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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機具安全使用制度如同守護者的角色,它確保了生產環(huán)境的穩(wěn)定與員工的生命安全。忽視安全制度可能導致不可逆的損失,從設備損壞到人員傷亡,甚至可能影響公司的聲譽和經濟效益。因此,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不僅是法規(guī)的要求,更是企業(yè)責任和智慧的體現。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機具安全制度應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機具操作手冊:詳細說明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包括啟動、運行、停機及應急處理程序。
2. 定期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定設備的定期檢查、清潔、潤滑等維護措施,確保其良好運轉狀態(tài)。
3. 員工培訓: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使其熟悉設備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危險警示: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提醒員工注意潛在風險。
5.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設備故障、火災等突發(fā)情況的快速響應計劃。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需格外留意以下幾點:
1. 制度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設備更新,安全制度應及時調整,保持與實際操作同步。
2. 執(zhí)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必須堅決制止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操作行為。
3. 員工參與: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使制度更具針對性和實用性。
4. 安全文化:營造尊重生命、重視安全的企業(yè)文化,讓安全意識深入人心。
機具安全使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運營的基石,需要我們共同遵守和不斷完善。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保障生產效率的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中工作。
機具安全使用制度范文
第1篇 機具安全使用制度
第1章電器安全使用
第1條電器使用要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范,保持各種用電設施完好安全。
第2條一切電機、電水泵、噴槍、電剪等,使用前必須注意機器功率與電源是否相匹配,嚴防超負荷用電。
第3條活動電源拖線,必須注意線板、插座、拖線是否完好,線芯是否裸露,使用過程要留意拖線發(fā)熱升溫的現象。
第2章 汽油機安全使用
第5條汽油機使用前,必須注意油管、油箱、油路是否完好,無漏油現象。
第6條汽油機長期存放,需清除油箱內的汽油,使用時應將汽油機推運到現場方可加油。
第7條汽油暫時存放,應置于鐵罐中,嚴禁用膠罐裝油。汽油機不準室內作業(yè),運輸途中應停機運送,不準走職工通道,應繞道走專用通道。
第3章液壓叉車及三角起重架安全使用
第8條使用時需檢查行走部分是否靈活,鋼叉、鏈條、輪胎等受力部分是否有傷痕,是否牢固。
第9條檢查液壓提升部分是否有效,油門開關是否靈敏,液壓缸是否漏油。
第10條提升重物時,確認重物下沒有人方可操作,特別是重物放下時,操作者必須得到指揮(或協助者)的口令,方可放下重物,動作要慢,切不可掉以輕心。
第11條使用三腳架時,必須注意固定好三只角位,并用繩連成一平面三角,提升重物時,重物必須在三只腳的三角形內,防止翻架。
第4章機械工具使用安全
第12條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檢點有無異狀,無異狀時方可使用。
第13條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管的準許,并聽取說明后方可操作。
第14條原動機或動力傳送裝置,開始發(fā)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確認周圍狀態(tài)安全再操作。
第15條機械清掃、注油時,應在轉動停止后再行操作,但得到特別準許時例外。
第16條如無必要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第17條計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yǎng),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第18條對于壓力計、溫度計及其他計器類要小心操作,并在其規(guī)定的示度范圍內使用。
第19條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了某些經特別允許的作業(yè)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第2篇 起重設備、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風電場范圍內的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引用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4內容
4.1職責:
4.1.1風電場專業(yè)庫房管理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員負責建立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4.1.2風電場專業(yè)庫房管理員負責對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進行統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應在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定期檢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12個月)。
4.1.5風電場專業(yè)人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維修工作,不能維修的交安全員統一聯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或更換。
4.1.6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檢測、檢驗工作,專業(yè)庫房管理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保管、檢查和維修等工作。
4.1.7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門負責租借和管理,保證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門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部門監(jiān)督指導。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由物質部門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租借或發(fā)放。
4.1.9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由物質部門供應,安全部門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部門參加驗收。
4.1.10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2定義;
a.小型機械是指施工班組獨立使用的除施工設備以外的施工機械。安裝小型機械,坡口機、套絲機、往復機、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
b. 小型機具是價值在2000元以下,能獨立發(fā)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
c.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
e. 起重機(crane)屬于起重機械的一種,是一種作循環(huán)、間歇運動的機械。一個工作循環(huán)包括:取物裝置 從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動到指定地點降下物品,接著進行反向運動,使取物裝置返回原位,以便進行下一次循環(huán)。
f.起重機械由起升機構(使物品上下運動)、運行機構(使起重機械移動)、變幅機構和回轉機構(使物品作水平移動),再加上金屬機構,動力裝置,操縱控制及必要的輔助裝置組合而成
4.3采購要求;
a.物質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guī)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優(yōu)先考慮。
b.起重作業(yè)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4.4機具使用要求;
a.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b.機具的轉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c.機具的壓力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檢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完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d.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名牌的規(guī)定使用。必須超名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e.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f.機械操作人,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臨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分運轉情況,發(fā)現異?,F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fā)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立即報告,推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為事故負責;有關專業(yè)接到報告后妥善處理,否者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g.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子貼掛簡明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說明主要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及負責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s1102的規(guī)定并有產品檢驗合格證。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應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浸油一次。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連接。4. 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可應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綁扎繩時,允許用應力應減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鎖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guī)格的卸扣。
4.5滑車:
a滑車應按名牌規(guī)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名牌、則應經計算和試驗后方可使用。
b.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損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著,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yè)時,應采取吊環(huán)式滑車;如采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保險措施。
d.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得鉤環(huán)鎖緊。
4.6起重機器機具管理制度:
a.起重設備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經考試合格的人員員使用.起重機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guī)定。
b.起吊,搬運大型或精密試驗設備(試品)應事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由有經驗的專人負責領導進行,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熟悉起吊搬運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運時只能由1人指揮.
c.各式起重機的技術檢查,每年至少1次.應檢查有無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檢查繩索,鏈條,吊鉤,齒輪和傳運裝置的狀況與磨損程度和固定物狀況;對電力傳動的起重機,還應檢查接地狀況。
d.起吊工作開始前,應由工作負責人或指定專人檢查工具,機具及繩索質量是否良好,起重機械的載荷,制動,限位,聯鎖及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靈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嚴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鉤斜著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離地,就須再檢查懸吊及捆綁情況,確認可靠后方準繼續(xù)起吊。
f.工作人員不得隨起吊物升降.起重機正在吊物時,任何人不準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現場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4.7檢查、維護、試驗:
a. 起重機械、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并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b.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堅定。修復后的起重機械 、機具應經試轉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后進行。
d.待修與完好的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干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并用標簽或色標加以區(qū)別。
4.8下列情況必須報廢:a.以檢查、試驗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和制造價格。
第3篇 生產工機具安全保證制度范本
工機具安全使用管理:
a.沖擊鉆(電鉆)安全使用措施:經常檢查其絕緣線是否良好,使用時外殼經地線接地,防止觸電事故。裝拆鉆頭使用外鉆夾頭鑰匙,不能使用其它東西敲打。使用時檢查鉆頭要夾緊、沖擊鉆(電鉆)要拿穩(wěn)、人要站穩(wěn),防鉆斷傷人。使用中換向器與電刷之間發(fā)生較大火花時,應清除換向器污垢,檢查彈簧壓力,更換已磨損的電刷。定期更換軸承潤滑油,滾動軸承和齒軸箱最好使用鋰基潤滑脂,滑動軸承采用15號車用機油。
b.角向磨光機(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檢查整機外殼電源線,要求不得有破損,砂輪防護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機,左手拔動機身尾部開關拔到“關”的位置。接通開關,通電轉幾分鐘,關機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使用過程中,砂輪與工件的角度為15至30度,注意保護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當轉動速度變慢,馬上停機檢查。不用手提電纜線,更換砂輪片時使用專用拔手。
c.電焊機安全使用措施:設備使用前檢查是否良好,電源線、電焊鉗的絕緣線絕緣是否良好,接頭不應超過3處,外殼接地是否良好。電焊機引入電源應使用自動開關,有漏電保護器。室外作業(yè)注意防雨。電焊機接通電源的情況下,不要將電焊鉗夾在腋下或把電焊絕緣線掛在脖子上。焊接時要戴好手套。
d.臺鉆安全使用措施:經常檢查臺鉆絕緣線是否良好,用時外殼經地線接地,接地線可靠,防止觸電事故。裝拆鉆頭使用外鉆火頭鑰匙,不能使用其它東西敲打。鉆頭一定要夾緊正確,使用時檢查鉆頭,鉆頭要夾緊確保無誤。左手拿工件要拿穩(wěn)(或把工件夾緊在工作臺面上),右手握手柄,壓力要適當,嚴防鉆頭斷裂或工件飛出傷人。使用臺鉆嚴禁區(qū)載手套。臺鉆用后,清除鐵屑,保持清潔,旋轉部份定期上潤滑油。
e.砂輪機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待其轉速穩(wěn)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轉幾次,操作者必須立于機旁,不得正對砂輪機,以防發(fā)生危險。
f.設備接電前安全措施:在系統的安裝調試過程中,在給設備送電前必須分清設備性能,方可接線。送電前應測量電源電壓等級及極性,避免造成人為的設備和人身傷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現場和庫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滅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易燃液體,在有燃燒爆炸危險的場所不使用明火、嚴禁吸煙或攜入火柴等危險物,嚴禁施工焊接。使用設備時防短路、過載、接觸不良等。潮濕作業(yè)使用60v安全照明電壓,接頭用絕緣布包扎好。使用臨時電源時注意安全,引出線從配電箱內經開關后引出,不能混亂,并做好標記。布線時嚴禁將導線纏繞在鐵釘、鐵絲上;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嚴禁直接把導線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亂拉亂接用電設備,造成過載運行;保持移動電動工具有良好的保護層。保證電氣安裝施工質量。清除導線和導線與電氣設備之間和連接點中的金屬氧化層、油層等雜物,并接緊接牢。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保證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業(yè)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掃工作場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準備好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員進行定期檢查。平時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災萬一發(fā)生,應迅速阻止火災的擴大,并立即組織搶危救災和人員、財物的疏散,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工地辦公室和顯著的地方掛上“火警119”、“急救120”、“報警110”及就近醫(yī)院的救傷電話標牌。如發(fā)生意外事故,立即救護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匯報。
第4篇 施工機具使用安全制度范本
一、吊板
(一)鐵鏈與坐板、掛勾捆扎應牢固。使用前應檢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掛勾磨損掉1/4時,不準再用。
(二)坐吊板必須系安全帶,并將圍桿繩攏在吊線上。
(三)在2.0/7以下股(含2.0/7股)的吊線上,不準坐吊板。在一個桿檔內不準兩人坐吊板。在墻壁上作吊線終端者,在該段吊線上不準坐吊板。
(四)坐吊板過吊線接頭時,必須使用梯子。過電桿必須使用梯子或穿上腳扣上到電桿上過,嚴禁爬抱電桿而過。
(五)在吊線周圍70厘米以內有電力線或用戶燈線時,不準坐吊板作業(yè)。
二、三角架、構架
(一)裝置三角架、構架,應使用堅實、無劈裂、無死節(jié)的木桿或鋼管,但不能混用,捆綁應牢固,并有足夠的承載力,設置應平穩(wěn)。
(二)使用前應檢查,出現捆綁繩(鐵)索松脫、斷頭或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應停止使用。
三、夾扛(桿叉)
(一)裝置夾扛,應使用堅韌、無劈裂、無笆節(jié)、材質相同的木桿、木桿梢經不小于10厘米,規(guī)格應相等;長短視需要而定。上端的連接拉鏈距桿頂30至40厘米;下端應設防止擴張的拉鏈,距桿根60至80厘米,并應綁扎牢固,根部應設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須檢查,出現劈裂、折斷、腐朽、拉鏈不牢、根部無防滑措施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四、千斤頂
(一)螺旋式、油壓式千斤頂,應經常維修保養(yǎng),及時注油,保持升降靈活。
(二)使用千斤頂,應先確知千斤頂的額定承載力,承載力大于或等于所頂物件的重量時方可使用。承載力小于所頂物件重量時,不準使用。
(三)使用千斤頂電纜盤,必須支放平穩(wěn)、牢固,遇不平、松軟地面,應鏟平、墊木枕。在汽車上使用時,必須將千斤頂打上拉線,以防放電纜時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頂時,千斤頂旋升最大行程不準超過絲杠總長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時,應在千斤頂底座下面墊木枕。
五、汽車絞盤
(一)絞盤的滾筒與鋼絲繩的承載力,必須大于所拉物件的重量,否則不準使用。
(二)使用絞盤撤、放電纜時,汽車停放位置應妥當,司機必須能看到指揮信號,必須將汽車前后輪用三角木枕固定。啟動絞盤前,應檢查絞盤傳動軸的肖子是否插好,并清除作業(yè)范圍內障礙物。
(三)使用中改變方向時,必須在滾筒完全停止轉動時進行;絞盤啟動后,嚴禁校正滾筒上的鋼絲繩。
(四)鋼絲繩在滾筒上排列應整齊、平順。使用時,不能放盡,至少留五至六圈。當出現斷股、腐蝕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六、手拉葫蘆
(一)掛勾、肖子、鏈條、剎車等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吊具、吊索及懸掛葫蘆的構架,必須牢固可靠。
(二)不準超負荷使用,被吊物件必須捆縛牢固;物件吊起后不準有人靠近,構架下方不準有人停留。放下被吊物件時,必須緩慢輕放,不準自由落下。
(三)使用兩個葫蘆同時吊一物件時,必須有專人指揮。負荷應均勻分擔,操作人員動作應協調一致。
(四)使用手拉葫蘆收緊電纜吊線時,必須將葫蘆放置平穩(wěn),固定牢固。除操作者外周圍不準他人停留。
七、倒鏈
(一)倒鏈的鏈輪盤、倒卡、鏈條、吊鉤,如有變形扭曲,嚴禁使用。不準超負荷。懸掛必須牢固、可靠。
(二)被吊物件必須捆縛牢固。任何人不準靠近被吊物件或停留在三角架或構架下方。
(三)操作人員不準站在倒鏈正下方。被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時間較長時,須將小鏈栓在大鏈上。
第5篇 工程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機具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及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
5、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6、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7、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第6篇 工程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五)
1、施工機具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及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
5、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6、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7、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第7篇 園林機具安全使用制度
園林機具包括剪草機、綠籬機、疏草機、打孔機、割灌機等。
一、作業(yè)人員要將作業(yè)區(qū)內的石塊、鐵絲等雜物清除干凈。
二、作業(yè)人員對所領取的作業(yè)機具進行檢查,包括各部分的完好情況以及汽油、機油的加注情況。啟動發(fā)動機,檢查機具運轉情況,如有問題必須立即關閉發(fā)動機,在專業(yè)維修人員處理完故障、機具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
三、到達作業(yè)區(qū)后,由綠化人員操作作業(yè)機具,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如機具較大時,應配備足量的人員配合作業(yè)。作業(yè)人員要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按照機具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非作業(yè)人員不得在作業(yè)區(qū)內活動。
四、機具運行中如出現異常,必須立即關閉發(fā)動機停止作業(yè),及時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維修,非專業(yè)人員不得私自處理。在處理完成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五、機具在運轉情況下,禁止觸動散熱部件和傳動機構,要在停機后檢查汽油和機油情況。
六、清理作業(yè)的雜物時,要在停機后進行。
七、作業(yè)完成后,在機具充分散熱后,要對機具進行清潔,并及時交回庫房。
八、專業(yè)維修人員在機具使用后,要及時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持機具的完好和運轉正常。
第8篇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管理制度的職責、內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范圍內的所有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
3. 引用標準
4. 定義
安全防護裝備是勞動者在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所配備的裝備和工器具。
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防砸鞋、耐酸(堿)手套,橡膠耐油手套、防護眼鏡、耳塞、鉛服等。
工器具如防墜器(速差器)、攀登自鎖器、漏電保護器、絕緣棒、絕緣夾鉗、驗電筆等。
5. 職責
5.1. 倉庫人員負責保管、發(fā)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物資供應部門負責防護裝備的采購,驗收、檢查、報廢等工作,并進行定期試驗,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安全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5.3. 安全部門負責審批計劃和選擇廠家、型號等。
6. 管理內容和辦法
6.1. 采購
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和零部件。
6.2. 驗收、檢查、試驗
6.2.1 需驗收、檢查、試驗的安全工器具。
6.2.1.1. 新購置的應進行抽檢;
6.2.1.2. 經過檢修或更換零部件;
6.2.1.3. 存在疑問或使用沒有把握的;
6.2.1.4. 存放時間較長或新轉入的;
6.2.1.5. 已經檢驗周期的;
6.3. 保管
6.3.1. 應按有關規(guī)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時可按有關要求進行實驗,實驗結果應填寫《安全用品檢驗單》。
6.3.2. 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存放在干燥、通風、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并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及尖銳物體,并用色標或標簽加以區(qū)別。
6.4. 使用
6.4.1. 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
6.4.2. 使用前應按有關規(guī)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當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 安全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否則應進行培訓。
6.4.4. 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 電氣安全工器具應在確認的電壓等級下使用。
6.4.6. 電動或風動的安全工器具在運行中不得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其能源斷開。
6.5. 報廢
下列情況應以報廢:
6.5.1. 經檢查、試驗幾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 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或制造價格的;
6.5.3. 超過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9篇 小型機械、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項目部施工現場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規(guī)范使用,安全可靠,確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規(guī)定了滑輪、倒鏈、卷揚機、打夯機、攪拌機、升降機、砂輪機等常用小型機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滑輪
1.1 滑輪必須經常潤滑,而且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2 檢查的內容包括:
1.2.1 用力轉動滑輪,檢查滑輪轉動是否靈活;
1.2.2 清除軸上潤滑油與槽中的鐵屑及塵土等污物;
1.2.3 檢查油孔與軸承間套上的油槽是否對準;
1.2.4 滑輪出現裂縫時必須更換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輪在腐蝕性場所工作時,更要定期仔細檢查;
1.3 嚴格按滑輪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載;
1.4 滑輪直徑一般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6 倍。
1.5 使用前應檢查滑輪的輪槽、輪軸、夾板、吊鉤或吊環(huán)等各部件,看有無裂紋或損傷。
1.6 在起吊或搬運設備時,當滑輪受力后,應檢查它運動部件的運轉情況,看有無卡繩、磨繩的地方,如有不妥,應立即調整。
1.7 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業(yè)中,禁止使用吊鉤型滑輪,應采用環(huán)滑輪,以防脫鉤。
1.8 在吊運作業(yè)時,滑輪和鋼絲繩必須選配恰當。
1.9 當輪軸磨損量達到輪軸的3-5%時,則需更換。
1.10 應認真檢查鋼絲繩的牽引方向和導向滑輪的位置是否正確,防止繩索脫出輪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鏈
2.1 使用前應認真檢查,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是否有卡鏈現象;鏈條是否有斷節(jié)與裂紋;制動器是否安全可靠,銷子是否牢固;吊掛繩索及支架橫梁是否結實穩(wěn)固。
2.2 在使用前。先將手鏈反拉,將起重鏈條倒松,使倒條有足夠的起升距離。操作時注意慢慢拉緊,使鏈條逐漸受力,檢查無異常現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業(yè)中,嚴禁超載使用,在使用時無論處于什么位置,拉鏈應于鏈輪方向一致,防止拉鏈脫槽,拉鏈時,用力要均勻,不得過快過猛。當用于水平方向時,應在系鏈的入口處墊導。
2.5 倒鏈在使用過程中,應根據倒鏈起重能力的大小決定拉鏈人數。手拉鏈拉不動時,應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數或過猛,以免起重受力過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時,如需暫時交叉懸空,應將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防止倒鏈自鎖失靈造成以外事故。
2.7 對轉動部分要定期潤滑,防止鏈條銹蝕。受嚴重銹蝕及有斷痕或裂紋鏈條,應報廢更新。
3.卷揚機
3.1 卷揚機安裝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動、傾斜現象。
3.2 安裝卷揚機時,應使卷揚機距起吊物超過15 米以上.
3.3 開車前,先用手扳動器空轉一周,檢查各部件及制動器.確認無誤后,進行作業(yè).
3.4 不準超載.
3.5 揚機筒上余圈數不得少于五圈.
3.6 為避免電動機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將底墊高.
3.7 所有電器設備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觸電.
3.8 使用前要檢查減速器內和軸承量是否充足,減速器用3#機油,滑動軸承用黃油。
4 打夯機
4.1 打夯機手把上應裝有按鈕開關,并包絕緣材料,操作人員應戴絕手套。
4.電源電纜完好無損,作業(yè)時嚴禁夯擊電源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4.3 在坡地或松軟土層打夯要嚴禁背著牽引。
第10篇 小型機械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項目部施工現場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做到規(guī)范使用,安全可靠,確保施工安全,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規(guī)定了滑輪、倒鏈、卷揚機、打夯機、攪拌機、升降機、砂輪機等常用小型機械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滑輪
1.1 滑輪必須經常潤滑,而且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2 檢查的內容包括:
1.2.1 用力轉動滑輪,檢查滑輪轉動是否靈活;
1.2.2 清除軸上潤滑油與槽中的鐵屑及塵土等污物;
1.2.3 檢查油孔與軸承間套上的油槽是否對準;
1.2.4 滑輪出現裂縫時必須更換新的,不得焊接;
1.2.5 滑輪在腐蝕性場所工作時,更要定期仔細檢查;
1.3 嚴格按滑輪的安全起重量使用,禁止超載;
1.4 滑輪直徑一般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6 倍。
1.5 使用前應檢查滑輪的輪槽、輪軸、夾板、吊鉤或吊環(huán)等各部件,看有無裂紋或損傷。
1.6 在起吊或搬運設備時,當滑輪受力后,應檢查它運動部件的運轉情況,看有無卡繩、磨繩的地方,如有不妥,應立即調整。
1.7 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地方和高空作業(yè)中,禁止使用吊鉤型滑輪,應采用環(huán)滑輪,以防脫鉤。
1.8 在吊運作業(yè)時,滑輪和鋼絲繩必須選配恰當。
1.9 當輪軸磨損量達到輪軸的3-5%時,則需更換。
1.10 應認真檢查鋼絲繩的牽引方向和導向滑輪的位置是否正確,防止繩索脫出輪槽被卡住造成事故。
2 倒鏈
2.1 使用前應認真檢查,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是否有卡鏈現象;鏈條是否有斷節(jié)與裂紋;制動器是否安全可靠,銷子是否牢固;吊掛繩索及支架橫梁是否結實穩(wěn)固。
2.2 在使用前。先將手鏈反拉,將起重鏈條倒松,使倒條有足夠的起升距離。操作時注意慢慢拉緊,使鏈條逐漸受力,檢查無異?,F象后方可正式工作。
2.4 起重作業(yè)中,嚴禁超載使用,在使用時無論處于什么位置,拉鏈應于鏈輪方向一致,防止拉鏈脫槽,拉鏈時,用力要均勻,不得過快過猛。當用于水平方向時,應在系鏈的入口處墊導。
2.5 倒鏈在使用過程中,應根據倒鏈起重能力的大小決定拉鏈人數。手拉鏈拉不動時,應查明原因,不能增加人數或過猛,以免起重受力過大而短裂。
2.6 起吊重物時,如需暫時交叉懸空,應將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防止倒鏈自鎖失靈造成以外事故。
2.7 對轉動部分要定期潤滑,防止鏈條銹蝕。受嚴重銹蝕及有斷痕或裂紋鏈條,應報廢更新。
3.卷揚機
3.1 卷揚機安裝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動、傾斜現象。
3.2 安裝卷揚機時,應使卷揚機距起吊物超過15 米以上.
3.3 開車前,先用手扳動器空轉一周,檢查各部件及制動器.確認無誤后,進行作業(yè).
3.4 不準超載.
3.5 揚機筒上余圈數不得少于五圈.
3.6 為避免電動機受潮淋雨,一般用道木將底墊高.
3.7 所有電器設備都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止觸電.
3.8 使用前要檢查減速器內和軸承量是否充足,減速器用3#機油,滑動軸承用黃油。
4 打夯機
4.1 打夯機手把上應裝有按鈕開關,并包絕緣材料,操作人員應戴絕手套。
4.電源電纜完好無損,作業(yè)時嚴禁夯擊電源線,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4.3 在坡地或松軟土層打夯要嚴禁背著牽引。
5 攪拌機
5.1 攪拌機應安裝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其撐腳在調整到輪胎不受力,完全由撐腳承受全機重量的程度。
5.2 使用前,應按清潔、堅固、潤滑、調整、防腐的程序檢查其系統。
5.3 注重地連結機件是否松動離中和制動器是否靈活可靠鋼絲繩有無損壞,轉動皮帶松緊是否合適等。
5,4 配電設備應裝有合適的熔斷器和良好的接的。
5.5 使用中勿使石砂落入機械的運轉部分中去。
5.6 進料斗升起后,斗下不得有人通過或停留。
5.7 檢修或清理。須停電進行。進料斗還須用保險鏈條綁牢。
5.8 出料前不能無故障停車,入料量不超過規(guī)定容量。
5.9 工作結束,要及時清理。
6 升降機
6.1 升降機的起升機構必須有制動器,不得有自鎖性能有機械傳動裝置代替并省去制動器。
6.2 固定式升降機必須裝有限位器和平層裝置。裝拆式升降機的吊籃頂部與天輪之間,應保持2.5 米的緩沖層.
6.3 升降機必須有防止在裝卸物時發(fā)生吊籃墜落的安全裝置.
6.4 固定式升降機的金屬構架的左右和后面三側如不是墻壁,應裝設全密閉的堅固防護板網,各層的前面出入口.必須裝有不低于1.6 米的帶插銷的防護林門.
6.5 升降機必須要設上下聯系信號裝置,并要安全用電.
7.砂輪機
7.1 砂輪機要應安裝在自然采光好,且靠墻的地方.
7.2 防護罩要有足夠的強度擋住碎塊飛出。
7.3 工作前必須接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具。
7.4 磨削時,要先空轉兩分鐘試驗,證明正常時,方可開始工作。
7.5 操作時, 不能站在砂輪機切線方向。
7.6 磨削時,進刀不能過猛,手工操作時,工件或刀具要拿穩(wěn),不能用力過猛,砂輪側面不能進行粗磨。
7.7 工作停止,應立即關機,鎖定電源盤箱。
8.采購與檢驗
8.1 工器具、小型機械在批量采購進場時,機械、物資采購部門應會同安全檢查科進行安全性能抽檢實驗,不合格品嚴禁發(fā)到施工單位。
8.2 各施工單位應按《安規(guī)》要求,所用的安全工器具、小型機械進行定期的保養(yǎng)維護。
8.3 工器具、小型機械要實行規(guī)范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維護管理、檢查、周期試驗鑒定臺帳和記錄。
翰吉斯國際商務區(qū)工程項目部
2023年5月10日
第11篇 施工機具的安全檢驗制度
⑴項目部負責施工小型機械使用、保管、維修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施工大型機械的安全管理、使用工作由項目部與公司技術裝備處協調配合,并按《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⑵對從事駕駛、機械操作等工作的特殊工種,項目部須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⑶項目部應經常組織施工機械的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定期組織施工機具和工器具的安全檢查,確保投入施工中的機具、設備具備良好的安全性能,避免因工器具缺陷而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項目部在編制施工措施時,須充分考慮對所選器具可能給施工人員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措施和方案上加以控制。
⑸重大運輸等有危險性的機械使用工作,設備的安全使用措施和使用方案,應列入相應的施工措施和方案,經相關人員審批后執(zhí)行,實施過程安監(jiān)人員應該到場監(jiān)督。
⑹項目部技術、安全部門,施工隊長和材料組進行日常性機具、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查。
⑺凡調入本工程的機具,必須在基地進行一次徹底檢修、維護,并進行安全性能檢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調入施工現場。各分部工程開工前也必須針對該工序所需工器具進行安全檢查及維修,個人使用的安全用具及停電作業(yè)工具在開工前要進行檢定試驗。
第12篇 起重設備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風電場范圍內的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引用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4內容
4.1職責:
4.1.1風電場專業(yè)庫房管理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員負責建立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4.1.2風電場專業(yè)庫房管理員負責對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進行統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應在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風電場安全員負責對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定期檢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12個月)。
4.1.5風電場專業(yè)人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維修工作,不能維修的交安全員統一聯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或更換。
4.1.6風電場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檢測、檢驗工作,專業(yè)庫房管理員負責起重機器、小型機械、工器具的保管、檢查和維修等工作。
4.1.7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門負責租借和管理,保證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門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部門監(jiān)督指導。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由物質部門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租借或發(fā)放。
4.1.9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由物質部門供應,安全部門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部門參加驗收。
4.1.10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4.2定義;
a.小型機械是指施工班組獨立使用的除施工設備以外的施工機械。安裝小型機械,坡口機、套絲機、往復機、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
b. 小型機具是價值在2000元以下,能獨立發(fā)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
c.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
e. 起重機(crane)屬于起重機械的一種,是一種作循環(huán)、間歇運動的機械。一個工作循環(huán)包括:取物裝置 從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動到指定地點降下物品,接著進行反向運動,使取物裝置返回原位,以便進行下一次循環(huán)。
f.起重機械由起升機構(使物品上下運動)、運行機構(使起重機械移動)、變幅機構和回轉機構(使物品作水平移動),再加上金屬機構,動力裝置,操縱控制及必要的輔助裝置組合而成
4.3采購要求;
a.物質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guī)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優(yōu)先考慮。
b.起重作業(yè)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4.4機具使用要求;
a.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b.機具的轉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c.機具的壓力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檢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完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d.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名牌的規(guī)定使用。必須超名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e.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f.機械操作人,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臨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分運轉情況,發(fā)現異常現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fā)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立即報告,推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為事故負責;有關專業(yè)接到報告后妥善處理,否者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g.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子貼掛簡明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說明主要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及負責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s1102的規(guī)定并有產品檢驗合格證。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應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浸油一次。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連接。4. 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可應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綁扎繩時,允許用應力應減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鎖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guī)格的卸扣。
4.5滑車:
a滑車應按名牌規(guī)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名牌、則應經計算和試驗后方可使用。
b.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損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著,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yè)時,應采取吊環(huán)式滑車;如采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保險措施。
d.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得鉤環(huán)鎖緊。
4.6起重機器機具管理制度:
a.起重設備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經考試合格的人員員使用.起重機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guī)定。
b.起吊,搬運大型或精密試驗設備(試品)應事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由有經驗的專人負責領導進行,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熟悉起吊搬運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運時只能由1人指揮.
c.各式起重機的技術檢查,每年至少1次.應檢查有無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檢查繩索,鏈條,吊鉤,齒輪和傳運裝置的狀況與磨損程度和固定物狀況;對電力傳動的起重機,還應檢查接地狀況。
d.起吊工作開始前,應由工作負責人或指定專人檢查工具,機具及繩索質量是否良好,起重機械的載荷,制動,限位,聯鎖及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靈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嚴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鉤斜著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離地,就須再檢查懸吊及捆綁情況,確認可靠后方準繼續(xù)起吊。
f.工作人員不得隨起吊物升降.起重機正在吊物時,任何人不準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現場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4.7檢查、維護、試驗:
a. 起重機械、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并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b.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堅定。修復后的起重機械 、機具應經試轉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后進行。
d.待修與完好的起重機械 、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干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并用標簽或色標加以區(qū)別。
4.8下列情況必須報廢:a.以檢查、試驗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和制造價格。
第13篇 施工機具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明確對公司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總裁:負責公司大型機具設備添置計劃的審批、設備技術改造資金計劃的落實。
2、公司副總裁:負責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總工室:負責設備技術改造方案的審批;負責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審批,負責大型設備安裝拆除方案的審批;負責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審批;負責設備新技術、新工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4、市場經營總部:負責投標文件中,項目施工機具設備的選型、需用計劃的編制、安全管理措施的制訂。
5、工程管理總部:負責公司自有大型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檔案管理;負責審查施工機具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參與施工機具管理的隱患排查;參與制訂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預案;主持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安全管理總部:負責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7、人力資源總部:負責開展操作人員公司級的安全教育;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證件管理工作。
8、財務審計部:負責施工機具設備資產的財務管理。
9、項目經理部:根據項目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管理要求,負責配備設備資源管理、操作人員管理、租賃合同管理、驗收管理、日常使用管理、配件管理、日常維護保養(yǎng)管理、隱患排查、隱患整改、應急管理等工作。
三、設備的分類:
1、特種設備:起重機械、架橋機、空壓機等;
2、大型設備: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泵車、瀝青拌和樓、瀝青攤鋪機;
3、中型機械設備: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平地機、混凝土運輸車、自卸汽車等。
4、小型設備:變壓器、發(fā)電機、配電箱、開關箱、用電設備等。
5、租賃設備:向外部供方租用的機械設備。
四、新增設備的采購管理:
1、公司新增的特種設備、大型設備、中型設備的采購計劃由工程管理總部負責編制,報分管設備副總裁、總工程師、分管財務的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公司新增的小型設備的采購計劃由項目經理部設備部門負責編制,項目經理審批。
2、公司不得采購淘汰落后的設備;不得采購無質量合格證、檢驗合格證、安全強制產品標志標識的機具設備。
3、公司獨資或控股的新增特種設備、大型設備由工程管理總部設備管理人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選型的可行性分析,提出選型方案。國產設備采用議標、招標等方式采購;進口設備必要時,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編制采購文件,招標采購或議標采購。
工程管理總部設備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總部、財務審計總部等專業(yè)技術人員對新增特種設備、大型設備進行進貨驗收、登記、建檔。
4、公司獨資或參股的新增中型機械設備由工程管理總部設備管理人員組織選型采購。項目經理部設備管理部門組織項目安全部門、項目財務部門參與驗收、登記、建檔。
5、公司獨資或參股的小型設備由項目經理部設備管理部門采購,并組織安全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參與驗收、登記、建卡。
6、新增特種設備、大型設備、中型設備的采購文件(包括采購計劃、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供方評價、采購合同、驗收記錄、發(fā)票掃描件)、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技術資料由工程管理總部負責管理、歸檔。
新增的小型設備的采購文件(包括采購計劃、供方評價、采購合同、驗收記錄、發(fā)票掃描件)、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技術資料由項目經理部設備管理總部負責建檔,并隨小型設備的退場跟機移交。
7、財務審計總部負責建立資產財務賬,確定折舊計提費率。
五、外租設備的安全管理:
1、項目經理部根據工程施工需要,應急備用需要,向鄰近施工標段、或設備出租供方臨時租賃施工機具設備。不得租用國家強制淘汰的機具設備。
2、外租設備由項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供方評價、組織驗收登記。外租設備驗收登記時,應核查設備檢測情況、安全性能、操作人員持證等內容。
3、驗收合格后簽訂租賃協議。租賃協議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義務和權利。
4、公司工程管理總部、安全管理總部在進行設備檢查、安全檢查時,將外租設備的安全管理納入項目安全考核評價之中。項目經理部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出租方履行安全義務的情況進行日常檢查。作業(yè)層負責使用管理,并督促出租方操作人員做好設備檢查、維護、保養(yǎng)工作。嚴格遵守本項目的安全管理要求。
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1、項目經理部在本項目使用特種設備前,監(jiān)督檢查供方到特種設備管理機構備案登記情況,項目安全部門應保存?zhèn)浒傅怯浀呐鷾饰募Y料。
2、項目設備管理部門在特種設備進場后,使用前完成特種設備有效證件(包括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報告)查驗、安全技術狀況驗收、租賃協議簽訂、本項目特種設備編號標識工作。
3、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會同項目安全部門配合供方完成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性能試驗。逾期未取得檢驗合格證的,項目不得繼續(xù)使用。
4、特種設備實行定人定設備管理,實行機長負責制和交接班制度。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證件上崗。
5、特種設備向項目調度使用時,工程管理總部與項目經理部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并簽訂內部使用安全合同。
特種設備向作業(yè)層調度使用時,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應辦理“特種(大型)設備使用任務單”。
6、龍門吊、架橋機等特種設備安裝拆除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安全管理。項目經理部應委托生產廠商安裝拆除,或選擇有資質的單位安裝拆除。安裝拆除方案由項目經理部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完成編制、報批、交底、安裝拆除驗收工作。
7、特種設備的運動部件總成件、臨邊防護設施應涂裝安全色。
8、特種設備的高處檢修作業(yè)、帶電檢修調試作業(yè)應落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9、特種設備合格后,因不正確使用、或安全部件超期磨損等因素造成后續(xù)使用的工況較當時檢驗時工況條件可能發(fā)生變化時,應重新申請檢驗。
10、特種設備實行“一機一檔”檔案管理, 檔案隨設備在項目上同行。項目使用退場后交工程管理總部。
工程管理總部建立特種設備登記臺賬,保存電子文檔(包括項目外租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 “一機一檔”檔案內容包括:
設備制造單位、產品出廠合格證明、設備檢驗證明等文件及安裝技術文件資料;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檢查的記錄;設備驗收后圖片(含編號)、操作人員持證情況;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等。
七、大型設備的安全管理:
1、大型設備安裝拆除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安全管理。項目經理部應委托生產廠商安裝拆除,或選擇有資質的單位安裝拆除。安裝拆除方案由項目經理部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完成編制、報批、交底、安裝拆除驗收工作。
2、安裝基礎由項目質檢部門、試驗室進行驗收。防雷設施委托檢測機構檢測驗收。計量設施委托檢定機構檢定驗收。機電設備、控制電器、用電安全保護系統、自發(fā)電系統的驗收由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會同項目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安全標志、標牌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驗收。
3、安裝調試后,項目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填寫設備試運行驗收記錄和完成設備編號標識工作。
4、大型設備實行定人定設備管理,實行機長負責制和交接班制度。設備作業(yè)人員,持有效的作業(yè)證件上崗。
5、大型設備向項目調度使用時,工程管理總部與項目經理部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并簽訂內部使用安全合同。
大型設備向作業(yè)層調度使用時,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應辦理“特種(大型)設備使用任務單”。
6、大型設備的運動部件總成件、臨邊防護設施應涂裝安全色。
8、大型設備的高處檢修作業(yè)、帶電檢修調試作業(yè)應落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8、大型設備實行“一機一檔”檔案管理, 檔案隨設備在項目上同行。項目使用退場后交工程管理總部。
工程管理總部建立大型設備登記臺賬,保存電子文檔(包括項目外租大型設備)。
大型設備 “一機一檔”檔案內容包括:
說明書、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裝拆除方案、基礎驗收記錄、計量設施檢定報告、防雷設施檢測(測試)報告、供電系統驗收記錄、機電設備驗收記錄、安全防護裝置驗收記錄?!岸ㄈ硕C定機長”記錄、設備驗收后圖片(含編號)、使用記錄、維護保養(yǎng)記錄、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等。
八、中型機械設備的管理:
1、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會同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完成混凝土拌和車、混凝土泵車、推土機、裝載機、平地機、壓路機、自卸汽車等場內機動車輛的驗收、登記、編號標識工作。
2、作業(yè)層落實定人、定機、定保養(yǎng)責任制。并在進場機械通過驗收登記后時,將定人定機人員名單送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項目設備管理部門建立場內機動車輛“一機一檔”檔案,檔案包括:進場驗收記錄、機動車輛驗收后圖片(含編號)、操作人員持證情況;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
九、小型機具: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變壓器、發(fā)電機、配電箱、開關箱、用電設備等小型機具的編號標識。項目設備管理部門對具有3c標志要求的小型機電設備驗收登記。
十、設備使用管理:
1、在設備投入使用前,項目設備管理部門完成危險源的識別、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的報批。采用集中或分組方式,完成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交底工作。
2、設備調度和現場使用機械設備的指揮人員,負責作業(yè)現場的安全條件的提供與檢查。
3、特種作業(yè)證上崗;混凝土拌和車、混凝土泵車、自卸汽車持汽車駕駛證上崗。推土機、裝載機、平地機、壓路機持操作證上崗。
4、使用機械設備前,操作人員負責檢查設備的安全部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使用中,按項目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帶病運轉。
5、所有機械在場外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
6、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按項目安全獎懲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7、持證上崗人員工作完成后,及時填寫機械設備的使用記錄,每月28日報項目設備管理部門統計運行數據。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底將統計資料交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歸檔。
十一、設備保養(yǎng)、維修:
1、機具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完成。設備二級以上保養(yǎng)、維修由修理人員實施,操作人員配合完成。電器線路檢修和故障排除由持證上崗的專業(yè)電工完成。
2、違反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規(guī)程,發(fā)生事故的按項目安全獎懲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3、維修保養(yǎng)工作完成后,操作人員、維護人員及時填寫記錄。每月28日報項目設備管理部門統計運行數據。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底將統計資料交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歸檔。
十二、設備檢查:
1、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季度覆蓋本項目在用的設備。檢查中發(fā)現隱患應及時整改。
2、設備檢查主要內容:大中型機械及特種設備的主要安全部件或安全構配件情況,人員持證情況及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
十三、機械設備的檢測費用、應急管理費用、完善安全裝置費用、3c產品更換費用,按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執(zhí)行。
十四、項目設備管理人員按照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制度的規(guī)定,完成設備人員登記管理、教育培訓管理、技術交底管理、隱患排查和治理、應急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管理等工作。參與項目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及時報送業(yè)務報表。
施工機具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檢查表
檢查單位檢查時間
序號
檢查主要內容
責任部門
檢查情況
見證資料
結果
1
完成制度教育
兩級設備管理部門/教育培訓部門
2
公司大型機具設備添置計劃的審批
總裁
設備技術改造資金計劃審批
總裁
設備技術改造方案的審批
總工程師
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審批
總工程師
大型設備安裝拆除方案的審批
總工程師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審批
總工程師
投標文件中施工機具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市場經營總部
施工機具設備資產的管理
財務審計部
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證件管理
人力資源總部
設備的分類管理
兩級設備管理部門
公司向項目調撥設備的清單、交接記錄、內部合同手續(xù)
兩級設備管理部門
新增設備的采購文件、供方評價、合同、驗收記錄
兩級設備管理部門
設備的配置滿足情況
項目經理部
外租設備供方評價、合同、驗收記錄
項目經理部
外租設備是否納入公司、項目安全日常管理
兩級安全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備案管理
項目設備/安全部門
特種設備驗收(含檢測報告、合格標志等)
項目設備/安全部門
特種設備、大中型機械定人定設備情況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大型機械機長負責制情況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交接班情況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龍門吊、架橋機等特種設備、大型設備安裝拆除服務方評價(含資質)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大型設備安裝拆除方案審批情況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大型設備安裝拆除應急預案的審批情況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大型設備安裝拆除驗收記錄(基礎驗收由項目工地試驗室出具報告;防雷裝置驗收由檢測機構出具報告;計量裝置驗收由計量檢定部門出具報告;電器系統驗收由項目設備部門負責記錄;防護設施驗收、消防驗收、標志標識、規(guī)程標牌驗收等由項目安全部門負責記錄)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大型設備的運動部件總成件、臨邊防護設施涂裝安全色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公司新增特種設備、大型設備的技術檔案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
動態(tài)更新公司特種設備、大型設備的登記臺賬,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
動態(tài)更新項目特種設備、大型設備的登記臺賬,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特種設備 “一機一檔”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場內機動車輛“一機一檔”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具有3c標志要求的小型機電設備驗收登記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交底記錄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機械設備的使用記錄
操作人員
機械設備的運行統計記錄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設備保養(yǎng)、維修計劃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設備保養(yǎng)、維修登記記錄
操作人員
機械設備危險源識別清單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公司自有的特種設備、大型設備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記錄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
項目機械設備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記錄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每半年檢查一次項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記錄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
每年組織一次對項目設備管理基礎工作的檢查記錄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
項目季度設備管理基礎工作的檢查記錄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機械設備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報告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
業(yè)務報表
項目設備管理部門
落實獎懲
兩級設備管理部門
檢查人員:
第14篇 機具設備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章制度
1.開動機器時,應先了解該機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護罩使用前后均應放置定位。
3.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并向上級報告。
4.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5.未獲得上級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6.機器設備用畢后,須將各操作桿放回原來位置。
7.關閉動力電鈕后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后,始可離去。
8.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第15篇 生產工機具安全保證制度
工機具安全使用管理:
a.沖擊鉆(電鉆)安全使用措施:經常檢查其絕緣線是否良好,使用時外殼經地線接地,防止觸電事故。裝拆鉆頭使用外鉆夾頭鑰匙,不能使用其它東西敲打。使用時檢查鉆頭要夾緊、沖擊鉆(電鉆)要拿穩(wěn)、人要站穩(wěn),防鉆斷傷人。使用中換向器與電刷之間發(fā)生較大火花時,應清除換向器污垢,檢查彈簧壓力,更換已磨損的電刷。定期更換軸承潤滑油,滾動軸承和齒軸箱最好使用鋰基潤滑脂,滑動軸承采用15號車用機油。
b.角向磨光機(切割)安全使用措施:檢查整機外殼電源線,要求不得有破損,砂輪防護罩完好牢固。右手握住角向磨光(切割)機,左手拔動機身尾部開關拔到“關”的位置。接通開關,通電轉幾分鐘,關機檢查轉動部分是否靈活。使用過程中,砂輪與工件的角度為15至30度,注意保護眼睛,防止磨砂入眼睛,當轉動速度變慢,馬上停機檢查。不用手提電纜線,更換砂輪片時使用專用拔手。
c.電焊機安全使用措施:設備使用前檢查是否良好,電源線、電焊鉗的絕緣線絕緣是否良好,接頭不應超過3處,外殼接地是否良好。電焊機引入電源應使用自動開關,有漏電保護器。室外作業(yè)注意防雨。電焊機接通電源的情況下,不要將電焊鉗夾在腋下或把電焊絕緣線掛在脖子上。焊接時要戴好手套。
d.臺鉆安全使用措施:經常檢查臺鉆絕緣線是否良好,用時外殼經地線接地,接地線可靠,防止觸電事故。裝拆鉆頭使用外鉆火頭鑰匙,不能使用其它東西敲打。鉆頭一定要夾緊正確,使用時檢查鉆頭,鉆頭要夾緊確保無誤。左手拿工件要拿穩(wěn)(或把工件夾緊在工作臺面上),右手握手柄,壓力要適當,嚴防鉆頭斷裂或工件飛出傷人。使用臺鉆嚴禁區(qū)載手套。臺鉆用后,清除鐵屑,保持清潔,旋轉部份定期上潤滑油。
e.砂輪機安全使用措施: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待其轉速穩(wěn)定后再用,一般先空轉幾次,操作者必須立于機旁,不得正對砂輪機,以防發(fā)生危險。
f.設備接電前安全措施:在系統的安裝調試過程中,在給設備送電前必須分清設備性能,方可接線。送電前應測量電源電壓等級及極性,避免造成人為的設備和人身傷死亡事故。
g.安全防火措施:施工現場和庫房禁止存放自燃物品,合理配置滅火器材。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易燃液體,在有燃燒爆炸危險的場所不使用明火、嚴禁吸煙或攜入火柴等危險物,嚴禁施工焊接。使用設備時防短路、過載、接觸不良等。潮濕作業(yè)使用60v安全照明電壓,接頭用絕緣布包扎好。使用臨時電源時注意安全,引出線從配電箱內經開關后引出,不能混亂,并做好標記。布線時嚴禁將導線纏繞在鐵釘、鐵絲上;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嚴禁直接把導線裸端插在插座上;禁止亂拉亂接用電設備,造成過載運行;保持移動電動工具有良好的保護層。保證電氣安裝施工質量。清除導線和導線與電氣設備之間和連接點中的金屬氧化層、油層等雜物,并接緊接牢。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保證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符合要求。焊接作業(yè)中,做好防火工作,清掃工作場地的易燃、易爆的材料并準備好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材、防毒面具等)安全員進行定期檢查。平時注意清理走火通道,火災萬一發(fā)生,應迅速阻止火災的擴大,并立即組織搶危救災和人員、財物的疏散,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工地辦公室和顯著的地方掛上“火警119”、“急救120”、“報警110”及就近醫(yī)院的救傷電話標牌。如發(fā)生意外事故,立即救護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匯報。
第16篇 施工機具使用安全制度
一、吊板
(一)鐵鏈與坐板、掛勾捆扎應牢固。使用前應檢查,坐板劈裂、腐朽或掛勾磨損掉1/4時,不準再用。
(二)坐吊板必須系安全帶,并將圍桿繩攏在吊線上。
(三)在2.0/7以下股(含2.0/7股)的吊線上,不準坐吊板。在一個桿檔內不準兩人坐吊板。在墻壁上作吊線終端者,在該段吊線上不準坐吊板。
(四)坐吊板過吊線接頭時,必須使用梯子。過電桿必須使用梯子或穿上腳扣上到電桿上過,嚴禁爬抱電桿而過。
(五)在吊線周圍70厘米以內有電力線或用戶燈線時,不準坐吊板作業(yè)。
二、三角架、構架
(一)裝置三角架、構架,應使用堅實、無劈裂、無死節(jié)的木桿或鋼管,但不能混用,捆綁應牢固,并有足夠的承載力,設置應平穩(wěn)。
(二)使用前應檢查,出現捆綁繩(鐵)索松脫、斷頭或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應停止使用。
三、夾扛(桿叉)
(一)裝置夾扛,應使用堅韌、無劈裂、無笆節(jié)、材質相同的木桿、木桿梢經不小于10厘米,規(guī)格應相等;長短視需要而定。上端的連接拉鏈距桿頂30至40厘米;下端應設防止擴張的拉鏈,距桿根60至80厘米,并應綁扎牢固,根部應設防滑措施。
(二)使用前必須檢查,出現劈裂、折斷、腐朽、拉鏈不牢、根部無防滑措施等現象之一者,不準使用。
四、千斤頂
(一)螺旋式、油壓式千斤頂,應經常維修保養(yǎng),及時注油,保持升降靈活。
(二)使用千斤頂,應先確知千斤頂的額定承載力,承載力大于或等于所頂物件的重量時方可使用。承載力小于所頂物件重量時,不準使用。
(三)使用千斤頂電纜盤,必須支放平穩(wěn)、牢固,遇不平、松軟地面,應鏟平、墊木枕。在汽車上使用時,必須將千斤頂打上拉線,以防放電纜時被拉倒。
(四)使用千斤頂時,千斤頂旋升最大行程不準超過絲杠總長的五分之三。不足使用高度時,應在千斤頂底座下面墊木枕。
第17篇 建筑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機具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及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
5、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6、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7、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第18篇 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管理制度的職責、內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范圍內的所有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機具。
3. 引用標準
4. 定義
安全防護裝備是勞動者在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所配備的裝備和工器具。
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防砸鞋、耐酸(堿)手套,橡膠耐油手套、防護眼鏡、耳塞、鉛服等。
工器具如防墜器(速差器)、攀登自鎖器、漏電保護器、絕緣棒、絕緣夾鉗、驗電筆等。
5. 職責
5.1. 倉庫人員負責保管、發(fā)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 物資供應部門負責防護裝備的采購,驗收、檢查、報廢等工作,并進行定期試驗,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安全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5.3. 安全部門負責審批計劃和選擇廠家、型號等。
6. 管理內容和辦法
6.1. 采購
必須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和零部件。
6.2. 驗收、檢查、試驗
6.2.1 需驗收、檢查、試驗的安全工器具。
6.2.1.1. 新購置的應進行抽檢;
6.2.1.2. 經過檢修或更換零部件;
6.2.1.3. 存在疑問或使用沒有把握的;
6.2.1.4. 存放時間較長或新轉入的;
6.2.1.5. 已經檢驗周期的;
6.3. 保管
6.3.1. 應按有關規(guī)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必要時可按有關要求進行實驗,實驗結果應填寫《安全用品檢驗單》。
6.3.2. 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存放在干燥、通風、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并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及尖銳物體,并用色標或標簽加以區(qū)別。
6.4. 使用
6.4.1. 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
6.4.2. 使用前應按有關規(guī)定或產品說明書檢驗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適用性、完好性、符合性,當確認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 安全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否則應進行培訓。
6.4.4. 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6.4.5. 電氣安全工器具應在確認的電壓等級下使用。
6.4.6. 電動或風動的安全工器具在運行中不得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其能源斷開。
6.5. 報廢
下列情況應以報廢:
6.5.1. 經檢查、試驗幾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 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或制造價格的;
6.5.3. 超過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