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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如何搭建
構建公司的制度體系是一項基礎且關鍵的任務,它要求我們清晰地定義各個部門的職責,明確工作流程,并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指導原則。我們需要進行內部調研,了解各部門的實際運作情況,識別出可能存在的問題和改進空間。接著,制定出一套符合公司戰(zhàn)略目標的政策框架,涵蓋人力資源、財務、運營等多個領域。在這個過程中,應保持與各部門的密切溝通,確保制度的實用性和可行性。
體系框架
制度體系的框架應包括基本規(guī)章制度、部門規(guī)程和操作手冊三個層次?;疽?guī)章制度是公司的法律基石,規(guī)定了公司的核心價值觀和行為準則;部門規(guī)程則針對具體業(yè)務,詳細說明各部門的工作流程和標準;操作手冊則為員工提供了日常工作的具體步驟和指南。這三層制度相互支撐,形成一個完整且靈活的體系。
重要性和意義
公司制度不僅規(guī)范了員工的行為,也保障了公司的穩(wěn)定運行。它減少了因理解差異導致的誤解和沖突,提高了工作效率。制度的執(zhí)行也有助于建立公正公平的企業(yè)文化,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信任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的制度體系能有效預防風險,確保公司在面臨挑戰(zhàn)時有條不紊地應對。
制度格式
制度的編寫應當遵循清晰、簡潔的原則,使用易懂的語言,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多導致理解困難。每項制度應包含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分配、操作流程、例外處理和修訂記錄等部分。在格式上,可采用標題-子標題結構,使閱讀更加直觀。制度的更新和維護同樣重要,定期的審查和修訂能確保其始終適應公司的發(fā)展需求。
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是企業(yè)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它需要我們持續(xù)關注、精心設計和嚴格執(zhí)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高效、有序且充滿活力的工作環(huán)境。
公司在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公司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1.目的:為便于在建工程的正確核算,加強在建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在建工程范圍
3.1新建、擴建的基本建設工程。
3.2新增生產能力,改善生產條件,三廢治理、節(jié)能、降耗等技術改造工程。
3.3經(jīng)營、辦公房屋的裝飾和改造工程。
4.在建工程立項管理
4.1進行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資決策
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報告應對產品預測、工藝技術選擇、建設投資估算、建設資金籌措、建設周期、投資回收期、實現(xiàn)經(jīng)濟效益等,作出客觀分析論證和正確評價。并將報告送交公司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和職能部門進行審定,重大投資項目,需經(jīng)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4.2審批立項
在可行性分析論證報告審查確認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現(xiàn)行政策規(guī)定,逐級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查立項。對特別重大的工程項目,要建立項目的法人制度。
4.3計劃下達
4.3.1總工辦根據(jù)審定的年度計劃草案,正式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經(jīng)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后,下發(fā)公司各職能部門。對超過總經(jīng)理審批權限的項目計劃,根據(jù)項目規(guī)模上報公司董事會審批,或上報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
4.3.2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時,應留有余地,以保證年內項目的資金需要。
4.4工程預算和工程合同
4.4.1在審批立項的基礎上,總工辦應組織審定項目預算,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的內容應包括工程項目、工程范圍、合同價款、預付款比例、按工程進度結算辦法、建設周期、竣工期限、工程更改和材料差價的處理、保修、違約責任、以及部分工程、隱蔽工程的驗收等,均應規(guī)定明確的條款和發(fā)包承包雙方的責任,并據(jù)以辦理竣工決算和轉帳等手續(xù)。財務、工程等職能部門應參與工程預算的審查和工程合同的簽訂;
4.4.2凡工程總預算在1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實行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施工隊伍。以保證工程質量的可靠和工程成本的合理。
5.工程建設期的管理
5.1財務部依據(j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施工預算、承包合同,按項目設明細帳單獨核算,實施財務監(jiān)督。
5.2對未立項的項目,或雖已立項,但未下達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臨時計劃的項目,財務部有權拒絕對合同進行審計。對于超計劃的項目,在未得到公司領導認可前,財務部將停止辦理建設項目所需的一切款項。
5.3工程承包進度款,按完成實物量及合同規(guī)定進行預付;工程備料款,按合同規(guī)定比例預付,合同所定預付款比例不得超過合同價款的30%,當工程進度款支付到合同總價的85%時,停止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扣除5%-10%的質量保證金后付清余款。
5.4總工辦應負責組織施工現(xiàn)場管理,監(jiān)督工程質量,負責做好設計變更、工程更改、隱蔽工程等原始資料的收集,以便作為竣工決算的依據(jù)。
5.5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試運轉發(fā)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的產品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外,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6.竣工驗收的管理
6.1項目竣工決算,應以該項目的施工預算、承包合同為依據(jù),加減設計變更、工程更改、材料價差等影響工程價款變動的因素,計算工程總價值。
6.2凡屬募集資金使用項目和大型土建和安裝工程,工程結束后應聘請中介機構審計工程決算。
6.3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辦理竣工決算。對于應付未付的材料款、工程款、設備款、應付未付建設期貸款利息等,都應計入工程成本,以保證工程成本真實、準確。
6.4對外承包工程竣工決算,應扣除5%-10%的質量保證金,在保質期內發(fā)現(xiàn)工程質量問題,以保證金支付修理費用,如無質量問題,在保質期過后,將該項保證金余額退給承包單位。
6.5對已完工形成固定資產并辦理竣工決算的建設項目,經(jīng)使用單位逐項核對驗收后,工程管理部門辦理轉固手續(xù),財務部按會計制度,轉入固定資產。
6.6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管理,計提折舊??⒐Q算辦理完畢后,按照決算調整原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guī)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guī)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修改時亦同。
第2篇 s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yè)人員職業(yè)素質,充實其業(yè)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yè)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yè)事項均依本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工作權責劃分
1.教育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制定及修改培訓制度。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對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每季舉辦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派外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fā)展方案的研擬與執(zhí)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yè)培訓規(guī)范制定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yè)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yè)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受訓員訓練結束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訓練成果。
第四條 培訓規(guī)范的制定
1.教育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定 《從業(yè)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規(guī)范》,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jù),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shù)。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2.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發(fā)生變化時,教育培訓部應立即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guī)范。
第五條 培訓計劃的擬訂
1.各部門依培訓規(guī)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 《在職培訓計劃表》,送教育培訓部審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jù)。
2.教育培訓部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
3.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于一定時期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核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
4.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核后實施。
第六條 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訓練之全盤事宜,如訓練場地安排、教材分發(fā)、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2.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教育培訓部統(tǒng)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fā)給學員。
3.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測驗,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jiān)考,測驗題目分三至四種,由講師于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4.各項在職訓練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教育培訓部應確實了解上課、出席狀況。
5.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xù)。
6.教育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訓練課程實施成果,并將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參考予以改進。
7.各項培訓的測驗缺席者,事后一律補考;補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處理。
8.培訓測驗成績及成果報告,列入考核及升遷之參考。
第七條 培訓成果的呈報
1.每項 (期)培訓辦理結束后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記錄于《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2.主辦單位應于每項 (期)培訓結束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鐘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送教育培訓部門,憑以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3.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管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簽后憑此予以支付。
4.各部對所所屬人員應設定《從業(yè)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5.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呈教育培訓部,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八條 培訓評估
1.每項 (期)培訓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fā)《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后與測驗卷一并收回,并匯總學員意見,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會簽,作為以后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2.教育培訓部應對各部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fā)《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部門主管填寫后匯總意見,并配合生產及銷售績效,比較分析評估培訓之成效,做成書面報告,并呈報核準后,分送各部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培訓的參考。
第九條 派外培訓
1.因工作或晉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門應在推薦有關人員送教育培訓部審議,呈總經(jīng)理核準后派外受訓,并依人力資源管理規(guī)章辦理出差手續(xù)。
2.派外受訓人員返回后,應將受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送教育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受訓成績亦應記錄于受訓資歷表。
3.派外受訓人員應將受訓所獲知識整理成冊,列為講習教材,并舉辦講習會,擔任講師傳授有關知識給本公司員工。
4.差旅費報銷單據(jù)呈核時,應送教育培訓部審核其派外受訓的資料是否交回,并于報銷單據(jù)上簽注,如未經(jīng)過審核,會計部門不予付款。
5.本條款適用于參加公司外的培訓,對因升遷、儲備需要,在任職前可集中委托外協(xié)部辦理培訓,但每年以三次為限。
第十條 附則
1.各項培訓的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如距離下班時間一個半小時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訓時,應由主辦部門負責申報提供學員膳食,學員不得另報支加班費。
2.從業(yè)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門作為年度考核、晉升的參考。
3.本制度呈總經(jīng)理核準后頒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3篇 公司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yè)人員素質,充實其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yè)人員的在職培訓及其有關作業(yè)事項均依本辦法。
第三章 工作職責劃分
第三條 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培訓制度的制訂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8)外聘講師。
(9)全公司外派培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10)外派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fā)展方案的研擬與執(zhí)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第四條 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呈報。
(2)專業(yè)培訓規(guī)范制訂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yè)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4)專業(yè)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培訓后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培訓成果。
第四章 培訓規(guī)范制訂
第五條 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訂“從業(yè)人員在職培訓規(guī)范”,提供訓練實施的依據(jù)。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shù)。
(3)各培訓課程的教學大綱。
第六條 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變化時,培訓部即應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guī)范。
第五章 培訓計劃的擬訂
第七條 各部門依培訓規(guī)范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在職培訓計劃表”,經(jīng)培訓部審核,作為訓練實施之依據(jù)。
第八條 培訓部位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匯編“年度培訓計劃匯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
第九條 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后,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參加培訓。
第十條 臨時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簽后實施。
第六章 培訓實施
第十一條 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并負責該項培訓的全部事宜,如培訓場地安排、教材分發(fā)、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第十二條 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于開課前一周將講義原稿送培訓部統(tǒng)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fā)給學員。
第十三條 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考試,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jiān)考,考試題目分3~4種,由講師在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第十四條 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培訓部應了解上課狀況。
第十五條 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十六條 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實施成果,并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
第十七條 各項培訓考試缺席者,事后一律補考;不補考者,一律以零分計算。
第十八條 培訓考試成績,供考核及升遷參考。
第七章 培訓成績報告
第十九條 每項培訓結束后一周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填入“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第二十條 主辦單位應于每項培訓辦理結束后一周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鐘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報培訓部門,憑此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第二十一條 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辦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簽后憑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對所屬人員應填寫“從業(yè)人員在職培訓表”。
第二十三條 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報送人力資源與培訓單位,以了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八章 評估
第二十四條 每項培訓辦理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fā)“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后與考試試卷一并收回,并匯總學員意見,作為以后再舉辦類似培訓參考。
第二十五條 培訓部應對各部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fā)“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單位主管填寫后匯總意見,形成書面報告后,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作為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第九章 外派培訓
第二十六條 因工作或升遷等任職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門推薦有關人員送培訓部審議后,呈總經(jīng)理核準后外派培訓,并依人事管理規(guī)章辦理出差手續(xù)。
第二十七條 外派培訓人員返回后,應將培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送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培訓成績亦記錄在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八條 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所學知識整理成冊,作為內部培訓教材,并舉辦培訓班,擔任講師培訓有關人員。
第二十九條 報銷培訓費時,培訓部應審核其外派培訓的資料是否繳回,并于報銷單據(jù)上簽注,如未經(jīng)審核,會計部門不應予以付款。
第三十條 本條款適用于參加公司外的培訓,對因升遷、儲備需要,于任職前可集中委托外協(xié)部辦理培訓,但每年以兩次為限。
第4篇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1、堅持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未經(jīng)教育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2、堅持安全生產書面交底制度,凡新開的分部分面工程,專業(yè)負責人都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進行簽字手續(xù),其原件應交檔案室存檔。
3、現(xiàn)場懸掛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洞口臨邊拆除設置防護措施外,張貼有關的安全標語,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jīng)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傳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憑證。
5、有關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jié)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
6、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fā)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公司制訂統(tǒng)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guī)安全要求;二是根據(jù)施工內容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yè)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jù),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7、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培訓
電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經(jīng)安全操作培訓,并持證作業(yè)。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yè),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fā)現(xiàn)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yè),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yè)時,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違章作業(yè)進行經(jīng)濟處罰。
8、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員參加短期安全培訓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才允許參預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素質的保證,必須認真抓好。
(1)新工人必須經(jīng)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必須經(jīng)過考試合格、登記入冊方可參加施工。
(2)特殊工種必須經(jīng)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yè)。
(3)安全教育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qū)、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的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這就是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教育要求體現(xiàn)六性,既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fā)展性、經(jīng)常性。
第5篇 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檢查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安全檢查制度
1、項目經(jīng)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并配備專職安全員,專人專職負責施工現(xiàn)場的日常安全工作和巡回監(jiān)督檢查工作,負責提出安全預防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對生產過程中檢查出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人員或施工班組,并限期整改,并將安全納入施工班組任務書、承包書的結算管理,形成以安全保證施工,以施工促進安全的工作方式。
3、施工現(xiàn)場安全資料由專人管理,建檔造冊,做到完整齊全。
4、工程竣工,立即將施工現(xiàn)場安全狀況的分析報告和相應資料保送安全監(jiān)督機構進行綜合考評。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了是監(jiān)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各級職能必須認真抓好抓緊這項工作。
5、檢查內容
安全生產檢查應根據(jù)施工(生產)季節(jié)、氣候、環(huán)境的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內容、標準,一般的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裝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傷亡事故處理等等。
6、檢查評定標準
安全生產檢查的評定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要求作為評定標準打分。
7、檢查頻率要求
公司除了平時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產大檢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8、檢查、評講
檢查后除必須進行評講外,每檢查一次后出一次《通報》或《簡報》,公司、項目經(jīng)理部檢查后也必須有書面評講報告,列入檔案,并作為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依據(jù)。
對檢查出來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隱患,出具整改單并落實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時復查驗收,對整改不力者酌情處罰。
第6篇 公司在建項目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項目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搞好安全生產,建立班組活動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落實班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關鍵基礎,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班前活動是至關重要的工作,各班組必須切實執(zhí)行本安全生產班組活動制度。
1、上班前各班組應實行班前安全生產教育交底。
2、交底內容:根據(jù)本班組工作內容進行電器、機械設備使用、防護高處作業(yè)、季節(jié)氣候等各種環(huán)節(jié)的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交底和提出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3、上崗檢查,主要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查現(xiàn)場的每個崗位的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安全無患。
4、上崗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交底措施的落實工作情況等。
5、做好上崗記錄,記錄好上崗交底主要內容,班組人員分工情況,記錄好上崗檢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相應措施和發(fā)生事故隱患、違章情況。
6、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采取措施做出處理意見,并付諸實施,并作好記錄,作好簽字手續(xù)。
7、在做好每日班組上崗活動的基礎,班組每周日必須執(zhí)行安全活動工作,利用上班前后進行一周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小結,表揚先進事例和遵章守紀的先進個人,小結主要經(jīng)驗教訓,針對不安全因素,發(fā)動職工提出改進措施,從中吸取經(jīng)驗教訓,單一反三,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上述各項活動制度,各班組必須執(zhí)行,項目部做好監(jiān)督指導工作。
8、開展班組班前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即班組在班前須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并對班組的安全活動的考核措施。
9、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到應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