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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制度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1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制度

體系如何搭建

構建一套完善的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制度,首要任務是明確公司的組織架構與職能分工。

1. 分析各部門職責,確保每個部門都清楚自身在安全事務中的角色。

2. 制定總體安全政策,確立公司的安全目標和原則,為制度建設提供指導方向。

3. 設計層次分明的制度體系,從企業(yè)層面到項目層面,層層細化,確保制度覆蓋所有作業(yè)環(huán)節(jié)。

體系框架

公司安全制度框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安全管理總則,規(guī)定公司的安全管理理念和基本要求。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針對各類工程活動制定詳細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標準。

3. 應急預案,為應對突發(fā)事故提供快速響應機制。

4. 培訓與教育,強調員工的安全知識培訓和定期演練。

5. 監(jiān)督與考核,設立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和績效評估體系,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不僅是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措施,更是提升企業(yè)聲譽和競爭力的關鍵。

1. 它能預防事故,減少損失,維護公司的穩(wěn)定運營。

2. 它促進合規(guī)經營,避免因違反法規(guī)導致的罰款和訴訟。

3. 安全文化能提高員工滿意度,增強團隊凝聚力。

4. 制度化管理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風險管理能力,為長期發(fā)展奠定基礎。

制度格式

制度的編寫應遵循清晰、易懂的原則。

1. 標題明確,如“xx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2. 內容結構化,采用條款形式,每條目下細分小點。

3. 語言簡練,避免冗余,使用行業(yè)通用術語。

4. 插入圖表或流程圖,以視覺方式輔助理解。

5. 制度修訂和發(fā)布需注明日期,確保版本的時效性。

在實際操作中,我們需不斷審視和完善制度,確保其適應業(yè)務變化,真正成為保障工程安全的堅實屏障。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依據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責任主體所應履行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國務院1963年發(fā)布的《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簡稱五項規(guī)定)中就明確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栋踩a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做了明確規(guī)定,確立了政府、生產經營單位或者負責管理公共設施及場所的單位、生產經營設備或者材料制造和供應者、業(yè)主負責人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并明確規(guī)定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督和管理?!栋踩a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均規(guī)定包括以下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安全生產法》第五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入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3、從業(yè)人員要履行義務《安全生產法》第六條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4、政府的責任是領導責任和協調、解決監(jiān)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安全生產法》第八條規(guī)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5、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guī)定,國務院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guī)定,地方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

7、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行業(yè)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guī)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在各目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業(yè)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規(guī)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9、中介機構的責任是對自己提供的服務負責

《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2篇 ee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工作和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認真做到獎優(yōu)罰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處罰細則

第二條 違反施工現場以下紀律處罰標準,一次處罰十元,二次貳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不帶安全帽者;

2.2 高處作業(yè)無防護設施,不系安全帶作業(yè)者;

2.3 從高處向下拋雜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開動機械設備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隨吊欄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者;

2.8 擅自拆動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準(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業(yè)、上下攀登腳手架者;

2.10 無安全操作證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者。

第三條 違反技術措施的處罰標準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設安全防護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對該工地負責人罰款伍拾元,并下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對該工地負責人加倍罰款。

3.2 起重機械提升運輸安裝,未經驗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對該工地負責人罰款壹佰元,并下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罰款。

3.3 機械電器設備無安全裝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負荷的或帶病運轉的,不定期按時維修保養(yǎng)的,管理人員和操作工均罰款貳拾元。

3.4 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沒有安裝觸電保安器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肆拾元。

3.5 工地臨時架設照明供電線路不符合操作《規(guī)程》要求的,對工地電工罰款貳拾元,同時處罰工地負責人貳拾元。

第3篇 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并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fā)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xù)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yè),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并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yè)和高空作業(yè)。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yōu)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qū)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工地上架設電線電路,安裝機械設備、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安全員必須到現場親自把關,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罰安全員100元。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yè)。安全員對違規(guī)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yè)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yè),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yǎng)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guī)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jiān)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00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16、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制度3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責任主體所應履行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國務院1963年發(fā)布的《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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