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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智能化小區(qū)系統工程合同模板 第2篇智能安防工程網絡采購合同 第3篇智能化弱電工程合同 第4篇智能化系統建設工程合同 第5篇智能家居系統工程合同 第6篇智能化系統工程合同書 第7篇花園智能化系統工程招標書 第8篇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合同書 第9篇智能化工程合同 第10篇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合同 第11篇智能化工程合同樣板通用版 第12篇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通用版合同書 第13篇智能化工程合同樣式 第14篇智能建筑工程項目技術咨詢合同書 第15篇智能安防工程合同 第16篇智能化系統工程合同
第1篇 智能化小區(qū)系統工程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甲方獨立開發(fā)的位于_________智能化系統工程(包括采購、施工、安裝、維修)交由乙方完成,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
_________小區(qū)的全部智能化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智能化工程”),具體包括下列內容:
1.1 智能系統管道預埋;
1.2 小區(qū)閉路電視監(jiān)控系統;
1.3 可視對講系統(帶ic卡門禁、帶安防);
1.4 住戶室內安防系統;
1.5 小區(qū)周邊防范系統;
1.6 公共廣播及背景音樂系統;
1.7 停車場安防系統。
第二條 工程款(造價)
2.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公式計算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每戶的平均造價×小區(qū)總戶數。
2.2 由于選用不同品牌、品種的設備導致造價不同,故乙方向甲方提交設計方案時,須提交兩種以上不同品牌、品種的設備供甲方選擇,以確定造價。但無論如何,甲、乙雙方同意每戶的平均造價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貨幣計算單位均為人民幣),不高于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3 上述工程總造價的計算公式中“每戶的平均造價”、“小區(qū)總戶數”均指小區(qū)住宅戶數,不包括商鋪;
2.4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根據_________建設進度,及時將小區(qū)的設計圖紙、小區(qū)住宅總戶數、智能化工程要求的資料提交給乙方。乙方收到資料后15日內向甲方提交設計方案、施工條件、費用明細。雙方盡快確定選用設備的品牌、規(guī)格、工程總造價、驗收標準、設計方案、施工條件等具體的施工內容,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為本合同附件;
2.5 施工過程中,因工程個別項目需要調整而引起工程量之增減,雙方確認后,在工程總造價中作相應調整,但該調整不得違反本條2.2款的約定。
第三條 工程造價包含的費用
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工程造價”中已包含下列費用:
乙方為智能化工程購買的全部設備款、材料款、人工費用、乙方應支付的稅金。
第四條 工程款的支付
4.1 乙方進場施工后,乙方完成小區(qū)管道線路工程后____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雙方確定的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2 智能化工程設備進場前,甲方根據乙方的通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3 智能化工程設備進場并經甲方及時確認設備符合約定的品牌、規(guī)格后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4 智能化工程完工、雙方驗收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4.5 保修期滿后30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
第五條 進場時間
甲方已完成_________小區(qū)的供水、供電設施且封頂后三日內,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施工。
第六條 工期
甲方向業(yè)主正式交樓前,乙方必須完成智能化系統的全部工作。但甲方須保證乙方工期不少于兩個月。
第七條 竣工及驗收
智能化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圖紙、竣工資料、使用說明書、驗收申請。甲方收到乙方申請后立即向乙方發(fā)出“實際完工證明書”并在七日內與乙方一起組織驗收。智能化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即視為甲方已接收智能化工程。
第八條 保修
智能化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驗收完畢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間內,乙方承擔因設備不合規(guī)格及施工質量造成損壞而產生的任何費用,但不包括因甲方或他人人為使用損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第九條 甲方義務
除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外,甲方還需履行下列義務:
9.1 甲方免費提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
9.2 甲方免費提供pvc管道的預埋工作并保證乙方施工條件;
9.3 甲方把所有施工安全守則或其他特殊的現場工作注意事項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義務
除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外,乙方還需履行下列義務:
10.1 乙方保證智能化工程所使用的全部設備、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
10.2 乙方進場施工后必須接受甲方監(jiān)管并予以積極配合;
10.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措施。乙方員工人為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10.4 保修期內,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技術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1.1 甲方完成_________小區(qū)的供水、供電設施、封頂時,甲方仍未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小區(qū)的設計圖紙、小區(qū)住宅總戶數、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資料,或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為導致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均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花費的任何費用;
11.2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甲方按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達三十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花費的任何費用;
11.3 甲方不按時與乙方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即甲方已完全接收智能化工程。且乙方不承擔任何免費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2.1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_________小區(qū)的設計圖紙、小區(qū)住宅總戶數、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資料,未在15日內向甲方提交設計方案,或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12.2 乙方逾期完成智能化工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為:_________。
逾期達三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12.3 如甲方為乙方墊付乙方應支付的費用,包括本合同第八條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應自甲方墊付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否則,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三條 工地代表
雙方工地代表以互換的授權委托書載明內容為準,工地代表簽署的任何文件即視為甲、乙方的真實意思。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災、水災、臺風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時,不視為違約,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適當延長。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為本案支付的律師費。
第十六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2篇 智能安防工程網絡采購合同
2023智能安防工程網絡采購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年月日_
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即rmb¥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fā)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
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環(huán)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合同設備的包裝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設備的驗收
5.4.1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guī)定、規(guī)范進行。
驗收時如發(fā)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
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
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
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
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guī)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
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
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yǎng)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7.1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fā)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元。
8、技術服務
8.1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zhí)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zhí)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發(fā)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
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
10、索賠10.1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guī)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直接費用。
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如果在甲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
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
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11.1甲方應依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fā)生爭執(zhí)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
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14.1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監(jiān)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
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第3篇 智能化弱電工程合同
2023智能化弱電工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_________________(地點名稱)弱電綜合布線系統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地點名稱)弱電綜合布線系統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概況:金屬橋架安裝、信息點管路安裝、信息點布線及安裝;機房光纜布線信息點布線及安裝;協助安裝防雷、消防系統產品。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工地現場有關問題,保證現場正常施工的必要條件。
2、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施工、完工,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________(地點名稱)弱電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量為:約__________________米金屬橋架安裝;約__________________米的管路鋪設;約_________個信息點布線安裝;約_________個機房信息點布線安裝;約_________條室內光纜布線;及協助安裝防雷系統產品、消防系統產品)
2)提交信息點平面標識圖、配線架標識表、線纜標簽、及相關對應文檔資料。
3、乙方保證統一著裝(工作服)在現場施工及項目班組長每天到場。
4、乙方保證該項目工程開通正常運行一年的維護工作。
5、甲方應及時將工程材料運到現場,并存放在安全的倉庫。
三、工程進度安排
1、在甲乙雙方協商下,計劃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無法提供施工條件,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四、工程驗收時間
工程完工后一月內,甲方應組織驗收。無正當理由在一月內不組織驗收視為工程合格。
五、合同預算金額
本合同預算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六、結算方式
工程量進行到5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的預付款。工程驗收合格后一周內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內付清。
乙方向甲方開據《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裝專用發(fā)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戰(zhàn)爭、火災、水災、臺風、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責任不在乙方。但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從速完成施工。
八、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支付工程款,應承擔每天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乙方中途舍棄工程安裝,合同金額不予支付處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約定》應承擔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簽訂的補充協議屬合同的組成部分。
4、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智能化系統建設工程合同
甲方(發(fā)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投標法 》的規(guī)定,參照《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 招標 ,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guī)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jiān)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qū)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yè)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fā)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fā)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qū)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蛇x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jiān)控系統中的遠程監(jiān)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jié)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fā)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fā)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fā)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fā)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fā)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 繼承人 。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 的代表。
5.4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 法定節(jié)假日 )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fā)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 如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11.3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24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3.3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 證人 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 拆遷補償 、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qū)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 臨時用地 、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fā)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fā)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fā)包人統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qū)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余以電信部門規(guī)范為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7.檢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8.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9.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fā)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 工程款 (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6.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7.2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27.3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 工程具備竣工驗 收條 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 工資 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fā)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8.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款辦理。
28.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28.9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標準后,發(fā)包方不得因其他 經濟糾紛 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29.2 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 發(fā)包人(甲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fā)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 違約金 ,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3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 證據 。
31.2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1.2.3、31.2.4規(guī)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32.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 、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 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5.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6.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6.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36.3 適用標準、規(guī)范
1)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guī)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guī)范》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
2)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7.圖紙
37.1 發(fā)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向發(fā)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fā)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37.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第5篇 智能家居系統工程合同
2023智能家居系統工程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家庭數字客廳工程的器材供應、施工安裝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工程范圍
私人專業(yè)智能影院工程,包括智能影院的器材供應及安裝、調試,驗收。
二、工程造價
本工程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工程竣工時,若因工程情況發(fā)生變化引起設備增減,按設備報價清單中的設備單價進行調整結算,工程價格方面雙方意見若發(fā)生分歧,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本合同包訂購合同附件所列器材,包運輸、包安裝、包調試、包工程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培訓。
說明:按設計圖紙所需在土建或裝修時的管線由甲方協調解決,由乙方工程人員現場指導。
四、工期
經雙方議定,在室內裝飾工程進行的同時預埋好管道線路,室內裝飾工程結束后正式安裝調試。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非人為因素影響工程進度,工期順延。開工日期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雙方責任
a)甲方責任
1)提供相關的平面圖紙及技術資料,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2)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撥付工程款。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
3)指派專人為甲方代表負責本工程實施中的協調工作。
b)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根據本合同簽訂的工程范圍及內容組織施工,控制工程進度,確保工程質量。
2)乙方免費為甲方培訓系統操作和維護。
六、工程質量等級
a)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優(yōu)良標準。
b)工程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質量不合格,乙方須返工至符合設計要求和質量要求,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七、付款方式
a)合同簽定生效后,甲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
b)在所有系統設備到達現場前一周,甲方支付工程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
c)在所有系統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經甲方確認后支付全部工程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
八、工程驗收和保養(yǎng)
a)設備器材驗收:附件清單中全部設備必須是原裝、原廠檢驗過的合格產品、所有輔材及配套的安裝材料必須經甲方確認后才能進場施工。
b)所有系統設備保修期為壹年,在保修期間,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現場檢查設備情況。如設備出現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現場檢查處理,一般故障,乙方應在三日內處理完畢。
九、其它
a)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到保修期滿后自行失效。
b)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智能化系統工程合同書
甲方(發(fā)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guī)定,參照《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jiān)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qū)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yè)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fā)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fā)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qū)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可選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jiān)控系統中的遠程監(jiān)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jié)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fā)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fā)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fā)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fā)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fā)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xxx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8.1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fā)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 如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11.3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24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3.3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qū)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fā)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fā)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15.2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fā)包人統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qū)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余以電信部門規(guī)范為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7、檢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1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8.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19、重新檢驗
19.1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fā)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6、其他變更
26.1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7.2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27.3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fā)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8.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款辦理。
28.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28.9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標準后,發(fā)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29.2 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 發(fā)包人(甲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fā)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3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31.2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1.2.3、31.2.4規(guī)定相同。
3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 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5.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6.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6.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36.3 適用標準、規(guī)范
1)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guī)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guī)范》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
2)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7、圖紙
37.1 發(fā)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向發(fā)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fā)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37.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8.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39.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7篇 花園智能化系統工程招標書
甲方(發(fā)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guī)定,參照《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jiān)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qū)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yè)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fā)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fā)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qū)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可選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jiān)控系統中的遠程監(jiān)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jié)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fā)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fā)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fā)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fā)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中標通知書
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詞語定義
甲方(發(fā)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開工及延期開工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fā)包人承擔所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fā)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如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24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甲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qū)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乙方(承包人)工作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fā)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fā)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fā)包人統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qū)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余以電信部門規(guī)范為準。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檢查和返工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fā)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fā)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與檢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安全防護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事故處理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付款方式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工程量的計量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fā)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款至款辦理。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標準后,發(fā)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質量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違約
發(fā)包人(甲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fā)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索賠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
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fā)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規(guī)定相同。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上述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爭議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合同解除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一方依據本條、、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適用標準、規(guī)范
1)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guī)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guī)范》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
2)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圖紙
發(fā)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向發(fā)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fā)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第8篇 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合同書
甲方(發(fā)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guī)定,參照《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jiān)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qū)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yè)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fā)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fā)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qū)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蛇x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jiān)控系統中的遠程監(jiān)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jié)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fā)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fā)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fā)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fā)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fā)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xxx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fā)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 如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11.3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3、項目經理
1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3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4、甲方責任
1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qū)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fā)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fā)包人承擔維修費用。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6、工程質量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7、檢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9、重新檢驗
19.1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fā)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第9篇 智能化工程合同
需 方: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
1、 定義
甲方:
乙方:
2、 合同標的
項目名稱:
3、 合同項目標的范圍
3.1 安防系統:視頻監(jiān)控,紅外報警,電子巡更
3.2 樓宇對講系統:
3.3 合同項目范圍包括了所有合同標的中各系統施工項目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施工預算報價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乙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滿足合同附件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乙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補上,且不發(fā)生費用問題。
3.4 合同標的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認可的功能調整或其它不可預見因素導致所發(fā)生的、必要的設備、材料及安裝費用,甲方驗證后簽證解決。
4、工期
乙方自接到甲方開工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開工并在一個月內完工,由甲乙雙方監(jiān)理工程師共同進行驗收。
5、合同價格
5.1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____元整(rmb)。
大寫:____
5.2 工程總造價中包含供方依據本工程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范、承包內容及合同條款等規(guī)定的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設計、人工、設備材料的采購及供應費用。本工程設備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智能化工程清單》
5.3 本合同總價包括合同項目中安裝工程的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費及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6、 付款及結算
6.1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6.2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匯票。
6.3 進度款支付:甲方按每月施工形象進度70%支付工程款給乙方,同時扣除供方實際發(fā)生的水電費用。
6.4 竣工結算辦法: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給乙方。剩余5%作為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6.5 結算: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以實際發(fā)生為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中的材料綜合單價,與清單中相同的執(zhí)行清單價格,不同的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7、 設備與材料進場協調
7.1 本合同標的項目實施應滿足甲方工程建設進度和順序的要求,應保證及時和完整性。
7.2 乙方自行組織的設備與材料運輸方式由乙方自定無論設備與材料來源如何,進場時必須由甲方、乙方、監(jiān)理方共同進行檢驗并由乙方填寫相關進場檢驗記錄,經監(jiān)理方和甲方簽字,由乙方保留,待工程驗收前報送甲方歸檔。
8、 包裝與標記
8.1 乙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0058-88包裝儲運指示標志規(guī)定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guī)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要有減震,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乙方應在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包裝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乙方負責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8.2 乙方應標清楚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
8.3 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 合同號
(2) 目的站
(3) 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4) 設備名稱/機組圖號
(5) 箱號/件號。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有'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8.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8.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清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書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4份。
8.6 技術資料應按每套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外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fā)貨。
8.7 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并按7.2條款注明上述內容,專用工具也應分別包裝。
8.8 各種設備的松散零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箱內,并應盡可能整車發(fā)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9、 技術服務和聯絡
9.1 乙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標的項目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檢驗、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服務。
9.2 乙方需派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安裝、調試和啟動試運行,并負責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fā)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的處理。在此期間的一切現場施工費用乙方自行負擔?,F場服務人員的現場補助費、夜間特殊服務費、節(jié)假日服務費、食宿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10、 設備、材料質量及施工質量檢驗
10.1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其提供合同標的項目安裝以及合同設備、材料自身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甲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與進廠檢驗并且簽署了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乙方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對設備質量的責任。甲方自行采購設備與材料如存在相關問題,乙方有責任在進廠檢驗時有根據地提出,否則乙方承擔質量保證責任。
所有這些正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由乙方整理會同監(jiān)理方簽字,并于工程實施驗收前提供給甲方存檔。此外乙方應在隨機文件中提供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10.2 現場檢驗時,如發(fā)現材料、設備由于乙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范時,由乙方處理解決。
10.3 乙方如對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天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10.4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雙方權威機構聯合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
10.5 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設備或部件的修理時間或更換時間,以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或則1個月兩者孰長為期限,否則按實際重置價格(含相關費用)由乙方重置相關設備和部件,發(fā)生款項由乙方承擔。
10.6 上述9.1-9.4條款提出的索賠,應按9.5條款的規(guī)定盡快修理、更換或補發(fā)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對于上述索賠,由甲方從下次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述權力。
10.7 甲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自甲、乙雙方不能就設備或材料質量檢驗結果及爭議處理方式達成共識起一個月內。
10.8 上述9.1-9.8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fā)現問題或乙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維修均不能視為乙方按合同的相應條款規(guī)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11、 稅費
11.1 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乙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11.2 合同價格為含稅價。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服務(也包括運輸)、進口設備或部件等所有稅費(包括保險)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承擔。
12、 分包與外購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材料或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購),不得轉包。
13、 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做任何單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通知書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報原合同審查單位審查后方能生效,將生效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到有關單位。
13.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做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糾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糾正計劃,甲方保留中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力。對于這種中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
13.3 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權力后,甲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zhí)行合同中預付給乙方中止部分款索回。
13.4 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zhí)行時,甲、乙雙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zhí)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13.5 如果乙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并、合并、解體、注銷等)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yè)務,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zhí)行經過乙方同意一部分合同。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爆炸等)、戰(zhàn)爭(不論是否宣戰(zhàn))、叛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時間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4.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盡快將所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10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xù)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問題)。
15、 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5.2 法院判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5.3 由上述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如法院判決另有規(guī)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15.4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xù)履行。
16、 合同生效
16.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16.2 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合同生效之日直到簽發(fā)'最終驗收證書'并理賠完畢貨款兩清之日止。
17、 保證與索賠
17.1 保證期是指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簽發(fā)最終驗收證書之日起三年(簽最終驗收證書)。
17.2 乙方保證其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yōu)良的、設備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乙方仍有義務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乙方有義務保證技術資料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維護要求。
17.2.1 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果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誤,或者由于乙方技術人員安裝、調試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乙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如果要更換,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維修期限應不遲于故障發(fā)生起的三個工作日,否則應按本合同16.9條款處理。
17.2.2 由于乙方未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更換,但乙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
17.3 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乙方應完成甲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乙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17.4 在保證期內,如發(fā)現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時,如屬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更換、賠款。包括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17.5 如果由于乙方的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17.6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fā)現屬乙方責任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級)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延長計算一年。
17.7 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遲施工工期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施工工期完工時(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工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工程項目金額的0.5%
遲交工5周以上,違約金金額為遲交工程項目金額的1%
不滿一周的按一周計算
合同工程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乙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繼續(xù)組織施工的義務。
17.8 如果由于乙方技術服務包括施工、安裝、調試的延誤疏忽和錯誤,在執(zhí)行合同中造成的延誤,每延誤工期一周,乙方將向甲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0.5%違約賠償金,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不超過合同設備總價的5%。且乙方需支付由于乙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甲方的直接損失。
18、 保險
18.1 乙方根據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為收益人投保發(fā)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保險,保險區(qū)段為乙方倉庫到交貨現場(包括卸貨)后90天止。
18.2 乙方須對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件的加工制造過程向保險公司投保合同設備關鍵部件價格110%以乙方為收益人的設備制造險,投保范圍為制造過程中合同設備發(fā)生制造質量問題/車間內搬運等損壞和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直至保證期滿出現的設備質量問題。
19、 其它
19.1 本合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
19.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guī)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和行動。
19.4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9.5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9.6 本合同項下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9.7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網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fā)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通訊設施收取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9.8 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6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1份,副本3份。
20、 簽署頁
甲方:____ 乙方:
授權代表: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10篇 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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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定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2、 合同標的
項目名稱:__________
3、 合同項目標的范圍
3.1 安防系統:__________視頻監(jiān)控,紅外報警,電子巡更
3.2 樓宇對講系統:__________
3.3 合同項目范圍包括了所有合同標的中各系統施工項目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施工預算報價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乙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滿足合同附件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乙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補上,且不發(fā)生費用問題。
3.4 合同標的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認可的功能調整或其它不可預見因素導致所發(fā)生的、必要的設備、材料及安裝費用,甲方驗證后簽證解決。
4、工期
乙方自接到甲方開工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開工并在一個月內完工,由甲乙雙方監(jiān)理工程師共同進行驗收。
5、合同價格
5.1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__________人民幣 ______元整(rmb)。
大寫:__________
5.2 工程總造價中包含供方依據本工程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范、承包內容及合同條款等規(guī)定的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設計、人工、設備材料的采購及供應費用。本工程設備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智能化工程清單》;
5.3 本合同總價包括合同項目中安裝工程的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費及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6、 付款及結算
6.1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__________人民幣。
6.2 付款方式:__________銀行托收或匯票。
6.3 進度款支付:__________甲方按每月施工形象進度70%支付工程款給乙方,同時扣除供方實際發(fā)生的水電費用。
6.4 竣工結算辦法:__________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給乙方。剩余5%作為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6.5 結算:__________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以實際發(fā)生為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中的材料綜合單價,與清單中相同的執(zhí)行清單價格,不同的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7、 設備與材料進場協調
7.1 本合同標的項目實施應滿足甲方工程建設進度和順序的要求,應保證及時和完整性。
7.2 乙方自行組織的設備與材料運輸方式由乙方自定;無論設備與材料來源如何,進場時必須由甲方、乙方、監(jiān)理方共同進行檢驗并由乙方填寫相關進場檢驗記錄,經監(jiān)理方和甲方簽字,由乙方保留,待工程驗收前報送甲方歸檔。
8、 包裝與標記
8.1 乙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0058-88包裝儲運指示標志規(guī)定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guī)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要有減震,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乙方應在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包裝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乙方負責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8.2 乙方應標清楚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
8.3 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__________
(1) 合同號;
(2) 目的站;
(3) 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4) 設備名稱/機組圖號;
(5) 箱號/件號。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有'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8.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8.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清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書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4份。
8.6 技術資料應按每套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外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fā)貨。
8.7 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并按7.2條款注明上述內容,專用工具也應分別包裝。
8.8 各種設備的松散零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箱內,并應盡可能整車發(fā)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9、 技術服務和聯絡
9.1 乙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標的項目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檢驗、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服務。
9.2 乙方需派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安裝、調試和啟動試運行,并負責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fā)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的處理。在此期間的一切現場施工費用乙方自行負擔?,F場服務人員的現場補助費、夜間特殊服務費、節(jié)假日服務費、食宿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10、 設備、材料質量及施工質量檢驗
10.1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其提供合同標的項目安裝以及合同設備、材料自身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甲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與進廠檢驗并且簽署了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乙方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對設備質量的責任。甲方自行采購設備與材料如存在相關問題,乙方有責任在進廠檢驗時有根據地提出,否則乙方承擔質量保證責任。
所有這些正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由乙方整理會同監(jiān)理方簽字,并于工程實施驗收前提供給甲方存檔。此外乙方應在隨機文件中提供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10.2 現場檢驗時,如發(fā)現材料、設備由于乙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范時,由乙方處理解決。
10.3 乙方如對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天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10.4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雙方權威機構聯合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
10.5 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設備或部件的修理時間或更換時間,以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或則1個月兩者孰長為期限,否則按實際重置價格(含相關費用)由乙方重置相關設備和部件,發(fā)生款項由乙方承擔。
10.6 上述9.1-9.4條款提出的索賠,應按9.5條款的規(guī)定盡快修理、更換或補發(fā)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__________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對于上述索賠,由甲方從下次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述權力。
10.7 甲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自甲、乙雙方不能就設備或材料質量檢驗結果及爭議處理方式達成共識起一個月內。
10.8 上述9.1-9.8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fā)現問題或乙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維修均不能視為乙方按合同的相應條款規(guī)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11、 稅費
11.1 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乙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11.2 合同價格為含稅價。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服務(也包括運輸)、進口設備或部件等所有稅費(包括保險)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承擔。
12、 分包與外購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材料或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購),不得轉包。
13、 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做任何單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通知書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報原合同審查單位審查后方能生效,將生效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到有關單位。
13.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做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糾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糾正計劃,甲方保留中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力。對于這種中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
13.3 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權力后,甲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zhí)行合同中預付給乙方中止部分款索回。
13.4 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zhí)行時,甲、乙雙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zhí)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13.5 如果乙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并、合并、解體、注銷等)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yè)務,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zhí)行經過乙方同意一部分合同。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是指:__________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__________臺風、洪水、地震、火災、爆炸等)、戰(zhàn)爭(不論是否宣戰(zhàn))、叛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時間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4.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盡快將所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10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xù)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問題)。
15、 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5.2 法院判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5.3 由上述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如法院判決另有規(guī)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15.4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xù)履行。
16、 合同生效
16.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16.2 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從合同生效之日直到簽發(fā)'最終驗收證書'并理賠完畢貨款兩清之日止。
17、 保證與索賠
17.1 保證期是指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簽發(fā)最終驗收證書之日起三年(簽最終驗收證書)。
17.2 乙方保證其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yōu)良的、設備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乙方仍有義務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乙方有義務保證技術資料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維護要求。
17.2.1 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果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誤,或者由于乙方技術人員安裝、調試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乙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如果要更換,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維修期限應不遲于故障發(fā)生起的三個工作日,否則應按本合同16.9條款處理。
17.2.2 由于乙方未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更換,但乙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
17.3 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乙方應完成甲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乙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17.4 在保證期內,如發(fā)現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時,如屬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更換、賠款。包括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17.5 如果由于乙方的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17.6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fā)現屬乙方責任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級)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延長計算一年。
17.7 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遲施工工期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施工工期完工時(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工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工程項目金額的0.5%;
遲交工5周以上,違約金金額為遲交工程項目金額的1%;
不滿一周的按一周計算;
合同工程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乙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繼續(xù)組織施工的義務。
17.8 如果由于乙方技術服務包括施工、安裝、調試的延誤;疏忽和錯誤,在執(zhí)行合同中造成的延誤,每延誤工期一周,乙方將向甲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0.5%違約賠償金,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不超過合同設備總價的5%。且乙方需支付由于乙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甲方的直接損失。
18、 保險
18.1 乙方根據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為收益人投保發(fā)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保險,保險區(qū)段為乙方倉庫到交貨現場(包括卸貨)后90天止。
18.2 乙方須對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件的加工制造過程向保險公司投保合同設備關鍵部件價格110%;以乙方為收益人的設備制造險,投保范圍為制造過程中合同設備發(fā)生制造質量問題/車間內搬運等損壞和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直至保證期滿出現的設備質量問題。
19、 其它
19.1 本合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
19.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guī)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和行動。
19.4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9.5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9.6 本合同項下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9.7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網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fā)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通訊設施收取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9.8 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6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1份,副本3份。
20、 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12篇 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通用版合同書
甲方(發(fā)包人):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投標法 》的規(guī)定,參照《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 招標 ,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后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guī)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
1.3 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jiān)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qū)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yè)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fā)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fā)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qū)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蛇x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jiān)控系統中的遠程監(jiān)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e-a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jié)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fā)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fā)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采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說明。
第三部分 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托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該項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 特別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fā)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干線管道2孔80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fā)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 _________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 中標通知書
4.7 圖紙
4.8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 甲方(發(fā)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 繼承人 。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 的代表。
5.4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 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 合同價款: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fā)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 法定節(jié)假日 )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 違約責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 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 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 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____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 因發(fā)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fā)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9、工期延誤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fā)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 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fā)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3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 如實行工程監(jiān)理的,發(fā)包人應在實施監(jiān)理前將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監(jiān)理內容及監(jiān)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fā)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
1.3 發(fā)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fā)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fā)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fā)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4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影響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5 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fā)包人同意外,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2.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fā)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2.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fā)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fā)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3、項目經理
3.1 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3.3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 證人 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
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并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4、甲方責任
4.1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 拆遷補償 、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qū)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 臨時用地 、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系,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5、乙方(承包人)工作
5.1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guī)定,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fā)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fā)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第七部分 質量和檢驗
6、工程質量
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xx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7、檢查和返工
7.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7.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7.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擔。
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8.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8.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9、重新檢驗
9.1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fā)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fā)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fā)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1、安全防護
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事故處理
2.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xx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2.2 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3、付款方式
3.1 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3.2 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 工程款 (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4、工程量的計量
4.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4.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 工程變更
5、工程設計變更
5.1 施工中發(fā)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fā)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并賠償發(fā)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fā)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6、其他變更
6.1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fā)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7、確定變更價款
7.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7.2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7.3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7.4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驗收
8、竣工驗收
8.1 工程具備竣工驗 收條 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提供完整竣 工資 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fā)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8.2 發(fā)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8.3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8.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fā)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8.5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8.7 因特殊原因,發(fā)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fā)包人不得使用。發(fā)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fā)包人承擔責任。
8.9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驗收標準后,發(fā)包方不得因其他 經濟糾紛 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9、質量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________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9.2 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維修。
第十二部分 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 發(fā)包人(甲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發(fā)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fā)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fā)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____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 違約金 ,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30.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3
1、索賠
3
1.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 證據 。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3
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可按上述3
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
2、爭議
3
2.1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3
2.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 、生效與終止
3
3、合同解除
3
3.1 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
3.2 發(fā)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fā)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
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fā)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xx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
3.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
4、合同生效與終止
3
4.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
4.2 除
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fā)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
4.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
5.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fā)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5.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jiān)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
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3
6.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
6.2 適用法律和法規(guī):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3
6.3 適用標準、規(guī)范
1)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居住小區(qū)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guī)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guī)范》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
2)發(fā)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fā)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guī)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
7、圖紙
3
7.1 發(fā)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周內向發(fā)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fā)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模邪藨鸀閺椭?,復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
7.2 承包人未經發(fā)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
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fā)包人。
3
7.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
8、不可抗力
3
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fā)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
8.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fā)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
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
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
9、合同份數
3
9.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13篇 智能化工程合同樣式
需 方: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
1、 定義
甲方:
乙方:
2、 合同標的
項目名稱:
3、 合同項目標的范圍
3.1 安防系統:視頻監(jiān)控,紅外報警,電子巡更
3.2 樓宇對講系統:
3.3 合同項目范圍包括了所有合同標的中各系統施工項目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施工預算報價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乙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滿足合同附件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乙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補上,且不發(fā)生費用問題。
3.4 合同標的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認可的功能調整或其它不可預見因素導致所發(fā)生的、必要的設備、材料及安裝費用,甲方驗證后簽證解決。
4、工期
乙方自接到甲方開工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開工并在一個月內完工,由甲乙雙方監(jiān)理工程師共同進行驗收。
5、合同價格
5.1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____元整(rmb)。
大寫:____
5.2 工程總造價中包含供方依據本工程施工圖紙、技術規(guī)范、承包內容及合同條款等規(guī)定的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設計、人工、設備材料的采購及供應費用。本工程設備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智能化工程清單》
5.3 本合同總價包括合同項目中安裝工程的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費及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6、 付款及結算
6.1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6.2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匯票。
6.3 進度款支付:甲方按每月施工形象進度70%支付工程款給乙方,同時扣除供方實際發(fā)生的水電費用。
6.4 竣工結算辦法: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給乙方。剩余5%作為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6.5 結算: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以實際發(fā)生為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中的材料綜合單價,與清單中相同的執(zhí)行清單價格,不同的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7、 設備與材料進場協調
7.1 本合同標的項目實施應滿足甲方工程建設進度和順序的要求,應保證及時和完整性。
7.2 乙方自行組織的設備與材料運輸方式由乙方自定無論設備與材料來源如何,進場時必須由甲方、乙方、監(jiān)理方共同進行檢驗并由乙方填寫相關進場檢驗記錄,經監(jiān)理方和甲方簽字,由乙方保留,待工程驗收前報送甲方歸檔。
8、 包裝與標記
8.1 乙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0058-88包裝儲運指示標志規(guī)定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guī)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固包裝。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并要有減震,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乙方應在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包裝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乙方負責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8.2 乙方應標清楚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
8.3 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 合同號
(2) 目的站
(3) 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4) 設備名稱/機組圖號
(5) 箱號/件號。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有'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8.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8.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清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書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4份。
8.6 技術資料應按每套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外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fā)貨。
8.7 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并按7.2條款注明上述內容,專用工具也應分別包裝。
8.8 各種設備的松散零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箱內,并應盡可能整車發(fā)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9、 技術服務和聯絡
9.1 乙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標的項目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檢驗、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相應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服務。
9.2 乙方需派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安裝、調試和啟動試運行,并負責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fā)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的處理。在此期間的一切現場施工費用乙方自行負擔?,F場服務人員的現場補助費、夜間特殊服務費、節(jié)假日服務費、食宿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10、 設備、材料質量及施工質量檢驗
10.1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其提供合同標的項目安裝以及合同設備、材料自身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甲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與進廠檢驗并且簽署了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乙方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對設備質量的責任。甲方自行采購設備與材料如存在相關問題,乙方有責任在進廠檢驗時有根據地提出,否則乙方承擔質量保證責任。
所有這些正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由乙方整理會同監(jiān)理方簽字,并于工程實施驗收前提供給甲方存檔。此外乙方應在隨機文件中提供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10.2 現場檢驗時,如發(fā)現材料、設備由于乙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范時,由乙方處理解決。
10.3 乙方如對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天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10.4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威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雙方權威機構聯合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
10.5 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設備或部件的修理時間或更換時間,以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或則1個月兩者孰長為期限,否則按實際重置價格(含相關費用)由乙方重置相關設備和部件,發(fā)生款項由乙方承擔。
10.6 上述9.1-9.4條款提出的索賠,應按9.5條款的規(guī)定盡快修理、更換或補發(fā)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對于上述索賠,由甲方從下次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述權力。
10.7 甲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自甲、乙雙方不能就設備或材料質量檢驗結果及爭議處理方式達成共識起一個月內。
10.8 上述9.1-9.8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fā)現問題或乙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維修均不能視為乙方按合同的相應條款規(guī)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11、 稅費
11.1 根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乙方應該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11.2 合同價格為含稅價。乙方提供的設備、技術資料、服務(也包括運輸)、進口設備或部件等所有稅費(包括保險)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承擔。
12、 分包與外購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材料或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購),不得轉包。
13、 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做任何單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該項修改改變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通知書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報原合同審查單位審查后方能生效,將生效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到有關單位。
13.2 如果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做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糾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糾正計劃,甲方保留中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力。對于這種中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
13.3 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權力后,甲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zhí)行合同中預付給乙方中止部分款索回。
13.4 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zhí)行時,甲、乙雙方可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zhí)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13.5 如果乙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并、合并、解體、注銷等)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yè)務,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情況,執(zhí)行經過乙方同意一部分合同。
14、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爆炸等)、戰(zhàn)爭(不論是否宣戰(zhàn))、叛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時間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4.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盡快將所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10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xù)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問題)。
15、 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 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5.2 法院判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5.3 由上述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如法院判決另有規(guī)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15.4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xù)履行。
16、 合同生效
16.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16.2 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合同生效之日直到簽發(fā)'最終驗收證書'并理賠完畢貨款兩清之日止。
17、 保證與索賠
17.1 保證期是指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簽發(fā)最終驗收證書之日起三年(簽最終驗收證書)。
17.2 乙方保證其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yōu)良的、設備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乙方仍有義務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乙方有義務保證技術資料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維護要求。
17.2.1 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果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誤,或者由于乙方技術人員安裝、調試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乙方應立即無償更換和修理。如果要更換,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維修期限應不遲于故障發(fā)生起的三個工作日,否則應按本合同16.9條款處理。
17.2.2 由于乙方未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現場技術服務人員的指導而進行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更換,但乙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
17.3 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乙方應完成甲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乙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17.4 在保證期內,如發(fā)現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時,如屬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更換、賠款。包括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17.5 如果由于乙方的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17.6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fā)現屬乙方責任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級)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延長計算一年。
17.7 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遲施工工期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施工工期完工時(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工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工程項目金額的0.5%
遲交工5周以上,違約金金額為遲交工程項目金額的1%
不滿一周的按一周計算
合同工程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乙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繼續(xù)組織施工的義務。
17.8 如果由于乙方技術服務包括施工、安裝、調試的延誤疏忽和錯誤,在執(zhí)行合同中造成的延誤,每延誤工期一周,乙方將向甲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0.5%違約賠償金,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不超過合同設備總價的5%。且乙方需支付由于乙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甲方的直接損失。
18、 保險
18.1 乙方根據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為收益人投保發(fā)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切保險,保險區(qū)段為乙方倉庫到交貨現場(包括卸貨)后90天止。
18.2 乙方須對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件的加工制造過程向保險公司投保合同設備關鍵部件價格110%以乙方為收益人的設備制造險,投保范圍為制造過程中合同設備發(fā)生制造質量問題/車間內搬運等損壞和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直至保證期滿出現的設備質量問題。
19、 其它
19.1 本合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
19.2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guī)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和行動。
19.4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9.5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9.6 本合同項下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9.7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網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fā)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通訊設施收取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9.8 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6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1份,副本3份。
20、 簽署頁
甲方:____ 乙方:
授權代表: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14篇 智能建筑工程項目技術咨詢合同書
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
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咨詢服務,乙方愿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如下:________
1.壩基巖體穩(wěn)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涌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________
1.乙方應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咨詢服務,派出技術咨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并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咨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咨詢報告初稿,并在離開中國后一個月內提出正式咨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并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歷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后,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________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咨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范圍:________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guī)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xù)并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3天內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國商業(yè)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發(fā)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份、復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咨詢服務并提交正式的技術咨詢報告后,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天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國商業(yè)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yè)發(fā)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咨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fā)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在中國發(fā)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執(zhí)行本協議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zhí)行協議中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zhí)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需經中國政府批準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簽訂日期: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第15篇 智能安防工程合同
2023智能安防工程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根據《_____》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即rmb¥____________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fā)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環(huán)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設備的驗收
5.4.1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guī)定、規(guī)范進行。驗收時如發(fā)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_____或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fā)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guī)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fā)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yǎng)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發(fā)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8、技術服務
8.1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zhí)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zhí)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發(fā)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zhí)行問題。
10、索賠
10.1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guī)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1、違約與處罰
11.1甲方應依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fā)生爭執(zhí)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_____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_____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監(jiān)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第16篇 智能化系統工程合同
2023智能化系統工程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智能化系統工程達成一致意見,自愿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系統安裝、調試及指導甲方術人員的使用,產品具體配置數量詳見設計方案的設備配置。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簽定后,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預付款10日內進場施工;
2、乙方確保工期在室內裝潢工程結束后兩周內完成并交付使用;
3、如遇甲方延期付款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以及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工期順延。
四.工程造價:
人民幣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質量:
乙方參照設計方案及甲方的書面更改要求進行施工安裝調試;
乙方提供的產品應能滿足甲方對系統的性能要求;
六.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具有中文的產品合格證明書、產品說明書.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合同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
工程經甲方驗收通過,兩日內,甲方向乙方付工程余款。
八.雙方責任:
乙方所提供產品必須為原廠原裝、全新、無損的合格產品,如有假冒偽劣產品,視為未到貨;
乙方負責就本系統的性能及使用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提供使用說明書;乙方質保一年,終身維護,設備維修期間,免費提供備用機器;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驗收通知后,應在七天內驗收,如超過時限而不進行驗收則視為已驗收合格。
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付前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
九.工程變更:施工過程中,工程內容如有增減,甲方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及裝潢設計方同意后執(zhí)行,如遇增加成本,則甲方應相應增加工程費用;
十.售后服務:
產品售出后,乙方負責免費保修一年,保修期自驗收之日起計算,因人為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乙方僅收取系統維護的成本費;
系統出現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后,承諾4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本合同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滿后的系統維護,除產品更換以外,乙方繼續(xù)提供每半年一次的系統免費維護。
十一.違約責任:
非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乙方無故延誤交貨而造成整個工程延期的,按延期時間,每天按合同額的%支付違約金(因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所列情形造成的延誤不在此列);
非因乙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甲方不得逾期支付工程款,否則甲方應當按合同額的%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乙任何一方逾期違約超過30天,守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保修期滿后失效;
合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訂立,其補充條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