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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產權交易所項目掛牌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基于乙方在_________產權交易(以下簡稱“交易所”)所擁有_________號會員席位,甲方有項目在交易所掛牌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相關項目掛牌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乙方的職責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將甲方的融資項目在_________產權交易所掛牌上市,進行公開推介并征集投資人。如甲方需要召開專題推介會或新聞發(fā)布會,則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將協助甲方與征集到的投資者進行洽談,并促成雙方簽訂相關投融資協議。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項目掛牌所需的相關資料,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如為復印件,甲方須加蓋公章。
2、在本協議執(zhí)行期間,甲方應盡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條件。
3、甲方向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與該項目相關的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屬真實、完整。如有不實,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甲方應當按時繳納掛牌及相關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保密條款
1、乙方提供的有關投資者的一切材料均屬于商業(yè)機密,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其提供給任何第三方,甲方承諾賠償乙方因其泄密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乙方預期可以取得的收益。
2、對于通過交易所掛牌征集的投資者,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繞過乙方與其單獨簽訂協議,否則視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四、委托期限
本財務顧問協議的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2、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繼續(xù)履行時,經雙方友好協商可以終止本協議。
3、如一方違約應當賠償其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預期可以取得的收益,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六、協議文本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 上市掛牌委托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湖南省產權交易所國有資產產權交易暫行規(guī)則》(以下簡稱《交易規(guī)則》),按誠實信用、雙方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產權上市掛牌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產權掛牌所規(guī)定的申報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合法及有效性。如因材料失實而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發(fā)布、撮合等各項服務。
三、乙方根據《交易規(guī)則》,經審核,同意甲方填報的《產權交易上市申請書》中的_______________項目/投資信息通過《三相都市報》和湖南省產權交易所網站的方式對外公開披露信息。
四、掛牌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________時整止,共計____個月。
五、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掛牌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信息披露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并在協議簽訂的三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賬戶。
六、甲方向乙方承諾,在掛牌期間內經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項目意向受讓方, 最終與甲方達成產權交易的,即使在掛牌期結束后甲方都必須在乙方辦理交易鑒證。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湖南省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各一份。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3篇 求購掛牌轉讓的企業(yè)股權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委托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求購在甲方處掛牌轉讓的企業(yè)股權一事,簽訂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有意求購在甲方處掛牌轉讓的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股權,該股權轉讓掛牌價格為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僅限于乙方提供的股權求購信息,向轉讓方轉達。向轉讓方提供材料包括允許轉讓方閱讀、摘抄、復印相關材料等方式。
第三條 乙方保證對求購該股權事宜,已經乙方有權機構作出決定,求購意圖明確、合法、有效。
第四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五條 乙方承諾遵守《深圳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guī)則》,并按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
第六條 乙方知悉從甲方獲得的有關本協議項下股權及其轉讓方的材料,全部來源于轉讓方,保證對該材料及其涉及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并保證該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求購該股權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七條 乙方保證本身具有受讓本協議項下股權的資格和其它資質條件,并提供資信承諾。
第八條 甲方對按本協議的規(guī)定向轉讓方提供材料,給或可能給乙方造成的糾紛、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在求購活動中發(fā)生的資料復印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fā)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向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 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甲方: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 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甲方是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運營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監(jiān)督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及相關活動,實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掛牌申請及相關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掛牌的審查意見及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
為規(guī)范乙方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行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根據《 合同法 》、《 公司法 》、《 證券法 》、《非上市公眾公司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業(yè)務規(guī)則(試行)》等規(guī)定,簽訂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在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guī) 、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授權范圍內對乙方實施日常監(jiān)管;甲方有權依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yè)務規(guī)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guī)定(以下簡稱“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對乙方的股票掛牌、公開轉讓、終止掛牌等行為進行管理。
甲方有權依據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掛牌費。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制定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并及時公布,為乙方及其他市場主體參與市場活動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負責運營、管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fā)布市場信息,為乙方及其他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正常的信息環(huán)境。
甲方負責提供股票轉讓平臺及相關設施,安排乙方股票掛牌,組織乙方股票轉讓活動。
甲方負責提供信息披露服務平臺,安排乙方首次掛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的咨詢,對其股票掛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導。
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股票掛牌操作事宜,并獲得甲方的指導。
(二)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轉讓、信息披露平臺及相關設施服務。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監(jiān)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諾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乙方進一步承諾遵守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規(guī)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義務。乙方應保證并責成其包括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全體員工理解并遵守本協議內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掛牌時和掛牌后作出的承諾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應保證其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該等承諾文件。
(四)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繳納掛牌費。
(五)乙方應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業(yè)務培訓。
(六)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導致乙方不再符合掛牌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掛牌費:
(一)掛牌費包括掛牌初費和掛牌年費,由甲方依據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二)乙方應當在掛牌日前繳納按照掛牌首日總股本計算的掛牌初費,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繳納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股本計算的本年度掛牌年費。
(三)掛牌當年的掛牌年費按照掛牌首日的總股本和實際掛牌月份(自掛牌日的次月起計算)予以折算,與掛牌初費一并繳納。
(四)乙方逾期繳納掛牌費,甲方有權每日按應繳納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五)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個工作日內仍未繳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監(jiān)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張其違約造成之全部損失的權利。
(六)乙方股票終止掛牌后,已經交納的掛牌費不予返還。
本協議的執(zhí)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執(zhí)行。
與本協議的解釋或執(zhí)行有關的爭議及糾紛,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fā)生之日起的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 北京 。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因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發(fā)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上述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等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該部分條款將自動變更并以修訂或新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內容為準。
盡管有前款內容,本協議其他不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甲方業(yè)務規(guī)則內容相抵觸的條款持續(xù)有效。
乙方申請終止或被甲方終止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本協議自終止掛牌之日自動解除。本協議解除不影響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張本協議項下未結費用、滯納金支付的權利。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年____ 月 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