴禁將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層,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⑤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運送炸藥時,每個爆破員攜帶炸藥量不得超過15kg,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別裝入專用帶鎖的木質箱內,多人同時運送炸藥時,行走間距不少于10 米;

三、爆破器材的領退措施

1、嚴格按照礦里制定的爆破材料領退制度發(fā)放爆破材料,爆破保管員要掌握爆破材料的數量、規(guī)格質量和使用日期等情況,要做到手續(xù)齊全、賬目清楚。

2、爆破材料要由專職或兼職放炮員領限,雷管和炸藥要分別裝入專用木質火藥箱內,不許雷管炸藥混裝,并隨身攜帶,嚴禁用手提或用衣袋、編織袋運火藥。

3、爆破員領出爆破材料后,應直接送到采掘工作面,嚴禁中途逗留,更不準背著爆破材料進入機電峒室,以免發(fā)生事故。

4、各班組對本班工作面使用有多的爆破材料,本班應退還給炸藥庫,嚴格領退制度,做到誰領取誰退還的簽字制度。

爆破器材儲存安全措施7篇

我礦炸藥庫是按照公安部門指定的位置和設計要求來砌筑的,為確保爆破器材儲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1、庫房必須設置有炸藥存放室、雷管存放室,圍墻高2m,圍墻上端插有玻璃渣,有消防水池、滅火器,通風情況良好;2、炸藥、雷管必須分室、分架、箱、分批次作登記存放;3、發(fā)放炸藥雷管時必須嚴格按照爆炸材料領退單進行發(fā)放,并按批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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