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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中外書籍合作出版合同書
甲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底版譯成文版《》,并出版該的問題,于年月日至日在進行了會談,雙方簽字“確認事項”,又于年月日至日在繼續(xù)進行了會談,雙方通過友好會談同意簽訂本合同。合同細則如下:
第一條雙方確認由、、在簽訂的《》,是簽訂本合同的根據(jù)。
第二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中的圖底版共幅和其他的底版幅,供乙方譯成文,并以精裝本的形式出版,文版在國內和世界各國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第三條雙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底版的制作費和租賃使用費的結算方法是:制作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底版后,應將雙方議定的制作費人民幣(大寫):(¥元)一次付清;租賃使用費:第一次在本文版正式出版時,由乙方向甲方預付按租賃使用費比例的初版總數(shù)的%;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終,乙方按實際銷售數(shù)(本)進行結算支付。
第四條為了促進雙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給乙方的《》中的幅地形圖底版免收租賃使用費,但以發(fā)行文版為限;超過此數(shù)時,乙方應按雙方議定的其他地圖底版支付標準支付。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其他地圖底版幅,雙方議定乙方應按以下標準付給甲方:
1、在銷售文版冊以內,按每冊零售價的%支付,但應減去免費借給部分和乙方編排的文字說明及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體公式計算:總銷售數(shù)×每冊零售價×(%-免費借給部分占本的比重%乙方編排的文字說明及索引部分所占本圖集的比重%)×%=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
2、從銷售文版冊以上,按每冊零售價的支付,但需減去乙方編排的文字說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體公式結算:總銷售數(shù)×每冊零售價×(%--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確認乙方編排部分占本的比重為%)×%=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
第五條乙方必須在每年年終按本著作文版的實際銷售數(shù),列出清單,于次年月底前送至甲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同意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在個月以內出版的本文版,并在出版以前書面通知甲方已經(jīng)確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數(shù)和每冊的零售定價。
第七條在本文版初版出版時,乙方向甲方贈送樣本冊。此后增印或再版時,均應書面征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贈送樣本冊。
第八條有關制作文版的制版、印刷、裝訂及其材料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乙方應正確翻譯該,譯文應忠于原文;如需改變圖名或增刪內容,均應以書面取得甲方同意。
第九條甲方提供的本地圖底版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權利外,乙方不得將本地圖底版,以任何方式轉讓他人。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為期年。但如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本合同便自動廢除。在發(fā)生此種情況時,則乙方同意將底版退回甲方。
1、乙方如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在個月內不能出版本文版,此時,乙方已付給甲方的款項,乙方不得索回;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付給費用或乙方在年終未能按實際銷售數(shù)(本)向甲方支付租賃使用費;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書面通知后個月內,乙方仍不予糾正;4、從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兩年內,乙方如按照成本銷售或賠本銷售。第十一條除甲方通知外,乙方應將以上應付款項、清單和通知,同時送至甲方委托在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有權審核乙方提供的上述清單和通知。對此,乙方應作為完全、有效的義務加以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文版,如發(fā)生滯銷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優(yōu)先向甲方提供折價購買的。對乙方按照成本或賠本銷售的本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這一部分租賃使用費。(但乙方不能從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年以內按照成本或賠本銷售),如有這種情況,權利歸還甲方,不另通知)。
第十三條對本合同內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內容,需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議;本合同年有效期滿后,如需繼續(xù)延長,需由一方在個月以前書面通知,并征得對方的同意。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xié)議或遲延履行本協(xié)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簽章)(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第2篇 中外書籍合作出版合同
2023中外書籍合作出版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底版譯成文版《》,并出版該的問題,于年月日至日在進行了會談,雙方簽字“確認事項”,又于年月日至日在繼續(xù)進行了會談,雙方通過友好會談同意簽訂本合同。合同細則如下:
第一條雙方確認由、、在簽訂的《》,是簽訂本合同的根據(jù)。
第二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中的圖底版共幅和其他的底版幅,供乙方譯成文,并以精裝本的形式出版,文版在國內和世界各國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第三條雙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底版的制作費和租賃使用費的結算方法是:
制作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底版后,應將雙方議定的制作費人民幣(大寫):(¥元)一次付清;
租賃使用費:第一次在本文版正式出版時,由乙方向甲方預付按租賃使用費比例的初版總數(shù)的%;
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終,乙方按實際銷售數(shù)(本)進行結算支付。
第四條為了促進雙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給乙方的《》中的幅地形圖底版免收租賃使用費,但以發(fā)行文版為限;超過此數(shù)時,乙方應按雙方議定的其他地圖底版支付標準支付。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其他地圖底版幅,雙方議定乙方應按以下標準付給甲方:
1、在銷售文版冊以內,按每冊零售價的%支付,但應減去免費借給部分和乙方編排的文字說明及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體公式計算:
總銷售數(shù)×每冊零售價×(%-免費借給部分占本的比重%乙方編排的文字說明及索引部分所占本圖集的比重%)×%
=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
=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
2、從銷售文版冊以上,按每冊零售價的支付,但需減去乙方編排的文字說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體公式結算:
總銷售數(shù)×每冊零售價×(%--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確認乙方編排部分占本的比重為%)×%
=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
=總銷售數(shù)的總零售價×%
第五條乙方必須在每年年終按本著作文版的實際銷售數(shù),列出清單,于次年月底前送至甲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同意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在個月以內出版的本文版,并在出版以前書面通知甲方已經(jīng)確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數(shù)和每冊的零售定價。
第七條在本文版初版出版時,乙方向甲方贈送樣本冊。此后增印或再版時,均應書面征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贈送樣本冊。
第八條有關制作文版的制版、印刷、裝訂及其材料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乙方應正確翻譯該,譯文應忠于原文;如需改變圖名或增刪內容,均應以書面取得甲方同意。
第九條甲方提供的本地圖底版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權利外,乙方不得將本地圖底版,以任何方式轉讓他人。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為期年。但如發(fā)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本合同便自動廢除。在發(fā)生此種情況時,則乙方同意將底版退回甲方。
1、乙方如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在個月內不能出版本文版,此時,乙方已付給甲方的款項,乙方不得索回;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付給費用或乙方在年終未能按實際銷售數(shù)(本)向甲方支付租賃使用費;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書面通知后個月內,乙方仍不予糾正;
4、從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兩年內,乙方如按照成本銷售或賠本銷售。
第十一條除甲方通知外,乙方應將以上應付款項、清單和通知,同時送至甲方委托在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有權審核乙方提供的上述清單和通知。對此,乙方應作為完全、有效的義務加以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文版,如發(fā)生滯銷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優(yōu)先向甲方提供折價購買的。對乙方按照成本或賠本銷售的本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這一部分租賃使用費。(但乙方不能從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年以內按照成本或賠本銷售),如有這種情況,權利歸還甲方,不另通知)。
第十三條對本合同內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內容,需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議;本合同年有效期滿后,如需繼續(xù)延長,需由一方在個月以前書面通知,并征得對方的同意。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xié)議或遲延履行本協(xié)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此后無正文,轉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 中外書籍出版合作合同
2023中外書籍出版合作甲方: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郵箱:
中國 出版社,地址: (下稱:甲方),與 國 出版社,地址: (下稱:乙方),為了促進發(fā)展彼此兩國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 》的文版:的有關事項取得一致的意見,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出版目的和內容
(1)本書的出版目的,主要是為了向世界各國讀者介紹中國的: 。
(2)本書由 部分組成。
第二條 本書的規(guī)劃
(1)本書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 卷構成,各卷所包括的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第四卷
第五卷
(2)本書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編輯內容和工作計劃,由雙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 文版每卷的開本是 毫米,平裝,無線訂,總頁數(shù)約為 頁(面)。
(4)本書除中文版和 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種文版的編輯內容和出版計劃,視各國的情況由乙方與有關國家研究方案后,與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 年 月 日發(fā)行,其他各卷依雙方確定的順序逐卷出版。
第三條 圖片的拍攝工作
(1)有關本書的攝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編輯、攝影家根據(jù)編輯計劃所定的內容共同進行,攝影取材工作定于 年 月開始。
(2)攝影的對象以中國政府許可的范圍為限。
(3)到各地聯(lián)系有關拍攝項目的手續(xù),和工作人員的交通、住宿等事務由甲方負責處理。
(4)攝影所用的攝影器材、彩色膠片、顯影材料、腳架等由乙方負責準備,拍攝圖片時所用交通工具由雙方各自負責。
(5)為編印本書,乙方拍攝的膠片顯影由乙方負責,甲方拍攝的膠片顯影由甲方負責。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顯影。但雙方使用彩色膠卷拍攝的底片均交乙方顯影。
第四條 圖片說明和文稿的編寫
(1)本書中文、 文的文稿的內容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2)中文版的圖片說明文字由甲方編寫, 文版的圖片說明文字由乙方根據(jù)中文說明文字可以在不損害中文原意的情況下,作適當增刪和改寫。
(3)本書中刊載中 兩國專家和文學家撰寫的文章,由雙方各自負責組稿。
第五條 編輯工作
(1)中文版和 文版各卷的圖片、文字稿,在雙方共同審定內容后,由雙方各自指定的責任編輯簽名付印。
(2)本書的中文版和 文版的裝貼、版面設計由乙方負責。
(3)中文版和 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題名由雙方各自決定。
第六條 出版工作
(1)本書中文版、 文版的印刷、出版、發(fā)行工作由乙方承擔。
(2)中文版、 文版的印數(shù)和核算成本、定價由乙方確定,盡快和甲方聯(lián)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爭取在兩個月內出版發(fā)行。
第七條 費用的分擔
(1)雙方的編輯、攝影家和隨同攝影的翻譯人員在共同拍攝過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費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譯稿、書稿和選用甲方人員拍攝的圖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圖片的稿酬由甲方負擔。文稿、翻譯稿、書稿和選用乙方人員拍攝的圖片的稿酬由乙方負擔。
(3)雙方簽發(fā)稿件的責任編輯互相來往的航空費用各自負擔。膳宿、當?shù)亟煌ㄙM用由接待方面負擔。
(4)隨本協(xié)議簽署生效,在本國內交付的一切稅金、關稅及手續(xù)費用,原則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條 版權
(1)本書的各種文版的版權,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權頁按照國際出版慣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 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攝影家拍攝的各種場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顯影后保留一張,給甲方一張。甲方攝影家拍攝的同類照片也同樣處理。上述照片,除供本書選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編選出版其他書冊時,應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選用攝影家拍攝的照片也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條 版稅
(1) 出版本書,應向甲方支付版稅。版稅率按下列標準計算:
中文版:1- 冊按印數(shù)定價總額的 %
- 冊按印數(shù)定價總額的 %
冊以上按印數(shù)定價總額的 %
文版:1- 冊按印數(shù)定價總額的 %
- 冊按印數(shù)定價總額的 %
- 冊按印數(shù)定價總額的 %
冊以上按印數(shù)定價總額的 %
其支付日期,根據(jù)協(xié)議第2條(2)項由乙方向甲方聯(lián)系印數(shù)和定價之后,兩個月以內付給。
應付版稅以 結算,由乙方應匯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
(2)乙方如轉讓其他文版版權時,所得版稅,由乙方從這筆版稅中減去為出版發(fā)行國際版所直接支出的費用、稅金后,其余部分雙方各半。
第十條 贈送樣本
乙方于發(fā)行后,向甲方贈送 文版和其他各國文版各 部。中文版發(fā)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贈送 部。
除贈送的樣書外,只要是乙方出版發(fā)行的本書,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費購買。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xié)議的各項規(guī)定,如發(fā)生違約,應賠償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jīng)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版稅,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版稅總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協(xié)議的有效期限和補充修訂問題
(1)本協(xié)議自簽署之日起 年之內有效,協(xié)議期終止前 個月之內,任何一方不提出解除協(xié)議,可自動延期 年。
(2)本協(xié)議在生效期間,如發(fā)生異議或新問題時,雙方本著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經(jīng)過協(xié)商作補充和修改。對本協(xié)議的補充和修改,都應經(jīng)雙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書面簽署,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 協(xié)議的早期終止、仲裁等
(1)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本著友好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當發(fā)生協(xié)議的早期終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國際慣例進行解決。
(2)本協(xié)議根據(jù)第11條終止時,已出版的本書可以繼續(xù)銷售。對其版稅,仍依第9條的規(guī)定支付。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本協(xié)議中文和 文各印制 份,由雙方授權的代表署名,雙方各保存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