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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井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匯編(15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2

斜井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包括什么內容

1. 斜井概況與風險識別

- 斜井的定義和類型

- 常見安全隱患分析

2. 作業(yè)前準備

- 安全檢查與設備測試

- 個人防護裝備要求

3. 斜井提升作業(yè)

- 提升設備操作規(guī)程

- 安全信號與通信規(guī)定

4. 斜井掘進作業(yè)

- 掘進設備使用與維護

- 爆破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

5. 通風與防塵

- 通風系統(tǒng)管理

- 防塵措施及檢查

6. 應急處理與疏散

- 應急預案制定

- 緊急疏散路線與方法

7. 斜井安全培訓與監(jiān)督

- 員工培訓要求

- 安全監(jiān)督與考核機制

編制指南

1. 依據標準與法規(guī)

- 遵循國家礦山安全法規(guī)

- 參考行業(yè)安全標準

2. 現(xiàn)場調查與評估

- 結合斜井具體條件

- 分析作業(yè)流程風險

3. 規(guī)程編寫

- 語言清晰,易于理解

- 內容實用,針對性強

4. 專家評審與修訂

- 業(yè)內專家參與

- 不斷完善與更新

5. 培訓與執(zhí)行

- 對員工進行規(guī)程培訓

- 確保規(guī)程得到有效執(zhí)行

復審規(guī)定

1. 定期復審

-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復審

- 重大事故后立即復審

2. 修訂程序

- 收集反饋意見

- 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修訂

3. 審批與發(fā)布

- 經過主管領導審批

- 更新后的規(guī)程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

斜井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旨在確保每位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通過明確的步驟和指導,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規(guī)程,管理層需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確保規(guī)程的有效性和適應性。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積累經驗,改進規(guī)程,以適應不斷變化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安全挑戰(zhàn)。

斜井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斜井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一、斜井規(guī)格和巷道坡度要按設計施工。

二、斜井的井口處必須有截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井口巷道水流入井內。

三、使用車輛運輸的,在斜坡道不同位置要設置會車場,并且在斜坡巷道上分段設置緩坡平臺,會車場應在緩坡平臺的位置設建。

四、車輛倒車時,人員不準站在車的兩側或在車后停留,防止發(fā)生擠傷。

五、車輛在斜坡路上行駛過程中,人員不得在車后尾隨或行走,禁止搭乘運輸車輛。

六、車輛在斜坡路上停止或在作業(yè)面停放裝車時,車輪必須用可靠的物體阻牢,防止發(fā)生溜車危險。

七、在斜坡路上同方向行駛的車與車之間必須保持100米的安全距離,嚴禁搶道會車,空車要給重車讓路,嚴禁在斜坡路上熄火溜車滑行。

八、斜井要按設計形成兩個以上能夠與地面相通的獨立行人的安全出口。

九、斜井要建立完善的通風設施,獨頭作業(yè)面必須采取局扇通風或混合式通風。

十、斜井工作面使用行燈必須為36伏電壓照明,主巷道照明線路應使用防水電纜,并固定吊掛在車輛不能碰撞損壞的巖幫上。設備配電裝置應單設硐室,安裝在配電柜上,并有可靠的防水保護裝置。嚴禁裸露,防止發(fā)生觸電。

十一、斜井放炮應由爆破組長指揮,并在主要巷道通道口或一定位置設立放炮警示危險標志,井口應安排警戒人員看守。放炮前必須通知各作業(yè)面人員到達安全地點后,方可指揮放炮。

十二、所有作業(yè)人員入井前,首先要檢查確定作業(yè)面的安全情況,排凈炮煙,撬凈巷道和作業(yè)面頂、幫浮石,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常作業(yè)。

十三、斜井采礦作業(yè)應按采礦設計規(guī)定進行施工,嚴禁亂挖亂采。

十四、斜井安全檢查制度

1、帶班長和安全員每班在工人作業(yè)前,先進入井下及作業(yè)面檢查安全情況,不安全不準安排工人作業(yè),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班中要隨時檢查安全,對不安全或有較大危險的部位要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處理。

2、作業(yè)工人班前、班中都要邊工作邊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凈作業(yè)現(xiàn)場隱患,發(fā)現(xiàn)重大危險時,應及時向帶班長和安全員報告。

十五、使用有軌礦車卷揚提升的斜井,卷揚配置應按設計規(guī)定匹配,卷揚工必須持證上崗,提升設備必須安裝合格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過程中,任何人不準在軌道下方或兩側停留,嚴禁搭乘礦車上下、出入井。

十六、冬季要搞好防寒措施,斜坡路面結冰或光滑時,要做好防滑措施。

第2篇 斜井卷揚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卷揚司機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掌握和了解絞車結構、工作原理和技術性能,經過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進行操作。

2、卷揚在開動前必須作好以下檢查工作:

(1)檢查卷揚各聯(lián)結螺栓是否松動,特別時抱閘連接銷軸是否完整無缺;

(2)檢查電控各開關觸頭和連接線接觸是否完整無損;

(3)檢查各儀表是否完整齊全,指示數是否合乎要求;

(3)檢查控制器和抱閘是否靈活可靠;

(5)檢查減速機和深度指示器箱體內以及軸瓦潤滑位置是否達到要求,油環(huán)是否轉動。

3、卷揚起動時司機要聽清鈴聲,看清信號,如不清楚必須聽清后再起動。

4、卷揚運轉后司機要時刻注意觀察各儀表數值變化和鋼絲繩擺動情況。下放礦車時,鋼絲繩不許有松弛現(xiàn)象,以防止鋼絲繩斷繩。

5、起動時不準開快車,要逐級加速;停車時必須逐級減速,防止因加速、減速過快造成鋼絲繩速度與串車速度不一致而出現(xiàn)松繩現(xiàn)象使鋼絲繩斷繩。下料時要慢速行駛。

6、卷揚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以下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車檢查和處理:

(1)卷揚和電機發(fā)出異常聲音,電機溫度升高或有火花出現(xiàn);

(2)電流表和電壓表數值突然發(fā)生變化;

(3)制動器(抱閘)有故障或失靈;

(4)鋼絲繩突然發(fā)生抖動或松弛;

(5)起動電流過大,加速太慢或提升機起動不起來。

7、絞車必須設有安全制動器裝置,并要定期試驗、檢查和調整,司機不得擅自調節(jié)安全制動裝置。

8、斜井卷揚提升時,提升容器最大速度不得超過下列數值:

(1)斜井長度小于300米/秒時,3.5米/秒;

(2)斜井長度大于300米/秒時,5.0米/秒。

9、司機在操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操作臺。

10、司機在操作時間,嚴禁說笑打鬧或睡覺,在接班上崗期間,禁止飲酒。

11、司機在崗期間,不得做與本人工作無關的事,在操作時,要精神集中,細心操作,不準與他人聊天或看書報。

12、當電壓超過10%低于10%時,應停止運轉,必要時經主管部門或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運轉。

13、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必須在現(xiàn)場交接,并填寫交接班記錄。

第3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規(guī)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員時的速度,不得超過5m/s。

②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礦車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7m/s。

⑤當鋪設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鋼軌時,速度不得超過9m/s。

2、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3、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

4、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二、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2、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3、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

4、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保護。

5、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

①輸送帶張緊力下降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②在機頭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接觸的防護欄。

6、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7、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8、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式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

9、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20米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材料支護。

三、電機車運輸的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的規(guī)定:

1、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減少電火花的集電器。

④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2、采用電機車運輸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④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輸物料時不得超過40 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1、每班發(fā)車前,因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的規(guī)定

①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果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與電雷管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5、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的規(guī)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區(qū)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業(yè)場地內不小于2.2米

6、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輸送機安全運行

1.啟動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示警后斷續(xù)啟動。

2.防止強行啟動。

3.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柱、木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輸送機每隔15m裝設一個急停按鈕。

5.運轉中發(fā)現(xiàn)斷鏈、刮板變形、機頭吊鏈、溜槽拉壞、出現(xiàn)異常聲音和溫度過高等事故,立即停機檢查,防止事故擴大。

6.輸送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五、掘進機的安全使用

1、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2、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3、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4、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5、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6、掘進機停止工作和維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7、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截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4篇 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三百四十七條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低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二)在高瓦斯礦井進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

2.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減小火花的集電器;

4.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三)掘進的巖石巷道中,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四)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巷和采區(qū)進、回風巷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五)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第三百四十八條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第三百四十九條必須定期檢修機車和礦車,并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第三百五十條采用礦用防爆型柴油動力裝置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排氣口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70℃,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150℃。

(二)排出的各種有害氣體被巷道風流稀釋后,其濃度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一百條的規(guī)定。

(三)各部件不得用鋁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屬材料應具有阻燃和抗靜電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過8h的用油量。

(四)燃油的閃點應高于70℃。

(五)必須配置適宜的滅火器。

第三百五十一條采用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二)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三)同一區(qū)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

(四)列車通過的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fā)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五)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號。

(六)必須有用礦燈發(fā)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guī)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七)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

(八)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m。

(九)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qū)段,應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在新建和改擴建的大型礦井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應設置信號集中閉塞系統(tǒng)。

第三百五十二條新建或改擴建的礦井中,對運行7t及其以上機車或3t及其以上礦車的軌道,應采用不低于30kg/m的鋼軌。

第三百五十三條礦井軌道必須按標準鋪設。主要運輸巷道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扣件必須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于2mm。

(二)直線段2條鋼軌頂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后與內軌頂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三)直線段和加寬后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mm,下偏差為-2mm。

(四)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桿。

(五)軌枕的規(guī)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mm。道碴的粒度及鋪設厚度應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

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于線路的鋼軌型號。

礦井軌道使用期間應加強維護,定期檢修。

第三百五十四條架線電機車運行的軌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兩平行鋼軌之間,每隔50m應連接1根斷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其他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

(二)線路上所有鋼軌接縫處,必須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連接后每個接縫處的電阻,不得大于下列規(guī)定:

1.15kg/m鋼軌,0.00027ω;

2.18kg/m鋼軌,0.00024ω;

3.22kg/m鋼軌,0.00021ω;

4.24kg/m鋼軌,0.00020ω;

5.30kg/m鋼軌,0.00019ω;

6.33kg/m鋼軌,0.00018ω;

7.38kg/m鋼軌,0.00017ω;

8.43kg/m鋼軌,0.00016ω。

(三)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回電軌道之間,必須加以絕緣。第一絕緣點設在2種軌道的連接處;第二絕緣點設在不回電的軌道上,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必須大于1列車的長度。對絕緣點必須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可靠絕緣。

在與架線電機車線路相聯(lián)通的軌道上有鋼絲繩跨越時,鋼絲繩不得與軌道相接觸。

第三百五十五條架線電機車使用的直流電壓,不得超過600v。

第三百五十六條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以及人行道與運輸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m。

(二)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不小于2.2m。

(三)在地面或工業(yè)場地內,不與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第三百五十七條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m。懸吊絕緣子距電機車架空線的距離,每側不得超過0.25m。電機車架空線懸掛點的間距,在直線段內不得超過5m,在曲線段內不得超過表4規(guī)定值。

表4電機車架空線曲線段懸掛點間距最大值

曲率半徑/m25~2221~1918~1615~1312~1110~8

懸掛點間距/m4.543.532.52

第三百五十八條長度超過1.5km的主要運輸平巷,上下班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嚴禁使用固定車廂式礦車、翻轉車廂式礦車、底卸式礦車、材料車和平板車等運送人員。

第三百五十九條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每班發(fā)車前,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

(二)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三)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四)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架空線必須安設分段開關或自動停送電開關,人員上下車時必須切斷該區(qū)段架空線電源。

(五)雙軌巷道乘車場必須設信號區(qū)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

第三百六十條乘車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聽從司機及乘務人員的指揮,開車前必須關上車門或掛上防護鏈。

(二)人體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

(三)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

(四)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2車箱之間搭乘。

(五)嚴禁超員乘坐。

(六)車輛掉道時,必須立即向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

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第三百六十一條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min以后進行。

井下礦用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第三百六十二條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

(二)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fā)出警號。

(三)嚴禁放飛車。

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第三百六十三條各種車輛的兩端必須裝置碰頭,每端突出的長度不得小于100mm。

第三百六十四條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wěn)住。

第三百六十五條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井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第三百六十六條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頂蓋,車輛上必須裝有可靠的防墜器。當斷繩時,防墜器能自動發(fā)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縱。

第三百六十七條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跟車人必須坐在設有手動防墜器把手或制動器把手的位置上。

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并必須先放1次空車。

第三百六十八條用架空乘人裝置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數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得小于0.7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乘坐間距不得小于5m。

(三)驅動裝置必須有制動器。

(四)吊桿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五)在下人地點的前方,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

(六)在運行中人員要坐穩(wěn),不得引起吊桿擺動,不得手扶牽引鋼絲繩,不得觸及鄰近的任何物體。

(七)嚴禁同時運送攜帶爆炸物品的人員。

(八)每日必須對整個裝置檢查1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百六十九條斜井人車必須設置使跟車人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向司機發(fā)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裝置。

多水平運輸時,從各水平發(fā)出的信號必須有區(qū)別。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信號牌。任一區(qū)段行車時,各水平必須有信號顯示。

第三百七十條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二)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qū)段的阻車器。

(三)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四)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

(五)在變坡點下方略大于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xù)往下跑車的擋車欄。

(六)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fā)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上述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兼作行駛人車的傾斜井巷,在提升人員時,傾斜井巷中的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是常開狀態(tài),并可靠地鎖住。

第三百七十一條傾斜井巷使用絞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軌道的鋪設質量符合本規(guī)程第三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并采取軌道防滑措施。

(二)托繩輪(輥)按設計要求設置,并保持轉動靈活。

(三)傾斜井巷上端有足夠的過卷距離。過卷距離根據巷道傾角、設計載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實際制動力等參量計算確定,并有1.5倍的備用系數。

(四)串車提升的各車場設有信號硐室及躲避硐;運人斜井各車場設有信號和候車硐室,候車硐室具有足夠的空間。

第三百七十二條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guī)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重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fā)出開車信號。

第三百七十三條采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帶式輸送機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的膠料,其阻燃性和抗靜電性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二)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三)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

(四)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

(五)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還必須裝設:

1.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2.在機頭和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防護欄。

(六)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必須裝設制動裝置。

(七)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九)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

第三百七十四條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裝設下列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

1.過速保護;

2.過電流和欠電壓保護;

3.鋼絲繩和輸送帶脫槽保護;

4.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

5.鋼絲繩張緊車到達終點和張緊重錘落地保護。

(二)在傾斜井巷中,必須裝設彈簧式或重錘式制動閘,制動閘的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制動力矩與設計最大靜拉力差在閘輪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小于2,也不得大于3;

2.在事故斷電或各種保護裝置發(fā)生作用時能自動施閘。

第三百七十五條井巷中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或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上、下人員的20m區(qū)段內輸送帶至巷道頂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駛區(qū)段內的垂距不得小于1m。下行帶乘人時,上、下輸送帶間的垂距不得小于1m。

(二)輸送帶的寬度不得小于0.8m,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8m/s。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輸送帶繩槽至帶邊的寬度不得小于60mm。

(三)乘坐人員的間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員不得站立或仰臥,應面向行進方向,并嚴禁攜帶笨重物品和超長物品,嚴禁撫摸輸送帶側幫。

(四)上、下人員的地點應設有平臺和照明。上行帶下人平臺的長度不得小于5m,寬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欄桿。上、下人的區(qū)段內不得有支架或懸掛裝置。下人地點應有標志或聲光信號,在距下人區(qū)段末端前方2m處,必須設有能自動停車的安全裝置。在卸煤口,必須設有防止人員墜入煤倉的設施。

(五)運送人員前,必須卸除輸送帶上的物料。

(六)應裝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

(七)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應設斷帶保護裝置。

第三百七十六條單軌吊車、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的運行坡度、運行速度和載荷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數值,膠套輪材料和鋼軌的摩擦系數不得小于0.4。設備最突出部分與巷道之間以及對開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間隙,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

第三百七十七條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運行的軌道,應采用不小于22kg/m的鋼軌。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三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

第三百七十八條單軌吊車、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的牽引機車和驅動絞車,應具有可靠的制動系統(tǒng),并滿足以下要求:

(一)保險制動和停車制動的制動力應為額定牽引力的1.5~2倍。

(二)必須設有既可手動又能自動的保險閘。保險閘應具備以下性能:

1.運行速度超過額定速度15%時能自動施閘;

2.施閘時的空動時間不大于0.7s;

3.在最大載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設計速度向下運行時,制動距離應不超過相當于在這一速度下6s的行程;

4.在最小載荷最大坡度上向上運行時,制動減速度不大于5m/s2。

(三)保險制動和停車制動裝置,應設計成失效安全型。

第三百七十九條在單軌吊車、卡軌車、齒軌車和膠套輪車的牽引機車或頭車上,必須裝設車燈和喇叭,列車的尾部設有紅燈。在鋼絲繩牽引的單軌吊車和卡軌車的運輸系統(tǒng)內,必須備有列車司機與牽引絞車司機聯(lián)絡用的信號和通信裝置。

第5篇 斜井清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按時上班,首先對鋼絲繩、浮繩、繩卡、鏈環(huán)和插銷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2、檢查托滾的轉動情況,并經常上油,每周至少一次,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解決。

3、對斜井的軌道要細心檢查、維修,保持正確的軌距,防止礦車出軌。

4、對水管、水溝、人行道及時清掃,保持暢通無阻。

5、對各中段的吊橋、阻車網,要天天檢查、保養(yǎng),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處理不了應匯報車間采取措施。

第6篇 斜井信號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斜井信號工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有一定的提升把鉤工作實踐經驗,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2條 提升信號的設置,要求聲光齊全,通訊設備可靠。兼作行人的運輸斜巷,要設置紅燈信號,行車時紅燈亮,不準行人。

第3條 提升機停運超過6h 以上或因事故檢修后,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各信號點及提升機司機聯(lián)系明確后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暢通后,方可作業(yè)。

二、收發(fā)信號

第4條 信號工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lián)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與他人聯(lián)系工作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第5條 信號工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第6條 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xiàn)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發(fā)出信號;

第7條 信號工在操作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lián)系要及時、清楚、準確。當把鉤工允許發(fā)信號時,信號工應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發(fā)出信號;

第8條 信號工操作信號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以便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如有緊急情況,可隨時發(fā)出停車信號;

第9條 多水平提升時,信號工操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信號工在不同水平所發(fā)出的信號必須有區(qū)別;

2、信號工在中部車場操作信號時,除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外,還必須做到彎道處嚴禁站人。

第10條 斜井升降人員時,信號工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跟車工的信號操作必須嚴格按跟車工的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2、每班掛人車時,或斜井井筒檢修后,信號工應與車房聯(lián)系進行一次空人車試道運行;

3、信號工發(fā)出人車發(fā)車信號后,嚴禁再上、下人員,也不準廢除

本次信號再上、下人員。

第11條 矸石山信號工操作時,要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接班后的信號試驗按上述要求進行;

2、矸石山信號工在發(fā)開車信號前,應檢查山上確實無人撿東西,架子、軌道、裝載點沒有人員時,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時,信號工必須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后操作停車信號,同時監(jiān)護好信號機,停止信號至卸矸完畢后廢除;

4、矸石山信號工必須同時執(zhí)行本操作規(guī)程的其他各項規(guī)定。

三、其他規(guī)定

第12條 各信號工與提升機司機必須用礦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指令含義進行工作聯(lián)系,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以防混亂;

第13條 運輸大件、井筒檢修、處理事故、運送火藥等特殊運行,信號工應提前與提升機司機聯(lián)系明確,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

第14條 信號工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需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決定;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 信號工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7篇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guī)程對斜井提升的規(guī)定

1.1.1.1 供人員上、下的斜井,垂直深度超過5om的,應設專用人車運送人員。斜井用礦車組提升時,不應人貨混合串車提升。

1.1.1.2 專用人車應有頂棚,并裝有可靠的斷繩保險器。列車每節(jié)車廂的斷繩保險器應相互連結,并能在斷繩時起作用。斷繩保險器應既能自動,也能手動。

運送人員的列車,應有隨車安全員。隨車安全員應坐在裝有斷繩保險器操縱桿的第一節(jié)車內。

運送人員的專用列車的各節(jié)車廂之間,除連接裝置外,還應附掛保險鏈。連接裝置和保險鏈,應經常檢查,定期更換。

1.1.1.3 采用專用人車運送人員的斜井,應裝設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聲、光信號裝置:

--每節(jié)車箱均能在行車途中向提升司機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

--多水平運送時,各水平發(fā)出的信號應有區(qū)別,以便提升司機辨認;

--所有收發(fā)信號的地點,均應懸掛明顯的信號牌。

1.1.1.4 斜井運輸,應有專人負責管理。

乘車人員應聽從隨車安全員指揮,按指定地點上下車,上車后應關好車門,掛好車鏈。

斜井運輸時,不應蹬鉤;人員不應在運輸道上行走。

1.1.1.5 傾角大于10°的斜井,應設置軌道防滑裝置,軌枕下面的道碴厚度應不小于50mm。

1.1.1.6 提升礦車的斜井,應設常閉式防跑車裝置,并經常保持完好。

斜井上部和中間車場,應設阻車器或擋車欄。阻車器或擋車欄在車輛通過時打開,車輛通過后關閉。斜井下部車場應設躲避硐室。

1.1.1.7 斜井運輸的最高速度,不應超過下列規(guī)定:

--運輸人員或用礦車運輸物料,斜井長度不大于300m時,3.5m/s;斜井長度大于300m時,5m/s;

--用箕斗運輸物料,斜井長度不大于300m時,5m/s;斜井長度大于300m時,7m/s;

--斜井運輸人員的加速度或減速度,應不超過0.5m/s2。

第8篇 斜井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絞車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

二、絞車運行信號為一停、二上、三下。

三、絞車開車前注意事項:

1、開車前應對絞車運行地段的軌道進行一次檢查,不得有阻礙運行的物體存在;

2、每班開車前應對鋼絲繩進行一次仔細的外觀檢查,包括鋼絲繩的排列、磨損及斷絲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并應定期涂油;

3、檢查各連接螺栓,滾筒螺栓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

4、檢查電壓是否正常,凸輪控制器操作手輪是否在零位,安全制動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如發(fā)現(xiàn)制動器動作不靈活,應及時調整,落在閘帶上的油脂、污物必須擦洗干凈;檢查各監(jiān)控系統(tǒng)及信號系統(tǒng)是否正常;

5、過久停車(4小時以上)提升前必先試車。(以最慢速度試驗自動安全門工作是否正常)。

四、絞車開車的順序:先送上配電箱中的絞車電源,再松開手剎制動帶,從零位啟動凸輪控制器,按照所需上下方向逐漸加檔,要求等一檔速度平穩(wěn)后再換另一檔。

五、運行中的注意事項:

1、注意儀表信號,分清上下,信號不明不開車,無執(zhí)行信號不得開車;

2、聽清信號開車后,司機必須集中精力,并隨時注意鋼絲繩的排列情況與警鈴信號;

3、絞車運行時,司機的手不許離開操作手柄或離開工作崗位;

4、絞車運行時,鋼絲繩附近不允許站人,以防鋼絲繩斷裂后傷人;

5、提升速度要平穩(wěn),不準加速過快或剎車太猛;

6、發(fā)現(xiàn)啟動困難或其他不正常現(xiàn)象時,應及時查明原因;正常運行期間若自動切斷電源而被迫停車,未查明原因和處理以前,不得再次啟動開車;

7、絞車不得超過額定的最大靜拉力和速度進行工作;對與違章指揮司機有權拒絕開車并及時匯報上級部門處理;

8、嚴禁不給電放車下行;

9、一般情況下不得施行緊急制動,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一是因過重原因而引起的過負荷、二是電動機或控制電器發(fā)生故障時司機應立即采取緊急制動;緊急制動后應對鋼絲繩、礦車和兩者間的連接裝置、絞車聯(lián)軸器和安全制動裝置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繼續(xù)開車。

六、絞車的停車順序:凸輪控制器逐漸減檔歸零位后,合上手剎制動帶。

七、下班時應把提升的車輛停在-100米中段水平,阻車器阻車正常,并切斷絞車電源,檢查制動閘抱閘良好后方可離去。

八、認真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并及時上交采礦車間機電組保存。

九、絞車上下運行期間,斜井巷道內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兩側,以防礦車墜落傷人。

十、自動安全門注意事項:

1、開車前選擇開門方式(自動、手動)合上qm1(2極空開)為自動控制,斷開qm1(2極空開)為手動控制

2、提升時當礦車觸動開門開關(光電開關)門自動打開,同時提示鈴響提醒司機礦車以靠近安全門請司機注意。礦車過后門自動關閉并閉鎖(防止斷繩及跑車)礦車到位后解除閉鎖為下次開車作準備。為防止非提升時有礦車滑落自動安全門在絞車停車時自動控制自動關閉(手動可使用)

3、當出現(xiàn)故障如(跑車、鋼絲繩斷裂礦車脫落)按下紅色急停按鈕絞車立即停車,自動安全門無論處在任何狀態(tài)都將自動關閉。

第9篇 斜井提升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固定崗位,經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才能正式操作,禁止無證開車。

2、按巡迴檢查制進行檢查,為提升作好準備。

3、 正常起動和停止順序:

(1)、穿戴好絕緣工具,先合上閘刀開關,再合上油開關。

(2)、合上低壓電源開關,合上直流電源開關。

(3)、開動制動油泵和潤滑油泵。(4)、起動安全電磁鐵。

(5)、按信號選擇方向,松開工作閘,按負荷大小平穩(wěn)起動,但不得將主令控制器手柄急速推到全速位置,提升空器到達終點后應平穩(wěn)停機。

(6)、接到工作完畢或長時期停機的電話后,要實行保險制動。

4、運轉中注意事項:

(1)、注意各部軸承溫度及電機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

(2)、注意抱閘是否靈活可靠,當全速運行發(fā)生故障時,應緊急停車。

(3)、注意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深度指示器是否準確可靠,自動減速是否可靠。

(4)、注意機器各部震動情況和運轉聲響是否正常。

(5)、注意鋼絲繩排列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反圈松動現(xiàn)象,應立即停機處理。

(6)、發(fā)現(xiàn)電動機超載,冒火或有燒焦氣味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7)、全速運行非緊急事故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8)、下放重物時,必須送電運行。

(9)、除停車場外,中途停車在任何情況下,不準松閘。

(10)、一切不清的信號,都應看作是停車信號。

第10篇 斜井卷揚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卷揚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和考核,并持有操作證,除專門司機外,其他人員嚴禁操作,見習司機只準在司機親臨指導下從事操作。

2、卷揚機及其設備的檢查,潤滑、清掃、運行應嚴格按照本型號卷揚機的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

3、卷揚機房每班不得少于二人,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停車未停機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臺,工作時間內監(jiān)護人不得離崗。

4、設備運行時,司機應集中思想,注意鋼絲繩進出,信號和各種指示儀表,不準打鬧,會友,看書報等,女工不準留長辮。

5、信號不明確,運行方向不清楚,提升器不了解均不能開車。

6、運行速度應按規(guī)定的速度進行,應根據設備性能,過卷開關位置等條件按《冶金礦山安全規(guī)程》要求,對最大提升速度、加速、減速及加減速過程的行程距離做出具體規(guī)定,并在機房內公布。

7、除正常運行外,升降機還必須滿足以卜要求:

(1)檢查鋼絲繩時,不超過0. 3米/秒。

(2)運送大型設備時,不超過0. 5米/秒。

(3)對位鋼絲繩時,不超過0. 3米/秒。

(4)運送爆破器材時,不超過1.0米/秒。

8、每班前檢查一次提升裝置(卷揚、制動裝置、保險裝置、調速裝置、深度指示器、傳動裝置、提升容器等)和鋼絲繩的潤滑情況,鋼絲繩應經常涂油防銹。

9、每天白班對天輪檢查一次,注油一次,檢查人員未離開天輪時,不準啟動卷揚機。

10、每班運送人員前,應對人、車及其安全裝置檢查合格后試放一次空車,確定安全可靠后,方可運送人員。

11、發(fā)現(xiàn)異聲、異味或電機軸承溫度異常,應立即停車檢查。

12、在電機電源未切斷前,禁止用電磁抱閘,不允許采用電氣反接制動,移動控制手把及抱閘剎車,剎車時,動作必須平穩(wěn),不準急劇加速和急劇制動。

13、嚴禁帶電檢查、搬動或戴手套操作電氣設備,操作700v以上電氣設備,必須使用防護用品。

14、電動機、控制柜等電氣設備,應保持干燥、清潔,電氣部分發(fā)生故障,應找電工修理。

15、設備的傳動裝置和轉動部分的突出部分和控制柜附近,必須設置可靠的防護罩和安全保險欄桿,若有損壞應立即修理更換。

16、運行時,司機兩手不得離開控制手把和剎車手把,每次停車時,應將控制器操縱柄放在零位,下班時,應使卷揚處在剎車狀態(tài)。

17、卷揚機房應有醒日的防火標志、消防器材和防火制度。卷揚機房內應清潔衛(wèi)生、整齊,每班做清潔工作,搞好文明生產。

18、卷揚機房內,當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工作,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19、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第11篇 斜井運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斜井運輸速度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階段別

斜井長度(m)

牽引提升速度

斜井施工

不限

<3.5

正式運輸

<300

<3.5

正式運輸

>300

<5.0

接近洞口與井底時速度不得超過2m/s,升降加速度不得超過0.5m/s2。

二、斜井口必須設置擋車器,并設立專人管理。擋車器必須經常處于正位關閉狀態(tài),放車時方可打開。車輛在井內行駛過程中(含途中停留),井內嚴禁人員通行與作業(yè)。當鑿井長度大于100m時,應在距井口下20m處設擋車器或擋車欄。在接近井底60m左右或岔前35m,設第二道擋車器或擋車欄,其正位是關閉狀態(tài),放車時方可打開口。

三、井口、井下及卷揚機房應有聯(lián)系信號。提升、下放與停留,應各有明確的色燈和音響等信號規(guī)定。主、付井口應設專職信號員,負責接發(fā)車工作。卷揚機司機未得到井口信號員發(fā)給信號,不得開動。運送人員的斜井中,必須裝設使人車的車長或乘員在運行途中任何地點都能向卷揚機司機發(fā)送緊急信號的裝置。

四、斜井井底停車場,應設避車洞。斜井底附近的固定機械、電器設備與操作人員,均應設置在專用洞室之內。

五、車輛連掛提升時,應有可靠的連接裝置和斷繩保險器,掛鉤均應加保險栓,車與車之間應增加連接保險鋼絲繩,提升鋼絲繩應用地滾承托。同時,應采取各種措施避免車輛蹬鉤與蹬繩。

六、 人員上下井,嚴禁乘坐集斗或斗車。

七、斜井的垂直深度超過50m時,應配備人車。使用人車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運送人員的車輛,必須有頂蓋,車輛上必須有可靠的防溜裝置,當斷繩時,能自動發(fā)生作用,并應備有可用手操縱的防溜車裝置。

2. 運送人員的列車必須有車長跟隨,車長必須坐在列車行駛方向的第一輛車內,手動防溜車裝置或制動器手把必須裝在該車車長座席處。

3. 每班運送人員前,必須檢查人車的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溜裝置;先放一次空車,證實斜井和軌道無引起掉道的危險;并需接到值班負責人的命令后才可發(fā)車。

4. 人車不能超過定員,乘員及攜帶的工具不得超出車廂。

八、斜井的提升設備,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檢查試驗,如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縮短檢驗間隔時間。

查或試驗項目

檢驗時間

部門或人員

主要提升設備

每半年一次

機電部門

防止過卷、過速、過載裝置,天輪,卸碴臺

每月一次

機械技術人員

防溜車設備、阻車器、剎車爪、制動器

每日一次

機械技術人員

地滾、軌道、行車限界

每日巡檢一次

養(yǎng)路道班

九、斜井軌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軌道應符合技術標準,軌道中不得夾雜不同類型鋼軌。軌道應有專人養(yǎng)護,維修時間應在停止提升的間隙時間進行。

2. 斜井口外有摘鉤作業(yè)的車場應有一段反坡道。

第12篇 斜井走口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掛鉤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斜井的安全管理制度。

2、要經常檢查井口安全設施,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3、礦車上井停穩(wěn)后,必須檢查阻車器處于阻車狀態(tài),并關好安全門,方可摘鋼絲繩掛鉤。

4、下放礦車前們必須掛好鋼絲繩掛鉤和礦車連接環(huán),并對礦車鋼絲繩鏈環(huán)、掛鉤、插銷等進行仔細檢查,看是否完好合格,確認正常后,方可打開安全門和阻車器,通知信號工發(fā)信號,一定要用推車器推放礦車。

5、礦車上下時,一次最多只能掛三臺礦車,嚴禁超載。

6、若下放材料設備等物,掛鉤工要仔細檢查,設備材料等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裝運爆破器材時,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器材的裝運規(guī)定。

7、掛鉤工在工作過程中,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插銷,鏈環(huán)、礦車必須立即頂停用。

8、發(fā)現(xiàn)礦車掉道、翻車、跑車等不安全或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打停玲,或事故玲,停止提升并及時報告。

第13篇 斜井人車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斜井人車修理工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2條必須熟悉斜井人車的結構和檢查、檢修、試驗的標準以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掌握修理工藝,熟練使用有關工具、儀器、儀表和設備,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3條工作時要穿戴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是否完好。

第4條斜井人車檢修應在修理車間或井口平車道上進行。確需在斜坡道上檢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硐室檢修斜井人車,進行電、氣焊時,應嚴格按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

第5條多人作業(yè)或起吊車體、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并由組長統(tǒng)一指揮。

第6條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正常操作

第7條檢修自動落閘機構:

1.鉤頭拉桿偏轉角度應小于15°,插銷防脫裝置有效。

2.開動大彈簧,不變形、不失效(按說明書調整彈簧尺寸長度,試驗時閘不落為彈簧失效)。

3.撞塊與扭桿間距應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但必須小于斜井人車正常提升時下連桿(前連桿)凸臺與導向箱之間的距離。

第8條檢修手動落閘機構:

1.手閘扳把安裝正確,操作時帶動手拉桿或手拉繩的行程應大于50毫米。

2.拉桿(拉繩)機構零件齊全、平直、操作靈活可靠,彈簧不失效(即手把松開后彈簧能將手把彈回原位)。

3._rc型斜井人車撞塊與扭桿間距一般應小于45毫米,但要保證手閘操作靈活;_rb型斜井人車手拉鎖頭靈活可靠。

第9條檢修制動器。

1._rc型斜井人車。

(1)剎車軸、扭桿、扭簧等應齊全有效、轉動靈活,扭簧不失效(即抬起插爪擋器應與掛鐵相嚙合)。

(2)插爪、固定軸、限位器、插腳、軸、墊、銷應齊全有效,位置正確。

(3)制動壓板不變形,螺栓緊固與車體槽鋼間隙為2~3毫米。

2._rb型斜井人車。

(1)抱爪、牙片、扁軸、斜形箱等應齊全完好,抱爪下落后與軌面夾角:靜止脫鉤試驗為70°~75°,空車全速試驗為90°~95°,重載脫鉤試驗小于105°。

(2)楔形箱:固定壓板、螺栓緊固,斜形箱左右移動距離為20~24毫米。

第10條檢修緩沖裝置。

1._rc型斜井人車。

(1)緩沖木應為紅松木,椴木也可以,但插腳滑過部分不許有節(jié)疤,安裝要牢固。

(2)插腳劃深一般為25~30毫米,未劃長度不小于1000毫米(10型)、1200毫米(15型)。

2._rb型斜井人車。

(1)緩沖繩規(guī)格應符合說明書要求,安裝牢固,索節(jié)可靠。

(2)緩沖繩應按說明書調整,但一次拉出長度不得大于1.4米。緩沖繩最小余長不得小于1

.6米。

第11條檢修轉向架、軸輪組。

1.軸輪組應轉動靈活不晃動,踏面磨損不得超限。

2.輪組與枕座心盤等安裝要牢固可靠。

3.旁邊枕座與車體間隙用墊調整,一般上部1毫米、下部4毫米,不應過大,以免車體擺動

過大。

第12條車間聯(lián)結件、保護鏈應齊全,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尺寸的10%。

第13條車體槽鋼應平行,不平行度應小于0.4%,全長小于10毫米;車體槽鋼應平直,不直度應小于0.3%,全長小于10毫米。座席、扶手等應齊全。

第14條_rb型斜井人車支承桿與軸間隙應小于10毫米,碰頭應完整。

四、收尾工作

第15條檢修后的斜井人車必須按《煤礦斜井人車試驗細則》試驗,并做好檢修、試驗記錄。

第16條清掃工作現(xiàn)場,做到文明生產;現(xiàn)場交接班。

第14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的有關規(guī)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員時的速度,不得超過5m/s。

②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礦車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7m/s。

⑤當鋪設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鋼軌時,速度不得超過9m/s。

2、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3、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

4、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二、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2、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3、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

4、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保護。

5、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

①輸送帶張緊力下降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②在機頭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接觸的防護欄。

6、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7、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8、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式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

9、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20米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材料支護。

三、電機車運輸的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的規(guī)定:

1、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減少電火花的集電器。

④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2、采用電機車運輸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④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輸物料時不得超過40 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1、每班發(fā)車前,因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的規(guī)定

①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果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與電雷管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5、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的規(guī)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區(qū)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業(yè)場地內不小于2.2米

6、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輸送機安全運行

1.啟動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示警后斷續(xù)啟動。

2.防止強行啟動。

3.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柱、木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輸送機每隔15m裝設一個急停按鈕。

5.運轉中發(fā)現(xiàn)斷鏈、刮板變形、機頭吊鏈、溜槽拉壞、出現(xiàn)異常聲音和溫度過高等事故,立即停機檢查,防止事故擴大。

6.輸送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五、掘進機的安全使用

1、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2、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3、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4、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5、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6、掘進機停止工作和維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7、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截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15篇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guī)程對斜井提升規(guī)定

1.1.1.1供人員上、下的斜井,垂直深度超過5om的,應設專用人車運送人員。斜井用礦車組提升時,不應人貨混合串車提升。

1.1.1.2專用人車應有頂棚,并裝有可靠的斷繩保險器。列車每節(jié)車廂的斷繩保險器應相互連結,并能在斷繩時起作用。斷繩保險器應既能自動,也能手動。

運送人員的列車,應有隨車安全員。隨車安全員應坐在裝有斷繩保險器操縱桿的第一節(jié)車內。

運送人員的專用列車的各節(jié)車廂之間,除連接裝置外,還應附掛保險鏈。連接裝置和保險鏈,應經常檢查,定期更換。

1.1.1.3采用專用人車運送人員的斜井,應裝設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聲、光信號裝置:

--每節(jié)車箱均能在行車途中向提升司機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

--多水平運送時,各水平發(fā)出的信號應有區(qū)別,以便提升司機辨認;

--所有收發(fā)信號的地點,均應懸掛明顯的信號牌。

1.1.1.4斜井運輸,應有專人負責管理。

乘車人員應聽從隨車安全員指揮,按指定地點上下車,上車后應關好車門,掛好車鏈。

斜井運輸時,不應蹬鉤;人員不應在運輸道上行走。

1.1.1.5傾角大于10°的斜井,應設置軌道防滑裝置,軌枕下面的道碴厚度應不小于50mm。

1.1.1.6提升礦車的斜井,應設常閉式防跑車裝置,并經常保持完好。

斜井上部和中間車場,應設阻車器或擋車欄。阻車器或擋車欄在車輛通過時打開,車輛通過后關閉。斜井下部車場應設躲避硐室。

1.1.1.7斜井運輸的最高速度,不應超過下列規(guī)定:

--運輸人員或用礦車運輸物料,斜井長度不大于300m時,3.5m/s;斜井長度大于300m時,5m/s;

--用箕斗運輸物料,斜井長度不大于300m時,5m/s;斜井長度大于300m時,7m/s;

--斜井運輸人員的加速度或減速度,應不超過0.5m/s2。

斜井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匯編(15篇范文)

包括什么內容1.斜井概況與風險識別-斜井的定義和類型-常見安全隱患分析2.作業(yè)前準備-安全檢查與設備測試-個人防護裝備要求3.斜井提升作業(yè)-提升設備操作規(guī)程-安全信號與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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