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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規(guī)范管理使用建設工程安全費用
安全生產投入不足,是建設工程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保證安全生產投入,是國家對企業(yè)生產經營條件在法律上的要求。為保證作為“高危行業(yè)”之一的建設施工企業(yè)生產安全工作,國家財政部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聯合發(fā)布了財企[2006]478號《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進行規(guī)范管理。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
規(guī)范管理的原則
施工企業(yè)如何依法對工程項目進行安全管理,保證項目安全生產投入,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費用實行有效的規(guī)范管理,是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安全生產費用的定位
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費用,是工程建設單位為保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而為施工企業(yè)投入的專項資金,是整個工程投資的組成部分。施工企業(yè)應將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于工程項目的安全投入,由項目統籌使用。工程項目要依照法規(guī)和招投標要求,按照“確保收入、專款專用、嚴格監(jiān)管、保證需要”的原則進行管理。
應制定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yè)及工程項目應制定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規(guī)范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與使用。制度應明確管理職責、使用范圍、管理辦法等內容。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的職責劃分
工程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依法保證安全生產的投入,負責審核、批準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項目安全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管理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審查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項目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費用使用的策劃和收入。
項目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建賬、收款、撥付、核算。
項目設備、物資等部門負責提出并上報相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按使用計劃購置、保管,發(fā)放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物資、材料。
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辦法
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各部門應根據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由工程管理部門進行總體策劃,各部門依管理職責內容,提出并上報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項目安全部門對提出并上報的計劃進行審查、匯總,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報主管領導審定,由項目經理批準簽發(fā)。
在施工過程中,相關部門應根據施工生產進度和實際需要,提報調整計劃進行修改。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
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
使用范圍
按照國家規(guī)定,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有7項內容,具體如下。
一是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探測設備和設施費用。
購置和維護安全網、通信器材、安全防護用品(如員工防護用品、施工防護牌、列車運行指示牌等);配電箱、漏電保護器,安全警示牌、標牌;設備安全裝置、防電板、接地線,通風防塵、防毒消毒設備;防爆、防潮、防雷、防靜電設備等。
廠內機動車輛的辦證、上牌照,特種設備的檢定驗收,壓力表、安全閥的檢驗校定等費用。
購置和維護安全檢測儀器,如:測速儀、測風儀、噪聲儀、有害氣體檢測儀等。
施工現場安全通道、基坑、“四口”“五臨邊”等防護設施,坑井、深孔、邊坡等的支護、圍護、苫蓋及隔離設施等費用。
腳手架、跳板等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
限界防護設施、器材。
二是安全宣傳、教育費用。
第2篇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管理措施規(guī)范
總 則
一 為做好項目施工現場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規(guī)劃塔式起重機和外用電梯的安全管理流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從源頭上杜絕大型設備傷害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身和大型設備運營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 本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
三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范圍:永和家園三期(ab組團)塔式起重機、外用人貨電梯、物料升降機及其他設備。
四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方案的行為,有權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安監(jiān)機構舉報。
第一章 設備安全管理領導組織及職責
為了項目大型設備的安全運行,成立建設工程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領導組。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科辦公室,辦公室設在__建設集團有限公司___項目部,設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及起重班組。
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成立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組。
組 長:安全負責人:___
副組長:分管設備安全員:___
組 員:項目安全員、各棟號長及機械臺班組長
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監(jiān)督項目管理機構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考核項目管理機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2.每半年組織一次項目內大型施工機械安全專項檢查,并組織一次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協調布置項目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工作。
3.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上報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事故情況,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 健全本項目的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工作保障體系,落實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大型施工機械日常管理技術臺帳,制定安全生產措施,保證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
5.建立大型施工機械臺帳,包括設備型號、到場數量、性能指標等,進行編號管理,并發(fā)放項目大型施工機械使用登記證,全面掌握施工現場大型機械使用狀況。
第二章 大型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要點
1.施工單位是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主體,各棟號應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日常管理,規(guī)范作業(yè)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確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投入,對大型施工機械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2. 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以下稱為“設備專管員”)。設備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大型機械設備的法規(guī)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大型機械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大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guī)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
3. 施工單位必須指定設備作業(yè)人員成立班組長(或機長),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4. 施工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大型機械設備日檢、月檢、年檢等常規(guī)檢查制度。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5. 大型施工機械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6. 施工單位應當對大型施工機械的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崗位安全培訓合格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7.對塔式起重機和外用電梯以及其他危險性較高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后實施,并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8.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應就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大型機械操作及監(jiān)護人員作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施工作業(yè)人員有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大型施工機械拒絕指揮和冒險作業(yè),并向上級舉報。
10.施工單位應向大型施工機械施工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保護用品,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1.施工單位應在大型施工機械周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12.施工單位應合理選擇施工機械,保證施工需要和安全生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
13.施工單位在使用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要核查出租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14.施工單位應檢查設備制造單位的資質許可,同時檢查生產企業(yè)的首臺設備是否經過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過型式實驗,型式試驗是否合格。
第三章 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在永和家園三期施工項目進場的大型起重設備,應按照本管理辦法,并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成立起重班,制定具體安全作業(yè)措施,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和工作范圍及標準,加強檢查監(jiān)督與考核,確保本管理辦法得到認真貫徹落實。
一 起重機械檔案管理
進場的大型設備應建立起重機械檔案資料,資料內容包括:
a)設備出廠技術文件:設備備案登記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設備制造許可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書、使用維護說明及安裝技術文件和生產廠家資料;
b)設備安裝單位資質和施工專項方案及事故應急預案;c)基礎施工驗收資料;d)安裝(拆卸)合同和定期檢查合同;e)大型設備安全管理手冊及安拆使用管理大表;f)其他相關資料。
設備安裝的基礎資料應在基礎開挖前送資料室存檔,設備進場兩星期之前送資料室報驗廣廈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待所有資料備齊后送高新區(qū)安監(jiān)站進行安裝(或拆卸)告知。安拆告知后方可進行安裝或拆卸。首次安裝完成后應報送專業(yè)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報安監(jiān)部門登記使用。
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和試驗記錄要及時填寫,記錄準確真實,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檢查保養(yǎng)記錄要送資料室存檔。
二、消缺管理
每月30日前,各起重機械操作班組長必須將本月內所發(fā)生的起重機械缺陷及消缺情況向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專員和相關專業(yè)人員匯報,由設備管理員及時填寫《設備修理記錄》,也便于施工單位掌握缺陷情況。
檢查中所發(fā)現的缺陷即使已由班組消除了,亦應如實填入《設備維修記錄》中(由維修單位消除的缺陷也應記錄情況),對于本單位不能及時消除的缺陷,要及時向上級匯報,以保證缺陷及時得到消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影響起重作業(yè)安全的缺陷,在未消除前,該設備禁止使用。
a)對于不需要大修也能消除的缺陷,應立足于施工單位內消缺,對于施工單位無法消除的起重機械缺陷如涉及傳動機構電氣安全控制回路等,應以第一時間向安裝維修單位和起重機械管理員報告維修。
b)維修人員到位后,聯系單位應首先通知設備管理員,由設備管理員負責對維修人員資質進行審查,應符合如下要求:有地方部門頒發(fā)的修理起重機械安全認可證書,且不超過2年許可期限。
c) 設備管理員對審查資質符合要求后方可對起重機械進行檢修。檢修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由設備所屬班組負責,設備所屬班組應選派業(yè)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做監(jiān)督工作,班組對修前設備狀況;修理過程中所發(fā)現的問題和處理方法;修后的驗收情況做以詳細記錄,驗收工作結束后,整理成文字材料報施工單位資料室和設備管理員。
d) 檢修中所發(fā)現的問題必須更換零件才能解決時,設備所屬班組必須聯系設備所屬單位人員到場認定后方可更換。并做好記錄。
三 定期檢查、檢驗
起重機械所屬班組必須落實設備專責人,在設備上應有明顯標志,必須按照本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按要求做好記錄,禁止設備帶病運行。定期檢查包括:每年檢查項目、每月檢查項目和每日(使用前)檢查項目。
1、每年11月底前,設備使用單位必須組織一次對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參加人員除班組專責人、檢查單位人員外,還應通知安全科設備管理員和相關專業(yè)人員參加,檢查項目包括:
a) 起重機械檢查中的運行試驗可以采用空載試驗的方法,也可結合工作中吊運相當于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載荷試驗,但是進行載荷試驗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相關項目的檢查、試驗合格,方可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變幅等機構性能檢查、試驗,一般載荷試驗每年進行一次;
b) 檢查金屬結構的變形、裂紋、腐蝕及焊縫、開口銷、螺栓等連接情況是否正常。軸承、齒輪等內部結構結合大修檢查;
c) 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做全面檢查;
d)設備經受9級以上大風后,在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e) 電氣設備有可靠的接地(零);卷揚機、鋼筋機械每半年由電工測定一次絕緣,絕緣電阻≥0.5mω,認真記錄絕緣測試數據,并以書面形式將測試情況報資料室和安全科。
2、每月在25日前完成月度檢查工作,檢查項目如下:
a) 起重機械工作性能正常;
b) 安全裝置、防護裝置、制動器和電氣有無異常情況;
c) 吊鉤、籠體等有無損傷;
d) 鋼絲繩、滑輪組、等無損傷;
e) 配電線路、配電開關、控制器等無異常情況;
f) 頂升裝置的液壓系統是否漏泄,工作是否正常;
g) 卷揚機固定牢固,鋼絲繩與其它物體無明顯摩擦痕跡;
h) 停用1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也應做上述檢查。
3、每日(使用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a)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等可靠;
b)鋼絲繩無斷股、磨損情況在允許范圍內,連接(固定)牢固;
c)警鈴、防護閉鎖好用;
d)卷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對正,離合器、制動器等可靠,無異常。
對于安全監(jiān)督檢驗部門在檢驗中發(fā)現點設備缺陷和問題,安全科以整改通知單形式發(fā)至相關維修單位,整改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人主抓,必須按時整改,對于無法整改的問題,相關維修單位必須說明沒有整改的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補救措施,并以書面形式報安全科,安全科將組織由整改單位、相關專業(yè)人員和領導參加的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對于不按時整改,且拖延不說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將給予考核,并限期整改。
四、使用管理
起重機械司機的要求
必須經過地方監(jiān)督部門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才允許從事相關的起重機械作業(yè)。
身體健康,視力、聽力良好,無影響工作的疾病。
在司機崗位的學習人員,只能在司機的監(jiān)護下操作。
從事設備重要部件的大修工作的司機,必須具有吊裝大件物體的工作經歷,且從事司機工作3年以上。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熟悉的知識有:
a) 所操作的起重機械的構造和工作原理及技術性能;b) 起重機械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本管理制度;c) 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d) 起重機械保養(yǎng)、維護的基本知識;e) 本起重機械電氣基本知識;f) 指揮信號。
5、起重機械操作的要求
a) 在合閘前應確認:起重機械上和周圍沒有人;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均在零位;電源或機械部分沒有禁止操作牌或上鎖等檢修安全措施,方可合閘。b) 工作前,必須按照本管理方法的相關部分進行認真檢查和試驗,如:制動器、各部位極限限制器、門閉鎖等安全裝置工作是否正常;操作開關、按鈕和及警鈴是否好用;吊鉤、鋼絲繩是否符合要求等。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對消除不了的缺陷要立即聯系有關人員處理,否則不準工作。 c) 設備啟動前,必須鳴鈴報警,避免吊物從工作人員上面經過,吊物經過工作面時,應以斷續(xù)等特定的鈴聲報警,以便下方人員及時避開。d) 操作時,嚴格按照指揮信號進行操作,沒有看清信號時,應核對后在操作,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是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e) 工作中如果突然停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是否工作正常。f) 禁止使吊物長時間懸在空中;吊物懸在空中時,司機禁止離開操作位置。g) 司機在對起重機械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時,必須拉開總電源,并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h) 作業(yè)中,嚴格遵守起重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不斜拉、斜吊;不吊無法估重的物體或沒有固定牢固的物體;不隨意解除安全保護裝置。i)設備在停止工作后,應切斷電源。j) 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做好防風措施。
6、起重作業(yè)安全工作要求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起重機械司機(操作人員)禁止操作:
a) 起重機械的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作業(yè)的缺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或離合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b) 被吊物體綁扎、吊掛不牢或不平衡有可能滑落;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c)被吊物體上站人或有附著物;d) 工作現場昏暗,無法看清作業(yè)現場、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
7、起重機械司機(操作人員)作業(yè)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a) 不得利用起重機械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b) 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或變幅機構的制動器;c) 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維修;d) 所吊物體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的吊運;e) 對于沒有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械,當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5圈;f) 在變電所等具有高壓電氣設備或線路的場所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護,起重設備應在安全距離范圍內作業(yè),防止發(fā)生事故;
8、信號工的安全工作要求
a) 參與作業(yè)的人員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學習,并組織考試,合格人員方可進入施工現場。b) 起重工作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是吊運工作負責人,應熟悉吊裝任務、安全技術措施和起重機械的性能,指揮人員應佩帶明顯標志。
c) 綁扎吊物應牢固,對于吊運不規(guī)則的物體時,應先調整好中心,并進行試吊無問題后,方可正式吊運,防止因被吊物體中心不穩(wěn)而引發(fā)事故。d) 采用鋼絲繩吊運物體時,應先確認被吊物體的重量,根據被吊物體的重量來選擇鋼絲繩,不得把鋼絲繩的安全系數算進起吊物體的拉力中。鋼絲繩應符合要求,不得存在斷股、結扣和壓扁等達到報廢要求的問題。采用雙頭插接的鋼絲繩扣時,鋼絲繩的插接長度必須符合標準,應為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最短不得小于300毫米。鋼絲繩采用卡扣綁扎或固定物體時,卡扣規(guī)格和使用的數量應符合鋼絲繩直徑要求,卡扣數量最少不得低于3個。e) 使用專用吊裝工具吊運物體前,必須對專業(yè)吊裝工具進行認真檢查和調整,沒有問題方可使用,用后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f) 多人進行吊運物體綁扎工作時,必須由一人進行綁扎工作的指揮,綁扎工作完成后,負責指揮的人員應對綁扎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吊運。
五 人員培訓
1、起重機械操作人員、信號工屬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地方監(jiān)督部門核發(fā)的上崗證才能上崗工作。2、各操作人員要利用安全教育培訓機會,有計劃、系統的對起重機械操作進行相關知識學習,使業(yè)務素質不斷提高。2、對于不參加各級組織的培訓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或考試不及格,補考仍然不及格,除按規(guī)定考核外,不得在本項目從事起重機械操作工作。
第五章 管理與控制
第一條 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必須填寫“大型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嚴格執(zhí)行現場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作業(yè)時現場必須有領工員、安全員、技術員、監(jiān)理員等有關人員把關。
第二條 施工現場安裝、拆卸大型施工機械時,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單位負責人、安質負責人、安全(設備)主管到場把關。
第三條 大型施工機械轉場時,要有“專項方案、專項檢測、專項見證、專項放行、專項檢查”。施工架子隊隊長、技術負責人、領工員、安全員、技術員及監(jiān)理必須現場把關。
第四條 大型施工機械臨近高壓線施工時,應嚴格按外電防護距離進行有效的安全防護。
第五條 作業(yè)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相應勞動保護用品。作業(yè)前應按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檢查,作業(yè)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不得酒后上崗或連續(xù)疲勞作業(yè),應當嚴格執(zhí)行相應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做好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記錄。
第六條 強化大型施工機械安全過程控制,日常檢查應結合使用特點進行全面檢查。對起重設備主要檢查設備預防傾覆措施,防止限位、制動設備失靈以及重要的受力構件和鋼絲繩斷裂等措施的落實。
第七條 各施工管理方必須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按照規(guī)定的頻次做好日常檢查,并填寫“大型機械設備巡檢登記卡”。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每月對大型施工機械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工程、安質負責人檢查不少于2次,安全專業(yè)工程師檢查不少于5次。檢查應做好記錄備查。
2.每月配合監(jiān)理單位,會同設備檢查單位,安裝單位對大型施工機械安全檢查不少于1次,安裝單位檢查不少于2次,現場機械員每日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總安全負責人每月組織召開分析會,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3.項目管理機構領導對管內大型施工機械每季度組織一次現場全面檢查,工程、安質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巡查一遍。設備管理員每月巡查一遍。
4.設備操作班組應加強對大型施工機械的檢查,并做好記錄。
第八條 大型施工機械施工現場必須做到五“嚴禁”。
1.嚴禁使用沒有制造資質的企業(yè)生產的設備。
2.嚴禁使用沒有經過專業(yè)培訓的低素質人員進行大型機械操作。
3.嚴禁施工現場大型機械施工違章作業(yè)。
4.嚴禁大型機械帶故障作業(yè)。
5.嚴禁設備沒有經過專業(yè)部門檢驗合格擅自使用運行。
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一條 非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操作起重機械,按違章處理,罰款150元;造成事故或設備損壞的,按責任者處罰,處罰數額按事故嚴重程度確定。
第二條 不按時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持證上崗培訓,情節(jié)嚴重給予100元處罰;考試不及格扣罰150元;補考仍然不及格除不得從事起重機械作業(yè)工作外,扣罰一個月獎金。
第三條 不認真執(zhí)行定期檢查制度,或弄虛作假者,扣罰100元;并扣責任班長50元。
第四條 操作人員工作前不認真檢查,沒有發(fā)現設備存在的缺陷,使設備“帶病”工作,扣罰當班司機150元;因此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責任者處罰,處罰數額按事故嚴重程度確定。
第五條 違反起重作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定,隨意解除聯鎖和安全保護裝置,扣罰責任人150元。
第3篇 設備的現場管理使用維護管理規(guī)范
1、所有的設備使用都必須制定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主要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凡本單位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詳細研究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技術資料,制定出操作規(guī)程,維護規(guī)程,組織操作工、維護工和使用負責人學習,熟知設備性能后方能交付使用。
2、使用設備單位必須有一名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設備的管理及領用,負責建立設備明細臺帳,每月月底前必須將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報設備管理部門進行核對。
3、貫徹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并實行專職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嚴格交接班制度,分片包干,巡回檢查維護等工作,做到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超負荷,超規(guī)范使用,對強令司機超負荷、超規(guī)范及不合理使用設備的,設備管理部門有權制止,司機有權拒絕。設備損壞的零配件從供應科領取。(開關、絞車、溜子、耙裝機、噴漿機等)
5、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tài)(達到《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安全保護裝置齊全(任何人嚴禁甩保護運行),動作靈敏可靠,防爆設備不失爆,并應定期檢查,試驗,做好記錄,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第4篇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規(guī)范
一、正確選用和采購勞動防護用品
用人單位應依據勞動兜護用品發(fā)放標準,根據勞動者的防護要求,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或勞動護用品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勞動防護用品。為保證勞動用品質量,購買的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如防觸電用品,安全技術部門除檢查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要外,還應做耐壓強度試驗,合格者才能使用。
二、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所有勞動防護用品都在產品包內附有安全使用說明書,用人單位教育勞動者正確使用。如安全帶應掛低用,每次使用前應做外觀檢查發(fā)現繩無保護套或磨損斷股等情況應停止使用;防毒面具應嚴格遵守用規(guī)則,使用前要確認使用范圍,查面具的質量,并正確佩戴;防靜電在穿用過程中,底部不得粘有絕緣的物質,避免同時穿用絕緣性強的襪子以及使用絕緣性鞋墊。
三、及時更換報廢勞動防護用品
用人單位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防塵口罩為3年,超過3年貯存期應進行復驗,不合格應及時報廢;安全帶使用兩年后,應按批量購人情況抽驗一次,若無破斷可繼續(xù)使用;安全繩應經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應立即更換。
第5篇 氣瓶管理與使用方法規(guī)范
一、氣瓶的定義:
氣瓶是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主要參數包括:
1.正常環(huán)境溫度-40至60℃;
2. 公稱工作壓力為1.0至30mpa;
3. 公稱容積為0.4l至3000l;
4. 盛裝永久氣體、液化氣體或混合氣體;
5. 無縫焊接氣瓶。
二、氣瓶的安全特殊性
1.氣瓶內裝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壓力受溫度的影響大,因此,設計要求以60℃時的瓶內壓力作為設計壓力;
2.由于氣瓶直徑小,無法進行內部檢查,因此,對耐壓試驗要求高,試驗壓力要求為設計壓力的1.5倍。
三、氣瓶的標記
1.氣瓶的鋼印標記是識別氣瓶的依據,鋼印標記必須準確、清晰、完整,以永久標記的形式打印在瓶肩或不可拆卸附件上。
2.氣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樣內容、色環(huán)數目和涂膜顏色按充裝氣體的特性作規(guī)定的組合,氣瓶顏色是識別充裝氣體的標志。
常用介質的氣瓶顏色標記
序號
介質名稱
化學式
瓶色
字樣
字色
色環(huán)
1
氧
o2
淡酞藍
氧
黑
p=20mpa白色環(huán)一道
2
氮
n2
黑
氮
淡黃
p=30mpa白色環(huán)二道
3
溶解乙炔
c2h2
白
乙炔不可近火
4
二氧化碳
o2
鋁白
液化二氧化碳
黑
p=20mpa黑色環(huán)一道
5
甲烷
ch4
棕
甲烷
白
p=20mpa淡黃色環(huán)一道
6
乙烷
c2h6
液化乙烷
p=15mpa淡黃色環(huán)一道
7
氬
ar
銀灰
氬
深綠
p=30mpa白色環(huán)二道
8
液化石油氣
液化石油氣
大紅
四、氣瓶的安全檢查
氣瓶雖然結構簡單,但是瓶內承受壓力高,應力狀況復雜,介質種類多,性質各異;再加上氣瓶流動范圍廣,使用條件惡劣等危險因素較多,極易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因此,應加強對氣瓶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包括:
1.氣瓶產權單位檢查應建立氣瓶管理檔案,包括:制造單位、氣瓶編號、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氣瓶改裝記錄、充裝使用記錄、定期檢驗證與記錄、氣瓶判廢通知書及管理責任人等,嚴禁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擅自變更充裝介質。
2.氣瓶使用單位檢查:
1)必須對氣瓶的入庫與發(fā)放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內容應包括:氣瓶類別、編號、定檢周期、外觀檢查,入、出庫時間和領用單位,管理責任人等。
2)必須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3)外觀無缺陷,表面顏色標記應符合規(guī)定,瓶帽、瓶閥及防振動圈等附件應完好。
五、氣瓶檢驗周期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潛水氣瓶以及常與海水接觸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性氣體(如氧氣、氮氣、乙炔氣等)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3.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4.低溫絕熱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5.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6.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六、氣瓶的使用要求:
1、采購和使用有制造許可證的企業(yè)的合格產品,不使用超期未檢的氣瓶;
2、使用者必須到已辦理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銷注冊的單位購氣;
3、搬運應有專用小車,輕裝輕卸,嚴禁拋、甩、滾、撞。
4、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和使用;尤其是高壓氣瓶、開閥宜緩,必須經減壓閥,不得直接放氣。
5、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一般規(guī)定距明火熱源10m以上。
6、氣瓶必須專瓶使用,不得混裝、不得擅自改裝,保持漆色完整,清晰。
7、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8、使用氧氣鋼瓶時,嚴禁沾染油污。同時禁止在氧氣瓶及易燃氣瓶附近吸煙。
9、氣瓶應直立存放和使用,不得倒放在地面上使用。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10、夏季應防止曝曬;
11、嚴禁敲擊、碰撞;
3. 氧氣瓶使用要求:
1)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距離不小于5米。(懸掛滿瓶、空瓶標簽)。
2)氣瓶距離明火不小于10米,禁止在氣瓶上電焊,附近禁止吸煙。
3)嚴禁敲擊、碰撞,氧氣瓶嚴禁沾染油污。
4)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
5)冬季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第6篇 工地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管理規(guī)范
項目部實驗室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管理
1、儀器設備使用、保養(yǎng)、維修實行定人管理,并制定相應實施細則。
2、使用人必須取得崗位合格證,并熟悉儀器設備性能,才能上崗操作。
3、主要儀器設備,須掛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4、實行定期保養(yǎng)制度,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每次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擦洗清理干凈。
5、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機,保持現狀,由使用操作人員詳細填寫故障或損壞原因記錄,并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6、維修后的儀器設備,應經檢定或校準合格后方可使用。
7、儀器設備轉移,必須由項目部對儀器進行保養(yǎng)、維修、包裝,派專人護送到指定位置。按項目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清單辦理交接手續(xù),保證移交的儀器設備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對移交的儀器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或認為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拒絕交接,追究其項目負責人和試驗負責人的責任,按公司《資產經營監(jiān)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7篇 高校食堂更衣室使用管理規(guī)范
高校膳食操作管理規(guī)范:更衣室使用
食堂更衣室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員工個人衣物、鞋子、物品一律入更衣柜存放,不得掛在更衣柜外。
2、員工需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不在更衣室內抽煙、吐痰、亂扔垃圾、堆放雜物,保持更衣室的干凈、整潔。
3、工作服帽每天清洗,保持干凈整潔。
4、員工不得將食堂物品、食品及用具帶入更衣室。
5、員工不得穿戴食堂工作衣帽走出食堂,出食堂需更衣。
6、食堂需落實專人負責更衣室衛(wèi)生清潔及紫外線消毒燈的開啟工作。
7、紫外線燈開啟時間:中午:13:30至14:30;晚間:18:30至19:30。
第8篇 酒店發(fā)票使用管理規(guī)范
發(fā)票使用和管理
為了加強酒店的財務管理,作好發(fā)票的購買、領用、退回及管理工作,凡領用發(fā)票的酒店,都必須加強發(fā)票的管理。
一、 發(fā)票的購買
1、酒店內指定專人(財務出納)負責發(fā)票的管理工作。
2、財務出納負責到稅務機關購買、核銷發(fā)票、對發(fā)票的日常使用進行管理,并向稅務機關報送使用情況。發(fā)票購買、核銷及管理中的相關事宜,由財務出納與財務部負責稅務事宜的人員(財務會計)進行溝通與協調。
3、購買發(fā)票是要對發(fā)票進行檢查,對有缺聯、少份、缺號、未印防偽標記等問題的發(fā)票,及時地整本退還稅務部門。
4、票購買后應在封面及發(fā)票聯加蓋發(fā)票專用章方可領用。
二、 發(fā)票的領用與退回
1、酒店前臺收銀員需用發(fā)票時,從財務出納處領取,出納員須在發(fā)票管理臺帳上注明領用日期、領用數量、發(fā)票起至號碼,并由領用人簽字;
2、前臺領用發(fā)票后應單獨設臵發(fā)票交接本,詳細登記每班發(fā)票領取、使用、交接等具體情況。3、發(fā)票用完后,前臺收銀人員將發(fā)票存根退回至出納員處,出納員注明退回日期、退回數量、發(fā)票起至號碼,并由退回人簽字。
三、發(fā)票的開具
1、 開具發(fā)票前須認真閱讀發(fā)票封面的注意事項,并嚴
格按照事項要求開具,
2、 填開發(fā)票時,應按規(guī)定順號、全部聯次一次性填寫,
不準拆本跳頁和單聯填寫。不準涂改、撕毀,如有錯開、錯寫,必須作廢發(fā)票,應注明作廢字樣并保持原發(fā)票完整內容,要求作廢聯次齊全,不得隨意丟失。
3、 填開發(fā)票時,要詳細填明交款單位、消費項目、開票
人姓名,消費金額一定要具實開列,并在相應的帳單或消費單上注明發(fā)票已開,嚴禁開無頭發(fā)票、大頭小尾發(fā)票;大小寫金額數字的填寫要規(guī)范,必須有大小寫金額,二者缺一不可。金額未填到最高位時用$符號,不能用空格或其他符號代替。
4、 發(fā)票填開后,發(fā)票聯交給客人,財務聯撕下與客人帳
單訂在一起轉財務部。整本發(fā)票開具完后,將發(fā)票存根聯退回出納員,并辦理退回登記手續(xù)。
5、 酒店的發(fā)票只限在本酒店合法經營范圍內使用,不準
轉借和為他人虛開、代開發(fā)票。
四、 發(fā)票的保管
2、發(fā)票管理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存放和保管發(fā)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fā)票存根聯和發(fā)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3、已整本填開的發(fā)票須及時收回保管;如發(fā)現遺失發(fā)票或有違反發(fā)票管理行為的情況要及時報告財務部及稅務機關,以便及時處理,免遭損失。
4、每月5日前,出納員向財務部會計申報上月發(fā)票的購買、領用、用完退回、核銷及庫存情況,并申報上月的實際開票金額。
5、管理和使用發(fā)票的相關人員,必須認真遵守此規(guī)定。嚴禁偽造、買賣、涂改、撕毀和弄虛作假。凡違反此規(guī)定的,根據不同的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罰款。
第9篇 塔式起重機使用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范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yè)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tài)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fā)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yè),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yè)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yè)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我們通過對大量的塔機檢測資料進行統計,發(fā)現我市某拆裝單位今年到目前一共安裝54臺塔機,而首檢不合格47臺,首檢合格率僅為13%,其中大多是由于安裝電工的安裝技術水平較差,拆裝單位疏于管理,安全意識尚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我們對該單位進行了加強業(yè)務培訓的專項治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外還由于拆裝市場拆裝費用不按照預算價格,甚至出現400~500元安裝一臺塔機,這也導致安裝質量下降的一個重要原因。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qū)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yè),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yè)。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yè)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yè)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wěn)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wěn)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炷粱A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A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fā)小區(qū),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fā)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
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表1要求的要塔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wěn)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guī)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qū)施工時,我們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將我們的工作重心前移,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yè)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報給我們,對于不同施工企業(yè)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設單位統一協調,例如,在今年我們對市區(qū)香溢房地產小區(qū)、杏壇花園小區(qū)、頤和花園小區(qū)等施工現場都進行了專項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我們強制性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guī)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fā)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jié),2003年4月20日,我市灌云縣一工地塔機司機擅自將力矩限制器拆除,在超載時作業(yè)導致塔機標準節(jié)角鋼開裂,塔機起重臂傾覆,幸虧發(fā)現及時,沒有人員傷亡。又如7月16日南通三建公司在北京施工導致2死3傷的重大塔機傾覆事故也是由于違章調大力矩限制器超載作業(yè)引起的,這些血的教訓不能不引起我們對塔機安全保險裝置的高度重視。
6.穩(wěn)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wěn)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wěn)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wěn)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wěn)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fā)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yè)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wěn)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wěn)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著點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yè)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yǎng)規(guī)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yǎng)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yè),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yè),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guī)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yè)、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yè)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yǎng)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電工和機械維修工要經常進行檢查,要著重檢查鋼絲繩、吊鉤、各傳動件、限位保險裝置等易損件,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嚴格杜絕機械帶病作業(yè)。
11.退出機制
國家明令淘汰機型要堅決禁止使用,年久失修塔機在鑒定修復后要限制荷載使用,對于塔機的使用年限沒有統一標準,眾說紛紜,各地有不同的規(guī)定,都在濃度之中,有些生產廠家為了迎合施工企業(yè)的要求,擴大銷售,占領市場,將獨立高度加大,將起重臂加長以增加塔機覆蓋面,這樣一來勢必降低塔機穩(wěn)定性,減少額定起重量,增加不安全的因素。還有一些私自改裝的塔機及私人從事組憑的塔機,這部分塔機年代較久,二手購進價格便宜,不愿意多投入資金維修,因而故障頻出,這些都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應該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出臺相關的配套政策解決這一問題。
結束語
通過加強對塔機以上幾個方面的安全管理,能夠有效的預防塔機使用過程中的各種事故的發(fā)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實踐證明,只要各個施工企業(yè)、生產廠家、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塔機檢測機構都能按照上述各個環(huán)節(jié)來做,加強塔機的安全專項治理,就能夠有效控制重大塔機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第10篇 對講機使用管理規(guī)范范本
為了更好地提高對講機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現場工作正常運作和在緊急事情發(fā)生時各部門間的正常聯系,現將對講機的正確使用規(guī)范強調如下:
1.0對講機的驗收和操作:
1.1驗收對講機時,先檢查部件是否齊全和外表有無損壞痕跡,交接班時領班要對每臺對講機進行呼叫驗收檢查,有問題做好記錄;
1.2關閉對講機,將電源取出,查看電源與機身有無受損,換電池時,須將機關閉,待電池裝好后,方可打開開關;
1.3調好日常使用頻道,手指按住發(fā)射鍵,然后呼叫其他崗位,呼叫完畢將手松開,觀察對講機的呼出及接收效果;
1.4當對講機處于使用狀態(tài)時,禁止將天線和電池取出。
2.0對講機呼叫用語:
2.1以本地區(qū)及公司慣例,在對講機中只允許使用粵語和國語兩種語言通話,嚴禁于對講機講家鄉(xiāng)方言;
2.2使用對講機呼叫對方時,應按公司各職員的職位或指定的編號進行呼叫對方;
2.3 呼叫對方講述事情時,要簡潔、清楚、語氣要柔和,呼叫完畢后,應說'報告完畢'或''ok'。接收對方呼叫聽清楚后,應說'明白',如沒聽清楚,應說'請重復';
2.4呼叫禮儀及程序如下:
使用對講機進行聯系時,事先呼叫自己的名字,然后呼叫要與其聯系的同事之姓名及部門或崗位編號,例如01要與02聯系,'我是01,02收到請回話',當02收到時,'01,02收到,請講',聽完后要使用禮貌用語,謝謝。
3.0對講機接駁呼叫:
3.1當上司或同事呼叫距離較遠的崗位時,而對方聽不到或接收聽不清楚時,臨近的崗
位應主動幫忙呼叫對方,并將呼叫之事相互傳遞;
3.2在接收范圍內,若上司或同事呼叫某一崗位時,而對方無應答,臨近崗應主動協助
呼叫對方或察看對方是否在自己崗位范圍內。
4.0呼叫時間:
4.1當呼叫一方,講述事情時,最好做到簡短、清楚,在一分鐘之內完成對話,不要長
時間占用對講機頻道,否則一旦發(fā)生緊急事情,其他崗位無法傳送信息,會造成不必要
的混亂及損失。如講述之事情較復雜又非緊急情況的,請約時間、地點當面詳談。
5.0對講機使用規(guī)范:
5.1禁止將對講機交外人或非當值人員使用,(特殊情況,征得主管同意);
5.2當值時,嚴禁在對講機中談及工作以外的事情;
5.3當值時就將對講機的音量調節(jié)好,并將其擺放在身邊最佳接收位置,離開或巡邏時,要隨身攜帶,經常檢查其功能是否處于正常動作狀態(tài);
5.4嚴禁擅自調節(jié)對講機的功能鍵或將其作通訊以外的用途,如因違反操作程序,而導致對講機損壞,則維修之費用由其本人負責,公司視情節(jié)的嚴重性及對講機的損壞程度對其作出一定的處罰;
5.5各員工應保護好自己的對講機,若造成對講機遺失或某種損壞,照價賠償。
6.0附:陽光半島現對講機各崗位編號:(共10臺對講機)
鐘__01 夢幻別墅崗位07
彭__02 門僮崗位08
保安領班03 車輛管理崗位(晚19時后倉庫崗位)09
&n
bsp;銷售部崗位05 清潔領班10
a、b樣板間崗位06維修領班11
-完-
編制人: 審批人/核準人:
維護人: 生效日期:
抄報:李總經理、公司辦公室各一份
第11篇 塔吊安全使用與規(guī)范管理
為防止塔吊重大事故發(fā)生,有資料管理、拆裝管理、塔機基礎、塔吊間的安全距離、安全裝置、穩(wěn)定性、電氣安全、附墻裝置、安全操作、安全檢查10大注意事項,確保塔吊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yè)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tài)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fā)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yè),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yè)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yè)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設立警戒區(qū)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yè),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yè)。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yè)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yè)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wěn)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wěn)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A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塔吊間的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fā)小區(qū),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fā)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群塔作業(yè)原則:低塔讓高塔;動塔讓靜塔;后塔讓先塔;輕車讓重車。)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要求的要搭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wěn)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guī)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qū)施工時,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yè)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報給我們,對于不同施工企業(yè)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單位統一協調。
塔機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安全距離m 電壓kv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沿水平方向 | 1.0 | 1.5 | 2.0 | 4.0 | 6.0 |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guī)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fā)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jié)。
6,穩(wěn)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wěn)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wěn)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wěn)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wěn)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fā)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yè)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wěn)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wěn)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著點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yè)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yǎng)規(guī)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yǎng)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yè),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yè),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guī)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yè)、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yè)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起重機械“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明;
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
5.埋在地下物;
6.斜拉、斜牽、斜吊;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散、小物件無容器;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0.六級以上大風。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yǎng)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電工。
第12篇 塔吊安全使用規(guī)范管理規(guī)定
為防止塔吊重大事故發(fā)生,有資料管理、拆裝管理、塔機基礎、塔吊間的安全距離、安全裝置、穩(wěn)定性、電氣安全、附墻裝置、安全操作、安全檢查10大注意事項,確保塔吊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yè)或塔機機主應將塔機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機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機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機檢測中心,經塔機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后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機的動態(tài)跟蹤管理,作好臺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并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臺帳。
2,拆裝管理
塔機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fā)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機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yè),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yè)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并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yè)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設立警戒區(qū)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yè),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機要停止起重作業(yè)。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yè)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yè)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并達成共識。
3,塔機基礎
塔機基礎是塔機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wěn)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于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于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wěn)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采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并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塔吊間的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fā)小區(qū),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于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機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fā)生干涉,盡量保證塔機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群塔作業(yè)原則:低塔讓高塔;動塔讓靜塔;后塔讓先塔;輕車讓重車。)塔機后臂與相鄰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于50cm。塔機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塔機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要求的要搭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還要有一定的穩(wěn)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guī)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qū)施工時,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yè)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報給我們,對于不同施工企業(yè)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單位統一協調。
塔機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如下規(guī)定:
安全距離m
電壓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機的正常與安全使用,要求塔機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guī)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卷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fā)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jié)。
6,穩(wěn)定性。
塔式起重機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wěn)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機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采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wěn)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機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wěn)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wěn)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fā)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柜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柜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yè)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附墻裝置
當塔機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墻裝置,以增加塔機的穩(wěn)定性。附墻裝置要按照塔機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墻間距和附墻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墻支撐應另外設計并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wěn)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筑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著點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預埋件或過墻螺栓與建筑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yè)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機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yǎng)規(guī)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yǎng)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業(yè),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yè),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guī)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吊”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yè)、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yè)要有足夠的照明。塔機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起重機械“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明;
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
5.埋在地下物;
6.斜拉、斜牽、斜吊;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散、小物件無容器;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0.六級以上大風。
10.安全檢查
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yǎng)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準,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機司機、維修電工。
第13篇 小學語言文字使用規(guī)范化管理制度
小學語言文字使用規(guī)范化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內容和精神,自覺維護祖國語言的純潔和健康,推進校園語言文化建設,加強師生的素質修養(yǎng)。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北海小學語言文字使用規(guī)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廣普通話工作制度
1. 成立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由教學副校長分管并具體組織落實,各班配備一名推普員,加強推普工作的監(jiān)督。
2. 全校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語言知識,積極推廣普通話自覺使用“四用語”(課堂用語、會議用語、宣傳廣播用語、校園交際用語。)
3. 定期加強和開展對全體教職工進行語言文字方面的培訓和督查。
4. 學校每學期有計劃的安排各種形式的推普活動,在校內形成一個講普通話的良好風氣。
二、語言制度
1. 普通話規(guī)范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說標準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 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課堂發(fā)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說普通話。
2. 規(guī)范字使用制度
(1)作業(yè)書寫規(guī)范,減少錯別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2)學習筆記中使用規(guī)范字。
(3)校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guī)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guī)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三、語言文字工作獎懲制度
1. 要求教師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標準,即:語文老師二級甲等87分,其他非語文老師二級乙等80分。未達標教師,利用課余時間積極參加培訓學習,爭取盡快達標。
2. 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guī)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國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guī)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yè)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yōu)的條件之一。
3. 充分發(fā)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guī)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guī)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yǎng)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對做得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4. 加大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特別要精心組織并開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傳周活動,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yōu)秀個人和優(yōu)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5. 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用字規(guī)范化工作的檢查,并將這項工作納入教育質量評價體系中。
6. 全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規(guī)定,在教學(上課、輔導)、接電話、開會、集體活動、與學校交談時必須做到100%使用普通話。
7. 教師教學用字(備課教案、上課板書)必須做到100%使用規(guī)范字。
8. 學校不定期舉行教師教學基本功比賽活動,對成績優(yōu)秀者給予一定獎勵。
四、語言文字學習宣傳制度
1. 語文課、寫字課、口語交際課上落實語言文字教學。
2. 在各學科教學過程中滲透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教育。
3. 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guī)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guī)范基本功訓練。
4. 校園內有規(guī)范語言文字的標語或提示語。
5. 學校有“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宣傳欄”。
6. 學校和班級均設有語言文字監(jiān)督員。
7. 每個班級的文化建設中設有普通話及規(guī)范字的陣地。
8. 通過校園網站、晨會、班隊會、升旗儀式等渠道大力宣傳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的意義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有關知識。
五、語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訓制度
1. 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guī)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guī)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yè)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yōu)的條件之一。
2. 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guī)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積極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3. 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全體教職工參與的語言文字常識的普及,結果全校公布,評先、評優(yōu)時優(yōu)先考慮。
4. 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5. 語文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接受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的聽說讀寫能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漢語拼音和規(guī)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6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yè)績的重要依據。
6. 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guī)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六、校園用語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1. 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嘩,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 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3. 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集會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4. 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 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導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6. 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 校名、標語、名稱牌、標志牌、頒發(fā)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符合要求。
2. 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guī)范。
3. 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規(guī)范要求。
4. 公文、???、講義、教案、試卷、用字規(guī)范。
5. 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6. 批改作業(yè)、書寫評語用字的符合要求。
7. 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guī)范字。
七、語言文字推普員工作職責
1. 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全體學生語言文字規(guī)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
2. 對班組、班級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 保證“每周一講”、“每日一讀”等全校性的常規(guī)工作正常進行;要保證黑板報上的正常出版。
4. 在課余、在校內督促普通話的推廣。
5. 在校園內外、班級內外要積極尋找不規(guī)范漢字、錯別字,并督促有關班級和個人及時改正。
6. 對推普工作和用字規(guī)范的班級、個人上報學校進行推薦表揚。
7. 結對子,幫助普通話尚未達標的學生積極練習,爭取早日達標。
8. 在學生中建立網絡,形成推普員匯報制度。
9. 積極協助完成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工作。
第14篇 某黨校印鑒管理使用規(guī)范
黨校印鑒管理使用規(guī)范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印鑒管理制度,加強用印管理,嚴格審批手續(xù),使機關工作更加規(guī)范化,制定本規(guī)定。
一、印鑒種類與管理
(一)黨校印鑒種類: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印章;zz行政學院印章;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辦公室、工作處、組織處、教務處、科研處、行政干部培訓處、行政處、財務科印章;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食堂財務專用章;_zz市委黨校工會委員會印章;_zz市委黨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印章;_zz市委黨校工會女工委員會印章;_山東省委黨校干部業(yè)余教育學院zz分院印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山東分院zz學區(qū)印章;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招生辦公室印章;_山東省委黨校干部業(yè)余教育學院zz分院鋼印;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鋼印;常務副校長印章。
(二)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印章,zz行政學院印章,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辦公室、工作處印章,_zz市委黨校工會委員會印章,_zz市委黨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印章,_zz市委黨校工會女工委員會印章,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鋼印,常務副校長印章,由黨校辦公室副主任保管。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組織處、教務處、科研處、行政干部培訓處、行政處、財務科印章,由所屬處(科)處(科)長或處(科)長指定專人保管。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食堂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科長或科長指定專人保管。_山東省委黨校干部業(yè)余教育學院zz分院印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山東分院zz學區(qū)印章,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招生辦公室印章,_山東省委黨校干部業(yè)余教育學院zz分院鋼印,由業(yè)教處處長或處長指定專人保管。
二、印鑒使用
(一)使用_zz市委黨校印章,zz行政學院印章,常務副校長印章,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常務副校長批準。使用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辦公室、工作處印章,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使用_zz市委黨校工會委員會印章,_zz市委黨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印章,_zz市委黨校工會女工委員會印章,須由工會主席批準。使用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組織處、教務處、科研處、行政干部培訓處、行政處、財務科印章,須經所屬處(科)長同意,并由分管領導批準。使用_山東省委黨校干部業(yè)余教育學院zz分院印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山東分院zz學區(qū)印章,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招生辦公室印章,_山東省委黨校干部業(yè)余教育學院zz分院鋼印,須經業(yè)教處處長同意,并由分管領導批準。使用中國共產黨zz市委員會黨校食堂財務專用章,須經財務科長同意,并由分管領導批準。
(二)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印鑒時,印章使用人員、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明確所蓋印章的內容、數量、經手人及批準領導,并及時歸檔備查。
(三)外單位因工作需要使用黨校印鑒,須憑單位介紹信,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并由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不得辦理空白介紹信、空白表格的蓋章。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印鑒帶出私自用印。確需帶印鑒外出使用時,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并由校領導批準,按職責范圍由專人帶印隨從。
五、辦公室主任、各處(科)長對印鑒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印鑒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
六、各處、室(科)要依照本規(guī)定,加強對本處、室(科)印鑒的管理。
第15篇 北京市鍋爐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北京市鍋爐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保障廣大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相關規(guī)章、規(guī)范和標準的規(guī)定,結合北京市鍋爐安全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使用鍋爐的單位及其管理和作業(yè)人員,在從事鍋爐安全管理和作業(yè)時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二章 安全職責
第三條鍋爐使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鍋爐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了解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鍋爐安全方面的規(guī)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領導責任。
對鍋爐房的建造以及鍋爐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修理、改造、檢驗及事故處理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一、設置或指定鍋爐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全面負責鍋爐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組織對鍋爐安全管理人員、司爐人員、水處理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確保從事相應特種設備作業(yè)或管理工作的人員持證上崗;
三、組織制定并批準鍋爐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鍋爐事故應急措施及救援預案;
四、定期聽取本單位鍋爐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匯報,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鍋爐房進行現場巡查,檢查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四條 鍋爐安全管理人員應熟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鍋爐安全方面的規(guī)定,依照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及本單位的制度規(guī)定,履行鍋爐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具體負責:
一、編制或主持制定有關鍋爐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事故應急措施及救援預案,報送領導批準;
二、編制或主持制定鍋爐定期檢驗計劃、檢修計劃,并對檢修的質量進行驗收,保證設備完好;
三、檢查鍋爐安全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向本單位有關領導匯報、反映有關安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四、負責組織司爐、水處理作業(yè)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五、對鍋爐安全管理上的重大問題(如事故、安全隱患等),可直接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
第五條 司爐人員應熟悉所操作的鍋爐、安全 及鍋爐房系統的結構及性能,了解鍋爐水質控制指標和水處理的基本知識,熟悉鍋爐運行操作規(guī)程,能夠正確操作,確保鍋爐的安全運行,并做好以下具體工作:
一、正確、及時地進行鍋爐設備的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正確判斷鍋爐故障原因并及時排除。
鍋爐發(fā)生緊急事故時,要及時匯報并進行正確的處理;
二、對所使用的鍋爐、安全 及附屬設備進行正常的維護和保養(yǎng),保證齊全、完好;
三、遵守鍋爐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紀律,不違章操作。
第六條 水處理作業(yè)人員應熟悉所操作的水處理系統、設備、化驗儀器的原理、結構、性能,了解運行鍋爐的結構,熟悉鍋爐水質標準,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一、正確、及時地進行水處理設備的操作及水質化驗工作,確保鍋爐各項水質指標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并根據水質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指導司爐人員執(zhí)行正確的排污操作;
二、停爐后及時地了解鍋爐的結垢、腐蝕情況,指導鍋爐保養(yǎng)工作;
三、 保持水處理化驗間及其設備化驗儀器齊全、完好;
四、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紀律,不違章操作。
第三章 鍋爐房建造
第七條 新建鍋爐房除應符合《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及《鍋爐房設計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在多層或高層建筑物的頂層或中間層安裝鍋爐。
二、新建鍋爐房不應與住宅相連。
三、鍋爐房不得直接設在諸如公共浴室、教室、幼兒園、觀眾廳、候車室及勞動密集型廠房等聚集人多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