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品管理安全技術措施介紹
工品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根據當班的生產任務單,班長簽字,由放炮員按規(guī)定親自運送。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打眼、裝藥、連線、放炮,嚴禁違章作業(yè)。
3、本班用剩的火工品必須在當班送交炸藥庫,辦理退還手續(xù),并匯報調度室備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將火工品存放在工具箱內或掩埋或帶上井存放。
4、迎頭或工作面上出現的啞炮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在當班處理好,當班處理不好的,必須在現場對下班放炮員交接清楚。
5、放炮后,放炮員、班組長、出渣工、溜子工要注意收集散落在煤中的雷管,交給放炮員或班長處理,以免雷管混入煤中發(fā)生后患。
第2篇 火工品使用管理安全措施范本
1、火工品的領用?;鸸て奉I用前,作業(yè)區(qū)安全員持加蓋作業(yè)區(qū)公章或作業(yè)長私章的出庫單到主管領導處審批后方可領取。領取時,各作業(yè)區(qū)必須使用爆破員卡,沒有爆破員卡或爆破員卡丟失的作業(yè)區(qū),炸藥庫將不給領取火工品。
2、必須按當班需用量領取,并認真填寫好領發(fā)記錄,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單領單放。
3、當班領用的火工品,當班消耗。領用火工品時,作業(yè)區(qū)安全員、押運員、爆破員必須同時在場,相互監(jiān)督。
4、不準一人同時領取兩種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領出來的爆破器材按性質不同分別放在專用爆破箱內分別攜帶,嚴禁混發(fā),嚴禁將炸藥、雷管(導爆管)同車裝運。
5、凡當日使用不完的火工品,當日必須退回炸藥庫,辦理好退庫手續(xù)。銨油炸藥必須當天消耗完。嚴禁隨意銷毀、混堆、混放或私自存放火工品。
6、運輸火工品的車輛由本作業(yè)區(qū)的押運員專人負責押運。在裝車和運輸過程中,嚴禁司機或押運員攜帶火源,穿釘子鞋。涉爆人員必須穿防靜電衣服。
7、領取爆破物品的人員在進入火工品庫時,必須出示相關的涉爆證件,同時必須將火柴、打火機、手機、或其他通訊設備及易燃物品交至值班室保管,嚴禁將上述物品帶入火工品庫房。
8、運輸火工品必須使用爆破物品運輸專用車,爆破物品運輸專用車車況必須完好,裝有接地鏈,燈光、制動、警示標志、防靜電設施、防火罩、車載滅火器等必須完好。
9、運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場所、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設施附近停留。
10、火工品在現場必須有專人看管,不得離開。
11、安全員和監(jiān)炮員要認真做好放炮記錄,數據準確,余數存庫、目清月結,帳目相符。
12、嚴禁將火工品存放宿舍、辦公室和其他地方,嚴禁偷盜、遺失、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借。
13、火工品的領取、保管、和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帳、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做到手續(xù)齊全、數目清楚、日清月結,帳物相符。
14、爆破物品如有遺失、被盜和其他事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和公安部門報告,并視情追究其責任。
15、火工品運輸車司機、押運員在運送、領用火工品時在身上和駕駛室內嚴禁攜帶火源、香煙,嚴禁穿釘子鞋,一經查出,每次罰款5000元。
16、各作業(yè)區(qū)必須將雷管裝在木箱中,并加鎖。否則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2000元。
第3篇 火工品使用管理安全措施
1、火工品的領用?;鸸て奉I用前,作業(yè)區(qū)安全員持加蓋作業(yè)區(qū)公章或作業(yè)長私章的出庫單到主管領導處審批后方可領取。領取時,各作業(yè)區(qū)必須使用爆破員卡,沒有爆破員卡或爆破員卡丟失的作業(yè)區(qū),炸藥庫將不給領取火工品。
2、必須按當班需用量領取,并認真填寫好領發(fā)記錄,放于安全可靠地方,單領單放。
3、當班領用的火工品,當班消耗。領用火工品時,作業(yè)區(qū)安全員、押運員、爆破員必須同時在場,相互監(jiān)督。
4、不準一人同時領取兩種性質相抵觸的爆破器材,領出來的爆破器材按性質不同分別放在專用爆破箱內分別攜帶,嚴禁混發(fā),嚴禁將炸藥、雷管(導爆管)同車裝運。
5、凡當日使用不完的火工品,當日必須退回炸藥庫,辦理好退庫手續(xù)。銨油炸藥必須當天消耗完。嚴禁隨意銷毀、混堆、混放或私自存放火工品。
6、運輸火工品的車輛由本作業(yè)區(qū)的押運員專人負責押運。在裝車和運輸過程中,嚴禁司機或押運員攜帶火源,穿釘子鞋。涉爆人員必須穿防靜電衣服。
7、領取爆破物品的人員在進入火工品庫時,必須出示相關的涉爆證件,同時必須將火柴、打火機、手機、或其他通訊設備及易燃物品交至值班室保管,嚴禁將上述物品帶入火工品庫房。
8、運輸火工品必須使用爆破物品運輸專用車,爆破物品運輸專用車車況必須完好,裝有接地鏈,燈光、制動、警示標志、防靜電設施、防火罩、車載滅火器等必須完好。
9、運送途中禁止在公共場所、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設施附近停留。
10、火工品在現場必須有專人看管,不得離開。
11、安全員和監(jiān)炮員要認真做好放炮記錄,數據準確,余數存庫、目清月結,帳目相符。
12、嚴禁將火工品存放宿舍、辦公室和其他地方,嚴禁偷盜、遺失、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借。
13、火工品的領取、保管、和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帳、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做到手續(xù)齊全、數目清楚、日清月結,帳物相符。
14、爆破物品如有遺失、被盜和其他事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和公安部門報告,并視情追究其責任。
15、火工品運輸車司機、押運員在運送、領用火工品時在身上和駕駛室內嚴禁攜帶火源、香煙,嚴禁穿釘子鞋,一經查出,每次罰款5000元。
16、各作業(yè)區(qū)必須將雷管裝在木箱中,并加鎖。否則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2000元。
第4篇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
1、火工品庫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儲、運、用”三證齊全,看守警戒到位,制度健全落實,帳目清楚,帳物相符。物資和安質部門每月檢查對帳一次。
2、涉爆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證后,持證上崗。不準非爆破人員動用爆炸物品。
3、爆破物品領用不準少于二人以上。
4、爆破作業(yè)前必須視周圍環(huán)境具體情況,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不準爆破作業(yè)。不準人員、機具設備在未撤出安全距離就進行爆破作業(yè)。
5、爆破物品領用出庫后到退庫前監(jiān)炮員要做到“寸步不離”爆破物品。
6、不準未經監(jiān)炮員同意就進行爆破施作。
7、不準非爆破人員進行爆破作業(yè)。
8、不準私設臨時存放點。
9、不準將炸藥、雷管混裝。
10、從事爆破作業(yè)人員和管理人員不準在工作時間喝酒。
11、爆破作業(yè)實行三次鳴哨警戒。起爆前未做爆破警戒工作禁止起爆。警戒未解除前,不準人員、機械進入警戒區(qū)。
12、露天爆破周圍必須設警戒區(qū)和警戒人員。
13、爆破后發(fā)現瞎炮、殘藥、雷管時,必須由爆破人員處理。
14、爆破物品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準超藥量爆破作業(yè)。
15、嚴格遵守公安部門的其他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5篇 火工品管理措施范本
為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結合我礦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蒼上煤礦火工品領取、使用、清退管理規(guī)定。
一、火工品管理職責
1、地面火工品管理由礦保衛(wèi)科負責,安全科監(jiān)督;井下火工品管理由通風科負責,安全科監(jiān)督。
2、火藥庫至礦井口檢身房的火工品運輸管理工作由保衛(wèi)科負責,井口至爆破地點的火工品運輸管理及爆破地點的爆破管理由通風科(隊)負責。
3、由礦保衛(wèi)科負責制定地面火藥庫各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臺帳,保證火工品的入庫、日常管理、發(fā)放符合有關規(guī)定。
4、由礦通風科制定井下爆破作業(yè)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放炮員、火工品領取人員的管理。
二、火工品領取管理
1、通風隊要對放炮員進行編號登記,制作火工品領取牌。領取火工品由通風隊放炮員、施工單位安全員雙人領取。領取時由放炮員攜帶領取牌(通風隊隊長簽字后生效),不得單人領取。
2、火藥庫火工品發(fā)放人員必須核對領取牌,無領取牌不得發(fā)放火工品,不得對單獨人員發(fā)放火工品。
3、領取火工品時,由放炮員攜帶電雷管,施工單位安全員攜帶火藥,行走時,兩人間隔不少于10m。
4、由通風科負責制定火工品領料單,一式三聯(lián)。領料單內容包括:使用單位、使用時間、地點、品種、數量等。領料單由火藥庫庫工、施工單位安全員、放炮員共同簽字?;鹚帋臁⑼L隊、施工單位各保存一份。
5、領取時,由施工單位確定雷管、炸藥的數量,填寫在專用的火工品領料單上,經隊長簽字,到礦調度室審批簽字后,報通風隊,由通風隊指派放炮員同施工單位安全員一起到礦火藥庫領取火工品。
6、火藥庫發(fā)放員必須詳細檢查放炮員領取牌及領料單是否有施工單位隊長、礦調度室簽字,確認無誤后根據火工品領取數量進行發(fā)放。發(fā)放后,由火藥庫發(fā)放工、放炮員、安全員對火藥、雷管數量進行核對確認,并對領料單簽字認可后,火藥庫庫工、安全員、放炮員各留一份。發(fā)放后,由火藥庫庫工對雷管箱、火藥箱加貼火工品專用封條。當班火工品發(fā)放后,由火藥庫負責人向礦調度室匯報火工品發(fā)放情況及封箱情況,調度室做好記錄。
7、火藥庫堅持八不發(fā)放制度:
(1)火工品沒有合格證不發(fā)。
(2)沒有爆破員領用牌不發(fā)。
(3)不是專用領料單,沒有審批不發(fā)。
(4)不是雙人領料不發(fā)。
(5)沒有雷管箱及不對號不發(fā)。
(6)雷管箱沒有鎖不發(fā)。
(7)雷管不導通,不編號不發(fā)。
(8)火工品質量有問題不發(fā)。
8、放炮員、施工單位安全員領取火工品后,由火藥庫派一名押運員監(jiān)督放炮員和安全員把火工品押送到礦檢身房。由檢身房檢身工檢查雷管運輸箱、火藥運輸箱封條情況,確認完好后,做好記錄。如存在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查明原因及時處理。放炮員和安全員下井時,兩人相距不少于10m。
三、火工品使用管理
1、放炮員、安全員到達工作面后,必須在班組長、瓦檢員的監(jiān)督下拆封條,班組長、瓦檢員清點炸藥、雷管數量,并與爆破工作指示單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放炮員方可把雷管、炸藥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炸藥箱及雷管盒內,嚴禁亂扔、亂放、埋藏等。火藥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器設備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須把火藥箱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2、放炮員從事爆破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關于井下爆破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每一次放炮作業(yè)結束后,放炮員必須及時進行檢查,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火工品進行核對,確保使用量和剩余量相符。存在問題時,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落實。否則,及時向本單位及調度室匯報。
四、火工品清退管理
1、當班沒有使用完的火工品,電雷管由放炮員負責退庫,火藥存放在現場火藥箱內留作下一班使用。
2、火工品現場用量在當班放完炮后,經當班帶班長、放炮員、安全員確認,在火藥、雷管清退單上簽字。火藥清退單一式兩份,施工單位帶班長、放炮員各一份。雷管清退單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帶班長、放炮員、火藥庫庫工各一份。由放炮員攜帶雷管清退單和剩余電雷管出井退庫。
3、放炮員上井必須經過檢身房人員和押運員檢查雷管與清退單上的數量是否一致,確認無誤后,并由檢身房檢身員對雷管箱貼退庫封條,并向火藥庫通報剩余雷管。隨后由押運員、放炮員到火藥庫清退電雷管。
4、火藥庫人員只有確認在清退數量與清退單上填寫的數量一致、封條完好的情況下,確認無誤后在清退單上簽字,收取剩余電雷管和清退單。
5、火藥庫必須切實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員無清退單或清退單填寫不符要求的,不得退庫,火藥庫值班員必須及時上報礦調度室。
五、其它方面
1、當班遺留的炮眼隱患問題,放炮員必須向班組長、安全員交待清楚,班組長向下一班放炮員、班組長交代當班情況,以便掌握情況,防止發(fā)生放炮事故。
2、礦保衛(wèi)科每三個月必須把庫內存放有問題的雷管、炸藥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銷毀。
3、所有領料單、清退單,各單位涉爆人員必須交與各單位保存,不得私自留存。
4、地面運送火工品,嚴禁使用機動車運送。
各涉爆單位和涉爆人員要充分認識、加強火工品管理的重要性,要深刻認識到火工品管理與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息息相關,要站在“講政治、保穩(wěn)定”的政治高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嚴格責任追究,切實抓好我礦火工品管理工作。
蒼上煤礦
2010.5.13
第6篇 火工品安全使用管理措施
第一、火工品的購買與運輸
購買爆炸物品,應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合格的人承辦,必須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化工廠或持有《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經銷部門處購買。化學危險品的購買,由專業(yè)技術人員到專營銷售點購買,因購買品種、數量需要到地方有關部門備查的,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項目部與具有相應資質的民用爆破公司簽訂供銷、運輸委托合同后,在項目部物資設備部門相關人員陪同下進行。
火工品運輸的一般規(guī)程:
1. 禁止用翻斗車,自卸式汽車和摩托車運輸。
2. 禁止與其他貨物混裝。
3. 禁止炸藥和雷管混裝混運。
4. 嚴禁摩擦,撞擊,拋擲火工品。
5. 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邊緣,雷管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兩層。
6. 裝載和運輸時,嚴禁煙火和攜帶發(fā)火物品。
7. 運輸時應有專人押運,非押運人員不準同車乘坐。
第二、火工品的存放
工程技術部門編制季度物資計劃,提交物資設備部門,物資設備部門負責按照規(guī)定與民爆公司聯(lián)系,購買爆破器材并驗收進場。
積壓的爆炸物品除按原供應渠道退回供應單位或按規(guī)定銷毀外,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和工程所在地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同外單位調劑、轉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轉讓、倒賣、易物、私存、攜帶危險品。
1. 建立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fā)放爆炸物品必須進行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2. 庫內儲存的爆炸物品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庫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
3.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嚴禁在庫區(qū)內吸煙和用火,禁止準將易燃易燒、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帶入倉庫,禁止在炸藥庫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4. 發(fā)現爆炸物品丟失、被盜,要及時報告 <>相關部門。
5. 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炸物品應及時清理出庫,予以銷毀,銷毀前要登記造冊,提出實施方案 <>,報相關部門向公安機關備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銷毀。
6. 發(fā)放爆炸物品時,要查驗各種手續(xù),按批準數量發(fā)放,不得隨意增減。
7. 經常保持庫區(qū)的消防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做好防盜、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實現安全儲存。
第三、火工品的領取和發(fā)放
1. 火工品的發(fā)放要認真執(zhí)行火工品領退制度,每班組按時發(fā)放,每班組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須按時交回,各班組用不完的炸藥、雷管,發(fā)放員應分別保存、交下一班發(fā)放時取走。
2. 火工品發(fā)放必須是專職火工品發(fā)放員,不得代替。
3. 火工品領取時必須是放炮員憑單據,并在單據后簽字后方可領取,其它人員不得代替。
4. 發(fā)放火工品時發(fā)放員必須首先檢查炸藥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鎖沒有,炸藥雷管必須分運,裝箱上鎖。
5.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送、轉賣、轉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 火工品發(fā)放記錄不得隨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須另起一行進行說明,并在涂改區(qū)劃一橫道,予以標注,同時,由發(fā)放員本人簽字或蓋章。
第四、火工品的使用
1. 火工品領到工作面后,嚴禁亂扔亂放,不使用不得開鎖。
2. 炸藥箱、雷管箱必須分別存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的地點。
3. 現場班組長與放炮員將當班實際消耗的炸藥、雷管核對清點清楚,不得私自更改炸藥消耗。
4. 在現場使用時,班組長與安全員要對爆破員進行監(jiān)督,嚴格按照規(guī)程要求從事爆破作業(yè)。
5. 各作業(yè)隊的爆破器材領用員、保管員、爆破員、安全員的作業(yè)證、身份證原件報項目部審查,作業(yè)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存項目部安質部備案。
第五、火工品的回收和銷毀
專職爆破員或班組指派專領人員在使用爆炸物品時嚴格執(zhí)行當班領取,當班清退的規(guī)定。
爆破員班后要嚴格執(zhí)行消退制度,對當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破物品,應清點后由爆破工及時退庫。嚴禁私存、截留、出售、轉讓、私倒賣和以物易物。
1. 專職爆破員在生產現場使用民爆物品時,嚴格執(zhí)行當班領取、當班清退的規(guī)定。
2. 爆破員下班后要求嚴格執(zhí)行清退手續(xù),剩余的炸藥、雷管要求當班退回庫房,不得私自存放。
3. 保管員對清退回庫房的炸藥、雷管要認真檢查、清點,在確認無誤后,互相履行簽字手續(xù),嚴防意外。
4. 對使用后剩余的火工品按原供應渠道退回供應單位或者按規(guī)定進行銷毀
5. 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和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本單位公安機關同意。在相鄰標段間調劑、轉讓,一般應以整箱(盒)為單位辦理。
第7篇 火工品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 領用火工品時,嚴格執(zhí)行“一人、一本、一證、一單”制度,不準代領,炸藥(雷管)領用本必須專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2) 沒有爆破證、炸藥(雷管)領用卡、私人印章和炸藥、雷管計劃的,火工品發(fā)放人員不得向其發(fā)放炸藥、雷管。
(3) 電雷管出庫前必須經過導通試驗,試驗不合格的嚴禁發(fā)放。
(4) 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
②、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后,必須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③、攜帶爆炸材料上、下井時,在每層罐籠內的搭乘的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超過4人,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上下。
④、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沿井筒上下。
(5) 井下人工運送炸藥、雷管時應分別放在兩個專用抗靜電的背包或木箱內;運送炸藥、雷管時必須直達爆破地點,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或休息。
(6) 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①、爆破材料在運送過程中,必須使用抗靜電物質包裹、封裝,嚴禁擠壓、碰撞。爆破工應嚴格堅持火工品的領退制度,同時隨身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
②、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用同一列車運輸,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車之間,必須用空車分別隔離,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m。
③、炸藥可以裝在礦車內運輸,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上緣。
④、爆炸材料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跟車人員、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應坐在尾車內,嚴禁其他人員乘車。
⑤、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⑥、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得同時運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⑦、嚴禁用刮板機、帶式輸送機等運輸爆炸材料。
(7) 炸藥運送到作業(yè)地點后,由爆破工清點數量,并做好記錄后,裝入炸藥箱統(tǒng)一管理,炸藥箱必須上鎖,鑰匙由爆破工一人掌管,嚴禁轉交他人,且嚴禁亂扔亂放火工品;雷管由專職爆破工隨身攜帶。
(8) 炸藥箱必須放在放炮警戒線以外的頂板完好、無淋水、支架完整以及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安全地點。
(9) 當班剩余炸藥、雷管必須經施工現場第一安全責任人清點數量,并與爆破工共同簽字確認后,方可由爆破工親自返庫,交接班時炸藥箱內不準留有炸藥或雷管,嚴禁私藏、轉交他人。
(10) 爆破工把剩余的炸藥、雷管返回爆破材料庫時,爆破工和火工品發(fā)放員必須親自在領用卡上簽字確認剩余數量,且簽名和數量必須清楚,不得涂改。
(11) 在爆破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爆破材料丟失的,爆破工必須立即向現場跟班安全檢查員和現場跟班隊長匯報,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尋找,確未找到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向調度、安監(jiān)及保衛(wèi)部門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2) 任何人撿到爆破材料,應立即交到安監(jiān)、保衛(wèi)部門,由安監(jiān)、保衛(wèi)部門負責返庫,否則,按私藏雷管、炸藥論處。
(13) 火工品管理員每天應進行一次全面的火工品領、退統(tǒng)計,對火工品返庫不及時者在全礦進行通報,并組織追查其責任,造成后果的另行處理。
第8篇 火工品庫房修建與管理措施
火工品,裝有火藥或炸藥,受外界刺激后產生燃燒或爆炸,以引燃火藥、引爆炸藥或做機械功的一次性使用的元器件和裝置的總稱。包括火帽、底火、點火管、延期件、雷管、傳爆管、導火索、導爆索以及爆炸開關、爆炸螺栓、啟動器、切割索等。常用于引燃火藥,引爆炸藥,還可作為小型驅動裝置,用以快速打開活門、解除保險及火箭級間分離等。由于火工品自身存在的危險特性,決定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下面就火工品庫房的修建與管理作一些簡單的概述。
一、火工品庫房的修建標準
倉庫應符合有關建筑規(guī)范要求,具備較好的防盜、防火、防爆性能。
1.炸藥庫設置要符合爆破物品管理安全規(guī)定,炸藥庫和雷管庫必須分別建造,兩庫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嚴格按照公安部門管理要求和安全標準建設,并設專人看守?;鸸て穾彀ㄕㄋ帋臁⒗坠軒?、發(fā)放室的和看守房,按安全要求呈三角形布置,雷管、炸藥分開存放,相距超過30米,專人看管,出入倉庫嚴格手續(xù)。
2.倉庫門窗要牢固,窗有鋼筋,門朝外,并上鎖。
3.火工品庫四周設置高2.5m的防護墻,墻頂拉設不低于1m的鐵絲網,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內應保持清潔,無雜草和易燃物,嚴禁吸煙、用火以及將火種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區(qū)。有警示標牌或警示文字。
4.值班室必須有紅外報警裝置、電話,掛“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警衛(wèi)看守制度”、“保管員職責”、“押運員職責”、“領料員職責”牌(0.8m×0.55m)。
5.炸藥庫、雷管庫墻壁上各配2個滅火器,2把鐵鍬掛于墻1.5米高處,并對消防滅火器材定期的性能和有效使用日期進行檢查。兩庫各設避雷針一支,防火沙置于兩庫中間,旁邊設一2m×2m×2m蓄水池。
6.庫房采用防爆燈具,電線用硬管防護,禁止安插頭和在鐵質容器內存放雷管。
7.警示文字:“倉庫重地,嚴禁煙火”、“內有警犬,注意安全”、“森林地帶,注意防火”、“進入庫區(qū),請關閉手機”,可制作標牌掛鐵絲網或統(tǒng)一寫在圍墻上。
8.火工品倉庫保管員和看守員必須經過公安機關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必須明確其職責和任務;應建立出入庫審批、檢查和登記工作制度以及火工品的搬運、驗收、領發(fā)、回收、清退、銷毀、防火、看守及安全管理和檢查等制度,并認真執(zhí)行。
9.火工品驗收入庫時要認真核對品種、數量、質量及質量檢驗合格證,并100%的檢查包裝件標志及包裝質量等,做好相關記錄;驗收雷管時還必須對其編號進行核查登記。
二、火工品庫房的安全管理
1.火工品庫房必須是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并經公安部門審查合格的人員擔任警衛(wèi)工作。
2.爆破器材庫必須嚴格執(zhí)行庫房防衛(wèi)“四原則”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3.人防:庫區(qū)門衛(wèi)每天一人值班,夜間二人值班。
4.犬防:加強對犬的管理,按規(guī)定時間食量進行喂食,不能讓犬在庫內大小便。
5.技防:電子防爆器,監(jiān)控要保證完好正常使用。
6.物防:圍墻按規(guī)定不能低于2m,墻頂應設防攀越設施(帶刺鐵絲網或玻璃片)。
7.圍墻外15m范圍內不能種植針葉類樹木和竹林。
8.投光燈根據地形要求,燈光要能照射整個庫區(qū)范圍內。
9.門衛(wèi)室必須安裝能與礦調度室直通的防爆專用電話。
10.若庫房報警器失靈,必須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調度立即安排電工檢修。
11.外來人員,無公安和安監(jiān)部門的證明一律不準入庫,凡入庫人員,必須登記。
三、火工品庫房崗位安全責任制
1.火工品庫保管員必須熟悉和掌握公安機關對民爆物品管理各項規(guī)定,及本礦對火工品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火工品庫保管員必須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負責,且經過專業(yè)部門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的人擔任。
3.認真做好庫區(qū)安全防范工作,即“三防”(人防、儀防、犬防)。
4.認真做好當天炸藥、雷管入庫、出庫、清退的帳目明細登記。做到帳目清楚、準確無誤。
5.做好發(fā)放、清退雷管編碼登記,開好各班組炸藥、雷管入井清點單。
6.保管員必須經常對庫區(qū)、庫房進行安全檢查(炸藥庫存放的炸藥,堆放整齊,平穩(wěn)。雷管庫存放的雷管必須進保險柜)。
7.保管員必須做到專人專管,雙人雙鎖工作。
8.保管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必須二十四小時值班。嚴防爆炸物品被盜,及不法分子破壞。
9.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庫區(qū)閑竄、借宿,及領用人員帶煙火、礦燈進入庫區(qū)。
10.保持庫區(qū)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及時了解各區(qū)隊、班組火工品領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
11.因工作失職,導致火工品被盜,及庫存數量與帳目明細不符,立即停職檢查,查明原因,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9篇 火工品及放炮安全管理措施
1、打眼前班組長必須首先組織有關人員認真進行敲幫問頂工作,及時將頂部的活矸危巖處理掉,然后將中腰線延長到工作面,機電維修工必須認真檢查煤電鉆、錨桿鉆機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打眼工必須按照爆破圖表、錨桿、錨索支護圖、效檢孔布置圖及中腰線實際位置確定鉆眼具體位置。
3、每個孔都必須按照設計要求施工。
4、打眼時每一個打眼工都必須將衣袖扎好,并且雙手緊握手把,鉆進過程中應根據煤的軟硬程度徐徐鉆進,不可用力過猛或前拉后蹬,防止卡鉆擰傷或打傷人。
5、較軟煤層打眼時,除輕推電鉆以防卡鉆外,鉆進一段距離后還應不斷的抽拉鉆桿增加排屑速度,特別是打排放孔和效檢孔時,嚴防將鉆桿卡死在鉆孔內。
6、打眼過程中,如發(fā)現鉆孔出水、噴水、頂鉆、噴瓦斯、煤粉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但不得抽出鉆桿,并及時向值班人員匯報。
7、打炮眼時,嚴禁順殘眼打眼,嚴禁和殘眼打透。
8、爆破實行全斷面遠距離一次爆破,嚴禁一次裝藥,分次放炮。
9、裝藥前,必須首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用木棍探眼,無問題后使用木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并使各藥卷之間彼此密接。
10、必須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雷管和煤礦許用三級乳化炸藥。
11、裝藥前必須將所有的措施孔和效檢孔用黃土封填,封填長度必須超過炮眼深度1.5倍以上。
12、各炮眼必須嚴格按照爆破圖表的裝藥量精心爆破,必須使用正向爆破。
13、裝藥期間,距掘進工作面20m范圍內不準有電氣設備,并且這些范圍內不準干與裝藥無關的工作。
14、裝藥前后都必須檢查瓦斯,只有在瓦斯?jié)舛炔怀迺r(0.8%以下時),方可進行裝藥放炮工作。
15、做引藥之前,各個雷管的腳線都必須紐結成短路。做引藥時必須避開電器設備和淋水地點,在頂板及支護條件較好的地點進行。
16、每個眼裝好藥,必須填入一個水泡泥,然后再填入黃土炮泥,黃土炮泥必須將炮眼充滿填實,封眼不滿不實的炮眼不準拉炮。嚴禁使用塊狀材料或煤巖粉木棍等代替泡泥使用。裝藥聯(lián)線工作必須有放炮員親自操作,并且放炮員最后撤離工作地點。
17、放炮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18、放炮母線必須吊掛在風筒下邊巷道底板1~1.3m位置上。放炮母線的所有接口都必須扭結牢固并使用絕緣膠布包好包嚴。放炮母線在接通放炮器之前必須扭結成短路。
19、放炮前必對掘進工作面迎頭10m的支架進行加固和維護.
20、班組長在放炮前應組織人員將掘進工作面的工具及其他能移動的設備撤離工作面,放置在30m以外的安全地點。不能移動的設備必須使用荊片、皮帶或木板認真蓋好蓋嚴。并且在撤出人員后應通知電工切斷11081機巷風門以里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組長、瓦斯檢查員必須進行打電話復查或通過調度室落實。
第10篇 火工品管理措施
為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結合我礦火工品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蒼上煤礦火工品領取、使用、清退管理規(guī)定。
一、火工品管理職責
1、地面火工品管理由礦保衛(wèi)科負責,安全科監(jiān)督;井下火工品管理由通風科負責,安全科監(jiān)督。
2、火藥庫至礦井口檢身房的火工品運輸管理工作由保衛(wèi)科負責,井口至爆破地點的火工品運輸管理及爆破地點的爆破管理由通風科(隊)負責。
3、由礦保衛(wèi)科負責制定地面火藥庫各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臺帳,保證火工品的入庫、日常管理、發(fā)放符合有關規(guī)定。
4、由礦通風科制定井下爆破作業(yè)的管理制度,加強對放炮員、火工品領取人員的管理。
二、火工品領取管理
1、通風隊要對放炮員進行編號登記,制作火工品領取牌。領取火工品由通風隊放炮員、施工單位安全員雙人領取。領取時由放炮員攜帶領取牌(通風隊隊長簽字后生效),不得單人領取。
2、火藥庫火工品發(fā)放人員必須核對領取牌,無領取牌不得發(fā)放火工品,不得對單獨人員發(fā)放火工品。
3、領取火工品時,由放炮員攜帶電雷管,施工單位安全員攜帶火藥,行走時,兩人間隔不少于10m。
4、由通風科負責制定火工品領料單,一式三聯(lián)。領料單內容包括:使用單位、使用時間、地點、品種、數量等。領料單由火藥庫庫工、施工單位安全員、放炮員共同簽字?;鹚帋?、通風隊、施工單位各保存一份。
5、領取時,由施工單位確定雷管、炸藥的數量,填寫在專用的火工品領料單上,經隊長簽字,到礦調度室審批簽字后,報通風隊,由通風隊指派放炮員同施工單位安全員一起到礦火藥庫領取火工品。
6、火藥庫發(fā)放員必須詳細檢查放炮員領取牌及領料單是否有施工單位隊長、礦調度室簽字,確認無誤后根據火工品領取數量進行發(fā)放。發(fā)放后,由火藥庫發(fā)放工、放炮員、安全員對火藥、雷管數量進行核對確認,并對領料單簽字認可后,火藥庫庫工、安全員、放炮員各留一份。發(fā)放后,由火藥庫庫工對雷管箱、火藥箱加貼火工品專用封條。當班火工品發(fā)放后,由火藥庫負責人向礦調度室匯報火工品發(fā)放情況及封箱情況,調度室做好記錄。
7、火藥庫堅持八不發(fā)放制度:
(1)火工品沒有合格證不發(fā)。
(2)沒有爆破員領用牌不發(fā)。
(3)不是專用領料單,沒有審批不發(fā)。
(4)不是雙人領料不發(fā)。
(5)沒有雷管箱及不對號不發(fā)。
(6)雷管箱沒有鎖不發(fā)。
(7)雷管不導通,不編號不發(fā)。
(8)火工品質量有問題不發(fā)。
8、放炮員、施工單位安全員領取火工品后,由火藥庫派一名押運員監(jiān)督放炮員和安全員把火工品押送到礦檢身房。由檢身房檢身工檢查雷管運輸箱、火藥運輸箱封條情況,確認完好后,做好記錄。如存在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查明原因及時處理。放炮員和安全員下井時,兩人相距不少于10m。
三、火工品使用管理
1、放炮員、安全員到達工作面后,必須在班組長、瓦檢員的監(jiān)督下拆封條,班組長、瓦檢員清點炸藥、雷管數量,并與爆破工作指示單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放炮員方可把雷管、炸藥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炸藥箱及雷管盒內,嚴禁亂扔、亂放、埋藏等?;鹚幭浔仨毞旁陧敯逋旰?、支護完整、避開電器設備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須把火藥箱放在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2、放炮員從事爆破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關于井下爆破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每一次放炮作業(yè)結束后,放炮員必須及時進行檢查,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火工品進行核對,確保使用量和剩余量相符。存在問題時,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落實。否則,及時向本單位及調度室匯報。
四、火工品清退管理
1、當班沒有使用完的火工品,電雷管由放炮員負責退庫,火藥存放在現場火藥箱內留作下一班使用。
2、火工品現場用量在當班放完炮后,經當班帶班長、放炮員、安全員確認,在火藥、雷管清退單上簽字?;鹚幥逋藛我皇絻煞荩┕挝粠О嚅L、放炮員各一份。雷管清退單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帶班長、放炮員、火藥庫庫工各一份。由放炮員攜帶雷管清退單和剩余電雷管出井退庫。
3、放炮員上井必須經過檢身房人員和押運員檢查雷管與清退單上的數量是否一致,確認無誤后,并由檢身房檢身員對雷管箱貼退庫封條,并向火藥庫通報剩余雷管。隨后由押運員、放炮員到火藥庫清退電雷管。
4、火藥庫人員只有確認在清退數量與清退單上填寫的數量一致、封條完好的情況下,確認無誤后在清退單上簽字,收取剩余電雷管和清退單。
5、火藥庫必須切實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放炮員無清退單或清退單填寫不符要求的,不得退庫,火藥庫值班員必須及時上報礦調度室。
五、其它方面
1、當班遺留的炮眼隱患問題,放炮員必須向班組長、安全員交待清楚,班組長向下一班放炮員、班組長交代當班情況,以便掌握情況,防止發(fā)生放炮事故。
2、礦保衛(wèi)科每三個月必須把庫內存放有問題的雷管、炸藥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銷毀。
3、所有領料單、清退單,各單位涉爆人員必須交與各單位保存,不得私自留存。
4、地面運送火工品,嚴禁使用機動車運送。
各涉爆單位和涉爆人員要充分認識、加強火工品管理的重要性,要深刻認識到火工品管理與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息息相關,要站在“講政治、保穩(wěn)定”的政治高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嚴格責任追究,切實抓好我礦火工品管理工作。
蒼上煤礦
2010.5.13
第11篇 火工品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范
一、安全管理
1、煤礦企業(yè)要高度重視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將火工品管理納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明確機構,充實人員,完善火工品貯存、運輸設施,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強化監(jiān)督檢查,切實加強火工品管理。
2、煤礦企業(yè)必須按照公安機關審批的數量和品種購買合法、合格的火工品,嚴禁購買和使用非法、不合格火工品。炸藥的安全等級必須與煤礦的瓦斯等級相對應,嚴禁使用非煤礦許用炸藥。井下運送火工品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運送,嚴禁在交接班期間和人員上下井期間運送火工品,嚴禁使用非專用運輸工具運送火工品。
3、煤礦井下炸藥庫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范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井下炸藥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礦井3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天的雷管需要量,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貯存。井下炸藥庫必須實行專人管理,嚴格出入登記,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當班的發(fā)放、結存數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結,賬、卡、物、票“四對口”,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對變質和失效的火工品要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銷毀處理。
4、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并要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爆破作業(yè),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火工品的領用量必須根據生產任務確定,每班由跟班管理人員對本班炸藥、雷管的實際消耗量和剩余量進行核實,并在領用票上簽字。對當班剩余的火藥、雷管,必須由專職放炮員全部退回炸藥庫,嚴禁寄存或亂扔亂放。
5、煤礦企業(yè)要加強火工品管理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火工品在井下運送、貯存、領用和爆破作業(yè)過程中的管理是否到位,對排查出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存在重大隱患的炸藥庫,要立即暫停使用,并制定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使用。
6、地方各級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加強對煤礦火工品使用管理情況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重點檢查煤礦企業(yè)使用的火工品是否合法、合格,是否存在非法購買、使用、存放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執(zhí)行到位等。要督促企業(yè)對發(fā)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各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要將煤礦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監(jiān)察執(zhí)法內容,加大監(jiān)察執(zhí)法力度,對火工品方面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要責令停止生產,并依法嚴肅查處。
7、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非法制造、購買、貯存、使用火工品的行為。要嚴把火工品供應審批關,按照礦井核定的生產能力和工程量需求等實際情況核定火工品使用量,嚴禁為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供應火工品。加大對非法開采和超能力生產的查處力度,防止利用非法火工品進行非法開采和超能力生產。對已確定關閉煤礦的火工品要及時清理收繳,嚴防流失。
8、請各產煤省(區(qū)、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委會將本通知轉發(fā)至各有關成員單位以及各產煤市(地)、縣(區(qū))和轄區(qū)內各煤礦企業(yè),并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火工品管理的實施辦法。
二、安全措施
1、火工品管理員必須遵守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離崗者按“三違”處罰,節(jié)假日期間加重其處罰。
2、火工品發(fā)放員要認真執(zhí)行領退制度、電雷管編號制度、過期失效爆炸材料銷毀制度,必須做到賬目清楚,賬物相符,每班領、用、退做到三對口。
3、凡領雷管、炸藥必須憑火藥消耗單,雷管由瓦檢員領取,炸藥由各連隊指派專人領取。
4、各作業(yè)地點領用的雷管、炸藥,根據本班的使用情況,出班后由瓦檢員及時和本班指派領取炸藥人員到火藥庫辦理清退手續(xù)?;鹚幇l(fā)放員必須根據火藥消耗單上有工作面值班隊長簽字的消耗單據才能辦理退還手續(xù)。
5、火藥管理員必須堅持原則,手續(xù)不全不清,不得發(fā)放和退還。瓦檢員出班2小時內沒有辦理清退手續(xù)的,發(fā)放員及時向當班調度員、值班領導、安監(jiān)員匯報,并做好紀錄。
6、火工品管理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換班制制。必須保證庫房清潔,整齊碼放,有序管理,火藥20米內不得有煙火。
7、嚴格勞動紀律,不得代崗、離崗,閑人不得進入火藥庫內。
8、火工品發(fā)放員、瓦檢員等,對爆炸材料有丟失的,要嚴格按照爆炸材料丟失責任追究制從嚴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門追究其責任。
9、領導、治安、安監(jiān)等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不定期巡查、查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