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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書模板 第2篇機動車駕駛證遺失聲明書 第3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后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示本)(gf-2016-2002) 第4篇機動車駕駛與裝卸貨物安全生產(chǎn)合同 第5篇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2021版) 第6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書 第7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二) 第8篇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合同 第9篇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 第10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合同 第11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范本 第12篇2020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范本 第13篇機動車駕駛證培訓合同 第14篇成都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合同 第15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一) 第16篇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合同
第1篇 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書模板
簽訂協(xié)議雙方:
培訓機構: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學員姓名: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報學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駕駛培訓質(zhì)量,確立培訓各方權利與義務,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定立此協(xié)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教學項目、學時進行教學、考核,保證培訓質(zhì)量,不得降低對乙方的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車輛、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路段訓練。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為符合公安部門規(guī)定并審驗合格的教練車,車質(zhì)、車況良好,車容、車貌干凈整潔,無異味、無破損。
3.甲方應根據(jù)《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并與乙方提前 天預約培訓學習時間。甲方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4人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實操。
4.甲方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營造良好的培訓環(huán)境,在培訓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5.甲方保證尊重學員、文明教學、依法經(jīng)營、廉政施教。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6.乙方應按公安部門規(guī)定如實提供學車必須證明材料,并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應按照甲方制定的學習計劃進行學習培訓,在培訓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乙方損壞教學設施、設備應按價賠償。
8.乙方認為甲方教練員服務態(tài)度差、教學方式方法不當,有權向甲方提出異議或要求更換教練員。
9.甲乙雙方按預約的時間進行培訓與考核,不得無故缺席,無故缺席由責任方補償對方 元/次。由于對方缺席導致學習質(zhì)量不理想或學習周期延長,其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10.乙方各科目考試時間以考試部門安排為準,甲方不得無故拖延乙方的排期。
11.甲乙雙方在每次教學后應如實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以下簡稱《教學日志》),不得弄虛作假,甲乙雙方應相互監(jiān)督簽字確認,并承擔法律責任。學習期間,乙方有權查看自己的《教學日志》,《教學日志》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12.若乙方在完成各階段駕駛培訓的規(guī)定學時后,經(jīng)過考核,尚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經(jīng)雙方商定可增加培訓時間,其增加學時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增加培訓時間后,乙方仍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13.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訓時間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以及甲方為乙方向公安部門申請登記取得學籍后,協(xié)議生效。甲方應在學籍有效期內(nèi)按《教學大綱》要求完成乙方的培訓,并在3個工作日內(nèi)向公安部門約考。乙方通過公安部門考試并取得駕駛執(zhí)照后,協(xié)議自動終止。
2.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后,甲方應安排乙方最快一班學習。
3.乙方通過交規(guī)考試后,甲方應在3日內(nèi)安排乙方上車練習。甲乙雙方應提前 2天向對方預約培訓,并按約定時間進行培訓。甲方必須每周至少安排乙方12小時的實際操作。如幾位學員集中到一輛車上輪流練車,乙方個人學時計算只計其本人實際練車時間。
4.甲方自乙方取得學籍及每科目考核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nèi)仍未安排乙方進行下一階段培訓的,視作違約,乙方有權要求退學,甲方退回所有乙方已交費用并賠償 違約金 _______元。
6.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格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已公示的下列費用:
1)理論培訓學費_______元(含書費)
2)實操培訓學費_______元
3)代收費用:______________
4)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
費用合共_______元。
甲方不再加收《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時的培訓費用,若加收協(xié)議外的非培訓費用,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培訓的費用分為四個部分:
理論培訓學費(約占費用6-7%)
實操培訓學費(約占費用77%-81%)
駕校代收的費用(包括體檢費、考場費、牌證費,駕校應出具收款收據(jù),約占費用17%-12%)
其他費用,如一人一車等特殊服務費和實行電子樁考試增加的考試費用。除此以外,不應該再有其他收費項目。
2.甲方經(jīng)乙方同意約考的,乙方缺考或需補考的,應交的補考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協(xié)議生效后一方要求終止必須經(jīng)對方同意并達成一致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4.甲方必須受理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guī)定及本協(xié)議的投訴,并在_______天內(nèi)作出回復。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服務發(fā)生爭議時,應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
5.補充條款:
乙方考試合格后,由甲方提供辦理駕駛證服務,相關費用已經(jīng)含在代收費用內(nèi)。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號碼: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第2篇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聲明書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聲明書
聲明人: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本人因駕駛證丟失,特申請到貴所補發(fā)駕駛證,若本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3號)第五十四條(第三款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xù)使用。第四款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fā)。第五款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條第四款規(guī)定,采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并收回補領的機動車駕駛證。)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上述內(nèi)容本人已認真閱讀,本人不具有所列的不準申請的情形。
聲明人及代理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后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示本)(gf-2016-2002)
交通運輸部
制定
工商總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學駕人與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之間簽訂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后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時使用。
2.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xié)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當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nèi)容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變更或者補充的內(nèi)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培訓機構承擔的責任。
4.本示范文本由交通運輸部和工商總局共同制定,在全國范圍內(nèi)推行使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學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jīng)營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范行業(yè)經(jīng)營服務行為的管理規(guī)定,學駕人、培訓機構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就機動車駕駛培訓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培訓機構證照
培訓機構須公示經(jīng)政府管理部門許可其經(jīng)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等有關證照,為學駕人提供機動車駕駛“先學后付、計時收費”培訓服務。
第二條 學駕車型
學駕人選擇培訓的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號_____)。
第三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培訓內(nèi)容與學時
依據(j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以下簡稱《大綱》),培訓機構提供的培訓服務內(nèi)容與學時: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培訓_________學時(其中,課堂教學________學時,遠程網(wǎng)絡教學________學時);“駕駛模擬”培訓_________學時;“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________學時;“道路駕駛”培訓________學時;“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培訓_________學時(其中,課堂教學________學時,遠程網(wǎng)絡教學________學時)。
第五條 培訓機構提供的培訓服務地址(地點)
課堂教學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遠程網(wǎng)絡教學網(wǎng)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模擬”培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教練場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駕駛”訓練路線、時間(區(qū)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費用與支付方式
1.學駕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知識培訓費與教材費、建立檔案材料費等共計(大寫)_____________元。
2.學駕人每次完成駕駛操作技能培訓后,按預約時段學時價格支付培訓費用。不同時段的學時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機動車駕駛培訓費用構成明細表)。
3.學駕人□購買/□不購買學車意外保險,費用_________元。
4.培訓機構提供以下費用支付方式:
□現(xiàn)金;□銀行卡;□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培訓流程與預約考試學時要求
1.培訓機構應在學駕人支付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所述費用起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為學駕人辦理入學手續(xù)、建立培訓檔案、發(fā)放培訓教材,安排學駕人參加《大綱》第一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培訓。學駕人完成第一部分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一考試。
2.學駕人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后,培訓機構應按學駕人預約日期提供駕駛操作技能培訓服務。學駕人完成《大綱》第二部分“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
3.學駕人完成《大綱》第三部分“道路駕駛”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學駕人完成《大綱》第四部分“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第八條 學駕人的權利
1.學駕人有權要求培訓機構按照《大綱》要求及本合同約定,完成培訓服務內(nèi)容和學時;在駕駛操作技能培訓過程中,學駕人可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
2.在培訓過程中,學駕人若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提供的教練車未經(jīng)檢測合格、教練員和管理人員減少培訓項目和學時、偽造或篡改培訓數(shù)據(jù)、向學駕人索取、收受財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問題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
3.學駕人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未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許可核定的訓練場地或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提供培訓服務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
4.學駕人參加“駕駛模擬、基礎和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培訓,可提前___天進行預約。預約方式為:□互聯(lián)網(wǎng)(網(wǎng)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訓機構經(jīng)營場所預約窗口、□電話_____________、□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九條 學駕人的義務
1.學駕人提供的證件、體檢證明及相關信息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個人信息如有變化應及時告知培訓機構。
2.學駕人每次參加培訓,應辦理簽到、簽退手續(xù)。培訓結束后,應對本次培訓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價;學駕人每次駕駛操作技能培訓結束后,應當場向培訓機構支付本次培訓費用。當次支付費用經(jīng)培訓機構確認后,學駕人方可預約下一次培訓。
3.學駕人在培訓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培訓機構的培訓規(guī)定,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由此造成后果的,學駕人承擔相應責任。
4.學駕人取消預約的,應在預約日期________天_______時之前通過_□互聯(lián)網(wǎng)(網(wǎng)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訓機構經(jīng)營場所預約窗口、□電話________________、□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培訓機構規(guī)定的流程取消預約。
5.學駕人在懷孕期間或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不得參加培訓。若隱瞞上述情形繼續(xù)參加培訓造成不利后果的,學駕人承擔責任。
第十條 培訓機構的權利
1.培訓機構可采集學駕人個人相關信息,培訓機構采集的學駕人信息僅用于培訓服務。
2.學駕人在培訓過程中,未按約定辦理簽到、簽退手續(xù)的,培訓機構有權要駕人補辦手續(xù)。
3.學駕人每次完成駕駛操作技能培訓,未能支付當次培訓費用的(含培訓費用未支付成功),培訓機構可暫停提供后續(xù)培訓服務,直至學駕人付費成功。
4.學駕人未按照培訓機構流程預約培訓時間和教練員,培訓機構有權不予安排培訓。
第十一條 培訓機構的義務
1.培訓機構應提前將培訓服務相關信息告知學駕人;培訓機構應公示教練員的基本信息和培訓服務質(zhì)量排行情況供學駕人選擇;培訓機構提供的教學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培訓機構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提供教練車,安排學駕人預約的教練員提供培訓服務。
2.培訓機構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學駕人個人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濫用;如確因培訓機構過錯導致學駕人個人信息泄露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培訓機構應規(guī)范使用機動車駕駛計時培訓系統(tǒng),如實記錄學駕人培訓過程,并為學駕人建立培訓檔案;培訓機構應對學駕人的培訓數(shù)據(jù)真實性負責;培訓機構應為學駕人提供便捷的培訓數(shù)據(jù)查詢方式。
4.學駕人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培訓機構承擔責任。
5.學駕人支付培訓費用,培訓機構應向學駕人開具培訓發(fā)票;學駕人選擇購買學車意外保險的,培訓機構應及時投保。
6.學駕人完成《大綱》規(guī)定的培訓內(nèi)容與學時的,培訓機構應安排具備結業(yè)考核資質(zhì)的人員對學駕人進行考核??己撕细竦?,培訓機構向學駕人頒發(fā)《結業(yè)證書》。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學駕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培訓服務內(nèi)容和學時,并取得《結業(yè)證書》的;
2.學駕人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屆滿的;
3.學駕人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第五次考試不合格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學駕人可解除合同:
1.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對學駕人的培訓學時、數(shù)據(jù)弄虛作假,經(jīng)學駕人提出后拒不糾正的;
2.培訓機構未按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經(jīng)學駕人提出后拒不糾正的;
3.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存在索取、收受學駕人財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為,經(jīng)學駕人提出后培訓機構拒不糾正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培訓機構可解除合同:
1.學駕人存在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情形的;
2.學駕人在培訓過程中,嚴重影響教學安全和教學秩序,拒不糾正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的,培訓機構應退回學駕人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未完成理論知識培訓的,培訓機構應按照學駕人未參加的培訓學時,退還相應費用。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學駕人違約責任
1.因學駕人提供的證件或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造成后果的,學駕人承擔相應責任。
2.因學駕人遲到、早退等原因造成培訓學時不足的,學駕人應按預約學時支付費用,并在后續(xù)培訓中補足相應學時和費用。
3.因學駕人原因造成預約成功后不能參加培訓的(包括沒有成功取消預約的),學駕人應按本次預約培訓費用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培訓機構違約責任
1.因培訓機構信息錄入錯誤、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后果的,培訓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2.因培訓機構人員、設備等原因造成學駕人預約培訓學時不足的,培訓機構應為學駕人提供培訓服務補足學時,并免收相應費用。
3.因培訓機構原因造成學駕人不能按預約時段參加培訓的,培訓機構應免收該預約時段的培訓費用,并向學駕人按本次預約培訓費用的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學駕人違約責任第3項中的比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的,可通過培訓機構所在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或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diào)解,也可選擇以下一種方式: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培訓機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學駕人執(zhí)___份,培訓機構執(zhí)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
機動車駕駛培訓費用構成明細表
第4篇 機動車駕駛與裝卸貨物安全生產(chǎn)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制定目的:為了防止各種車輛在甲方廠區(qū)內(nèi)發(fā)生交通事故、貨物損毀事故、化學品泄漏事故以及人身傷亡事故,保障甲乙雙方的財產(chǎn)及人員安全,保障甲方的正常生產(chǎn)秩序,特制定本協(xié)議。
一、適用范圍
甲方公司內(nèi)裝卸物料的各種三輪以上機動車輛及公司外部采用機動車進入甲方公司裝運貨物的人員及車輛。
二、協(xié)議細則
甲乙方人員、運輸工具及行為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需進入甲方生產(chǎn)區(qū)內(nèi)的各種機動車,應在停車線外停車,經(jīng)門衛(wèi)負責初檢合格(是否配備阻火帽),登記后方可進入甲方生產(chǎn)區(qū)。
2.甲方公司為市級重點防火防爆單位,所有進入生產(chǎn)區(qū)裝、卸貨物的機動車輛和其它作業(yè)車輛,必須采取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防火、防爆措施。
3.在甲方生產(chǎn)區(qū)內(nèi)作業(yè)的各機動車輛的車體,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帶病作業(yè)的車輛禁止在甲方公司生產(chǎn)區(qū)內(nèi)使用。
4.進入甲方生產(chǎn)區(qū)作業(yè),車輛應限速在10公里/小時以內(nèi)(消防、警備、救護車除外)。車輛駕駛人員應取得國家交通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等級駕駛證,并將交通駕駛證復印件甲方公司安全部備查,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在公司生產(chǎn)區(qū)內(nèi)駕駛各種車輛。
5.在甲方公司生產(chǎn)區(qū)內(nèi)行駛嚴禁鳴喇叭、大聲放音樂、酒后開車。
6.為防止各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各運輸、裝卸成品及原料的機動車輛,不得駛進車間內(nèi)部進行作業(yè)(防爆區(qū)域)。
7.乙方機動車輛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參加相關單位進行駕駛危險品知識、應急措施等安全知識的培訓;以上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及作業(yè)過程的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等基本安全知識,并經(jīng)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乙方負責提供車輛(運輸罐)的檢驗報告、押運員從業(yè)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運輸非?;返某猓追綇陀『蟠鏅n備查。
8.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yè)必須在儲運部管理人員(或車間指定的裝卸監(jiān)護人)的現(xiàn)場監(jiān)護下進行。
9.外來車輛向車間裝、卸危險化學品前,必須通知所屬車間的值班長,由值班長擔任或指定一名熟悉該危險化學品的性質(zhì)、應急處理方法的人員做為物料裝卸監(jiān)護人并講明監(jiān)護時的注意事項,物料裝卸監(jiān)護人有責任協(xié)助外來裝卸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切實落實好安全措施并做好現(xiàn)場監(jiān)護工作。
10.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滲漏和滾動。對于裝卸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的,裝卸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看護,作業(yè)過程中不得擅離崗位以免發(fā)生意外泄露事故。甲乙雙方的在場人員必須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甲、乙方分別為各自的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
11.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12.機動車、非機動車在甲方生產(chǎn)區(qū)肇事后,雙方要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當班調(diào)度,由生產(chǎn)部、安全部根據(jù)甲方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13.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chǎn)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4.所有車輛不得在生產(chǎn)區(qū)內(nèi)進行修理。不得在南北主馬路停留,需在次主馬路裝卸時,車輛要靠邊???。運輸?;返能囕v嚴禁在甲方生產(chǎn)區(qū)內(nèi)停留。
15.各機動車輛駕駛員、隨車人員進入生產(chǎn)區(qū)應認真遵守、執(zhí)行我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得出現(xiàn)吸煙、穿背帶背心、穿拖鞋、大褲頭、光背、隨地大小便等影響我公司形象的行為。
16.駕駛人員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頒發(fā)的駕駛證,廠區(qū)內(nèi)禁止機動車輛在非機動車路面上行駛,損壞路面及各種措施的應照價賠償并接受相關處罰。
17.各機動車輛后斗部位禁止搭乘人員,所拉物品不得超過車體寬度。公司員工不得搭乘各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
18.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標志,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車、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阻火設備并備有消防滅火器材。
19.甲方相關業(yè)務部門有義務告知外來拉(送)化學品車輛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
三、考核:
1.違反上述細則的每項給予____元/次的處罰,嚴重違反安全規(guī)定,在通知改正后拒絕執(zhí)行的加倍處罰并記入供應商檔案,嚴重者取消進入甲方生產(chǎn)區(qū)資格。
2.因違反上述細則造成事故損失的,除按事故損失全額賠償外,加罰____元,對其管理相關部門連帶處罰____元。
3.本協(xié)議內(nèi)容與其它安全規(guī)定相抵觸的,以本協(xié)議規(guī)定內(nèi)容為準。
四、本協(xié)議自年月日起執(zhí)行。
五、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5篇 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2021版)
張楊立 律師 長期從事于 公司法 律顧問、合同審核、 公司設立 與 清算 、 股權投資 、公司兼并與收購等業(yè)務,具有豐富的法律實務經(jīng)驗,能夠針對客戶的要求提供高質(zhì)量的法律服務。如有任何法律問題,可隨時聯(lián)系。
合同編號:
上海 市機動車駕駛培訓 服務合同
(2017版)
甲方 (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名稱) :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
聯(lián)系電 話: 投訴電話:
道路運輸 經(jīng)營許可證 編號:
乙方(學駕人姓名):
住 址:
性 別: 聯(lián)系電話:
證件類型(名稱) : 證件號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以下簡稱《大綱》)等相關法律 法規(guī) 和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范行業(yè)經(jīng)營服務行為的管理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就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學駕車型
乙方選擇培訓的準駕車型: (代號 )。
第二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培訓內(nèi)容、培訓學時、教學方式與培訓預約
1 .根據(jù)《大綱》,甲方提供的培訓服務采用學時制(每學時為60分鐘,其中,有效教學時間不低于45分鐘),培訓學時不得低于《大綱》規(guī)定的基本學時要求。
2 .甲方提供的培訓內(nèi)容與培訓學時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理論知識培訓 學時(其中,課堂教學 學時,遠程網(wǎng)絡教學 學時)。乙方完成該部分培訓達到 基本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
(2)“基礎和場地駕駛”實際操作培訓 學時(其中,“駕駛模擬器”培訓 學時)。乙方完成該部分培訓達到 基本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二:基礎和場地駕駛考試”;
(3)“道路駕駛”實際操作培訓 學時(其中,“駕駛模擬器”培訓 學時)。乙方完成該部分培訓達到 基本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三:道路駕駛考試”;
(4)“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知識培訓 學時(其中,課堂教學 學時,遠程網(wǎng)絡教學 學時)。乙方完成該部分培訓達到 基本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3 .雙方約定本條前款(2)(3)項的教學方式為(在下列方框內(nèi)打“√”,以示雙方確認。下同):
□ 乙方選擇教練員、培訓時間;
□ 甲方安排教練員并約定培訓時間。
4 .乙方選擇教練員、培訓時間的,可提前 日進行預約。預約方式為:
□ 互聯(lián)網(wǎng)(網(wǎng)址: );
□ 甲方經(jīng)營場所預約窗口;
□電話 ;
□ 其他方式 。
乙方取消預約的,應在約定日期前 日 時之前通過下列方式取消:
□ 互聯(lián)網(wǎng)(網(wǎng)址: );
□ 甲方經(jīng)營場所預約窗口;
□電話 ;
□ 其他方式 。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培訓服務地點(網(wǎng)址)
1 .課堂教學地點 ;
2 .遠程網(wǎng)絡教學網(wǎng)址 ;
3 .“駕駛模擬器”培訓地點 ;
4 .“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地點 ;
5 .“道路駕駛”訓練路線、區(qū)域 。
第五條 培訓服務方式、費用與支付方式
1 .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nèi),乙方支付理論知識培訓等費用共計(人民幣,下同) 元,包含理論知識課堂教學培訓費 元( 元/學時× 學時)、遠程網(wǎng)絡教學培訓費 元( 元/學時× 學時)、教材費 元、檔案材料費 元。
2 .乙方選擇實際操作培訓服務方式為:
(1)□ “先學后付”方式
乙方“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后,可預約實際操作培訓時間。乙方完成當次實際操作培訓后 小時內(nèi),按下列培訓學時價格支付培訓費用。
“駕駛模擬器”培訓費 元/學時;
“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費:普通時段(時段區(qū)間 ) 元/學時;高峰時段(時段區(qū)間 ) 元/學時;雙休日、節(jié)假日時段 元/學時;
“道路駕駛”培訓費:普通時段(時段區(qū)間 ) 元/學時;高峰時段(時段區(qū)間 ) 元/學時;雙休日、節(jié)假日時段 元/學時。
(2)□ “預付費用”方式
乙方“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取得學習駕駛證明之日起 日內(nèi),一次性預付實際操作培訓費用共計 元,包含“駕駛模擬器”培訓費 元( 元/學時× 學時)、實車操作培訓費 元( 元/學時× 學時)。
3 .培訓費用支付方式:
□ 現(xiàn)金 □ 銀行卡 □ 其他支付方式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 甲方應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許可核定的訓練場地和公安機 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區(qū)域提供培訓服務。甲方提供的教練車等教學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相關技術標準。
2 . 甲方對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五條支付培訓費 用的(含甲方未收到乙方培訓費用),有權不提供后續(xù)培訓服務。
3 .甲方應如實記錄乙方培訓學時,建立培訓檔案,提供培訓數(shù)據(jù)查詢渠道。
4 .甲方教練員應隨車指導乙方學習駕駛,期間發(fā)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5 .甲方收取培訓費用應向乙方開具培訓費用發(fā)票。
6 .甲方應當保障乙方知悉執(zhí)教教練員執(zhí)教信息的權利。甲方教練員應持教練員證上崗。
7 .甲方應安排具備結業(yè)考核資質(zhì)的人員按《大綱》要求對乙方進行考核。乙方完成《大綱》規(guī)定的培訓內(nèi)容與學時的,甲方應向乙方頒發(f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yè)證書》。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大綱》規(guī)定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學駕車型、培訓內(nèi)容、培訓學時及培訓地點(網(wǎng)址)等培訓服務。
2 .乙方選擇教練員、培訓時間的,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提供相應培訓服務。乙方選擇由甲方安排教練員并約定培訓時間的,有權要求甲方主動安排培訓時間。
3 .乙方提供的證件、體檢證明及相關資料應真實、完整,如有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4 .乙方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有其它不適合接受培訓情形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5 .乙方選擇預付費用的,完成當次實際操作培訓后,應在教學日志上簽字確認。
6 .乙方選擇先學后付的,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一項向甲方支付當次培訓費用。經(jīng)甲方確認收訖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訖憑證或發(fā)票。
7 .乙方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 合同終止 :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培訓服務內(nèi)容和學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乙方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屆滿;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 解除合同 :
(1)乙方存在公安機關規(guī)定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情形;
(2)乙方擅自操作教練車并造成損害后果,或是在培訓過程中嚴重影響教學安全和教學秩序;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的;
(4)乙方“科目二:基礎和場地駕駛考試”、“科目三:道路駕駛考試”第五次考試不合格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因疾病等原因,不適合繼續(xù)接受培訓的;
(2)甲方對乙方的培訓學時、數(shù)據(jù)弄虛作假,經(jīng)乙方提出后拒不糾正的;
(3)甲方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約定多收費用的,經(jīng)乙方向甲方反映或投訴后,甲方未采取措施糾正的;
(4)乙方支付理論知識培訓等費用之日起 日內(nèi),或是乙方一次性預付實際操作培訓費用之日起 日內(nèi),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培訓服務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 .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回乙方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未接受的培訓學時,退還已收訖的相應費用。乙方應及時至本市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撤回機動車駕駛證申請。
第九條 甲方的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培訓服務,造成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培訓學時不足的(適用預付費用),甲方應為乙方補足培訓學時,并向乙方按差額培訓學時相應費用的 %支付 違約金 。
2 .甲方因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預約時段接受培訓的(適用先學后付),甲方應免收該預約時段的培訓費用,并向乙方按本次培訓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
3 .甲方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約定多收費用的,甲方除向乙方退還多收費用外,還應向乙方按多收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
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約定的,乙方可拒付(適用先學后付)或要求甲方扣除(適用預付費用)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按當次培訓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擅自操作教練車并造成損害后果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 .因乙方遲到、早退等原因造成培訓學時不足的,乙方應按預約學時支付費用,并在后續(xù)培訓中補足相應學時和費用。乙方預約成功而未在約定時間內(nèi)接受培訓的(適用先學后付),乙方應按本次預約培訓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
3 .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基本學時而自主預約考試的,乙方應按未完成基本學時相應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
4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約定,仍繼續(xù)接受培訓并造成不利后果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責任免除
1 .甲方因不可抗力或交通 管制 不能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的,免除甲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2 .乙方因不可抗力或突發(fā)影響駕駛培訓安全的疾病不能按約定時間接受培訓的,免除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方式:
□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收考務費用 元,其中科目一、二、三考試費每次 元,科目二單次考試設備租賃費 元,科目三單次考試設備租賃費 元,機動車駕駛證工本費 元。
2 .乙方□委托甲方購買/□不購買 保險公司的科目二考試專項保險 元。乙方□委托甲方購買/□不購買
保險公司的學車意外保險 元。
3 . 。
4 . 。
5 . 。
第十四條 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 合同補充協(xié)議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份數(shù)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培訓機構名稱): ___________ 乙方(學員姓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員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
報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訓準駕車型:____________型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本協(xié)議書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就機動車駕駛培訓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在乙方辦理報名手續(xù)及簽訂本合同前應向乙方出示《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及工商部門發(fā)放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實向乙方說明本校的基本情況,并按照交通部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向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須持有交通部門頒發(fā)的教員《準教證》,教練車須在交通部門注冊登記。
3.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收取學費_______元,包括所有培訓費及理論、場地駕駛、路面駕駛考試 ______次的報考費及相關費用。同時,針對以上發(fā)生的費用,甲方須向乙方開具發(fā)票。
4.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對學員進行培訓,保證學時及教學質(zhì)量;由于甲方教學不規(guī)范,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chǎn)或其他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入學后,應配合甲方按照教學大綱完成培訓計劃,認真學習,服從教員指導,保證完成課目訓練,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達到交通部門所規(guī)定的培訓學時;
2.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的約定,按時向甲方交付培訓費用及相關費用; 乙方如果考試不合格需參加補考,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報價,未包含補考費用的,乙方按考試部門規(guī)定的金額的要求需另交與補考相關的費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第3款的約定向乙方出具相關票據(jù);
3.乙方報名申請培訓時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在各科考試過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證件或信息有失真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因違反相應法律法規(guī)或因拒不服從教練員指導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應由乙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要求的培訓學時,另一方有權拒絕在《教學日志》、《培訓記錄》上簽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參加培訓或考試,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駕駛證的,甲方有權不予退費;如未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的,可以安排乙方繼續(xù)參加培訓、考試。
四、關于退學
培訓過程中,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申請退學的,應參照沈陽市物價局[2004]114號文件退費或在補充條款中增加退費的約定。
五、關于補充條款
關于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訟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并由行業(yè)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駕駛證為止,合同最長有效期限以乙方駕駛技能證明的最后限期為準。
附件:1.參考收費項目及標準
2.學時計劃及時間安排
3.沈陽市物價局《關于規(guī)范沈陽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沈價發(fā)[2004]114號)部分內(nèi)容摘要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人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7篇 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二)
培訓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型
甲方(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學員姓名):_____________
學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學員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就機動車駕駛培訓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培訓內(nèi)容
乙方申報培訓準駕車型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報名、繳費手續(xù)后,按照乙方申報的準駕車型提供駕駛員理論及實操培訓服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在乙方辦理報名手續(xù)及簽訂本合同前應向乙方出示《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及工商部門發(fā)放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實向乙方說明本校的基本情況,并按照交通部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向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須持有交通部門頒發(fā)的教員《準教證》,教練車須在交通部門注冊登記。
3.甲方應根據(jù)《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每一培訓階段結束后書面告知乙方下階段教學安排;甲方教練員每次培訓結束后如實填寫《廣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承擔法律責任;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安排實操培訓時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核載人數(shù)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培訓。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入學后,應配合甲方按照教學大綱完成培訓計劃,認真學習,服從教員指導,保證完成課目訓練,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達到交通部門所規(guī)定的培訓學時;
2.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約定,按時向甲方交付培訓費用及相關費用; 乙方如果考試不合格需參加補考,乙方按考試部門規(guī)定的金額的要求需另交與補考相關的費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的約定向乙方出具相關票據(jù);
3.乙方報名申請培訓時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在各科考試過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證件或信息有失真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因違反相應法律法規(guī)或因拒不服從教練員指導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應由乙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要求的培訓學時,另一方有權拒絕在《教學日志》、《培訓記錄》上簽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參加培訓或考試,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駕駛證的,甲方有權不予退費;如未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繼續(xù)參加培訓、考試。
五、特別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收取費用______元,包括所有報名費、培訓費及理論、場地駕駛、路面駕駛考試的報考費及相關費用(見附件)。同時,針對以上發(fā)生的費用,甲方須向乙方開具發(fā)票或出具有效收費憑證。
2.除本條第一款外,甲方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3.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對學員進行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行業(yè)管理部門要求的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路段訓練。除雙方約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訓車輛應為符合公安考試部門規(guī)定并審驗合格的教練車;甲方必須保證學時及教學質(zhì)量,甲方不得降低對乙方的培訓標準,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學大綱》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過公安部門考核,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對應科目的重新培訓及補考,并承擔有關合理費用;由于甲方教學不規(guī)范,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chǎn)或其他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4.其他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經(jīng)雙方協(xié)議后,可以修改上述條款,其效力優(yōu)于上述有關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里寫有關接送之類的事宜)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道路運輸條例》執(zhí)行。如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訟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駕駛證為止,合同最長有效期限以乙方駕駛技能證明的最后限期為準。
附件:
1.收費項目清單:
體檢費:____________元 教材費:____________元
照相費:__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__元
理論考試費:________元 郵遞費:____________元
場地考試費:________元 制證費:____________元
路面考試費:________元 場地費:____________元
資格鑒定費:________元
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____元
合計: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學時計劃及時間安排:
理論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路面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場地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其 他:____________學時
合計:____________學時(1小時/學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8篇 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合同
機動車駕駛員駕駛 培訓合同
甲方(培訓機構名稱):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編號: 聯(lián)系電話:
進場單位及訓練場所: 投訴電話:
乙方(學員姓名): 性 別:
學員 身份證 號: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等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就培訓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政府有關部門準予甲方經(jīng)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有關證照,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xù)。
第二條 乙方選擇 類 型車進行培訓;雙方約定培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nèi)進行。甲方須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理論及實際操作培訓;培訓周期不超過90天(自取得《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之日起至科目三考試之日止)。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元(大寫為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包括:
1.培訓費 元(含理論及實際操作培訓費);
2.代辦費 元(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首次考試費,首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設備租賃費,駕駛證工本費);
其他: 。
乙方首次考試(即第一次考試,第‘次補考)不合格,需再次參加補考,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支付與補考相關的費用 元。
甲方應向乙方開具稅務部門發(fā)票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的培訓項目和學時要求,在規(guī)定訓練區(qū)域進行培訓;如實、規(guī)范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2.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必須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準教證》;教練車具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教練
車號牌;教練車輛須經(jīng)政府部門審驗檢測合格。
3.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參加培訓,提前 天通知乙方參加考試。
4.甲方及所屬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本合同規(guī)定(除乙方自愿選擇、并公示的費用)外的任何費用或物品。
5.甲方應遵守 上海 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制定的《服務守則》。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完成培訓項目。
2.培訓過程中,乙方若受到甲方不公正對待,有權拒絕并及時要求甲方予以糾正;也可按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車輛管理所、上海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頒發(fā)的《告知書》規(guī)定進行投訴。
3.乙方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培訓規(guī)程,注意培訓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
4.認真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簽字確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5.提供的證件、體檢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第六條 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培訓的,按下列條款辦理:
1.甲方退回乙方所提交的有關資料;
2.退還相關費用,其中:
(1)未進入培訓項目(以政府部門受理為準),扣除 元手續(xù)費;
(2)已進入培訓項目,在扣除前款費用后,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扣除:
未參加科目一考試,退還 元;
未參加科目二考試,退還培訓費用的 %,折合 元;
未參加科目三考試,退還培訓費用的 %,折合 元;
3.甲乙雙方可協(xié)商增加約定條款的內(nèi)容:
(1) ;
(2)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乙方進行培訓或考試,造成培訓周期延長,以自然日每日 元(國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訓日除外)退還乙方。因乙方原因(如不按通知培訓或考試、考試不合格、補考等)超過培訓周期,并自愿繼續(xù)參加培訓,由甲方以自然日每日收取 元(國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訓日除外);如乙方不愿繼續(xù)參加培訓,應配合甲方及時做好注銷《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手續(xù)。
2.乙方因不服從教練員指導造成 交通事故 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可通過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或 消費者權益 保護委員會調(diào)解,也可向:
1.上海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
2.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訴訟 ( )。
第九條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9篇 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
學駕人:
性 別: 聯(lián)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住所):
培訓機構: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經(jīng)營注冊地址:
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編號: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范行業(yè)經(jīng)營服務行為的管理規(guī)定,學駕人、培訓機構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就機動車駕駛培訓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培訓機構證照
培訓機構須公示經(jīng)政府管理部門許可其經(jīng)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等有關證照,為學駕人提供機動車駕駛“先學后付、計時收費”培訓服務。
第二條 學駕車型
學駕人選擇培訓的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號_____)。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培訓內(nèi)容與學時
依據(j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以下簡稱《大綱》),培訓機構提供的培訓服務內(nèi)容與學時: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培訓_________學時(其中,課堂教學________學時,遠程網(wǎng)絡教學________學時);“駕駛模擬”培訓_________學時;“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________學時;“道路駕駛”培訓________學時;“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培訓_________學時(其中,課堂教學________學時,遠程網(wǎng)絡教學________學時)。
第五條 培訓機構提供的培訓服務地址(地點)
課堂教學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遠程網(wǎng)絡教學網(wǎng)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模擬”培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教練場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駕駛”訓練路線、時間(區(qū)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費用與支付方式
1. 學駕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知識培訓費與教材費、建立檔案材料費等共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學駕人每次完成駕駛操作技能培訓后,按預約時段學時價格支付培訓費用。不同時段的學時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機動車駕駛培訓費用構成明細表)。
3. 學駕人 □ 購買 / □ 不購買 學車意外保險,費用_________元。
4. 培訓機構提供以下費用支付方式:
□ 現(xiàn)金;□ 銀行卡;□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培訓流程與預約考試學時要求
1.培訓機構應在學駕人支付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所述費用起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為學駕人辦理入學手續(xù)、建立培訓檔案、發(fā)放培訓教材,安排學駕人參加《大綱》第一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培訓。學駕人完成第一部分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一考試。
2.學駕人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后,培訓機構應按學駕人預約日期提供駕駛操作技能培訓服務。學駕人完成《大綱》第二部分“基礎和場地駕駛”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
3.學駕人完成《大綱》第三部分“道路駕駛”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學駕人完成《大綱》第四部分“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培訓達到________學時后,自主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第八條 學駕人的權利
1.學駕人有權要求培訓機構按照《大綱》要求及本合同約定,完成培訓服務內(nèi)容和學時;在駕駛操作技能培訓過程中,學駕人可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
2. 在培訓過程中,學駕人若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提供的教練車未經(jīng)檢測合格、教練員和管理人員減少培訓項目和學時、偽造或篡改培訓數(shù)據(jù)、向學駕人索取、收受財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問題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
3.學駕人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未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許可核定的訓練場地或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提供培訓服務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
4. 學駕人參加“駕駛模擬、基礎和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培訓,可提前___天進行預約。預約方式為:□ 互聯(lián)網(wǎng)(網(wǎng)址: )、 □ 培訓機構經(jīng)營場所預約窗口、□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學駕人的義務
1. 學駕人提供的證件、體檢證明及相關信息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個人信息如有變化應及時告知培訓機構。
2. 學駕人每次參加培訓,應辦理簽到、簽退手續(xù)。培訓結束后,應對本次培訓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價;學駕人每次駕駛操作技能培訓結束后,應當場向培訓機構支付本次培訓費用。當次支付費用經(jīng)培訓機構確認后,學駕人方可預約下一次培訓。
3. 學駕人在培訓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培訓機構的培訓規(guī)定,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由此造成后果的,學駕人承擔相應責任。
4. 學駕人取消預約的,應在預約日期________天_______時之前通過 □ 互聯(lián)網(wǎng)(網(wǎng)址: )、 □ 培訓機構經(jīng)營場所預約窗口、□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培訓機構規(guī)定的流程取消預約。
5. 學駕人在懷孕期間或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不得參加培訓。若隱瞞上述情形繼續(xù)參加培訓造成不利后果的,學駕人承擔責任。
第十條 培訓機構的權利
1. 培訓機構可采集學駕人個人相關信息,培訓機構采集的學駕人信息僅用于培訓服務。
2. 學駕人在培訓過程中,未按約定辦理簽到、簽退手續(xù)的,培訓機構有權要求學駕人補辦手續(xù)。
3. 學駕人每次完成駕駛操作技能培訓,未能支付當次培訓費用的(含培訓費用未支付成功),培訓機構可暫停提供后續(xù)培訓服務,直至學駕人付費成功。
4. 學駕人未按照培訓機構流程預約培訓時間和教練員,培訓機構有權不予安排培訓。
第十一條 培訓機構的義務
1.培訓機構應提前將培訓服務相關信息告知學駕人;培訓機構應公示教練員的基本信息和培訓服務質(zhì)量排行情況供學駕人選擇;培訓機構提供的教學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培訓機構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提供教練車,安排學駕人預約的教練員提供培訓服務。
2.培訓機構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學駕人個人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濫用;如確因培訓機構過錯導致學駕人個人信息泄露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培訓機構應規(guī)范使用機動車駕駛計時培訓系統(tǒng),如實記錄學駕人培訓過程,并為學駕人建立培訓檔案;培訓機構應對學駕人的培訓數(shù)據(jù)真實性負責;培訓機構應為學駕人提供便捷的培訓數(shù)據(jù)查詢方式。
4. 學駕人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培訓機構承擔責任。
5.學駕人支付培訓費用,培訓機構應向學駕人開具培訓發(fā)票;學駕人選擇購買學車意外保險的,培訓機構應及時投保。
6. 學駕人完成《大綱》規(guī)定的培訓內(nèi)容與學時的,培訓機構應安排具備結業(yè)考核資質(zhì)的人員對學駕人進行考核??己撕细竦?,培訓機構向學駕人頒發(fā)《結業(yè)證書》。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 學駕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培訓服務內(nèi)容和學時,并取得《結業(yè)證書》的;
2. 學駕人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屆滿的;
3. 學駕人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第五次考試不合格的;
4.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學駕人可解除合同:
1.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對學駕人的培訓學時、數(shù)據(jù)弄虛作假,經(jīng)學駕人提出后拒不糾正的;
2. 培訓機構未按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經(jīng)學駕人提出后拒不糾正的;
3. 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存在索取、收受學駕人財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為,經(jīng)學駕人提出后培訓機構拒不糾正的;
4.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培訓機構可解除合同:
1. 學駕人存在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情形的;
2. 學駕人在培訓過程中,嚴重影響教學安全和教學秩序,拒不糾正的;
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的,培訓機構應退回學駕人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未完成理論知識培訓的,培訓機構應按照學駕人未參加的培訓學時,退還相應費用。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學駕人違約責任
1.因學駕人提供的證件或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造成后果的,學駕人承擔相應責任。
2. 因學駕人遲到、早退等原因造成培訓學時不足的,學駕人應按預約學時支付費用,并在后續(xù)培訓中補足相應學時和費用。
3.因學駕人原因造成預約成功后不能參加培訓的(包括沒有成功取消預約的),學駕人應按本次預約培訓費用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培訓機構違約責任
1.因培訓機構信息錄入錯誤、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后果的,培訓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2.因培訓機構人員、設備等原因造成學駕人預約培訓學時不足的,培訓機構應為學駕人提供培訓服務補足學時,并免收相應費用。
3. 因培訓機構原因造成學駕人不能按預約時段參加培訓的,培訓機構應免收該預約時段的培訓費用,并向學駕人按本次預約培訓費用的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學駕人違約責任第3項中的比率)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的,可通過培訓機構所在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或消費者協(xié)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diào)解,也可選擇以下一種方式:
□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培訓機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學駕人執(zhí)___份,培訓機構執(zhí)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駕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10篇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合同
2023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進場單位及訓練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學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
學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就培訓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政府有關部門準予甲方經(jīng)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yè)務的有關證照,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頒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xù)。
第二條乙方選擇_________類________型車進行培訓;雙方約定培訓自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天內(nèi)進行。甲方須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理論及實際操作培訓;培訓周期不超過90天(自取得《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之日起至科目三考試之日止)。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其中包括:
培訓費________元(含理論及實際操作培訓費);
代辦費________元(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首次考試費,首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設備租賃費,駕駛證工本費);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首次考試(即第一次考試,第一次補考)不合格,需再次參加補考,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支付與補考相關的費用______元。
甲方應向乙方開具稅務部門發(fā)票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的培訓項目和學時要求,在規(guī)定訓練區(qū)域進行培訓;如實、規(guī)范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必須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準教證》;教練車具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教練車號牌;教練車輛須經(jīng)政府部門審驗檢測合格。
甲方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參加培訓,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參加考試。
甲方及所屬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本合同規(guī)定(除乙方自愿選擇、并公示的費用)外的任何費用或物品。
甲方應遵守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制定的《服務守則》。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完成培訓項目。
培訓過程中,乙方若受到甲方不公正對待,有權拒絕并及時要求甲方予以糾正;也可按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車輛管理所、上海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頒發(fā)的《告知書》規(guī)定進行投訴。
乙方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培訓規(guī)程,注意培訓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
認真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簽字確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提供的證件、體檢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第六條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培訓的,按下列條款辦理:
甲方退回乙方所提交的有關資料;
退還相關費用,其中:
(1)未進入培訓項目(以政府部門受理為準),扣除______元手續(xù)費;
(2)已進入培訓項目,在扣除前款費用后,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扣除:
未參加科目一考試,退還____元;
未參加科目二考試,退還培訓費用的______%,折合_______元;
未參加科目三考試,退還培訓費用的______%,折合_______元;
3、甲乙雙方可協(xié)商增加約定條款的內(nèi)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規(guī)定通知乙方進行培訓或考試,造成培訓周期延長,以自然日每日________元(國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訓日除外)退還乙方。因乙方原因(如不按通知培訓或考試、考試不合格、補考等)超過培訓周期,并自愿繼續(xù)參加培訓,由甲方以自然日每日收取________元(國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訓日除外);如乙方不愿繼續(xù)參加培訓,應配合甲方及時做好注銷《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手續(xù)。
乙方因不服從教練員指導造成交通事故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可通過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diào)解,也可向:
上海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第11篇 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范本
簽訂協(xié)議雙方:
培訓機構: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學員姓名: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報學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駕駛培訓質(zhì)量,確立培訓各方權利與義務,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定立此協(xié)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教學項目、學時進行教學、考核,保證培訓質(zhì)量,不得降低對乙方的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車輛、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路段訓練。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為符合公安部門規(guī)定并審驗合格的教練車,車質(zhì)、車況良好,車容、車貌干凈整潔,無異味、無破損。
3.甲方應根據(jù)《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并與乙方提前 天預約培訓學習時間。甲方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4人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實操。
4.甲方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營造良好的培訓環(huán)境,在培訓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5.甲方保證尊重學員、文明教學、依法經(jīng)營、廉政施教。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6.乙方應按公安部門規(guī)定如實提供學車必須證明材料,并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應按照甲方制定的學習計劃進行學習培訓,在培訓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乙方損壞教學設施、設備應按價賠償。
8.乙方認為甲方教練員服務態(tài)度差、教學方式方法不當,有權向甲方提出異議或要求更換教練員。
9.甲乙雙方按預約的時間進行培訓與考核,不得無故缺席,無故缺席由責任方補償對方 元/次。由于對方缺席導致學習質(zhì)量不理想或學習周期延長,其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10.乙方各科目考試時間以考試部門安排為準,甲方不得無故拖延乙方的排期。
11.甲乙雙方在每次教學后應如實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以下簡稱《教學日志》),不得弄虛作假,甲乙雙方應相互監(jiān)督簽字確認,并承擔法律責任。學習期間,乙方有權查看自己的《教學日志》,《教學日志》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12.若乙方在完成各階段駕駛培訓的規(guī)定學時后,經(jīng)過考核,尚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經(jīng)雙方商定可增加培訓時間,其增加學時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增加培訓時間后,乙方仍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13.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訓時間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以及甲方為乙方向公安部門申請登記取得學籍后,協(xié)議生效。甲方應在學籍有效期內(nèi)按《教學大綱》要求完成乙方的培訓,并在3個工作日內(nèi)向公安部門約考。乙方通過公安部門考試并取得駕駛執(zhí)照后,協(xié)議自動終止。
2.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后,甲方應安排乙方最快一班學習。
3.乙方通過交規(guī)考試后,甲方應在3日內(nèi)安排乙方上車練習。甲乙雙方應提前 2天向對方預約培訓,并按約定時間進行培訓。甲方必須每周至少安排乙方12小時的實際操作。如幾位學員集中到一輛車上輪流練車,乙方個人學時計算只計其本人實際練車時間。
4.甲方自乙方取得學籍及每科目考核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nèi)仍未安排乙方進行下一階段培訓的,視作違約,乙方有權要求退學,甲方退回所有乙方已交費用并賠償 違約金 _______元。
6.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格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已公示的下列費用:
1)理論培訓學費_______元(含書費)
2)實操培訓學費_______元
3)代收費用:______________
4)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
費用合共_______元。
甲方不再加收《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時的培訓費用,若加收協(xié)議外的非培訓費用,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培訓的費用分為四個部分:
理論培訓學費(約占費用6-7%)
實操培訓學費(約占費用77%-81%)
駕校代收的費用(包括體檢費、考場費、牌證費,駕校應出具收款收據(jù),約占費用17%-12%)
其他費用,如一人一車等特殊服務費和實行電子樁考試增加的考試費用。除此以外,不應該再有其他收費項目。
2.甲方經(jīng)乙方同意約考的,乙方缺考或需補考的,應交的補考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協(xié)議生效后一方要求終止必須經(jīng)對方同意并達成一致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4.甲方必須受理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guī)定及本協(xié)議的投訴,并在_______天內(nèi)作出回復。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服務發(fā)生爭議時,應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
5.補充條款:
乙方考試合格后,由甲方提供辦理駕駛證服務,相關費用已經(jīng)含在代收費用內(nèi)。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號碼: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第12篇 2020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范本
培訓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型
甲方(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學員姓名):_____________
學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學員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就機動車駕駛培訓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培訓內(nèi)容
乙方申報培訓準駕車型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報名、繳費手續(xù)后,按照乙方申報的準駕車型提供駕駛員理論及實操培訓服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在乙方辦理報名手續(xù)及簽訂本合同前應向乙方出示《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及工商部門發(fā)放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實向乙方說明本校的基本情況,并按照交通部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向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須持有交通部門頒發(fā)的教員《準教證》,教練車須在交通部門注冊登記。
3.甲方應根據(jù)《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每一培訓階段結束后書面告知乙方下階段教學安排;甲方教練員每次培訓結束后如實填寫《廣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承擔法律責任;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安排實操培訓時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核載人數(shù)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培訓。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入學后,應配合甲方按照教學大綱完成培訓計劃,認真學習,服從教員指導,保證完成課目訓練,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達到交通部門所規(guī)定的培訓學時;
2.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約定,按時向甲方交付培訓費用及相關費用; 乙方如果考試不合格需參加補考,乙方按考試部門規(guī)定的金額的要求需另交與補考相關的費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的約定向乙方出具相關票據(jù);
3.乙方報名申請培訓時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在各科考試過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證件或信息有失真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因違反相應法律法規(guī)或因拒不服從教練員指導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應由乙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要求的培訓學時,另一方有權拒絕在《教學日志》、《培訓記錄》上簽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參加培訓或考試,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駕駛證的,甲方有權不予退費;如未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繼續(xù)參加培訓、考試。
五、特別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收取費用______元,包括所有報名費、培訓費及理論、場地駕駛、路面駕駛考試的報考費及相關費用(見附件)。同時,針對以上發(fā)生的費用,甲方須向乙方開具發(fā)票或出具有效收費憑證。
2.除本條第一款外,甲方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3.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對學員進行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行業(yè)管理部門要求的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路段訓練。除雙方約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訓車輛應為符合公安考試部門規(guī)定并審驗合格的教練車;甲方必須保證學時及教學質(zhì)量,甲方不得降低對乙方的培訓標準,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學大綱》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過公安部門考核,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對應科目的重新培訓及補考,并承擔有關合理費用;由于甲方教學不規(guī)范,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chǎn)或其他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4.其他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經(jīng)雙方協(xié)議后,可以修改上述條款,其效力優(yōu)于上述有關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里寫有關接送之類的事宜)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道路運輸條例》執(zhí)行。如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訟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駕駛證為止,合同最長有效期限以乙方駕駛技能證明的最后限期為準。
附件:
1.收費項目清單:
體檢費:____________元 教材費:____________元
照相費:____________元保險費:____________元
理論考試費:________元 郵遞費:____________元
場地考試費:________元 制證費:____________元
路面考試費:________元 場地費:____________元
資格鑒定費:________元
培訓費:__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____元
合計: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學時計劃及時間安排:
理論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路面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場地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其 他:____________學時
合計:____________學時(1小時/學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3篇 機動車駕駛證培訓合同
2023機動車駕駛證培訓培訓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型
甲方(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學員姓名):_____________
學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學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就機動車駕駛培訓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培訓內(nèi)容
乙方申報培訓準駕車型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報名、繳費手續(xù)后,按照乙方申報的準駕車型提供駕駛員理論及實操培訓服務。
二、甲方義務
甲方在乙方辦理報名手續(xù)及簽訂本合同前應向乙方出示《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及工商部門發(fā)放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實向乙方說明本校的基本情況,并按照交通部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向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須持有交通部門頒發(fā)的教員《準教證》,教練車須在交通部門注冊登記。
甲方應根據(jù)《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每一培訓階段結束后書面告知乙方下階段教學安排;甲方教練員每次培訓結束后如實填寫《廣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承擔法律責任;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安排實操培訓時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核載人數(shù)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培訓。
三、乙方義務
乙方入學后,應配合甲方按照教學大綱完成培訓計劃,認真學習,服從教員指導,保證完成課目訓練,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達到交通部門所規(guī)定的培訓學時;
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約定,按時向甲方交付培訓費用及相關費用;乙方如果考試不合格需參加補考,乙方按考試部門規(guī)定的金額的要求需另交與補考相關的費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的約定向乙方出具相關票據(jù);
乙方報名申請培訓時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在各科考試過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證件或信息有失真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因違反相應法律法規(guī)或因拒不服從教練員指導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
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要求的培訓學時,另一方有權拒絕在《教學日志》、《培訓記錄》上簽字。
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參加培訓或考試,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駕駛證的,甲方有權不予退費;如未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繼續(xù)參加培訓、考試。
五、特別約定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收取費用______元,包括所有報名費、培訓費及理論、場地駕駛、路面駕駛考試的報考費及相關費用(見附件)。同時,針對以上發(fā)生的費用,甲方須向乙方開具發(fā)票或出具有效收費憑證。
除本條第一款外,甲方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交通部門規(guī)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對學員進行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行業(yè)管理部門要求的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路段訓練。除雙方約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訓車輛應為符合公安考試部門規(guī)定并審驗合格的教練車;甲方必須保證學時及教學質(zhì)量,甲方不得降低對乙方的培訓標準,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學大綱》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過公安部門考核,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對應科目的重新培訓及補考,并承擔有關合理費用;由于甲方教學不規(guī)范,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chǎn)或其他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其他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經(jīng)雙方協(xié)議后,可以修改上述條款,其效力優(yōu)于上述有關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里寫有關接送之類的事宜)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道路運輸條例》執(zhí)行。如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訟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駕駛證為止,合同最長有效期限以乙方駕駛技能證明的最后限期為準。
附件:
收費項目清單:
體檢費:____________元教材費:____________元
照相費:____________元保險費:____________元
理論考試費:________元郵遞費:____________元
場地考試費:________元制證費:____________元
路面考試費:________元場地費:____________元
資格鑒定費:________元
培訓費: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元
合計: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學時計劃及時間安排:
理論培訓:____________學時路面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場地培訓:____________學時其他:____________學時
合計:____________學時(1小時/學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4篇 成都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合同
2023成都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甲方(培訓機構名稱):
經(jīng)營注冊地址: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編號:
聯(lián)系電話: 投訴電話:
訓練場所:
考試場所: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乙方(學員姓名): 性 別:
學員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就培訓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甲方須向乙方出示經(jīng)政府有關部門準予其經(jīng)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有關證照,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規(guī)定的培訓項目、時間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及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xù)?!稒C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可登錄駕培網(wǎng)查閱(網(wǎng)址:)。
第二條 乙方選擇 類 型車進行培訓;培訓周期不超過 天(自取得《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日起),其中第二階段(科目二)培訓周期不超過 天。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總計 元(大寫為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第一、二階段(科目一、二)培訓費為培訓費用的 %,第三階段(科目三)培訓費為培訓費用的 %。
培訓費用的組成:
培訓費 元,包含:
(1)依據(jù)甲方經(jīng)營場所公示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經(jīng)雙方約定培訓費 元;
(2)教材費 元。
考試規(guī)費 元,包含:
(1)科目一、二、三的首次考試(第一次考試,第一次補考),每次 元;
(2)駕駛證工本費 元。
其它收費 元,包含:
(1)首次科目二考試設備租賃費 元;首次科目三考試設備租賃費 元;
(2)科目二考試人身保險(同意□ 不同意□) 元。
第四條 收費
甲方應向乙方按第三條收費標準的全額開具稅務部門發(fā)票;乙方須將培訓費用及其他費用直接交至培訓機構的財務部門;甲方教練員不得收取、代繳培訓費用及其他費用。
乙方首次考試不合格,需再次參加補考的,應按第三條對應項目的收費標準收費。
乙方可自愿選擇參加模擬考試,甲方必須按考場公示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培訓項目和學時要求,在規(guī)定訓練區(qū)域進行培訓;如實、規(guī)范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甲方委派的教練員必須持有并主動出示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教練員證》;教練車應具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教練車號牌及道路運輸證;教練車輛狀況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參加首次培訓;提前 天將申請預約考試日期告知乙方參加考試。
甲方及所屬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本合同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或物品。
甲方應遵守《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制定的《服務守則》、《行規(guī)行約》及《向社會承諾內(nèi)容》。
甲方委派的教練員應遵守政府管理部門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練員教學服務規(guī)范》。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完成培訓項目并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xù)。
培訓過程中,甲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事項的行為,乙方有權拒絕并及時要求甲方予以糾正;甲方若有違反政府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可按照上海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車輛管理所制發(fā)的《告知書》的規(guī)定投訴。
乙方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培訓規(guī)程,注意培訓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如發(fā)生不能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辦理退學手續(xù)。如因隱瞞上述情況,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應如實填寫、確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簽字確認。
乙方提供的證件、體檢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第七條 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培訓的,按下列條款辦理:
甲方退回乙方所提交的有關資料;
退還相關費用,其中:
(1)未進入培訓項目(以政府部門受理為準),扣除 元手續(xù)費;
(2)已進入培訓項目,在扣除前款費用后,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扣除:
已參加第一階段(科目一)考試(含未通過)、未參加第二階段(科目二)訓練:扣除 元;
已參加第二階段(科目二)訓練,在培訓周期內(nèi),退還培訓費用的 %,折合 元;
已參加第三階段(科目三)訓練,未參加考試:退還培訓費用的 %,折合 元;已參加第三階段(科目三)考試(含未通過),不予退費。
其它約定:
(1) ;
(2) 。
第八條 根據(jù)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guī)定》,乙方第二階段(科目二)和第三階段(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shù)均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如乙方自愿繼續(xù)申請培訓,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通知乙方培訓或未按規(guī)定約考造成培訓周期延長的,以自然日每日 元(政府部門限制培訓日除外)退還乙方。
因乙方不按通知培訓、未及時辦理退學手續(xù)或缺考造成培訓周期延長,并自愿繼續(xù)參加培訓的,由甲方以自然日每日收取
元(政府部門限制培訓日除外),并開具相應發(fā)票。
因乙方考試不及格造成培訓周期延長的不得另行收取費用;乙方不愿繼續(xù)參加培訓,應及時辦理退學手續(xù),配合甲方注銷《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diào)解;也可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15篇 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一)
簽訂協(xié)議雙方:
培訓機構: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學員姓名: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報學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駕駛培訓質(zhì)量,確立培訓各方權利與義務,經(jīng)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定立此協(xié)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教學項目、學時進行教學、考核,保證培訓質(zhì)量,不得降低對乙方的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車輛、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路段訓練。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為符合公安部門規(guī)定并審驗合格的教練車,車質(zhì)、車況良好,車容、車貌干凈整潔,無異味、無破損。
3.甲方應根據(jù)《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并與乙方提前 天預約培訓學習時間。甲方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4人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實操。
4.甲方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營造良好的培訓環(huán)境,在培訓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5.甲方保證尊重學員、文明教學、依法經(jīng)營、廉政施教。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6.乙方應按公安部門規(guī)定如實提供學車必須證明材料,并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應按照甲方制定的學習計劃進行學習培訓,在培訓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乙方損壞教學設施、設備應按價賠償。
8.乙方認為甲方教練員服務態(tài)度差、教學方式方法不當,有權向甲方提出異議或要求更換教練員。
9.甲乙雙方按預約的時間進行培訓與考核,不得無故缺席,無故缺席由責任方補償對方 元/次。由于對方缺席導致學習質(zhì)量不理想或學習周期延長,其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10.乙方各科目考試時間以考試部門安排為準,甲方不得無故拖延乙方的排期。
11.甲乙雙方在每次教學后應如實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以下簡稱《教學日志》),不得弄虛作假,甲乙雙方應相互監(jiān)督簽字確認,并承擔法律責任。學習期間,乙方有權查看自己的《教學日志》,《教學日志》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12.若乙方在完成各階段駕駛培訓的規(guī)定學時后,經(jīng)過考核,尚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經(jīng)雙方商定可增加培訓時間,其增加學時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增加培訓時間后,乙方仍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13.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訓時間
1.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以及甲方為乙方向公安部門申請登記取得學籍后,協(xié)議生效。甲方應在學籍有效期內(nèi)按《教學大綱》要求完成乙方的培訓,并在3個工作日內(nèi)向公安部門約考。乙方通過公安部門考試并取得駕駛執(zhí)照后,協(xié)議自動終止。
2.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后,甲方應安排乙方最快一班學習。
3.乙方通過交規(guī)考試后,甲方應在3日內(nèi)安排乙方上車練習。甲乙雙方應提前 2天向對方預約培訓,并按約定時間進行培訓。甲方必須每周至少安排乙方12小時的實際操作。如幾位學員集中到一輛車上輪流練車,乙方個人學時計算只計其本人實際練車時間。
4.甲方自乙方取得學籍及每科目考核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nèi)仍未安排乙方進行下一階段培訓的,視作違約,乙方有權要求退學,甲方退回所有乙方已交費用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6.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格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已公示的下列費用:
1)理論培訓學費_______元(含書費);
2)實操培訓學費_______元;
3)代收費用:______________;
4)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
費用合共_______元。
甲方不再加收《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時的培訓費用,若加收協(xié)議外的非培訓費用,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培訓的費用分為四個部分:
理論培訓學費(約占費用6-7%);
實操培訓學費(約占費用77%-81%);
駕校代收的費用(包括體檢費、考場費、牌證費,駕校應出具收款收據(jù),約占費用17%-12%);
其他費用,如一人一車等特殊服務費和實行電子樁考試增加的考試費用。除此以外,不應該再有其他收費項目。
2.甲方經(jīng)乙方同意約考的,乙方缺考或需補考的,應交的補考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協(xié)議生效后一方要求終止必須經(jīng)對方同意并達成一致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4.甲方必須受理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guī)定及本協(xié)議的投訴,并在_______天內(nèi)作出回復。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服務發(fā)生爭議時,應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
5.補充條款:
乙方考試合格后,由甲方提供辦理駕駛證服務,相關費用已經(jīng)含在代收費用內(nèi)。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第16篇 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合同
2023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培訓甲方(培訓機構名稱):
經(jīng)營注冊地址: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編號:
聯(lián)系電話: 投訴電話:
訓練場所:
考試場所: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乙方(學員姓名): 性 別:
學員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就培訓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甲方須向乙方出示經(jīng)政府有關部門準予其經(jīng)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有關證照,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規(guī)定的培訓項目、時間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及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xù)。《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可登錄駕培網(wǎng)查閱(網(wǎng)址:www.shjpxh.org.cn)。
第二條 乙方選擇 類 型車進行培訓;培訓周期不超過 天(自取得《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日起),其中第二階段(科目二)培訓周期不超過 天。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總計 元(大寫為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第一、二階段(科目一、二)培訓費為培訓費用的 %,第三階段(科目三)培訓費為培訓費用的 %。
培訓費用的組成:
1.培訓費 元,包含:
(1)依據(jù)甲方經(jīng)營場所公示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經(jīng)雙方約定培訓費 元;
(2)教材費 元。
2.考試規(guī)費 元,包含:
(1)科目一、二、三的首次考試(第一次考試,第一次補考),每次 元;
(2)駕駛證工本費 元。
3.其它收費 元,包含:
(1)首次科目二考試設備租賃費 元;首次科目三考試設備租賃費 元;
(2)科目二考試人身保險(同意□ 不同意□) 元。
第四條 收費
1.甲方應向乙方按第三條收費標準的全額開具稅務部門發(fā)票;乙方須將培訓費用及其他費用直接交至培訓機構的財務部門;甲方教練員不得收取、代繳培訓費用及其他費用。
2.乙方首次考試不合格,需再次參加補考的,應按第三條對應項目的收費標準收費。
3.乙方可自愿選擇參加模擬考試,甲方必須按考場公示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培訓項目和學時要求,在規(guī)定訓練區(qū)域進行培訓;如實、規(guī)范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2.甲方委派的教練員必須持有并主動出示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教練員證》;教練車應具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教練車號牌及道路運輸證;教練車輛狀況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3.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參加首次培訓;提前 天將申請預約考試日期告知乙方參加考試。
4.甲方及所屬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本合同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或物品。
5.甲方應遵守《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上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制定的《服務守則》、《行規(guī)行約》及《向社會承諾內(nèi)容》。
6.甲方委派的教練員應遵守政府管理部門頒布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練員教學服務規(guī)范》。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完成培訓項目并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xù)。
2.培訓過程中,甲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事項的行為,乙方有權拒絕并及時要求甲方予以糾正;甲方若有違反政府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可按照上海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車輛管理所制發(fā)的《告知書》的規(guī)定投訴。
3.乙方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培訓規(guī)程,注意培訓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如發(fā)生不能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辦理退學手續(xù)。如因隱瞞上述情況,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應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應如實填寫、確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志》、《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簽字確認。
6.乙方提供的證件、體檢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第七條 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培訓的,按下列條款辦理:
1.甲方退回乙方所提交的有關資料;
2.退還相關費用,其中:
(1)未進入培訓項目(以政府部門受理為準),扣除 元手續(xù)費;
(2)已進入培訓項目,在扣除前款費用后,按已發(fā)生的實際費用扣除:
已參加第一階段(科目一)考試(含未通過)、未參加第二階段(科目二)訓練:扣除 元;
已參加第二階段(科目二)訓練,在培訓周期內(nèi),退還培訓費用的 %,折合 元;
已參加第三階段(科目三)訓練,未參加考試:退還培訓費用的 %,折合 元;已參加第三階段(科目三)考試(含未通過),不予退費。
3.其它約定:
(1) ;
(2) 。
第八條 根據(jù)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guī)定》,乙方第二階段(科目二)和第三階段(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shù)均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如乙方自愿繼續(xù)申請培訓,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通知乙方培訓或未按規(guī)定約考造成培訓周期延長的,以自然日每日 元(政府部門限制培訓日除外)退還乙方。
2.因乙方不按通知培訓、未及時辦理退學手續(xù)或缺考造成培訓周期延長,并自愿繼續(xù)參加培訓的,由甲方以自然日每日收取
元(政府部門限制培訓日除外),并開具相應發(fā)票。
因乙方考試不及格造成培訓周期延長的不得另行收取費用;乙方不愿繼續(xù)參加培訓,應及時辦理退學手續(xù),配合甲方注銷《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diào)解;也可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