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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咨詢合同書(8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shù):41

造價咨詢合同書

第1篇 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書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辦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yè)務,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委托項目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房建、廠區(qū)硬化、道路、土方、給排水、打井等。

二、委托乙方服務的內容上述工程范圍內相關變更、新增工程結算編制

三、甲方在委托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承擔第三方提出的對工程結算產生影響的要求所涉及的費用;

四、乙方在承辦委托業(yè)務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設計變更項目的結算編制。

2、甲方提出的結算編制要求。

3、與第三方審計單位(中國神華國際工程有限公司)進行預算核對。

4、配合甲方及時完成相關咨詢任務,按合同規(guī)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變更、新增報審項目,神華國際結算審定總價的2‰計取咨詢服務費。(稅后費用,若甲方需開具發(fā)票,費用由甲方承擔)。

2、結算方式:按收費標準,在完成結算文件編制并與神華國際完成預算核對,且與神華國際確定審定總價后,2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務費。

六、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辦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協(xié)議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開發(fā)的項目工程造價咨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說明

1、一審:對委托方委托的、未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2、二審:對委托方委托的、且經其審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核。

3、送審額:

4、核定額:經受托方完成編制或審核完成,并經委托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開發(fā)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執(zhí)業(yè)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致、完整。

甲方將在乙方咨詢服務時,據(jù)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項目具體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3%內,鋼筋誤差率在3%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

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后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shù)值的比率。

第三條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yè)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

對于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咨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咨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咨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甲方驗收合格并書面確認后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咨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咨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jù)甲方項目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咨詢項目。

2、提供乙方審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xié)調乙方獲取現(xiàn)場資料。

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xiàn)場,并可負責召集、組織監(jiān)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核協(xié)調會議。

4、負責協(xié)調咨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咨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于本項目的人員名單并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務并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咨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并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xiàn)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xiàn)場核量。

5、乙方在咨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

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jiān)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fā)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yè)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

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咨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咨詢內容的法律、法規(guī)咨詢。

2、工程咨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詢及建議。

3、咨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咨詢外,還可隨時撥打咨詢熱線進行相關咨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專業(yè)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yè)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并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xiàn)需協(xié)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并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咨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yè)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

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后,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yè)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shù)據(jù)、以及與業(yè)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于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民法典)規(guī)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xù)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后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zhí)肆份,乙方執(zhí)貳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3篇 全過程造價咨詢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生效,合同內容為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之間關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服務的約定。

雙方協(xié)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為本合同一部分所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服務。

約定了服務的內容、時限、衡量成果的標準。

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

雙方應在_______上簽字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過錯而發(fā)生任何錯誤或遺漏,乙方應無條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費,并對因此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以所載明的該項服務內容對應之服務費為限。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誤,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二、驗收

1、乙方完成階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成果的提交形式為書面文件及有效的電子文件,其中書面文件的提交數(shù)量為二份。

因成果提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郵寄費)甲方均不需負擔。

2、若一方對階段性的工作成果有異議,必須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

雙方應在書面異議提出之日起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對于該工作成果是否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進行商定并確認。

雙方所商定并確認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無故拖延。

3、如經雙方書面認可確認達到約定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則乙方將向甲方發(fā)出該階段的費用帳單;若未達到約定的工作標準(或工作目標)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支付該部分的約定服務費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三、服務費的支付

1、服務費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整)。

甲方將于協(xié)議/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的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元整)作為預付款。

乙方同意在雙方簽署合同后即開始啟動項目,該預付款將從總服務費中扣除。

本費用結構僅限於列明的工作。

如果甲方要求擴大項目范圍,或因甲方改變已經議定的項目內容導致乙方需重復進行項目步驟,乙方將需要重新評估上述費用結構。

2、甲方同意預付款以外的項目服務費按階段支付。

每階段末,甲方將在收到雙方簽字確認的驗收合格報告以及乙方發(fā)出的該階段性工作的費用帳單及正式有效的稅務發(fā)票,并應于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費用。

雙方同意以人民幣形式付款。

3、階段付款的比例及時間約定如下:

第一階段____________結束之后

第二階段_________結束之后

第三階段項目結果匯報展示之后

4、甲方將有關發(fā)票方面的任何問題在收到發(fā)票后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作出解釋或解決問題以使甲方能按時付款。

5、乙方將自行承擔項目實施范圍內合理的差旅費用。

6、乙方同意免除項目雜費。

四、服務的變更

甲方可以提前___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要求變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務。

該等變更最終應由雙方互相商定認可,其中包括與該等變更有關的任何費用調整。

五、合同解除

情況一:違約

雙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隨意終止該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實質性的違約事件發(fā)生。

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

1)甲方未按約定及時支付服務費,并經乙方書面催討后仍不支付的;

2)乙方未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并在甲方書面提出后仍無法進行合理性補救的。

合同解除后,甲方應按___________向乙方結清到合同解除日期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交付的合格工作成果相對應的費用。

情況二:_________項目失敗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與甲方的項目失敗,雙方同意按以下步驟解除本合同。

1)甲方應于確認項目失敗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到合同解除日期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對應的費用。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遲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遲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視為違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只要該方在努力消除造成延遲的原因并盡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尋求、使用替代工具、方式等)消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且在發(fā)生不可抗力后兩日內將不可抗力事實與可能造成的損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日期后出現(xiàn)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該等事件是本合同雙方所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并在合同簽定時無法預料的,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戰(zhàn)爭、國際或國內交通中斷、政府機構行為、罷工或勞資爭議、設施發(fā)生火災或其他損失、供應商或其他人違約、計算機故障、電話系統(tǒng)或其他公用設施中斷、設備故障、因特網(wǎng)服務提供商及類似事件。

該等事件僅在為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情況下才構成不可抗力,而非當然構成不可抗力。

在延遲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實施合理的替代方案、計算機系統(tǒng)災后恢復、來源替代或者其他商業(yè)上的合理手段,以促進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直到延遲情況被消除為止。

七、工作成果的所有權

“工作成果”被定義為乙方僅為甲方而特別定制、創(chuàng)作、開發(fā)和制作的工作成果,不包括從乙方標準材料衍生而成的作品或材料。

工作成果由甲方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支配權。

乙方特應無條件和不可撤銷地向甲方轉讓對于任何工作成果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所有著作權和其他知識產權。

除了工作成果之外,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包括由乙方開發(fā)的任何軟件、乙方的標準材料、乙方項目建議書及其衍生作品、有關材料(合稱“乙方材料”),仍將屬于乙方的財產。

甲方同意不刪除這些材料上的任何著作權聲明,而且,除在內部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之外,不將其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材料的內容。

八、保密條款

為本合同之目的,“保密信息”包括:

1、本合同的條款;

2、工作成果;

3、乙方材料;

4、甲方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材料;

5、一方在另一方接觸之前特別指定為保密的口頭和書面信息;

6、接受方按理應當視為保密的口頭和書面信息,而不論該等信息是否被指定為保密的。

7、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單方面對媒體公開合作內容。

合同雙方將盡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員和代表盡量減少對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發(fā)和復制,并防止作出未經授權的透露。

合同雙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該方代理人、雇員和代表才會得到該等保密信息。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如果作為司法程序、政府調查、法定程序或其他類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則該方將把此項要求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

該方將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夠的時間發(fā)出該通知,從而使另一方能夠尋求適當?shù)谋C芎贤?、保護令或對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將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九、合同轉讓

若甲方有限公司在未來有公司合并事務發(fā)生,則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及義務轉由合并后新成立的法人公司承擔。

除上所述情況,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十、通知

本合同項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下列地址以特快專遞郵寄,即視為履行通知義務:

十一、雙方保證

1、乙方保證

(1)其有權利、經驗、技能簽訂和充分履行本合同,授予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權利;

(2)其將遵守在履行服務時所實行的一切適用的中國的法律與法規(guī);

(3)沒有乙方作為一方而且尚未履行完畢的承諾或合同,或者據(jù)其所知亦無任何一種法律上的障礙,與本合同存在沖突,或者限制、約束或有損本合同項下向甲方授予的權利;

(4)乙方公司應確保________%的工作由項目組成員完成。

(5)其將按照________提供服務。

2、甲方保證

甲方將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范圍內服務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給乙方。

甲方應對提交給乙方的一切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甲方同意將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問題或錯誤盡快通知乙方。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為更正信息或資料所提供的服務可能會發(fā)生的額外費用,雙方約定將協(xié)商談論重新評估費用。

十二、涉及第三方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于第三方(如計劃受托人、參與人或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甲方應向乙方作出補償,并使其免于承擔責任;對因乙方下述行為而導致的任何性質的一切索賠、要求、訴訟、損害賠償、損失、責任和費用(包括律師費),乙方應向甲方作出補償,并使其免于承擔責任:

1、違反本合同保密規(guī)定的條款;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權利;

3、嚴重疏忽或故意行為不當。

十三、仲裁條款

雙方同意,除了為保證本合同保密條款的強制執(zhí)行而求助于法院以外,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終止或執(zhí)行所產生的其他一切爭議應首先爭取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該爭議;協(xié)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申請?zhí)峤粫r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十四、其他規(guī)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而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2、本合同僅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簽訂,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創(chuàng)設任何第三方權益或義務。

3、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規(guī)定均不得被視為或解釋為為任何目的而在雙方之間建立合營或合伙關系。

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確定由誰負責承擔與工資有關的一切義務的問題),乙方的人員仍是乙方的雇員。

5、雙方明示諒解和同意,本合同關于知識產權、保密、第三方責任、仲裁約定等規(guī)定,均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xù)有效。

6、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則其余條款仍然充分有效。

7、本協(xié)議條款及雙方簽訂的項目意向書中任何以非打印方式所形成的文字、數(shù)據(jù)、圖表(包括但不限于手寫、涂改等方式)均無法律效力。

8、本合同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zhí)行。

9、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關于本合同標的之完整合同,并取代此前雙方之間關于本合同標的之一切口頭或書面談判和合同。

雙方于下列日期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書(示本)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 項目名稱:

2. 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 托 人:(蓋x) 咨 詢 人:(蓋x)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書

編號: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 招標 書及招標答疑;

(5) 施工合同 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lián)系和協(xié)調。

3、配合進行現(xiàn)場勘察。

4、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jù)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xiàn)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lián)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guī)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yè)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jù)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xiàn)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jié)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 違約責任 :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 賠償金 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 訴訟 (仲裁)。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報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備案。

委托方 法人代表 (公章)

(甲方)(或委托 代理 人)

電話:郵編:

帳號:開戶銀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編:

帳號:

開戶銀行: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第6篇 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書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辭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

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人的責任時間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

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咨詢人責任時間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

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

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jù)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咨詢人在其責任時間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雙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7篇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書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

(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lián)系和協(xié)調。

3、配合進行現(xiàn)場勘察。

4、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jù)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xiàn)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lián)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guī)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yè)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jù)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xiàn)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jié)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報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書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jù)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xié)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jù)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xié)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jù)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在協(xié)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yè)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jù)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_____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_____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fā)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造價咨詢合同書(8份范本)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辦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yè)務,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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