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生產制度是我們分公司日常運營的基石,它旨在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意外風險,提升工作效率。通過明確的規(guī)則與程序,我們可以預防潛在的危險,消除工作場所的隱患,從而維護公司的穩(wěn)定運行。良好的安全制度不僅保護了員工的權益,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xiàn),有助于塑造公司的良好形象,增強客戶信任。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檢查,識別潛在風險,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2. 培訓教育:為員工提供安全操作培訓,確保每個人都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程。
3.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計劃,如火災、化學品泄漏等,以便快速、有序地響應。
4. 個人防護設備:規(guī)定必要時使用適當?shù)姆雷o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等。
5. 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各類設備和任務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防止誤操作導致事故。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過于復雜,以免員工理解困難。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適應新的法規(guī)要求和工作環(huán)境變化。
3. 執(zhí)行力度要強,違反安全制度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樹立制度權威。
4. 鼓勵員工參與,讓他們在制度制定和改進中發(fā)揮積極作用,提高制度的接受度。
我們的分公司安全生產制度應以保護員工安全為首要目標,結合實際操作,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規(guī)章制度,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章可循,從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分公司安全生產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全體員工及分包單位人員。 對新員工、進入新崗位和新工程的人員(含轉崗、待崗后重新上崗)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yè)。
一、教育培訓內容 :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
2、總公司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點和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基本常識;
4、相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5、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安全防護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6、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預防事故和遇到緊急情況時逃生自救的常識;
8、其它相關內容。
二、從事安全教育的人員必須有專業(yè)技術和豐富的施工經驗。根據不同的對象,結合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的準備,并寫有書面的講課內容方可授課。
三、項目部利用“農民工夜?!弊龊萌雸鼋逃?接受教育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并組織工人入場安全教育的考核、閱卷和建檔。每一位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時間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個學時),并將培訓情況及時記錄。
四、從業(yè)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時,應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作業(yè)前各班組嚴格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其所從事的工作告知危險因素、正確的安全作業(yè)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一個工程項目的人員轉入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講話)
1、各作業(yè)班組長于每班工作開始前(包括夜間工作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不少于15 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記錄,履行簽字手續(xù)。
2、班前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組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和應采取的對策。
3、遇有特殊天氣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前,安全副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應參加班前安全講話并對工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重點交底。
4、項目安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各班組班前安全講話情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八、“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取證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企業(yè)法人、總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資格培訓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
2、總公司、公司應建立“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臺帳。
3、分包隊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九、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
1、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電氣焊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yè)人員。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教育分為崗前教育和在崗繼續(xù)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應在有效時間內參加復審,復審不合格或過期不參加復審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4、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審查進場各類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件,對持有過期和假證的人員不得使用。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各單位要采取集中學習培訓、召開安全會議等形式,定期組織全員的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業(yè)務學習,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第2篇 建設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建設集團分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1.1條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樹立企業(yè)形象,使企業(y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標準化、科學化和制度化,按照國家、行業(yè)、地方及集團公司等現(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1.2條 本細則在第七分公司范圍內適用。
第二章安全生產目標
安全生產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減少一般傷害事故,年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第七分公司安全生產實行統(tǒng)一領導,逐級負責、分級管理,分公司安全生產組織體系按三級建立,即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班組。具體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附后。
第四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第4.1條第七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履行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地方等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集團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制度、規(guī)定,并作出相應決策。
2、制定分公司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3、做好對項目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服務工作。
4、負責安全臺帳,消防臺帳的核查工作。
5、每月組織一次對項目安全生產大檢查,實行獎懲制度,并以簡報形式進行通報,同時實行對項目不定期檢查。
6、參加或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事故處理后的復查工作,并及時提出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一切行為,有權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決定停工,并上報分公司領導。
8、負責工程安全生產有關驗收手續(xù),并督促整改驗收。
9、執(zhí)行分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實行定期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4.2條項目部履行職責:
1、嚴格按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條例和集團公司、分公司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并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管理、監(jiān)督等部門的檢查督促,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處理和整改。
2、建立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分解落實,并組織實施。
3、在開工前,應組織編寫安全生產措施計劃書及打樁、基坑支護、施工用電、外架、井架、塔吊、模板、起重吊裝、文明施工等專項方案,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批后實施。
4、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管理制度,并予以實施。
5、項目經理定期對項目管理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考核,并按有關制度進行獎罰。
6、認真抓好班組自檢、互檢、巡回檢、交接檢以及周檢等工作。
7、認真做好安全臺帳、消防臺帳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及時、準確、真實、齊全。
8、認真對待各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創(chuàng)衛(wèi)等大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至符合要求后,通過分公司驗證、對查出問題不落實整改造成事故隱患或事故者,予以嚴厲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9、文明施工、施工機具、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必須嚴格按分公司驗收制度執(zhí)行。
第五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5.1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分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實行分公司月檢、重點檢、日常監(jiān)督檢,項目部周檢、巡回檢、班組自檢、互檢。
2、檢查依據:
國家規(guī)范、標準;國家、省、市地等有關建筑業(yè)法律、法規(guī)、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等管理條例、規(guī)定;集團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程序文件,實施辦法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
3、檢查內容:jgj59-99標準為主,查意識、查紀律、查管理、查隱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復驗合格后方可復工。
4、檢查組的組成:各級檢查組由主管領導親自主持,保證檢查的權威性。
5、分公司每月一次對項目進行大檢查,組長由生產副經理擔任,工程部等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抽調其它相關人員(專項安全員)參加,分公司安全職能部門不定期經常深入現(xiàn)場,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6、分公司月檢及日常檢查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不安全事故隱患,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整改單)及時通知項目部進行整改,項目部必須認真對待,并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原則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返回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接到整改回執(zhí)或整改期限到后必須及時組織復查復驗,對復驗不合格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對屢教不改者,責令停工并處以重罰。
第5.2條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1、基坑支護按方案實施防護完成后必須經分公司、集團公司組織驗收。
2、文明施工驗收在工程開工二個月內通知分公司、集團公司驗收,如遇特殊情況應書面申請說明原因,但不超過三個月。
3、井架、外架安裝后使用前必須經過分公司驗收合格,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可使用。其中外架按三步為一驗收批,井架按搭設施工段為一驗收批。
4、塔吊、人貨兩用梯等大型設備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并經設備管理處主任工程師、分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同意后實施。塔吊基礎專項方案必須經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5、塔吊、人貨兩用梯的驗收應根據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使用驗收手續(xù)。
6、支模架搭設驗收按集團公司下發(fā)的支模架搭設驗收制度執(zhí)行。
7、基坑支護、模板工程、文明施工,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施工機具等驗收前項目必須提交相關完整的驗收資料。
第5.3條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1、被評為國家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20000元,按合同要求被評為省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5000元;合同無要求被評為省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8000元;被評為地市級雙標化工程項目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級樣板標化獎勵5000元;(以上獎項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yōu)闇?在各縣獲標化的減半獎勵,同時以最高獎項予以獎勵。)
2、分公司
月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500元,在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1000元,在杭州市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工程,獎2000~3000元,在其它各地市及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2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
3、對創(chuàng)標化現(xiàn)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予以獎勵。
二、處罰
1、井架、外架、塔吊、人貨兩用梯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xiàn),每次罰款1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
2、分公司、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每次罰款5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停工整改并罰款1000元。
3、分公司月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500元,在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1000元,在各地、市安全大檢查中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3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5000元。
4、項目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罰15000元,發(fā)生重大事故,罰3000~5000元/起,發(fā)生設備、火災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罰2000~10000元/起,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
5、對出現(xiàn)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項目,由監(jiān)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6、已列為分公司創(chuàng)市、區(qū)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2000~3000元。
7、項目部不按規(guī)定配備安全員,每次罰500元。
8、以上罰款需累計計算,在集團公司檢查中被處以罰款的項目,分公司按規(guī)定予以罰款。項目部發(fā)生事故而被上級主管部門集團公司處以罰款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項目部承擔。
第3篇 分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全體員工及分包單位人員。 對新員工、進入新崗位和新工程的人員(含轉崗、待崗后重新上崗)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yè)。
一、教育培訓內容 :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
2、總公司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點和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基本常識;
4、相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5、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安全防護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6、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預防事故和遇到緊急情況時逃生自救的常識;
8、其它相關內容。
二、從事安全教育的人員必須有專業(yè)技術和豐富的施工經驗。根據不同的對象,結合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的準備,并寫有書面的講課內容方可授課。
三、項目部利用“農民工夜校”做好入場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并組織工人入場安全教育的考核、閱卷和建檔。每一位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時間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個學時),并將培訓情況及時記錄。
四、從業(yè)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時,應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作業(yè)前各班組嚴格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其所從事的工作告知危險因素、正確的安全作業(yè)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一個工程項目的人員轉入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講話)
1、各作業(yè)班組長于每班工作開始前(包括夜間工作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不少于15 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記錄,履行簽字手續(xù)。
2、班前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組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和應采取的對策。
3、遇有特殊天氣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前,安全副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應參加班前安全講話并對工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重點交底。
4、項目安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各班組班前安全講話情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八、“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取證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企業(yè)法人、總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資格培訓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
2、總公司、公司應建立“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臺帳。
3、分包隊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九、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
1、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電氣焊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yè)人員。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教育分為崗前教育和在崗繼續(xù)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應在有效時間內參加復審,復審不合格或過期不參加復審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4、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審查進場各類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件,對持有過期和假證的人員不得使用。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各單位要采取集中學習培訓、召開安全會議等形式,定期組織全員的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業(yè)務學習,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第4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格式怎樣的
為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全體員工及分包單位人員。
對新員工、進入新崗位和新工程的人員(含轉崗、待崗后重新上崗)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yè)。
一、教育培訓內容 :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2、總公司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本單位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3、建筑施工的特點和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基本常識;
4、相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5、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安全防護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6、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預防事故和遇到緊急情況時逃生自救的常識;
8、其它相關內容。
二、從事安全教育的人員必須有專業(yè)技術和豐富的施工經驗。
根據不同的對象,結合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充分的準備,并寫有書面的講課內容方可授課。
三、項目部利用“農民工夜?!弊龊萌雸鼋逃?接受教育人員履行簽字手續(xù),并組織工人入場安全教育的考核、閱卷和建檔。
每一位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時間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個學時),并將培訓情況及時記錄。
四、從業(yè)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時,應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作業(yè)前各班組嚴格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其所從事的工作告知危險因素、正確的安全作業(yè)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六、一個工程項目的人員轉入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必須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講話)
1、各作業(yè)班組長于每班工作開始前(包括夜間工作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不少于
15 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記錄,履行簽字手續(xù)。
2、班前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該承擔的責任;
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組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和應采取的對策。
3、遇有特殊天氣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前,安全副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應參加班前安全講話并對工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重點交底。
4、項目安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各班組班前安全講話情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八、“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取證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企業(yè)法人、總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資格培訓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
2、總公司、公司應建立“三類”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臺帳。
3、分包隊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九、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
1、特種作業(yè)人員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電氣焊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拆卸工以及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yè)人員。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教育分為崗前教育和在崗繼續(xù)教育。
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的人員應在有效時間內參加復審,復審不合格或過期不參加復審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4、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審查進場各類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件,對持有過期和假證的人員不得使用。
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對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
各單位要采取集中學習培訓、召開安全會議等形式,定期組織全員的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業(yè)務學習,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見習制度
第5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分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維護公司、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財政部財企[2006]478號《關于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公司所屬項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礦山建設。
第三十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項目按照規(guī)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標準
(一)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
(二)房屋建筑工程、礦山工程為2.0%;
(三)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四)市政公用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為1.0%;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6篇 巴士分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巴士交通分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正常企業(yè)內部的生產秩序,確保生產經營正常發(fā)展,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一、場內駕駛車輛規(guī)定
1、在場內駕駛車輛的持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場地安全行車規(guī)定,聽從場務管理人員的指揮。
2、場地內不得開門行駛,場內不得騎非機動車和摩托車。
二、場內行駛規(guī)定
1、各種機動車在場內一律右側按順序行駛。
2、進出場限速5公里/小時。
3、場內行駛限速10公里/小時。
4、場內行駛不準超車、搶檔,車輛轉彎時必須正確使用方向標志,夜間正確使用燈光,不準逆向行駛。
三、場內車輛停放規(guī)定
1、各線路車輛進場后,按指定停車區(qū)域停放,保養(yǎng)車按指定點交接。
2、遇倒車時,必須有人員立于車尾左側或右側指揮,車輛停妥后,拉緊手制動,吃進低速檔,行車人員按各崗位要求,認真做好例行保養(yǎng)方可離場。
四、車輛進出場規(guī)定
1、車輛進場必須在場門口停車,接受檢查,方可進入場內。車輛出場須有出廠證,經檢查同意后,方能出場。
2、車輛出場,行車人員在例行保養(yǎng)中,如發(fā)現(xiàn)車輛設備有損或缺少,應及時報修。
3、夜晚車輛進場后,按規(guī)定停放后,間隔橫距不少于0.50公尺。
五、機務間安全管理
1、機務間的有電設備必須完好無損,電線走向規(guī)范、良好。
2、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加熱設備,不得私拉、私接和擅自增加用電器具。
3、機油、柴油、汽油嚴格管理,按指定方位放置,周圍不得有明火或可能引發(fā)危險的各種物品堆放。
4、不準吸煙或明火。
六、機務人員的操作管理
1、機務人員的機修操作必須嚴格遵守規(guī)范要求操作,凡在車輛周圍或車肚底操作,必須有明顯標志顯示,并禁止車輛啟動。
2、涉及車輛油、電路的檢查,車輛必須處在熄火狀態(tài)和靜止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