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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修理安全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2

車輛修理安全規(guī)程

內容

一、安全規(guī)定

1. 檢修前準備:確保車輛熄火,拔出鑰匙,斷開電池負極,以防意外啟動。

2. 工具使用:使用專用工具,避免使用可能導致損壞或危險的替代品。

3. 安全裝備: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和防滑鞋,必要時使用安全帶。

4. 危險區(qū)域:禁止在發(fā)動機運行或懸掛部件下工作,避免接觸高溫、高壓和尖銳部位。

二、維修程序

1. 車輛檢查:先進行外觀和功能檢查,識別潛在問題。

2. 故障診斷:使用診斷設備,依據故障代碼確定問題所在。

3. 維修步驟:按照制造商的維修手冊執(zhí)行,避免盲目拆裝。

4. 部件更換:確認新部件質量,正確安裝,確保緊固件扭矩符合標準。

5. 清潔與測試:維修后清理工作區(qū)域,測試車輛各項功能是否正常。

三、環(huán)境保護

1. 廢棄物處理:正確處置廢棄零件、油液和化學物質,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

2. 油液管理:防止泄漏,使用容器收集廢棄油液,定期處理。

3. 噪音控制:限制噪音產生,特別是在居民區(qū)附近工作時。

四、團隊協作

1. 通信清晰:使用標準術語,確保信息準確傳遞。

2. 協助配合:在需要時互相協助,避免單人操作大型設備。

3. 安全監(jiān)督:定期進行安全培訓,相互提醒遵守安全規(guī)程。

標準

1. 符合行業(yè)標準:維修過程應遵循國家和地方的汽車維修標準,如sae或ase標準。

2. 制造商指南:嚴格遵守汽車制造商提供的維修和保養(yǎng)指南。

3. 認證要求:維修人員需持有相關資質證書,如ase認證。

4. 安全評估:定期進行工作場所安全評估,及時糾正潛在風險。

考試題及答案

1. 在車輛修理過程中,為什么要斷開電池負極? 答案:斷開電池負極是為了防止電流流動,避免意外啟動,保護工作人員安全。

2. 當發(fā)現車輛故障時,應如何進行初步檢查? 答案:應先進行外觀和功能檢查,識別可能存在的問題,然后使用診斷設備確定故障位置。

3. 廢棄零部件和油液應該如何處理? 答案:應正確處置廢棄零部件,將油液收集在專用容器內,按照環(huán)保法規(guī)進行處理。

4. 在團隊協作中,為什么需要使用標準術語? 答案:使用標準術語可以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地傳遞,減少誤解,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5. 作為汽車修理人員,應持有哪種類型的認證? 答案:應持有如ase這樣的專業(yè)汽車服務認證,以證明其技能和知識水平。

車輛修理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作業(yè)指導書/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

作業(yè)指導書/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

1. 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 修理翻斗車、鏟吊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 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份以防打傷頭手。

5. 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 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 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未停妥嚴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 車輛須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電瓶車試車或駕駛電瓶車,必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2篇 作業(yè)指導書-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

1. 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 修理翻斗車、鏟吊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 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份以防打傷頭手。

5. 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 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 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未停妥嚴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 車輛須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電瓶車試車或駕駛電瓶車,必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3篇 作業(yè)指導書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

作業(yè)指導書/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

1. 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 修理翻斗車、鏟吊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 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份以防打傷頭手。

5. 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 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 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未停妥嚴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 車輛須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電瓶車試車或駕駛電瓶車,必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4篇 機動車輛修理安全技術規(guī)程怎么寫

1.車輛修理工除遵守本規(guī)程外,還要遵守鉗工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2.機動車輛的修理人員,必須了解所修車輛的構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應清理好現場,檢查好工具及起重設備,使其具備安全可靠的工作條件。

4.起重工作時應有專人指揮,拴繩扣應由有經驗的工人擔任,吊運物件應用繩子拉住,以防擺動,在吊起或頂起的車輛或物件下進行修理時,必須墊好木支撐。

5.在不必吊起的車輛下作業(yè)時,車輛應選擇平坦地點停放,前后輪必須用三角木塞住,拉緊手剎車,將變速桿置人空檔,方可作業(yè)。

6.清洗發(fā)動機時,必須拆下馬達線。以防跳火引起火災。

7.檢查高壓線圈火花強度時,不要在機油加注口處掉火,以免曲軸箱內溢出的可燃混合氣遇火噴燃傷人。

8.輪胎充氣時,必須加牢鋼板或鏈條保險,防止鎖圈因輪胎壓力增加崩出傷人。

9.汽油中含有鉛,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鉛中毒。水箱防凍液系一種有劇毒的化學物品、絕對禁止用嘴吸取,操作后洗凈雙手。

10.為了防止汽車廢氣中毒,試驗和磨合發(fā)動機時,應盡量在室外進行。不必須在室內進行時,一定要保持通風良好。

11.車床、刨床、電鋸、電氣焊及其它專人負責的設備,均由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無操作合格證的人員禁止使用電氣焊。

12.使用砂輪或打氣泵時,必須遵守有關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和馬虎從事。

13.使用電鉆時,必須配戴絕緣手套。

14.在拆卸車輪時,必須加用保險千斤和安全馬橙,不得隨便用其它磚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況下,方可進入車底工作。

15.拆裝軸承須盡量用紫銅棍,以免損壞軸承。

16.倒車時,指揮人員應站在車身一側,并有一定的距離,不準在車箱后指揮。

17.兩人以上同時工作,要有一人指揮,配合協作,統一行動。

18.拆下來的零、部件,應放置牢固,避免歪滾,發(fā)生傷人事故。

19.用鏟剔削工件時,應佩帶防護眼鏡,嚴防鐵屑飛濺傷人。

20.拆下的傳動軸等,長園柱件,不可豎立,應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車時所用的照明,電壓應不超過36伏,在潮濕的地方應采用12伏防爆燈。

22.裝配時,需撥動飛輪要用撬棍慢慢進行,切勿用手,以防傷手指。

23.嚴禁用手去檢查裝在車上的變速器齒輪。

24.裝傳動軸時,應用座架支牢后進行,不準扛在肩上裝配。

25.在對正兩個交錯孔時,應用專用工具,不許用手指對正。

26.校正點長時間時,要用手搖柄轉動發(fā)動機不許用手扳動風扇葉,搖車時,人要站立穩(wěn)妥搖時應由下向上提,不準由上向下壓,以防壓縮力增大,搖柄回擊傷人。

27.當把車輛架起來試驗發(fā)動機時,如輪子正在轉動,不準在汽車下工作和站在車前。

28.未修完的車輛,非檢查人員一律不準發(fā)動或挪動車。

29.修理人員不準在發(fā)動的汽車下面工作,如確實需要時,必須用三角木將車塞牢,拉緊手剎車,放人空檔,并指定有經驗的人坐入車內,以便必要時采取緊急措施。

30.當自卸車輛的車箱上升或下降時,不得站在或探向車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車箱下工作時,一定要用木杠將車箱支撐牢固。

31.修完的發(fā)動機在起動前,應由主修人員簽署轉幾圈,詳細檢查一下油路、水路、轉動部位有無松動、碰擊現象、電火花有無漏電現象。冬季試完車,必須將冷卻余水放掉。

32.發(fā)動車時,嚴禁用向化油器阻風門處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啟動車,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災。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燒傷。

33.檢修轉向、制動等安全機構主要部件時,一定要嚴格把關,按技術要求進行,防止出現機械事故。

34.使用油壓千斤頂時,必須按千斤頂技術規(guī)程進行。

35.在車下作業(yè)時應有墊子并佩戴防護鏡。

36.凡需要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者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車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得開動任何車輛。

37.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在沒停妥時,嚴禁上下人。

38.維修車輛需要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5篇 車輛修理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卸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修理翻斗車、鏟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的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7.車輛需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分以防打傷頭手。

第6篇 廠內機動車輛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修理工必須努力學習技術業(yè)務,熟練掌握各類汽車等運輸設備的技術性能構造原理。

2、修理前要了解設備情況,主要問題按照技術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予以正確處理,提高修理質量確保安全。

3、在修理和分解運輸設備時,必須注意:

(1)千斤頂支撐可靠,木防護架好,車輪塞墊牢靠,手剎車拉死,以防車輪側滑、滾動、位移傾翻等現象發(fā)生造成事故。

(2)使用吊車時,一定要檢查被吊物件是否拆卸完畢。集體作業(yè)時應相互關照,注意安全。

(3)修理翻斗時,必須加強支撐保險,嚴禁沒有保險支撐,只用吊車進行作業(yè)。

(4)使用電氣焊時,必須將燃油和其他易燃物品移開,實在移不開必須使用電焊時,須經技安員同意,并采取切實措施,方可施焊或切割。

(5)使用吊具、鋼索、電動扳手等器具必須定期檢查,禁止使用已經有明顯斷痕的吊具、漏電器具等強行作業(yè)。

(6)使用扳手時,必須站好位置,姿勢要正確,以防板滑、閃倒造成事故。

(7)使用大錘、手錘、扁鏟等工具時,要檢查錘把是否牢靠,扁鏟有無飛刺等,以防造成事故。

4、試驗運輸設備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組裝完了的設備或總成,經有關人員同意方可進行試驗,試驗室主修人或班組長必須在場,以便及時處理意外情況。

5、需要路試的車輛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禁止無照駕駛,路試時道路寬廣,視界應良好,沒有行人時候可試車。

6、每天工作結束時,必須徹底清理現場,用過的廢油或棉紗要妥善處理,工作場地嚴禁吸煙。

第7篇 機動車輛修理安全技術規(guī)程

機動車輛修理安全技術規(guī)程

1.車輛修理工除遵守本規(guī)程外,還要遵守鉗工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2.機動車輛的修理職員,必須了解所修車輛的構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應清理好現場,檢查好工具及起重設備,使其具備安全可靠的工作條件。

4.起重工作時應有專人指揮,拴繩扣應由有經驗的工人擔任,吊運物件應用繩索拉住,以防擺動,在吊起或頂起的車輛或物件下進行修理時,必須墊好木支撐。

5.在不必吊起的車輛下作業(yè)時,車輛應選擇平坦地點停放,前后輪必須用三角木塞住,拉緊手剎車,將變速桿置人空檔,方可作業(yè)。

6.清洗發(fā)動機時,必須拆下馬達線。以防跳火引起火災。

7.檢查高壓線圈火花強度時,不要在機油加注口處掉火,以免曲軸箱內溢出的可燃混合氣遇火噴燃傷人。

8.輪胎充氣時,必須加牢鋼板或鏈條保險,防止鎖圈因輪胎壓力增加崩出傷人。

9.汽油中含有鉛,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鉛中毒。水箱防凍液系一種有劇毒的化學物品、盡對禁止用嘴吸取,操縱后洗凈雙手。

10.為了防止汽車廢氣中毒,試驗和磨合發(fā)動機時,應盡量在室外進行。不必須在室內進行時,一定要保持透風良好。

11.車床、刨床、電鋸、電氣焊及其它專人負責的設備,均由專人負責治理和使用,其它職員不得擅自使用,無操縱合格證的職員禁止使用電氣焊。

12.使用砂輪或打氣泵時,必須遵守有關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和馬虎從事。

13.使用電鉆時,必須配戴盡緣手套。

14.在拆卸車輪時,必須加用保險千斤和安全馬橙,不得隨便用其它磚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況下,方可進進車底工作。

15.拆裝軸承須盡量用紫銅棍,以免損壞軸承。

16.倒車時,指揮職員應站在車身一側,并有一定的間隔,不準在車箱后指揮。

17.兩人以上同時工作,要有一人指揮,配合協作,同一行動。

18.拆下來的零、部件,應放置牢固,避免歪滾,發(fā)生傷人事故。

19.用鏟剔削工件時,應佩帶防護眼鏡,嚴防鐵屑飛濺傷人。

20.拆下的傳動軸等,長園柱件,不可豎立,應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車時所用的照明,電壓應不超過36伏,在濕潤的地方應采用12伏防爆燈。

22.裝配時,需撥動飛輪要用撬棍慢慢進行,切勿用手,以防傷手指。

23.嚴禁用手往檢查裝在車上的變速器齒輪。

24.裝傳動軸時,應用座架支牢后進行,不準扛在肩上裝配。

25.在對正兩個交錯孔時,應用專用工具,不許用手指對正。

26.校正點長時間時,要用手搖柄轉動發(fā)動機不許用手扳動風扇葉,搖車時,人要站立穩(wěn)妥搖時應由下向上提,不準由上向下壓,以防壓縮力增大,搖柄回擊傷人。

27.當把車輛架起來試驗發(fā)動機時,如輪子正在轉動,不準在汽車下工作和站在車前。

28.未修完的車輛,非檢查職員一律不準發(fā)動或挪動車。

29.修理職員不準在發(fā)動的汽車下面工作,如確實需要時,必須用三角木將車塞牢,拉緊手剎車,放人空檔,并指定有經驗的人坐進車內,以便必要時采取緊急措施。

30.當自卸車輛的車箱上升或下降時,不得站在或探向車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車箱下工作時,一定要用木杠將車箱支撐牢固。

31.修完的發(fā)動機在起動前,應由主修職員簽署轉幾圈,具體檢查一下油路、水路、轉動部位有無松動、碰擊現象、電火花有無漏電現象。冬季試完車,必須將冷卻余水放掉。

32.發(fā)動車時,嚴禁用向化油器阻風門處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啟動車,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災。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燒傷。

33.檢驗轉向、制動等安全機構主要部件時,一定要嚴格把關,按技術要求進行,防止出現機械事故。

34.使用油壓千斤頂時,必須按千斤頂技術規(guī)程進行。

35.在車下作業(yè)時應有墊子并佩戴防護鏡。

36.凡需要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者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留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車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職員不得開動任何車輛。

37.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在沒停妥時,嚴禁上下人。

38.維修車輛需要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8篇 礦山車輛修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被修理的汽車部位損壞程度要認真檢查,弄清情況后方能進行修理。

2、正確使用各種拆裝器具,拆裝機件要按技術規(guī)范進行。

3、車輛在檢修時,停放位置要適宜,不能停在有坡度的地方,以防溜車,必要時應采取安全措施。

4、起吊物件時,不準懸空作業(yè),更不準在吊件下面作業(yè)。

5、在夜間修車時,不準明火照明,使用手提燈電壓不超過36伏。

6、清洗零件時,嚴禁吸咽,遠離電焊機、氧焊等熱源。

7、抓裝彈簧及有彈力的機件時,必須壓緊慢松以防彈出傷人。

8、各種機件要分類擺放整齊,廢油要及時清理并存放在專用容器內,場地內嚴禁煙火。

9、在上下作業(yè)時,車上人員必須把工具物件拿好放穩(wěn),防止掉下傷人。在車庫地溝修車要有安全措施,防止墜入地溝。

10、起動發(fā)動機時,必須檢查有無遺留物體工具,并要確認,防上意外事故發(fā)生。

11、在修理汽車翻斗馬槽,傾翻機構時要一打眼,二支護,三確認,四作業(yè)。

12、在多人交叉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注意協商一致,做到互防互保。

13、修完車后,檢修完,需試車時,嚴禁人在底盤下觀察,以免試車發(fā)生,故障及傷害事故,嚴禁無照人員試車,移動車輛。

第9篇 工貿企業(yè)車輛修理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卸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修理翻斗車、鏟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

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的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7.車輛需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分以防打傷頭手。

第10篇 車輛修理鉗工熱力運行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卸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修理翻斗車、鏟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5.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6.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的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7.車輛需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8.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分以防打傷頭手。

第11篇 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范本

1. 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 修理翻斗車、鏟吊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 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份以防打傷頭手。

5. 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 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 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未停妥嚴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 車輛須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電瓶車試車或駕駛電瓶車,必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12篇 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怎么寫

1. 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 修理翻斗車、鏟吊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 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份以防打傷頭手。

5. 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 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 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未停妥嚴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 車輛須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電瓶車試車或駕駛電瓶車,必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13篇 車輛修理廠突發(fā)安全事故預防應急處理規(guī)程

(一)本預案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修理廠內發(fā)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電器設備車輛燃油火災、燃油煙花爆竹爆炸、燃潤液壓油強酸等車帶化學品腐蝕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車輛交通安全事故;

3、觸電、設備碰夾絞、車輛碰壓、滑摔等人身傷害和維修車輛設備設施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

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嚴守操作規(guī)程,搞好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預防修理廠內發(fā)生人身、設備、車輛、火災、觸電、交通等安全生產事故,保障被維修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避免因維修質量事故而引發(fā)被維修車輛的機械交通事故或隱患。

1、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并嚴格執(zhí)行修理廠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電弧焊(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焊割作業(yè)安全須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氧化物質容器和壓力容器電(氣)焊割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修舉升起重清洗電器機加工輔助設備機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門衛(wèi)制度》。修理廠、車間班組、一級維修工人層層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2、組長每月檢查總結布置并對全體職工進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產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副組長每月檢查并保持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內;督促全體職工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各崗位職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認真維修,整理、整頓、清潔好修理廠、維修車間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定期對維修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以確保維修設備整潔安全完好。

3、嚴禁無證進行特殊(駕駛汽車及清障車、汽車吊、行吊、電、氣焊、割)作業(yè),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yè)和違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4、保持廠內消防用電充足暢通;禁止任何人將有泄漏現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帶入修理廠,禁止一切載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燃油泄漏、電路有起火現象的車輛進入修理廠停留、停放、修理或維護,禁止一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進入修理廠停留、停放、修理或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修理廠除外),禁止在修理廠內燃放煙花爆竹、生明火、打場曬物;禁止在維修車間停放、擺設任何與維修或消防無關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庫房、維修車間、辦公室、微機室、配電室、設備旁擺放潤滑機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和亂放雜物工具;嚴禁在駕車、檢查檢測和維修車輛、清洗零部件時抽煙,及時清除維修車間和設備上的油污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和亂拉亂接電線。

5、保持廠內標線、標牌明顯,保持廠內維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車輛按指定位置順序停放;帶“病”危及安全行車的未修竣完好的車輛一律不準出廠上路行駛;各崗位工作人員過度疲勞不得上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崗,禁止被維修車輛在非專用試車道或場上試剎車;嚴禁酒后上班上崗,嚴禁酒后駕車或無證駕車。

6、全體員工管好自己的子女、親屬和朋友,不讓其在工作和危險場所玩耍;告知車主及隨行人員不要在工作和危險場所玩耍。

7、嚴格遵守維修作業(yè)技術規(guī)范、工作紀律和職業(yè)道德,認真按照車輛維修作業(yè)技術規(guī)范維修車輛,嚴禁出具與被維修車輛實際技術狀況不符的虛假竣工出廠報告,保障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能符合國標規(guī)定。

(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1、若發(fā)生可獨自控制處理的火災事故,現場負責人(即指廠長、副廠長、安全員、車間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門衛(wèi)員、在場的任一級最高領導或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進行滅火(但油電起火不得用泡沫滅火器具和水撲滅),控制火勢蔓延,并指揮疏散人員和車輛。

2、若發(fā)生獨自無力有效控制和處理的火災或爆炸事故,現場負責人除指揮人員采取滅火或處理措施外,應在5分鐘內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并指揮疏散人員和車輛;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滅火工作。

3、若屬油電起火時,現場負責人應立即自行或指揮他人先切斷油電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撲滅,電起火在切斷電源前也不準用水撲滅。

4、若屬燃潤液壓油或強酸等車帶化學品腐蝕污染的事故,應先切斷腐蝕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強酸對人體的腐蝕,則應立即用清水沖洗人體的被腐蝕處,但不得將水注入濃硫酸中。

5、若火災、腐蝕、污染事故中有人身傷害的,現場負責人應在10分鐘內打120急救電話,確保盡快及時救治傷員。

6、若發(fā)生交通事故,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做好標記、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應在5分鐘內打醫(yī)療急救電話120和交警電話122報警,并指揮疏期待人員和車輛,防止傷害擴大。醫(yī)療急救和交警人員到達現場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處理工作。

7、若發(fā)生觸電、設備碰夾絞、滑摔等人身傷害的生產事故,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切斷電源、做好標記、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傷害擴大;并應在5分鐘內打醫(yī)療急救電話120報警;醫(yī)療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處理工作。

8、若發(fā)生維修車輛設備設施損壞等生產事故,現場負責人應及時組織人員切斷電源、做好標記、保護現場,盡快施救,防止傷害擴大。

9、不論發(fā)生什么事故,在傷員急救和車輛設備施救結束后,修理廠現場負責人應組織人員繼續(xù)保護現場,積極主動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關部門或(小事故時)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以盡量減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的負面影響。

10、若發(fā)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修理廠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指揮搶救傷員、滅火、消除腐蝕或污染、施救車輛設備、事故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第14篇 機動車輛修理安全技術規(guī)程格式怎樣的

1.車輛修理工除遵守本規(guī)程外,還要遵守鉗工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2.機動車輛的修理人員,必須了解所修車輛的構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應清理好現場,檢查好工具及起重設備,使其具備安全可靠的工作條件。

4.起重工作時應有專人指揮,拴繩扣應由有經驗的工人擔任,吊運物件應用繩子拉住,以防擺動,在吊起或頂起的車輛或物件下進行修理時,必須墊好木支撐。

5.在不必吊起的車輛下作業(yè)時,車輛應選擇平坦地點停放,前后輪必須用三角木塞住,拉緊手剎車,將變速桿置人空檔,方可作業(yè)。

6.清洗發(fā)動機時,必須拆下馬達線。以防跳火引起火災。

7.檢查高壓線圈火花強度時,不要在機油加注口處掉火,以免曲軸箱內溢出的可燃混合氣遇火噴燃傷人。

8.輪胎充氣時,必須加牢鋼板或鏈條保險,防止鎖圈因輪胎壓力增加崩出傷人。

9.汽油中含有鉛,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鉛中毒。水箱防凍液系一種有劇毒的化學物品、絕對禁止用嘴吸取,操作后洗凈雙手。

10.為了防止汽車廢氣中毒,試驗和磨合發(fā)動機時,應盡量在室外進行。不必須在室內進行時,一定要保持通風良好。

11.車床、刨床、電鋸、電氣焊及其它專人負責的設備,均由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無操作合格證的人員禁止使用電氣焊。

12.使用砂輪或打氣泵時,必須遵守有關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和馬虎從事。

13.使用電鉆時,必須配戴絕緣手套。

14.在拆卸車輪時,必須加用保險千斤和安全馬橙,不得隨便用其它磚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況下,方可進入車底工作。

15.拆裝軸承須盡量用紫銅棍,以免損壞軸承。

16.倒車時,指揮人員應站在車身一側,并有一定的距離,不準在車箱后指揮。

17.兩人以上同時工作,要有一人指揮,配合協作,統一行動。

18.拆下來的零、部件,應放置牢固,避免歪滾,發(fā)生傷人事故。

19.用鏟剔削工件時,應佩帶防護眼鏡,嚴防鐵屑飛濺傷人。

20.拆下的傳動軸等,長園柱件,不可豎立,應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車時所用的照明,電壓應不超過36伏,在潮濕的地方應采用12伏防爆燈。

22.裝配時,需撥動飛輪要用撬棍慢慢進行,切勿用手,以防傷手指。

23.嚴禁用手去檢查裝在車上的變速器齒輪。

24.裝傳動軸時,應用座架支牢后進行,不準扛在肩上裝配。

25.在對正兩個交錯孔時,應用專用工具,不許用手指對正。

26.校正點長時間時,要用手搖柄轉動發(fā)動機不許用手扳動風扇葉,搖車時,人要站立穩(wěn)妥搖時應由下向上提,不準由上向下壓,以防壓縮力增大,搖柄回擊傷人。

27.當把車輛架起來試驗發(fā)動機時,如輪子正在轉動,不準在汽車下工作和站在車前。

28.未修完的車輛,非檢查人員一律不準發(fā)動或挪動車。

29.修理人員不準在發(fā)動的汽車下面工作,如確實需要時,必須用三角木將車塞牢,拉緊手剎車,放人空檔,并指定有經驗的人坐入車內,以便必要時采取緊急措施。

30.當自卸車輛的車箱上升或下降時,不得站在或探向車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車箱下工作時,一定要用木杠將車箱支撐牢固。

31.修完的發(fā)動機在起動前,應由主修人員簽署轉幾圈,詳細檢查一下油路、水路、轉動部位有無松動、碰擊現象、電火花有無漏電現象。冬季試完車,必須將冷卻余水放掉。

32.發(fā)動車時,嚴禁用向化油器阻風門處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啟動車,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災。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燒傷。

33.檢修轉向、制動等安全機構主要部件時,一定要嚴格把關,按技術要求進行,防止出現機械事故。

34.使用油壓千斤頂時,必須按千斤頂技術規(guī)程進行。

35.在車下作業(yè)時應有墊子并佩戴防護鏡。

36.凡需要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者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車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得開動任何車輛。

37.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在沒停妥時,嚴禁上下人。

38.維修車輛需要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第15篇 車輛修理鉗工安全規(guī)程

1. 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車輛底盤部分時,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 修理翻斗車、鏟吊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 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份以防打傷頭手。

5. 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 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統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 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未停妥嚴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 車輛須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電瓶車試車或駕駛電瓶車,必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車輛修理安全規(guī)程15篇

內容一、安全規(guī)定1.檢修前準備:確保車輛熄火,拔出鑰匙,斷開電池負極,以防意外啟動。2.工具使用:使用專用工具,避免使用可能導致損壞或危險的替代品。3.安全裝備:佩戴安全帽、防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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