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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內懸浮內外拉線抱桿分解組塔安全措施
一、起吊構件(或塔片)的安全措施
(1)塔片的綁扎點應在構件節(jié)點處,兩吊點繩的火角應不大于120°。塔片的補強方案應符合作業(yè)指導書的要求。
(2)塔片吊離地面時應暫停牽引,檢查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及塔片變形情況。
(3)塔片起吊過程中,指揮人應站在構件起吊方向的側面,隨時監(jiān)視塔片與已組塔體的間隙,宜控制在0.20.5m,嚴防塔片觸碰或掛住塔體。
(4)提升抱桿使用腰環(huán)時,起吊塔片時腰環(huán)不得受力。
(5)隨著塔片的上升,塔片的控制繩(即攀根繩)應隨之松出。
(6)塔片就位時應先低側后高側;主材和大斜材未全部連接牢固前,不得在出住的塔片上作業(yè)。
(7)對于內拉線抱桿,若雙面吊裝構件時,兩側荷重、提升速度及就位應基本一致。
(8)塔片起吊過程中,髙處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塔體內側的非起吊方向);就位時高處應有人統(tǒng)一指揮。
二、提升內懸浮內拉線抱桿的安全措施
(1)抱桿應設置兩道腰環(huán)。若為單腰環(huán),抱桿頂部應設臨時拉線控制。
(2)兩道腰環(huán)間的垂直距離應盡量大一些,不宜少于6m,以保持抱桿的穩(wěn)定。
(3)若不用腰環(huán)時,應利用內拉線控制抱桿的提升和穩(wěn)定,防止抱桿傾倒。
三、提升內懸浮外拉線抱桿的安全措施
(1)外拉線應通過拉線控制器或滑車組進行操作控制。地錨應牢固可靠,不得以巖石或 樹樁代替地錨。
(2)外拉線應隨抱桿的提升而隨之松出;應由技工操作,不得由不熟練的民工單獨操作。
(3)抱桿提升到位后應先固定承托繩再收緊四側拉線。
(4)需要收緊臨時拉線時,應采用鏈條葫蘆或雙鉤收緊。
四、抱桿調整的安全措施
(1)抱桿的傾斜角不應大于10°,以保證承托繩受力均衡。
(2)調整抱桿傾斜時應由專人指揮,拉線松出應緩慢操作。
(3)抱桿調整到位后,四根拉線應同時收緊并固定。
第2篇 分解組塔安全措施卡
單位
班組
工作負責人
工作任務
工作票編號
工作危險點
1、高空墜落
2、落物傷人
安全措施
規(guī)程規(guī)定
1.離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業(yè),必須穿軟底膠鞋,綁扎安全帶,塔上塔下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工作前嚴禁飲酒。
2.塔上工作人員不準往下扔工具和材料,避免高空落物傷人。
3.塔上工作人員要選好安全位置,上下聯(lián)系好后方準起落,塔上塔下必須設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護人,防止配合不當,誤操作傷人。
4.在吊裝過程中,控制大繩應按抱桿受力和吊件相碰情況隨時放松,使抱桿頂部的受力基本保持平衡。
5.采用雙面吊裝時,兩吊件的提升速度應基本保持一致,地面采取單片組立時,必須打好臨時拉線方可松磨登高作業(yè),連鐵時,應本著由下往上的順序逐步進行,嚴禁用手指找空。
6.吊件就位后應及時連接好,主材鐵連接螺絲沒有緊固時,不準蹬塔安裝附鐵或解開吊繩套,塔上不得擺放浮鐵,嚴禁浮擱活頭鐵。
7.絞磨必須固定在可靠的地錨上,現(xiàn)場除必要的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離開塔高的1.2倍以外,任何人不得在受力鋼繩的內側和起重吊件的下方逗留。
8.遇有雷雨天及六級以上風力的天氣,停止高空作業(yè)和起吊工作。
9.采用外拉線抱桿、內拉線抱桿及內搖臂抱桿組塔時,現(xiàn)場布置及操作工藝必須符合技術交底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遇特殊情況工作負責人和安全責任人還應補充相應的安全措施。
10.在帶電線路極其它構筑物附近立塔施工時,要有專門安全措施,并應設危險警告標式牌。
11.浪風、拉線及地錨要符合技術措施規(guī)定,組立地面段
塔片,嚴禁使用鐵塔角鐵作為抱桿,抱桿按技術措施選用。
第3篇 分解組塔-安全措施卡
單位
班組
工作負責人
工作任務
工作票編號
工作危險點
1、高空墜落
2、落物傷人
安全措施
規(guī)程規(guī)定
1.離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業(yè),必須穿軟底膠鞋,綁扎安全帶,塔上塔下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工作前嚴禁飲酒。
2.塔上工作人員不準往下扔工具和材料,避免高空落物傷人。
3.塔上工作人員要選好安全位置,上下聯(lián)系好后方準起落,塔上塔下必須設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護人,防止配合不當,誤操作傷人。
4.在吊裝過程中,控制大繩應按抱桿受力和吊件相碰情況隨時放松,使抱桿頂部的受力基本保持平衡。
5.采用雙面吊裝時,兩吊件的提升速度應基本保持一致,地面采取單片組立時,必須打好臨時拉線方可松磨登高作業(yè),連鐵時,應本著由下往上的順序逐步進行,嚴禁用手指找空。
6.吊件就位后應及時連接好,主材鐵連接螺絲沒有緊固時,不準蹬塔安裝附鐵或解開吊繩套,塔上不得擺放浮鐵,嚴禁浮擱活頭鐵。
7.絞磨必須固定在可靠的地錨上,現(xiàn)場除必要的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離開塔高的1.2倍以外,任何人不得在受力鋼繩的內側和起重吊件的下方逗留。
8.遇有雷雨天及六級以上風力的天氣,停止高空作業(yè)和起吊工作。
9.采用外拉線抱桿、內拉線抱桿及內搖臂抱桿組塔時,現(xiàn)場布置及操作工藝必須符合技術交底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遇特殊情況工作負責人和安全責任人還應補充相應的安全措施。
10.在帶電線路極其它構筑物附近立塔施工時,要有專門安全措施,并應設危險警告標式牌。
11.浪風、拉線及地錨要符合技術措施規(guī)定,組立地面段
塔片,嚴禁使用鐵塔角鐵作為抱桿,抱桿按技術措施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