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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書 第2篇承包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第3篇北京市勞動合同書(出租汽車駕駛員) 第4篇勞動合同書樣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第5篇勞動合同書模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第6篇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第7篇北京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第8篇經典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第9篇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約 第10篇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第11篇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第12篇出租汽車公司勞動合同書 第13篇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勞動合同 第14篇勞動合同書經典版本(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第15篇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范本 第16篇市區(qū)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第1篇 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書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 市勞動局制甲方乙方姓名性別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居民 身份證 號碼單位地址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所屬街道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 合同生效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 試用期 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 承包合同 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 工資 ,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 最低工資標準 。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 社會保險 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 醫(yī)療保險 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 病假工資 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 勞動合同 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 解除勞動合同 :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 征地 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 法規(guī) 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 經濟補償金 。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 勞動爭議 ,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 勞動爭議調解 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 代理 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 簽訂勞動合同 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 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經濟補償與賠償; 勞動爭議處理 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guī)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 同居 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變更 書及續(xù)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第2篇 承包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2022承包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絕于甲方租用乙方服務器相應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內容
(一)租用服務
1.乙方將己有interenet接入服務的服務器臺租用給甲方使用。
2.乙方為甲方提供該服務器尺寸為(按u計算,非機架式服務器請注明尺寸)。
3.乙方為提供甲方個速率為的共享端口。
4.乙方為提供甲方u的服務器放置空間和充足的電力支持。
5.乙方為甲方提供個ip地址。
6.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器配置詳見合同附件。
7.服務器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8.服務器放置點:(國家)(城市)機房。
二.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用費用人民幣元(大寫)。
2.付款方式
1)銀行匯款□開戶名:上??炀W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開戶行:農行上海市徐匯區(qū)桂林支行
帳戶:
上門收款□乙方指派財務人員上門收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自身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峻及企業(yè)代碼證副本的復印峻。如果甲方為個人托管,須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復印峻.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享有租用乙方服務器的全部使用權。
3.甲方享有在遵守本合同條款前提下的自主經營權、信息資源所有權。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對其使用的軟件的合法性負責。
5.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更改租用的服務器和相關設備的硬件配置,不得轉租租用的服務器給他人使用。
6.甲方須按時支付合同內規(guī)定的各項費用。
7.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國際互聯網暫行規(guī)定》,《上海公共信息網信息資源戶上網安全責任書》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接受乙方的監(jiān)督。
8.甲方須遵守《數據中心用戶管理制度》,該管理制度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甲方不得從事危害數據中心網絡安全的活動和業(yè)務,不得利用租用之服務器從事其它法律所禁止的活動和業(yè)務。
10.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服務器租用權轉讓他人使用,也不得轉租數據中心空間資源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條款所規(guī)定的服務器設備。
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條款所規(guī)定的機房環(huán)境。
乙方為甲方提供獨立擁有的專用托管的機架位置,用于放置甲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所租用的服務器。乙方負責進網的技術支持,公共網絡設備的維護,并提供公共網絡的正常運行服務。
乙方機房若因網絡故障而導致網絡暫時中斷,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同時負責排除故障,并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6.乙方如因擴容或其他因素而無法為甲方提供正常服務,應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7.經乙方許可,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乙方協助下進出機房,安裝必要的設計并進行合法的操作。
8.乙方負責甲方租用服務器的安全,保證甲方租用服務器不受外力造成的物理損壞。
9.乙方負責維護甲方租用的服務器設備。
10.乙方負責提供7*24小時全天候服務,服務內容包括:技術人員值班,保障網絡、電力、空調及其他設備正常工作;接待用戶現場維護、搶修;接受用戶電話申報故障并安排處理。
11.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網站的機密系統(tǒng)(包括口令、數據庫修改等)。
12.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信息資源進行依法管理。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違反本合同第三部分的第四條至第十條,乙方有權暫時中止對甲方提供網絡服務,并通知甲方進行調整,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2.如甲方未能在付款截止日起十天內付清應付款項和滯納金,乙方有權中止對甲方提供服務。如因甲方過錯而導致乙方提供的設備物理受損,甲方將承擔受損設備的賠償責任。
3.如因乙方過錯而導致甲方租用設備物理受損,乙方將承擔受損設備的維修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在合同期內,雙方如需變更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并擬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在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情況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承擔因延誤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合同期內,如甲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且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大寫)
4.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大寫)
七.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指定法院提起訴訟。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絕于甲方租用乙方服務器相應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一.內容
(一)租用服務
1.乙方將己有interenet接入服務的服務器臺租用給甲方使用。
2.乙方為甲方提供該服務器尺寸為(按u計算,非機架式服務器請注明尺寸)。
3.乙方為提供甲方個速率為的共享端口。
4.乙方為提供甲方u的服務器放置空間和充足的電力支持。
5.乙方為甲方提供個ip地址。
6.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器配置詳見合同附件。
7.服務器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8.服務器放置點:(國家)(城市)機房。
二.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用費用人民幣元(大寫)。
2.付款方式
1)銀行匯款□開戶名:上??炀W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開戶行:農行上海市徐匯區(qū)桂林支行
帳戶:
上門收款□乙方指派財務人員上門收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自身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峻及企業(yè)代碼證副本的復印峻。如果甲方為個人托管,須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復印峻.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享有租用乙方服務器的全部使用權。
3.甲方享有在遵守本合同條款前提下的自主經營權、信息資源所有權。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對其使用的軟件的合法性負責。
5.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更改租用的服務器和相關設備的硬件配置,不得轉租租用的服務器給他人使用。
6.甲方須按時支付合同內規(guī)定的各項費用。
7.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國際互聯網暫行規(guī)定》,《上海公共信息網信息資源戶上網安全責任書》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接受乙方的監(jiān)督。
8.甲方須遵守《數據中心用戶管理制度》,該管理制度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甲方不得從事危害數據中心網絡安全的活動和業(yè)務,不得利用租用之服務器從事其它法律所禁止的活動和業(yè)務。
10.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服務器租用權轉讓他人使用,也不得轉租數據中心空間資源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條款所規(guī)定的服務器設備。
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條款所規(guī)定的機房環(huán)境。
乙方為甲方提供獨立擁有的專用托管的機架位置,用于放置甲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所租用的服務器。乙方負責進網的技術支持,公共網絡設備的維護,并提供公共網絡的正常運行服務。
乙方機房若因網絡故障而導致網絡暫時中斷,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說明原因;同時負責排除故障,并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6.乙方如因擴容或其他因素而無法為甲方提供正常服務,應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7.經乙方許可,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乙方協助下進出機房,安裝必要的設計并進行合法的操作。
8.乙方負責甲方租用服務器的安全,保證甲方租用服務器不受外力造成的物理損壞。
9.乙方負責維護甲方租用的服務器設備。
10.乙方負責提供7*24小時全天候服務,服務內容包括:技術人員值班,保障網絡、電力、空調及其他設備正常工作;接待用戶現場維護、搶修;接受用戶電話申報故障并安排處理。
11.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網站的機密系統(tǒng)(包括口令、數據庫修改等)。
12.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信息資源進行依法管理。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違反本合同第三部分的第四條至第十條,乙方有權暫時中止對甲方提供網絡服務,并通知甲方進行調整,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2.如甲方未能在付款截止日起十天內付清應付款項和滯納金,乙方有權中止對甲方提供服務。如因甲方過錯而導致乙方提供的設備物理受損,甲方將承擔受損設備的賠償責任。
3.如因乙方過錯而導致甲方租用設備物理受損,乙方將承擔受損設備的維修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在合同期內,雙方如需變更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并擬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通訊方式,應在自變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變更情況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承擔因延誤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合同期內,如甲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且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大寫)
4.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大寫)
七.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指定法院提起訴訟。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出租汽車駕駛員)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第4篇 勞動合同書樣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_________個月,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 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第5篇 勞動合同書模板(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guī)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xù)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第7篇 北京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小編為大家收集2012年最新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及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相關知識解讀,希望這些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范本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北京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附件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guī)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xù)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種類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guī)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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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飲業(yè)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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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經典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_________個月,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 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第9篇 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約
編號:
甲方:
乙方:
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
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
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
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
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第10篇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附件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guī)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xù)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第11篇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2022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第12篇 出租汽車公司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勞動合同書》(編號:)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省市區(qū)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省市區(qū)
簽署時間: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guī)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xù)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第13篇 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勞動合同
2022出租汽車駕駛員聘用勞動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規(guī)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 勞動合同書經典版本(適用出租汽車駕駛員)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_________個月,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 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第16篇 市區(qū)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2022市區(qū)出租汽車駕駛員勞動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guī)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遵章守紀、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y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jiān)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guī)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yè)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xù)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使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