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義
企業(yè)安全制度是保障企業(yè)運營平穩(wěn)、預防事故發(fā)生的基石,它如同一盞指路明燈,指引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循安全規(guī)范。安全制度不僅減少了潛在的風險,保護了員工的生命安全,也維護了企業(yè)的財產不受損失,提升了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和公眾形象。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各類設備的操作步驟和應急處理措施。
2.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安全意識。
3. 風險評估:定期對企業(yè)環(huán)境和操作進行風險評估,識別并消除隱患。
4. 應急預案:制定全面的應急預案,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響應。
5. 審核與改進:定期審查安全制度的有效性,持續(xù)改進和完善。
注意事項
在制定安全制度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1. 明確責任:每個崗位的職責和權限應清晰明確,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2. 實用性:制度應符合實際工作情況,避免空泛和不切實際的規(guī)定。
3. 可執(zhí)行性:制度應簡潔易懂,便于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
4. 持續(xù)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環(huán)境變化,制度需適時調整。
企業(yè)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的守護者,其制定需科學嚴謹,執(zhí)行需堅決有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為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保駕護航。
企業(yè)安全標準制度范文
第1篇 企業(y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確認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是否符合安全標準化策劃的安排,是否符合體系的要求,是否符合管理體系文件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實施和保持,并為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持續(xù)改進提供依據,特制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___有限公司yyyyy廠。
3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
《冶金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總局令第26號)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印發(fā)冶金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軋鋼)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四〔2010〕172號)
《軋鋼安全規(guī)程》(aq2003-2004)
4 工作職責
成立績效評定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廠長擔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擔任。
4.1領導小組職責
全面負責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決策績效評定的重大事項。
4.2 工作小組職責
4.2.1 制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4.2.2 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4.2.3 負責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項報告,對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4.2.5 績效評定結果向領導小組匯報。
5 時間與人員要求
5.1 時間要求
5.1.1 在安全標準化實施以后,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在安全標準化實施初期,可以適當縮短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周期,以期及時發(fā)現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5.1.2 工作小組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一個月向領導小組提交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計劃,經批準后施行。
5.2 人員要求
5.2.1 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核,必須具備以下能力:
①熟悉相關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標準;
②接受過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評價技術培訓;
③具備與評審對象相關的技術知識和技能;
④具備操作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過程的能力;
⑤具備辨別危險源和評估風險的能力;
⑥具備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所需的語言表達、溝通及合理的判斷能力。
5.2.2 工作小組成員必須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5.2.3 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具備較好的身體素質。
6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與技術要求
6.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
6.1.1 盡可能詢問最了解所評估問題的具體人員
提開放式的問題。即盡量避免提對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閉性問題。提問可以用(5w+1h)做疑問詞即什么(what),哪一個(which),何時(when),哪里(where),誰(who)和如何(how)。其它關鍵詞包括:出示、解釋、記錄,多少、程度、達標率、情況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語言;使用事先準備好的檢查表;采取公開討論的方式,激發(fā)對方的思考和興趣。在面談時應注意交談方式,盡可能避免與被訪者爭論,仔細傾聽并記錄要點。
6.1.2 通過記錄進行回顧
記錄是整個安全標準化體系實施的客觀證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員必須調閱相關審核內容的記錄,對記錄進行回顧。
6.1.3 現場檢查情況
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最終落腳點都在作業(yè)現場,因此,必須重視作業(yè)現場的檢查。通過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再對相關的文件或記錄進行回顧,查明深層次的原因,為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奠定基礎,達到體系持續(xù)改進的目的。
6.2 技術要求
6.2.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重點關注重要的活動。
6.2.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包含標準化系統(tǒng)的所有內容。
6.2.3 評價結果應包括下列分析:
①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③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糾正行動。
7 過程要求
7.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依據、范圍、頻次和方法
7.1.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依據是《冶金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軋鋼)》、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文件等。
7.1.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范圍是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全過程及相關部門。
7.1.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出現以下情況時由領導小組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
①組織機構、管理體系、業(yè)務范圍發(fā)生重大變化;
②出現重大事故;
③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變更;
④在接受外部評審認定之前。
7.2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的準備
7.2.1 計劃的編制要具有嚴肅性及靈活性,其內容主要包括:
①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方法、依據;
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工作安排;
③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組成員;
④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時間、地點;
⑤受評定部門及評價要點;
⑥預定時間、持續(xù)時間;
⑦開會時間;
⑧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分發(fā)范圍、日期。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時間和部門安排也可采用滾動的方式。
7.2.2 工作小組根據實施計劃收集和審閱有關文件,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要列出評定項目、依據、方法,確保無遺漏,評定能順利進行。
7.2.3 各單位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后,應提前做好準備。
7.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實施
7.3.1 首次會議
7.3.1.1 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成員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7.3.1.2 工作小組組長介紹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計劃安排,包括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7.3.2 現場評定
7.3.2.1 首次會議結束后即進入現場評定。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采用觀察、交談、詢問、查閱有關文件等方法實施現場評定,并做好客觀證據的記錄。對發(fā)現的不符合事實,應由受評定部門陪同人員確認。
7.3.2.2 評價過程中,由工作小組召開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內部會議,討論現場評定中的有關問題,確定不符合項,填寫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7.3.3 末次會議
7.3.3.1 由工作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各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7.3.3.2 工作小組組長報告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宣讀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和分布情況,并宣布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論。
7.3.3.3 領導小組組長總結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情況,并對糾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7.3.3.4 領導小組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質量進行評價。
7.3.3.5 末次會議結束后,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領取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7.4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與分析要求
7.4.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束一周內,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編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工作小組分發(fā)到各責任單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內容包括:
①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日期;
②工作小組、責任單位名稱及負責人;
③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情況總結,管理體系運行有效的結論性意見;
④工作小組組長根據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進行匯總分析,填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矩陣分析表作為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附件。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發(fā)放范圍為管理層、各責任單位。
7.4.2 評定結果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②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③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④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⑤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⑥糾正行動。
7.5 糾正措施及驗證
7.5.1 責任單位在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及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十五日內 ,針對不合格項進行原因分析,制訂切實可行的糾正措施和期限等,經工作小組組長確認后,由責任單位組織實施。
7.5.2 工作小組負責對責任單位糾正措施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驗證,確認不合格項得到關閉。將跟蹤、驗證、關閉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7.6 文件更改和記錄保存
7.6.1 對實施糾正措施所取得的實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6.2 所有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記錄由安全環(huán)保部保管。
8 相關記錄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會議記錄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記錄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9 附則
9.1 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9.2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2篇 企業(yè)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制度(2)
企業(yè)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制度(二)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開展好安全標準化工作,進一步完善企業(yè)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持續(xù)改進安全管理績效,實現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制度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范圍內的各單位及全體員工。
第三條 安全標準化績效是指企業(yè)員工或單位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業(yè)績。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是以安全標準化工作目標為導向,以安全標準化工作標準為依據,對各單位及員工的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考核評定,并確認各單位及員工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業(yè)績的過程。
第四條 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及其考核細則。
第五條 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環(huán)的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改進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第二章 考核組織
第六條 企業(yè)建立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機制,成立各級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
第七條 各二級單位的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由企業(yè)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組織考核,報送廠安委會審批。員工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由各二級單位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組織考核,各二級單位應將考核情況報廠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備案。
第八條 企業(yè)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
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廠領導
副組長:技安處處長
成員:財務處處長、廠安全標準化內審員、生技處、環(huán)保處
企業(yè)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技安處。
第三章考核辦法
第九條 企業(yè)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及其考核細則,與企業(yè)安全風險獎勵金考核同步進行綜合考核,即每半年進行一次。
第十條 安全標準化a級要素在考核評級中的權重系數: 1.負責人與責任(0.10),2.風險管理(0.15),3.法律法規(guī)與管理制度(0.10),4.培訓教育(0.10),5.生產設施(0.12),6.作業(yè)安全(0.13),7.產品安全與危害告知(0.10),8.職業(yè)危害(0.05),9.事故與應急(0.05),10.檢查與績效考核(0.10)。
第十一條 安全標準化考核得分計算辦法:
安全標準化考核滿分為100分。
每個a級要素滿分為100分,各a級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對應的權重系數,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標準化考核總分值,計算方法如下:
式中 ―總分值; ―權重系數; i―各要素得分值;n―要素個數。
當不涉及規(guī)范中的某些要素時為缺項,按零分計。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 ―實得分值; ―扣除缺項后的要素滿分值。
第四章 獎懲細則:
第十二條 獲得安全標準化獎勵的前提條件是完成企業(yè)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第十三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98以上時(“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返回所在二級單位繳納風險保證金,并按返回風險保證金數額進行2倍獎勵;
第十四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96以上,98以下時,返回所在二級單位繳納風險保證金,并按返回風險保證金數額進行1.6倍獎勵;
第十五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在94以上,98以下時,返回所在二級單位繳納風險保證金,并按返回風險保證金數額進行1.4倍獎勵;
第十六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在90以上,94以下時,返回所在二級單位繳納風險保證金,并按返回風險保證金數額進行等額獎勵;
第十七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在85以上,90以下時,扣除所在二級單位1%風險保證金并取消相等數額的風險獎勵金;
第十八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在80以上,85以下時,扣除所在二級單位5%風險保證金并取消相等數額的風險獎勵金;
第十九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在75以上,80以下時,扣除所在二級單位10%風險保證金并取消相等數額的風險獎勵金;
第二十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在70以上,75以下時,扣除所在二級單位15%風險保證金并取消相等數額的風險獎勵金;
第二十一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在70以下時,取消所在二級單位安全風險獎勵金。
第五章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并在執(zhí)行中不斷完善。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技安處負責解釋。
第3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制度
1.通過對所有安全標準化實施情況的全面考核,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參與的積極性,不斷強化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持續(xù)改進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全部員工。
3.公司通過安全標準化的績效考核,獎勵積極的安全行為,懲罰不安全行為,以保持和強化正確的安全行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為。
4.各部門要加強對部門員工的安全標準化知識的培訓,提高員工對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認識,嚴格按照標準化的要求進行操作,對于檢查發(fā)現的部門員工的任何非標準行為,公司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5.各部門要定期對照安全標準化的內容進行自查,及時發(fā)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隱患,并及時進行消除整改,對不按規(guī)定開展自查的部門,按照公司相應的經濟責任制度進行處罰。
6.公司根據《安全標準化責任分解》的內容,每半年考核一次,行政部進行不定期的監(jiān)督檢查或根據各部門反饋的信息對有關部門提出考核建議,年
末各部門把考核結果報行政部。
7.辦公室根據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匯總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公司領導最終審核各部門的考核結果。
8.年末公司將根據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續(xù)簽勞動合同、職位(崗位)調整、獎金發(fā)放的依據,或做出相應的處理。
9.凡連續(xù)兩年考核在60分以下者,公司將做出書面警告或相應處罰措施并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