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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商鋪合作經營協(xié)議書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 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qū)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yè)經營。
第二條 經營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qū)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 銀行貸款 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余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 保證金 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后如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并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后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yǎng)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xié)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yǎng)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并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guī)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周期、用料說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后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給予答復。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guī)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qū)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qū)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guī)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yè)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fā)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制做發(fā)布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戶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 法定節(jié)假日 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fā)事件停業(yè)的,該停業(yè)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 罰金 ,方可補辦手續(xù)。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時間開業(yè)和營業(yè),并保證開業(yè)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fā)、零售價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fā)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jiān)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tǒng)一印制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yè)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tǒng)一培訓,并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yè)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tǒng)一著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tǒng)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標志,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志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于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yè)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并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xù)。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guī)范。對于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guī)范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yè)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yè)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xù)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后,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xù)。
第十二條 續(xù)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xù)經營,需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續(xù)營手續(xù),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范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guī)定,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guī)定并接受監(jiān)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jiān)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jiān)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qū)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yè)的需要制定統(tǒng)一經營管理規(guī)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等,指導、監(jiān)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損害 消費者權益 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tǒng)一制作租賃商鋪標志(編號),并監(jiān)督乙方在商鋪的統(tǒng)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yè)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fā)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并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 債務 。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并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yè)布局,進行劃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xù)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余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xù)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并不退還保證金及剩余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閑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yè)者與業(yè)者之間,業(yè)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yè)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lián)p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guī)定正式開業(yè)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zhàn)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合同終止 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xù):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xù)。
(四)轉營轉兌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兌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xù)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轉營轉兌手續(xù)。
3.乙方連續(xù)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后果,甲方對此不 承擔連帶責任 。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余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余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yè)人員須辦理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yè)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停業(yè)廢業(yè)手續(xù)。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盡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經過協(xié)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xié)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該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備注
一、乙方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二、乙方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三、乙方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四、乙方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第2篇 商鋪合作租賃協(xié)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提供場地給乙方作經營 區(qū)商鋪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本次合作是基于甲乙雙方對對方的信任,合作的目的共同長期合作發(fā)展各自事業(yè),從而使雙方市場不斷擴大。
第二條:商鋪坐落地址、租金
甲方提供場地給乙方作經營需要,該商鋪坐落地址為: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以下簡稱 “ 標的物商鋪 ” ),租金 元 / 月(與 商鋪租賃合同 一致)。
第三條:商鋪用途
上述商鋪主要用于乙方用于經營
第四條:合作期限、出資及分配
1 、合作期限為 ____ 年,自 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 日止。(與商鋪租賃合同期限相同)
2 、出資:乙方個人出資,出資的項目包括:
( 1 )相應的商鋪租金、押金,為 ;
( 2 )初期簡易裝修費用(能使商鋪達到投入使用的標準) 元、物業(yè)管理費用 元 / 月、水電費乙方承擔 元 / 月、維護費用等與標的物商鋪相關的公共費用 元 / 月。
若為甲乙雙方各自認租店內面積用作個人經營的,則各自負擔相關的費用。
3 、分配:除去成本、日常開支,該商鋪產生的收益為可分配收益,雙方按實際分配,每月底結算。甲方可以扣除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 1 )乙方(或雙方用作經營所繳納的租金);
( 2 )各種管理費用;
4 、乙方聘請的人員,由乙方與其 簽訂勞動合同 ,并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 、甲乙雙方各自認租標的物商鋪內面積用作個人經營,具體認租的面積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乙方只能用作自用而不能對方 擅自轉租 。
乙方首次認租的商鋪面積為 ,此部分面積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放棄首先使用不得轉租。
2 、若乙方方認租店內面積后因經營不善而不能繼續(xù)認租的,征得甲方同意可以對外轉租,轉租的按照此合同繼續(xù)執(zhí)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約定,擅自將面積再轉租給第三人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 、甲方不按照約定提供必備的經營條件,如水電供應、安全管理等,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附則
1 、 經協(xié)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xié)議有沖突的,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2 、 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
3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4 、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3篇 商鋪合作經營協(xié)議書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協(xié)議。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3、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4、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5、合作人不得從事?lián)p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
6、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
7、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guī)定,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有同等效力。
8、本協(xié)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4篇 商鋪合作經營協(xié)議書模板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于 斗門里維埃拉146號鋪 房屋(建筑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xù)合作雙方另作協(xié)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fā)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qū)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xié)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xié)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xié)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xié)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xié)議,若要提前終止協(xié)議(不包括本協(xié)議第七條的規(guī)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xié)議第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xié)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協(xié)議期滿如不續(xù)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后,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