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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冬季火爐取暖 安全措施 第2篇200米火爐取暖安全措施 第3篇200米火爐取暖 安全措施 第4篇保衛(wèi)科使用明火爐安全措施及考核辦法 第5篇保衛(wèi)科明火爐安全措施考核辦法 第6篇外庫火爐取暖安全措施 第7篇冬季火爐取暖安全措施 第8篇外庫火爐取暖 安全措施
第1篇 冬季火爐取暖 安全措施
為保證冬季火爐取暖的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去確保國家和職工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措施,望各機房、車間、宿舍等用火爐地點遵守執(zhí)行。。
一、 各場所的火爐必須設專人負責,實行全員防范責任制。加強火爐的看管,所有工作人員及住宿人員都有管理好火爐的責任。
二、 火爐周圍、煙筒周邊、火墻上均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烘烤衣物時必須有專人看管,無人看管時將易燃物品拿開。
三、 火爐周圍2米范圍內不得放置煤氣罐,需放置的必須遠離火源,放置在安全地點,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 預防煤氣中毒,保持室內空氣流暢,一旦發(fā)現(xiàn)煤氣中毒現(xiàn)象要立即采取營救措施并及時匯報。
五、 室內存放煤要保持整齊,保證清潔衛(wèi)生,不亂攤亂放,宿舍外一律不準堆放煤。
六、 爐灰和生活垃圾要堆放在統(tǒng)一規(guī)定地點,嚴禁亂倒亂堆,不準將爐灰和生活垃圾堆放在爐灰洞口旁邊,有余火的爐灰要采取降溫后清除。
七、 取暖不得使用電爐。確應工作需要用電爐的報項目部審批。
八、 違反本措施,因失誤造成后果的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10—500元,追究刑事責任處理。
九、 本措施自審批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保衛(wèi)科明火爐安全措施考核辦法
為加強冬季取暖用爐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做到安全用爐,根據礦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 使用明火爐取暖的各崗點,必須強化安全意識,嚴格持證按規(guī)定用爐,明確取暖用爐的使用管理責任人。凡無證私自用爐的,罰款1000元。不明確使用管理責任人的,停止用爐。
二、 嚴格安全防范措施,配置有效的滅火設施,禁止用汽油或其他油類點爐子,爐子周圍禁止存放易燃物。煙囪不準與易燃物接觸,做到人走火滅。以上每項達不到要求罰款10—50元。
三、 積極配合地面安全監(jiān)察科、保衛(wèi)科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來的問題及時整改,否則取消用爐并罰款50元。
四 、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或使用不當,引發(fā)的火災事故,對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并包賠一切損失。
保 衛(wèi) 科
2022年11月25日
第3篇 外庫火爐取暖 安全措施
1、取暖地點嚴禁亂拉、亂接電器,嚴防火災和觸電事故發(fā)生。
2、取暖地點必須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3、取暖地點必須布局合理,確保安全通道暢通,標識醒目,空氣流通。
4、取暖地點的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能用。
5、為防止因爐火取暖發(fā)生煤氣中毒事故,指定專人負責夜間巡視檢查,檢查火爐使用情況,是否有發(fā)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6、強化職工自防意識,落實煤火取暖使用責任,保障冬季取暖安全。
井上皮帶隊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4篇 外庫火爐取暖安全措施
1、取暖地點嚴禁亂拉、亂接電器,嚴防火災和觸電事故發(fā)生。
2、取暖地點必須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3、取暖地點必須布局合理,確保安全通道暢通,標識醒目,空氣流通。
4、取暖地點的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能用。
5、為防止因爐火取暖發(fā)生煤氣中毒事故,指定專人負責夜間巡視檢查,檢查火爐使用情況,是否有發(fā)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6、強化職工自防意識,落實煤火取暖使用責任,保障冬季取暖安全。
井上皮帶隊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5篇 200米火爐取暖 安全措施
1、取暖地點嚴禁亂拉、亂接電器,嚴防火災和觸電事故發(fā)生。
2、取暖地點必須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3、取暖地點必須布局合理,確保安全通道暢通,標識醒目,空氣流通。
4、取暖地點的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能用。
5、為防止因爐火取暖發(fā)生煤氣中毒事故,指定專人負責夜間巡視檢查,檢查火爐使用情況,是否有發(fā)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6、強化職工自防意識,落實煤火取暖使用責任,保障冬季取暖安全。
第6篇 200米火爐取暖安全措施
1、取暖地點嚴禁亂拉、亂接電器,嚴防火災和觸電事故發(fā)生。
2、取暖地點必須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
3、取暖地點必須布局合理,確保安全通道暢通,標識醒目,空氣流通。
4、取暖地點的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能用。
5、為防止因爐火取暖發(fā)生煤氣中毒事故,指定專人負責夜間巡視檢查,檢查火爐使用情況,是否有發(fā)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6、強化職工自防意識,落實煤火取暖使用責任,保障冬季取暖安全。
第7篇 保衛(wèi)科使用明火爐安全措施及考核辦法
為加強冬季取暖用爐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做到安全用爐,根據礦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 使用明火爐取暖的各崗點,必須強化安全意識,嚴格持證按規(guī)定用爐,明確取暖用爐的使用管理責任人。凡無證私自用爐的,罰款1000元。不明確使用管理責任人的,停止用爐。
二、 嚴格安全防范措施,配置有效的滅火設施,禁止用汽油或其他油類點爐子,爐子周圍禁止存放易燃物。煙囪不準與易燃物接觸,做到人走火滅。以上每項達不到要求罰款10—50元。
三、 積極配合地面安全監(jiān)察科、保衛(wèi)科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來的問題及時整改,否則取消用爐并罰款50元。
四 、因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或使用不當,引發(fā)的火災事故,對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并包賠一切損失。
保 衛(wèi) 科
2012年11月25日
第8篇 冬季火爐取暖安全措施
為保證冬季火爐取暖的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去確保國家和職工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措施,望各機房、車間、宿舍等用火爐地點遵守執(zhí)行。。
一、 各場所的火爐必須設專人負責,實行全員防范責任制。加強火爐的看管,所有工作人員及住宿人員都有管理好火爐的責任。
二、 火爐周圍、煙筒周邊、火墻上均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烘烤衣物時必須有專人看管,無人看管時將易燃物品拿開。
三、 火爐周圍2米范圍內不得放置煤氣罐,需放置的必須遠離火源,放置在安全地點,防止事故發(fā)生。
四、 預防煤氣中毒,保持室內空氣流暢,一旦發(fā)現(xiàn)煤氣中毒現(xiàn)象要立即采取營救措施并及時匯報。
五、 室內存放煤要保持整齊,保證清潔衛(wèi)生,不亂攤亂放,宿舍外一律不準堆放煤。
六、 爐灰和生活垃圾要堆放在統(tǒng)一規(guī)定地點,嚴禁亂倒亂堆,不準將爐灰和生活垃圾堆放在爐灰洞口旁邊,有余火的爐灰要采取降溫后清除。
七、 取暖不得使用電爐。確應工作需要用電爐的報項目部審批。
八、 違反本措施,因失誤造成后果的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10—500元,追究刑事責任處理。
九、 本措施自審批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