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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塔吊工程:安全交底記錄表
1、司機人員需經醫(yī)療部門檢查,必須身體合格方準做司機?;加猩?、矯正視低于1.0,聽覺障礙,心臟病、貧血、美尼爾癥,癲痢,眩暈、斷指等妨礙起重作業(yè)的其它疾病者,不準做司機。
2、司機應熟悉塔式起重機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具有機械維修、保養(yǎng)、力學基礎知識、電控系統(tǒng)操作與安全知識、鋼絲繩子的選擇、使用知識、起重信號,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培訓合格,經主管部門頒發(fā)操作證,方可開機。
3、司機操作前,須檢查電流、電壓是否正常、電纜是否老化,破裂、漏電的毛病,配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操作的控制動作手柄(或按扭)是否靈敏可靠,主機、卷揚機、電動機,傳動部分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雜音、溫升、潤滑是否正常,吊物上落制動是否可靠,定位是否準確,旋轉塔臂、制動是否平穩(wěn)可靠、齒輪與內齒輪配合是否正常,有無潤滑油脂、旋轉電機是否正常。
5、檢查起重鋼絲繩子、小跑車往復鋼絲繩有無斷絲、銹蝕、磨損、扭曲變形等的情況,是否符合使用標準要求,鋼絲繩的固定端有無松動,掛穩(wěn)夾緊,導輪轉達動是否良好,有無潤滑油脂。
6、檢查吊落鋼絲繩是否符合使用標準是否安全可靠,吊索保險扣是否完整,吊物時有無掛緊,保險扣有無扣緊。
7、操作司機與下方指揮人員應熟悉塔式起重機的起吊運指揮信號。同時,應具備聯(lián)系通訊設備,方便作業(yè)聯(lián)系。
8、起重高空作業(yè),遇六級風力以上,應停止作業(yè)。
9、嚴禁沒有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操作起重機。
10、嚴禁酒后操作。
11、遇到大雨、大霧時應停止操作,打開電制開關閉總電源。
12、禁止在起重機作業(yè)時調整維修工作。在操作中,發(fā)現不正常故障時,應及時停機,檢查前,首先將重物卸下后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13、司機操作時應集中精力,嚴禁看報章雜志開小差,離開工作崗位。
14、司機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荷載時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物未墊好防止鋼絲繩子磨損或割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15、工作完畢,做好換班交接記錄,并將電源開關鎖好。
第2篇 塔吊工程安全交底記錄表
1、司機人員需經醫(yī)療部門檢查,必須身體合格方準做司機?;加猩?、矯正視低于1.0,聽覺障礙,心臟病、貧血、美尼爾癥,癲痢,眩暈、斷指等妨礙起重作業(yè)的其它疾病者,不準做司機。
2、司機應熟悉塔式起重機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具有機械維修、保養(yǎng)、力學基礎知識、電控系統(tǒng)操作與安全知識、鋼絲繩子的選擇、使用知識、起重信號,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培訓合格,經主管部門頒發(fā)操作證,方可開機。
3、司機操作前,須檢查電流、電壓是否正常、電纜是否老化,破裂、漏電的毛病,配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4、檢查操作的控制動作手柄(或按扭)是否靈敏可靠,主機、卷揚機、電動機,傳動部分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雜音、溫升、潤滑是否正常,吊物上落制動是否可靠,定位是否準確,旋轉塔臂、制動是否平穩(wěn)可靠、齒輪與內齒輪配合是否正常,有無潤滑油脂、旋轉電機是否正常。
5、檢查起重鋼絲繩子、小跑車往復鋼絲繩有無斷絲、銹蝕、磨損、扭曲變形等的情況,是否符合使用標準要求,鋼絲繩的固定端有無松動,掛穩(wěn)夾緊,導輪轉達動是否良好,有無潤滑油脂。
6、檢查吊落鋼絲繩是否符合使用標準是否安全可靠,吊索保險扣是否完整,吊物時有無掛緊,保險扣有無扣緊。
7、操作司機與下方指揮人員應熟悉塔式起重機的起吊運指揮信號。同時,應具備聯(lián)系通訊設備,方便作業(yè)聯(lián)系。
8、起重高空作業(yè),遇六級風力以上,應停止作業(yè)。
9、嚴禁沒有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操作起重機。
10、嚴禁酒后操作。
11、遇到大雨、大霧時應停止操作,打開電制開關閉總電源。
12、禁止在起重機作業(yè)時調整維修工作。在操作中,發(fā)現不正常故障時,應及時停機,檢查前,首先將重物卸下后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13、司機操作時應集中精力,嚴禁看報章雜志開小差,離開工作崗位。
14、司機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荷載時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缺口物未墊好防止鋼絲繩子磨損或割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15、工作完畢,做好換班交接記錄,并將電源開關鎖好。
第3篇 塔吊工安全交底
工地名稱:中海南地塊a9、a10、a12、g6#樓交底項目:安全交底
分部分項 任務名稱 | 工 種 | 塔吊工 | ||||||||||||
交 底 人 | 接 受 交 底 人 班組長 | 2 0 0 6 年 | ||||||||||||
月日 | ||||||||||||||
交底內容:(包括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作業(yè)前要認真檢查設備各部位,經試車運轉正常后方能操作。 2、操作時要精力集中,嚴禁在指揮中離開崗位、閑談吃東西或進行其它活動,嚴禁酒后操作。 3、作業(yè)要有專人指揮,服從指揮信號,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如遇有雨或大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4、起吊物在滿負載或接近滿負載時,嚴禁調整升降臂桿或同時行兩個動作,一般作業(yè)時,不準同時行三個動作,起吊物件遇有架空線路要保證安全距離,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 5、起吊重物時,應先進行試吊,操作要緩慢進行,嚴禁重物自由下落或起吊重量不清的起重物體,嚴禁超負荷吊物。 6、操作過程中,吊鉤起升最高與臂桿頂端不能小于1米,嚴禁吊車運轉中進行保養(yǎng)、修理或起吊易燃易爆物。 7、高處起吊物體應拉溜繩,操作緩慢,禁止突然制動或變換方向,平移要高出障礙物1米,下落應輕放,禁止在起吊物件上站人或加工,不準往陽臺上起吊物件。 8、作業(yè)中如遇突然停電,要將各控制器般回原位,切斷電源開關,吊物下面禁止站人并將吊物放下,嚴禁未處置離開崗位。 9、嚴禁歪拉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設備上的物體。 10、停止作業(yè)時,要將吊物放下,控制器搬到零位,吊鉤提起,臂桿順風向切斷電流。 11、操作者必須持有吊車工操作證,無證人員不準從事工作。 接受交底班組全部人員簽字: | ||||||||||||||
姓 名 | ||||||||||||||
姓 名 |
第4篇 塔吊工:安全交底
工地名稱:中海南地塊a9、a10、a12、g6#樓交底項目:安全交底
分部分項
任務名稱
工 種
塔吊工
交 底 人
接 受 交 底 人
班組長
2 0 0 6 年
月日
交底內容:(包括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作業(yè)前要認真檢查設備各部位,經試車運轉正常后方能操作。
2、操作時要精力集中,嚴禁在指揮中離開崗位、閑談吃東西或進行其它活動,嚴禁酒后操作。
3、作業(yè)要有專人指揮,服從指揮信號,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如遇有雨或大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4、起吊物在滿負載或接近滿負載時,嚴禁調整升降臂桿或同時行兩個動作,一般作業(yè)時,不準同時行三個動作,起吊物件遇有架空線路要保證安全距離,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
5、起吊重物時,應先進行試吊,操作要緩慢進行,嚴禁重物自由下落或起吊重量不清的起重物體,嚴禁超負荷吊物。
6、操作過程中,吊鉤起升最高與臂桿頂端不能小于1米,嚴禁吊車運轉中進行保養(yǎng)、修理或起吊易燃易爆物。
7、高處起吊物體應拉溜繩,操作緩慢,禁止突然制動或變換方向,平移要高出障礙物1米,下落應輕放,禁止在起吊物件上站人或加工,不準往陽臺上起吊物件。
8、作業(yè)中如遇突然停電,要將各控制器般回原位,切斷電源開關,吊物下面禁止站人并將吊物放下,嚴禁未處置離開崗位。
9、嚴禁歪拉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設備上的物體。
10、停止作業(yè)時,要將吊物放下,控制器搬到零位,吊鉤提起,臂桿順風向切斷電流。
11、操作者必須持有吊車工操作證,無證人員不準從事工作。
接受交底班組全部人員簽字:
姓
名
姓
名