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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05-10 查看人數:57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有哪些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確保生產活動安全、有序進行的重要基石。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要素:

1. 安全目標設定:明確企業(yè)在一定時期內的安全生產目標,如事故零發(fā)生率、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

2. 責任分配:確定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管理格局。

3. 目標實施: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包括安全培訓、風險評估、隱患排查等。

4. 監(jiān)控與考核:定期檢查目標執(zhí)行情況,對結果進行評價,并據此調整管理策略。

5. 持續(xù)改進:通過對安全生產目標的持續(xù)監(jiān)控和反饋,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管理制度。

流程

1. 制定目標: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guī)要求,制定年度或季度安全生產目標。

2. 分解目標:將總目標分解為各部門、各崗位的具體任務,確保目標的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3. 實施計劃:各部門根據分配的任務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包括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等。

4. 培訓與宣傳:組織全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5. 過程監(jiān)控:設立安全生產監(jiān)督機制,定期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安全隱患。

6. 數據記錄:收集安全生產相關數據,建立檔案,為后期分析提供依據。

7. 評估與反饋:定期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對未達標的部門或個人提出改進意見。

8. 調整優(yōu)化:根據評估結果調整目標和措施,持續(xù)改進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目錄內容

1. 引言 - 安全生產目標的重要性 - 制度的目標和范圍

2. 安全目標設定 - 目標制定的原則 - 目標的具體內容

3. 責任分配 - 管理層職責 - 員工職責 - 安全委員會的角色

4. 目標實施 - 安全操作規(guī)程 - 風險評估方法 - 隱患排查與治理

5. 監(jiān)控與考核 - 安全檢查制度 - 安全績效考核 - 事故報告與處理

6. 持續(xù)改進機制 - 安全審核與評審 - 制度修訂與更新 - 安全文化建設

7. 附則 - 制度的生效與修訂 - 解釋權歸屬

通過上述流程和內容,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旨在構建一個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的安全管理框架,確保企業(yè)的生產活動在安全的前提下高效運行。每個環(huán)節(jié)都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和努力,以實現(xiàn)安全生產目標,保障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鄉(xiāng)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和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嚴格獎懲,特制定本制度:

(1)各村委會、企事業(yè)單位、部門,依照上級下達的年度目標,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制定本部門、單位、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計劃,確保年度目標的完成。

(2)各村委會、企事業(yè)單位、部門,對上級下達的目標進行量化,并層層分解,簽訂目標責任書,切實把職責和責任落實到基層、車頭及業(yè)主、人頭。

(3)各村委會、單位對舉報和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經費,按要求及規(guī)定標準落實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實整改的,對責任單位領導及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并限期落實整改。

(4)各村委會、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指導,制定考核細則,實施嚴格考核,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①對年度內發(fā)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以上的責任單位,扣減目標單項分的20%,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當年不能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②對年度內發(fā)生一次死亡l-2人、或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事故的責任單位,扣減目標單項分的60%,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當年不能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③對年度內發(fā)生一次死亡3-9人、或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扣減全部目標分外,并實行“一票否決”。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當年不得評選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④對上述目標考核的扣分,均納入鎮(zhèn)黨委、政府總目標考核分值中計算。凡發(fā)生重特大事故的單位,在年度各項目標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降低一個等次,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⑤對連續(xù)三年未發(fā)生傷亡事故的各村委會、企事業(yè)單位及第一、二責任人,鎮(zhèn)政府授予安全生產模范單位(企業(yè))或安全生產管理模范工作者,并予以獎勵。

第2篇 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某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結合__廠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廠各作業(yè)區(qū)、科室。

3職責

__廠安委會對各作業(yè)區(qū)、科室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負責__廠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和目標制定中的審核、實施中的監(jiān)控、年終考評等具體工作。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組織體系

4.1.1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采取部門負責人負責制,按照自主管理與廠監(jiān)管相結合的原則開展。

4.1.2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承擔本部門目標任務的組織實施;其他負責人對主要負責任人負責,組織相關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從業(yè)人員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負崗位責任。

4.1.3__廠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機構和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日常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2目標的制定、內容與分解

4.2.1目標制定依據

4.2.1.1政府和集團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4.2.1.2上級主管部門部署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

4.2.1.3__廠安全生產工作狀況。

4.2.2目標分類和內容

4.2.2.1安全生產分為控制目標、工作目標兩類,基本分為100分。

4.2.2.1.1控制目標(40分)??刂颇繕藶楫斈臧踩a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標??刂颇繕私洶参瘯彾ê笥缮a技術科分解、下達,并予以公布。

4.2.2.1.1工作目標(60分)工作目標為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任務,包括法律法規(guī)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組織保障、基礎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門、集團公司和公司有關部門部署和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和要求。

4.3目標監(jiān)控與考評

4.3.1目標監(jiān)控

4.3.1.1生產技術科采取點上抽查與面上檢查相結合、適時抽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控,隨時了解情況,協(xié)調解決出現(xiàn)的矛盾和問題,并及時向安委會報告目標完成情況。

4.3.2檢查與考評

4.3.2.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門對本季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自查結果報生產技術科,生產技術科會會同有關部門適時進行抽查和檢查。

4.3.2.2半年考評。每年6月底生產技術科將按不低于30%的比例組織對目標責任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抽查,并對未被抽查部門的自查結果進行集中審查,形成半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評結果向安委會報告。

4.3.2.3年底總評。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門對全年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查結果報生產技術科。生產技術科將按不低于50%的比例組織對目標責任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抽查,并對未被抽查部門的自查結果進行集中審查,形成全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評結果向安委會報告。

4.3.3目標考評計分辦法

4.3.3.1采用倒扣與獎勵加分相結合的計分法,扣分項將該項基本分扣完為止,加分項不超過該項的最高累計分。具體扣分、加分方法及標準詳見附表。

4.4評定與獎懲

4.4.1評定

4.4.1.1各作業(yè)區(qū)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無本辦法附表中規(guī)定的“一票否決”項的部門為安全生產目標完成部門;其中,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部門為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優(yōu)秀部門??己说梅衷?0分以下或有符合本辦法附表中規(guī)定的“一票否決”項的部門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部門。

4.4.1.2各科室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為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優(yōu)秀部門,95分(含95分)以上為安全生產目標完成部門,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或有符合本辦法附表中規(guī)定的“一票否決”項的部門為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部門。

4.4.2表彰

4.4.2.1安委會依據考評得分,對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部門予以通報表彰,并作為各項安全獎勵的依據。

4.4.3懲處

4.4.3.1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部門取消當年安全生產工作評先評優(yōu)資格,并向安委會寫出書面整改意見。其中發(fā)生了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除追究有關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應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管理者領導責任。

4.4.3.2連續(xù)2年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部門,由生產技術科提出責任追究意見報安委會審定后由組織人事部門實施。

第3篇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與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安全文明生產的組織、決策和領導。

第二條? 項目部各部門正職、各單位(工區(qū))正職是本部門、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對其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三級監(jiān)督檢查(即:項目部、各施工單位、各施工隊班組),一級職能部門歸口管理體制。

第四條 凡參加項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單位均須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適應安全工作需要的專(兼)職安全人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與管理。

第五條 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職責

項目部的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既是安委會的辦事機構,又是項目部安全生產歸口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處理日常的安全管理業(yè)務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監(jiān)察職能。

1、負責制定實施施工安全有關的管理性文件。

2、嚴格現(xiàn)場安全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安全月”等活動,負責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總結工作。

3、負責施工現(xiàn)場日常安全監(jiān)察、檢查和安全預防措施實施的監(jiān)督。

4、執(zhí)行勞動保護有關條例。

5、負責工程安全施工的資料收集和申報工作,編制安全簡報。

6、參加內部質量體系審核。

7、組織安全崗位培訓。

8、接受和組織實施同監(jiān)理、業(yè)主和地方部門及集團公司的對口業(yè)務工作。

9、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0、組織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1、負責火工材料的運作、監(jiān)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庫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庫后全程監(jiān)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時退庫、防止遺失,組織協(xié)調現(xiàn)場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條 工程技術部安全職責

1、在進行組織施工設計時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方案。

2、負責進行特殊、危險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制訂、審查與審批工作。

3、參加安全大檢查。

4、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 工程管理部安全職責

1、負責施工現(xiàn)場安全保障措施的組織實施,協(xié)調、聯(lián)系、處理好進度與安全的關系。為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創(chuàng)造良好的條件。

2、搞好現(xiàn)場日常安全監(jiān)察、檢查和安全預防措施實施

3、負責防汛部署、檢查、指揮等工作。

4、參加安全大檢查。

5、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八條 計劃合同部安全職責

1、組織審定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嚴把施工人員安全素質關。

2、編制月計劃時應同時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3、參與有關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 機電物資部安全職責

1、參與安全大檢查及半年、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2、根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及時核發(fā)安全技術措施、勞動防護和安全獎勵費用,并負責督促檢查使用情況。

3、負責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定期組織機電設備安全檢查。

4、組織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

5、組織機電設備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條 各施工工區(qū)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規(guī)定。

2、每年初和項目部簽訂安全責任書,對所承擔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負有全面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接受項目部和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

3、為安全生產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搞好勞動保護工作,充分考慮施工環(huán)境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4、建立健全適應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機構、安全工作體系和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4—6名具有資質的專(兼)職安全人員。

5、組織對本單位發(fā)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對本單位發(fā)生的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不斷總結安全管理經驗,積極推廣應用現(xiàn)代安全管理新技術、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學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實用化。

7、每月23日以前向項目部報送安全月報。

8、參加安全大檢查。

第二章? 責任追究

項目部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條? 項目部建立事故“說清楚”制度。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應在事故五天內向項目部提交“說清楚”報告,項目部在事故發(fā)生一周內向上級主管單位“說清楚”。

第十二條? 對施工生產中有明顯違規(guī)行為者,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有權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嚴重的予以罰款。對嚴重違反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對業(yè)主、監(jiān)理、集團公司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不予落實,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安質環(huán)部有權對其進行罰款

第十三條? 對較大安全隱患,在下發(fā)隱患通知單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單位和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投入經費,致使安全生產設施和防護用品、用具不全發(fā)生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第十四條? 對隱瞞事故、拖延不報、虛假事故損失或破壞、偽造事故現(xiàn)場,阻擾安全檢查人員行使正當職權的,經查實,對責任單位按應罰金額的200%罰款(補報各類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無故由輕轉重等,均按隱瞞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各類事故不能按規(guī)定期限結案的,每超一個月,對責任單位按應罰金額的20%加罰。

第十六條?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傷亡,又造成設備損壞的,采取并罰。

第十七條?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強行冒險施工作業(yè)的,除令其停產整改外,并對責任單位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對責任單位的安全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第十八條?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除對單位一次性經濟處罰外,對其單位的安全責任人,也要處以經濟罰款,處罰標準按責任書簽定的標準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的處罰

1、各類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小于1萬元的,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25%賠款;直接經濟損失大于1萬元(含1萬元),小于10萬元的,起底1萬元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25%賠款,1萬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5—20%賠款;直接經濟損失大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起底10萬元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5—20%賠款,10萬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賠款。

2、對事故直接責任者,除承擔相應的經濟賠款外,應根據事故性質、情節(jié)處以100—2000元的罰款。

3、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從事與施工生產無關的活動而發(fā)生的各類事故,一切損失由事故直接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條? 對同一事故的處罰,涉及到兩個以上的責任單位和兩個以上的直接責任人的,按責任比例(主要責任負60—90%;次要責任負10—40%;同等責任各負50%)處以賠款(單位賠款為直接經濟損失的全部,個人賠款按按第十九條第1項執(zhí)行)和罰款。

第二十一條? 對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落實不力,在一年內發(fā)生重復性事故的,按第十八條相應款項,對責任單位和單位主管領導加倍處罰。凡屬習慣性違章行為造成的各類事故,均按應罰金額的150—200%加重處罰。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規(guī)定,不經嚴格資質審查,私招亂雇外來特殊作業(yè)工種人員者,除限期補辦有關手續(xù)或清退外,對招用單位處以1000—5000元罰款;對因私招亂雇人員而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按十八條規(guī)定加倍處罰。

第二十三條? 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經安全監(jiān)察人員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罰款50—150元,發(fā)現(xiàn)兩次以上(含兩次)的加倍處罰,并勒令其單位讓其停工參加安全培訓學習。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各類事故,除對有關責任人和相關安全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可并處以勒令退場。

第二十五條? 對安全監(jiān)察人員進行刁難,阻擾、打擊報復,妨礙安全監(jiān)察的,可并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場,直至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各施工單位發(fā)生各類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所處罰的金額,皆由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賠償外,還將按照項目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七條? 對下列情況可減輕或免于處罰: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災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單位責任的有關事故。

3、確已采取了積極措施,但情況特殊確屬于目前的技術條件和設備不能解決,致使塵、毒、噪音等有害物質仍達不到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的。

第4篇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確保安全生產目標實現(xiàn),規(guī)范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陜西液化天然氣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屬于公司重大安全生產事項,由公司安委會負責研究并做出相關決定。

第二章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制定依據為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集團公司下達給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總體水平。

第五條 公司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由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擬定,經公司安委會主任審核,提交公司安委會審議通過后,形成公司下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根據公司安全生產條件變化和安全生產目標的適應性,安委會可以對安全生產總體目標進行適時調整。

第六條 公司安全生產總體目標控制如下:

(一)杜絕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二)不發(fā)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三)不發(fā)生b級一般以上責任性生產安全事故(含工程建設事故、火災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四)c級一般責任性生產安全事故不大于4次;

(五)不發(fā)生較大(ⅲ級)以上責任性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

(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持證率100%;

(七)新進員工入職三級安全教育率100%。

第七條 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總體目標負責擬定,經安委會研究確定后,進行層層分解,以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形式予以落實。

第八條 各部室圍繞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結合本部室的實際,制定落實措施,確保責任落實到人,年底前報安委會備案。

第九條 公司將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根據《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與獎懲辦法》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進行考核與獎懲。

第十條 公司對未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或者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到位的部室或者個人,依據本制度嚴肅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室和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部室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室依法對部室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導致發(fā)生事故的;

(二)發(fā)生事故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三)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四)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第十三條 公司其他人員因未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室依法暫?;蛘叱蜂N其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執(zhí)業(yè)資格、崗位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公司人員因有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應當承擔責任的,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視情節(jié)輕重,由監(jiān)察機關(部室)或者任免機關(部室)按照管理權限,依法給予相應政紀處分。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政紀處分時間自處分決定發(fā)出之日算起,各處分期限分別為:調離崗位,三個月;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留用查看,三十六個月。

第十六條 公司人員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第十七條 公司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xiàn),并且沒有再發(fā)生安全生產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機關(部室)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中事故分級標準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分級標準》和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與環(huán)境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三)

某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實現(xiàn)管理標準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

(三)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起草、跟蹤、以及修訂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傳達到全體員工,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

2.生產技術處負責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傳達到各部門,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評價。

3.各部門負責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定期回顧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結果匯總交給生產技術處。

4.各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任務。

5.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guī)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

6.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傮w安全目標的實現(xiàn)。

7.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完善所管轄區(qū)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xiàn)公司安全生產零傷亡目標。

8.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方針的持續(xù)適宜性進行評審。

9.當實際結果與目標發(fā)生嚴重偏差時,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發(fā)公布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依據

1.1安全生產方針制訂的依據:

1.1.1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突出國家總體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并與公司的管理方針相互融合,要在全體員工充分參與下制定符合本企業(yè)特點的安全生產方針。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體現(xiàn):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企業(yè)風險特點、預防傷害及疾病和預防財產損失,保持持續(xù)改進。

1.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訂依據:

1.2.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

1.2.2地方和集團下發(fā)的安全責任書、目標。

1.2.3公司的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綜合治理規(guī)劃及其它規(guī)劃等。

1.2.4 公司的實際能力和現(xiàn)有狀況,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遺留問題。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和體系的評審結果。

1.3 目標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發(fā)生數量、安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計劃、設備和財產損失、安全教育與培訓、遵章守紀,制止三違、安措經費的使用、隱患整改計劃、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預防事故的工程技術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安全生產臺帳的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產技術處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總經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門安全目標設想,及4.1.2 條款的要求匯集各部門提出的目標設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標指導思想,并由主管副總下達指令,并根據主管副總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總目標。

2.2生產技術處在設立安全方針和目標時,要考慮公司的管理水平、風險評價、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的評價結果。

2.3 制定的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應是明確的 、可測量的、具有行為導向的、可行的和有時間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應涵蓋所有部門、人員,即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分解

3.1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公司的安全方針和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符合本部門生產安全特點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3.2各部門應將安全目標和指標分解到本部門的所有班組、崗位。

4.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傳達、培訓

4.1公司制定的目標和指標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fā),傳達到公司的各層次人員及相關方。

4.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培訓,利用安全會議宣傳、板報等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使安全生產方目標和指標深入人心,指標體現(xiàn)在行動中。

5.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實施

5.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解的目標、指標執(zhí)行,確保公司的年度目標、指標順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標指標的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fā)動職員,調動其積極性,廣泛開展安全活動,確保各級安全目標值的實現(xiàn)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標實施方案,將每項安全目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xié)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安全目標管理標準化。

6.安全目標和指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6.1生產技術處必須認真做好公司目標和指標的組織、實施、協(xié)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6.2生產技術處組織目標診斷是保證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生產技術處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司安全目標實施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并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6.3各部門的安全目標指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及時進協(xié)調、整改。

6.4生產技術處對安全總目標和各部門安全目標指標進行監(jiān)測,并將監(jiān)測結果上報,負責監(jiān)測結果的檔案保存,辦公室負責將監(jiān)測結果納入各部門及個人年度業(yè)績考評,兌現(xiàn)獎懲考核。

7.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評審、更新

7.1公司每月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對全公司各級管理層的安全生產目標進行跟蹤和評價,保障目標的實施。

7.2當生產條件發(fā)生變化不能保證方針和目標完成,由生產技術處授權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

7.3當評審時認為目標、指標與實際不符,難以完成,或實施計劃有偏差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提出修改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前款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程序進行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7.4調整、更新后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以及實施計劃應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fā)。

(五)附則

1.安全方針、目標的制定要記錄、存檔。

2.本規(guī)定由生產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6篇 某燒結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管理方針

在安全生產上,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危害因素,預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在實際工作上求實、求深、求細、求新、求嚴上下功夫,落實《燒結廠安全生產考核、獎勵辦法》,在確定全年安全生產目標的基礎上,層層分解,承包到人,形成人人參與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從而保障企業(yè)安全發(fā)展。

2、廠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年初根據安全監(jiān)督處組織制定、公司安委會通過的安全生產目標,燒結廠安委會組織確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燒結廠安委會通過,分解承包到車間、科室;車間、科室再分解到班組、崗位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危害因素,預防各類職業(yè)健康安全事故,保障企業(yè)安全發(fā)展的良好氛圍。努力實現(xiàn)預防為主和持續(xù)改進的要求。

3、實施步驟

3.1、各部門根據分解的指標,結合自身特點及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能制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目標以及實施計劃。

3.2廠安全主管部門根據《燒結廠安全生產考核、獎勵辦法

》規(guī)定,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考核。監(jiān)測和考核記錄以文本的形式保存。

3.3每半年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根據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及時調整、修改;評估報告及調整計劃以文件形式保存。

3.4調整后的目標與指標及實施計劃以文件形式發(fā)布生效。

4、考核

4.1燒結廠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后,以安全生產承包合同書的形式下達到各部門,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同時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獎勵與考核方案。各部門內部應與班組、個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承包合同書,參照《燒結廠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方案》。

4.2根據分解后的目標,按照職責大小,對全體職工實行安全生產經濟責任考核;對各部門負責人以安全生產承包的形式進行考核。

4.3各部門每季度初上報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燒結廠每半年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效果進行評估考核。同時根據存在的問題調整、補充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形成評估報告,并存檔。

第7篇 煤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為抓好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實現(xiàn)預定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礦必須在年前定出新一年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作出實現(xiàn)該目標的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組織領導,礦成立管理領導小組。

4、每一區(qū)隊、部門必須根據總體目標,制定出本區(qū)隊、部門管理范圍實現(xiàn)安全生產的措施計劃并認真落實。

5、有關部門必須認真抓好各級人員的思想教育,確保全員對安全目標管理的統(tǒng)一認識。

6、每一員工必須支持、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實現(xiàn)安全生產。

7、各區(qū)隊、部門必須嚴嚴格格、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基礎工作,嚴格實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執(zhí)行責、權、利結合。

9、為加大安全目標管理力度,礦對各區(qū)隊、部門及個人進行劃分責任區(qū)、明確責任人、層層把關,確保安全生產。

10、礦必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于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落實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11、礦年終對安全目標管理狀況進行綜合考核,評比,對于在安全目標管理中有突出表現(xiàn)、成績顯著的區(qū)隊、部門和個人進行獎勵,對于不負責任而不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的進行處罰。

第8篇 工貿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明確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內容,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__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

三、術語與定義

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是指企業(yè)在一個時期內,根據國家等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目標、層層分解,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定期考核、獎懲兌現(xiàn),達到現(xiàn)代安全生產目標的科學管理辦法。

四、機構與職責

4.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并對其審核、批準。

4.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定期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實施計劃的調整和修改應上報負責人,經總經理批準后對實施計劃進行調整修改、實施。評估報告和實施計劃的調整、修改記錄應形成文件形式加以保存。

4.3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承擔本部門、車間目標任務的組織實施,其從業(yè)人員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負崗位責任。

五、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明確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內容要求。安全目標的制定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的結果、生產和過程績效、標準化系統(tǒng)自評結果,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征求基層部門意見后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2安全生產目標所需考慮要求

5.2.1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等相關方的意見;

5.2.2同行業(yè)管理指標;

5.2.3歷年安全生產統(tǒng)計數據和上一年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5.2.4財務、車間等相關部門的要求;

5.2.5可選擇的安全技術方案。

5.3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的原則

5.3.1符合原則:符合相關法規(guī)標準和上級要求;

5.3.2持續(xù)進步原則:比以前的稍微高一點,跳起來,夠得著,實現(xiàn)得了

5.3.3三全原則:覆蓋全員、全過程、全方位;

5.3.4可測量原則:可以量化測量,否則無法考核兌現(xiàn)績效;

5.3.5重點原則:突出重點、難點工作。

5.4 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和指標實施。

5.5 目標的實施

5.5.1 實施計劃是安全生產目標實施的途徑和方法,應明確實施目標、工作內容、內容質量要求、責任人;

5.5.2 實施計劃分級實施,做到上一級與下一級相互銜接;

5.5.3 實施計劃頒布后需修改和調整,由那一級計劃執(zhí)行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予上一級部門進行審核,批準后方可變更;

5.5.4 目標和實施計劃應以文件形式頒布,調整和修改記錄應以文件形式加以保存,以便審查。

5.6目標的考核

5.6.1每季度、半年對各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進行檢查,保存記錄作為季度考核評價的依據,并由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目標實施計劃的考核;

5.6.2 每季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測,隨時了解情況,協(xié)調解決出現(xiàn)的矛盾和問題,并及時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目標完成情況;

5.6.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作為下一年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的依據。

5.7安全生產目標評審及修訂

通過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效果進行考核和評估,并根據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適宜性,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修訂。

5.8獎勵與處罰

經考核,達到安全生產先進的車間、部門進行獎勵;達到安全生產合格車間、部門,不獎不罰;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車間、部門進行適當罰款。連續(xù)三年安全生產不合格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公司安全生產會議上討論過后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9篇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獎懲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結合加油站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加油站范圍內各級管理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與獎懲管理。

3 職責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加油站年度綜合考核,并根據情況填寫考核記錄表。

3.2 站長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

4 考核標準

4.1 獎則

4.1.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全年未發(fā)生安全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一般隱患整改及時;獎勵安全領導小組1000-3000元,獎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0-3000元,獎勵主要負責人2000元。

4.1.2各班組完成本班組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獎勵班組長1000元,獎勵每個班組成員500~1000元;

4.1.3 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達到其該年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要求,進行表彰獎勵1000-2000元。

4.14 對在生產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的;發(fā)現(xiàn)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者安全領導小組,獎勵50-200元/次。

4.1.5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獎勵責任人50-200元,違者將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1.6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獎勵相關單位或個人50-200元。

4.2 懲罰

4.2.1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未完成、全年發(fā)生了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一般隱患未及時整改;加油站視情況對安全領導小組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處罰,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2.2 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未達到其該年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要求,加油站視情況進行處罰,取消其評比先進的資格。

4.2.3 安全生產管理臺賬不齊全,記錄不準確的,違者將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2.4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2000元罰款;對安全管理人員處以1500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對第一責任人處以500元罰款。

4.2.5發(fā)生因工重傷的,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對事故相關責任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大小分別處以100-1000元罰款。

4.2.6發(fā)生輕傷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1000元罰款。

4.2.7未曾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一人未簽,對責任組織或責任人罰款100元。

4.2.8未按照《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aqbzh-zd/5-1)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處罰責任組織或責任人200元/人次。

4.2.9未按《安全檢查管理制度》(aqbzh-zd/11-2)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或未作記錄的,罰款責任人或責任組織500元/次。

4.2.10未按照《隱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的規(guī)定,未進行隱患治理,事故隱患處理記錄不全的,每缺一項罰責任人100元。

4.2.11 未按照《風險評價管理制度》(aqbzh-zd/3-1)的規(guī)定時機、范圍、頻次進行風險評價,風險評價結果和控制措施未組織宣傳培訓,罰款風險評價小組500元、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00元;未按照規(guī)定定期進行風險評價結果和控制措施評審,罰款責任組織或個人500元。

4.2.12發(fā)生各類事故或未遂事故,根據《事故管理制度》(aqbzh-zd/10-1)的規(guī)定,未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建檔的,每缺一項處罰相關責任人500元。

4.2.13操作人員未按照崗位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責任人50-200元。

4.2.14因管理不到位,出現(xiàn)疏漏而引發(fā)事故的,按責任大小給予相關管理人員100-2000元處罰。

4.2.15及時傳達加油站的文件精神,未及時傳達的,罰責任人200元。

4.2.16加油站劃分的重點部位如因管理不善引發(fā)安全事故的,每次處責任人或責任單位1000-2000元不等的處罰,如果情節(jié)嚴重,觸犯國家有關法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破壞安全設施,視情節(jié)對責任人處以50-1000元罰款。

4.2.17 對事故責任人員除給與經濟處罰外,可另處6個月以下試崗或待崗。

4.2.18違反加油站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引起安全事故,對人員、財產、環(huán)境、加油站名譽等造成影響的組織或個人,加油站將視情況進行處罰、降級或者解雇。

5 考核頻次和方法

5.1 每年12月份,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全加油站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考核活動,填寫《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考核登記表》(aqbzh-jl/2-1);

5.2 安全領導小組按照上述的考核標準對各組織和個人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匯總報加油站經理(站長),并根據考核結果,填寫《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記錄》(aqbzh-jl/2-2),根據獎懲記錄對被考核部門或個人進行扣除或獎勵,財務人員憑考核記錄具體執(zhí)行。

6 相關文件

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7 相關記錄

7.1《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標和安全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考核登記表》aqbzh-jl/2-1

7.2《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記錄》aqbzh-jl/2-2

第10篇 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fā)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

4、爭創(chuàng)市、縣優(yōu)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落實責任,強化監(jiān)管,實現(xiàn)對事故的預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率,保障員工安全健康,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部門及駐本公司的外來施工單位。

三、制定原則與依據

應堅持科學預測原則、職工參與原則、方案選優(yōu)原則、信息反饋原則,依據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實際安全生產需要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安全生產目標是由各級管理層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在一定時期內的一致的奮斗目標和任務。安全生產指標是對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具體量化。

四、職責

4.1.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制定工作的組織工作,以及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批準。

4.1.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每年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信息收集、備選方案制定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考核以及評估、修訂工作。

4.1.3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備選方案的確定工作。

4.1.4 各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分解、落實工作。

4.1.5 全體員工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反饋工作

4.2 制定流程

4.2.1 提出問題,即圍繞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通過科學預測和調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統(tǒng)內外的有關信息,從各個方面為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提供依據。

4.2.2 制定方案,即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所應解決的問題和收集到的各種安全信息,制定兩個以上的安全目標備選方案。

4.2.3 確定方案,即通過科學決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諸多的備選方案中選取一個滿意的方案。此時,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基本確定。

4.2.4 目標調整與修正,即在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基本確定的情況下,或再交由職工討論,廣泛收集意見,以使安全生產目標不斷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門至少每半年組織各部門對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修訂安全目標與指標及安全工作計劃。

4.2.5制定或修訂后的安全管理目標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

4.3 分解與實施

4.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將已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分解到各部門。

4.3.2 部門及駐本公司外來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采取簽定責任狀等形式,把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傮w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實現(xiàn)。

4.3.3 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完善所管轄區(qū)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xiàn)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4.3.4 各部門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與指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與指標任務。

4.3.5 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的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考核工作。

4.3.6 各部門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guī)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標與指標。

4.4 考核評定

4.4.1對部門月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各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管理職責情況及各項安全的工作完成情況。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標與指標考核內容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考核兩大部分。

4.4.3.1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包括:對各類事故控制指標、含工傷事故次數、經濟損失指標等,滿分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內容、時間安排、參加人員規(guī)模、宣傳教育場地。

4.4.3.2.2安全檢查措施包括部門安全巡查、班組綜合安全檢查、員工崗位自檢自查。

4.4.3.2.3勞動安全衛(wèi)生措施計劃完好率、隱患整改率、設施完好率,保證措施。

4.4.3.2.4危險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對危險因素和危險點要采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進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點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實無漏洞、設備無隱患、人員無違章等滿分為50分。

4.4.4各部門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檢查、隱患治理與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進行安全生產自檢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與平時抽查方式進行考核評分。

4.4.5根據公司每月安全生產檢查的情況,依據目標與指標管理考核標準逐項打分,對事故控制指標的評分項目,按照每月下發(fā)的隱患整改單進行評定。

4.4.6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負責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考核,年終考核工作結束后,將各部門的考核情況予以通報,并根據考核與評價的結果,按照獎優(yōu)罰劣的辦法進行獎懲兌現(xiàn)。

五、相關文件

5.1《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

5.2《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六、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安全績效考核表》

6.3《培訓記錄》

第12篇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安全文明生產的組織、決策和領導。

第二條 項目部各部門正職、各單位(工區(qū))正職是本部門、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對其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三級監(jiān)督檢查(即:項目部、各施工單位、各施工隊班組),一級職能部門歸口管理體制。

第四條 凡參加項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單位均須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適應安全工作需要的專(兼)職安全人員,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與管理。

第五條 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職責

項目部的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既是安委會的辦事機構,又是項目部安全生產歸口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處理日常的安全管理業(yè)務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監(jiān)察職能。

1、負責制定實施施工安全有關的管理性文件。

2、嚴格現(xiàn)場安全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安全月”等活動,負責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總結工作。

3、負責施工現(xiàn)場日常安全監(jiān)察、檢查和安全預防措施實施的監(jiān)督。

4、執(zhí)行勞動保護有關條例。

5、負責工程安全施工的資料收集和申報工作,編制安全簡報。

6、參加內部質量體系審核。

7、組織安全崗位培訓。

8、接受和組織實施同監(jiān)理、業(yè)主和地方部門及集團公司的對口業(yè)務工作。

9、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0、組織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1、負責火工材料的運作、監(jiān)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庫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庫后全程監(jiān)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時退庫、防止遺失,組織協(xié)調現(xiàn)場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條 工程技術部安全職責

1、在進行組織施工設計時應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方案。

2、負責進行特殊、危險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制訂、審查與審批工作。

3、參加安全大檢查。

4、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 工程管理部安全職責

1、負責施工現(xiàn)場安全保障措施的組織實施,協(xié)調、聯(lián)系、處理好進度與安全的關系。為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創(chuàng)造良好的條件。

2、搞好現(xiàn)場日常安全監(jiān)察、檢查和安全預防措施實施

3、負責防汛部署、檢查、指揮等工作。

4、參加安全大檢查。

5、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八條 計劃合同部安全職責

1、組織審定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嚴把施工人員安全素質關。

2、編制月計劃時應同時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3、參與有關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 機電物資部安全職責

1、參與安全大檢查及半年、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2、根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及時核發(fā)安全技術措施、勞動防護和安全獎勵費用,并負責督促檢查使用情況。

3、負責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定期組織機電設備安全檢查。

4、組織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

5、組織機電設備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條 各施工工區(qū)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規(guī)定。

2、每年初和項目部簽訂安全責任書,對所承擔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負有全面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管理責任,并接受項目部和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

3、為安全生產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搞好勞動保護工作,充分考慮施工環(huán)境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4、建立健全適應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機構、安全工作體系和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4—6名具有資質的專(兼)職安全人員。

5、組織對本單位發(fā)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調查處理,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對本單位發(fā)生的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不斷總結安全管理經驗,積極推廣應用現(xiàn)代安全管理新技術、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學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實用化。

7、每月23日以前向項目部報送安全月報。

8、參加安全大檢查。

第二章 責任追究

項目部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條 項目部建立事故“說清楚”制度。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應在事故五天內向項目部提交“說清楚”報告,項目部在事故發(fā)生一周內向上級主管單位“說清楚”。

第十二條 對施工生產中有明顯違規(guī)行為者,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有權當即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嚴重的予以罰款。對嚴重違反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對業(yè)主、監(jiān)理、集團公司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不予落實,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單位,安質環(huán)部有權對其進行罰款

第十三條 對較大安全隱患,在下發(fā)隱患通知單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單位和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投入經費,致使安全生產設施和防護用品、用具不全發(fā)生事故的,要加重處罰。

第十四條 對隱瞞事故、拖延不報、虛假事故損失或破壞、偽造事故現(xiàn)場,阻擾安全檢查人員行使正當職權的,經查實,對責任單位按應罰金額的200%罰款(補報各類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無故由輕轉重等,均按隱瞞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各類事故不能按規(guī)定期限結案的,每超一個月,對責任單位按應罰金額的20%加罰。

第十六條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傷亡,又造成設備損壞的,采取并罰。

第十七條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強行冒險施工作業(yè)的,除令其停產整改外,并對責任單位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對責任單位的安全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第十八條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除對單位一次性經濟處罰外,對其單位的安全責任人,也要處以經濟罰款,處罰標準按責任書簽定的標準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的處罰

1、各類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小于1萬元的,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25%賠款;直接經濟損失大于1萬元(含1萬元),小于10萬元的,起底1萬元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25%賠款,1萬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5—20%賠款;直接經濟損失大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起底10萬元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5—20%賠款,10萬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賠款。

2、對事故直接責任者,除承擔相應的經濟賠款外,應根據事故性質、情節(jié)處以100—2000元的罰款。

3、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從事與施工生產無關的活動而發(fā)生的各類事故,一切損失由事故直接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條 對同一事故的處罰,涉及到兩個以上的責任單位和兩個以上的直接責任人的,按責任比例(主要責任負60—90%;次要責任負10—40%;同等責任各負50%)處以賠款(單位賠款為直接經濟損失的全部,個人賠款按按第十九條第1項執(zhí)行)和罰款。

第二十一條 對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落實不力,在一年內發(fā)生重復性事故的,按第十八條相應款項,對責任單位和單位主管領導加倍處罰。凡屬習慣性違章行為造成的各類事故,均按應罰金額的150—200%加重處罰。

第二十二條 對違反規(guī)定,不經嚴格資質審查,私招亂雇外來特殊作業(yè)工種人員者,除限期補辦有關手續(xù)或清退外,對招用單位處以1000—5000元罰款;對因私招亂雇人員而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按十八條規(guī)定加倍處罰。

第二十三條 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經安全監(jiān)察人員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罰款50—150元,發(fā)現(xiàn)兩次以上(含兩次)的加倍處罰,并勒令其單位讓其停工參加安全培訓學習。

第二十四條 發(fā)生各類事故,除對有關責任人和相關安全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可并處以勒令退場。

第二十五條 對安全監(jiān)察人員進行刁難,阻擾、打擊報復,妨礙安全監(jiān)察的,可并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場,直至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各施工單位發(fā)生各類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所處罰的金額,皆由造成事故的責任單位賠償外,還將按照項目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七條 對下列情況可減輕或免于處罰: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災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單位責任的有關事故。

3、確已采取了積極措施,但情況特殊確屬于目前的技術條件和設備不能解決,致使塵、毒、噪音等有害物質仍達不到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的。

第13篇 工業(yè)貿易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明確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內容,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__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

三、術語與定義

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是指企業(yè)在一個時期內,根據國家等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目標、層層分解,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定期考核、獎懲兌現(xiàn),達到現(xiàn)代安全生產目標的科學管理辦法。

四、機構與職責

4.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并對其審核、批準。

4.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定期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實施計劃的調整和修改應上報負責人,經總經理批準后對實施計劃進行調整修改、實施。評估報告和實施計劃的調整、修改記錄應形成文件形式加以保存。

4.3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承擔本部門、車間目標任務的組織實施,其從業(yè)人員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負崗位責任。

五、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明確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內容要求。安全目標的制定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的結果、生產和過程績效、標準化系統(tǒng)自評結果,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征求基層部門意見后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2安全生產目標所需考慮要求

5.2.1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等相關方的意見;

5.2.2同行業(yè)管理指標;

5.2.3歷年安全生產統(tǒng)計數據和上一年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5.2.4財務、車間等相關部門的要求;

5.2.5可選擇的安全技術方案。

5.3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的原則

5.3.1符合原則:符合相關法規(guī)標準和上級要求;

5.3.2持續(xù)進步原則:比以前的稍微高一點,跳起來,夠得著,實現(xiàn)得了

5.3.3三全原則:覆蓋全員、全過程、全方位;

5.3.4可測量原則:可以量化測量,否則無法考核兌現(xiàn)績效;

5.3.5重點原則:突出重點、難點工作。

5.4 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和指標實施。

5.5 目標的實施

5.5.1 實施計劃是安全生產目標實施的途徑和方法,應明確實施目標、工作內容、內容質量要求、責任人;

5.5.2 實施計劃分級實施,做到上一級與下一級相互銜接;

5.5.3 實施計劃頒布后需修改和調整,由那一級計劃執(zhí)行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予上一級部門進行審核,批準后方可變更;

5.5.4 目標和實施計劃應以文件形式頒布,調整和修改記錄應以文件形式加以保存,以便審查。

5.6目標的考核

5.6.1每季度、半年對各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進行檢查,保存記錄作為季度考核評價的依據,并由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目標實施計劃的考核;

5.6.2 每季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測,隨時了解情況,協(xié)調解決出現(xiàn)的矛盾和問題,并及時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目標完成情況;

5.6.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作為下一年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的依據。

5.7安全生產目標評審及修訂

通過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效果進行考核和評估,并根據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適宜性,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修訂。

5.8獎勵與處罰

經考核,達到安全生產先進的車間、部門進行獎勵;達到安全生產合格車間、部門,不獎不罰;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車間、部門進行適當罰款。連續(xù)三年安全生產不合格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公司安全生產會議上討論過后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14篇 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2006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fā)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

4、爭創(chuàng)市、縣優(yōu)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第15篇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八、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車隊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車隊內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懲處違章違規(guī)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車隊的服務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使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打造車隊服務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車隊負責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副總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車隊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部門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本車隊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四、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運輸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上年12月21日至當年12月20日,并將結果于12月31日前報車隊;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fā)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車隊安全部將審查意見提交車隊安委會研究決定;

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運營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車隊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xiàn)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車隊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

2、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yè)車隊和人民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車隊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元。

3、對一貫堅持優(yōu)質服務,為企業(yè)車隊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市級優(yōu)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車隊獎勵500-200元。被授予省級優(yōu)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yōu)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1000-2000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

罰單交回車隊存檔。違者由安全負責人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所有扣分和罰款均有駕駛員承擔。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車隊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一次未參

加車隊處以50元違約金;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一次未按期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4、駕駛員未配合車隊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一次未配合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5、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為了及時準確地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德興銅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的要求,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幾點制度:

1.對事故單位和事故相關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事故發(fā)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jié)對事故發(fā)生單位處5000元以上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10000元以下的考核,對責任人給予3000元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

2.2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2.3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2.5事故發(fā)生后逃匿的。

3.發(fā)生輕傷事故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fā)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事故,對相關管理人員依照下列規(guī)定考核:

4.1發(fā)生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2發(fā)生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4.3發(fā)生設備事故,按運輸部《設備事故管理細則》考核。

4.4發(fā)生鐵路運輸行車事故,按《鐵路運輸行車事故處理辦法》考核。

4.5發(fā)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5.發(fā)生一般傷亡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

6.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調查處理的事故;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處理。

本制度與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規(guī)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8.交通事故的處理:

8.1根據公通字[1991]113號《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的規(guī)定,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損害程度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類,具體標準如下。

8.1.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8.1.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8.1.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8.1.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8.2發(fā)生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辦法考核:

8.2.1負事故全部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8%考核。

8.2.2負事故主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6%考核。

8.2.3負事故同等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4%考核。

8.2.4負事故次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2%考核。

8.3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500元,考核金額超過2000元時,按2000元考核。

8.4發(fā)生一般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1000元,考核金額超過10000元時,按10000元考核。

8.5發(fā)生重大(含)以上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2000元,考核金額超過20000元時,按20000元考核。

8.6對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影響程度極大的交通事故,除按規(guī)定對事故責任者予以考核外并給予行政處分。

8.7事故直接損失是指由事故原因產生的直接損失費用。

8.8交通事故除對事故主要責任人進行考核外,各單位對負主要責任的駕駛人員應分別視情況給予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不含二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jié)給予一個月以內的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至十萬元(不含十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jié)給予一個月至三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十萬元(含十萬元)以上的可視情節(jié)給予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

8.9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fā)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交通事故,按運輸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考核。

八、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無投訴。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有好人好事記錄。

本制度從發(fā)布日期起執(zhí)行。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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