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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塔吊信號工:安全交底 第2篇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交底 第3篇塔司、信號工三方聯(lián)合-安全交底 第4篇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交底 第5篇信號工指揮操作-安全交底 第6篇信號工安全交底 第7篇塔司、信號工三方聯(lián)合安全交底 第8篇塔吊信號工安全交底 第9篇信號工:安全交底 第10篇信號工指揮操作安全交底
第1篇 塔司、信號工三方聯(lián)合安全交底
1、 塔司安全交底:
1) 塔司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和酒后上崗操作。
2) 塔司進入我施工現場,必須無條件服從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3) 上班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手續(xù),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4) 按規(guī)定檢查塔吊的基礎、是否有沉陷、裂縫等現象。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要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象。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釣鉤、滑輪、卡環(huán)、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位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靈敏可靠。檢查操作系統(tǒng)、電器系統(tǒng)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
5) 配電箱在送電前,聯(lián)動控制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6) 所有電器系統(tǒng)必須有良后的接地或接令保護。每20米做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7) 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米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8) 塔機起重前應進行空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入生產。
9) 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fā)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yè)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
10) 司機必須在有佩有指揮袖標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
11) 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12) 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13) 當吊鉤滑輪組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
14) 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5) 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16) 操作控制器時,必須從零位開始,推到一擋然后逐級加擋,每擋停1-2s,直至最高檔。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方向。
17) 操作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1米。
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50 ㎝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
18) 起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9) 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20) 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妨礙操作的的物品。
21) 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22)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作業(yè):
(1) 遇有惡劣侯氣如大雨、大霧、大雪和施工作業(yè)面上有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2) 起重機發(fā)生漏電現象。
(3) 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
(4)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嚴禁有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3) 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4) 施工現場塔吊大臂有交叉的地方,a塔與c、b塔吊的大臂相互有交叉,b塔與a、d、中建八局兩臺塔吊的大臂有相互交叉,c塔與a、d塔吊的大臂有交叉,d塔與c、b、中建八局南側的大臂有交叉,塔司在操作時要求注意觀察相互間的大臂、小車位置以免發(fā)生相互間的碰撞。遇有交叉作業(yè)時,低處塔吊必須先讓高處塔吊先行,的原則進行回避
25) 施工現場的所有塔吊的吊鉤不得出施工紅線以外。c、d塔吊的吊鉤不得出男側圍墻。
26) 施工現場的塔吊的頂升作業(y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項目部,并要求說明計劃頂升高度、鉚固情況。
27) 對塔吊的檢查、維修、加油、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28) 作業(yè)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上。
29) 每天填寫機械履歷表,每月對塔吊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安全部。
2、 信號工安全交底
1) 號工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2) 信號工、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3)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4)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 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2) 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3) 正確的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4) 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5) 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6)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7) 吊運超長鋼筋或大模板時,必須系掛溜繩。
5) 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 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2) 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3) 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4) 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 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6) 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6) 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7) 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繩索。
8) 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9) 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后方可起吊。
10) 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11) 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壁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12) 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13) 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應緊線器緊固。
14) 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15) 長期不使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16) 信號工不得引導塔吊到施工作業(yè)區(qū)以外的地方進行施工作業(yè)。在引導塔吊進行施工作業(yè)時,必須加強觀察避免塔吊臂與塔吊鋼絲繩發(fā)生纏繞事故。
塔吊廠家負責人:
施工現場負責人:
塔吊司機: 信號工:
塔吊編號: 2004年 月 日
第2篇 信號工:安全交底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吊裝作業(yè)
工種
信號司索工
交底內容:
1.從事信號指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上崗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作業(yè)。
3、信號工應當能夠掌握并熟悉運用旗語、哨語和手勢、對講機四種指揮方法,指揮信號語言盡量使用普通話,必須規(guī)范、準確、明了。
3. 信號工應穿戴標志性服飾,信號指揮站位得當,要讓起重司機容易看到,上下信號容易聯(lián)系,始終能清楚觀察到起吊、吊運、就位的全過程。
4、指揮司索人員站位要有利于保護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絆、難躲避,易受傷害處;不要站在無保護措施的墻角、坑邊、狹窄場地等危險部位。
5.信號工要在每天上崗前先檢查起重用的吊索具是否符合要求,保證吊索具安全有效;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檢查兩側軌道安全范圍內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如有隱患立即排除后方可運行。
6.信號指揮時必須精神集中,注意吊運范圍內作業(yè)人員的動向,禁止玩手機,吊運物料運行中禁止接打電話。注意掛鉤人員和吊物下方人員以及設備的作業(yè)安全,注意所吊運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齊、穩(wěn)妥及起、落吊全過程的安全;
7、指揮吊車吊鉤要位于被吊物的正上方,不準斜拉吊鉤硬掛,防止吊物提升后翻轉、擺動。
8、吊運物料確認掛鉤牢固后,然后躲開到安全處后再發(fā)出起吊信號。構件落地時要小心,松開鏈條吊鉤以前應檢查構件是否放穩(wěn)。
9、吊運較高物料時需要墊物攀高掛鉤、摘鉤,腳踏物一定要穩(wěn)固墊實。
10、吊運大模板時,首先檢查吊點處焊接是否牢固、是否容易滑脫,排除隱患后方可掛鉤。并且一次吊運不得超過兩塊,大塊模板與小塊模板不得混吊。
11、長短材料禁止混吊,小件零散物料要使用容器吊運。
12、吊物運輸到位前,應先選擇好位置,不要阻塞通道,針對不同的物料種類應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墊穩(wěn)或支撐,歸類擺放,不得混碼、互相擠壓,懸空擺放。確認放穩(wěn)后方可摘鉤。
13、信號工不得擅離崗位,把對講機交與別人,工作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14、信號工要嚴格執(zhí)行吊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抵制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①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②信號不清楚不準吊;
③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⑥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⑧小零散物料無容器不準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
⑩雨、雪、霧天氣及五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交底人
交底日期
2022年 月日
接受交底人
第3篇 信號工安全交底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
吊裝作業(yè)
工種
信號司索工
交底內容:
1.從事信號指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上崗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作業(yè)。
3、信號工應當能夠掌握并熟悉運用旗語、哨語和手勢、對講機四種指揮方法,指揮信號語言盡量使用普通話,必須規(guī)范、準確、明了。
3. 信號工應穿戴標志性服飾,信號指揮站位得當,要讓起重司機容易看到,上下信號容易聯(lián)系,始終能清楚觀察到起吊、吊運、就位的全過程。
4、指揮司索人員站位要有利于保護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絆、難躲避,易受傷害處;不要站在無保護措施的墻角、坑邊、狹窄場地等危險部位。
5.信號工要在每天上崗前先檢查起重用的吊索具是否符合要求,保證吊索具安全有效;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檢查兩側軌道安全范圍內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如有隱患立即排除后方可運行。
6.信號指揮時必須精神集中,注意吊運范圍內作業(yè)人員的動向,禁止玩手機,吊運物料運行中禁止接打電話。注意掛鉤人員和吊物下方人員以及設備的作業(yè)安全,注意所吊運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齊、穩(wěn)妥及起、落吊全過程的安全;
7、指揮吊車吊鉤要位于被吊物的正上方,不準斜拉吊鉤硬掛,防止吊物提升后翻轉、擺動。
8、吊運物料確認掛鉤牢固后,然后躲開到安全處后再發(fā)出起吊信號。構件落地時要小心,松開鏈條吊鉤以前應檢查構件是否放穩(wěn)。
9、吊運較高物料時需要墊物攀高掛鉤、摘鉤,腳踏物一定要穩(wěn)固墊實。
10、吊運大模板時,首先檢查吊點處焊接是否牢固、是否容易滑脫,排除隱患后方可掛鉤。并且一次吊運不得超過兩塊,大塊模板與小塊模板不得混吊。
11、長短材料禁止混吊,小件零散物料要使用容器吊運。
12、吊物運輸到位前,應先選擇好位置,不要阻塞通道,針對不同的物料種類應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墊穩(wěn)或支撐,歸類擺放,不得混碼、互相擠壓,懸空擺放。確認放穩(wěn)后方可摘鉤。
13、信號工不得擅離崗位,把對講機交與別人,工作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14、信號工要嚴格執(zhí)行吊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抵制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①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②信號不清楚不準吊;
③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⑥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⑧小零散物料無容器不準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
⑩雨、雪、霧天氣及五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交底人
交底日期
2014年 月日
接受交底人
第4篇 塔司、信號工三方聯(lián)合-安全交底
1、 塔司安全交底:
1) 塔司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和酒后上崗操作。
2) 塔司進入我施工現場,必須無條件服從我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3) 上班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手續(xù),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4) 按規(guī)定檢查塔吊的基礎、是否有沉陷、裂縫等現象。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要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象。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釣鉤、滑輪、卡環(huán)、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位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靈敏可靠。檢查操作系統(tǒng)、電器系統(tǒng)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
5) 配電箱在送電前,聯(lián)動控制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6) 所有電器系統(tǒng)必須有良后的接地或接令保護。每20米做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7) 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米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8) 塔機起重前應進行空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入生產。
9) 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fā)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yè)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
10) 司機必須在有佩有指揮袖標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
11) 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12) 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13) 當吊鉤滑輪組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
14) 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5) 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16) 操作控制器時,必須從零位開始,推到一擋然后逐級加擋,每擋停1-2s,直至最高檔。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方向。
17) 操作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1米。
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50 ㎝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
18) 起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19) 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20) 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妨礙操作的的物品。
21)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22) 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作業(yè):
(1) 遇有惡劣侯氣如大雨、大霧、大雪和施工作業(yè)面上有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2) 起重機發(fā)生漏電現象。
(3) 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
(4)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嚴禁有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3) 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4) 施工現場塔吊大臂有交叉的地方,a塔與c、b塔吊的大臂相互有交叉,b塔與a、d、中建八局兩臺塔吊的大臂有相互交叉,c塔與a、d塔吊的大臂有交叉,d塔與c、b、中建八局南側的大臂有交叉,塔司在操作時要求注意觀察相互間的大臂、小車位置以免發(fā)生相互間的碰撞。遇有交叉作業(yè)時,低處塔吊必須先讓高處塔吊先行,的原則進行回避
25) 施工現場的所有塔吊的吊鉤不得出施工紅線以外。c、d塔吊的吊鉤不得出男側圍墻。
26) 施工現場的塔吊的頂升作業(y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項目部,并要求說明計劃頂升高度、鉚固情況。
27) 對塔吊的檢查、維修、加油、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28) 作業(yè)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上。
29) 每天填寫機械履歷表,每月對塔吊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安全部。
2、 信號工安全交底
1) 號工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2) 信號工、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3) 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4)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 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2) 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3) 正確的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4) 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5) 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6) 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7) 吊運超長鋼筋或大模板時,必須系掛溜繩。
5) 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 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2) 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3) 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4) 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 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6) 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6) 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7) 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繩索。
8) 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9) 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后方可起吊。
10) 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11) 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壁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12) 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13) 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應緊線器緊固。
14) 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15) 長期不使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16) 信號工不得引導塔吊到施工作業(yè)區(qū)以外的地方進行施工作業(yè)。在引導塔吊進行施工作業(yè)時,必須加強觀察避免塔吊臂與塔吊鋼絲繩發(fā)生纏繞事故。
塔吊廠家負責人:
施工現場負責人:
塔吊司機: 信號工:
塔吊編號: 2004年月日
第5篇 塔吊信號工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表
表aq-c11-1
編號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作業(yè)單位
交底部位
fab廠區(qū)
工種
塔吊信號工
安 全 技 術 交 底 內 容:
1、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佩戴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具。
3、班組長應每天根據施工實際情況,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記錄”;施工隊伍的專職安全員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指導安全施工。
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喝酒、打架及隨地大小便等,不良現象發(fā)生;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行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國家相關專業(yè)法規(guī)。
5、操作人員必須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作業(yè)時注意腳底不要帶有尖硬的石子,作業(yè)時要精神集中,相互團結協(xié)作。
6、夜間作業(yè)時,作業(yè)面照明必須充足。電源電壓不得大于36v,照明器具要有防潮的功能和措施,并要有專業(yè)電工巡視施工場所。
7、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嚴禁穿拖鞋。
8、塔吊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9、指揮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yè)指揮須系安全帶,穿著明顯的指揮服裝。
10、具有起重吊裝的專業(yè)知識,熟悉塔吊性能并有熟悉的國家統(tǒng)一信號指揮標準。
11、指揮要站在視野良好的地方,不準擅自離崗,不準私自讓他人代替自己上崗,要與塔司配合好作業(yè);塔吊起重臂下嚴禁人員停留。
12、5級(含)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停止指揮高處吊裝作業(yè),停止使用塔吊。
13、 天氣漸冷做好防暑防凍措施,如感覺身體感覺不適應立即到醫(yī)院就醫(yī),杜絕帶病作業(yè)。
14、嚴禁冒險違章指揮,嚴格遵守“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4. 多孔板、積灰斗、手推反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5. 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6.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伯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wěn)妥,疊放不齊不準吊。7.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8.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9.多機作業(yè),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于3m,在同一軌道 上多機作業(yè),無安全措施不準吊。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針對性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
(2)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嚴禁赤腳和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3)新進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入場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4)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禁止操作與自己無關的機械設備。
(5)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禁止追逐打鬧,禁止酒后作業(yè)。
(6)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及安全員批準嚴禁隨意拆除和挪動。
(7)以前交底依然使用。
(8)班前要做好施工部位的重點安全交底,現場如遇突發(fā)事件應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做應急處理,同時報告項目經理部相關負責人。
交底人簽名
職務
交底時間
接受交底負責人簽字:
職務
接
受
交
底
人
簽
名
第6篇 信號工指揮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內容:
1.從事信號指揮的工作人員,必須責任心強、能適應高處作業(yè),并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上崗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信號工配戴信號指揮標志、安全帽、安全帶、信號旗、口哨或對講機并正確使用,嚴禁灑后作業(yè)。
3.熟悉塔吊的性能,用對講機和塔吊司機進行語言溝通時,語言要清晰,響亮不許用方言。
4.了解吊運物的體積重量,擺放位置,確定吊裝方法。
5.吊裝作業(yè)人員必須精力集中,隨時注意塔吊旋轉和被吊物體的狀況,信號工在吊裝作業(yè)未結束時不準擅自離開作業(yè)崗位。
6.信號工站位要得當,指揮動作要使塔吊司機容易看到,站位要有利于保護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容易受碰撞、磕絆、難躲避、易受意外傷害,無保護措施等危險部位。
7.起吊離地20-30㎝應停鉤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塔吊的制動,穩(wěn)定性,吊物捆綁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狀態(tài)等,發(fā)現超載鋼絲繩打扭變形,掛鉤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勻,吊點不當吊物松散,不平穩(wěn),有浮擺物,等問題時應立即落鉤,處理徹底后方可再吊。
8.吊物懸空后出現異常,指揮人員要迅速判斷緊急通告危險部位人員迅速撤離,指揮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險情后方可再吊。
9.信號工要在每天上崗前先檢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證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對其安全技術狀況負責;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0.信號指揮時必須精神集中,保證掛鉤人員和吊物下方人員以及起重設備的作業(yè)安全,保證所吊運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齊、穩(wěn)妥及起、落吊全過程的安全;
11.信號工在上崗時必須穿戴整齊信號工專業(yè)指揮工作服,并要正確戴好安全帽,站在高處危險部位(臨邊、懸空等)時必須正確系掛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
針對性交底:1、在吊物起落勾期間信號工指揮時,必須將下方施工人員和掛鉤人員躲離被吊物,
方可起落勾。2.信號工要嚴格執(zhí)行吊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抵制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②信號不清楚不準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④吊物上站人不準吊;⑤埋在地下物不準吊;⑥斜拉斜牽物不準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⑧小零散物料無容器不準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⑩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3.群塔作業(yè)時,信號工必須了解防碰撞措施,作業(yè)指揮時要注意避讓,防止碰撞。
4.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
第7篇 塔吊信號工: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表
表aq-c11-1
編號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作業(yè)單位
交底部位
fab廠區(qū)
工種
塔吊信號工
安 全 技 術 交 底 內 容:
1、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佩戴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具。
3、班組長應每天根據施工實際情況,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記錄”;施工隊伍的專職安全員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指導安全施工。
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喝酒、打架及隨地大小便等,不良現象發(fā)生;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行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國家相關專業(yè)法規(guī)。
5、操作人員必須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作業(yè)時注意腳底不要帶有尖硬的石子,作業(yè)時要精神集中,相互團結協(xié)作。
6、夜間作業(yè)時,作業(yè)面照明必須充足。電源電壓不得大于36v,照明器具要有防潮的功能和措施,并要有專業(yè)電工巡視施工場所。
7、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嚴禁穿拖鞋。
8、塔吊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9、指揮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yè)指揮須系安全帶,穿著明顯的指揮服裝。
10、具有起重吊裝的專業(yè)知識,熟悉塔吊性能并有熟悉的國家統(tǒng)一信號指揮標準。
11、指揮要站在視野良好的地方,不準擅自離崗,不準私自讓他人代替自己上崗,要與塔司配合好作業(yè);塔吊起重臂下嚴禁人員停留。
12、5級(含)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停止指揮高處吊裝作業(yè),停止使用塔吊。
13、 天氣漸冷做好防暑防凍措施,如感覺身體感覺不適應立即到醫(yī)院就醫(yī),杜絕帶病作業(yè)。
14、嚴禁冒險違章指揮,嚴格遵守“十不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4. 多孔板、積灰斗、手推反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5. 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6.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伯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wěn)妥,疊放不齊不準吊。7.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8.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9.多機作業(yè),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于3m,在同一軌道 上多機作業(yè),無安全措施不準吊。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針對性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
(2)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著裝要整齊,嚴禁赤腳和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3)新進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首先參加入場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未經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4)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禁止操作與自己無關的機械設備。
(5)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禁止追逐打鬧,禁止酒后作業(yè)。
(6)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等,未經領導及安全員批準嚴禁隨意拆除和挪動。
(7)以前交底依然使用。
(8)班前要做好施工部位的重點安全交底,現場如遇突發(fā)事件應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做應急處理,同時報告項目經理部相關負責人。
交底人簽名
職務
交底時間
接受交底負責人簽字:
職務
接
受
交
底
人
簽
名
第8篇 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交底
1.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 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yè)。
6.在高壓線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kv)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方向最近距離(m)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方向最近距離(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
4
2
60~110
5
4
220
6
6
7.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
8.作業(yè)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tǒng)一指揮。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11.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漿斗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包括自重)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準;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制作質量;
(4)制作完成后,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并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并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范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yè)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huán)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
第9篇 信號工指揮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內容:
1.從事信號指揮的工作人員,必須責任心強、能適應高處作業(yè),并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上崗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信號工配戴信號指揮標志、安全帽、安全帶、信號旗、口哨或對講機并正確使用,嚴禁灑后作業(yè)。
3.熟悉塔吊的性能,用對講機和塔吊司機進行語言溝通時,語言要清晰,響亮不許用方言。
4.了解吊運物的體積重量,擺放位置,確定吊裝方法。
5.吊裝作業(yè)人員必須精力集中,隨時注意塔吊旋轉和被吊物體的狀況,信號工在吊裝作業(yè)未結束時不準擅自離開作業(yè)崗位。
6.信號工站位要得當,指揮動作要使塔吊司機容易看到,站位要有利于保護自身的安全不能站在容易受碰撞、磕絆、難躲避、易受意外傷害,無保護措施等危險部位。
7.起吊離地20-30㎝應停鉤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塔吊的制動,穩(wěn)定性,吊物捆綁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狀態(tài)等,發(fā)現超載鋼絲繩打扭變形,掛鉤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勻,吊點不當吊物松散,不平穩(wěn),有浮擺物,等問題時應立即落鉤,處理徹底后方可再吊。
8.吊物懸空后出現異常,指揮人員要迅速判斷緊急通告危險部位人員迅速撤離,指揮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險情后方可再吊。
9.信號工要在每天上崗前先檢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證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對其安全技術狀況負責;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0.信號指揮時必須精神集中,保證掛鉤人員和吊物下方人員以及起重設備的作業(yè)安全,保證所吊運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齊、穩(wěn)妥及起、落吊全過程的安全;
11.信號工在上崗時必須穿戴整齊信號工專業(yè)指揮工作服,并要正確戴好安全帽,站在高處危險部位(臨邊、懸空等)時必須正確系掛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崗;
針對性交底:1、在吊物起落勾期間信號工指揮時,必須將下方施工人員和掛鉤人員躲離被吊物,
方可起落勾。2.信號工要嚴格執(zhí)行吊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抵制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②信號不清楚不準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④吊物上站人不準吊;⑤埋在地下物不準吊;⑥斜拉斜牽物不準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⑧小零散物料無容器不準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⑩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3.群塔作業(yè)時,信號工必須了解防碰撞措施,作業(yè)指揮時要注意避讓,防止碰撞。
4.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
第10篇 起重工掛鉤工、信號工施工安全交底
1.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2.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 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yè)。
6.在高壓線一側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kv) |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方向最近距離(m) |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方向最近距離(m) |
1以下 | 1.5 | 1 |
1~15 | 3 | 1.5 |
20~40 | 4 | 2 |
60~110 | 5 | 4 |
220 | 6 | 6 |
上一頁12下一頁7.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yè):
(1)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
(2)信號不清;
(3)吊裝物下方有人;
(4)吊裝物上站人;
(5)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
(6)斜拉斜牽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無容器;
(9)吊裝物質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
(11)作業(yè)現場光線陰暗
8.作業(yè)時必須按照技術交底進行操作,聽從統(tǒng)一指揮。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位置,合理穿掛索具,經試吊無誤后方可起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11.需自制吊運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漿斗等)時,必須按下列要求進行:
(1)荷載(包括自重)不得超過5000千克;
(2)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設計,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批準;
(3)焊制時,須選派技術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質量管理人員跟蹤檢查,確保制作質量;
(4)制作完成后,須經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驗收,并試吊,確認合格;
(5)驗收時必須將設計圖紙和計算書交項目經理部主管部門存檔,并由主管部門納入管理范疇,定期檢查、維護,遇有損壞及時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須由作業(yè)人員進行檢查,確認焊縫不開裂,吊環(huán)不歪斜、開裂,容器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