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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城市舊房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與安全措施
(作者:黎向平)當前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住宅建設的重點,從過去的新區(qū)開發(fā)轉移到新區(qū)開發(fā)與危房、舊區(qū)改造并重,同時為了城市建設的需要,還有一些舊的建筑拆除。拆除工程作為城市建設程序的一部分,需要專門技術作支持。多年來,由于在拆除工程中的組織管理不嚴或拆除技術的失誤,傷亡事故時有發(fā)生。為了做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應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具體的拆除方法,遵循一定的施工程序,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概述
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首先要考慮安全,然后,考慮經濟、人力、速度、擾民問題,周圍設施問題和盡量保存有用的建筑材料等因素。
在拆除之前,必須首先了解拆除對象的結構,組成建筑物的各部分結構構件的受力關系,分析確定拆除方法和順序。一般來說,拆除的順序原則上是按受力的主次關系,或者說按傳力關系的次序來確定。即先拆最次要的受力構件,然后拆次要的受力構件,最后拆最主要的受力構件,即拆除順序一般為:屋頂板→屋架或梁→承重磚墻或柱→基礎。并且要由上而下,逐層往下拆。至于不承重的維護結構,如框架結構的非承重磚墻或隔斷墻可以先拆除。
2拆除施工方法
2.1人工拆除
拆除順序:屋面瓦→扳→椽子→楞條→屋架或木架→磚墻(或木柱)→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用簡單的工具,如撬棍、鐵楸、瓦刀等,上面幾個人拆,下面幾個人接運拆下來的建筑材料。至于磚墻 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許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須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須有人統(tǒng)一指揮,待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方才可進行。拆屋架時可用簡單的起重設備,三木塔掛導鏈或滑輪。
2.2人工與機械相結合
拆除對象:混合結構多層樓房。
拆除順序:屋頂防水和保溫層→屋頂混凝土和預制樓板→屋頂梁→頂層磚墻→樓層樓板→樓板下的梁→下層磚墻,如此逐層往下拆,最后拆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與機械配合,人工剔鑿,用機械將樓板、梁板構件吊下去,人工拆磚墻、由機械吊運磚。
2.3機械拆除
有些拆除對象有用的材料少,或者為了加速拆除則采用破壞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機或重錘錘擊等方式。
2.4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方法常用于比較堅固的、高層或大型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除。應根據周圍的環(huán)境、不同結構和構件的類型等來選擇爆破施工方法和爆破控制措施。其基本方法有:控制爆破、靜態(tài)爆破和近人爆破。
3拆除準備工作
3.1技術準備
熟悉被拆建筑物(構筑物)的竣工圖紙,弄清建筑物的結構情況、建筑情況、水電及設備管道情況。必須注意的是,竣工圖在施工過程中可能有變更。
調查周圍環(huán)境、場地、道路、水電設備管路與危房情況等。
編制拆除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向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現(xiàn)場準備
清除被拆建筑物倒塌范圍內的物質與設備。
疏通運輸道路,拆除施工中臨時水、電源、設備。
切斷被拆建筑物的水、電、煤氣、暖氣、管道等。
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向周圍群眾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險區(qū)設置警戒區(qū)標志。
3.3設備材料準備
準備拆除的機械工具、起重運輸機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險品臨時庫房。
3.4組織準備
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勞動力進場。
4安全技術措施
拆除工作前,應對其結構強度進行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經審批后,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了解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拆除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技術隊長應在現(xiàn)場指揮施工。
施工開始前,先將電線、天然氣管道、供熱管道等通往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每班開工前,檢查所有工具是否牢靠,被拆除建筑的危險狀況,發(fā)現(xiàn)險情,應先排除后,才可作業(yè)。
拆除建筑物,應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拆除作業(yè)工人,應站在腳手架或穩(wěn)固結構部位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倒塌,拆除梁與柱之前,應在拆除其全部承重結構后進行。
建筑物開始拆除前,應在建筑物周圍設安全圍欄,在作業(yè)上方10m范圍內建立拆除和警戒區(qū)域,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場地。
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允許多人聚集和集中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fā)生倒塌。拆除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由起重機械吊下和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禁止向下拋擲。拆下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
拆除開始先把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用支柱支撐或繩索等臨時加固。拆除屋架時,先將吊索綁好,兩端拉好溜繩,再用氣焊在屋架兩支座焊縫上同時切割,然后將吊具拆去。
拆除的建筑物內部,如有些機械設備不能轉移,宜先搭設堅固的防護棚,再進行上部拆除。
采用推倒拆除法和爆破拆除法時,必須經設計計算,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進行安全交底,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崗位責任制,統(tǒng)一指揮,防止發(fā)生事故。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要用推倒方法時,必須遵守規(guī)定: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許進行掏掘;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建筑物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離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或有保證的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圍內,如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石棉瓦及輕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進行拆除工程應按要求做:嚴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關于拆除爆破的規(guī)定;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區(qū)爆破建筑物,應采用電力或導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當采用分段起爆時,應采用毫秒雷管起爆;當采用微量炸藥的控制爆破,可大大減少飛石,但不能絕對控制飛石,仍應采用適當保護措施,如對低矮建筑物采取適當護蓋,對高大建筑物爆破設一定安全區(qū),避免對周圍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爆破時,各道工序要認真細致的操作、檢查與處理,杜絕各種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爆破要有臨時指揮機構,便于分別負責爆破施工與起爆等有關安全工作。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保證其他結構部分的良好狀態(tài);爆破如發(fā)現(xiàn)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應采取安全措施后,再進行工作。
第2篇 城市舊房拆除工程施工方法與安全措施
(作者:黎向平)當前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住宅建設的重點,從過去的新區(qū)開發(fā)轉移到新區(qū)開發(fā)與危房、舊區(qū)改造并重,同時為了城市建設的需要,還有一些舊的建筑拆除。拆除工程作為城市建設程序的一部分,需要專門技術作支持。多年來,由于在拆除工程中的組織管理不嚴或拆除技術的失誤,傷亡事故時有發(fā)生。為了做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應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具體的拆除方法,遵循一定的施工程序,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概述
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首先要考慮安全,然后,考慮經濟、人力、速度、擾民問題,周圍設施問題和盡量保存有用的建筑材料等因素。
在拆除之前,必須首先了解拆除對象的結構,組成建筑物的各部分結構構件的受力關系,分析確定拆除方法和順序。一般來說,拆除的順序原則上是按受力的主次關系,或者說按傳力關系的次序來確定。即先拆最次要的受力構件,然后拆次要的受力構件,最后拆最主要的受力構件,即拆除順序一般為:屋頂板→屋架或梁→承重磚墻或柱→基礎。并且要由上而下,逐層往下拆。至于不承重的維護結構,如框架結構的非承重磚墻或隔斷墻可以先拆除。
2拆除施工方法
2.1人工拆除
拆除順序:屋面瓦→扳→椽子→楞條→屋架或木架→磚墻(或木柱)→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用簡單的工具,如撬棍、鐵楸、瓦刀等,上面幾個人拆,下面幾個人接運拆下來的建筑材料。至于磚墻 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許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須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須有人統(tǒng)一指揮,待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方才可進行。拆屋架時可用簡單的起重設備,三木塔掛導鏈或滑輪。
2.2人工與機械相結合
拆除對象:混合結構多層樓房。
拆除順序:屋頂防水和保溫層→屋頂混凝土和預制樓板→屋頂梁→頂層磚墻→樓層樓板→樓板下的梁→下層磚墻,如此逐層往下拆,最后拆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與機械配合,人工剔鑿,用機械將樓板、梁板構件吊下去,人工拆磚墻、由機械吊運磚。
2.3機械拆除
有些拆除對象有用的材料少,或者為了加速拆除則采用破壞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機或重錘錘擊等方式。
2.4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方法常用于比較堅固的、高層或大型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除。應根據周圍的環(huán)境、不同結構和構件的類型等來選擇爆破施工方法和爆破控制措施。其基本方法有:控制爆破、靜態(tài)爆破和近人爆破。
3拆除準備工作
3.1技術準備
熟悉被拆建筑物(構筑物)的竣工圖紙,弄清建筑物的結構情況、建筑情況、水電及設備管道情況。必須注意的是,竣工圖在施工過程中可能有變更。
調查周圍環(huán)境、場地、道路、水電設備管路與危房情況等。
編制拆除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向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3.2現(xiàn)場準備
清除被拆建筑物倒塌范圍內的物質與設備。
疏通運輸道路,拆除施工中臨時水、電源、設備。
切斷被拆建筑物的水、電、煤氣、暖氣、管道等。
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向周圍群眾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險區(qū)設置警戒區(qū)標志。
3.3設備材料準備
準備拆除的機械工具、起重運輸機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險品臨時庫房。
3.4組織準備
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勞動力進場。
4安全技術措施
拆除工作前,應對其結構強度進行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經審批后,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了解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拆除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技術隊長應在現(xiàn)場指揮施工。
施工開始前,先將電線、天然氣管道、供熱管道等通往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每班開工前,檢查所有工具是否牢靠,被拆除建筑的危險狀況,發(fā)現(xiàn)險情,應先排除后,才可作業(yè)。
拆除建筑物,應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拆除作業(yè)工人,應站在腳手架或穩(wěn)固結構部位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倒塌,拆除梁與柱之前,應在拆除其全部承重結構后進行。
建筑物開始拆除前,應在建筑物周圍設安全圍欄,在作業(yè)上方10m范圍內建立拆除和警戒區(qū)域,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場地。
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允許多人聚集和集中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fā)生倒塌。拆除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由起重機械吊下和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禁止向下拋擲。拆下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
拆除開始先把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用支柱支撐或繩索等臨時加固。拆除屋架時,先將吊索綁好,兩端拉好溜繩,再用氣焊在屋架兩支座焊縫上同時切割,然后將吊具拆去。
拆除的建筑物內部,如有些機械設備不能轉移,宜先搭設堅固的防護棚,再進行上部拆除。
采用推倒拆除法和爆破拆除法時,必須經設計計算,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進行安全交底,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崗位責任制,統(tǒng)一指揮,防止發(fā)生事故。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要用推倒方法時,必須遵守規(guī)定: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許進行掏掘;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建筑物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離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或有保證的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圍內,如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石棉瓦及輕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進行拆除工程應按要求做:嚴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關于拆除爆破的規(guī)定;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區(qū)爆破建筑物,應采用電力或導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當采用分段起爆時,應采用毫秒雷管起爆;當采用微量炸藥的控制爆破,可大大減少飛石,但不能絕對控制飛石,仍應采用適當保護措施,如對低矮建筑物采取適當護蓋,對高大建筑物爆破設一定安全區(qū),避免對周圍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爆破時,各道工序要認真細致的操作、檢查與處理,杜絕各種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爆破要有臨時指揮機構,便于分別負責爆破施工與起爆等有關安全工作。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保證其他結構部分的良好狀態(tài);爆破如發(fā)現(xiàn)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應采取安全措施后,再進行工作。
第3篇 舊房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安全措施
當前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住宅建設的重點,從過去的新區(qū)開發(fā)轉移到新區(qū)開發(fā)與危房、舊區(qū)改造并重,同時為了城市建設的需要,還有一些舊的建筑拆除。拆除工程作為城市建設程序的一部分,需要專門技術作支持。多年來,由于在拆除工程中的組織管理不嚴或拆除技術的失誤,傷亡事故時有發(fā)生。為了做好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應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具體的拆除方法,遵循一定的施工程序,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首先要考慮安全,然后,考慮經濟、人力、速度、擾民問題,周圍設施問題和盡量保存有用的建筑材料等因素。
在拆除之前,必須首先了解拆除對象的結構,組成建筑物的各部分結構構件的受力關系,分析確定拆除方法和順序。一般來說,拆除的順序原則上是按受力的主次關系,或者說按傳力關系的次序來確定。即先拆最次要的受力構件,然后拆次要的受力構件,最后拆最主要的受力構件,即拆除順序一般為:屋頂板→屋架或梁→承重磚墻或柱→基礎。并且要由上而下,逐層往下拆。至于不承重的維護結構,如框架結構的非承重磚墻或隔斷墻可以先拆除。
1 拆除施工方法
1.1 人工拆除
拆除順序:屋面瓦→扳→椽子→楞條→屋架或木架→磚墻(或木柱)→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用簡單的工具,如撬棍、鐵楸、瓦刀等,上面幾個人拆,下面幾個人接運拆下來的建筑材料。至于磚墻 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許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須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須有人統(tǒng)一指揮,待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方才可進行。拆屋架時可用簡單的起重設備,三木塔掛導鏈或滑輪。
1.2 人工與機械相結合
拆除對象:混合結構多層樓房。
拆除順序:屋頂防水和保溫層→屋頂混凝土和預制樓板→屋頂梁→頂層磚墻→樓層樓板→樓板下的梁→下層磚墻,如此逐層往下拆,最后拆基礎。
拆除方法:人工與機械配合,人工剔鑿,用機械將樓板、梁板構件吊下去,人工拆磚墻、由機械吊運磚。
1.3 機械拆除
有些拆除對象有用的材料少,或者為了加速拆除則采用破壞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機或重錘錘擊等方式。
1.4 爆破拆除
爆破拆除方法常用于比較堅固的、高層或大型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除。應根據周圍的環(huán)境、不同結構和構件的類型等來選擇爆破施工方法和爆破控制措施。其基本方法有:控制爆破、靜態(tài)爆破和近人爆破。
2 拆除準備工作
2.1 技術準備
熟悉被拆建筑物(構筑物)的竣工圖紙,弄清建筑物的結構情況、建筑情況、水電及設備管道情況。必須注意的是,竣工圖在施工過程中可能有變更。
調查周圍環(huán)境、場地、道路、水電設備管路與危房情況等。
編制拆除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向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2 現(xiàn)場準備
清除被拆建筑物倒塌范圍內的物質與設備。
疏通運輸道路,拆除施工中臨時水、電源、設備。
切斷被拆建筑物的水、電、煤氣、暖氣、管道等。
檢查周圍危舊房,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
向周圍群眾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險區(qū)設置警戒區(qū)標志。
2.3 設備材料準備
準備拆除的機械工具、起重運輸機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險品臨時庫房。
2.4 組織準備
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勞動力進場。
3 安全技術措施
拆除工作前,應對其結構強度進行詳細調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經審批后,組織技術人員和工人學習了解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拆除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技術隊長應在現(xiàn)場指揮施工。
施工開始前,先將電線、天然氣管道、供熱管道等通往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每班開工前,檢查所有工具是否牢靠,被拆除建筑的危險狀況,發(fā)現(xiàn)險情,應先排除后,才可作業(yè)。
拆除建筑物,應遵照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拆除作業(yè)工人,應站在腳手架或穩(wěn)固結構部位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他部分發(fā)生倒塌,拆除梁與柱之前,應在拆除其全部承重結構后進行。
建筑物開始拆除前,應在建筑物周圍設安全圍欄,在作業(yè)上方10m范圍內建立拆除和警戒區(qū)域,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jiān)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場地。
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允許多人聚集和集中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fā)生倒塌。拆除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由起重機械吊下和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禁止向下拋擲。拆下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
拆除開始先把有倒坍危險的結構物,用支柱支撐或繩索等臨時加固。拆除屋架時,先將吊索綁好,兩端拉好溜繩,再用氣焊在屋架兩支座焊縫上同時切割,然后將吊具拆去。
拆除的建筑物內部,如有些機械設備不能轉移,宜先搭設堅固的防護棚,再進行上部拆除。
采用推倒拆除法和爆破拆除法時,必須經設計計算,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進行安全交底,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崗位責任制,統(tǒng)一指揮,防止發(fā)生事故。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要用推倒方法時,必須遵守規(guī)定: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許進行掏掘; 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建筑物推倒前,應發(fā)出信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離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或有保證的安全地帶后,才能進行;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圍內,如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石棉瓦及輕結構屋面工程時,嚴禁施工人員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輕型板上進行工作;必須移動板梯,板梯上端必須掛牢,防止高處墜落。
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進行拆除工程應按要求做:嚴格遵守《土方及爆破工程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關于拆除爆破的規(guī)定;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區(qū)爆破建筑物,應采用電力或導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當采用分段起爆時,應采用毫秒雷管起爆;當采用微量炸藥的控制爆破,可大大減少飛石,但不能絕對控制飛石,仍應采用適當保護措施,如對低矮建筑物采取適當護蓋,對高大建筑物爆破設一定安全區(qū),避免對周圍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爆破時,各道工序要認真細致的操作、檢查與處理,杜絕各種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爆破要有臨時指揮機構,便于分別負責爆破施工與起爆等有關安全工作。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結構的時候,應保證其他結構部分的良好狀態(tài);爆破如發(fā)現(xiàn)保留的結構部分有危險征兆,應采取安全措施后,再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