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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5

某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是保障礦工生命安全、穩(wěn)定生產秩序的關鍵所在。它旨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通過識別、評估和控制風險,提升煤礦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性。這種制度不僅體現(xiàn)了企業(yè)對員工生命安全的尊重,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xiàn),有助于維護企業(yè)的社會形象和經濟效益。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風險識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識別潛在的危險源。

2. 風險評估制度: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科學評估,確定其可能導致的后果和發(fā)生概率。

3. 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根據評估結果,將風險分為不同等級,實施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

4. 安全防控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fā)事故的能力。

5. 安全培訓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增強安全意識。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于復雜,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執(zhí)行。

2. 實施過程中要持續(xù)監(jiān)控,及時調整和完善,以適應礦井環(huán)境的變化。

3. 強化責任落實,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應有明確的責任人,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4. 制度的執(zhí)行不能流于形式,必須嚴肅對待,對于違規(guī)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

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的構建與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應是安全的守護者。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追求經濟效益的確保每一位礦工的生命安全。

某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規(guī)范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體現(xiàn)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xiàn)對風險的超前預控,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風險預控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識煤礦生產系統(tǒng)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煤礦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對所有工作任務建立清冊并逐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資料進行統(tǒng)計、分析、整理、歸檔;

(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和程序,且與現(xiàn)場實際相符;

(2)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3)危險源辨識時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tài)及過去、現(xiàn)在和將來三種時態(tài);

(4)采用事故樹分析法對系統(tǒng)(采掘系統(tǒng)、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一通三防”系統(tǒng))中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

4、工作程序或標準改變、生產工藝發(fā)生變化以及工作區(qū)域的設備和設施有重大改變時,能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5、發(fā)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xiàn)重大不符合項時能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二、風險管理對象提煉、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分析的基礎上,應提煉出相應的風險管理對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風險管理對象的提煉要具體、明確,一般應按照人、機、環(huán)、管四種風險類型來確定;

(2)針對風險管理對象各煤礦應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遵從全面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和全過程原則;

(4)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礦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管理標準和措施進行修訂和完善。

三、危險源監(jiān)測

煤礦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tǒng)。

四、風險預警

各煤礦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風險預警應: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五、風險控制

各煤礦應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與執(zhí)行,以實現(xiàn)對風險的控制。并符合: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lián)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3)根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結果和相關規(guī)定,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重大以上風險任務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與溝通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煤礦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管理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xiàn)場或當班急救人員;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七、風險財政管理

各煤礦應實施風險財政管理,以轉移風險、降低風險成本、強化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風險財政評估報告》,《風險財政評估報告》應包含保險理賠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記錄齊全;

(3)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投保;

(4)有煤礦投保險種的記錄和理賠費用的統(tǒng)計和賠付資料。

八、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礦應了解和掌握員工職業(yè)安全健康狀況,對員工職業(yè)安全健康進行管理,并應:

(1)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在員工業(yè)余活動集中區(qū)域張貼職業(yè)安全健康的宣傳資料;

(2)組織員工對職業(yè)安全健康風險進行評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勵員工匯報職業(yè)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各煤礦應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和運行。

一、組織保障

各煤礦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以組織、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風險預控管理工作,組織機構應:

⑴職責明確、分工合理,負責風險管理全過程;

(2)由不同層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員組成。

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最終責任由煤礦最高管理者承擔。

煤礦管理層應為實施、控制和改進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提供必要的資源。

注: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礦應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相關的目標、責任、獎懲、舉報、投入保障、風險控制、員工行為、文化建設、安全會議、教育培訓、技術審批、安全監(jiān)測、人員操作、設備使用、應急救援、監(jiān)督檢查、考核評審、災害預防、人員入井、跟班帶班、班組建設、衛(wèi)生健康、環(huán)境保護等管理制度,并確保:

(1)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到全體員工;

(2)有相應機構、部門負責上述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培訓、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2、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并確保:

(1)相關活動遵守適時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

(2)每年至少評價一次本單位對在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遵守情況,并形成評價報告;

(3)及時更新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傳達給員工和其他有關的相關方;

(4)資料齊全完善,有目錄清單。

3、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規(guī)范體系文件、記錄的管理,保證在體系運行的各個場所、崗位都能得到相關有效的文件、記錄,并確保:

(1)有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文件收發(fā)、傳達、歸檔;

(2)文件收發(fā)、歸檔要有記錄,并形成目錄清單;

(3)作廢文件有標識,銷毀文件有記錄,無在用的無效、失效文件;

(4)與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相關的各種記錄應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并可追溯相關的活動;

(5)記錄保存和管理應便于查閱,避免損壞、變質或遺失,并明確記錄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管理程序,以發(fā)揮安全文化的導向、激勵、凝聚和規(guī)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設應:

(1)明確安全文化內涵、目標、內容、模式、建設流程,并最終形成實施方案;

(2)以實現(xiàn)員工自我管理為目標;

(3)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地貫穿于煤礦的各項管理。

第四章 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人員不安全行為控制程序,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并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xiàn)人員準入、培訓、監(jiān)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員準入管理

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員工準入管理標準,人員準入管理標準應:

(1)明確崗位設置要求和崗位需求計劃;

(2)明確員工準入條件(包括員工身體條件、專業(yè)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

各煤礦應在危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對識別出的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梳理,總結分析不安全行為的發(fā)生規(guī)律,為不安全行為控制提供依據。人員不安全行為梳理應:

(1)全面、具體、準確、有針對性;

(2)按照風險等級進行分類。

三、員工崗位規(guī)范

在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的基礎上,煤礦應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崗位規(guī)范應:

(1)種類齊全;

(2)明確各崗位工作任務;

(3)規(guī)定各崗位所需個人防護用品和工器具;

(4)明確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

(5)明確各崗位安全行為標準;

(6)確保在完成預定任務存在多工種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書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礦應制定員工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以確保員工崗位規(guī)范的有效執(zhí)行,措施應:

(1)結合煤礦自身的特點和員工不安全行為特征;

(2)涵蓋影響煤礦人員不安全行為的各類因素;

(3)針對不同類型的不安全行為分別制定。

五、員工培訓教育

各煤礦應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機制,以提高員工安全知識、意識和技能,員工培訓教育應:

(1)明確員工培訓與績效考核的職能部門及人員,并有績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夠的培訓資源(師資、教材、資金、場所、設施等);

(3)每年至少對全員進行一次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為主的體系培訓。

(4)每年末進行一次基于風險管理和事故分析統(tǒng)計的培訓需求調查,并形成《培訓需求調查報告》;

(5)每年末對上年度培訓計劃的可行性和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并形成年度《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6)每年末根據上述兩個報告,編制下年度培訓計劃,并以文件形式下發(fā);

(7)明確員工分層和分類培訓內容與周期;

(8)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針對性的矯正培訓;

(9)建立員工培訓信息檔案;

(10)每次培訓結束,形成單項《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11)確保培訓機構和師資,有相關資質證書;

(12)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進行考核或考試,并有完整的培訓臺帳;

(1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前對員工進行培訓并有記錄;

(14)新入礦員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時的安全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六、員工行為監(jiān)督

各煤礦應建立完善的員工行為監(jiān)督制度,及時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控制,并應:

(1)確定監(jiān)督機構,配備相應的管理、監(jiān)督、考核人員;

(2)明確監(jiān)督范圍、方式、頻次;

(3)對監(jiān)督結果進行分類統(tǒng)計、分析,并制定改進計劃。

七、員工檔案

各煤礦應建立健全員工檔案,全面掌握員工信息,以實現(xiàn)分類管理,并確保:

(1)所有在崗員工的檔案齊全;

(2)每個員工檔案的信息內容完整(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文化程度、身體狀況、職業(yè)技能等級或職稱、參加工作時間、簡歷、培訓情況、違章情況、受獎情況、受處分情況、職務或工種變動情況記錄);

(3)對檔案內容進行分析、評估,明確需重點監(jiān)控對象。

第五章 生產系統(tǒng)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實施采煤、掘進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統(tǒng)和作業(yè)中的危險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設計要體現(xiàn)安全高效的原則,并保證采掘關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長度、推進長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斷面和煤柱留設尺寸的設計應考慮潛在的風險;

(3)作業(yè)規(guī)程的編制應考慮最大限度的降低作業(yè)中的風險,且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各類尺寸在允許誤差范圍內;施工及地質條件變化時應有補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搬家倒面、過構造、過沖刷帶、過富水區(qū)、過空巷等要制定專項措施;

(5)支護設計應合理選擇支護方式、支護參數,各類支護設施可靠有效;

(6)對采掘工作面頂板實施監(jiān)測,并階段性做出趨勢分析和判斷;

(7)確保生產礦井、水平、采區(qū)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暢通。

二、地測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地質測量控制程序,確保采掘作業(yè)遇有地質構造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預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業(yè)的正常進行,并確保:

(1)礦井各類地質報告齊全、規(guī)范;

(2)在生產過程中各項地質預測預報及時;

(3)掘進給向及時、準確,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礦圖齊全,內容、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guī)程》的要求,更新及時;

(5)對開采沉陷區(qū)進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構)筑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礦應準確掌握井田及其周邊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區(qū)積水等分布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況,評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風險,防治水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針,組織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綜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統(tǒng)設計合理,能力滿足實際需要;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針對主要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系統(tǒng),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報;

(4)每年雨季前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5)防治水設施完善、設備齊全;

(6)防治水專項應急預案完善。

四、供用電管理

煤礦應建立并實施供用電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電、用電風險。供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供電系統(tǒng)應安全可靠,礦井供電必須為雙電源、雙回路供電,任一回路都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嚴禁兩個回路取自同一區(qū)域變電所、同一母線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電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風機、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壓風機、礦井立井提升人員系統(tǒng)全部實現(xiàn)雙回路供電;

(3)礦井設備、電纜的選型與安裝及機房硐室的設置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并應充分考慮其安全性與潛在的風險;

(4)供電系統(tǒng)及設備相關保護應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一般指:欠壓保護、失壓保護、短路保護、過流保護、過電壓保護、過負荷保護、接地保護、單相斷線保護、漏電保護、急停保護、閉鎖保護、無壓釋放保護等。

(5)大型設備檢修要制定專項措施;

(6)停送電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確保供用電主要場所通訊暢通、并有足夠的照明;

(8)設備監(jiān)測、檢修、維護到位,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設備基礎管理規(guī)范,各種圖紙資料齊全,且應分類存檔,便于查閱。

五、運輸提升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運輸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運輸、提升過程中的風險。并確保:

(1)各種運輸、提升設備運行正常,安全設施、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主要指:打滑、溫度、煙霧、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線、速度、斷帶、防縱撕、逆止、自動灑水、電氣閉鎖、欠壓、過電流、過卷、過速、限速、松繩、防墜、一坡三擋、指示器失效、滿倉及“信、集、閉系統(tǒng)”等保護。

(2)各種運輸、提升裝置完好、連接件緊固,并定期檢驗;

(3)運輸巷道、運輸膠帶(軌道)、運輸設備相對空間應滿足安裝、檢修、維護及人、車通行的要求;

(4)運輸線路、路面質量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5)車庫、車場、硐室設置和環(huán)境符合相關規(guī)程要求;

(6)運輸提升設備技術檔案、資料齊全、符合規(guī)范;

(7)運輸提升設備檢修記錄齊全。

第2篇 某煤礦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1、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公司有關細則、規(guī)定 ,對違反規(guī)程及條例造成事故的,追究責任人責任,構成刑事責任的移交執(zhí)法機關處理。

2、因對礦井生產及礦井水文地質情況了解不夠,提供水文地質資料不及時,造成水害事故的,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3、對可能發(fā)生突水的區(qū)段,未及時向領導提出處理意見,造成水害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任人一定的處罰。

4、未及時編制防探水預報通知及其它專門防治水工程設計,造成水害事故的,扣除責任人當月工資的50%。

5、對管轄內所提資料的可靠性及因處理失誤而造成的事故負責。

第3篇 煤礦擋土墻工程安全制度

(1職工安全教育

開展班組雨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

對雨季施工的班組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按工作性質開展安全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知識教育活動。

要求各班組長,嚴格按雨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合理安排組員日程工作安排,不違章作業(yè)。

貫徹雨施中防雨、防澇、防滑等措施,并嚴格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在施工現(xiàn)場發(fā)生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現(xiàn)象,嚴格按《項目部獎、罰辦法》處罰。

(2安全檢查制度

雨季施工必須確保工程質量,做到安全生產。開展雨季施工前的質量、安全綜合檢查,對各分項施工項目、機械設備使用等情況逐一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宿舍、現(xiàn)場臨時用電、施工防雨、防澇、防滑、防大風和臨邊高處作業(yè)防護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和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的場所,按三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時間)整改后,由項目工程主管領導、施工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復檢合格后,才能實施施工。

(3安全措施

雨季前對于臨建房屋、養(yǎng)生間等應進行檢查和修理,防止漏雨、漏電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存在。

現(xiàn)場電焊機要搭設雨棚,其電氣設備要有可靠接地措施,對電焊機把線、電纜線、膠皮線應檢查是否老化、破損、不合格的膠線應調換和修理,防止漏電事故發(fā)生。

現(xiàn)場臨時電源應進行全面檢查,對各種線路應檢查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凡普通膠皮線,普通塑料線,只準架空鋪設,不準隨地拖設。

雷雨時工人不要走近架子、架空電線周圍10m以內區(qū)域,人若遭受雷擊觸電后,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急救并請醫(yī)生采取搶救措施。

雨季施工期間按照有關要求,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負責人的抗洪防汛指揮部詳見防洪領導小組名單,組織精干的抗洪搶險隊伍,汛期內主要領導要執(zhí)行輪流值班制,發(fā)現(xiàn)險情立即指揮搶救和上報。

第4篇 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教育對象:凡屬我礦職工,以及外來包工人員、參觀人員均應接受安全教育。

二、教育內容:

1、入礦安全教育的目的;

2、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3、本礦的性質及特殊性;

4、本礦的安全生產制度。

三、教育培訓形式:

1、安通科安全檢查員、各隊隊長、班組長,由礦勞動人事科和安全科組織每年進行一次不少于10天的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公布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2、每年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員培訓,由勞人科主持,安通科配合,每次不少于10天,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工作。

3、特殊工種、技術工種,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學習、考核,并統(tǒng)一發(fā)證,填寫成績,每年考試兩次,上半年四月份,下半年十月份,考試不合格嚴禁錄用上崗作業(yè),無證上崗作業(yè)按規(guī)章論處。

4、除進行常規(guī)安全教育外,各單位可采用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不定期的經常教育,臨時教育(班前會),提高工人安全生產觀念。

第5篇 某露天煤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通則

1、 凡是在露天礦范圍內動火作業(yè)的單位必須執(zhí)行國家和礦有關防火規(guī)定,加強安全教育,杜絕火災事故發(fā)生。

2、 礦長為本單位防火第一責任人,基層各段長為各基層單位防火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層層簽定防火責任狀。

3、 各單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火,春秋兩季重點防火。

4、 凡用火設施,如:鍋爐煙筒、防火坑、爐灶等通過或接近可燃物時,要用灰泥等不燃燒的材料涂抹隔溫,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煙筒。

5、 禁止在用火地點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6、 用火部位要設防火負責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滅人走。

7、 在消除灰渣時,必須灑水處理,防止死灰復燃,并將灰倒在指定的地點。

8、 凡用燈火照明,都要將燈火放置在安全地點,離開現(xiàn)場時要將燈火熄滅。

9、 禁止在電烤、火爐周圍烘烤衣物及易燃品。

10、倉庫嚴禁帶入火種,并設置防火警示牌,庫內物品的存放要符合防火規(guī)定,易燃、易爆品要分開存放。

11、焊工工作前要檢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氣體、液體及藥品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燒、爆炸起火。

12、設備的軸承要經常注潤滑油,防止磨擦起火。

13、油浸抹布、油紗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置在火源的附近。

14、機電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漏電起火。

15、加強用電安全教育,經常對輸電線路進行檢查維修,防止發(fā)生電火。

16、工程爆破時要做好火災防范。

17、雷管、炸藥要按規(guī)定使用,領用、退回要有嚴格的出入庫手續(xù),決不能發(fā)生丟失。

18、重要建筑物、油庫、變電所、高壓輸電線路、配電柜等設施均應安設避雷裝置。

19、嚴禁在煤層上生火,進入作業(yè)區(qū)的車輛要配好防火帽,生產車輛要包扎防火包布,生產現(xiàn)場嚴禁吸煙。

20、嚴禁用明火烤車,停車場發(fā)現(xiàn)地面有油污時,應立即用土及沙子埋蓋,以防發(fā)生火災。

21、室外特別是草原禁止煙火,在重點防火部位必須用火時,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經有關單位批準后方可進行,現(xiàn)場做好監(jiān)護。

22、電氣火災嚴禁用水滅火。

23、設備上和重點防火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要有專人或兼職人員看管,嚴禁亂用或挪作他用。

24、風力超過5級以上,嚴禁野外動用風、電焊及明火作業(yè)。

第二條 倉庫、堆棧存儲物品防火

1、 庫房周圍不準堆放柴草及其他易燃物品。

2、 庫房內物品要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每一個庫房要規(guī)定貯存限額和標準。

3、 凡是性質互相抵觸或者火災撲救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開貯存。

4、 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貯存。

5、 易燃和可燃品露天堆垛要與煙囪、明火作業(yè)場所、高壓架空電線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6、 貯存有物品的庫房不要住人和設置火爐。

7、 貯存易燃物品的區(qū)域內禁止吸煙,并要有禁止吸煙的標志。

8、 能自燃的化學易燃物品,應當貯存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內;在熱天要采取降溫措施。其它能自燃的物品的堆垛(棉花、油布、煤炭等),應定期進行測溫,如果發(fā)現(xiàn)溫度升高,就應該采取預防措施。

9、 發(fā)現(xiàn)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應該立即進行處理。

10、在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禁止進行試驗、分裝、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災的工作。

11、儲存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內必須通風良好。

第三條 電氣設備防火

1、充電室應該通風良好,并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2、 變壓器周圍應該筑土堤維護,防止變壓器油溢出。

3、 充電設備的房層內,應備有滅火器,便于及時有效的撲滅火災。

4、 安裝、檢修電纜和電器設備,應該由電工人員按照現(xiàn)行電氣規(guī)程進行,一般人員不要擅自裝修。

5、 定期檢查電纜和電器設備的絕緣情況,發(fā)現(xiàn)電纜破皮、漏電、短路或電線垂落、相互接觸,或與其他物體接觸等危險情況時,要立即進行修理。

6、 不要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或開關。

7、 電纜穿過門框及其他可燃物質部分,應該加套瓷管。

8、 不要把電纜掛在釘子上或鐵條上;不要用紙或其他可燃物做成沒有骨架的電燈照;不要在電纜上懸掛物品,不要隨便增設電氣設備,防止超過安全負荷。

第四條 安裝使用電氣設備防火

1、 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新設、增設的電氣設備,應當經主管單位或人員檢查合格后,才可以通電使用。

2、 電線桿要架設牢固,不準做其他用途。電線應當用瓷珠、瓷夾架設整齊,防止與其他物品接觸。電線與鍋爐、爐灶、暖氣設備和金屬煙囪等,都應該保持適當的距離。

3、 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且要接頭牢靠、絕緣良好和裝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4、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當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5、 當電纜穿過墻壁、地板、蘆葦或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當在電纜上套有瓷管等加以隔絕。

6、 在貯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及電石桶的庫房內,敷設的照明線路應當用金屬套管,并應采取防爆型燈具。如采用一般燈具時,應安裝在玻璃窗的外面。電燈開關,應安裝在庫房外面。

7、 混凝土電氣加熱應當在有經驗的電氣人員經常指導下進行;電極及其他加熱混凝土的導線裸出部分,不要用可燃結構做其支持物。上述加熱部件、帶電壓的混凝土或土壤加熱地點,不要堆放可燃材料,并且要用欄桿圍護和設置警告標志。

8、 電氣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當切斷電源。

9、 不要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成沒有骨架的燈罩;燈泡距可燃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10、在高壓線下面不要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11、變(配)電室應該保持清潔、干燥,變電室要有良好的通風;配電室禁止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第五條 電焊、氣焊防火

1、 氧氣和乙炔氣瓶應該分別放置,并要保持一定的間距,在氣瓶和橡膠管未安裝牢固前,不要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2、 測定氣體導管及其分配裝置有無漏氣現(xiàn)象時,應該用肥皂水,不要用明火。

3、 進行氣焊和氣割工作時,應該用乙炔將導管內的空氣排出后,才可以點燃噴咀。

4、 在地面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時,應該與可燃物和可燃結構保持適當的距離,或者用非燃燒材料隔開;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時,下面的腳手架要用鐵絲綁扎,并要在事先將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者采用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在操作部位的下方設置火星接收盤和噴水等措施,必要時還要派人看守。

5、 在制作、加工或存儲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內,不能進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6、 儲存過易燃、可燃液體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容器,在危險狀態(tài)沒有消除以前,不能進行焊接和切割工作。

7、 熾熱的噴咀、電焊把手及焊條頭等,嚴禁放在可燃物上。

第六條 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火

1、 保管和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fā)、登記、回收和檢查制度,切實做到限額領料、活完料凈。

2、 收發(fā)、儲存、運輸和使用爆炸物品,必須由懂得爆炸物品常識的人進行,并要有專門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和指導安全操作、裝卸爆炸物品,要輕拿輕放;運輸爆炸物品要包裝嚴密放置穩(wěn)定。

3、 禁止在爆炸物品庫內或庫外附近地方點火和吸煙;不要把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帶入庫內,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爆炸物品庫。

4、 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時,防止沖撞、敲擊和強烈震動。

5、 氣瓶不要在陽光下曝曬,在有明火的地點不要排除出瓶內氣體。

6、 氣瓶內的氣體沒有放盡以前或者瓶內具有爆炸危險的混合氣體時,不應當修理活門。

7、 防止油類落在氧氣瓶上,帶有油類的物品不要接觸氧氣瓶及其零件。

8、 易燃和可燃液體的倉庫,應該設置在地勢較高和干燥的地方。

9、 儲存有自燃危險的物品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廢油、棉紗、油手套、沾油工作服等物品,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妥善管理。

第七條 修理場地防火

1、 生產廠房和生產場地內的易燃物品,應該隨時清除。

2、 使用明火生產時,應該在不靠近易燃物品的地點進行。如果因客觀條件限制,必須靠近易燃物的地點時,一定要將易燃物品用不燃燒的擋板遮蓋,防止濺入火星引起火災。

3、 焊接盛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時,應該用熱水、蒸氣等將容器內剩余的液體和汽體清除后,方可進行工作,防止燃燒爆炸。

4、 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層內應該通風良好,并嚴禁使用明火和吸煙防止易燃、易爆的汽體、粉塵燃燒爆炸。

5、 機器的軸承應該經常加油潤滑,防止磨擦生火。

6、 浸油的油抹布,油棉紗、油手套等易燃物品,要放在帶蓋的鐵桶內,并定期加以清理,防止自燃起火。

7、 生產廠房內,最好不要堆存成品或半成品。臨時用的易燃和可燃液體,應該保存在不宜破碎的容器內,并要用蓋子蓋好,防止易燃液體揮發(fā)。

8、 在設備上,要有牢固和導電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靜電起火。使用三相電動機時,不要用二相工作。

9、 走道、出入口不要堆放物品,堵塞通路,應該經常保持暢通,便于在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撲滅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第八條 車輛防火

1、 嚴格執(zhí)行車輛清洗制度,確保車輛整潔、衛(wèi)生,防止油污遇熱起火。

2、 經常檢查防火包布,并納入到交接班工作中,防火包布不完好,嚴禁出車。

3、 要經常檢查配線是否合理、有無老化,以免配線短路起火。

4、 檢修人員要按規(guī)程規(guī)定,按時更換液壓油管及其附件,防止液壓油系統(tǒng)損壞,液壓油噴出,發(fā)生火災。

5、 在作業(yè)區(qū)內有人看守的地方(如:各段現(xiàn)場辦公室)要配備4-6具手提式滅火器,以備急用。

6、 車輛發(fā)生火災后,司機要馬上關閉發(fā)動機,防止事故擴大,然后,一邊按火災報警的四要點向礦調匯報,一邊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器進行積極地撲救。

7、 所有人員,在作業(yè)區(qū)或設備上發(fā)現(xiàn)火情,都應參加到撲救過程中去。

8、 在用的灑水車應經常貯滿水,以備應急用。

9、 灑水車司機應時刻處于戒備狀態(tài),監(jiān)聽火情訊息,一旦發(fā)生火情,應立即出動,按照要求,積極組織滅火。

10、礦調度、值班領導、現(xiàn)場調度應積極負責,組織協(xié)調好有關滅火事宜,不得延誤?;馂膿錅绾笠Wo好現(xiàn)場。

11、車上的滅火器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過期、失效、用完應立即更換,使其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第九條 運輸設備油管防火

1、 進一步加強液壓油管的檢查,特別是死角部位的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2、 加強防火包布的檢查,有破損和油污大的及時更換,并注意死角部位的包扎;

3、 加強車輛清洗,在洗車過程中同時注意帶油污油管的檢查;

4、 檢修人員利用日檢的時間,安排專人分部位進行專項檢查,并將責任分部位、油管號落實到人,做好油管更換記錄、檢查記錄;運行人員做好交接班時間、上下設備期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設備檢查,發(fā)現(xiàn)有跑、冒、滴、漏現(xiàn)象以及包布破損現(xiàn)象要及時匯報,并要求及時處理,對排煙管附近的油管要重點檢查;

5、 液壓膠管的檢查和包扎,在加強高壓膠管檢查的同時,應重視低壓膠管的檢查。特別是排煙箱(管)附近油管的檢查,發(fā)現(xiàn)同一根油管多次漏油或接頭多次松扣,要及時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更換新油管;

6、 組織進一批進口的、隔熱材料好的,較薄的防火包布,包扎關鍵部位和死角部位;

7、 尋求新涂料及隔熱材料,采取措施使油管和排煙箱隔離,徹底杜絕火災隱患;

第十條 車間、庫房防火(防盜)

為了加強我礦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避免作業(yè)區(qū)火災、設備火災、設備損壞和設備盜竊事故的發(fā)生,要求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宿工作,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廠房有人看,設備有人管。具體要求如下:

一、責任區(qū)劃分

段和班組的作業(yè)區(qū)和工作場所即是本段、班組的防火、防盜區(qū)域,所使用、維修的設備也歸屬本段、班組負責管理,落實防火、防盜責任制。

二、具體要求

1、維修間、車庫夜間由夜班值班人員負責,每天要落實1名人員具體負責,該人如因工作出外作業(yè),可交付給另一名人員負責。如果所有的夜班人員都需要出外作業(yè)時,先檢查一遍負責的場所,認為無隱患,將維修間大門用明鎖鎖上后,方可離開。工作完畢回維修保養(yǎng)間后,要馬上檢查一遍自己所負責的場所。

2、夜間負責防火、防盜人員要每2小時巡視一次,并做好《巡視記錄》。遇有險情要及時處理,并匯報調度室,以便組織搶救。

3、各維修間、車庫大門的鑰匙要有兩套,一套由本班組值班、值宿人員保管,一套由調度室保管,以備應急使用。

4、所有的車庫不允許停放待修車輛,所放車輛必須是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車門和發(fā)動機鑰匙要放在車上。長時間備用的車輛,電工要將電瓶卡子摘開,但要每臺車保證電瓶經常有充足的電量,以便能隨時啟動設備。

5、下班后入庫的車輛,司機必須關閉車上的總電源開關,并仔細檢查后方可離開。

6、夜間無人看管的辦公室、更衣室等,下班后要關閉照明及所有用電設備的開關。

7、露天礦所有場所一律不許設有電爐子。

8、運輸段每班要將維修保養(yǎng)間、車庫、臨時點停放車輛的明細報調度室一份,以后如有變動需及時通知調度室,以便調度室能組織應急救險。

9、維修間、車庫內的消防器材要定點存放、定期檢查,保證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三、應急搶險預案

1、礦調度室為救火指揮中心,得到火情匯報后應根據實際情況負責與救護組聯(lián)系,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2、礦長(未到時現(xiàn)場調度)為現(xiàn)場指揮人員,負有現(xiàn)場的絕對指揮權,得到匯報后,應馬上進入現(xiàn)場,指揮現(xiàn)場的施救工作,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聽從指揮和調度。

3、在與消防部門共同撲救火災時,礦長(未到時現(xiàn)場調度)統(tǒng)一指揮,現(xiàn)場人員要協(xié)同作戰(zhàn)。

4、先期發(fā)現(xiàn)火情的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匯報時要說清楚著火地點、著火設備(物質)、火情大小、匯報人的姓名。匯報方式:對講機,值班調度根據情況逐級匯報給有關領導。

5、首先發(fā)現(xiàn)火情的人員,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要合理使用消防器材撲救火災。

6、礦長(未到時現(xiàn)場調度)在組織進行施救過程中,要根據情況及時疏散其它設備,防止火情擴大。摘開電瓶卡子的備用車,電工應先接通電瓶。(司機也必須懂得此操作過程)

7、發(fā)生火災事故時,出現(xiàn)突然停電導致車間或庫房大門不能電動開啟情況時,現(xiàn)場調度立即通知所有備用發(fā)電車到達救火現(xiàn)場,啟動發(fā)電機。

8、在用應急電源時操作人員要沉著冷靜,按程序操作,視線不清要自帶手電照明,防止觸電。

無論是系統(tǒng)停電還是由于電氣故障停電,都要拉下相應開關(刀閘),并拉下送電后能自啟動的用電設備(照明除外)開關,發(fā)電車發(fā)電正常后,再插上大門和發(fā)電車上應急電源插座,對所開大門進行操作。

應急電源使用完后,要立即切斷停用,然后按與停電操作相反的順序合上開關(刀閘)送電。

9、各單位要保證有兩套大門、配電室或配電柜鑰匙,一套放在調度室指定位置,另一套值班人員保管。

10、在備用發(fā)電車上放置足夠長度電纜,由司機負責管理,不得做為它用。

11、運輸段負責在備用電源插座附近懸掛醒目標識和提示說明。

12、滅火時要根據著火的物質不同,采用不同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方法。

13、施救方案和措施要力求有效、簡捷和易于操作。

14、火災撲滅后的現(xiàn)場由現(xiàn)場調度指定專人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無余火后,由現(xiàn)場調度匯報至礦值班調度。

第十一條 消防器材管理

露天礦使用的各種生產設備價格昂貴,最高的上千萬元,最少的也幾十萬元,維修間、廠房內存放的設備較多,這些設備在生產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一旦發(fā)生火災,損失嚴重,影響較大。因此,設備和廠區(qū)的防火顯得尤為重要。要做好防火工作,必須首先管理和使用好消防器材。為此,對消防器材的管理做如下規(guī)定:

1、 生產現(xiàn)場和生產設備上要根據滅火級別和控制面積配備消防器材;

2、 消防器材要定數、定置化擺放,保持干凈整潔,要保護好保險銷子,不得損壞、隨意挪動或拿走;

3、 消防器材要停放在明顯、方便取用的位置,周圍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4、 各段組要建立消防器材臺帳,填好器材名稱、存放地點、數量、檢驗日期、責任人等;

5、 各段組要指定人員進行管理,將每一具消防器材都要落實到個人,定期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過期、失效要及時更換,到期要及時請有關部門進行檢驗。

6、 設備上的消防器材管理要納入交接班工作中,交班后出現(xiàn)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7、 人人都都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 滅火器使用后,要馬上把使用的地點、原因、數量、時間報給本段技術員,并以舊換新,馬上補齊。段技術員定期進行統(tǒng)計,報礦機電科存檔,及時到消防部門領取。

9、 消防器材只能作為消防專用;

10、消防水系統(tǒng)、消防栓、消防槍要始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出現(xiàn)故障要及時維修或更換。水帶用完晾干后,要與消防槍一起放入消防箱內。

11、現(xiàn)場發(fā)生火情,要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不同,使用相應的滅火器材;

12、消防桶、消防鉤、消防鍬、消防斧、掃帚等要放在防火工具架上,消防沙箱內要有消防紙沙袋;

第6篇 _煤礦班組安全生產聯(lián)?;ケV贫?/strong>

一、安全生產互保制度

1、互保結對子的原則:兩人及以上配合作業(yè)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責任共同體。

2、班組必須實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對象要明確。

3、工作前,班組長應根據出勤情況和人員變動情況,明確當天的互保對象,不得遺漏。在每一項工作中,工作人員形成事實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職責。

4、作業(yè)中,互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

(1)互相提醒:發(fā)現(xiàn)對方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fā)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2)互相照顧:工作中要根據工作任務、操作對象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創(chuàng)條件。

(3)互相監(jiān)督:工作中要互相監(jiān)督, 嚴格執(zhí)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制度。

(4)互相保證:保證對方安全生產(檢修)作業(yè),不發(fā)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產聯(lián)保制度

1、聯(lián)保原則:班組各互保對象之間、班組與班組之間,在作業(yè)過程中形成的安全聯(lián)系保障責任共同體。

2、聯(lián)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fā)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工作中要呼喚應答。

(2)在工作中對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照顧、互相關心、互創(chuàng)條件。

(3)在工作中與互保對象以外的人員要互相監(jiān)督,共同嚴格執(zhí)行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制度。

第7篇 煤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為抓好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實現(xiàn)預定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礦必須在年前定出新一年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作出實現(xiàn)該目標的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組織領導,礦成立管理領導小組。

4、每一區(qū)隊、部門必須根據總體目標,制定出本區(qū)隊、部門管理范圍實現(xiàn)安全生產的措施計劃并認真落實。

5、有關部門必須認真抓好各級人員的思想教育,確保全員對安全目標管理的統(tǒng)一認識。

6、每一員工必須支持、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實現(xiàn)安全生產。

7、各區(qū)隊、部門必須嚴嚴格格、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嚴格實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執(zhí)行責、權、利結合。

9、為加大安全目標管理力度,礦對各區(qū)隊、部門及個人進行劃分責任區(qū)、明確責任人、層層把關,確保安全生產。

10、礦必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于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落實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11、礦年終對安全目標管理狀況進行綜合考核,評比,對于在安全目標管理中有突出表現(xiàn)、成績顯著的區(qū)隊、部門和個人進行獎勵,對于不負責任而不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的進行處罰。

第8篇 煤礦安全檢查與獎罰制度

安全檢查包括旬檢、月度檢查、礦、科室人員入井檢查,井下現(xiàn)場必須保證動態(tài)達標。

1、安全生產獎勵采取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工作不落實或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采取以處罰教育與經濟手段、行政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把激勵、教育、處罰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始終。

2、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班組和責任人予以處罰;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生產現(xiàn)場勞動紀律造成事故或隱瞞事故、弄虛作假的,給予重罰。

第9篇 煤礦安全監(jiān)察工作制度

一、監(jiān)督檢查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程、條例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二、按照“三大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的問題和不安全因素,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三、參加制訂并監(jiān)督檢查安全規(guī)劃、安全生產責任制、業(yè)務保安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四、監(jiān)督檢查安全設備、設施、裝置和儀器的使用。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設備質量及與安全有關的產品質量。

五、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檢查現(xiàn)場安全隱患、調查重大不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

六、監(jiān)督檢查技術措施經常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技術工程的完成情況。

七、調度安全情況,組織安全活動,總結安全工作。

八、組織事故調查、統(tǒng)計和分析追查責任,找出教訓、按期上報。并對防范措施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九、組織開展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指導群眾安全檢查月活動,和工會密切配合并參與群眾性的安全大檢查。

十、參加審查工程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并監(jiān)督兌現(xiàn)、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采取投產驗收。

十一、監(jiān)督檢查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編制,演習和執(zhí)行。

十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發(fā)現(xiàn)有造成事故危險時,有權令其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

十三、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給予嚴重違章和事故肇事者警告、記過、降薪處分意見,有權給予對安全工作做出重大貢獻者給予獎勵。

十四、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堅持原則,按章辦事故面遭到打擊報復的事件。

第10篇 某煤礦臨時性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臨時性作業(yè)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細化過程、跟蹤控制,全方位堵漏洞、保安全,結合集團工作實際,特制定臨時性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煤礦臨時性作業(yè)是指煤礦各單位主體生產任務以外的服務

于安全生產的零星工程和零散作業(yè)工作。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集團公司所屬煤礦。

第二章 職 責

第四條 煤礦零星工程和零散作業(yè)工作遵守“誰安排、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 零星工程由分管副礦長牽頭、調度室組織相關部門、相關

施工、協(xié)作單位負責人親臨現(xiàn)場,考究施工作業(yè)風險,確定施工組織,責成施工單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六條 各煤礦調度室統(tǒng)一調度本礦零星工程,掌握施工地點、施

工內容、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時間、作業(yè)進度、現(xiàn)場負責人及作業(yè)人員數量。

第七條 煤礦零星工程作業(yè)必須確定一名班組長作為安全第一責任

者;作業(yè)時間較長或多人作業(yè)的零星工程必須由施工單位安排本單位干部為安全第一責任者并跟班作業(yè),帶班礦領導要到零星作業(yè)現(xiàn)場巡查安全工作。

第八條 零散作業(yè)是指作業(yè)人員較少、分布范圍較廣的輔助性、臨

時性工作。其安全工作由所在單位負責,不得單人工作,必須明確一名安全工作負責人。

第九條 零星工程作業(yè)或零散作業(yè)期間,由礦安監(jiān)、瓦檢及相關部

門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

第三章 施工組織

第十條 各單位零星工程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guī)定進行會審和審批,組織專業(yè)人員貫徹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開始施工作業(yè)。

第十一條 零星工程執(zhí)行施工審批程序。開工前,施工單位向調度

室提出零星工程施工申請,內容包括:1、施工單位:2、施工地點;3、工程內容;4、開工時間;5、結束時間;6、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情況;7、

施工負責人;8、勞動組織措施;9、干部跟班計劃;10、其它相關內容。經調度、安檢及相關部門和領導確認審批后,方可開工。如施工期間施

工內容有所變更,施工單位必須重新申請。

第十二條 專業(yè)性、技術性強的臨時性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

并且有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xiàn)場應急處置措施,不得用一般措施或其它措施替代。

第十三條 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臨時性作業(yè)安全責任制度”和臨時性工作記錄臺賬,做到任務明確、責任明晰、有據可查。

第十四條 交叉性、跨區(qū)越、多單位人員的臨時性作業(yè),調度室統(tǒng)一安排,組織單位、施工單位專人跟班,礦領導現(xiàn)場指揮作業(yè)。

第十五條 調度室負責全面掌控零星工程的施工進度、人員分布以

及緊急情況下的協(xié)調和調度。

第十六條 零星工程結束后,分管礦長牽頭、調度室組織相關部門

對零星工程審核驗收。

第十七條 嚴禁夜班組織零星工程施工和零散作業(yè)工作。

第十八條 各二級公司和煤礦根據本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各單位臨時性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11篇 s礦煤礦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jiān)控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的科學管理,有效地控制潛在的危險因素,確保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企業(yè)必須對其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監(jiān)控,對重大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一、危險源監(jiān)控的目的不僅是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而且要做到一旦發(fā)生事故,能將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礦山的危險源主要有:有坍塌、傾覆、壓埋的場所;有發(fā)生爆炸、火災危險的場所;有發(fā)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場所;有高空墜落的危險場所;有提升、調運系統(tǒng)危險的場所;有被車輛傷害的場所;有觸電危險的場所;有灼、燙傷危險的場所;有被電器絞、碾、碰、擠和撞擊的場所;有中毒、窒息、腐蝕、放射危險的場所。

三、對危險源進行分析評價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辨識各類危險因素及其原因和機制;依次評價已辨識的危險事件發(fā)生的概率;評價危險條件的后果;進行風險評價,即評價危險事件發(fā)生概率和發(fā)生后果的聯(lián)合作用。風險控制,將上述評價結果與安全目標值進行比較,檢查風險是否達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則需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水平。

四、通過對危險源的分析評價,根據危險程度、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對危險源分三級管理與控制:

a級:重大危險源,由企業(yè)、礦部、班組三級管理與控制;

b級:較大危險源:由礦部、班組二級控制管理;

c級:一般危險源,由班組控制管理。

五、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都要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極危險源在各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活動中均應列為重點檢查目標,層層把關堵口,共同嚴格管理和控制。對于重大危險源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及時下發(fā)《隱患通知書》督促整改并進行復查驗收。對重大安全隱患,由礦長指定專人會同生產、技術、安全、設備等有關部門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組織整改驗收。

八、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yè)經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檢驗和評估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進行演練,必要時加以修訂。

1、成立有關部門組成的預案編制小組,指定負責人。

2、參閱現(xiàn)有的應急預案。

3、危險分析、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粉塵分析。

4、應急準備和應急能力的評估。確認現(xiàn)有的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能力,并對其充分進行評估。

5、完成應急預案編制。提出應急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程序。

6、提出預案的落實、更新、培訓和演練計劃。

九、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礦長任組長,生產、技術、安全、設備、運輸、消防、醫(yī)療等有關部門參加。

第12篇 煤礦開拓隊職工安全管理行為規(guī)范制度

煤礦開拓隊職工安全管理行為規(guī)范操作制度

1、為規(guī)范開拓隊職工行為,確保建立一個和諧安全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隊員工上班前必須精神充足,衣著整潔,不得穿著拖鞋、背心進入礦區(qū),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元;

3、入井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不得打鬧嬉戲,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元;

4、班后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不得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否則除公司制定的相關處罰外,每次隊里加罰200元。

5、本隊員工應做到有素質、有修養(yǎng),不得有損壞__煤礦及開拓隊形象的行為,否則按情況輕重處罰。

6、遵守井下的操作制度。

7、進入工作面先檢查周圍頂板及工作面情況,做到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8、堅持放炮制度,一炮三檢制,堅持服從領導安排設置警戒。

9、放炮后首先要敲幫問頂,超前使用前探梁,嚴禁空頂作業(yè),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出煤。

10、開溜子時,不能一次性啟動,檢查機頭機尾壓柱是否牢固,確認后方可啟動。

附:如果發(fā)生上述行為,將按情節(jié)輕重情況給予教育或處罰。

第13篇 _煤礦安全活動制度范本

1、每星期一定為安全活動學習日。

2、學習內容:《煤礦安全規(guī)程》、《管理制度》、《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等安全知識以及事故案例等方面的內容。

3、學習必須有活動記錄,應學習人員必須參

加,不得缺勤。

4、定期抽查活動情況,進行書面考試和口試。

5、每季度由機電科等部門組織一次安全知識競賽活動,成績優(yōu)秀者給予獎勵,并作為評先、升級的條件。

6、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區(qū)隊領導,要進行巡回檢查,現(xiàn)身說教。

第14篇 _煤礦防爆設備安全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防爆設備檢查組,負責全礦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防爆電器)的現(xiàn)場檢查、登記、督促整改等管理工作。

2、設備組(電纜組)對需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電纜、小型電器)進行完好狀況與防爆性能檢查,防爆性能合格的發(fā)給“防爆合格證”并加蓋“防爆合格”圖章。

3、礦機運隊每班固定一名責任心強的井口工負責檢查,核收“入井證”并在月底交防爆組,嚴禁無證下井。

4、防爆設備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文字形式通知有關單位限期解決,并按制度給予處罰。

5、采、掘、開、機運、機電各隊應配一名防爆檢查電工,負責本隊日常防爆電器設備的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15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機電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公司生產的機電設備、電纜、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庫存情況的統(tǒng)計和管理。機電管理科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現(xiàn)場,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設備的運行、使用、備用、回收、待修、待報廢等情況,并建立建全各種臺帳,搞好各種圖、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數量清、狀況明,帳、卡、物、牌、板五對口。

采煤、掘進、開拓、通風、運輸、巷修、抽準、機電一區(qū)、機電二區(qū)等單位,應配備一名兼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使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管理結合起來,共同搞好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全礦機電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臺帳,屬固定資產的要和財務相符。使用單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區(qū)臺帳,分區(qū)臺帳要建立一式兩份,使用單位和設備組各一份,并每月與設備組對帳兩次,上旬從1~15號為一次,下旬16~25號前為止,一次不對帳,罰款50元。對帳的范圍:包括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長度、數量及規(guī)格型號,以及各種備用和待收設備,備用的配件等必須對帳清楚。

要嚴格執(zhí)行機廠進出設備驗收制度,特別要加強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包括五小設備和瓦斯監(jiān)測儀器等)。要嚴格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和驗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設備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做到從檢修、安裝、運行、維護、檢查等全過程管理,要做到檢修按標準,入井有復查、安裝有驗收、運行有監(jiān)督、維護有規(guī)范、檢查有記錄、臺臺有檔案、失爆有責任追究制。對不合格的設備一定不準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設備,要追究檢修人員檢修單位和驗收人的責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響的時間負責、要根據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工資科定額組應加強對各單位領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設備清單進行嚴格的審批,凡屬領用下井設備,和回收上井設備的清單,必須有機電管理科設備組值周人員的簽字后才能有效結帳。否則,將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處罰。

ù機修廠是為全公司生產服務的中心,所以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和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各種配件要上架掛牌統(tǒng)一設專人管理,機廠要建立臺帳,對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機廠應及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各使用單位,凡需到機廠領取設備、電纜、配件的人員,必須先開票,經機電管理科科長同意,設備組值班人員簽字后才能領取,不得到機修廠隨便拆卸、亂拿,特別是各種配件和材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若發(fā)現(xiàn)要對當事人進行50~100元的處罰。

設備安裝回收管理辦法

(1)各單位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必須齊全完整,不得丟失和損壞,并及時交到機修廠,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現(xiàn)場簽字驗收后,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支付回收工資。如有丟失或缺損的按原值進行賠償。凡回收的開關、電機拆火時,電纜不準切割,如發(fā)現(xiàn)切割,每臺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其中區(qū)長、書記各承擔50元、其余100元罰款由工區(qū)落實責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設備安裝,由礦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回收時由礦安排單位回收?;厥諘r必須經機電管理科、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三方現(xiàn)場驗收并辦理移交簽字手續(xù),回收單位必須持三方現(xiàn)場移交簽字手續(xù),隨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交到機修廠,并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簽字并填寫回收單,回收單位憑回收單到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有效結帳。同時,回收上井的設備,應及時推進機修廠,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堆亂放,不準不卸車,否則將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

(3)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的安裝及回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單位到機修廠領用下井的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先開票后下井。對拆除后的設備(包括溜頭、溜尾、牙箱、電機、溜槽、皮帶機頭、機尾、各種架子、調度絞車等隨機配件),責任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并交機修廠,同時責任單位的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應及時與機電管理科對帳,及時銷帳。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100元/天/臺處罰責任人。

(4)各使用單位的設備,如需變動使用地點或轉用,必須在三日內到機電管理科對帳,以保證帳目清楚,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延長一天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20元。

(5)新安裝設備的工作面以及掘進頭搬家需移交時,必須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設備移交單位和施工單位現(xiàn)場共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xù)。凡通知到的單位,無故不參加者將給予責任單位區(qū)長100元的處罰。對移交出現(xiàn)的問題,移交方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移交施工單位,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還未處理,每超一天按200元處罰,區(qū)長、書記各承擔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需更換設備、配件(包括溜頭、溜尾、電機、牙箱、根節(jié)、溜槽、扒斗機、扒斗機上槽、噴漿機、皮帶機、電機、牙箱、滾筒、皮帶及各種小絞車等)時,都必須在三日內將更換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檢修備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臺按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機電副區(qū)長,直至該單位將設備回收上井為止。

(7)小型電氣設備(包括電煤鉆、綜保、皮帶機綜保、80開關、7.5kw以下水泵、潛水泵、打點器、接線盒、電鈴、按鈕等)的回收,從更換之日起一日內必須回收上井交機修廠,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每臺(件)一天20元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若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有亂丟、亂放并無人看管的五小設備,每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帶機上、下托輥、中間架、溜子連接筒、快軸、盲軸、鏈輪、護板架、機尾滾筒、花鍵套、聯(lián)軸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從領取到更換,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上井交機修廠,每超過一天,按每件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

(9)對使用完畢、暫時又不回收的設備,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另行安排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10) 各單位領用或回收的設備,必須在清單上填寫數量、地點、用途、編號等?;厥丈暇脑O備及配件必須經機修廠開票,并經回收單位、機修廠、機電管理科三方簽字方能到人資科有效結帳。

(11)進出機修廠的設備要嚴格把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工時。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除扣除全部虛假工時外,還將給予作假數額等額的罰款。

°電纜使用與回收管理規(guī)定

(1)電纜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種臺帳并設專業(yè)人員負責管理,各種規(guī)格的電纜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編號,編號位置在每根電纜兩頭1.5米左右處,并注明電纜的長度。電纜管理人員,要對每一根電纜從進貨到使用都必須有使用和檢修記錄,有到貨日期和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及長度數量登記檔案。

(2)各單位需領用電纜時,必須先到設備組開票,見票后電纜組才能發(fā)放,領用時要注明電纜使用地點和長度,在領用期間電纜的管理和維護,全由使用單位負責,不得損壞和丟失,對使用單位要根據被盜電纜的規(guī)格、長度按原價進行賠償處罰。如在使用中出現(xiàn)問題須切割加接線盒時,必須經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線頭損耗),必須保證在領用前的長度,電纜組要認真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驗收和復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長度,按該電纜的原值每米進行處罰,嚴重者將追究使用單位及責任人,并加倍處罰。

(3)對不使用的電纜要及時回收,已拆火不用的電纜必須在二天內回收上井交到電纜組,從拆火到裝車,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看守,以防丟失,并隨同電纜一起上井交到電纜組,如裝車后的電纜不能及時上井,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值班員,盡快安排運輸將電纜提升上井,若造成電纜在井下停留被盜,要追究礦回收單位的責任,除按丟失電纜金額進行賠償外并對回收單位干部處罰200元。

(4)回收上井的電纜,必須及時交到電纜組,并經電纜組驗收合格開票到設備組銷帳,由設備組填寫回收清單并簽字到人資科定額組才能有效結帳。

(5)機電管理科根據井下工作場所變化,應及時督促使用單位或指定單位及時回收不使用的電纜,并有機電管理科下發(fā)回收通知單,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的,每拖延一天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使用電煤鉆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電煤鉆電纜每月切割兩次的規(guī)定,切割的電纜頭和對帳的時間相同并交到機電管理科,對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罰款50元。

對各種電纜的鋪設和管路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辦理移交。巷修工區(qū)如在有電纜,管路的巷道修復時,施工措施必須送一份給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原有的電纜,管路及吊掛情況進行現(xiàn)場移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對電纜和管路的保護,不得損壞,施工結束后,必須恢復原狀,若發(fā)現(xiàn)電纜和管路被損壞等情況,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并處罰干部300元。

十、 運輸系統(tǒng)電機管理考核辦法

(1)、考核范圍:礦井地面及井下運輸系統(tǒng)設備(包括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的電機管理考核納入本辦法。

(2)、電機的燒損由機電管理科負責鑒定燒損原因,落實責任單位。

(3)、采煤工區(qū)、機電二區(qū)電機燒損按0.5臺/萬噸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4)、掘進工區(qū)按每0.4臺/百米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5)、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

(6)、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達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樣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其中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1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200元;燒損電機達100千瓦以上,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2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400元,以此類推。

十、刮板運輸機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刮板運輸機電機的保護和管理,電機必須保證通風和散熱良好,不得被埋和雜物覆蓋,若發(fā)現(xiàn)電機被埋,按1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

(2)、刮板運輸機必須采用墊木懸空,否則停止使用。采面運輸巷的刮板運輸機除面腳20米范圍內及掘進工作面迎頭刮板運輸機最后10m范圍內外,每節(jié)中部槽必須在其插接處墊一塊道木,并安裝均勻,同時在溜頭、溜尾處各挖一個回頭炭窩。每部刮板運輸機的墊木之間和每個回頭炭窩必須隨時清理干凈,不得存滿。若發(fā)現(xiàn)每個墊木之間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元/處處罰,回頭炭窩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3)、刮板運輸機不準缺刮板、缺螺栓運行,更不得帶病運轉。有問題應及時停機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塊進行處罰;缺螺栓或螺栓松動,按5元/處進行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4)、刮板運輸機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溜子司機責任心教育,杜絕野蠻使用設備現(xiàn)象,影響生產。

(5)、刮板運輸機不要求墊墊木是,每隔15米必須挖一個回頭碳坑,回頭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長_寬_高800_600_500,每缺一個按50元處罰。

(6)、刮板運輸機與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不得埋機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罰。

(7)、工區(qū)內部由機電副區(qū)長完善設備及備品備件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滿足生產需要。

(8)、機修廠必須保證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對常用的刮板運輸機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應及 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若因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機修廠承擔損失。

(9)、機電管理科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十一、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機電管理科負責對全礦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建立臺賬并進行統(tǒng)一調配和管理。

(2)、各工區(qū)在安設刮板運輸機時,必須同步安設墊木和擋煤板。安設墊木時必須安設在兩溜槽連接處,擋煤板必須安設在溜槽兩邊,并與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設墊木和擋煤板的單位,定額組不預支付安裝溜子工資。

(3)、各工區(qū)墊木安設好后,必須隨時保持墊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間無浮貨。對沒有清理的單位,一經查出對單位主管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刮板運輸機必須每隔50米有一回頭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mm,并隨時保持清理干凈。否則按每個50元進行處罰。

(5)、各墊木和擋煤板使用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墊木和擋煤板,嚴禁故意損壞。否則對單位主管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

(6)、每月底機電科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將把墊木、擋煤板的管理情況列入標準化考核范圍內。

(7)、每次回收刮板運輸機期間,必須有機電管理科移交給回收單位。對回收過程中出現(xiàn)丟失或損壞的墊木和擋煤板。損壞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丟失墊木按30/塊,擋煤板按100元/塊進行處罰。

十二、帶式輸送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皮帶機不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款200元,每缺一種保護,罰款50元,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100元,每一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50元。

(2)、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標準清掃器,不允許用木料或鐵管等材料代替清掃器,若不使用標準清掃器,每個罰款50元,清掃器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3)、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罰款50元,傳動裝置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每次罰款50元,若因傳動裝置未清理干凈,造成皮帶斷帶事故,罰款300元。

(4)、皮帶跑偏磨中間架,每處罰款10元。

(5)、若因接頭不正,造成皮帶跑偏,每個頭罰款50元。

(6)、托輥不轉不更換,造成硬磨皮帶,每個罰款10元。

(7)、皮帶托輥纏纖纏絲,每處罰款5元。

(8)、底托輥被浮貨掩埋,每處罰款10元。

(9)、底皮帶離地低于200mm,每15米為一處,罰款50元。

(10)、防跑偏托輥不起作用或損壞不更換,每處罰款10元。

(11)、接煤架損壞或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12)、吊掛鐵絲每缺一處或鐵絲吊掛不平直,每處罰款10元。

(13)、皮帶接頭時必須用尺子劃線,若查出一次不用,罰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開一次維護班長專業(yè)會,參加單位、采二、采三、掘一、開拓、巷修、抽準、通風、運輸、機修廠、機電一、機電二區(qū)區(qū)長及各隊隊長,機電管理科,會議總結機電、運輸上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會者,遲到罰款50元,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十四、機電管理科設備組要負責和組織每周兩次的設備完好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所檢查范圍的設備、管路、巷道狀況,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備查并存檔,若別的檢查人員復查時,如發(fā)現(xiàn)有遺漏的隱患,檢查人員應承擔一切后果,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100元罰款。對該區(qū)上次查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處理,使用單位整改完畢后,將檢查結果在當日內交機電管理科,并由機電管理科匯總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電氣設備失爆,按每臺(次)200元罰款。

十五、設備、配件報廢,必須由機電礦長牽頭并組織驗收,經礦三結合小組技術簽定后才能作報廢,報送總公司審批,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對設備進行報廢和處理,如發(fā)現(xiàn)要根據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嚴重者要按原價賠償。

十六、各生產單位在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纜時,必須及時通知機電管理科現(xiàn)場驗收,若超過十六小時不通知的單位,每次罰款200元。

十七、鉆機鉆桿及鉆機配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抽準工區(qū)負責井下使用鉆桿的管理,建立健全領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鉆臺賬,并逐日核實清查及回收登記。

(2)、所有鉆機設備到位后,碼放整齊,由班隊長親自清點鉆桿數量,做到現(xiàn)場交接清楚,不允許亂丟亂放。

(3)、三班連續(xù)打鉆地點,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記錄不清楚的發(fā)現(xiàn)一次罰50元。不是三班連續(xù)作業(yè)地點。把鉆桿數量點清,無施工單位時,交給該地點的瓦檢員看守;有施工單位時,交給施工單位看管,由施工單位現(xiàn)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簽字,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井下區(qū)域搬運鉆機鉆桿,抽準工區(qū)分管區(qū)長必須安排連續(xù)作業(yè),確保當日到位;不能到位時,必須安排專人看守,防止損壞和丟失。

(5)、從地面下鉆桿時,必須一次性下到指定地點。交給相關人員。

(6)、損壞鉆桿及鉆頭由當班人員及時回收上井,如發(fā)現(xiàn)沒有及時回收的罰當班人員100元。

(7)、丟失鉆桿、鉆頭按原價賠償,加罰50元/根.個;偷盜鉆桿、按200元/根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按偷盜礦用物質論處。

(8)、嚴禁任何人將鉆桿挪做它用,一旦發(fā)現(xiàn)按偷盜論處。

(9)、發(fā)現(xiàn)偷竊行為時,現(xiàn)場人員必須制止,對于不聽勸阻、一意孤行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500元/根罰款。

(10)、嚴禁使用鉆桿處理掉道礦車和抬重型設備,以及處理溜子等,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200元/人.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為損壞鉆機配件,影響鉆機進尺的,按該地點每班平均進尺賠付工資。

十八、運輸系統(tǒng)備品備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10天制定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和當前的設備運行狀況及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機電管理科,經過審核后,予以補充備品備件下井備用。采煤、掘進溜子道備用設備的規(guī)定,平均5部溜子可備用、開關、電機、牙箱、機頭、機尾、跟節(jié)各一臺,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換備用設備時,必須在三日內把換下的壞設備及時回收上井檢修。以做備用,若三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臺每天50元罰款計算。配件更換必須在當日內回收上井交到機廠,若當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罰款計算。

(2)、各生產單位備品備件必須在3天內及時下到指定地點,機電管理科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不按時下到位,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如因設備未下到位而影響生產的,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3)、各單位備品備件下到位后,必須掛牌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4)、備品備件更換使用后,及時匯報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給予補充。

(5)、由于生產單位對備品備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影響生產的由本單位負責,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損壞的備品備件應在限期內回收交機修廠,超期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6)、機修廠應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足夠的備品備件量以滿足入井的需要。

(7)、因機修廠修理不及時(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產影響的,由機修廠承擔責任,將追究廠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8)、對于下到位的備品備件且?guī)讉€單位都能起到備用的,機電管理科有權進行統(tǒng)一協(xié)調調配使用。凡屬井下各單位備用設備,其他單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時,必須經礦調度、機電管理科和備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同意,才能動用備用設備,并限期給借用單位下到位再做備用,不得拖欠。若發(fā)現(xiàn)私自把備用單位的設備挪用和更換,將按每臺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備用單位的損失。

機運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16篇 煤礦領導下井帶班及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文件及國家安監(jiān)總局—152號文件《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確實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確保公司領導深入了解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xiàn)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實行礦井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F(xiàn)制定下井帶班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公司領導入井次數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副總工程師以上的管理人員,每月在完成上級規(guī)定下井次數的同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六定管理”安排的下井帶班次數。

二、井下單位正職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下井帶班不少于5次;行政副職下井不少于18次,下井帶班不少于14次;政工副職、技術員下井不少于14次,下井帶班不少于8次。必須保證每班都有領導干部下井帶班。

三、安監(jiān)部、調度室、技術部正職下井不少于12次,下井帶班不少于5次;副職、技術員下井不少于14次,下井帶班不少于8次。

四、礦井帶班由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及職能部門主要管理人員組成,井下單位帶班由各單位技術員以上管理人員組成,帶班人員由本單位自行安排,必須保證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單位領導現(xiàn)場跟班帶班作業(yè)。

領導干部下井帶班要與工人同上同下,確保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采取走動式管理方式,到石門揭煤、巷道貫通、交叉點施工、過斷層、過老空、安裝、放頂、工作面初采和結束等重點采掘頭面以及排放瓦斯、特殊車輛運輸等施工現(xiàn)場帶班作業(yè),督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解決存在的隱患問題。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不間斷巡視檢查,做到事故隱患早發(fā)現(xiàn)、早處理。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和突擊生產。

五、下井跟班、帶班實行匯報制度。各級領導干部下井跟班、帶班一律用井下電話親自向調度室進行匯報。下井帶班、跟班匯報每班不少于2次,主要匯報檢查作業(yè)地點、存在問題、采取措施、處理意見等。

六、各級下井帶班人員要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發(fā)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礦調度室報告,調度室按照規(guī)定向有關領導匯報。礦井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要追究當班帶班人員相應責任。

七、實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帶班人員要在井下交接班,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狀況、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帶班信息卡。對本班未能解決的問題,必須向接班帶班人員和調度室匯報清楚,并跟蹤落實,直至問題整改結束。

八、安監(jiān)部要建立領導下井帶班記錄,調度室要建立帶班人員匯報記錄。帶班人員入井帶班前到調度室登記,升井后,要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fā)現(xiàn)的問題、采取措施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在井口信息站和調度室進行詳細登記。安監(jiān)部、調度室負責管理記錄、存檔備查。領導干部下井帶班的相關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安監(jiān)部門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領導干部帶班匯報記錄薄在信息站存檔備案,不得丟失和遺漏,確保檔案真實、安全。

九、加強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的監(jiān)督考核。安監(jiān)部、調度室負責管理人員下井帶班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工作,監(jiān)督考核由考核辦組織,每月監(jiān)督考核一次。要把管理人員下井帶班情況與其經濟收入掛鉤,并且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各類人員無故每少下一次井罰款200元,帶班時間不足八小時一次罰款100元,每少帶一次班罰款200元。對認真履行職責、防止事故有功人員按礦《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給予獎勵,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xiàn),要按礦《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給予從重加倍處罰。

十、安監(jiān)部門負責在井口顯示位置張掛領導干部帶班下井牌板,每天、每班將公司領導和基層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姓名在牌板上進行公示,接受職工群眾監(jiān)督。沒有公司領導帶班、基層單位領導沒有帶班,職工有權拒絕下井作業(yè)。單位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停止工作或解除勞務合同。

第17篇 s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批示精神,以人為本,細化管理,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各基層區(qū)隊行政正職在本單位安全和標準化管理方面的領導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職代會上,總經理與各基層區(qū)隊行政正職和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各區(qū)隊行政正職及各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生產方針,始終堅持“質量為本”的安全生產理念,把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安全標準化工作始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在組織生產時首先要認真安排部署安全標準化工作。

3、嚴細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從細微著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慣”作風。質量標準化工作要從文明生產,全員的自發(fā)行為和源頭治理入手,克服臟亂差,粗枝大葉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轉變工作作風,深入現(xiàn)場靠前指揮,帶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區(qū)隊行政正職每月下井班數必須達到12班以上,其中0點、4點班均不少于3班。

5、強化安全管理“五項”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識,扎實開展職工培訓和警示教育,以人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頂板、機電運輸和水患等重大事故為重點,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超前防范。

6、發(fā)生事故和“三違”,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追查分析舉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訓,并制定和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7、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要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業(yè)務保安,帶頭履行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經常深入現(xiàn)場及時了解,掌握和解決本系統(tǒng)安全標準化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及時堵漏補缺,確保防患于未然。

8、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上的安全管理目標,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業(yè)務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導致事故發(fā)生,完不成規(guī)劃的專業(yè)系統(tǒng)月度、年度標準工作,對區(qū)隊行政正職按照礦一號文和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責任,并對單位按公司有關文件予以相應的經濟處罰。對業(yè)務保安科室科長按照公司一號文和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長的失職失管責任。

9、安全責任書簽字后一式兩份,一份由隊長、科長持有,另一份由安檢科備案。

第18篇 煤礦風筒工安全操作流程規(guī)章制度

煤礦風筒工的安全隱患的主要時作業(yè)的地點支護的不完好,運輸巷道中設備運轉時作業(yè)及風筒上積塵超限與登高作業(yè)保護措施不全等。下面泰迪風筒的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風筒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范。

一、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風筒工。

第2條風筒工應擔負以下工作:

1.負責所管轄區(qū)域內風筒的安裝、維護、拆除、回收等工作。

2.配合通風管理人員做好井下風筒檢查考核工作。

二、

主要危險源

1.作業(yè)地點支護不完好。

2.登高作業(yè)保護措施不全。

3.運輸巷道中設備運轉時作業(yè)。

4.風筒上積塵超限。

三、上崗條件

第3條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風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局部通風和局部通風機開停的有關規(guī)定。

2.掌握風筒安裝、使用的有關規(guī)定和技術要求。

3.熟悉所分管區(qū)域掘進工作面的情況。

4.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5.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四、正常操作

第11條井下風筒的安裝、維護和拆除:

1.風筒吊掛“平、直、緊、穩(wěn)”,安裝位置能避免車刮,炮崩。逢環(huán)必掛,鐵風筒每節(jié)吊掛點不少于兩處,每節(jié)風筒末端兩側的掛鉤應用鐵絲系在巷道幫壁上。

2.風筒之間接口嚴密。膠質風筒要用雙反邊接頭或三環(huán)接頭,插接時要順接,無反接頭。

3.使用膠質風筒時,局部通風機和膠質風筒之間要有硬質過渡節(jié)。局部通風機和硬質過渡節(jié)的接頭處要加墊圈,上緊螺絲;硬質過渡節(jié)與膠質風筒套接合處用鐵絲箍緊。

4.風筒的直徑要保證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使用過渡節(jié)連接。應先大后小,不準花接。

5.經常檢查井下風筒,如有破口及時修補。

6.風筒在拐彎處要設彎頭,不準拐死彎。

7.斜巷和立井掘進時,導風筒接頭、風筒都要綁扎牢固。

8.更換風筒時,不得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

9.巷道掘進完工后,應及時把風筒全部拆除,并裝車運至井上,進行沖洗、曬干和修補。

10.拆除風筒時,由里往外依次拆除。

第12條地面修補風筒:

1.風筒上井后,首先刷洗、曬干,檢查風筒損壞情況,根據情況分別處理。

2.修補風筒時,根據破口大小裁剪補丁,補丁以圓形為好;補丁壓邊應大于破口尺寸20mm以上。為防止補丁補后翹邊,補丁邊應裁成斜面。補丁和破口應刷凈至露出膠質風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膠漿進行粘合。補丁粘合后應用木手錘砸實,使其粘合嚴密,保證不漏風。最后涂上滑石粉。

3.風筒上的吊環(huán)應齊全,吊環(huán)間距應保證風筒吊掛平直,兩端鐵圈要縫牢。如果需要加長風筒時,風筒之間壓邊粘合的寬度為200mm。

4.修補好的風筒妥善保存,存放的風筒每季度晾曬1次。

5.制作彎頭及過渡節(jié)時,根據風筒的形狀和直徑制作,要注意平直。過渡節(jié)長度不小于2m。

6.晾曬、沖洗、清掃風筒時要戴口罩。風筒必須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補。

7.修補后的舊風筒,應按規(guī)格尺寸分別存放在指定地點,并做好標志,以便取用。

8.裝卸風筒時應注意安全,防止鐵絲劃手、扎腳和碰傷眼睛。

第13條安裝、拆除風筒時的注意事項:

1.應注意運行車輛。

2.跨帶式輸送機、刮板輸送機運轉時,必須先同輸送機司機聯(lián)系好,必要時可暫停輸送機,以保證作業(yè)安全。

3.登高作業(yè)時要設臺架,工作時要站穩(wěn);在電機車運行的巷道中吊掛風筒時,要設安全警戒,嚴防被電車刮、撞。

第14條地面修補風筒時的注意事項:

1.稀釋劑、膠水必須存放在單獨房間內,嚴禁煙火。

2.風筒修理室內禁止使用火爐取暖。

3.風筒修理室內應備有滅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五、操作準備

第10條入井前帶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熟悉分管區(qū)域的風筒直徑、長度、巷道掘進速度及貫通日期等情況。

六、安全規(guī)定

第5條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危險源辨識,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執(zhí)行“手指口述”。

第6條風筒工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佩戴防塵口罩。

第7條在巷道中有提放車作業(yè)時,必須待提放車作業(yè)結束且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作業(yè);在膠輪車運輸巷道中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第8條風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保證工作面有足夠的風量。風筒拐彎處要設拐彎風筒,不準拐死彎。

第9條風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讓”:即不讓風筒落后工作面的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不讓風筒脫節(jié)破裂、不讓別人改變風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讓風筒堵塞、不讓風筒浸在水中。

七、收尾工作

第15條井下安裝、維護風筒工作結束后,認真檢查確認質量,整理好工具,方可離開工作地點。

第16條地面修補風筒工作結束后,要將修補、晾干后的風筒折疊好存放在指定地點,并將現(xiàn)場清理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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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 某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及會議精神,突出安全會議的嚴肅性和實效性,實現(xiàn)安全會議制度化、規(guī)范化,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礦長安全辦公會議

1、會議時間:每月末

2、主持人:行政礦長

3、會議地點:礦辦二樓會議室

4、參加人員:副總以上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

5、會議內容: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的政策、規(guī)定等文件,全面總結安全工作地經驗和教訓。具體落實主要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分析當前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要采取的措施。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辦公例會

1、會議時間:每月5日、15日

2、主持人:安全副礦長

3、會議地點:礦辦二樓會議室

4、參加人員:安全副總、安監(jiān)科長及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

5、會議內容:聽取各單位和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制定解決措施,部署近期安全工作。

三、礦井“一通三防”會議

1、會議時間:每月3日、13日、23日召開一次

2、主持人:總工程師

3、會議地點:礦辦二樓會議室

4、參加人員:副總以上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主責

5、會議內容:認真?zhèn)鬟_貫徹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政策、規(guī)定、辦法等安全文件。聽取有關單位一通三防工作匯報。落實“一通三防”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全面安排下階段“一通三防”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訓會議

1、會議時間:每月召開一次

2、主持人:黨委副書記

3、會議地點:培訓科會議室

4、參加人員:副總以上有關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單位書記、五級培訓員

5、會議內容:認真?zhèn)鬟_貫徹上級安全教育培訓的文件。聽取教育培訓部門關于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研究分析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制定解決措施。認真客觀地對安全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議,及時調整工作方式方法。

六、安全生產評估會議及瓦斯防治會議

1、會議時間:每月召開一次

2、主持人:行政礦長

3、會議地點:礦辦二樓會議室

4、參加人員:副總以上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主責。

5、會議內容:主要評估礦井重大安全隱患及排查治理情況、三大

工程推進情況,下步重點工作和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對已發(fā)生的事故分析,如何吸取教訓;瓦斯防治會議要全面總結瓦斯防治的經驗和教訓,分析當前瓦斯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采取的措施,落實瓦斯防治資金、人員、措施。

七、質量標準化檢查定級會議

1、會議時間:每月召開一次

2、主持人:安全副礦長

3、會議地點:山上會議室

4、參加人員:副總以上專業(yè)領導、各單位段級以上干部參加。

5、會議內容:通報全礦質量標準化檢查定級情況,全面總結質量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今后采取的措施。

八、安全例會

1、會議時間:每旬召開一次

2、主持人:安全區(qū)(科)長

3、會議地點:各單位會議室

4、參加人員:礦專業(yè)領導、單位科級以上干部、各段隊班組長以上干部。

5、會議內容:通報本單位罰款交現(xiàn)金情況,找足深層次的隱患,領導帶頭每人至少一個,查擺本單體存在的安全問題,并制定整改措施,總結一周內本單位在安全質量工作上的成績和不足,安排下步安全工作重點。

九、會議要求

1、會議必須定期召開;

2、會議必須專會專開,不得摻雜其他與安全無關的內容;

3、會議必須追求會議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嚴禁走過場;

4、會議要分別設專門的會議記錄簿;

5、安全例會要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存檔。各單位要采取輪流召開的形式,每天下午一個單位召開一個安全辦公例會,時間可竄不可占。各單位召開安全辦公例會要提前向礦辦公室匯報,由辦公室負責通知礦主要領導屆時參加。電話:27785032778279。由安監(jiān)科負責檢查,每少一次或應付、質量不高,區(qū)黨政在礦上作檢查。各單位安全辦公例會時間順序表如下:周一:一采區(qū)、周二:三采區(qū)、周三:安裝隊、周四:機電科、運輸科、周五:通風區(qū)、周六:抽排科、周日:開拓區(qū)。

第20篇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煤礦從業(yè)人員素質工程,盡快提升木瓜煤礦從業(yè)人員整體素質,根據晉煤勞發(fā)【2011】1166號、晉煤培發(fā)【2011】1224號、山西焦煤發(fā)【2011】748號及___勞發(fā)【2011】704號文___公司推進煤礦從業(yè)人員“人本安全、培訓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經礦“干部上講臺、培訓到現(xiàn)場”領導組和安委會成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制度:

一、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學歷及專業(yè)職業(yè)資格準入

(1)煤礦企業(yè)“六長”和副總工程師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yè)“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qū)隊長,下同)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包括煤炭專業(yè)證書班所取得的學歷,下同),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yè)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安全工程師,下同),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yè)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達標時間:到2013年底全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專業(yè)學歷和專業(yè)技術職稱全部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yè)學歷:到“十二五”末,本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達標6人,研究生學歷達標1人。(2)專業(yè)技術職稱:2013年底,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25%以上。

(2)煤礦企業(yè)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yè)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yè)初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達標時間:(1)專業(yè)學歷:到“十二五”,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學歷達到準入標準。(2)專業(yè)技術職稱:到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yè)學歷:到2023年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達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到20%;到“十二五”末,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達到3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2)執(zhí)業(yè)資格: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達到40%以上。

二、保證措施

1、研究生學歷(學位):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有計劃、有目標、持續(xù)性地、分專業(yè)、分層次做好相關人員的選送工作,按時按標準達到準入條件。

2、本、???、中專(高中、技校)學歷: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分專業(yè)、分層次、分批次,對照各類人員標準,按照兩級公司計劃指標,嚴格培養(yǎng)方向,嚴格培訓人數,統(tǒng)籌推進本礦職工的學歷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按時達到準入標準。

3、專業(yè)技術職稱:按照兩級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現(xiàn)有培訓教育陣地,依托地方有資質的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計算機專業(yè)知識和英語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依托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大力開展各類科研課題攻關及技術創(chuàng)新工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論文發(fā)表、榮譽獲得搭建平臺創(chuàng)造條件,依托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位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創(chuàng)造良好地外部環(huán)境。

4、已達準入標準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崗位津貼標準給予兌現(xiàn)。

5、對現(xiàn)有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人員分批次,分專業(yè)進行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選送培訓,對不參加培訓人員和經培訓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建議勞資、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解聘下崗。

6、下一步勞資、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條件聘任競爭上崗。

三、相關規(guī)定要求

1、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提升工作由礦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由培訓科與集團公司職教中心聯(lián)系,按照集團公司統(tǒng)一安排進行培訓。

2、凡列入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提升的人員,必須按照礦統(tǒng)一安排進行培訓學習,如果不參加培訓學習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再培訓。

3、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因本人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者,責令限期按計劃規(guī)定達到標準,再培訓費用自理。

4、政工科在選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時,將學歷和執(zhí)業(yè)資格準入標準作為重要依據和基本條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追究政工科科長責任。

培訓科

2023年2月

某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匯編(20篇范文)

第一章 總則為進一步規(guī)范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體現(xiàn)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xiàn)對風險的超前預控,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風險預控管理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安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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