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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借款合同(9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4-29 13:33:26 查看人數(shù):50

小額貸款借款合同

第1篇 個人小額貸款借款合同

2023個人小額貸款借款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fā)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手續(xù)后__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_個營業(yè)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時,均應提前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償付給乙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于_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xié)議)的研究。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yè)部門辦理提款手續(xù),又未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xié)議的,應根據(jù)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shù),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貸款的,應根據(jù)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shù),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xiàn)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的,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的,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xiàn)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的,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第6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6項的約定的,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的,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的,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fā)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fā)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金融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xié)議書和其他有關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xié)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2篇 公司小額貸款借款合同范本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1.2金額(大寫):。1.3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zhí)行:。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2.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zhí)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fā)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zhí)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zhí)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計算

2.5.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shù)×日利率。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____日結息(2)每月的____日結息。

第三條貸款的發(fā)放與償還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作為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放款金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

3.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持續(xù)有效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還款金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借款人的義務

6.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lián)N锉徊扇×素敭a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jiān)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扣劃約定

10.1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鸨窘鸹蚶⒂馄?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穑儆糜诘謨數(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10.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貸款人______(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公司小額貸款借款合同書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1.2金額(大寫):。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zhí)行:。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2.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zhí)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fā)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zhí)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zhí)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計算

2.5.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shù)×日利率。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貸款的發(fā)放與償還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作為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放款金額

年月日;(大寫金額)

年月日;(大寫金額)年月日;(大寫金額)年月日;(大寫金額)

3.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持續(xù)有效;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還款金額

年月日;(大寫金額)年月日;(大寫金額)年月日;(大寫金額)年月日;(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借款人的義務

6.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lián)N锉徊扇×素敭a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jiān)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扣劃約定

10.1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10.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貸款人______(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第4篇 小額貸款借款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后當日內以現(xiàn)金方式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二、借款利息

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利率按計算。乙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三、借款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借款交付給乙方。

(二)甲方有權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償還借款本息。

(四)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

五、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除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逾期利息外,另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小額貸款借款合同模板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1.1 流動資金貸款

1.2 項目貸款

1.3 按揭貸款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jù)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后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fā)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fā)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

4.3 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jù)為準,借款借據(jù)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

5.2 本合同執(zhí)行浮動貸款利率,

本合同簽訂時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貸款基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 無論采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 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歷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xié)議。

第八條

8.1 借款及所涉?zhèn)鶆瞻ǖ幌抻诮杩畋窘?、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 乙方依本合同或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jù)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發(fā)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 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 借款擔保

9.2 若借款人或擔保人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yōu)闊o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fā)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

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 提款時間及方式

(2)按下列時間分期提款:

(3)將該筆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帳戶:

10.2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10.3 借款人按(1)和(2)款約定提款前必須向貸款人開具正規(guī)收款收據(jù)或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借據(jù)。

10.4 借款人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逾期和挪用

11.1 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zhí)行的貸

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zhí)

11.3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11.4 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1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11.5 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本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二條違約及處理

12.1 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或視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甲方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和/或經營狀況、企業(yè)財務狀況和/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注冊資本減少或未按時繳足、抽逃資金、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yè)信譽或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2)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隱瞞或重大失實,或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

(3)甲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聯(lián)營、托管(接管)、對外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租賃經營、重組、轉贈、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或企業(yè)產權組織形式變更行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減少注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或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6)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股東結構等工商登記事項,沒有在變更后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沒有在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fā)生變化后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稅等違反稅收征管的行為,或被行政機關處以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行政處罰的

(8)甲方終止營業(yè)或者發(fā)生被宣告破產、歇業(yè)、解散或被撤銷情形

大影響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或歸還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3)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約定

(14)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15)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yè)協(xié)會設立或批準設立的信用數(shù)據(jù)庫中出現(xiàn)不良信用記錄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擔保出現(xiàn)風險(包括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和履約能力嚴重下降、未經乙方同意在擔保物上設置新的重大負債或他項權利、擔保物毀損、滅失、被凍結、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以及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情況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新的擔保的

(17)甲方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或出現(xiàn)其他乙方認為可能影響甲方或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

12.2 出現(xiàn)前款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視具體情形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對于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fā)放

(3)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宣布本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應付款 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償

(4)行使擔保物權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要求借款人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 而給貸款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檢查監(jiān)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甲方應當按時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資料。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guī)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匯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十四條

14.1 乙方向甲方發(fā)放貸款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雙方約定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續(xù)有效并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發(fā)放貸款前,未發(fā)現(xiàn)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違約事件

(5)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14.2 上述條件任何一項未滿足,乙方有權拒絕發(fā)放貸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5.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fā)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5.2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xù)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zhèn)鶆胀耆鍍敃r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8.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8.2 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fā)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發(fā)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18.3 甲方承諾,甲方對乙方債務的清償順序優(yōu)先于甲方股東對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亞于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注:如甲方為公司,建議選擇適用。)

18.4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jù),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單據(jù)、

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jù)。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jù)、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第十九條聲明條款

19.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19.2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6篇 公司小額貸款借款合同書范本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 _________賬 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zhí)行: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zhí)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fā)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 條的約定執(zhí)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zhí)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shù)×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fā)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持續(xù)有效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到期日 還款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年 月 日 (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lián)N锉徊扇×素敭a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 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jiān)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鸨窘鸹蚶⒂馄?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第7篇 中國銀行小額貸款借款合同

2023中國銀行小額貸款借款胯款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業(yè)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jù)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fā)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借款和計息方法借款利率為息_________,在本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貸款的適用范圍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費用、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用款方式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第七條還款方式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guī)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展期貸款處理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xié)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

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xù);

6.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xié)議前,原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二條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收利息;

3.在期內,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甲方與其他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xié)議;

3.5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或,其、、;

3.6甲方發(fā)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發(fā)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shù)和數(shù)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費用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本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_________仲裁機構。在協(xié)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金融規(guī)章執(zhí)行。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和終止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合同附《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峻、購物發(fā)票影印峻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8篇 公司小額貸款借款合同

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1.2金額(大寫):。1.3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zhí)行:。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2.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zhí)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fā)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zhí)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zhí)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計算

2.5.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shù)×日利率。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____日結息;(2)每月的____日結息。

第三條貸款的發(fā)放與償還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作為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放款金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

3.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持續(xù)有效;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還款金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借款人的義務

6.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lián)N锉徊扇×素敭a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jiān)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扣劃約定

10.1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10.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公章)貸款人______(單位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第9篇 小額貸款借款合同

(示范文本)

借款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 號碼:

戶籍所在地住址:

經常居住地地址:

工作單位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貸款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物權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為以下第 種:

1.1流動資金貸款

1.2項目貸款

1.3 按揭貸款

1.4其他: 貸款。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三條 借款用途: 。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4.1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2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到期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 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 日。

(2)本金□按月□按季(擇其一)按借款借據(jù)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季計收□按月計收(擇其一),最后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季計收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 日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為每月的 日。

(3)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4)按月等額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fā)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為每月的 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為: 。

(5)遞減法還貸本息方式。甲方從乙方發(fā)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每月等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減少而逐月遞減,還本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

每月等額歸還本金: 。

第一次歸還利息: 。

利息逐月遞減額為: 。

(6)其他方式: 。

4.3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jù)為準,借款借據(jù)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 種方式:

5.1本合同執(zhí)行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5.2本合同執(zhí)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擇其一)確定為月利率 ‰,具體計算公式為:月利率= (以借款借據(jù)載明的利率為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后的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為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于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計算。

5.3其他方式: (注:填寫時請注意與第四條中選擇的還款方式相對應)。

5.4無論采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為每月30天,換算公式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 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收貸款利息。

第七條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15個日歷天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xié)議。

第八條

8.1借款及所涉 債務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 違約金 、 賠償金 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生產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 訴訟 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 律師 代理 、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等。

8.2乙方依本合同或 擔保合同 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jù)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 支付行使 抵押權 等 擔保物權 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 支付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發(fā)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8.3甲乙雙方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 借款合同 的,乙方有權決定甲方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順序。

第九條 借款擔保

9.1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下列第 種:

(1)由 提供 擔保,并出具相應的擔保函。

(2) (其他擔保方式) 。

9.2若借款人或 擔保人 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事件,或擔保合同變?yōu)闊o效、被撤銷或解除,或借款人、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或與貸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fā)生違約,或擔保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致使擔保價值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擔保、更換保 證人 等以擔保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若借款人無法提供滿足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更換保證人,則貸款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 提款時間及方式

10.1借款人應按下列第 種時間和方式提款:

(1)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提款。

(2)按下列時間分期提款:

提款時間提款金額

(3)將該筆借款直接支付至如下帳戶:

收款人:

帳號:

開戶行:

10.2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10.3借款人按(1)和(2)款約定提款前必須向貸款人開具正規(guī)收款收據(jù)或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借據(jù)。

10.4借款人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逾期和挪用

11.1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zhí)行的貸款利率×(1+ %)。

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zhí)行的貸款利率×(1+ %)。

11.3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11.4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1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11.5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本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二條違約及處理

12.1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或視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甲方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和/或經營狀況、企業(yè)財務狀況和/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借貸 高利貸 尚未清償、注冊資本減少或未按時繳足、抽逃資金、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喪失商業(yè)信譽或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2)甲方提供的資料存在隱瞞或重大失實,或在 貸款申請 及本 合同履行 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

(3)甲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進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聯(lián)營、托管(接管)、對外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承包經營、租賃經營、重組、轉贈、改制、計劃上市等經營方式的變更或企業(yè)產權組織形式變更行為

(5)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減少注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 抵押 、 質押 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或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6)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 經營范圍 、注冊資本、股東結構等工商登記事項,沒有在變更后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沒有在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fā)生變化后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7)甲方有偷逃稅等違反稅收征管的行為,或被行政機關處以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 營業(yè)執(zhí)照 等 行政處罰 的

(8)甲方終止營業(yè)或者發(fā)生被宣告破產、歇業(yè)、解散或被撤銷情形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xié)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10)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1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或歸還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3)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約定

(14)擔保人違 反擔保合同 的約定

(15)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yè)協(xié)會設立或批準設立的信用數(shù)據(jù)庫中出現(xiàn)不良信用記錄

(16)甲方提供的借款擔保出現(xiàn)風險(包括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和履約能力嚴重下降、未經乙方同意在擔保物上設置新的重大負債或他項權利、擔保物毀損、滅失、被凍結、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以及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情況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滿意的新的擔保的

(17)甲方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或出現(xiàn)其他乙方認為可能影響甲方或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情況。

12.2出現(xiàn)前款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視具體情形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對于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fā)放

(3)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宣布本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應付款

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償

(4)行使擔保物權和/或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要求借款人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承擔 違約責任 ,并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

而給貸款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檢查監(jiān)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甲方應當按時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資料。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guī)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匯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十四條

14.1乙方向甲方發(fā)放貸款前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雙方約定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3)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續(xù)有效并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發(fā)放貸款前,未發(fā)現(xiàn)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違約事件

(5)法律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

14.2上述條件任何一項未滿足,乙方有權拒絕發(fā)放貸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5.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fā)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5.2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xù)履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zhèn)鶆胀耆鍍敃r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8.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8.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fā)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發(fā)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18.3甲方承諾,甲方對乙方債務的清償順序優(yōu)先于甲方股東對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亞于其他 債權人 的同類債務。(注:如甲方為公司,建議選擇適用。)

18.4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 證據(jù) ,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單據(jù)、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 債權債務 關系的確定證據(jù)。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jù)、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8.5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

第十九條聲明條款

19.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19.2甲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小額貸款借款合同(9份范本)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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