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流程
1. 計劃與準備:裝卸作業(yè)前,由倉庫管理員根據訂單或生產計劃制定詳細的裝卸計劃,包括車輛調度、人員分配、物資排列等,確保高效有序。
2. 車輛檢查:駕駛員需在作業(yè)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確認剎車、輪胎、吊具等設備正常,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3. 裝卸開始:由指定的裝卸工按照計劃進行作業(yè),輕拿輕放,防止物資損壞。大型或重型物資需使用叉車、吊車等設備,由專業(yè)人員操作。
4. 監(jiān)控與記錄:倉庫監(jiān)控人員實時監(jiān)控裝卸過程,確保安全規(guī)范。記錄裝卸時間、數量、批次等信息,以便追溯。
5. 完成與清理:裝卸完成后,對現場進行清理,保持倉庫整潔。駕駛員確認無誤后,簽署裝卸單,完成作業(yè)。
上墻
1. 規(guī)章制度公示:將《裝卸車管理制度》掛于倉庫明顯位置,確保所有相關人員都能清楚了解并遵守。
2. 安全警示: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如“禁止煙火”、“注意安全”等,提醒員工注意安全事項。
3. 操作流程圖:繪制并張貼裝卸流程圖,直觀展示作業(yè)步驟,方便員工參照執(zhí)行。
4. 應急預案:公布應急處理措施,如火災、設備故障等情況的應對方案,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職責
1. 倉庫管理員:負責制定裝卸計劃,協(xié)調資源,監(jiān)督作業(yè)流程,確保符合安全標準。
2. 駕駛員: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與檢查,按照指令進行裝卸,保證行車安全。
3. 裝卸工: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裝卸作業(yè),防止物資損壞,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4. 監(jiān)控人員:負責實時監(jiān)控裝卸過程,及時發(fā)現并報告異常情況,確保作業(yè)順利進行。
5. 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供安全培訓,處理安全事故,確保倉庫安全環(huán)境。
本制度旨在規(guī)范裝卸車作業(yè),提高效率,保障安全,望全體員工嚴格遵守,共同維護良好的倉儲管理秩序。
裝卸車管理制度倉庫范文
第1篇 裝卸車程序人員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車隊管理,加強對人員和車輛的使用監(jiān)管,充分發(fā)揮人盡其才、物盡其用,達到行之有效安全調配的目的,控制并杜絕不必要問題的出現,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對車隊裝卸車程序及人員要求做以下規(guī)定:
一、裝車程序:
1、工程車到達裝貨地點后,駕駛員將車輛停穩(wěn)下車,指揮鏟車司機進行裝車。
2、裝車完畢由工程車司機上車對裝車情況進行檢查。
3、要求不準超載、不準少裝、不準裝偏。
4、檢查完畢,啟動車輛前要先觀察車輛周圍是否有障礙物。
5、確定一切正常后方可上車發(fā)動引擎,開始行駛。
6、嚴格控制車輛行駛速度,車速不準超過20km/h。
二、卸車程序:
1、車輛到達卸車地點后,必須停車熄火。
2、卸車前司機必須親自下車檢查卸車現場情況。
3、檢查完畢確定無誤后,然后發(fā)動引擎升頂卸車。
4、卸車完畢后,收頂鎖升頂開關,然后下車檢查車輛情況。
5、檢查完畢確定一切正常后方可上車發(fā)動引擎,開始行駛。
三、人員及操作要求:
1、要求駕駛人員思想覺悟高尚、愛崗敬業(yè),凡事要以主人翁的思想對待處理一切事情。
2、駕駛人員要業(yè)務技術熟練,持證上崗,認真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3、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學習,不斷強化操作技能。
4、所有人員、車輛由車隊根據各單位使用情況統(tǒng)一調度,嚴格實行派車單制度。
5、車輛發(fā)動后溫車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裝車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卸車時間不超過8分鐘。
四、處罰規(guī)定:
對以上規(guī)定及要求,如有違犯或執(zhí)行不到位,將對當事人進行每次1000元罰款。班長、統(tǒng)計、隊長將負連帶責任,一并處罰。
第2篇 ?;费b卸車輛進廠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門衛(wèi)根據車輛入廠規(guī)定,對進廠車輛的車況、帶煙帶火情況、防火帽情況、著裝、手機等進行檢查及告知,煙火及手機一律放在門衛(wèi)處保管。同時查驗車輛車牌號,與經營部提供車牌不符者不得進廠。
2、進入廠區(qū)機動車輛必須帶好防火帽并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如有違反給予500元/次罰款。司機或押運員不許去與裝卸車無關的廠內區(qū)域。
3、廠區(qū)限速行駛,最高時速不準超10公里,違者罰款500元。車輛有影響安全行駛故障的不準進廠。不準在廠內檢修車輛,特殊情況必須維修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4、為了防止跑冒、火災及其它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在緊急情況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凡是車輛進入公司在裝卸作業(yè)過程中,司機或押運員必須在作業(yè)現場值守配合操作員工的工作;如果不在作業(yè)現場公司員工有權拒絕裝卸作業(yè)。
5、車輛??垦b卸車臺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裝車臺之間要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油品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嚴禁堵塞安全通道。
6、裝卸作業(yè)時,必須先將車體有效接地,卸車時易燃液體要靜止5分鐘后方可取樣卸料;作業(yè)完畢,要經過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才能進行拆除靜電接地線等其他作業(yè)。油管(鶴管)和靜電接地線還沒有拆除不準啟動車輛。
7、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輛的儲槽的出口與軟管的連接處一定要捆綁牢靠。在裝卸物料的過程中嚴禁車輛隨便開動。不允許使用鐵制工具敲擊管線及車輛,以免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8、操作人員要自始至終堅守裝卸現場,裝卸完畢后檢查各有關閥門是否關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9、發(fā)現跑冒時,有關裝卸點和鄰近位置上的一切裝卸作業(yè)都應立即停止。所有裝卸時開著的閥門都應關閉。主要人員留在裝卸車臺上。溢泄出來的物料清除干凈以前,不得操縱車輛的啟動器。在相關負責人宣布該地區(qū)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復裝卸車。發(fā)生跑冒事件后,屬于當事人(司機)責任的,視情節(jié)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10、如果在裝卸期間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停止一切作業(yè),未受影響的車輛應立即開至安全區(qū)域。切斷裝卸源,并立即實施滅火作業(yè)。
11、所有裝卸車輛在廠區(qū)應謹慎駕駛,如因駕駛人員駕駛不當導致破壞裝卸車臺管線及安全設施的,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
12、裝卸區(qū)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必須齊備,當班人員為該區(qū)域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的負責人,如檢查發(fā)現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有挪用、損壞、失效等情況,追究當班人員責任,酌情給予處罰。
13、遇到打雷等惡劣天氣,停止裝卸作業(yè),關好閥門。
14、所有進廠?;费b卸車輛司機及押運員必須認真學習此規(guī)定,并遵守執(zhí)行。
第3篇 危險化學品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
為強化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管,確保危險化學品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生產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
三、引用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職責
物資管理負責人:負責現場監(jiān)督檢查裝卸操作的執(zhí)行情況。負責裝卸作業(yè)的全面工作。
安全員:負責消防器材、靜電接地、勞動保護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實和現場監(jiān)督。
當班主操:1、負責核實裝卸前產品槽液位,并做好記錄。
2、負責產品泵的操作及其運行情況。
3、負責裝卸作業(yè)完畢后的現場檢查和記錄產品槽液位工作。
4、負責對承運車輛的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
當班副操:1、協(xié)助主操對承運車輛進行全面檢查。
2、負責監(jiān)視槽車的液位變化情況,并及時通知主操開、停產品泵,禁止產品外溢。
3、負責裝車軟管的插取并緊固。
統(tǒng)計員:1、負責對進廠承運車輛全程監(jiān)控,即從進廠到出廠。
2、負責對承運車輛、司機及押運人員的各種證件的驗收和登記工作,建立健全發(fā)貨臺帳。
3、負責發(fā)貨量(過磅數量和液位數)的核對工作。
4、負責與銷售部門及門衛(wèi)的協(xié)調工作。
五、裝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檢查內容:
1、在裝卸車前,必須先檢查罐車內部,不應有未接地的浮動物。
2、裝車管道、罐車必須跨接和接地。
3. 采用頂部裝車時,裝車裝置應深入到槽罐的底部200mm。
4、禁止使用無擋板汽車罐車運輸輕質油品。
5、完畢,靜置不少于5min后,再進行采樣、測溫、檢尺、拆除接地線等。
6、汽車罐車未經清洗不宜換裝。
7、機動車輛排氣管必須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tǒng)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火花的裝置;
8、車輛左前方必須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信號旗。
9、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六、罐(槽)車散裝液體裝卸要求
1、危險貨物裝卸現場的道路、燈光、標志、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安全裝卸的條件。罐(槽)車裝卸地點的儲槽口應標有明顯的貨名牌;儲槽注入、排放口的高度、容量和路面坡度應能適合運輸車輛裝卸的要求。
2、裝卸前應對罐(槽)進行檢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罐(槽)體無滲漏現象;
b、罐(槽)內應無與待裝貨物相抵觸的殘留物;
c、閥門必須關緊;
d、罐(槽)與車身必須緊固,罐(槽)蓋必須嚴密;
e、卸料導管必須良好,無破損;
f、導除靜電裝置必須良好;
3、裝卸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側,密切注視進料情況。防止溢出 。
4、認真核對貨物品名后,按車輛核定噸位裝載,并留有規(guī)定的膨脹余位。裝貨后關緊罐(槽)進料口蓋,嚴禁超載。
5、卸貨時,貯罐(槽)所標貨名應與所卸貨物相符,卸料導管應支撐固定,卸料導管與閥門的聯(lián)接處應緊固牢靠,閥門要逐漸開啟。
6、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操作崗位,卸貨時罐(懵)內貨物必須卸凈,然后關緊閥門,收好卸料導管和支撐架。
7、禁止將產品槽抽空。
8、承運車輛排放的污水禁止進入下水溝。
七、考核
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如違反此規(guī)定,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同時將《處罰通知》報請總經理批準下發(fā)。
八、相關文件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2、《安全管理考核細則》
九、相關記錄
1、處罰通知
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
第4篇 ?;费b卸車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確保危險化學品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 崗位工及相關人員職責
(一) 值班長
1. 負責現場監(jiān)督檢查裝卸操作的執(zhí)行情況;
2. 負責裝卸作業(yè)的全面工作;
3. 負責消防器材、靜電接地、勞動保護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實和現場監(jiān)督。
(二) 操作人員
1. 負責核實裝卸前后的液位和庫存,并做好記錄;
2. 負責裝卸泵的操作及日常維護;
3. 負責裝卸作業(yè)完畢后的現場檢查工作;
4. 負責對承運車輛的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
5. 負責監(jiān)視槽車的液位變化情況,禁止產品外溢;
6. 負責裝車軟管的插取和緊固工作。
二、 裝運危險化學品車輛的檢查內容
1. 在裝卸車前,必須先檢查罐車外部,不應有未接地的浮動物;
2. 裝車鶴管、管道、罐車必須跨接和接地;
3. 采用頂部裝車時,裝車鶴管必須深入到槽罐底部的200mm處;
4. 禁止使用無擋板的汽車罐車運輸輕質油品;
5. 裝油完畢,靜置不少于5min后,再進行采樣、測溫、檢尺、拆除接地線;
6. 汽車罐車未經清洗不宜換裝油品;
7. 機動車輛排氣管必須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tǒng)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火化的裝置;
8. 車輛左前方必須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信號旗,各種手續(xù)必須齊全;
9. 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三、 罐槽車散裝液體裝卸要求
1. 危險貨物裝卸現場的道路、燈光、標志、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安全裝卸條件;
2. 罐、槽車裝卸地點的儲槽口應標有明顯的貨名牌,儲槽注入、排放口的高度、容量和路面坡度應能適合運輸車輛裝卸的要求;
3. 裝卸前應對罐槽進行檢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 罐槽體無滲漏現象;
b、 罐槽內應無與待裝貨物相抵觸的殘留物;
c、 閥門必須關緊,關嚴;
d、 罐槽與車身必須緊固,罐槽蓋必須嚴密;
e、 卸料導管必須良好,無破損;
f、 導除靜電裝置必須良好;
4. 裝卸時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口,密切注視進料情況,嚴防溢出;
5. 卸貨時,儲罐、槽所標貨名應與所卸貨物相符,卸料導管應支撐固定,與閥門的連接處應緊固牢靠,閥門要逐漸緩慢開啟;
6. 認真核對貨物品名,按車輛核定噸位裝載,并留有規(guī)定的膨脹余地,裝貨后關嚴罐槽進料口蓋,嚴禁超載;
7. 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卸貨時罐槽內貨物必須卸凈,然后關緊閥門,收好卸料管和支撐架;
8. 禁止將產品抽空;
9. 承運車輛排放的污水禁止進入下水溝。
四、 考核
杜絕脫崗、離崗和干于工作無關的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如違反本規(guī)定者,罰款100元,造成損失或其他后果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扣罰工資或除名。
第5篇 油品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為了安全快速裝卸油料。入廠裝卸油的車輛和人員必須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門衛(wèi)
1、門衛(wèi)根據車輛入廠規(guī)定,對進廠車輛的車況、帶煙帶火情況、防火帽情況、著裝、手機等進行檢查,同時查驗車輛和人員的有關證件,證件不齊或過期的不得進廠裝載。
2、排氣筒須戴牢有安全認證的完好有效的阻火器,部分車輛原車排氣筒有火花消除功能的,經門衛(wèi)確認,可不戴阻火器,但存在異議的一律要戴阻火器才能進入。
3、廠區(qū)限速行駛,最高時速不準超15公里,違者罰款50-200元。
4、進廠空車在過稱時,駕駛內不準有人,如在過稱時車輛私自藏人或其它影響稱重質量的物品中,一經發(fā)現重罰1000-2000元。
5、車輛入廠后,車不準離人,司機和押運員必須聽從操作人員的指揮,密切配合裝卸,不聽指揮者罰款100-500元。
6、車輛有影響安全行駛的故障、排氣簡破穿、蓄電池接觸不可靠、剎車轂高熱的不準進廠。
7、不準在廠內檢修沖洗車輛,特殊情況非修不可的,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二、裝卸車棧橋
1、現場裝車員和車間值班領導必須在通知單上簽字確認,裝車人員不能少于2人。
2、每臺車只能一至二名司機和押運員開車進入裝卸,并必須穿好防靜電棉質工作服,方可進入,禁止穿帶釘的鞋子進入,違者罰款50-200元。
3、檢查司機帶煙帶火情況,違者罰款500-1000元;違反規(guī)定打手機者或開機者,罰款100-200元;不帶防火帽或沒關的車輛,罰款200-500元,特別對那些存放一臺手機隱瞞另一臺手機帶入廠的,加重處罰500-1000元。
4、按指定的裝卸車位停靠車輛,熄火,剎穩(wěn)車,如有斜坡要墊三角木。車輛氣壓低于4.5kg/cm2時不準起步。
5、槽車上各閥門必須可靠,開關閥門時禁止撞擊敲打。
6、防靜電接地必須接觸可靠,先接接地線再接油管,先拆油管后拆接地線,違者罰款50-100元。
7、采用液下裝車,裝車初始流速不能超過4.5米/秒,裝車高度不能超過槽車的安全高度,但也不能低于正常安全高度,滿載后油槽車必須留有5%的安全空間,氣罐車要留有20%的安全空間。 (特殊情況下需要做出規(guī)定或請示)。
8、裝渣油時,由司機負責裝車,裝車時間控制在30分鐘,罐內液面離后面裝油口高度10公分,司機自己負責勞動保護用品(防靜電服,防靜電鞋)。裝油時,消防班人員必須聽從油品值班人員安排。
9、裝車時駕駛內不能坐人,如有違反者罰款50-100元,。
10、汽車停駛后不準長時間打開點火開關。
11、不允許長時間實行“自流供油”。有時因汽油泵損壞或油管路接頭損壞,無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暫時又無法維修,只能采取應急處理,實行自流供油,才能將車開回車場或開到修理廠。目前,為了防火的需要,國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不允許使用這一方法。
12、夜間不允許用明火觀察蓄電池液面高度。行車時電池處于過分充電狀態(tài),殼體內聚積過多的氫氣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時蓄電池蓋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暢通。
13、不準邊裝載邊采樣,不準使用非防爆電筒和鐵制電筒。裝載完畢后車頂攔盒處有存油的,清理干凈方起步。
14、裝載油品完畢后,須經裝卸人員觀察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檢測濃度,確認在安全值下,才能起動車輛。
15、裝卸車時不允許現場有車啟動,當車輛在裝卸油時,另一臺車進入,須在指定的地點停車熄火等待,經操作人員指揮進入時才能進入裝車臺。多臺車同時裝卸油時,先裝滿或卸完的車輛,須征得操作人員同意方可起動,有違反規(guī)定的考核100-500元。
16、如果車上已裝有油料,司機必須告知車上油料的名稱和性質,經確定不會發(fā)生反應并經同意后才能裝載。如果已裝油品名稱不清、性質不明或高于常溫的,不準裝車。
17、發(fā)現溢泄或漏油時,有關裝油點和鄰近裝油位置上的一切裝油作業(yè)都應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裝油時開著的閥門都應關閉。主要人員留在裝油臺上。溢泄出來的油品清除干凈以前,不得操縱車輛的起動器。在裝油負責人宣布該地區(qū)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復裝油。
18、如果在裝卸油期間發(fā)生火警,應立即停止一切作業(yè),未受影響的車輛應立即開走。關閉油罐閥門切斷油源,并立即實施滅火作業(yè)。
安全科
2010.06.17
第6篇 危險化學品裝卸車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前,必須安裝防火罩,操作及相關人員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2、現場裝卸人員必須檢查押運證人員資格證有效;?;囕v駕駛員資格證有效;運輸許可證有效;行車證有效;槽罐車使用證有效;檢查槽車上消防器材完好;罐體有與將充灌的介質相符告示指示牌;罐體無外觀損傷,警示燈具完好。
3、檢查鶴管及發(fā)貨系統(tǒng)完好;高限位聯(lián)鎖探頭完好。
4、裝卸危險化學品時司機必須將車鑰匙交給現場操作工,司機離開駕駛室。
5、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區(qū)人員要告知本崗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
6、車輛??織E_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棧臺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7、裝卸過程中,車輛已停穩(wěn)并熄火;車后輪前后墊木固定。
8、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9、裝卸作業(yè)時,必須先將車體有效接地,卸車時易燃液體要靜止2分鐘后方可取樣卸料;作業(yè)完畢,要經過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才能進行拆除接地線等其他作業(yè)。
10、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應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溫度超過35度時,應10點之前4點之后裝車。
11、操作人員要自始至終堅守充裝現場,充裝完畢后檢查各有關閥門是否關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7篇 煤礦特殊車輛運輸斜巷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一、特殊車輛運輸管理規(guī)定
1、各單位運送大件時,必須由分管礦長牽頭制定《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并在礦調度會上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實施。
2、《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由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對大件車輛尺寸及所載重量、裝載車輛的選型、車輛裝載重心及沿途軌道、道岔、環(huán)境、絞車等進行校核。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導裝車、沿途運輸和卸車,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技術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3、運送大件期間所在單位必須派副職以上干部進行現場跟班,負責沿途《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駐礦安監(jiān)處派員負責監(jiān)督沿途運送大件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特殊車輛在運送過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實上得到保障。
4、《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一名參與作業(yè)人員,并有貫徹記錄和簽字備案。
5、運送大件前必須對沿途所經路線(包括副井、平巷、斜巷)運輸設備和所用的安全設施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方可實施。
6、首次運送的大件,應使用模型在運輸線路上預先試送,確保線路暢通。
7、運送大件所用的車輛必須由施工安全負責人詳細檢查,確認車輛各部完好,連接、緩沖和閉鎖裝置可靠后方可進行裝車。裝車后,必須對大件車的實際長、寬、高、重心確認無誤后方可運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車場)必須在顯要位置懸掛運送大件的長、寬、高、重等最大數據。
9、每次運送大件,車輛上都必須配備復軌器,以備隨時使用。
10、其它規(guī)定祥見朱煤機[2022]8號文件。
二、斜巷內裝卸車管理規(guī)定
1、斜巷內原則上禁止裝卸物料,如必須裝卸時,應有經審批過的施工措施。
2、裝卸車前,應仔細檢查礦車、特殊車輛及周圍環(huán)境狀況,確認完畢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內裝車、卸車時,必須將車停穩(wěn),司機必須手不離制動閘把,集中精力,注意觀察。同時停止電機運轉。
4、裝卸前,必須在車輛的下方裝一道簡易阻車器,并用十字撐打牢固定住車輛(加長車輛另附穩(wěn)車措施),語音信號必須沿至裝卸點。
5、裝卸時,注意觀察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情況,起吊時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轉、擺動、脫落傷及人員。
6、施工時,跟帶班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在現場,除操作人員外,其余人員應躲避在安全地點。
7、起吊時,施工人員必須處在安全位置操作,嚴禁強行違規(guī)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