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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消防質量承諾書 第2篇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設計單位承諾書
第1篇 消防質量承諾書
消防質量承諾書
(施工單位名稱)作為 (建設工程名稱)的消防施工單位,對本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一、工程設計圖紙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同意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消防設計圖紙存在差錯的,及時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反饋意見;
四、建立施工質量責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確保消防工程施工質量;
五、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消防產品進入施工現場后,按照規(guī)定需要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和抽樣檢驗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配合現場取樣;
六、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預防火災發(fā)生;
七、設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儲存場所,嚴格用火、用電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設單位及時申報驗收,積極配合建設單位作好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工作,項目經理必須參加消防驗收。對于消防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將依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建筑法》的有關規(guī)定接受處罰。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除依法接受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蓋 章)
年 月 日
第2篇 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設計單位承諾書
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設計單位承諾書
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承諾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承諾書
***有限公司作為******項目的消防設計單位,對本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接工程設計,不越級或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掛靠、賣圖簽等違法承接、轉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設計;
二、推行設計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建立設計質量責任制,健全并落實消防設計質量自審制度,嚴格履行自審小組的管理職責,確保工程的消防設計質量;
三、根據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四、對圖紙審查機構提出的設計修改意見及時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對確需修改的消防設計,應及時告知建設單位重新向原審批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五、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應當注明規(guī)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六、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將依據《消防法》第五
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有關規(guī)定接受處罰。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除依法接受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蓋 章)年月日
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