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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管理三步曲【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66

校園安全管理三步曲

第1篇 校園安全管理三步曲

校園安全管理三步曲

z省z市老河口z鎮(zhèn)z小學發(fā)生一起因擁擠引起踩踏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z江衛(wèi)小學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做好校園安全管理工作。

一、召開安全專題會議,重申安全的重要性。學校召開了專題會議,在會議上,校長重申安全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班主任繼續(xù)抓好每天放學三分鐘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隨時關注學生的安全。各班通過班會、黑板報等多種途徑和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專題教育,使廣大師生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

二、開展校園安全大檢查。此次檢查內容包括學校校舍、體育器材、消防、食堂等方面,主要檢查學校樓梯有無破損,各種體育器材要保證結實、良好,沒有隱患;學校的圍墻、廁所、門窗要保證其處于穩(wěn)固、安全;安全出口暢通,疏散通道不許存有物品,指示標志、電線和應急照明燈要完好無損;食堂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及保留驗收要嚴格把關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及時采取了相應的措施進行了整改,預防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三、切實加強學校日常安全管理,規(guī)范出操秩序。讓學生充分認識發(fā)生擁擠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樓梯間打鬧、嬉戲的危險性,提醒學生上下樓梯相互禮讓,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同時,學校對各班出操*時的秩序進行了重新安排,使得各班上下樓更加安全有序。

學校將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工作的重中之中來抓,積極加強基層保衛(wèi)組織建設,健全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狠抓責任制落實,大力整改存在隱患,確保學校的穩(wěn)定安全。

第2篇 財經學院外國留學生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財經學院外國留學生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對外國留學生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榮譽和安定團結,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外國留學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不得從事與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動,不得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擾亂公共秩序。

二、外國留學生應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江蘇財經職業(yè)技術學院校紀校規(guī);因本人違反中國法律而發(fā)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由中國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由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外國留學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傳銷;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四、外國留學生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外出請假。

五、我校尊重外國留學生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為學生提供指定場所開展不妨礙他人的個人信仰活動,嚴禁在校內其他場所進行傳教及宗教聚會等活動。

六、學校提倡并支持外國留學生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學術、科技、藝術、文娛、體育等活動。留學生進行課外活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七、外國留學生舉行各種活動應當按法律程序和有關規(guī)定獲得批準,對未獲批準的,學校應當依法勸阻或者制止。

八、學生不得在校內駕駛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在校內駕駛機動車時,需按規(guī)定地點停放車輛,減速慢行,保證安全。

九、在校內如遇火災、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可打校園83858110電話報警,并及時向班主任匯報。

十、外國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就業(yè)、經商,或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但可以按學校規(guī)定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

z財經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3篇 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學生進出校門時要自覺遵守學校所制定的校門管理有關規(guī)定,

學生持物出校門時必須接受門衛(wèi)檢查。學生門時必須有班主任或系領導的簽條!否則不予放行!學校大門實行全天候關閉,平時不得無故開門。

二、自覺遵守校園作息規(guī)定,午休時不得在校園內大聲喧嘩或進行球類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晚熄燈后校園內的學生必須自行返回宿舍休息并保持肅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休息!

三、進校的單車、電動車、摩托車等車輛要停放在車房棚里,不準隨意停放在操場上或教學樓前以免影響校容美觀。

四、嚴禁在校園內練習駕駛單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和三輪車等一切機動車輛!

五、嚴禁在校園內亂砍、亂攀和采摘花、草、樹木。

六、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時速不得超過20碼。

七、教學樓、食堂、學生宿舍區(qū)附近不準喧嘩嬉鬧,嚴禁在校園內、球場上亂曬被服!

八、每天按時打掃校園,保持校園環(huán)境清潔;自覺維護公共設施,損壞一律要追究賠償。

九、提高警惕,嚴防壞人搗亂破壞;違反管理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直至處分!

泗縣特教學校

第4篇 蘭州三十一中校園安全保護區(qū)管理實施細則

(2023年7月九屆一次教代會通過)

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科學化,建立健全全員責任、全程管理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校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蘭州市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范》、《蘭州市校園安全保護區(qū)十項規(guī)定》及蘭州市教育局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蘭州三十一中《校園安全保護區(qū)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警鐘長鳴”的原則,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確保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工作的首位,進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強化監(jiān)督、整治隱患。

二、安全工作目標要求

切實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創(chuàng)造安全穩(wěn)定的校園環(huán)境,從源頭上杜絕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發(fā)生,使學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責任到人、措施落實。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責任體系

一、安全工作領導體系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由副校長、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負責同志、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組成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置3名專職保安人員。

2.學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長親自抓,分管副校長具體抓,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落實的分層管理體系。

3.蘭州三十一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主管校長副校長 校安辦主任

成員: 中層干部、團委書記校醫(yī)

二、安全工作監(jiān)管體系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jiān)督和管理,建立科學化的監(jiān)督管理網絡和切實有效的制度,形成條塊結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交叉、立體覆蓋的管理體系;重點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隱患排查與處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訓制度。

三、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1.校長、副校長、科室負責人、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校長對安全工作負第一責任,對安全實行全面管理;副校長、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各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對安全工作負分管責任,在所管理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實行分級管理。學期初,學校與各科室之間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責任體系。切實使安全責任落實到學校各管理層,落實到各科室,落實到具體的人頭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安全保衛(wèi)工作人員帶頭抓,學校教職員工全員抓落實的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2.蘭州三十一中安全工作職責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實施年度校園安全工作計劃、經費預算,指導監(jiān)督學校安全工作實施與檢查,負責突發(fā)事件的總體指揮和善后處理工作。

(2)校長

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3)副校長(校長助理)

1.將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學校管理工作。

2.配合學校精心組織好各項活動,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

3.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了解師生的思想和身體狀況及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果斷處置,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4)政教處

1.負責學校安全制度建設、學生管理等各項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

2.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

3.負責學校安全防范應急預案的制訂和演練落實。

4.負責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情況的上報工作。

(5)教導處

1.指導教師嚴格按照學科要求開展教學活動。

2.定期檢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況。

3.分年級落實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與評價。

4.督促體育教師抓好體育課安全工作。

(5)總務處

1.負責學校食堂、小賣部的食品安全、飲食衛(wèi)生。

2.負責校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檢查、添置、維修。

3.負責學校的財產管理和消防。

4.學校機動車輛的管理、鍋爐安全管理等。

(6)班主任

1.全面負責本班級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將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為班級管理的一項經常性任務抓好落實。

3.堅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節(jié)安全課。

4.及時了解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fā)現(xiàn)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7)任課教師

1、對當堂課安全負第一責任,掌握學生的出勤、缺席情況,及時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報情況。

2、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知識;

3、對學生的不安全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

4、協(xié)助班主任落實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項措施。

(8)校醫(yī)

1.負責學校衛(wèi)生室和傳染病防治安全管理

2.配合總務處檢查食品安全。

四、安全工作應急救援體系

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救援救護小組、善后處理小組、事故調查小組等組織機構;做到一旦發(fā)生事故和險情,有統(tǒng)一指揮的組織領導機構,有足夠排險的救援人員、物質和資金,能及時妥善處置各種突發(fā)事故;定期開展包括地震、消防演習在內的應急疏散救援演練。

第三章安全管理具體工作職責及要求

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層層簽訂責任書的原則,按照校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的安全管理體制,認真做到領導、措施、責任、資金、人員“五落實”,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隱患、促落實、保安全。

一、校園安全保護區(qū)安全要求(總務處)

1.學校聘請鎮(zhèn)派出所所長為法制副校長、校外法制輔導員,定期開展各類法制講座,開展“警校共育”活動。

2.學校同派出所建立警民協(xié)作聯(lián)系制度,邀請民警協(xié)助學校作好法制教育、幫教工作。

3.學校配合派出所清理學校校園周邊環(huán)境。

4.值周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huán)境的巡查,發(fā)現(xiàn)社會閑雜人員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5.每周五放學前,教師提醒學生,注意道路、交通等各項安全。

6.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guī),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二、學校建筑設施安全要求(總務處)

1.健全學校房屋檔案,加強對校舍建筑圖紙資料如供水、電、氣設計圖紙和施工圖紙資料的管理。

2.學?;窘ㄔO項目從設計立項到竣工驗收,都要嚴格依法管理,做到“五個必須”:必須依照學校自身的特點進行規(guī)范設計,必須依法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報批程序進行審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質量規(guī)定進行施工監(jiān)督,必須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建筑施工規(guī)程進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須按照有關國家質量標準進行竣工驗收。

3.重點加強對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危房,d級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圍設置明顯標志,明確禁區(qū),嚴防師生誤入,確保安全,并立即著手改造;b、c級的應在專家指導下限期修繕,確保危險程度不再加重。

4.加強對樓梯護欄、廁所、車棚、圍墻、墻體附屬物及綠化設施的日常安全維護與管理。

5.各樓層過道、樓梯、樓道的安全管理責任人,重點負責對樓層過道、樓梯、樓道的日常安全管理。

6.水電管理人員負責對學校一切供電、供水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維護和管理。

7.科室負責人、教研組長、年級組長,負責對本科室、組級的設施安全管理。

8.各班主任負責對所帶班級的財產設施安全管理。

9.各功能室負責教師負責對各功能教室的財產安全管理。

10.體育教師負責對一切體育場地、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維護和管理。

11.政教處負責對學生宿舍的財產及設施安全管理。

三、學校日?;顒影踩螅ń虒?、政教處)

1.體育課及體育活動的安全。體育教師要對學生體育課及體育活動進行安全教育,重視體育衛(wèi)生監(jiān)督,要認真檢查一切體育設施的運行情況,如有安全隱患,要堅決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學校報告;要反復講明動作要領,強調安全要素,加強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為學生合理安排運動區(qū)域,嚴禁無人監(jiān)管的體育自由活動。

2.運動會的安全。學校組織學生運動會要周密安排,成立組委會,要設立專門安全小組負責對運動會的安全管理,統(tǒng)一指揮,維護比賽場地秩序;比賽期間對比賽場地、設施、設備要認真檢查,排除事故隱患,對投擲場地,跳高、跳遠場地,短跑、接力賽場地要重點設防,專人負責,預防意外事故發(fā)生;準備適量常用藥品及醫(yī)用物資,要有搶救人員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應對突發(fā)事件;對拉拉隊要落實專人進行規(guī)范管理。

3.課堂教學(含實驗課、晚自習)的安全。任課教師及輔導教師是安全管理責任人,維護課堂紀律和秩序,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行為,防止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和傷害事故。

4.集隊集會安全。學校要加強對學生集隊集會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教育,集隊集會要按年級、班級、按方位有順序進出場地并形成慣例;嚴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亂和擁擠;樓道、過道要指定安全責任人,堅持到崗值班履行職責,確保集隊集會過程中師生安全。

5.師生大型活動、外出活動安全。學校舉行師生大型活動和外出活動要制定安全預案并事先報市教育局批準;預案內容根據(jù)實際情況包括安全責任人、執(zhí)行時的各環(huán)節(jié)、房屋建筑安全檢查、照明燈光電路的檢查與維修、參加人員的進場與退場組織、交通工具安全及行進路線、應急措施等,必要時要和當?shù)嘏沙鏊?、消防部門取得聯(lián)系,爭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學生行為規(guī)范教育。政教處、班主任對學生經常進行日常行為規(guī)范教育;嚴格要求,嚴格管理。

四、學校食堂、小賣部安全要求(總務處)

1.建立完善的食品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食品衛(wèi)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發(fā)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堂、小賣部要依照《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到市衛(wèi)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huán)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市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建立學校食堂、餐廳、小賣部衛(wèi)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試嘗制度和菜品留樣制度。

5.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huán)節(jié),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6.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7.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定的城鄉(xiāng)生活飲用水的衛(wèi)生標準。

8.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9.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五、學校鍋爐房安全要求(總務處)

1.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2.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3.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5.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6.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并保持完整,一旦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報告,并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7.為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8、必須根據(jù)操作規(guī)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yǎng)工作。

9、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yǎng)年檢工作。

10、司爐工空余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yè)務知識,為做好安全節(jié)煤、保障供熱、節(jié)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六、學校通勤車安全要求(總務處)

1.司機要經常對車輛安全進行檢查,車輛不得帶病上路。

2.嚴禁酒后駕駛,違者一經發(fā)現(xiàn)堅決取締通勤車駕駛資格。

3.不準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確保教師及學生安全。

4.遇有冰雪路面,車輛穩(wěn)駕慢行,違者解除校車駕駛資格。

5.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均由責任人承擔。

6.按時出車,保證學校教師正常上下班。

七、學校消防安全要求(總務處)

總務處主任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加強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檢查;加強對校內違規(guī)使用電器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重大節(jié)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學校報告和整改;按規(guī)定定期更換、維修各種消防設施。

八.學校用電安全(總務處)

1.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

2.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fā)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等。

3.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yè)人員負責。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5.學校要定期對線路進行檢測和維修,防止線路老化引發(fā)火災。

九、功能教室安全要求(教導處)

1.各功能室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衛(wèi)生打掃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xié)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3.學校教師、學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y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4.微機室、多媒體教室要強化防盜措施,安裝防盜門窗,加強值班保護。

十、校園網絡信息及反邪教安全要求(教導處、辦公室)

分管電教工作的副校長和網絡專業(yè)管理人員為學校校園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責任人,重點負責對校園信息網絡日常安全維護與管理,切實搞好網絡安全監(jiān)控,防腐朽思想侵蝕、防計算機病毒入侵、防網絡泄密、防敵對勢力破壞。

辦公室、政教處把對師生的反對邪教的教育工作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日常教育教學工作中,組織開展“崇尚科學反對邪教”教育工作。

第四章安全工作責任書的簽訂

一、學校要結合實際詳細劃分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點(區(qū)域),根據(jù)本細則詳細擬訂各責任點(區(qū)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內容和職責。

二、學校要按照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嚴肅認真地與各責任人分別簽訂安全責任書。

三、安全責任書應詳細具體地明確責任人的責任點(區(qū)域)、安全工作內容、職責、要求、獎懲等內容。

四、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點(區(qū)域)責任人工作發(fā)生變化時,學校要根據(jù)工作需要重新確定新的安全工作責任點(區(qū)域)的責任人并簽訂責任書。

第五章 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一、學校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和處置預案。

二、事故處置及救災重點任務是最大限度搶救傷員、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保護重點設施安全,如供電、供水設施;積極搶救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盡量減少損失;做好社會穩(wěn)定工作。

三、學校發(fā)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關部門報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積極搶救受傷人員,盡最大努力保護生命財產安全,保護事故現(xiàn)場,維護治安秩序,提供車輛和救援物資,安撫傷亡人員家屬,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四、學校在開展應急救援的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安全科報告。

五、學校及有關人員要協(xié)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調查事故原因,鑒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

六、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七章附則

本辦法自2023年7月九屆一次教代會通過后執(zhí)行,解釋權在校安辦。

第5篇 s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校園交通秩序管理,維護學校安全穩(wěn)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優(yōu)化育人環(huán)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guī)定》、《sd省高等學校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和《sd大學校園秩序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章 校門區(qū)域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條 進出校園的人員、車輛,必須遵守國家和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服從門衛(wèi)管理,自覺接受查詢。

第二條 根據(jù)學校實際情況,利用校園網平臺,設立機動車門禁及收費管理系統(tǒng),對機動車進出校園實施驗卡放行制度,依據(jù)濟南市關于機動車停車收費的相關規(guī)定,對部分進入校園的外來機動車實行收費管理。

《sd大學校園機動車門禁管理及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條 各種車輛進出校門須限速慢行,服從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指揮和查驗。裝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車輛,無學校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相關證明、證件,不得進入校園;運送危險物品的車輛經批準進入校園,須按公安處指定的路線行駛。攜帶、運送貴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離開校園的各類車輛,須持有物品所屬單位或物品所有人所在單位開具的有效證明(單位有關人員簽字并加蓋公章),主動接受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的查驗。

第四條 校門內、外禁停區(qū)域禁止停放任何車輛,禁止任何阻礙校門暢通的行為。

第二章 校園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條 校園內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各行其道。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本著行人和非機動車優(yōu)先的原則通行。學校根據(jù)實際需要,將校園內部分道路設為機動車單行道和步行道。

第六條 校內舉辦大型活動時,學校將根據(jù)實際需要,臨時劃定禁行道路和禁止停車區(qū)域。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學校負責按規(guī)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交通指揮和車輛疏導工作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各單位、部門舉辦大型活動,應按照規(guī)定申報,交通指揮和車輛疏導工作由主辦單位組織。

第七條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校園道路從事*、擺攤、打球、做操、跳舞、輪滑等各種影響道路暢通和交通安全的活動。

第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園內道路上方懸掛橫幅。經學校宣傳部批準懸掛的橫幅,橫幅至地面的垂直距離應不低于4米。

第九條 除主管部門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和隨意增設、拆卸、移動校園內交通標志和交通設施。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礙校園內交通。因校園建設和工作需要,要開挖道路、占用路面,須經學校主管部門(后勤管理處、基建處、公安處等)批準,施工現(xiàn)場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 校園內各類施工車輛必須按學校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路線出入校園。裝載渣土的車輛必須采取篷蓋措施,以防撒漏、揚塵。

第三章 校園內車輛和行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在校園內駕駛車輛和騎行各種非機動車、電動助力車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規(guī)定有關駕(騎)車行駛的各項規(guī)定,安全文明駕駛(騎行)車輛。無駕駛證人員不得在校園內駕駛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校園內學車、練車。國家交通安全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允許騎行各種非機動車、電動助力車的人員,不得在校園內騎行各種非機動車、電動助力車。車輛和行人在校園內應按交通標志指示通行,遇有交通管理人員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各類車輛在校園內減速慢行,禁止鳴笛。

第十三條 駛入校園的各類機動和電動車輛須具有完備的行駛手續(xù),車況正常、車容整潔、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四條 各類殘疾人乘用車,駕駛、騎行或推行者應注意交通安全,謹慎慢行。學齡前兒童、耳目殘疾、行走障礙和精神病患者,在校園內行走須有監(jiān)護人或監(jiān)護人委托的人以及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扶持、帶領。

第十五條 各類車輛在校園內應按照停車指示標志停放,遇有交通管理人員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停放。對在有禁停標志區(qū)域停放并影響交通的各類車輛,學校交通管理部門將采取記錄違章、貼條警告、鎖車告誡、清障拖車等教育、管理措施。教育無效者,將由地方公安交警部門采取取證處罰、清障拖車等強制措施,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違規(guī)駕駛員(騎乘人)本人負責。

第十六條 車輛駕駛員(騎乘人)應注意車輛安全,為車輛配置防盜鎖具等裝備。車輛停放時應及時落鎖,關閉車門、車窗,勿在車內放置貴重物品。

第十七條 在校園內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騎乘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員(騎乘人)應當立即進行救助,并迅速向交警部門和120急救中心報警,同時向學校公安處報告。因搶救受傷人員而變動現(xiàn)場的,應標明位置。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無爭議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進行協(xié)商處理,即行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中的'校園',不含有專設進出通道的教職工宿舍區(qū)。

本規(guī)定中的'機動車',專指汽車。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人員和校內單位,學校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作出違章記錄和給予相應處理;對經勸告、制止仍不改正的,由公安、司法機關根據(jù)情節(jié)依法處理;觸犯法律者,由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二十條 威海分校、各附屬醫(yī)院和教職工宿舍區(qū)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有關條文由學校公安處負責解釋。2023年9月25日公布實施的《sd大學校園交通管理暫行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6篇 抓實安全管理確保校園平安規(guī)范

多年來,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上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在常規(guī)管理中落實安全,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在工作重點中突出安全,切切實實把“安全無小事”落實到具體工作中,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做到了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構筑起了一道堅固的校園安全屏障,確保了學校平安、穩(wěn)定、和諧。

完善制度,細化管理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常太性工作,要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就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學校安全制度。我校班子成員通過充分討論,積極采納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建立學校常規(guī)安全工作制度12種;消防交通安全制度7種;食品衛(wèi)生安全制度14種;疾病防控管理制度15種;學校其他安全制度21;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的各類預案14種。這些制度和預案涵蓋學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

明確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我校建立了各類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36個,把崗位責任逐條細化,落實到人,同時,采取問責制,與每一個責任人簽訂崗位責任書,建立覆蓋所有工作的安全保障體系,進行規(guī)范化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水平。做到人人都關心學校的安全工作,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參與者、宣傳者、組織者,形成一支學校安全工作的常規(guī)隊伍。真正實現(xiàn)了校園安全問題“事事有人做,人人負責任。”

預防為主,教育為先

抓好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我校利用每周一升旗活動時間、安全教育課、學科滲透等途徑,經常性地對學生通過講解、演示和訓練,對學生開展安全預防教育;還利用校園廣播站、黑板報、宣傳欄、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宣傳工具及舉行主題班會、講座、安全征文與網絡安全知識競賽、組織學生觀看《安全教育專題影片》、學生學習《安全教育讀本》等多方面的教育提高了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學校每學期邀請派出所、交警、消防等職能部門領導、專家到校對全體學生進行人身、消防、交通、飲食等系列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過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知識講座、發(fā)放《致家長的一封信》、主題班隊會、征文比賽、校園廣播等學生喜聞樂見、生動活潑、圖文并茂的形式,利用多媒體等現(xiàn)代化手段對學生多途徑地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學校堅持把每學期第一周確定為學?!鞍踩逃堋?每學期第一課確定為 “學校安全教育課”, 每周星期一第一節(jié)課確定為班級心理健康教育課,并要求各班利用每周一節(jié)品德課專門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讓安全教育陪伴學生度過美好的學習生活。

學校堅持以養(yǎng)成教育為切入點,抓小事,抓細節(jié),把學生文明行為習慣養(yǎng)成教育和安全教育相結合。 堅持把《守則》《規(guī)范》的貫徹落實作為主抓手,把紀律、學習、衛(wèi)生、文明禮貌等方面的良好習慣的養(yǎng)成作為工作內容,著眼于大處,著手于小處,狠抓學生的一日常規(guī),從各方面規(guī)定學生應該做和不應該做的行為規(guī)范。對應該做的行為通過嚴格管理,進行反復訓練,格式化為在不同場合應具備的習慣性的規(guī)范行為。如我們對學生上下樓梯“輕聲、慢步、禮讓、右行”堅持長期訓練,學生行走有序,有效地防止了踩踏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在養(yǎng)成教育中,學校注重發(fā)揮學生會的監(jiān)督作用,充分發(fā)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讓學生對自己的日常安全行為實行自主管理、評價,并及時反饋。逐步使學生從“要我這樣做”轉變?yōu)椤拔覒撨@樣做”,讓良好的行為習慣內化為學生的自覺行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學校還特別注重利用特殊時段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農忙假”以及節(jié)假日來臨前都要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形式。

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是加大安全投入。學校派專人定期檢修用電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破損、裸露電線;加強對樓梯扶手、教室門窗、樓道(梯)照明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及時更換過期消防設施;多方籌措資金努力排除校園內的安全隱患,如修繕房屋、排除危巖危墻、增高欄桿。學校每年投入近10萬元用于安全設備設施建設。

二是齊抓共管,建立安全防范網絡。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值班制度,要求門衛(wèi)每天堅持24小時值班,堅決禁止閑雜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成立護校隊,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加強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力量。發(fā)放告家長書,要求家長協(xié)助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學生到校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到校,杜絕了學生早到現(xiàn)象。加強師生值周工作和班主任的“到場”工作,加大對值周教師、執(zhí)勤學生、班主任到場的考核力度。加強路隊和家長接送的紀律整頓,徹底杜絕了路隊上秩序混亂、紀律渙散現(xiàn)象。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區(qū)域的安全監(jiān)管和考評。加強對校園安全巡查的落實。以班級建立“安全監(jiān)察小組”,實行學生安全自治。目前已形成了從家長到學生、從管理人員到普通教職工、從社會到學校齊抓共管、立體防范的安全防范網絡,全力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三是積極開展安全疏散演練活動。學校以“操練于平時,防患于未然,受益于終生”為訓練目標,以“防震逃生應急演練、防火逃生應急演練、突發(fā)事件應急演練”等為訓練內容,以“單班實驗、一級示范、整排推進、全校集訓”為訓練方法,以“首周定時指導、次周定時訓練、后周隨機演練”為集中訓練措施,全面啟動了系列應急演練,做到了層層開展,班班組織,人人參與,并確保安全技能演練的實效性。如今年5月,我校再次成功地組織了“抗震緊急避險及應急疏散演練”。通過演練,全校師生對逃生路線、安全指示標志、安全場所位置、逃生自救方法、重點部位保護措施等有了清楚的認識,教師的應急判斷和指揮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應急預案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和改進,增強了實用性和操作性。

安全是一種意識,更是一種習慣,安全工作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沒有安全,就沒有質量。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的管理原則,嚴格執(zhí)行安全宣傳、督查、整改、通報,獎懲等制度,我們相信,有各級領導的鼎力支持,有全體師生的緊密協(xié)作,我們一定能夠打造平安、和諧校園,給孩子們撐起一片安全成長的天空。

閬中市金城鄉(xiāng)中心學校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第7篇 大學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大學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為本、按章依法管理原則。凡進入我校校園的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z大學校園道路上參與或涉及交通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管理辦法。

第三條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批評教育或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條 校內發(fā)生交通事故,由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五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z大學校十陵校區(qū),其他校區(qū)參照執(zhí)行。

二、校園道路管理

第六條 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封閉、占用校園道路或從事堆物作業(yè)、搭棚蓋房或其它妨礙交通的行為。

第七條 因建設需要在校園道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影響交通安全的,施工部門應在施工前三天,將道路施工地點、時間、工期以書面形式報請校長辦公室,經相關部門批準報保衛(wèi)處備案后方可施工。

第八條 經批準在校園道路上施工作業(yè)單位,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yè),并在距離施工作業(yè)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立告示牌和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必要時應當指派安全員在現(xiàn)場疏導行人和車輛。施工任務結束應及時修復路面,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第九條 禁止在校園道路上隨意停車、堆放物品或有其他妨礙校園道路安全和暢通的行為。違反本管理辦法,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須由違規(guī)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機動車輛管理

第十條 校內各單位公車、教職工及其居住校內的直系親屬的家用私人小型轎車,進出校園應辦理《z大學機動車出入卡》,憑卡出入校門。出入卡辦理時間以保衛(wèi)處每年通知為準,逾期不再辦理。執(zhí)行公務的特種車輛和由學校邀請來校的貴賓、客人所乘車輛,經確認后可準予通行。各類運營車輛和校外車輛,不予辦理《z大學機動車出入證》,車輛一般不得進入學校。確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在得到許可后,領取門禁臨時卡進入校園,并按停放時間計時收費。

第十一條出入校門和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謹慎駕駛、減速慢行,在校園道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在校園內鳴號。主動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夜間行車須開啟夜行燈。

第十二條無牌、無證車輛和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改裝車輛、大功率燃油、燃氣助動車,禁止在校園道路上行駛。 校園道路嚴禁學駕機動車和利用校園道路和場地作教練場地。嚴禁無證駕車、酒后駕車、飚車、試剎車。嚴禁賽車類摩托、貨運類三輪摩托進入校園。

第十三條 校內設置停車場(點)、禁停區(qū)、限停區(qū)、禁行區(qū)、出入通道等交通管制設施,由保衛(wèi)處統(tǒng)一規(guī)劃、組織實施,校內各單位必須遵照執(zhí)行,未經允許,校內各單位不得自行在門前設樁劃定本單位的停車位,不得擅自開設通道,不得擅自變更保衛(wèi)處的交通管制設施。

第十四條 進入校園的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場或指定的臨時停車處,不得在校園內亂停亂放,不得妨礙校園交通和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禁止在禁停區(qū)停放機動車。

第十五條 大型貨運車輛要進入學校,必須在保衛(wèi)處登記備案,并按保衛(wèi)處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裝運貨物時不得妨礙其它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貨運車輛倒車時,車尾須有人指揮,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六條 駕駛人員違反本辦法引發(fā)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四、非機動車、行人通行

第十七條 本校師生員工應模范遵守各項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制度。因工作、學習、來訪的校外人員,應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制度。

第十八條 校園內行人應走人行道,無人行道的道路靠邊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應確認安全后再通行。禁止在校園道路上放風箏、打球、遛狗等有礙交通的行為。

第十九條 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非機動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非機動車進出校門應注意避讓行人,并主動配合門衛(wèi)檢查和引導。

第二十條 騎自行車、三輪車或電動車,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嚴禁在校園道路上逆向行駛、違章帶人或雙手脫把騎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轉彎必須減速行駛,向后瞭望,伸手示意。未滿12歲的兒童,不得在校園道路上騎行自行車。

第二十一條 校園道路上禁止溜旱冰、滑輪板;禁止邊騎車邊打手機或騎快車、相互追逐、急轉猛拐等有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五、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

第二十二條 校園人行道、樓寓出入口、車輛與人員集散地通道以及無停車標志的道路和區(qū)域,禁止停泊車輛。

第二十三條 學校汽車隊車庫為專用場所,其它車輛不得擅自占用或停放。

第二十四條 校內停車場、停車點,由校保衛(wèi)處等管理部門設置標志、劃定泊車位,機動車應按指定的停車位或停車場有序停放。

第二十五條 非本校公務車輛,禁止在校園停車過夜。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校內停車過夜,須經保衛(wèi)處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xù),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第二十六條 保衛(wèi)處有權根據(jù)校區(qū)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到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情況,保衛(wèi)處可以實行臨時交通管制。學校各學院、部門舉行大型活動的外單位機動車輛進校,主辦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按學校大型活動申報制度規(guī)定提前十五天向校長辦公室申報,到校保衛(wèi)處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校各種學習培訓、進修學員的機動車進校,可由相關學院或部門指派專人負責,于開班前集中至保衛(wèi)處登記申辦臨時機動車出入卡,并確定停車場所,學習培訓結束后交回保衛(wèi)處對通行證進行統(tǒng)一注銷。

第二十八條 非機動車應在規(guī)定的自行車停車庫、停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內有序停放。

六、交通事故處置

第二十九 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在校園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自行調解的輕微事故外,應立即報告公安交管部門并保護事故現(xiàn)場,等待公安交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條 接到校內交通事故報警,保衛(wèi)處應立即派員趕赴現(xiàn)場進行處置,維護現(xiàn)場秩序,開展現(xiàn)場取證工作。 在校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須保衛(wèi)處出具相關證明的,必須在事故發(fā)生時向保衛(wèi)處報告,事后保衛(wèi)處將不予受理。

1、交通事故中有受傷人員的,在“120”急救車未到達之前,校醫(yī)院應派醫(yī)生趕赴現(xiàn)場進行先期搶救。

2、對造成人員死亡或者涉外的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十一條 校園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1、當事人就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害賠償愿意協(xié)商解決,可以進行調解。

2 、經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xié)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七、違章處理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以教育為主,經勸說教育無效或情節(jié)較重的,可通知其所在單位或部門進行批評教育或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于不遵守校園交通管理的師生員工,保衛(wèi)處將進行溫馨提示;經提示后仍違反的將通報到各學院、部門 ;各單位師生員工違反校內交通管理的情況將統(tǒng)一納入年度綜合治理考核評估,直接影響本單位的綜治考核結果。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在校園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自行調解的輕微事故外,均應報公安交管部門處理。在校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須保衛(wèi)處出具相關證明的,必須在事故發(fā)生時向保衛(wèi)處報告,事后保衛(wèi)處將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條對在校園內的車輛從事非法營運、不服從管理亂停亂放或其它違反《道路交通法》的行為,學校保衛(wèi)處將采取鎖車、拖曳、貼《告知單》等形式進行處理,對貼《告知單》三次以上的車輛將沒收當年《z大學機動車出入證》,次年不予辦理。情節(jié)嚴重的其它情形,學校保衛(wèi)處會同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和處罰。

第三十五條 道路施工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辦手續(xù)或不采取現(xiàn)場安全措施的,可責令其停止施工,該工程管理部門應向校長辦公室作書面解釋或檢查。

第三十六條 違反停車管理規(guī)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或在車前玻璃張貼違章告知單,并記錄在案,并通報所在單位或學院、部門。

八、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保衛(wèi)處負責解釋和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如其它有關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和條款與本管理辦法相抵觸的,按本管理辦法實行。

第8篇 小學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方案

崗韋小學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方案

結合《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鎮(zhèn)潤教〔2015〕14號)的要求,成立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一把手校長任組長,抓安全的同志任副組長,所有行政和班教組長任小組成員,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開展“五個一”活動: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并嚴格執(zhí)行修訂完善過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與各類應急預案;組織專人在開學前集中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發(fā)現(xiàn)隱患;由德育處制定一份新學期學校安全教育計劃,同時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總體安排中;要求班教組長在開學第一課上通過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傳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校園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根據(jù)《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鎮(zhèn)潤教〔2015〕14號)的精神,學校安全工作要有明確分工,結合本校具體情況,本校的分工如下: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總務后勤部門負責學校食堂、校園建筑物、教學設施設備、消防、用電用水等檢查維修和安保工作,檢查由z負責,維修由zz負責,全校的安保工作由zz負責;德育處主要負責安全法制方面宣傳教育、安全疏散演練、大型活動組織、學生日常紀律衛(wèi)生和護導教師的督查,具體由z負責;教導處主要負責課堂教學、考試招生、網絡、實驗教學等安全工作,具體由zz負責;各班主任(班教小組成員)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體由封德艷負責。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第三節(jié)課召開一次會議(記錄備查)。安全工作預警制度由高永健負責,在假期及其他特殊時期發(fā)布安全預警,進行安全提示。

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對教職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規(guī)范考核。

對門衛(wèi)嚴格按照《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鎮(zhèn)潤教〔2015〕14號)的要求進行管理,同時強化在上、下學期間的執(zhí)勤護導,同時要求班教組長在每天的晨會上對學生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教教育。

學校的設施、設備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并做好記錄,校長簽字后報局安???,重點部位每周檢查一次,有隱患的做好記錄,組織人員進行排除。

班級的安全教育由德育處和大隊部管理,要嚴格按照《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所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教育,防止遺漏教育內容的現(xiàn)象發(fā)生。

課堂教學安全和校園集體活動安全的管理分別由教導處和德育處進行管理,一切都按規(guī)范辦理,一切以學生的安全為重。

其它安全管理都以《潤州區(qū)校園安全常態(tài)化管理工作規(guī)程(試行)》的要求執(zhí)行,絕不可麻痹大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強化考核獎懲,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第9篇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門衛(wèi)人員校園安全暨門禁管理辦法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門衛(wèi)人員校園安全暨門禁管理辦法

為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工作,妥善處理偶突發(fā)事件及為配合校務推展之需要,特針對「工作任務」及「考核」,訂定本校「校園安全暨門禁管理辦理」。

一、值勤作息:

1、本校值勤採全年全日值勤,採二人輪替,時間如下:

(1)上班日之07:40至11:45及13:30至16:30由本校輪值工友負責;

(2)上班日之11:45至13:30與16:30至隔日07:40;及非上班日全日,由值日夜人員負責。

2、值勤人員應準時上下班並簽到退,按時填記勤務記要(含校園巡視),記載重要大事及交代事項,並確實辦理交接,傳達或交代重要勤務。

二、管制項目:

1、確實做好門禁管制,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若有急需,請找暫時代理人,並向總務處報備,以免造成校園安全維護上之漏洞,致校外人士進入校園,危及校園安全。

2、人員:

(1)訪客與家長必須登記,以證件交換訪客證後放行。

(2)不認識的訪客,先以電話向有關人員查證,允許後放行,並注意其行蹤。

(3)若拜訪之對象未在辦公室(正在上課中),請安排來賓於學務處會客室等候;至下課時間再與教師聯(lián)絡,以免干擾教學活動。

(4)假日來校人員(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均可進入,無需換證,但其他人士先詢問其來意,無疑後始放行。

3、車輛:

(1)本校教職員工之交通工具(汽、機車)均可停入校內停車場。

(2)來訪貴賓之交通工具(汽、機車)亦可停入校內停車場。

(3)廠商之交通工具(汽、機車)載有貨物欲進入校園者,請先與有關處室之承辦人確認後,始允許其停入校內停車場。

(4)一般訪客與家長之交通工具(汽、機車)不可停入校內停車場。

(5)假日車輛嚴禁進入校園(除公務需要、經單位主管核可外)。

3、上課時間一律謝絕政治活動、商業(yè)推銷保險;如保險業(yè)務員、書商或其他廠商係為教職員工個人服務者,請教職員工至傳達室接洽,不得任其進入校園。

4、家長於上課時間,除學童生病接送外,不得無故進入校園,家長進入校園亦須換證;如有東西要轉交,請先放置警衛(wèi)室,待下課時間,先與導師室聯(lián)絡,通知學生至警衛(wèi)室領取。(聯(lián)絡學務處廣播學生領回)

5、學生上課時間非經學務處允許不得私自放行外出。

6、學生生病早退,須由家長親自到校接回,並須有請假單證明,始可放行。

7、假日如有廠商或家長欲進入校園施工或參加活動時,務必以電話聯(lián)繫主辦處室予以確認。

8、假日執(zhí)勤時如遇有突發(fā)或緊急事件,請即聯(lián)絡相關處室主管協(xié)同處理。

三、其他勤務:

(1)協(xié)助電話接聽。

(2)放學後巡查全校教室、辦公室門窗、電源,未關者登記,並告知總務處處理。

(3)郵件、掛號、快遞、貨。

第10篇 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辦法

e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精神,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明確安全工作責任,建設平安校園。

二、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以及各班主任。

三、工作重點

1、制定《學生安全教育實施方案》,利用各種會議、陣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水火電交通食品安全教育。宣講安全知識、安全法規(guī),進行法紀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2、設置校園安全監(jiān)督崗,加強學生常規(guī)管理,強化學生的行為習慣養(yǎng)成教育,關注心理健康,確保學生在校安全。

3、建立校園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形成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抓,其他部門協(xié)同抓,教職員工參與抓的齊抓共管形勢。

4、與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不斷增強全體教職員工重視校園安全,尊重學生生命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5、與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增強家長對孩子生命的重視程度,促使家長與學校配合,切實落實《學生安全教育實施方案》。

6、根據(jù)季節(jié)調整作息時間,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暢通聯(lián)系渠道,落實接送時間,保證學生路上安全。

7、加強教學常規(guī)管理,杜絕無人上課現(xiàn)象,嚴禁體育課放鴨式教學現(xiàn)象。

8、組織教師學習心理健康教育知識,加強對邊緣生的觀察、教育和管理,及時制止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行為。

9、完善值日護導制度,值日領導對全天的安全工作負總責,中午各班主任對中午時間的安全負全責。

10、加強自行車管理,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騎車上學。所有騎車同學均須由家長簽署安全責任書。

11、每周組織安全工作檢查,定期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消除校園設施中存在的電路、建筑等安全隱患,創(chuàng)設安全校園。

12、加強校園商店管理,不進三無食品,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13、注意觀察患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盡量控制傳染面。

14、將學生安全納入教師考核和學生評比,進一步增強全體師生的重視程度。

第11篇 大學校園安全督查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在相關單位會商、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安全實際情況成立。

第二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目的在于采用“啄木鳥”的方式,落實校園安全督查常態(tài)化,及時督查和整治安全隱患,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扎實推進校園安全工作,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服務學校,服務師生,確保校園持續(xù)安全和穩(wěn)定。

第三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在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保衛(wèi)處(安全生產辦公室)、學生工作部(處)、基建處、資產管理處、能源管理中心、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科學技術研究院、后勤集團、資產經營公司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第四條 學校各單位要貫徹“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堅決貫徹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履行安全崗位職責,支持和配合校園安全督查隊開展工作。

第二章 校園安全督查隊組成、職責

第五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組成:

(1)實行以推薦、自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形式。

(2)成員范圍包括各相關成員單位、師生員工,含學校離退休教職工。每個成員單位推薦安全督查隊成員1-2名,以兼職為主。

(3)隊員實行聘任制,聘期2年(涉及隊員工作崗位調整,由所在單位另行推薦)。

(4)本工作具有學校公益性質,申請專項經費,成員享有相應規(guī)定補助。

第六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成員職責:

(1)根據(jù)學??傮w工作部署,定期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校園安全督查。

(2)按時參加督查隊的有關會議和各類活動,在學校安全管理中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

(3)深入基層,及時發(fā)現(xiàn)和反映基層單位的意見和要求。

(4)向基層單位開展安全宣教,提高各基層單位安全防范意識。

(5)執(zhí)行學校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認真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和任務。

第七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主要工作內容:

(1)單位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2)影響校園正常秩序的行為和現(xiàn)象,包括校園亂設攤位、進校推銷、違章交通、未經審批舉辦的各類活動等。

(3)影響校園施工安全的行為和現(xiàn)象,包括違章搭建、違章施工等。

(4)影響校園消防和用電安全的行為和現(xiàn)象,包括消防設施和管理、違章用電等。

(5)影響房舍安全和產業(yè)安全等學校資產安全的行為和現(xiàn)象,包括房屋安全、產業(yè)生產安全等。

(6)影響?;锲泛蛯嶒炇野踩男袨楹同F(xiàn)象。

(7)影響特種設備安全的行為和現(xiàn)象。

(8)影響學生社區(qū)、食堂等后勤安全的行為和現(xiàn)象。

(9)其他影響安全生產、危及校園安全的行為。

第三章 校園安全督查隊工作機制

第八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由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牽頭協(xié)調,保衛(wèi)處(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業(yè)務指導和日常管理。

第九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成員單位下設若干專項工作小組,包括?;瘜嶒炇野踩〗M、資產基建能源安全小組、后勤產業(yè)學生安全小組、校園綜合治理小組,各組設組長一名,具體負責本小組專項工作。

第十條 各專項工作小組要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計劃(半年做到全覆蓋),定期巡查和專項抽查相結合,每月牽頭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和參與,落實安全督查和整治。

第十一條 校園安全督查隊每月召開一次組長工作會議,就安全檢查情況研究落實(必要時可邀請相關部門會商)。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信息匯總整理,創(chuàng)建安全信息平臺:xx大學安全生產微信平臺(xx云)和《xx大學安全生產信息》(每月一期)。

第十二條 學校每季度召開一次校園安全督查領導小組(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各專項工作小組向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督查工作,研究推進。

第十三條 對于安全督查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要按照安全主體責任原則,專項小組可向被檢查單位開具《xx大學安全隱患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責任單位逾期不改的,專項小組協(xié)調無效的,由專項小組會同學校安全生產辦公室進行約談,開具《xx大學安全隱患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對于思想不重視、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將記錄匯總,上報校園安全督查領導小組(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十四條 被檢查單位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拖延;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責權隸屬,共同協(xié)商,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本辦法將根據(jù)今后工作實際和需要進行調整和完善,由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加強校園施工期間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目前,學校北門區(qū)域改造工程及新建教學樓工程項目陸續(xù)開工,大批外來務工人員將進入校園施工,特別是施工現(xiàn)場緊鄰學生公寓及教學樓區(qū)域,給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帶來一些新的問題。

為了做好校園施工期間的安全防事故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 加強對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

明確施工方安全責任,督促施工方履行應盡的基礎安全設施建設,包括建立“安全防護隔離網”、設立“警示標志”等。

施工企業(yè)要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嚴格遵守《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二、施工場地必須封閉管理。

要求施工方將施工場地與學生公寓、教學區(qū)域隔離,所有施工人員須在限定的施工現(xiàn)場活動,非公不得進入校園內的其他場所。

任何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教學、辦公樓和學生、家屬宿舍。

學校師生和非工程管理人員禁止進入工地施工現(xiàn)場。

三、對外來務工人員加強教育和管理。

施工單位要對進場施工的所有務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教育他們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定,并進行嚴格管理,對違犯國家法令和違犯學校規(guī)定的施工人員要及時查處。

四、加強施工車輛管理。

施工車輛和人員出入校園必須在指定通道通行,工程運輸車輛在校園內按照規(guī)定道路和規(guī)定時間通行,施工方在主要路段和交叉路口派出專人進行管理。

并及時清掃路面拋灑物,保障校園環(huán)境整潔,不得破壞校園道路及兩側花草樹木,在校園路口及施工路段安放安全提示牌。

施工車輛不得超載超速,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證校內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

五、加強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

對施工現(xiàn)場用電、用氣和用火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監(jiān)督檢查,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并嚴格按安全規(guī)范操作和使用。

按照防火規(guī)定配置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

施工現(xiàn)場要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并佩帶標志上崗。

基建處

第13篇 二小校園網安全管理辦法

陽羅二小校園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護陽羅二小校園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的應用和發(fā)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tǒng),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以及應用和服務軟件所構成的集成系統(tǒng)。

任何辦公室和個人,未經校園網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動網絡設備。

第二章 合法使用

維護、管理和使用網絡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須熟悉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入網用戶應辦理入網登記、備案手續(xù),并簽署相應的責任書。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各辦公室負責人要進行監(jiān)督。

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應負責審查上網信息,必須確保信息準確、科學、嚴謹,力求文字簡潔通暢,畫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微機上閱讀、錄制、轉發(fā)、傳送有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信息及軟件。

嚴禁任何用戶擅自更改連網微機的IP地址;嚴禁盜用他人的IP地址、密碼和電子郵件賬號。

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干擾其他用戶,攻擊、破壞網絡服務和設備。

本網不允許任何人有軟件侵權行為,不得使用來路不明、能引發(fā)病毒傳染的軟件。

第三章 安全保護

校園網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層責任制。學校信息中心確保機房設備使用安全、運轉正常、線路暢通;各辦公室責成專人負責二級設備的環(huán)境安全、清潔,確保設備、線路不受損壞。應有切實可行的防火、防盜措施。

根據(jù)公安機關要求,學校成立“網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國家有關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對網絡用戶的安全教育,監(jiān)督、檢查、指導網絡安全工作;查處違反網絡安全管理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協(xié)助、配合公安機關查處網絡犯罪行為。

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校長或學校黨委書記擔任。

第四章 處罰

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的用戶,學校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停止網絡連接直至報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訴諸法律。

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校長室。本管理辦法自2005年1月起執(zhí)行。

陽羅二小

第14篇 南京校園內機動車安全行駛管理規(guī)定

各區(qū)縣教育局、直屬學校:

為加強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校園內交通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現(xiàn)對校園內機動車行駛作出如下管理規(guī)定。

一、未經學校許可,任何機動車輛(含外來工作車輛和教職工自有車輛)不得進入校園。經同意駛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服從學校的統(tǒng)一管理。

二、具備校園停車條件的學校,要根據(jù)校舍布局,劃定校內車輛行駛線路,設置必要的交通和警示標志,合理設置停車位,嚴禁占用教學和學生活動場地。學校應逐步實行人車各走其門,各行其道,堅決消除車輛入校的安全隱患。

三、車輛停放校內實行許可證制度,取得許可證的車輛方可停放校內。許可證發(fā)放數(shù)量以校內停車泊位總數(shù)為限。教職工自有車輛進入校內,須與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車輛校園內行駛和停放的相關規(guī)定及安全責任。

四、學校要嚴格限定機動車進出校園的時段,堅決不允許與學生上下學混行,或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內行駛。機動車在校園內須按指定路線行駛至指定泊位停車,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不得搶行,禁止鳴笛,并停放整齊。

五、學校每學期應組織取得許可證的教職工進行相關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機動車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guī)泊車。機動車校園內行駛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駕駛人應承擔主要責任,同時將追究學校有關領導的管理責任。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規(guī)定自二○**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第15篇 南菁高級中學校園安全管理實施方案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根據(jù)市、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擬定《江蘇省菁南高級中學安全管理實施方案》,望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指導思想

在教育局的統(tǒng)一領導下,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本著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和對社會、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到嚴密防范,不漏險情,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二、組織領導

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實施要求

學校安全工作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分管副校長負責所管部門的安全工作,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防范工作。分工負責,分層管理,具體做到:

(一)學校安全教育管理責任落實、安全管理嚴格、規(guī)范;

(二)學校安全教育和宣傳卓有成效,學校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

(三)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有力度,各類安全隱患能及時發(fā)現(xiàn)并得到及時處理;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預案;

(五)學校無重大安全事故發(fā)生。

四、具體工作要求及負責部門

(一)校園設備設施安全

1、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超過使用年限和被鑒定為危房的校舍,應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校園圍墻及校內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等建筑和設施要符合安全規(guī)定。學校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關設施應安全可靠。不符合規(guī)定的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改造。[總務處]

2、在教學樓和學生公寓設立報警求助系統(tǒng)、應急處置設備和緊急疏散通道,嚴禁在通道口和疏散口堆放雜物,確保緊急情況下學生安全撤離現(xiàn)場。學生公寓使用上下結構的床鋪,護欄應符合規(guī)范。[總務處、安監(jiān)辦]

3、基本建設健全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新建或改建校舍,按照建設工作管理程序和有關規(guī)定操作實施,明確安全責任,簽訂安全施工責任狀。未通過驗收和備案的,不得作為教育教學活動用房。[總務處]

4、學校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教學儀器設備應制定防火、防爆、防變質、防揮發(fā)等安全保管制度,并有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 [教務處]

5、學校電路及電器設備設施的管理應定人定責,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對存在隱患的電路、電器設施設備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校園內的道路、樓道、走廊應有照明燈,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高壓變電設備必須有專門圍欄隔離,并設置安全標志。[總務處]

(二)交通安全

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德育處、安監(jiān)辦]

(三)集體活動安全

1、組織學生參加各種集體活動,要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小型校內活動經分管副校長批準,學校辦公室備案;大型校內活動由校黨委討論,報校長批準。[校辦]

2、校內組織*、演出、放映等活動,應當申明紀律,責任明確,安全有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明確規(guī)定進出活動場所的順序,并派專人維持秩序,防止因秩序混亂而發(fā)生意外事故。[德育處、教務處及各年級組]

3、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需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和文化體育局批準。校外集體活動要與共同組織的單位就安全保障作出書面約定。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周密的安排,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師生安全。事先應對學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對可能出現(xiàn)的情況進行充分的估計和準備。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德育處、教務處及各年級組]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一切有安全隱患和沒有教職員工陪同的勤工儉學活動。組織學生參加勞動技術教育和生產勞動活動,應在勤工儉學基地進行,并遵照學生的身心特點,不能超越學生的身體承受能力。嚴禁組織學生從事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和危害身體健康的勞務創(chuàng)收活動。[德育處、教務處及各年級組]

5、學生集體活動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狀態(tài)應保持良好,嚴禁無證、無照人員駕駛,嚴禁超載運行。[安監(jiān)辦]

(四)學生體育活動安全

1、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衛(wèi)生和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學校應定期對學生的體質狀況進行檢查,建立心肺功能等不適合大運動量的學生的健康檔案,避免這些學生進行大運動量的活動,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政教處、體育組、醫(yī)務室]

2、學校應當制定體育器材、設備的管理制度,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期對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可靠性的檢查,不合格的及時更換,損壞的及時維修,不能修復和達到使用年限的應當及時更換。[教務處、體育組]

3、體育教師應加強對運動會、體育教學和訓練的組織,做到安全有序。學生在進行各種體育運動時,務必做到運動前安全教育。對可能發(fā)生傷害事故的運動項目,應有保護性措施。不得組織學生校外跑操。[教務處、體育組]

(五)飲食衛(wèi)生安全

1、建立衛(wèi)生保障制度,加強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病常識的宣傳,積極配合衛(wèi)生部門對學生進行健康檢查及計劃免疫接種、傳染病、常見病的防治。[安監(jiān)辦、食堂、醫(yī)務室]

2、學校食堂應有嚴格的封閉管理措施,建立嚴格的崗位管理制度,杜絕非食堂操作人員進出食堂操作室。設備設施應齊全,并隨時用凈水對地面、用具進行清洗和消毒,確保防鼠、防塵、防蠅、防潮。禁止農藥、人畜用藥、滅鼠藥及其容器進入食堂或食堂工作人員生活用房。[安監(jiān)辦、食堂、醫(yī)務室]

3、食堂采購人員在采購原料和訂購食品時,嚴禁采購“三無”產品和保質期以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原料。嚴禁向無衛(wèi)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訂購集體用餐食品。學校食堂所購肉類必須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采購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應有專屋(柜、瓶)專人保管。[總務處]

4、學校食堂生產、經營、銷售的全過程,必須符合衛(wèi)生要求。食堂炊事人員應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學生食品,不得向學生出售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對加工的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檢疫。[安監(jiān)辦]

5、學校應對炊管人員加強營養(yǎng)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食堂操作人員和小賣部售貨人員應定期體驗,必須持健康證上崗。[安監(jiān)辦]

6、加強對水源的管理,水井應加蓋密封。學校應為學生提供開水或利用凈水設施為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飲用水。對學生飲用水應有衛(wèi)生防疫部門的檢驗報告,符合生活飲用水標準方可使用。杜絕師生集體飲水、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確保師生身心健康。[總務處]

7、校園內開設的小賣部,必須持有衛(wèi)生部門核發(fā)的衛(wèi)生許可證,出售的食品必須符合衛(wèi)生要求。[總務處]

(六)教學實驗安全

1、要加強教學實驗的安全教育,對有害、有毒物品必須與其它實驗品分開儲存,并按有關規(guī)定專門保管和使用。學校實驗教學在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時,應在教師的指導下,按規(guī)范操作,防止發(fā)生傷害事故。嚴禁教師和學生將有害、有毒物品私自帶出專門的保管和教學場所。學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此類物品的購買、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檢查,做到品種明晰、數(shù)量清楚、保管安全、責任落實。[教務處]

2、實驗室要將實驗安全操作規(guī)程張貼在顯著位置。實驗教師要確保學生按照操作規(guī)程和注意事項從事各種實驗。實驗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規(guī)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則,嚴肅認真地完成每一次實驗。[教務處]

(七)消防安全

1、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消防常識和自護自救常識,并有必要的學習內容、時間、場所和輔導人員。每學期至少安排一次師生逃生自救演練,教師定職定責,學生定向定點,確保學生緊急逃生自救安全有序。[安監(jiān)辦]

2、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在公共場所合理增設消防栓,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上報,限期整改。[安監(jiān)辦]

3、加強師生用電、用火、用油等安全教育,抓好食堂、學生公寓及公共場所的防火安全,易燃物品應按規(guī)定存放管理。禁止學生在教室、宿舍內生火取暖和用電取暖,不準燒電爐、點蠟燭,不準在學生公寓內起伙做飯菜等。[安監(jiān)辦]

4、定期請公安、消防部門的專家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進行防火安全和滅火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和摸擬訓練,傳授防火安全知識,開展疏導演練,教育師生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安監(jiān)辦]

(八)學校治安安全

1、學校要成立治安領導小組,與司法、公安等機關建立長期協(xié)作關系,聘請司法、公安等機關、團體專業(yè)人士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經常性開展法制教育活動。[校辦、安監(jiān)辦]

2、加強出入校門的管理工作,學生憑證出入,外來人員嚴格實名登記手續(xù)。外來人員和車輛(緊急救助車輛除外)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教學區(qū)和運動區(qū),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加強保衛(wèi)人員夜間巡查力度,確保校園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安監(jiān)辦]

3、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將非教學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或者動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槍支、器具帶進校園。定期對學生寢室等場所進行檢查,及時收繳管制刀具等易造成傷害他人的物品。[德育處、安監(jiān)辦及各年級組]

4、切實加強校內治安管理,加強對學生法制教育和校規(guī)、校紀教育,嚴防學生之間因打架斗毆致傷、致死事件的發(fā)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人身安全。[德育處、安監(jiān)辦及各年級組]

5、加強校園周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定期會同公安、文化、工商、衛(wèi)生等部門對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進行綜合治理,維護師生安全。[安監(jiān)辦]

(九)住校生安全

1、建立完善的學生公寓管理制度,配備專人管理學生公寓,預防和消除學校環(huán)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保障學生住宿安全。[德育處、安監(jiān)辦]

2、學校應定期召開住校生安全教育會議,對住校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當發(fā)生傷害事故時,要及時采取措施救助被傷害學生。[德育處、安監(jiān)辦]

(十)師生身心健康安全

1、教職工要遵守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尊重學生,科學施教。在民主、平等和諧的氣氛中增強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禁止教師用簡單粗暴的辦法解決學生事務,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和侮辱學生人格的言行。[校辦]

2、重視教職員工和臨時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每年秋季開學前對教職員工和臨時人員進行體檢。對患有精神疾病、傳染病或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采取調整工作崗位、離崗治療等措施。[校辦、工會]

3、重視心理咨詢室的建設工作,主動作好學生心理疏導工作。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fā)現(xiàn)學生生理或心理異常的,及時給予幫助并通知學生的監(jiān)護人。[德育處]

4、教職員工要特別注意優(yōu)秀學生和關愛貧困生、學困生、心困生、留守生,促進培優(yōu)轉幫工作。[教務處]

5、重視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據(jù)學生思想,心理和行為的特點,遵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導之以行、持之以恒地去開展工作。[德育處]

6、重視學生離校到校情況。學生需要提前離校,需說明理由,經監(jiān)護人同意,班主任簽名,安全保衛(wèi)處批準后方可離校;學生應當?shù)叫6吹叫5?,班主任要及時通知學生監(jiān)護人。[安監(jiān)辦、年級組]

7、購買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和提倡學生自愿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發(fā)生意外事故,積極與家長配合及時向保險部門索賠。及時與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或調解學生人身傷害事件,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總務處]

8、學生有特定疾病、特異體質或才其他異常生理、心理情況的,學生或監(jiān)護人應如實告知學校政教處、醫(yī)務室,為其建立檔案。教職員工在教育活動中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涉及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德育處]

(十一)網絡安全

1、學校網絡安全,專人管理,定期檢查計算機,清理病毒及黑客程序,以保障校園各應用系統(tǒng)的信息安全。負責學校網絡的保密管理,強化安全意識,對必須保密的信息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校辦、教務處、現(xiàn)代辦]

2、杜絕利用網絡從事與教學、科研、管理無關的活動,嚴禁利用校園網傳播帶有***、淫穢內容的信息,或將校園網作為違法犯罪的工具。[校辦、教導處、現(xiàn)代辦]

3、以活動為載體對學生進行網絡道德教育,引導學生以此為學習背景和學習工具。[校辦、教務處、現(xiàn)代辦]

(十二)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1、將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劃,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體系。[校辦]

2、每年3月的最后一個星期一為“學生安全教育日”。每學期開課的第一周為“安全教育周”。在“學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期間,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校辦]

五、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1、各部門及教職員工,若不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違反有關規(guī)定要求,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將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2、學校追究。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分別給予記過、降級直至撤職的行政處分。凡因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受到學校及以上行政、紀律處分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當年評先,晉職資格。

3、教育行政部門追究。學校校長、分管領導及相關管理人員,在學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應職責或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司法部門追究。發(fā)生事故構成犯罪的,提請行政監(jiān)察機關按政紀的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1、及時報告

發(fā)生安全事故,事故現(xiàn)場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將安全事故及時、客觀、準確上報分管副校長、校長,然后通知學生監(jiān)護人,再報市教育。事故報告的時間不能遲于事發(fā)后1小時。

2、親臨現(xiàn)場

事故發(fā)生后,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xiàn)場,防止事故擴大。

3、事故處理

組織救護---維護現(xiàn)場---協(xié)同相關部門查明原因---形成書面報告---進行善后處理

4、各部門值班電話:

(1)辦公室電話: 86990206

(2)安監(jiān)辦電話: 86990211

(3)政教處電話: 86990216

(4)教導處電話: 86990217

(5)監(jiān)控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86990246

(6)其它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江蘇省菁南高級中學

2014.4.1

第16篇 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3

中學校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三)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規(guī)定,切實加強我校的安全保衛(wèi)上作,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利益,確保我校良好的內部治安秩序,努力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單位,按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群眾,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章門衛(wèi)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學校大門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位,全校所有師生員工都有義務維護學校大門的良好秩序,出入校門必須自覺遵守門衛(wèi)管理制度,服從門衛(wèi)管理,需要時接受門衛(wèi)查詢。

第二條執(zhí)勤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模范維護校門秩序,著裝整潔,服務熱情,做到文明執(zhí)勤,禮貌執(zhí)勤。

第三條學校大門早6:00開門,晚23:00關門,節(jié)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適當延長關門時間,須經學校同意。關門以后,有特殊情況需出入校門的人員必須出示能表明真實身份的有效證件,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方可出入校門。

第四條出入學校必須從大門順序通行,嚴禁爬墻、翻門出入,違者,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有權留置,并交由政治處值班教師處理。

第五條外來人員(除已由有關部門通知門衛(wèi)外)進入學校,均須出示能表明真實身份的有效證件,并經執(zhí)勤人員同意后方可,需要辦理登記手續(xù)的,要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學生上課或晚自習時間原則上不會客。拒絕收購廢舊物品、推銷產品的人員進入學校。部門或教職工確需出售廢舊物品,應征得門衛(wèi)同意后方可將收購人員帶入學校。

第七條自行車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違者,批評教育,態(tài)度惡劣者,執(zhí)勤人員有權留置,并交由保衛(wèi)處值班干部處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須減速慢行,避讓行人,禁止在校園內鳴喇叭。

第八條攜帶大型、大宗設備器材、建筑材料、成件行李物品離校者,須憑學校有關部門開據(jù)并蓋章的書面證明方能放行。需要時門衛(wèi)執(zhí)勤人員有權檢查帶出的物品,被被檢查人員必須予以配合。

第二章交通管理規(guī)定

第九條凡進入校內的機動車輛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在指定地點依次有序停放。

第十條禁止與學校無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車輛進入學校,也不準晚上到校園停放。

第十一條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物品的車輛、非校內施工的大型車輛進人學校。如確因教學需要,須經學校批準,并有可靠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在學校舉行重大活動或大規(guī)??荚嚻陂g,如發(fā)生原行車路線、停車位置需要變動的,所有車輛都必須服從執(zhí)勤人員的指揮、管理。

第十三條進入校內的摩托車、自行車要按規(guī)定停放在停車棚內,嚴禁隨意亂停亂放。嚴禁校園內自行車帶人騎行。

第三章外來流動人員管理規(guī)定

第十四條外來流動人員系指戶籍和工作關系均不在我校管理范圍,但因某種原因在我校校園內暫住、寄住或從業(yè)的人員。如施工人員、學校產業(yè)承租經營人員、有關部門聘用的臨時工、教職工聘用的家庭服務人員、學生食堂經營人員以及租(借)用教職工私有住房人員等。

第十五條外來流動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規(guī),自覺遵守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主動維護學校育人環(huán)境,服從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保衛(wèi)部門的管理。嚴禁從事違紀、違法和犯罪活動。

第十六條凡外來流動人員原則上只能在與其工作、居住相關的范圍內活動,不得隨意在學校教學區(qū)、生活區(qū)逗留,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四章治安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七條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渭南市下吉中學學生管理規(guī)定》。

第十八條學生集體宿舍內,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違反,將按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妥善保管好公家、私人財物,加強防范意識,如發(fā)現(xiàn)偷盜行為,要及時報學校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不準在校園內任何地方尋釁滋事、起哄鬧事、打架斗毆;不準以任何方式擾亂學校秩序和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嚴禁在校園內任何地方酗酒、賭博。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不準收購廢舊物品人員、推銷人員、職業(yè)介紹人員擅自進入學校教學區(qū)和生活區(qū),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第二十二條必須自覺維護學校的公共設施設備,遵守公共秩序,愛護環(huán)境衛(wèi)生,愛護花草、樹木。

第二十三條不得任意撕毀、覆蓋、涂抹由學校發(fā)布的,正在發(fā)生效力的布告、通告、公示、通知等;不得在校內任意張貼、書寫、推銷宣傳品。

第二十四條全校師生員工及各類外來流動人員均有義務維護學校正常秩序,支持學校做好學校安全工作。不得無理取鬧或妨礙執(zhí)勤人員執(zhí)行公務。

第二十五條學校安全部門對搞好校園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強化管理;執(zhí)勤人員既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敢于管理,又要文明執(zhí)勤,尊重他人,熱情服務。

第五章刀具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為維護學校治安秩序,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校園內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學校對以下刀具實行嚴格管理: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如跳刀、伸縮彈簧刀、彈簧發(fā)射小刀、彈簧直跳匕首)、牛角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刃尖刀、雙刃尖刀、三棱刀和體長八公分以上的各種尖刀。

第二十七條禁止學生把實行嚴格管理的刀具帶入學校。一經發(fā)現(xiàn),學生工作管理部門或安全保衛(wèi)部門即予以收繳。對不服從管理規(guī)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造成人身傷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觸犯刑律的按照國家看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學校政治處負責組織實施并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校園安全管理三步曲【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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