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升降腳手架是建筑工地上不可或缺的安全設備,它主要用于高空作業(yè),如外墻裝修、幕墻安裝、維修等。升降腳手架的種類包括電動升降、液壓升降、手動升降等多種類型,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檢查:使用前需全面檢查腳手架的各個部件,確保結構完整無損,各連接部位緊固可靠。
2. 安裝定位:根據(jù)施工需求選擇合適位置,地面應平整堅實,不得在松軟或不穩(wěn)定的地面上搭建。
3. 操作人員資質: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熟知設備操作和應急處理方法。
4. 升降操作:升降過程中要保持平穩(wěn),不得超載,嚴禁在升降過程中進行作業(yè)。
5. 安全防護: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網、警示標志等,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個人防護裝備。
6. 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性能良好。
目的和意義
制定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防止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可以降低工人受傷的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有利于保護企業(yè)的財產安全,減少因設備損壞帶來的經濟損失。此外,遵守規(guī)程還能提升企業(yè)形象,體現(xiàn)對員工安全的重視,有利于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
注意事項
1. 作業(yè)前務必詳細閱讀設備使用說明書,了解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
2. 禁止未經過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擅自操作升降腳手架。
3. 每次使用前,務必檢查鋼絲繩、吊籃、電機等關鍵部件,確保無異常。
4. 在風力超過6級或惡劣天氣條件下,應停止使用升降腳手架。
5. 作業(yè)時,嚴禁將身體探出腳手架外,避免發(fā)生墜落風險。
6. 作業(yè)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將腳手架降至最低位置,鎖定裝置并做好防雨措施。
7. 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
以上規(guī)程旨在為升降腳手架的安全使用提供指導,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每一位工地人員都應視安全為首要任務,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確保施工過程的順利進行。
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腳手架組裝前,應根據(jù)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配備合格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對所有材料、工具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嚴禁投入使用。
2 首層組裝應在安裝平臺上進行,水平架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承結構處的高差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不應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中心誤差小于15mm。
3 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對各項安全保險裝置、電氣控制裝置、升降動力設備、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tǒng),附著支承點的連接件等進行仔細檢查,在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達到承載強度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4 第一次升降操作,必須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驗收認可,公司總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
5 升降操作前應接觸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和約束。升降時,嚴禁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需要上人的,必須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6 在升降的腳手架下方嚴禁人員進入。升降時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如遇雨、雪、雷電等惡劣氣候和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應進行升降,夜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7 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有異常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升降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必須提高責任心,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異聲及障礙物等,應立即停止,排除異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7.9.9 腳手架升降到架體固定后,必須對附著支承和架體的固定、螺栓連接、碗扣和扣件、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10 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并應及時清理架體、設備及其他構配件上的垃圾和雜物。
11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件,不得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和推車。不得利用架體支頂模板。卸料平臺不得與架體連在一起。
12 嚴禁任意拆除結構構件或松動連接件,嚴禁拆除或移動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3 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超過一個月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14 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至少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
15 腳手架的拆除必須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拆除時嚴禁拋擲物件,拆下的材料及設備應及時檢修保養(yǎng),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必須予以報廢。
第2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搭設安全要求
①根據(jù)工程特點與使用要求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對特殊尺寸的架體應進行專門設計,架體在使用過程中因工程結構的變化而需要局部變動時,應制定專門的處理方案。
②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落實現(xiàn)場施工人員及組織機構。
③核對腳手架搭設材料與設備的數(shù)量、規(guī)格,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出廠合格證)材料質量報告等文件資料,必要時應進行抽樣檢驗。主要搭設材料應滿足以下規(guī)定。
a.腳手管外觀表面平直光滑,沒有裂紋分層、壓痕、硬彎等缺陷,并應進行防銹處理。立桿最大彎曲變形應小于l/500(l為立桿彎曲的撓度),橫桿最大彎曲變形應小于l/150端面平整,切斜偏差應小于1.70mm。實際壁厚不得小于標準公稱壁厚的90%b.焊接件的焊縫應飽滿,焊縫高度符合設計要求,沒有咬肉、夾渣、氣孔、未焊透、裂紋等缺陷。
c.螺紋連接件應無滑絲、嚴重變形、嚴重銹蝕等現(xiàn)象。
d.安全維護材料及其他輔助材料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e扣件應符合現(xiàn)行《鋼管腳手架扣件》標準的要求。
④準備必要的電工工具、機械工具和機電設備,并檢查其是否合格。限載控制系統(tǒng)的傳感器等在每一個單體工程使用前均應進行標定。
⑤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與拆除需要塔式起重機配合時,應核驗塔式起重機的施工技術參數(shù)是否滿足要求。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采用電動設備時,應核驗施工現(xiàn)場的供電容量。
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搭設前,應核驗工程結構施工時設置的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的平面位置、標高和預留螺栓孔的孔徑、垂直度等,還應核實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處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的中心位置偏差應小于5mm,預留螺栓孔孔徑最大值與螺栓直徑的差值應小于5mm,預留孔應垂直于結構外表面。
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合理可行的補救措施。
⑦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搭設前,應設置可靠的安裝平臺來承受安裝時的豎向載荷。安裝平臺上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應滿足架體安裝精度要求,任意兩點間的高差最大值不應大于20mm。安裝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水平支撐結構與豎向主框架的安裝偏差,水平支撐結構相鄰兩機位處的高差應小于20mm相鄰兩豎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度差應小于20mm豎向主框架的垂直偏差應小于3‰。若有豎向導軌,則導軌垂直偏差應小于2‰
⑧安裝過程中架體與工程結構間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水平拉撐措施,確保架體穩(wěn)定。扣件式碗扣式腳手桿件搭設的架體,搭設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⑨扣件螺栓螺母的預緊力應控制在40~50·m范圍內。作業(yè)層與安全圍護設施的搭設應滿足設計與使用要求。
⑩架體搭設的整體垂直偏差應不大于4,底部任意兩點間的水平高度差不大于50mm。腳手架鄰近高壓線時,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
(2)調試與驗收
①施工單位應自行對下列項目進行調試與檢驗,調試與檢驗情況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a.架體結構中采用扣件式腳手桿件搭設的部分,應對扣件擰緊質量按50%的比例進行抽檢,合格率應達到100%
b.采用碗扣式腳手桿件搭設的架體,應對碗扣連接點擰緊情況進行全數(shù)檢查。
c.對所有螺紋連接處進行全數(shù)檢查。
d進行架體提升試驗,檢查升降動力設備是否正常工作。
e對電動系統(tǒng)進行用電安全性能試驗。
f.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按機位數(shù)30%的比例進行超載與失載試驗,檢驗同步及限載控制系統(tǒng)的可靠性。
g.對防墜裝置制動可靠性進行檢驗。
h其他必須的檢驗調試項目。
②腳手架調試試驗合格后方可辦理投入使用的手續(xù)。
(3)升降作業(yè)安全要求
①升降前應均勻預緊機位,以避免預緊引起機位過大超載。
②在完成下列項目檢查后方能發(fā)布升降令,檢查情況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a.附著支架結構附著處混凝土實際強度已達到腳手架設計要求。
b.所有螺紋連接處螺母已擰緊。
c.應撤去的施工活載荷已撤離完畢。
d所有障礙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約束已解除。
e動力系統(tǒng)能正常運行。
f.所有碗扣式腳手架的碗扣連接點碗扣已擰緊。
g所有相關人員已到位,無關人員已全部撤離。
h.所有預留螺栓孔洞或預埋件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i所有防墜落裝置功能正常。
j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實。
k.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③升降過程中必須統(tǒng)一指揮,指令規(guī)范,并應配備必要的巡視人員。
④升降過程中,若出現(xiàn)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升降進行檢查,徹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升降。每一次異常情況均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⑤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和鄰近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的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進行升降作業(yè)時,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等設備應暫停使用。
⑥采用葫蘆作為升降動力時,升降過程中應嚴防發(fā)生翻鏈、絞鏈現(xiàn)象。
⑦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過程中,由于升降動力不同步引起超載或失載時,應通過點控予以調整。
⑧升降到位后,腳手架必須及時予以固定。在沒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辦妥交付使用手續(xù)時,腳手架操作人員不得交班或下班。
⑨架體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檢查項目后方能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檢查情況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a附著支撐結構已固定完畢。
b.所有螺紋連接處已擰緊。
c.所有安全圍護措施已落實。
d所有碗扣連接點及腳手扣件未松動。
e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⑩腳手架由提升轉入下降時,應制定專門的升降轉換措施,確保轉換過程的安全。
(4)使用安全要求
①在使用過程中,腳手架上的施工載荷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建筑垃圾應集中清理。
②腳手架只能作為操作架,不得作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③使用過程中,禁止進行下列違章作業(yè)。
a利用腳手架吊運物料。
b在腳手架上推車。
c.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線纜。
d任意拆除腳手架桿部件和附著支撐結構。
e任意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f塔式起重機起吊構件碰撞或扯動腳手架。
g.其他影響架體安全的違章作業(yè)。
④使用過程中,應以一個月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做安全檢查,不合格部位應立即整改。
⑤腳手架在空中暫時停用時,應以一個月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做安全檢查,不合格部位應立即整改。
⑥腳手架在空中停留時間超過一個月后或遇6級以上(包括6級)大風后復工時,應按《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拆除、維護、報廢安全要求
①腳手架的拆除工作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拆除的規(guī)定執(zhí)行。拆除工作宜在低空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工作應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的措施。拆下的材料做到隨拆隨運,分類堆放,嚴禁拋擲。
2每澆搗一次工程結構混凝土或完成一層外裝飾,即應及時清理架體上、設備上、構配件上的混凝土殘渣、塵土等建筑垃圾。
3升降動力設備、控制設備應每月一次進行維護保養(yǎng),其中升降動力設備的鏈條、鋼絲繩等應每升降一次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
4)螺紋連接件應每月一次進行維護保養(yǎng)。
⑤每完成一個單體工程,應對腳手架桿及配件、升降動力設備、控制設備、防墜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必要時應送生產廠家檢修。
⑥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各部件及專用裝置、設備均應制定相應的報廢制度,標準不得低于以下規(guī)定。
a焊接件嚴重變形或嚴重銹蝕時即應予以報廢。
b.穿墻螺栓與螺母在使用一個單體工程后,或嚴重變形、或嚴重磨損、或嚴重銹蝕時即應予以報廢。
c.動力設備一般部件損壞后允許進行更換維修,但主要部件損壞后應予以報廢。
d.防墜裝置的部件有明顯變形時應予以報廢,其彈簧件使用一個單體工程后應予以更換。
第3篇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腳手架組裝前,應根據(jù)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配備合格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對所有材料、工具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嚴禁投入使用。
2 首層組裝應在安裝平臺上進行,水平架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承結構處的高差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不應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中心誤差小于15mm。
3 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對各項安全保險裝置、電氣控制裝置、升降動力設備、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tǒng),附著支承點的連接件等進行仔細檢查,在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達到承載強度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4 第一次升降操作,必須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驗收認可,公司總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
5 升降操作前應解除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和約束。升降時,嚴禁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需要上人的,必須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6 正在升降的腳手架下方嚴禁人員進入。升降時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如遇雨、雪、雷電等惡劣氣候和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應進行升降,夜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7 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有異常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升降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必須提高責任心,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異聲及障礙物等,應立即停止,排除異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9 腳手架升降到架體固定后,必須對附著支承和架體的固定、螺栓連接、碗扣和扣件、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10 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并應及時清理架體、設備及其它構配件上的垃圾和雜物。
11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件,不得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和推車,不得利用架體支頂模板。卸料平臺不得和架體連在一起。
12 嚴禁任意拆除結構構件或松動連接件,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3 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超過一個月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14 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至少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
15 腳手架的拆除必須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拆除時嚴禁拋擲物件,拆下的材料及設備應及時檢修保養(yǎng),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必須予以報廢。
第4篇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
1.安裝、使用和拆卸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工人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未經培訓任何人(含架子工)嚴禁從事此操作。
2.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前必須認真組織學習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究安裝方法,明確崗位責任??刂浦行谋仨氃O專人負責操作,嚴禁未經同意人員操作。
3.組裝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水平梁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撐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小于15mm。
4.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投入使用。
5.升降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升降作業(yè)程序;嚴格控制并確保架子的荷載;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嚴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6.升降腳手架過程中,架體下方嚴禁有人進入,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并派人負責監(jiān)護。
7.嚴格按設計規(guī)定控制各提升點的同步性,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過程中必須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許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當有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架體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進行附著固定。在架體沒有完成固定前,作業(yè)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或下班。在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前,必須逐項進行點檢,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9.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料和拉接吊裝纜繩(索);不準在架體上推車,不準任意拆卸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0.架體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定期(至少半月)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和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解決,嚴禁帶病使用。
11.六級以上強風停止升降或作業(yè),復工時必須逐項檢查后,方準復工。
12.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拆卸時必須按順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體,必須有預防人員、物體墜落等措施,嚴禁向下拋扔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